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水情
一天,一滴水水对一条鱼说:假如,有一天我不在了你怎么办呢?鱼说:你怎么会不见呢?你是我生命的天使啊,天使是有魔力的,不会消失的啊,你会一直陪伴着我的。水笑了笑,没有说什么。就这样,年复一年很多个春夏过去了,水一直没有忘记那句话,作为鱼生命的天使,他坚定无论遇到什么艰难时期也不抛弃鱼。可是,在一个狂风暴雨的天气里,鱼失去了自己的家人,风雨过后若隐若现的不是那道迷人的彩虹,而是更大的潜心风暴。鱼变了,变得不言不语,变得冷似寒冰,变得颓废不堪。就在炙阳的焦烤下,鱼有了轻生的念头,她想挣脱开水的拥抱。孤单单的静静的死去,她走上了岸,尽情的释放着生命的力量。无情的毒太全身的力量将鱼推向大海,瞬阳吸食着她的一滴滴鲜血,分分秒秒过去了,水奋力挣扎,他想要去岸边救鱼,一次次的怒号,一次次的碰撞,一次次的失败。太阳仿佛更毒了,他怒视着水。终于在最后的那一刻水上岸了,但他是单枪匹马的他把自己全身的力量都给了鱼,鱼无力的睁开双眼。就在这时,毒太阳悄悄的靠近水,水感觉到了,但,他没有告诉鱼,因为她害怕鱼会推开他,完结自己的生命,就这样,鱼慢慢的变得活起来了,可,水呢?他变得越来越虚弱。一镇狂笑中,毒太阳想要去伤害鱼。水一下子用尽间,水不见了,他消失得无影无踪。毒太阳看着浩瀚无边的大海害怕的躲到了云里,鱼像梦醒时分一样,她努力的寻找着那滴水。可结果都不会因为她的努力而改变。其实,她知道那滴水,那个生命的天使永远不会回来了。鱼哭了,她明白了原来天使是相互的,是需要互相守护的,他懊悔自己没有守护自己生命的天使。
她想要告知世间的生灵万物:水是每个人生命的天使,一定要珍惜他,守护他。在深深的后悔中,她尤其想劝告人类这个拥有高级灵魂的生灵,水不仅是你们生命的天使,他对于你们的意义就像他挥着的翅膀对于他一样。然而,“节约用水”就是你们手中的守护棒。
水木恨
一个鲜花怒放的季节里,小乔院里的那棵樱花树睁开惺忪的睡眼。院子的主人提过一桶水让她喝了个饱。朦胧中,她听到主人说“水真是重要啊,没有水就没有我们,没有水就没有这棵樱花树的存在,地球上的淡水资源可是不多啊,我们可得好好的节约用水啊”。樱花树听了感到很是气愤,气的鼻子都歪了。“哼,我就不信没了他我就活不了了,他算老几啊,哼”一顿冷言中,水醒了。他骄傲的说:“我们水就是很重要啊,鱼得和我们紧紧相拥,风得和我们如影随行,万物生灵没有我们就难以得以生存。就你这棵破树没有我们也早就去见阎王爷了,可见我们是都么重要啊。”“你就是我生命的恶魔,哼,我才不需要你呢,你快滚吧!”樱花树更加气愤了。“我是恶魔,恶魔能救人吗?你知道吗,在荒芜人烟的沙漠里我们比那黄灿灿的黄金还值钱呢,今天你还捡到宝了呢,且。”水毫不示弱。听完这一席话,樱花树真的打从心底的痛恨水,水也不喜欢樱花树。樱花树计从心来,她决定完全的忽略水,每次主人给她送水来时她都等主人走后把那一滴滴清凉的水重摔在地上。一声声惨叫,一声声哀求,樱花树觉得开心极了。可是,一段时间过去了,樱花树看起来没那么充满活力了,她在渐渐的枯萎,在一个四十多摄氏度的大中午,主人没有来给她送水,她还是挺失望的,因为觉得今天没有水可以浪费了。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太阳似乎更加的放肆了。樱花树埋怨太阳这么横,还随口骂了几句。结果,太阳发出从未多的热量向着樱花树,十分二十分三十分钟过去了。樱花树终于顶不住了,在干渴的边缘,她痛恨水,痛恨他对于她原来如此重要。在生命的尽头,她痛恨自己,痛恨她对于他没有好好的珍惜。
她想要奉劝世人:水是黄金,用你们对黄金的热爱和珍惜,去节约用水,去守护生命的每一滴水,恶魔有时候也需要你去守护。“节约用水”就是你们手中的降魔棒。
作者说
我,不是那条后悔的鱼,也不是那棵充满恨意的樱花树而是上述的作者,这亦是我的感悟:天使可以守护我们,恶魔可以激发我们的意志。所以,水对于你,无论是天使,还是恶魔都是我们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意志,就是我们生命的源泉,需要不断的获取,归根结底,还是水啊。无数的灵魂啊,让你们的灵魂升级吧,让它们变得高贵起来吧,“节约用水”就是你们手中的升级棒。
刚刚抖落一身的稚气,刚刚放飞完美的天真,青春的微笑还很矜持。
——题记
小西村真的很小,昨天王家吵架了、前天李家丢东西了、今天张家孩子没考好,不出二十分钟,全村准能知道。
比如迟迟的爸爸是个小偷,被抓住了,蹲大牢去了。这个话题已经很久远了,但是大人还是乐此不疲的用给这个例子教育孩子:“你要是再不听话,以后就和迟迟的爸一样,蹲大牢去吧,没吃没穿、还见不到爸爸妈妈……”
迟迟从小就因为这个不爱和人说话,家里只有奶奶,可是奶奶因为爸爸进了监狱,变得有些神经兮兮的,总是抱着爸爸的衣服喃喃自语。
迟迟在学校没少受同学的白眼,连老师也不太喜欢她,尽管她成绩很好。
新学期转来了新同学,是个白白净净,笑起来很甜的女孩。迟迟很羡慕她的耀眼、她的明媚,是自己做不到的。自己能做的,只是望着她欢快的背影发呆而已……
她叫木木。
数学课上,迟迟在很用心的做笔记,忽然有张小纸团扔过来。迟迟下意识地抬起头,看到的却是木木坏笑的脸。慢慢地打开纸团,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你那么漂亮,为什么不笑一笑呢?迟迟没控制住,一下就笑出来了。数学老太是一个脾气十分暴躁的一个人,她不允许他的课上有人捣蛋,无论是谁,一律请到教室外面站着。迟迟就这样被请到教室外面了……
迟迟站到外面还在回味纸条上的话,然后看到了木木十分从容的从教室里走了出来,然后对着关上的门做了个大大的鬼脸,转身对迟迟说:“嘿,不好意思,是我害你站出来了,现在我来陪你了!不过说真的,你的笑点也真低诶,这都能笑出来……”木木丝毫不顾及迟迟的想法,自顾自地说下去,喋喋不休。迟迟也没有出声禁止的意思,只是羡慕地看着她……
直到木木拍了拍她的头:“哎,我的想法怎么样?你到底有没有在听啊?”迟迟回了回神,说:“有啊有啊,不过,你说你的什么想法来着?”木木很鄙视地看了她一眼,但是还是很有耐心地告诉她:“我说,我们逃课吧,反正也被罚出来了。”迟迟很紧张地摇摇头说:“还是不要了吧,被抓到的话……”还没有说完,便被打断:“哎呀,没事,就算被抓到,我说是我出的主意。”
不知道是什么力量让迟迟做了她觉得她这辈子都不可能做的事:!
