三人行,必有我师也。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如下是勤劳的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教育督导论文【优秀4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事实上,我国教育督导机构的性质五花八门很难定位为行政组织,这里所说的行政组织就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的个重要特点是:它是典刑的垂直结构,依靠严格的上下级之间行政权力行使职能,拥有行政权力是行政机关个本质特征,在我国,这点更为明显。我国的教育督导和机构是否拥有权力呢?我国是中央集权的国家,下级机关只对上级权力机关负责,上级机关几乎拥有管理下级机关的所有权力,其中包括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虽然规定了教育督导机构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有督导的权力,但这种权力与教育行政机关的权力是重叠的。教育督导机构对督导对象没有发号施令和直接进行奖惩的权力,只有建议权。由此可见,虽然原则上规定了教育督导机构有行政权力,但这种行政权力缺乏相应的保障措施,自然很难落到实处,这是其工作力度难以保证的重要原因。与教育行政机关相比,其督导权力较弱,甚至落空。由于没有行政权力,有的督导机构不得以将机构性质定位为事业单位,监督的权力更难以保证;还有的教育督导机构是教委下属科室,教委主任和副主任分别是督导室的主任和副主任,督政职能基本落空;最后的“二线”机构、“安置”机构也就只剩下迷茫的份了。就教育督导机构的职能而言,“督政”和“督”更多地依赖于行政权力,带有一定的强制色彩,由于教育督导机构的行政权力难以保证,所以,直接导致了“督政”和“督”的职能的发挥不力,前面的分析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但由于受教育督导机构的行政属性所限,教育督导机构对学校还是以“督”为主,没有真正转到“导”上来,由于教育督导机构不直接管理学校,行政权力缺乏相应的保证措施,所以其督导的权力相对较弱,导致其督学的力度不够,教育督导机构没有权力自然很难做好“督”的工作。“督学”和“导”则更多地依赖于学术权力(学术权力是由专业权威组织及其成员个人的品德、学识、能力、经验所带来的权力),要以理服人。我国教育督导机构目前的学术权力又相对较弱,要想做好“督学”和“导”,可能有一定困难,但这方面的努力是应该鼓励和提倡的。就学校自身而言,最不欢迎的可能就是行政命令,最需要的则是理论上和实践上的指导,而教育督导机构在导学的问题上,又偏偏认识不足,同时受自身学术权力所限,在实际导学的过程中很难导到位,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所以不受欢迎。
综上可见,没有权力是教育督导机构的职责完成不力的主要原因,因为权力是职责的保障。由于无权,造成了目前我国教育督导机构无位、无威、无所作为的现状。笔者认为,问题的解决首先应该从改变教育督导机构的性质并在此基础上理顺教育督导机构的职能入手。
二、我国教育督导机构的性质及职能的未来走向
从我国的现状看,要想把我国教育督导机构的性质定位为行政,理顺教育行政与教育督导行政的关系,可能难度较大,因为我国是典型的中央集权的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欲望都较强,分权难度较大,所以双头行政(教育行政与教育督导行政)操作起来有困难。那么,要改变现状,我国教育督导机构性质及职能该朝哪个方向迈进呢?