是的,她跟着木木逃课了。
她们两个人翻出了学校。她们沿着小西村外的小西河边走。木木像一只麻雀一样,一直不停地说不停地说,迟迟只是很安静的听着。忽然,木木不说了,反而唱起了歌,她的声音还很稚嫩,但是她尽可能地唱出了沧桑:“疯了,累了,痛了,人间喜剧。笑了,叫了,走了,青春离奇……”
然后木木蹲在地上,低声问,“你为什么不能敞开心扉的和我说说话呢?”
迟迟想了一下,苦笑说:“想和我做朋友吗?我爸爸是小偷……他们,他们所有人的都不喜欢我,你还想和我做朋友吗?”说完,迟迟转身向学校跑去,任凭木木怎么喊都不回头……
迟迟气喘吁吁地跑进教室,迎面碰到的却是班主任那张怎么看她怎么都看不顺眼的脸。迟迟以为是逃课被抓住了,习惯性的低头准备接受班主任的讽刺,谁知道班主任却是一脸慈祥地说:“孩子,你爸爸是小偷,你不可以走他的老路,只要你把娜娜的东西拿出来,你还是好孩子。”迟迟一脸的疑惑,声音微弱的辩解到:“什么东西?我没有拿。”班主任的脸色一下变了:“拿没拿你自己清楚,我不想和你纠缠了,最好是你自己拿出来,当着全班的面承认错误就好了。老师也愿意相信你不是诚心的”
迟迟脑袋一片空白,老师走了以后只是听到有人在吵,有人在闹:“小偷,把东西拿出来吧!”“穷鬼,是不是没见过手机啊,才起了歹念。”
……
迟迟想解释,却怎么也发不出声来,小说里的剧情终于在她身上上演了,她没有一个相信她的朋友,就连老师,也是持肯定态度,没有人去查其他人,而是直接把目标锁定在她身上……
想后退,却没有地方可以退,她只有蜷缩在桌子后面,尽量的,让自己变成一个团。可是这并没有让其他人放弃对她的责骂,反而让其他人理解为心虚。
“你们查清楚了吗?就在这里乱咬人,应该每个人都有嫌疑,为什么非要锁定她?”木木像女侠一样的出现了,本来乱哄哄的学生,一下子安静下来了,好像木木说的有理啊……“她爸是贼,他肯定也是贼,有本事你让我们搜啊!”所有人都这个声音是对的,然后所有人都要求搜迟迟的书包,迟迟只是一脸的惊恐的瑟缩在角落里,好像不知道周围发生了什么。
于是他们擅自翻了书包,不负众望的在书包里发现了手机……
所有人都露出了满意的表情,“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嘛,木木同学你信错了人……”谁也没注意到娜娜那嘴角的一抹冷笑……是她把手机放进迟迟的书包里的,她想让她离开这里,因为她不喜欢迟迟……
令所有人出乎意料,木木拉起木偶般的迟迟的手向教室外面跑去。
跑了好久,木木终于拉着她停了下来,然后说:“看见你的脸上没有笑容,我很不开心,我想让你开心,我想和你做朋友,却被你推开,但是,我不介意,我相信我们可以做好朋友的,同样,我也相信你。”
迟迟这一次的话全听到了,她没有走神,她知道眼前这个姑娘是上帝派来陪她的,她怎么能不珍惜呢?
木木指着小西河边的夕阳说:“你和她一样美,我们的青春比她还要美,不要因为下雨天就挡住了自己的整片天空,因为,总有地方是晴天!”
河岸边,那春风在吹……
良辰美景奈何天。为谁辛苦为谁甜。这年华青涩逝去,却别有洞天……
“也许我的青春不像其他人那样多姿多彩,反而我的青春是羞于启齿的青春,但是,她告诉我,总会有晴天,我,始终相信总有地方是晴天,总会有风,吹走乌云……”
木木,你听那风在吹,我们的青春,其实很美好……
我喜欢夏天。
不是因为夏天有冰镇西瓜,有清脆的风铃,可以和路边懒洋洋躺平的猫咪玩耍,或者听见蝉鸣,和自行车叮铃叮铃的声音。
纯粹是因为,夏天的阳光很强烈,夏天的白天很长。
我啊,只能生存在有光的地方。
我是影子。一些古书里把我叫做魍魉。
说到影子有自己的意识,其实很奇怪吧。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有一天,就那么意识到了:啊,我是个影子呢。
我没有什么所谓的主人,想当谁的影子就当谁的影子,大概是thekingof影子之类的存在吧,为什么其他字眼加上thekingof就那么霸气,影子就那么……阿卡林呢?
啊啊,是因为影子吧。
在树下发呆的时候,看到一对老夫妇慢吞吞地走过。
老婆婆走在前,拉着老爷爷的手。似乎是个有行走障碍的老爷爷,整个身子看起来像是向后仰着似的,所以更像是老婆婆在牵着老黄牛似的——牵着老爷爷在走。
烈日当头,本来就是走得慢的两个人看上去吃力极了。尤其是老婆婆,她似乎把四分之三的力气都借给了老伴,汗水顺着她脸上的沟沟壑壑不断滑下。
在他们路过大树的一刹那,我顺着他们的影子和树的影子交汇的地方凑了过去。
不管怎么说,在路边忽然看到一团黑漆漆的影子飘来飘去却没有实体,会吓到人的吧,我可不想那样。
成为众人的焦点是很麻烦的。
等完全融入了老婆婆的影子里,我模仿起她的动作:向后伸手,拉住老爷爷的手,然后稍稍用力。
“老太婆,你力气挺大的嘛!”说一句话喘了三口气。
“那是,我还可以再带你走十年呢!”老婆婆愣了一下,然后乐呵呵的回答。
我作为老婆婆的影子拉着老人静静地走着。
原来,牵手是这种感觉。
能在太阳落山之前顺利回来就好了。
看到老人进了家门,我才回到那棵树下。
夕阳西下,我变得很长很长,可再怎么长,我能碰到的也只有被考得火辣辣的地面,感受到的只有一排排蚂蚁背着口粮从我身上爬过。
时间差不多了,他该到了吧?
我想我应该是脸红了,如果我的脸能红的话。
之前根本就不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子,直到有次,附在了一个衣裙飘飘的小姑娘身上,她走过傍晚琳琅满目的商业街,太阳将我折射到玻璃橱窗上,我才能直面自己。
这就是我吗?
黑、黑、黑,满眼的黑。根本没有其他的东西。
多亏了那个小姑娘的形态很好看,我还可以安慰自己:起码我可以附在喜欢的形态上,那样我也会变得好看起来。
黑就黑吧,反正,影子从来都是一团黑的。就像我从来都是一个人。
天渐渐暗了。
我感到体力不支起来。胸口像压着厚厚的泥土似的。吸气呼气都变得提心吊胆。
奇怪,和平时不一样。
就算太阳落山,夜晚降临,只要有光我就能存在,路边的灯已经渐渐亮起来了不是吗?
为什么?为什么?
呼吸越来越困难,所有的力气都用在了维持意志上,我只能缩成一团,拼命让自己看上去显得更小一些。
我忽然意识到了,就像忽然明白自己是个影子一样——一样那么突然、不可理喻、又无可厚非——我要跟这里说再见了。
他和平时一样,拉着那个女孩的手过来了。
似乎,还能听到一点声音。
烟花?啊是了,今晚有烟花晚会。
这里看得到烟花吗?
他们在路边停了下了。
他距离我大概两三米的大方吧,我想我应该很淡了。
少年把一张照片似的纸头拿在手里,少女似乎急着要抢,他就举高了手,小姑娘急的又跳又叫,就是够不着。
急的脸都红了。
真好看啊,她脸红的样子。
和我完全是天差地别——好吧,大概我根本不会脸红。
我把视线转到少年脸上,没有那种叫做酒窝的东西他也能笑的很好看,可能是眼睛的关系吧。他的睫毛很长,睫毛下似乎就是整个世界。刘海掠过他的眼睛,淡淡的阴影留在眉前。他的轮廓青涩又深邃。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总会路过这棵树——我最喜欢歇息的这棵树。有时候在树下看书,有的时候小酣,唯一不变的,就是他在树下呆了不久以后,那个少女就会一路小跑过来,然后两人一起离开。
在这里生活了那么久,姑且称之为生活吧,只有他,肯抽出生命里的一点点时间,陪陪我。就算他自己并不知道,不知道
偶尔靠着的地方,偶尔读书的地方,一直等人的地方,他的边上,有个小小的影子,。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天天盼望他能过来,停留一点点的时间也好,好让我和他说话:大猫打了个滚又翻到河里去了,小孩的冰棍因为太冰黏在嘴上拿不下来了。
即使,从没回应过。
天已经全黑了。路灯朦胧了地面,我大概只有淡淡的一层了吧。
嘭啪——
烟花在我身后绽开。
一瞬间,我变得明显起来力气似乎也大了一些。更幸运的是,绚丽的烟花用尽全力闪烁的光芒,将我拉得斜斜长长。
我想起白天,于是用最后的力气伸长了一部分。
“怎么了?”少女歪了歪头。
“嗯?嗯,没什么。”少年抬起了手。
刚才一瞬间,似乎有什么,像风一样的东西,穿过了自己的指缝。
但不是风,这点可以肯定。
因为平时在这棵树下,他也会有这种感觉,有股清风似的、温和柔软的气息。
在消失之前,我想碰碰你。牵个手也好,能碰到你就好了。
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影子,是不会有这种心情的吧。
谢谢你。
希望很久很久以后,某个夏天,我还能遇到你。
探险,又是一种冒险。探险,既是对人类未知的探寻,又是对自身的挑战。探险家们上天入地,走南闯北,为我们打开了自然界一扇有一扇紧密的窗户,让我们知道了世界上的许多秘密。 探险家就是我们的探路者,在那条未知的道路上,留下一串串人类的足迹,虽然每一部都看起来是那么的渺小,但是对人类来说那每一脚步却都是一大步。他们用汗水和艰辛为我们今天习以为常的事物做出了巨大的努力。
也因此,世界各地都需要探险家。他们那坚强的身影遍布世界各地,不论成与败,都探索着前进的道路。
例如,阿蒙森是最早飞越北极的两位探险家之一,创造了世界上的两个奇迹-第一个航行于西北航道;第一个到达南极。麦哲伦是葡萄牙着名的航海家和探险家,他发现了麦哲伦海峡,然后横渡太平洋,被认为是第一个环球航行的人。马可·波罗出身于旅行世家,从小就喜欢幻想和探险,因经商来到了中国,受到了元世祖的信任,被遣派远行中国各地。他是最早考察中国的欧洲人之一。
我国也有不少探险者。公元前139年,汉武帝派张骞前往大月氏国。他不畏艰难险阻,完成了使命。张骞是我国第一位穿越阿富汗旅行的中国人。开辟了着名的丝绸之路。玄奘是一位前往佛教发源地印度取经的和尚。他从中国出发,旅途历时20xx年,在旅途中多次遇险。古奇人徐霞客一生钟情于神州山水。在“学而优则仕”的旧封建时代,他克服难以想象的困难,从二十二岁开始,周游全国。
探险家在探险的过程中,也为我们的科学世界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丰富了我们的视野。阿蒙森的探险让我们知道了北极,可以研究北极来制造我们需要的东西。麦哲伦的航行证明了地球是圆的,验证了这一永远不变的真理。被汉武帝派往大月氏国的张骞为后来的商人开辟了崭新的道路,这条路线后来被称为着名的“丝绸之路”。
由此可见,探险家的探险过程也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他们做出的贡献不仅为我们的现代生活开辟了捷径,还让人类那不服输的精神遍布了世界的角落。
为我们开辟捷径的张骞,字子文,他是中国汉代卓越的探险家、旅行家与外交家。汉武帝想联合大月氏攻击匈奴,便派张骞出使西域。但经匈奴,被俘。十年后逃脱,张骞冒着被杀的危险终于完成了任务。他开拓了汉朝通往西域的南北道路,并从西域诸国引进了汗血马和我们吃的葡萄、石榴、胡桃、胡麻等等。
西天取经的玄奘的脚步也迈向了西域。他从长安城出发,途中,他在一次喝水时差点被箭射死,后来,他为了逃生,又差点被冻死。玄奘以非凡的毅力坚持了下来。终于,历经千辛万苦才来到了向往的天竺求经。玄奘边出关边观察佛祖留下的遗记。终至东印度的那烂陀寺。贞观十七年(643年),玄奘启程东归。他为佛教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他的求经过程被弟子写成着名的《大唐西域记》,带回了上百部真经,整个朝廷都为之轰动。
他们的故事充满着传奇般的色彩,他们的精神激励着后人对大自然的探险,去激励着后人不畏艰险地去探险那些未知的世界。
中国第一位探险家刘雨田,面对外国人的挑战,1984年5月,他毅然舍弃一切,开始徒步万里长城。经过一年多的艰苦跋涉完成壮举,成为世界上第一位徒步万里长城的人。之后,他又徒步丝绸之路、黄土高原、攀登昆仑雪山、三次穿越殧之海塔克拉玛干等地。至今他已经完成四十三个考察旅行探险项目。足迹遍及祖国大陆的山山水水,人称他为“二十世纪世界罕见的旅行家、探险家。
余纯顺有”中国的托马斯“、”当代徐霞客“之称。他确实是一位罕见的传奇人物。他孤身徒步走访全中国,八年间克服千难万险,,风餐露宿,跋山涉水,总行程已达8。4万华里。创下人类史上第一个孤身徒步考察”世界第三极“——青藏高原的纪录而震惊海内外。
还有许多人都在不停的探索,人们并没有因为一次次地失败就停住了探索的脚步。
人们在发射火箭的过程中,从失败中吸取一定的经验。我国从长征一号火箭成功发射东方红卫星开始,揭开了我国航天事业的序幕。长征二号的第一次发射失败,在其他三次发射时均发射成功。长征二号的发射成功,使我国成为继美国和前苏联之后的第三个掌握卫星返回技术和航天遥感技术的国家。
拥有良好的精神和坚强的意志品质,再加上坚定的目标是每个探险者必不可少的重要的精神”食粮“。只有这样才能经得起大自然的种种考验,才能鼓起勇气,去探索未知的天地。
魏格纳是丹麦探险队中的一员。他为了找到有关气象和冰川的调查,他率领了一支探险队。迎着北极的暴风雪,第4次登上格陵兰岛进行考察,在零下65度的酷寒下,大多数人失去了勇气,只有他和另外两个追随者继续前进,终于胜利地到达了中部的爱斯密特基地。11月1日,他在庆祝自己50岁的生日后冒险返回西海岸基地。在白茫茫的冰天雪地里,他失去了踪迹。
我发现,不论古今中外的探险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们在探险时的追踪的过程中都敢于尝试,都有惊人的勇气去试一试,即便失败了上百次,仍不气馁。他们的事迹令我们震惊,他们的开拓创新精神和坚忍不拔的良好的意志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通过这一次的学习探究,使我明白了人类的进步是靠着那些不畏艰险的探险者,为我们探路,寻找前进的方向,才有今天的生活。他们的探险出的硕果,为广大人民积极所用,即便失败,也为后人的探索成功积累了经验,他们的精神仍值得学习,这些都成为了我们生活中的一些必不可少的财富。只有敢于探险,才能使人类进步。
孔子说过:“未知生,焉知死?”关于死亡,连孔子这样的圣人都避讳,当徒儿问到了关于死的问题就用反问的方式来避开。至于芸芸众生,更是竭力不说死,即使万不得已说到死也会用“去世”、“老了”、“不在了”等词语来替代。只有毛主席一向不忌讳谈论死,他老人最为著名的论断是:“中国人死都不怕,还怕困难吗?”