1·教育督导机构的职能应由过去的重“督”转到重“导”上来。
从理论上讲,教育督导作为教育管理的手段之一,其最终目的是促进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督”和“导”自然也为同样的目的服务,但比较而言,只不过“督”更多的是通过行政命令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导”是直接帮助发展的有效手段:“督”是消极的,“导”是积极的。由比较可见,“导”是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积极、有效、直接的手段,对促进教育发展更具有明显的、现实的意义。而且一般认为,在督导工作中,“督”是手段,“导”是目的,应在“导”的基础上“督”,教育督导应由过去的重“督”转到重视“导”上来,实践中,世界各国的教育督导工作也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各国的教育督导改革都重视“导”的作用,开展积极的建议活动,加强专业性的指导职能。世界教育督导研究的理论和实践无疑为我国教育督导机构性质及职能的未来走向指明了方向。我国的教育督导应该由重“督”转移到重“导”上来,增强自身的学术权力,在导学上下大力气。
2·教育督导机构转变为教育督导与评估中介组织,其职能相当于教育行政机关的“参谋”、“媒介”和学校的导学专家。
笔者认为如果从转变督导机构职能、促进教育教学发展的角度出发,教育督导机构应从目前无权的行政机关转变为有权的教育督导与评估中介组织。其性质应定位于教育行政机关领导下的教育事业单位,教育督导与评估中介组织将告别过去的无权时代。当然,它的权力不是来自于国家行政命令,而是来自于其自身的专业权威,这种权力是学术权力(或者称作自然权力),是由专业权威组织及其成员个人的品德、学识、能力、经验所带来的权力。教育与评估中介组织应做上一级教育行政机关的“参谋”、“媒介”,组织无疑要由一些专家和权威人士组成,通过在实践中对教育教学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反映给上级教育行政机关,通过对问题的对策研究向上级机关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上级行政机关的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起“帮督”作用。教育督导与评估中介组织要做上下级之间信息传递的桥梁,帮助国家机关了解基层教育的现状,增强国家机关宏观调控的能力,充分实现教育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同时,在督学问题上,我认为教育督导与评估中介组织要不“督”只“导”,通过“导”来“督”,根据检查评估的结果,找出学校的问题,做归因分析,提出具体的对策,帮助学校改进提高,帮助学校解决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虽然没督,但客观上起到了“督”的作用,在学校,指导永远比监督受欢迎,比监督更解决问题,更具现实意义。国家领导下的教育督导与评估中介组织是国家机关,在职能上相当于国家中介机构,中介机构不仅有权、有威、有位、有所作为,而且为的有意义。
3·教育督导与评估中介组织向教育教学问题及对策研究事务所发展。
社会发展到今天,你时刻能感知到教育的重要性。21世纪将是教育大发展的世纪,温州人已经把教育作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更有人看好校园内的IT行业,教育与市场已经在不经意间结下了不解之缘,教育产业已经零星地在变为现实,而且来势汹汹。无论教育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产业化,教育市场都必将空前繁荣,这必将使教育事业大有可为,教育竞争将异常激烈。校与校之间的竞争、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竞争以及学校内部的竞争等等,要想在竞争中取胜,发展无疑是硬道理。发展中遇到了解决不了的问题怎么办?教育教学问题及对策研究事务所竭诚为您服务,这里各方面教育专家云集,他们有能力帮您力挽狂澜,使生源枯竭、行将倒闭的学校起死回生;他们有能力帮您解决您在教育教学中遇到的难题,使教学效果较差、不受学生欢迎的您走出困境;他们有能力帮助您一起解决最令父母头疼的孩子教育问题,帮助您分析孩子的特长、优势以及孩子成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您的孩子逐步走向优秀。但对您的服务是收费的,因为这时的教育教学问题及对策研究事务所已经是企业,属服务行业。它的服务范围包括:学校教育问题咨询、子女教育问题咨询、帮助学校解决问题出谋划策、帮助学校打有关教育问题的官司、帮助学校培养优秀教师、自己经营学校、做教育行政机关的智囊(但这时要收费)等等。教育教学问题及对策研究事务所的职能角色有很多,如“教育医生”、“教育律师”、“教育参谋”等等。事务所的职能以指导服务为主,事务所的性质已经是服务性企业,那时,事务所的权力完全来源于组织及其个人的学术权力。到那时,事务所不仅大有可为,而且为的有价值,因为他们不但自食其力,而且还纳税,尤为可贵的是事务所对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空前繁荣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所以,我认为教育督导机构的性质及其职能的未来走向应是:教育督导机构的性质应由国家行政机关转变为国家督导与评估中介机关,再转变为教育教学问题及对策研究事务所(即企业)。教育督导机构的职能应由重“督”转为重“导”,然后转变为督政的谋士和导学的专家,再转变为“教育医生”、“教育律师”、“教育参谋”等等。
教育督导、教育立法和教育投入被认为是现代教育发展的三大支柱,我国教育督导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督政和督学。就督政而言,主要是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脸查,评估和指导。凡是人民赋予了权力的地方,人民就有权监督,而且必须监督,这己经是被理论和实践证明了的事实。所以,督政不仅重要,而且必要;就督学而言,是指对学校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通过此工作帮助学校找出其工作中的不足和缺点,向学校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指明前进的方向,其意义小言自明。做好督学和督政工作是国家和人民赋子教育督导机构的崇高使命。然而,我国的教育督导机构是否能小辱使命呢?