在我看来,谈不谈死,怕不怕死,死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每人都在天堂门口徘徊着。纵然你位高权重,纵然你富甲天下,纵然你学富五车,纵然无敌天下,最终还是要到天堂报到的。“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项羽兵败乌江,拔剑自刎,固然可悲。他的老朋友、老对手刘邦也不过多活了十几年,多享受了一点儿荣华富贵,附带还因为废立太子的事情跟吕太后生了几场气,因为防范韩信等人叛乱而少睡了许多夜好觉,最后他躺到病榻上才悟出了人生终有一死的道理,以至于拒绝医治,一命归天。在天堂门口,除了像刘邦这样达观的皇帝外,也有很多非常怕死的,有的信佛,有的炼丹,有的吸露,还有的派出团队去东海里寻仙,结果都是徒劳无功,最终都乖乖地躺进陵墓安息去了。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离天堂只有一步之遥。据我父亲说,在我一岁多的时候,一天正在屋檐下爬着玩耍,生产队修路放炮飞来一块石头,打在屋檐上落了下来,紧挨着我的头皮落地,差一点儿要了我的小命儿。听了这事,我常想,我这条小命儿是捡回来的,无论宠辱富贫,我都得好好珍惜,好好活着。如果说这事儿发生在我不记事的时候,不必信以为真,但十年前我差一点儿死去的事儿却让我记忆犹新。冬季的一天,妻子上街去买菜,我躺在被窝里休息,没想到取暖的煤火烟囱坏了,让我中了煤气。当我妻子回家时,我已经无力再去开门,迟上个十分八分我就要到天堂里去报到了。
楚辞上说:“悲莫悲兮亲分离。”亲人的故去,留给人的伤痛最深,也给人以感触天堂门口的机会。我姥爷是烈士,据说是被国民党的军队剥皮处死的。但那毕竟很遥远,像是飘进我脑海的神话故事。等我姥姥快要去世的时候,被病魔折磨得一把骨头的姥姥,最想看到的是我们这些外甥。按照她的要求,妈妈把我带到了她身边,我怯生生地盯着苍老、垂死的姥姥,怕得不敢做声,姥姥却伸出布满青筋的手抚摸着我的头,眼里充满着欣慰的喜色。从她的眼神里,我读出了一位即将步入天堂的老者对后代的希望,期望自己的血脉在人世间代代相传下去。后来,疼我爱我的爷爷奶奶,慈祥、和善的岳父,相继离我而去,留给我的是不尽的哀思,也让我更加深切地感受到了进入天堂之门在所难免,而且与自己越来越近。
走出校门二十多年了,同学们要聚会一次。有位同学打电话来邀我,我推说工作太忙难以脱身,电话那边传来了一声叹息:“老徐,还是来吧。说不定再过几年就见不到这么多人了。”随后,他告诉我某某同学不慎失火被烧死了,某某同学生死未卜下落不明了。这让我伤感了好久。是呀,岁月无情,死亡无情,而同学之情却弥足珍贵,比起生命和友情,那种工作太忙的托词也显得太苍白无力了。
一生百年,匆匆就完。无论我们乐意与否,无论我们想起与否,每天都有人降生世间跨入天堂,这是人生开幕、谢幕的重头戏。既然我们非常侥幸地来到了这个世界上,非常侥幸地活到现在,而且还不知道上帝什么时候要召我们到天堂去,我们就该好好活着,活得精彩些,活得洒脱些,活得诗意些,为了告慰那些先走一步的亲友,也为了无愧于将来追思我们的后生。
告别了枯燥的高中生活,来到了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我梦中的大学是美好的,是无拘无束的,当我来到时,我发现大学的精彩不在于无人管理,而在于你能最好的发挥自己,然而发挥的却是课堂上所不曾学过的。
刚到学校,我为了不使自己迷失,我参加了各种活动,使自己不至于在大学里碌碌无为的度过,然后后来我的时间全被活动占据,其中最重要的,也是耗时最长的是辩论赛,那时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蝉联冠军,也是我们所有辩论队队员,所有经管学生的梦想,那时冠军就是梦想,有人问我什么是大学的梦想,我当时深沉的告诉他,梦想就是早晨叫你起床的那个东西!然后他又说有多少人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呢?我说:你的梦想是什么,你想通过什么方式实现它,你想过吗?你选专业是选最火的,选选修是最好拿学分的,哪怕是以后的工作是你也是选最好挣钱的,那时你想过梦想吗?
后来我自己问自己,金钱等于梦想吗,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作为邢职的学生,我要懂得,我肩负的使命是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做自己,发挥自己最大的能力,这才是人生目的。我要做自己,如同疯子一样的存在,真实勇敢的追求,追求知识,追求友情,追求爱情,追逐梦想。我不想在乎异样的眼光,大学我不想让我的学业有任何问题,我不求样样第一,但我要求我我不愧父母为我花的每一分钱。我要学会自己去行走,走在人生的路上,我要去看更多的东西,去经历,去体会,去磨练。我要打破束缚,做一次没有目的地,没有时间,没有他人的旅游。青春不是年龄,而是一种心态。
现在我是学生,当我踏入社会的第一步以后,我将不再是单纯,我将不再懵懂,我将不再放纵,我会现实,我会功利,我会被束缚,大学就是我最后的机会。无论可以选择梦想还是选择现实,这都没有错,重要的是,我要坚持自己的选择。我不知道我的大学梦具体是什么,但是我想把我的大学过的充实,绝不只是学习成绩,因为我的哥哥在大学毕业时告诉我说,我的大学是四年高三,我没有好好把握,大学就把我踢出校门。
我告诉自己:我要实现自己的梦,不需要魔法,只要我发挥内在的力量;因为真正的幸福是全力以赴,宁可失败在你喜欢的事情上,也不要成功在你所憎恨的事情上,否则你越成功越找不到自己,不要听信任何人,我们要挑战的事管理自己而绝非时间,时间管理是误成,我们管理好自己,耐住寂寞,抵住诱惑,懂得放弃,学会选择,好好把握每一次放手与选择,我一定能实现梦想!
是的,没什么丢人的,我就是一只灰褐色的小麻雀。
还记得多年前那个阳光明媚的春天。处处鸟语花香,青草芬芳。而我,也终于离开的爸爸妈妈的怀抱,寻找那片属于我的广阔天空。
呵呵,那时的我还是很年少轻狂吧。总在想,翻越那座生活了几年的大山,就能寻找到更加美丽的地方,更加适合我的地方。
幸运的是,我真的找到了它——一座美丽的花园。
这座花园的主人是个年轻的猎人,充满朝气,英俊潇洒。
在这美丽的园子里,有歌喉美丽的百灵鸟,还有可爱的珍珠鸟。开心,因为他们都是我的朋友,不管怎样,我是这么认为的。
只是,人类好像有一句话:该来的总会来的。
没错,那一天,它终是来了。
那是很炎热的夏天,虽然我们家族的警惕性一向很高,可在这似火的骄阳中,我们却都昏昏沉沉的。就在我俯身下树准备喝水的时候,“咚!”仿佛什么东西击中了我,只觉得翅膀上有黏黏的液体流出,身体就像被一只大手往下拉一般,怎么飞卜高了。
“世界仿佛在旋转,哦,祖母,是您从天堂来接我了么?”身旁,隐约的是一群孩子惊喜的叫声,继而,一声怒斥打断了那笑声。然后,眼前是一个放大的脸,一根根的眼睫毛。好漂亮。
哦,是花园的主人。
哦,是他救了我。
哦,谢谢,谢谢,谢谢。
而我,在他的精心照料下,受伤的翅膀很快恢复了。皮毛也恢复了以前的光泽。可是,真悲哀呵,它,永远都是灰褐色的,那种很难看的,灰褐色。
终于又可以飞翔了,又可以穿梭在花园中,聆听着百灵姐姐的歌声,欣赏着牡丹妹妹的婀娜,可怜着自己的丑陋。
终于,决定离开,就是在第二个春天。
离开的那天,阳光那么明媚,小草那么生机勃勃。却,涂添悲哀。
不舍啊。真的不舍。可是,我必须要走了,这里除了我的恩人——他。没有人值得我眷恋。没有人。我认为,还是父母可以给我温暖,给予我幸福。
再见了,我们一定会再见的!
5年后……
此时的我已经成为了一只健壮的雌鸟,身体也蜕变了,丰满了,美丽了,引人注目了。可我还是希望回去,真的好想他啊。
哦,我亲爱的恩人啊。你还在那儿么?你还是那么的帅气么?
我们家族是不适宜远行的。可是我不顾父母的反对,一意孤行地再次来到了这个花园。可是,这里却没有人,真的是人去楼空啊。这里,不再美丽,可以说是一片废墟。到处杂草丛生。连那些美丽的大树也枯萎了。
真是悲哀呵。
哦,我看到了什么?!一个颤微微的老人映入了我的眼帘。他的身上背者一把破破的旧猎枪。天啊!是他!那是他的枪!他怎会变的如此落魄,怎会如此狼狈。
我飞了过去,想看看他,这般可怜的他。
瞧瞧他,一无当年的风采。他的眼睛布满血丝,古铜色的脸上满是饱经风霜的痕迹。身躯瘦如柴骨。我真不知道这几年他是如何度过的,怎会衰老的如此之快。
哦,他看见我了!我的心咚咚跳,仿佛怀中揣了个小兔子。
哦,他露出的惊喜的表情!是认出我了么?是想念我了么?
可是,他却一蹦一跳地走进了房间。呵呵,真是滑稽呵,一个中年男子蹦蹦跳跳。一定是去给我准备美食品了。
不料,突然在我的身后传出了“砰”地一声,一颗子弹从我的胸膛穿了过去。我不想转身去看握枪的那个人,我不想接受事实,真的不想。可是他却走到了我的面前,露出一丝微笑。“这只傻鸟,怎会笨到站在一个穷困潦倒的猎人面前呢,这不是明摆着想当我的晚餐么?”
我流泪了,泪水和着血液,浸湿了我的全身。
我不明白,不明白,真的不明白。他曾救过我,怎会杀了我,然后……去品尝。
我累了。该休息了。
这个世界,再见。
我回过头去看自己成长的道路,一天一天的观望,我以事不关己的姿态站在路边。我看无数的人群从我身边面无表情地走过,他们拿着饮料,拿着课本。他们行色匆匆的样子把我衬托得像一个游手好闲的人。
偶尔会有人停下来,对我微笑,灿若桃花。我知道,这些停留下来的人,最终会成为我生命中的温暖,不离不弃地照耀着我,变成我生命里的光源。
我曾经写过:我的朋友是我活下去的勇气,他们给我抗拒孤独的能力,让我面对这个世界不会仓皇。
钟子豪是个活泼开朗的人,他不喜欢看起来忧伤苍白又令人一头雾水的文学作品,但他愿意看我那些“雾里看花”的文字。我总是感觉,和文学沾上边的孩子,一直一直都不会快乐,他们的幸福和快乐,散落在某个不知名的地方,如同顽皮的孩子游荡到天亮,天光大亮之后,依然不肯回来。他说看我写的东西总是特别难过,让他心里直泛酸,似乎不知名的忧伤一下子涌了上来。我们总是在不断地用文字讨论着文字里的感情和技巧到底什么比较重要。而答案却是没有的。钟子豪认为我太忧郁,是没找到快乐的缘故。我说,子豪,不要太担心我,总有一天你会离开我的,我不想太习惯你的陪伴。
他是可以一个人都快乐的活下去。
而我不能。
终究他离开我去了很远的地方。我恍惚地想起他和我的通话,我听到曾经陪伴我的声音对我说,我很难过。我怕站在没有朋友的地平线上会孤单寂寞。那天子豪在电话里一直讲一直讲,讲到电话没电,我从不知道子豪有这么多的话,他是个不善言谈的人。在挂断电话的最后一刻,他对我说,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在一起了……电话突然断掉,我放下电话轻轻地说,也要像在一起一样。
杨威是个很有秀气的男孩子,跟他在一起会感到一张别样的轻松豁达。他很喜欢画画,说起来,我的漫画都是他一手教出来的。我看到过他用钢笔线条画出绝美的风景,可是他不画了,具体原因我也不知道。在问他原因时,他只是笑笑,说学那个没多大用处,怕误了学习,我只知道,他曾经说画画就是他的一切,他的一切就这样被放弃了,我分明看到那笑容是那样的淡漠、忧伤。从此就再也不曾拿过画笔。
而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久远得让我的记忆模糊,如同雾气中的玻璃一样,伸出手指,划一下,便会出现清晰的一道痕迹,沿着手指,会有大颗的水滴落下来。如同我们小时候毫不吝啬的眼泪。
物是人非。
每次看到这个词的时候就会百感交集。时别已久,当我再一次见到他的绘画作品时,已看不出生气,当年青春活泼的气息已荡然无存。那张曾经让人感到温暖的笑容里,多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忧伤,像感觉不到的细雨。
时光依然流转,只是我看不到你真正的样子。
陈宏也是爱着画画的,如同杨威一样,陈宏总是无限度地迁就我,甚至有些时候我都知道自己错了,可他还是什么话都不说。
只是和陈宏不一样,他是个隐藏自己喜怒哀乐的人,他总是充分发挥自己的喜剧细胞让每个人都开心。于是就总迁就别人,别人难过他就逗别人乐,别人高兴他也跟着高兴,可是最后,都不知道自己是开心还是难过了。这一点我感同身受,可我发觉自己根本就没那个能耐。
突然想起林明的性格,他总是告诉别人他快乐的一面,但是却一个人悄悄地哭泣。他曾经说过,别人说我很快乐于是我就真的很快乐,即使不快乐那也是要快乐的。我不知道这样的性格要承受多大的压力,只是比起他们,我多么像个孩子。一个任性的不肯长大的孩子。
一个人总是要忘记一些事情,那么他才能记住另外一些事情。
如同有人要靠近自己身边,必定会有人要离开。
以前我总是不相信这样的话,因为我相信所有人都可以快乐的在一起。可是似乎不是,距离啊,时光啊,岁月啊,如同一面一面的墙,隔挡在彼此中间,望啊望啊也望不穿,只是听到对面叮叮当当的幸福驶过的声音。于是自己也开心地笑了。
我要这样走,这样孤独地走,没有牵挂,没有束缚,我会一个人快乐的走下去。这是迟早的事。
可是为什么我在一大群人的嘻嘻哈哈中突然地就沉默?为什么在人海茫茫中看见个熟悉的背影就难过?为什么看到一本曾经看过的书一个曾经很熟悉的地方就止不住伤心?为什么我还是习惯一个人仰望窗外阴霾的天空?