我国自恢复教育督导制度以来,教育督导工作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如对于确保“两基”工作的贯彻落实和确保索质教育的全而推行,教育督导工作功不可没,取得了小小的成绩。尤其是对于制止乱收费、解决危房问题、切实“减负”等专项工作的督导,教育督导更是成绩卓著。但成绩的背后却掩盖不住问题:为什么极少数的教育督导被看成是“二线”机构少安置”机构?为什么教育督导在教育界日碑不佳?这自然暴露了教育督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问题主要表现在督政工作没有力度,在实际推行中打了折扣;督学工作实际上做得不够,做得不到位,不受欢迎。笔者认为职能是由性质决定的,所以,对我国教育督导机构性质及其职能的现状进行深入探讨并做归因分析,在此基础上探索我国教育督导机构性质及其职能的末来走向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教育管理;前沿;内容分析
一、研究缘起
了解中国外教育管理现状和前沿,有助于认识国外教育管理领域近两年最新的研究热点和前沿,充分认识当前教育管理领域研究中的问题。
二、研究过程
(一)取样
以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论研究所《课程研究前沿》新近英文论文板块的九辑的280篇英文文献摘要为研究材料,并以“管理”、“领导”、“校长”作为检索词,对其逐一进行了甄别,选取了24篇和教育管理相关的英文文献作为研究样本。时间跨度为2010-2012年,均为最前沿的教育管理动态
(二)确定分析类目
分析类目的确定是否得当、精确、适度, 对于文献资料分析能否成功是至关重要的。分析类目又称为分析的维度,是研究者根据课题研究的需要而设计的, 将资料内容系统判断后进行分类的项目、方面或角度。它是对文献内容进行计量研究的一个重要前提。此研究主要依据分析类目的一般要求和方法,选取样本作典型分析,最后确定分析类目。
(1)确定分析维度。划分为研究主题、数量分布、文献来源,研究方法、研究领域,其中研究主题为分析重点。
(2)确定分析类目和子类目。由于我国对教育领导学的界定尚未有统一的界定,为设计研究主题的分析类目,参考了靳玉乐版《学校课程领导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中的研究领域,初步确定研究的类目和子类目。5个类目分别为:①学校领导者:谁在进行教育领导;②学校领导追随者:学校领导者去领导谁;③学校课程领导的目标:学校为什么进行领导,领导者和追随者的互动的意图和动因,是双方通过领导与追随活动期望追求的结果;④领导的影响力:学校为什么进行领导,领导者和追随者的互动的意图和动因产生的影响;⑤领导的情境:学校领导发生的特定的情境场域。
(三)研究结果分析和讨论
1.来源分析
《课程研究前沿》上的学校领导方面的文章主要来源于11种期刊,其中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 Quarterly(教育管理季刊)是最主要的来源。说明这本期刊是国外学校领导方面较为前沿的杂志。
2.研究主题总体内容分析
如表是主要的五类研究主题的论文数量分布统计。根据分析可以发现,在学校领导中存在冷热不均的现象。研究者偏向研究领导者和追随者在学校领导中的作用、地位和影响力,而忽视研究领导目标和情境在领导中的作用。
领导者 追随者 领导目标 领导影响力 领导情境其他总计
15篇 6篇 2篇 11篇 3篇 4篇 41篇
37% 15% 5% 26% 7% 10% 100%
(1)热点研究主题。学校领导者和学校领导追随者主题超过了所有主题的50%,共21篇,其中研究领导者的占15篇,被领导者的占6篇说明现在国际上的研究的焦点依然是领导者主体。在21篇研究领导者的文章中,研究校长领导力的最多有7篇,教师领导力的有6篇,其余的为研究领导者风格的影响。从中可以发现,目前国际上主流的研究领导者的主要为校长和教师,缺少对于社区人士、家长和学生领导力的特殊调查。
(2)一般研究主题。领导影响力和学校领导追随者主题受到了一定的重视。分别占总共学校领导论文的26%和15%。这些主题是研究学校领导的基本研究对象,自然会成为研究的关注焦点。
(3)薄弱研究主题。领导目标和领导情境,是学校领导的薄弱主题。与此相关的论文分别只有2篇和3篇。
(4)其他主题。除了5个学校领导的基本主题之外,还有教育领导、知识管理、教育督导、学校治理等相关主题的研究。
3.学校领导的研究学段分析
通过对24篇学校领导的论文分析,发现有6篇论文是针对小学学校领导,其他5篇分别针对中学、大学和职业教育,13篇是没有分类的整体的学校领导。说明目前还不太偏重专门的学校领导研究,只是对小学学校领导研究较多,而特别忽视其他学段的学校领导研究。不具有针对性。
三、存在问题及存在不足
通过内容分析发现,对于学校领导的范畴界定和类目划分还未做科学和深入的分析。教育领导学在国际学术界已经是一门成熟的学科,但是在我国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以至于在我国教育学科分类中没有这样一门学科,如1999年瞿葆奎主编的教育科学分支学科丛书列出的31个分支学科,教育领导学是缺位的。对于领导目标和领导情境的研究还可以继续深入。
参考文献:
[1]靳玉乐。学校课程领导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M]人民教育出版社。2011
[2]瞿葆奎。教育科学分支学科丛书。[M].人民出版社。2003