水晶球在谁的手上?我想问个明白。
人,一个一个走掉,通常走得很远很久。像是为了更有力地形容“物是人非”“时过境迁”这般的措辞。在很长的岁月里,教室里的灯光特别灿亮,人声特别喧哗,进出杂踏数日,然后又归于沉寂。留在里面没走的人,越来越安静,一点一点被岁月无情的侵蚀。
那些无名的花儿还开着,只是在黄昏里看到它,怎么看都觉得凄凉。
曾经的自己,受不了分离,受不了孤单,受不了成长,受不了沮丧,受不了失望,受不了世俗,受不了金钱。
而现在的自己,却慢慢习惯了这些。在时光的洪流里,我们总在长大。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
今天我要演讲的题目是祖国在我心中。
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失败后,清政府被迫签订了中日《马关条约》。从此,日本人开始在我们的土地上放肆。19xx年八国联军战争也已失败告终,清政府又签订了《辛丑条约》。由于清政府的腐败无能,给中国人蒙羞。东方这条巨头,被打的遍体鳞伤,它任人宰割,血肉模糊。
南京大屠杀,死了多少同胞。1920xx年,中国人在也受不了外国人的束缚和占领他们的土地,于是成立中国共产党,经过了长达XX年的浴血奋战,抗战成功了,澳门中国台湾收复了。1949年10月1日,毛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高喊:“新中国成立了,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这一句话传遍大江南北,中国人名热泪盈眶。之后人民开始了经济、建设、贸易发展。有了澳门中国台湾这两港口给中国贸易添加了新气象。
中国的卫星发射,成功。宇航员第一次在太空漫步等,给人民有了很大的鼓舞,中国在世界上有了立足之地。
有一句话说得好“少年强则中国强”,没错,我们的未来就是中国的未来。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为中国的未来而奋斗。让世界看到,中华儿女的强大,让先辈看到中国富强的希望。让他们惊叹:啊!这就是中华的少年!。
青少年们努力去拼搏吧!相信自己,打拼出属于自己的未来,属于中国的未来。今天,历史和未来间由我们焊接,时代的接力棒要靠我们相传。加油,相信我们一定会成功的!
谢谢大家!
德国诗人海涅说过:“生命不可能从谎言中开出灿烂的鲜花。”明礼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华夏子孙,龙的传人,继承它,弘扬它,是民族的召唤,祖国的需要。
中华上下五千年,有多少诚信故事摆在我们面前:古代有孙膑,一诺千金;宋濂,连夜抄书;现代,又有邓颖超,冒雨赴约;周恩来,按时归还图书。这么多的事例,这么多的榜样。他们是历史长河中一颗颗璀璨的明珠,是人们心中永不泯灭的灯光。可是,时代进步到今天,又有多少人真真正正做到“诚信”?在社会上,小商小贩贪小便宜,缺斤少两;小偷小摸,不劳而获,偷取别人财物;虚假广告,谋财害命;有段时间,安徽的“劣质奶粉”就害了多少无辜的幼儿。在学校里,有些同学作业抄袭,考试作弊,以虚假成绩,蒙骗父母老师;同学之间不守诺言,答应人家却又随意改变。
诚信,这个字眼大家肯定很熟悉,但有人可能会觉得陌生,因为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这个词所含的意义。诚信也就是讲信用。诚信是每个人必备的品德,一个人如果缺少了诚信,那么他无论做什么事,都不会有人和他合作。反之,诚信的人无论谁都愿和他做朋友。下面我给大家讲一个关于我和诚信发生的一个小故事。
这天天气很好,姐姐拉着我去逛街,来到街上看到那么多的人我觉得很闷。看着满街的人潮川流不息,慢慢地望着商店琳琅的货品实在无聊。这时姐姐开口说:“我去一下那边的洗手间,你在这等我。”我“哦”了一声,看着姐姐钻进了人海,自己就坐到旁边还难得有的空位子上。这时一位年轻的女士急匆匆地走过来向这着这边着急的看了看,最后目光落在我的身上。我不自在的向周围看看,然后站起来准备给她让座,看着她大包小包的我也总不能光看着吧,女士走到我身边说:“对不起,我要去洗手间,可我手上东西太多,所以请你帮我看一下好吗?”我看了她一眼见她额上的汗珠我便答应了。她连声“谢谢”的钻进了人群。我坐着看着着大包的东西慢慢地等着。看着时光飞快的流走,我的耐心也一点点的消磨列殆尽,而人们却不断的涌现,我的心情也变的更加的烦闷,看着身边的人走了又来,来了又走。我好想不管这些东西,但我本来就心软,要是她的东西丢了她着急我也是不愿看到的,自己心里也会一直介怀。我又不好意思把东西给他人看管,只好焦急的搜寻着它的主人。终于在我心里千呼万唤的主人总算出来了,她还一脸无辜加抱歉的样子走过来对我说:“对不起。有些事情耽搁了。”我笑了下说:“没关系,我反正也没什么事。”看看她拎起包离开,我心里的石头落下了。
姐姐不知何时从哪里钻出来了,似乎很高兴地样子微笑着向着我走过来。“怎么样?等的很着急吧。”姐姐一副很有深意的样子看着我,我也微笑着说:“你不也陪我等着,不着急吗?”姐姐愣了一下,又说:“那你找到身边的诚信了吧!”原来姐姐今天安排的一切不就是想让我知道,诚信就在我身边,而且曾经你或许做到过,只是不记得了。“你陪我浪费一天就是为了让我明白诚信其实早就在我读过的书印入我心里了。”姐姐笑得更深了“看来我妹妹并不傻啊!今天不仅不浪费,还很值得。刚才等得很着急吧,而这就是诚信给人的感觉。”“不,诚信给人的感觉并不只是如此,还有一分心安,一点宽慰,只不过有时候被心中的着急所掩盖而已。”“妹妹你终于长大了。”其实姐姐我才佩服你,你的确聪明,从引我出家门,到最后让我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诚信。
夕阳西下,我们踏着余辉,走进夕阳里!我们怀着诚信,走进心底里!
禅
伴着青灯、蒲团,我在这雷音寺中冥想;千余年光阴犹如弹指一挥间,我却还未参透人之禅。我努力着,努力着去营造一个极乐世界。这个世界里,人们有思有悟,有笑有乐;无欲无望,无痛无苦。作为如来尊者,这一直是我的愿望。
在佛界,各佛主尊者,观音仕者,罗汉长老,就犹如我想象中一样,无欲无求,四大皆空。这样一来,也就没有争执,没了痛苦,一切平静、平和。虽然在这个世界中,大家并没有明确的分工,所有的人都处于绝对自由的状态下,但这里的一切却都井井有条,稳而不乱。这样的世界就是极乐的,完美的。
但是在人界,却与我的想象背道而驰。世间万物皆平等,人类却为了自身的利益,伤害别样生命;罪也。人类的本身为了一己私欲,明争暗斗,勾心斗角,虚伪对人,诳语贪欲;罪也。战争,杀生;罪也。性爱,情色;欲也,罪也……
人类的罪过实在是数不胜数;为了完美,我何不将人类灭世重生?罪过,罪过。作为佛主应慈悲为怀,有容乃大,怎可有这等思想;大罪也。但我就任由这些恶发展下去,人类有难不渡;罪也。我为什么有非得让人类世界完美,欲望产生;罪也。人类之过就是我之过,不让他们完美,我就有过,有过不改;罪也。
这个禅,我参了千年,尚未参透,何时人类才可上善若水,未知也。
残
奥林匹斯山已经屹立了亿万年,它巍峨高大却也不是完全的遥不可及,我作为天神拥有了住在这里的权力。
自数千年前,我们七兄妹从父亲虎口中逃脱并战胜他的聊天,统治万物的权力便落到我们手中。父亲对于失败是不服的,他曾残忍的将我们吞下,但在我们母亲的帮助下,他还是输了。
父亲不是完美的,他为了权力竞如此残忍;但他任然是是伟岸的;他依旧威严,庄重,依然是最伟大的神。
在我们分配了管理天地万物的权力后,我和并未得到实权的最小的妹妹赫拉结了婚,她理所当然的成了天后。她的美貌倾国倾城,足以让众生万物为她折服;她智慧过人,足以与智慧女神雅典娜媲美。但她的嫉妒心是可怕的,发狂时比美杜沙更让人畏惧。利用天后的权力,她肆意的迫害那些我所为之动心的人或是神,因为她的智慧和地位,那些人或是神毫无反抗的能力。
赫拉不是完美的,她性格上的缺陷是致命的。但她依然是我美丽与智慧并重的妻子,是神圣的天后。
这数千年间来,我们兄弟间、众神间的争斗是不断的。哈得斯想试试那地动山摇的威慑力,于是他攻击雅典娜;波塞冬也想感受主宰日月沉浮的骄傲,于是他算计阿波罗和阿尔忒密斯;纷争女神伊利斯袭击美神维纳斯;神使赫尔墨斯对阵战神玛尔斯……我,作为希腊天神,为了占领北欧对北欧神王奥丁宣战。
我们都不太完美,但我们依旧是主宰万物的神。
人类当然也不是完美的。他们贪婪,也正是因为贪婪,他们不断追求。他们残暴,也正是因为残暴,他们珍惜仁慈。他们杀戮,也正是因为杀戮,他们得以重生……玉无瑕不美,太完美便没有追求,没有追求,生存便没了意义,生命也就没有了存在的价值。残缺也许是生命存在的最完美形式。
所以我享受着;残缺着;就这样残缺的与天地共存着。
忏
伟大得有些孤独,我创造了世界;世界有些沉寂,我创造了动物;动物没有灵魂,我创造了亚当;亚当缺少伙伴,我创造了夏娃;他们缺少天堂,我创造了伊甸园。
作为上帝,我无所不能,但有些事也出乎我的意料——他俩偷吃了伊甸园中的智慧果。这是我专有的食物,况且我不能容忍我以外的其他人具有智慧,付出相应的代价,他们被逐出了伊甸园,亚当必须承担工作的劳累,而夏娃永远得面对分娩之苦,他们就是最初的人类。
多年后,人类开始繁衍生息起来,起初的人类是可爱的。他们的心是虔诚的,他们的的心是仁慈的;他们与万物和平共处;他们恩爱幸福……对这样的人类我是满意的。但是又有些事出乎我的意料――多年后,人类变了。他们在众多欲望的驱使下,他们侵犯其他生物乃至同类,他们充满仇恨失去幸福,他们甚至怀疑我的存在……
——灭世。
我留下了趋于完美的人诺亚活着,并通知他打造了诺亚方舟,然后降临了神圣的洪水。人类重生了,伊始,人类是完美无瑕的,但他们却没经住时间的考验,和上一个历程一样,他们变质了。
我终于明白,灭世不是最佳的办法,人类的发展是需要过程的,我应该引渡他们,而不是灭世。我为那些上次灭世中无辜的死难者忏悔着,为了弥补过错我化身为耶稣降临人间,拯救人类。
人类的劣根性实在无法靠神力改变,他们必须靠自己,我所能做的只是教诲和引导。人类的改观是有限的,虽然速度放慢了,不过他们继续恶化着。终有一天,他们还是恶化到了无法控制的地步;无奈着,忏悔着我被迫的再次决定了——灭世。
我也意识到,改变这世界,我只能靠自己。我相信,总会有一批人类是完美的。怀着这个理想,我灭世,忏悔;忏悔,灭世;灭世,忏悔……
禅,完美得遥不可及。残,似乎自然却有点慵懒放纵之意。忏,有发自内心的忏悔,有惊天动地的努力;却在走同一条曲折的路。三个伟大的神,有三个不同的观念,但他们的目的却不尽相同——为了让人类更完美。所以,他们依旧都是至高无上的神。
千年之后再回望你和你的诗歌,你还是那样微笑着,在人们精神的夜空中绽放着耀眼的光芒,那样孤傲,那样纯洁,却不可超越.