2015年,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以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构建和谐教育为目标,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方略,拓宽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模式,丰富工作内涵,努力提高教育督导工作服务水平,推进县域教育协调、持续、科学发展。
二、任务目标
(一)做好迎接国家专项督导评估和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监测工作
一是迎接国家专项督导评估。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督导计划安排,按照督导标准,做好迎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春季开学工作、农村中小学冬季取暖等专项督导检查的自评工作,及时上报自评材料,分阶段迎接督导评估。二是做好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监测工作。2015年4月,按照全县2014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数据,通过省教育督导信息平台,及时填报并上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数据,并按照标准撰写上报自评报告,迎接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监测工作。10月份,协助做好2015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审核工作。
(二)迎接省、市教育工作综合督导和县事业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一是做好省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相关准备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市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工作自评,为市政府提供相关数据及档案材料,指导相关部门及学校做好迎接督导评估工作。二是迎接市对县教育事业科学化发展考核。按照《2015年度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县区党委政府教育工作”指标考核办法》做好县级自评工作,对照标准,认真查找问题与不足,积极进行整改;建立、完善考核档案,争取考核取得满意成绩。三是迎接市教育局对县教育局2015年度工作考核,争取取得优异成绩。四是迎接县事业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三)加强督导制度建设,发挥督学责任区职能,提高教育督导水平
国家《教育督导条例》颁布后,国家、省先后成立了教育督导委员会,下发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将按照省、市工作进展及要求,适时筹备成立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制定县教育督导办法。认真落实各级《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程序,充分发挥责任区督学作用,组织开展行之有效的工作,认真做好对学校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帮助,全面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年内根据教育工作重点及上级要求,不定期组织责任督学开展经常性督导。
(四)完善督导评估、考核体系,提高督导工作实效
一是修订完善各项督导评估方案。修订完善镇街教育工作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标准,进一步完善对基层单位、学校的督导评估标准和考核方案,充分体现一切为了学生,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二是改革评价办法,突出工作重点,坚持平时监测与定期考核有机结合,拓宽信息采集渠道,突出对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力度。三是协调配合,高效开展年终综合督导评估及专项考核、验收。四是紧盯问题整改不放松,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注重发现新典型,及时推广先进管理经验。
(五)继续规范教育系统检查验收,提高服务效能
强化宏观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依据省中等以下教育检查评估管理办法,在各股室站提报的基础上汇总整合,制定县教育局2015年度教育检查评估验收项目计划,确定单项考核和验收项目,及时修订完善标准细则,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检查验收行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六)进一步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开展督学业务培训,提高督导科研能力
积极组织专兼职督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大力开展督导交流活动,组织有关人员到先进省、市学校参观学习,拓宽视野、创新思路,提高督学调研水平和业务能力。按照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求开展督学换届工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组织督学选择题目,开展调研并撰写研究论文参加教育督导论坛征文活动。
关键词:学校体育;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小学体育
中图分类号:G81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09)03-0048-04
2007年5月7日国务院颁发了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下称《意见》),该文件把青少年体育工作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重要战略位置提升到新的高度,它是建国以来关于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最高规格的文件和我国新时期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南。紧接着在《意见》的基础上,教育部于2008年8月12日又颁发了《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这是教育部首个专门针对中小学体育工作开展督导评估的指标体系,是建国以来首次专门为单一学科而作的督导评估体系。
1 《指标体系》出台的背景
教育是一个民族最根本的事业,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学校体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而素质教育和学校体育工作一直是我们几十年来都在努力解决的“老大难”问题。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杨贵仁指出:“从1985年开始,中国进行了4次全国青少年体质健康调查,调查显示,最近20年,中国青少年体质在持续下降:学生肥胖率在过去5年内迅速增加,近1/4的城市男生是‘胖墩’;近85%的学生因视力不良以致专业受限。”教育部2007年1月对8省(市、区)8000余所学校的调查显示,76%的学校没有按照要求开足开齐体育课,平均比规定课时少1~2节/(★)周,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不能保证,其中有37%的学校没有组织学生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很多家长对子女健康的关心远远比不上对学习成绩的关心;体育设施条件落后仍然是制约青少年体育的重要因素;学校专职体育教师严重不足,兼职体育教师素质不高。上述情况充分说明了实施素质教育和学校体育工作仍然是一项艰巨的战略任务和紧迫的现实课题。
当我们正在为学校体育工作和素质教育的现实问题而困惑,为继续寻找一种有效解决途径而苦恼,为学校体育工作和素质教育的发展前景而担忧时,一个全新的思路豁然出现。周济部长在2007年第8届国家督学会议上表示:“扎扎实实地推进素质教育,就是要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可见,加强体育督导被赋予了新时期推进学校体育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历史使命。《指标体系》就是产生于这一背景下,面对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和时代要求,深刻认识加强体育督导的重要性和《指标体系》的特点刻不容缓。
2 《指标体系》的总体特点
2.1 《指标体系》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科学发展观是主席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教育要实现科学发展就要坚持以学生为本,具体到学校体育中,就要“以学生的健康为本”,以着力增强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指标体系》的出台充分表明了国家对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视。
1)《指标体系》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全面性。科学发展观强调全面发展,《指标体系》的全面性可以从全局性、全体性、全方位性3个维度来分析:全局性。学校体育的全面发展不是平均发展,体育督导也不是对某一地区、某一学校的督导,而是要多方兼顾、全局把握。《指标体系》构架了学校体育硬件建设和管理的科学体系和标准,同时对学校体育的“软”、“硬”件提出了基本的要求,而条件较好的地方则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提高标准,这就保证了不同层次、不同水平学校的体育工作的整体推进。全体性。体育是全民族的事业,面向全体人民是体育公益性的要求,而不单是哪一级部门、哪一个学校或学生自己的事。《指标体系》对政府、学校和教育工作者及广大学生都提出了全面的要求。指标体系强调了针对政府部门进行的督导检查,一级指标从政府管理部门的职能分解出4个指标,指标既指向政府部门,又指向学校和学生个体。全方位性。《指标体系》提出了3级指标。一级指标涵盖教育管理、条件保障、评价机制、体质状况4方面,注重的是机制、管理、效果和过程。其中,教育管理包括是否建立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和定期召开运动会等指标;条件保障包括体育教师配备、体育场地和器材达标等指标;评价机制包括中考中体育分数比重、视力检测率等指标;学生体质状况包括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视力不良率等。可以看出,指标全方位涵盖了学校体育工作的各个方面。
2)《指标体系》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协调性。科学发展观强调协调发展,体育督导工作的协调发展包括体育督导工作与外部关系的协调,也包括内部关系的协调。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决定了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需要政府的支持和协调外部关系,没有政府的领导和重视,没有政府的投入和协调,学校体育改革和发展必将困难重重。《指标体系》的2级指标中提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因为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落实不仅仅是教育部门的事情,它需要社会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指标体系》也体现了体育督导工作内部关系协调。与其他教育工作相比,学校体育工作有其特殊性,它是以一定体育场地设施为基础,以身体活动为载体,以促进健康为目标的教育工作。《指标体系》的第2大指标就是条件保障,师资配备与培训、体育场地设施都是开展体育工作的基础,且非常关键。《指标体系》的第1大指标第3项就是落实1小时锻炼时间,并设置几个制度来检查:体育课、1小时课外活动、大课间活动、早操制度等等。如果1小时锻炼时间落实不了,其他活动和制度都只能是空中楼阁。体育工作的成效需要通过评价来反馈,评价同时具有激励促进功能,《指标体系》第3个一级指标是评价机制。评价机制中要求各地形成经常性的督导机制,形成经常性检查学校体育工作情况的制度,同时,还必须有反馈制度。评价机制中突出了体育中考,希望通过初中考试,带动中小学体育课及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建立和完善监测学生体质健康的制度。
3)《指标体系》可持续发展性。科学发展观强调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除了解决眼前学校体育工作
的问题,还规划了更长远的问题,以保持它的可持续性发展。例如《指标体系》要求“各地要有计划、有步骤开展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实行督导结果公告制度;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定期监测并公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对成绩突出的地方、部门、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实行合格性评估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这些要求有利于建立学校体育管理长效机制,有利于逐步转变全社会的人才观、教育观,有利于突破长期形成的应试教育的壁垒,推动素质教育进入新的阶段。
2.2 《指标体系》的指导性、法规性和操作性
教育部在印发《指标体系》的通知中强调“《意见》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意见》对我国学校体育的现状、发展趋势及对策等问题进行了客观、公正、全面、具体的阐述,最终意在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性。”《指标体系》是根据《意见》提出的“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体育的督导检查,建立对学校体育的专项督导制度”要求而研制的,是《意见》在督导工作要求上的深化,它进一步强化了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性。
虽然我国早在1990年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就规定“将普通中小学校的体育工作应当列入督导计划”,2007年《意见》也提出要加强对学校体育的督导检查,建立专项督导制度。但这种依据文件督导、缺乏科学系统规范和制度的体育督导工作难以落实。2008年《指标体系》的出台填补了我国“无体育督导制度”的空白,使学校体育工作形成有法可依的良好氛围。
此外,《指标体系》还进一步强化了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操作性。我国除在学校体育的有关文件中提出要加强督导工作之外,还在1991年和1999年颁布的《教育督导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意见》等法规和文件中提到督导问题,但其督导范围多限于整个基础教育,对体育工作的专项督导力度细致程度不够。2008年《指标体系》比以前的督导标准更加规范和细化,整个评估体系对各级政府、各级学校乃至学生都提出了具体而全面的要求,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3 《指标体系》的实施办法
3.1 不断深化和提高认识
教育督导制度是现代教育制度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各国普遍认可的有效教育监督制度,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教育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我国已提出将体育作为素质教育的突破口,把教育督导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并出台了体育专项督导评估体系,因此,只有在不断深化和提高对体育督导以及《指标体系》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的基础上,才能有效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切实解决我国教育工作中的问题。
3.2 狠抓落实,依法治教
从教育发展规律来看,要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调整各种教育活动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教育立法是根本保证。近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中央7号文件和《指标体系》相继出台,使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方面都有了法律的依据和保障,尤其是学校体育督导工作已从“无法可依”步入“有法可依”的阶段,为使学校体育督导工作质量和效率得到真正提高,实现其科学发展,还要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反必究,否则《指标体系》难以落实。
3.3 加强督学培训,完善督学队伍建设
督学代表国家教育意志,行使对教育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职责,具有较高的水平和权威。当前,我国体育教育改革与发展进入了新的重要时期,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和真正发挥体育督导的重要作用,关键在于建设一支适应新时期体育督导工作需要,数量足够、素质较高的专业化督学队伍,开展一系列富有成效的体育专项督导检查,进行大量的体育督导调研,为体育事业改革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此,要进一步加强体育督学培训,增强督学培训的规范性、专业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体育督学的专业素养。要认真研究体育督学培训l的需求,制定体育督学培训规划,开发体育督学培训课程,注重培训效果追踪,促进体育督导事业可持续发展。
3.4 处理好新时期体育督导工作的关系
1)处理好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科学的理论来源于实践,科学的实践需要科学的理论指导。目前,我国还缺乏成熟的体育督导理论,而体育督导工作的深化迫切需要科学的理论加以指导。因此,我们首先要处理好体育督导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即将两者结合起来。作为体育研究者,一方面是通过对实践现象的准确描述和发掘,在实践中构建完善的体育督导理论;另一方面是探讨如何运用所发掘的理论来指导实践,增加人们对体育督导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2)处理好“督”与“导”的关系。督导在辞海中的解释是监督和指导,监督的解释是察看并督促。这就是说督导具有监督和指导的功能。监督是教育督导的首要职能,这是由我国教育管理体制决定的,但从前人的调查问卷结果、访谈结果及其相关的文献材料看到,我们的教育督导过分强调监督职能,忽视指导功能。新时期的体育督导工作有必要总结前车之鉴,处理好“督”与“导”的关系。从性质上讲,教育督导是行政监督,目的在于“导”,“督”是“导”的基础和前提,通过监督发现问题,通过指导解决问题。“过分强调‘督’会导致以预定计划的基准,去衡量、监督、指挥、命令被督导对象达到标准,强调数量化、标准化、程式化”。督导的目的不在于对被督导者的工作结果作出优与劣的简单判定,而在于让被督导者了解自身发展变化的轨迹,树立发展的信心,明确发展的重点,优化发展的策略,更多体现“导”。
3)处理好督政与督学的关系。2008年的《教育督导条例》(征求意见稿)第2条规定:教育督导的任务是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所属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从上述规定的任务中可以看出,教育督导包括督政和督学。督政和督学是我国的教育督导特色,符合国情。没有政府的领导和重视,督学是教育督导工作的最基本的任务,即通过对所属学校贯彻教育方针、执行政策法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以及办学条件改善等情况进行督导评估来实现的。学校是教育目标和教育成果直接体现者,是督导工作的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