贺知章早就说过,你是天上的谪仙,早晚要回到天国去,做掌管风流的正神.自那时起,人们就知道你有一双翅膀,带着你驾驭着诗才,凌驾万人之上,永耀天宇,不落尘埃.呼啸中用烈火在碧空之上挥洒出两句战斗的誓言:“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看透了尔虞我诈,你把酒视作生命的一部分,或许,酒就是你那对高傲的翅膀。
兰陵的郁金香酿制的美酒,你喝得“不知何处是他乡”,酩酊中听到皇帝呼你上船,你却说你是“酒中仙”,拒登龙舟。
迷迷糊糊,贵妃亲手调制的醒酒羹已到嘴边,依稀记得皇帝叫你写几手新诗,用以欢娱。你才知道自己只不过是皇族宴饮中一个“不可或缺”的墨客,于是大袖一拂,喝着列酒,骑着青驴快步迈出京城,仅留下高力士羞愤的手中握着的一双高傲的靴子,和几句带着九分醉态的“云想衣裳花想容”和“可怜飞燕倚新装”。
你在朋友给你送行的宴会上又喝醉了,于是你高唱:“请君试问东流水,别意与之谁短长!”于是你神游八极,用酒香和墨香的气度向世人描摹了你将登蜀道的行云流水与梦游天姥的天马行空,蘸着琼浆玉液,留给后人顶礼膜拜。
杜二把你定为“饮中八仙”中核心的一位,你只说一句:“挺好的。”你知道,只有他读懂了你醉后狂涂的一句“天生我才必有用”,也只有他明白你有一双泛着酒气的翅膀,你双翼一振,几缕透明着酒香的羽丝飘然落下,纷纷扬扬一斗就是诗百篇。
看权贵如粪土,视名利如浮云,但你对待朋友却赋予十倍的真心。或许,朋友也是你灵动的翅膀,将你翱翔的姿态永久地定格在诗坛的天空。
那一年,你名满天下,他还只是个毛头小子而四目相对的一瞬,你们都恍然发现你们前世必是交心刎颈的挚交,今生又在诗歌的星光中相遇。自此,每当你修仙访道,痛饮作诗时,都会想起他,虽然给他的诗很少,而你知道,他的成就一定不低于你自己,要留给他一扇当着路旁冻死的遗骸的朱门,留给他一座被秋风吹得破败不堪的茅屋,留给他一封官军收复蓟北的捷报,留给他一片尸横满地血流遍野的战场,留给他一个面对两个黄鹂、一行白鹭的窗棂,“门泊东吴万里船。”
千尺深桃花潭,在你眼中不过是彼此见眼神交融的一个咫尺罢了。汪伦,踏歌而来为你送别的朋友,让你明白了你并不是漂泊补丁的羁人,更不是无家可归的浪子,至少在汪伦所酿的美酒中,留有一份对你的祝福。
你惦记着左迁龙标的王昌龄,便把愁心托付给杨花与明月,渡过五溪的急流,陪伴友人的身影疾驰到夜郎之西。你与座上家宾开怀畅饮,不需要管弦丝竹,只呼出幼子,将五花马与千金裘换来美酒,与友人一醉,同销万古愁。你很清楚,黄河之水从天上奔流到大海磨灭了岁月的棱角,而朋友们是你永恒的翅膀,虽然看不见,但能带着你向蓝天更深处飞去,“扶摇直上九万里。”
你的天才,你的高傲是凡人学不到的,而更重要的是你的隐形的翅膀,摇动生风,赋予你一个又一个新的高度,时而带着酒香,时而伴着火光。
依稀中看到你双翼振动的身影,我说,这是中国诗歌的影子。
《朝抵抗力最大的路径走》,一篇寓意深刻的文章,让人阅读之后,感想良多。
作者从一次自身作诗填词的失败中,明白“在立身处世的任何方面,贪婪取巧都不会有大成就,要有大成就,必定朝抵抗力最大的路径走。”然后阐述了人的抵抗力,就是人的惰性;通过物与人的比较,说明人可以以自己的意志力克服抵抗力。从简单的生活小事和孔子改革天下的伟大决心中,我们也明白了唯有朝抵抗力最大的路径走,抛弃懒惰,才能成就大事。同理,对于民族,国家,也亦如此。
作者由自己的错误推及到他人,社会,乃至民族与国家,作诗填词“意境要经过洗练,表现意境的词句也要经过推敲,才能脱去渣滓,达到精妙境界”,而我们的国家要改变腐败的社会现象,就不要逃避挫折,迎难而上,不要朝抵抗力最低的路径走——懒,要拥有坚强的意志力,才能使我们国家振兴起来。
通读文章,作者所要谈的道理显而易见,有如题目所讲一样。抵抗力,一般来说就是做事情所遇到的困难,阻扰。作者在作诗填词时的抵抗力是没有下真功夫,认真专研。对于一般人来讲,抵抗力是惰性。对于我们学生来讲,抵抗力就是学习中的困难。我想很多人都有过许许多多面对困难的经历,然而怎么选择,都有很多不同的答案。
首先,我是很赞同作者的想法,任何人都会遇到困难,而且遇到的困难会有很多种,很复杂。如果想把事情做好,朝抵抗力最大的路径走,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先不说事情是否会成功,在这个过程中你磨练了自己的意志力,锻炼了自己的毅力,也是一种收获。也许最终事情会失败,但是比起选择朝抵抗力最低的路径走的人,你还是成功的,至少你比他们更有勇气,更加坚强。当然,如果你成功了,相信也是对困难非常漂亮的一击,你不但收获了成功,以及精神上的提高,而且还会获得别人的尊敬。不是每一个人都会选择抵抗力最大的路径,更别说选择了的每一个人都会成功。所以,你可以自信的告诉别人和自己,你是成功的!
但是,有时候选择抵抗力最大的路径走,也未必是好事。有时候遇到的事情,简简单单的方法就可以解决,也就没有必要去选择挑战困难,特别是在时间限定的情况下。例如,你要过一条河,你可以坐船过去,也可以自己划船过去,甚至可以自己游泳过去。过河的方法有很多,在平常的情况下,你选择哪一种似乎都没有问题,你可以选择抵抗力最大的一种方法。但是,如果你是有急事要到河对岸去完成,难道你还会选择游泳过去吗?还是选择别的比游泳更具难度的方法?所以说,选择抵抗力最大的路径走,并不是时时都适用。虽然我举的例子不太贴切,但是道理是一样的。当然并不是这么说,就给自己理由去选择抵抗力最低的路径。人应当自强不息,挑战极限,战胜自我。“生命就是一种奋斗”,没有奋斗,就没有追求。就算你朝抵抗力最低的路径走,就算你可以摆脱困难,那也只是一时的,而且会比别人得到的更少,甚至会失去。他人的成功是奋斗和汗水铸成的,无坚不摧,而你的或许就是无比脆弱了。你也失去了锻炼自己身体心理的机会,一旦再遇困难而无法逃避的时候,或许就崩溃了。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人们也常说,解决的方法总比问题多。只在乎你如何选择而已。绝大多数成功的人,都经历过许许多多的磨难。他们之所以被人们赞颂着,就是因为他们战胜了许多常人无法想象也无法战胜的困难,就是因为他们选择了抵抗力最大的路径,于是也走出了一条条通往成功的道路。相信我们都会明白,选择怎样的道路,会成就我们怎样的人生。
我的生命是一根缰绳
珍贵只是牵满了星星
我的年华是一块夜屏
可爱只是匿藏着歌唱
星星的歌唱
都只是在哀悼轮回?
透明胶上的粘着的文字,都是我的一些过往罢。很久就睡在回忆里,梦着那些曾经很真实的满天星星璀璨的岁月;但是,梦属于过去,梦想即便属于未来了,不是么?于是幻想。单纯的幻想着下一个轮回,在圈圈圆圆的生命第二次。我扬起脸,看到的闪烁繁星和明明无无的月光,可没有月亮,便亦无圆与缺之谈。
我是一只乌鸦,那个冬天是我第二次生命的开始。我不明白,白色的季节为什么赐予我黑色的羽毛,茫莽的阴影搁伤了我的喉咙,“呀——呀”的叫声混淆着空气变成哭泣。
不过单调的生活很快让我习惯自己。
也许我的命运很糟糕,但是我一直过得很真实、纯朴。并整天整夜如此乐观地歌颂我自以为了不起的生活意义,尽管我的歌声使我狼狈——人们把我视为倒霉之物,把我的忠告听成诅咒——如此狼狈。
而我知道,这不过仅仅是黑色的奉予罢了。
举头,侧目,忽见微闪星星。
我忍不住又叫:“呀——呀——”夜空很狰狞,欣悦只是星星灿烂地冲我笑。我也希望像星星一样,微笑,大笑,甚至狂笑。可是我不懂得。
冬天的夜,漫无温热的夜,我孤立在光秃秃的枝头,望着自己的投影不断地打寒颤,于是飞回窝里去。刺骨的寒风使我难眠,漫长寒夜,我数着天空中的繁星,直到启明星也消失,然后对自己说晚安。
树下面有位老人,是乞丐,老人蜷缩在树边,挣扎在生命线的最后。生命是一条线段,有两个端点。起点很欢悦,但终点不一定。几道寒风的镂刻,老人终于在颤抖中死去,但身子便不颤抖了。这是伤悲里的幸福么?我在老人上空盘旋了几圈,然后哀鸣:“呀——呀——”随即下面走过的路人说:“该死的乌鸦。”
其实,我何尝不是在哀悼老人?
我依稀听见星星的歌唱,歌唱老人的轮回。
那些星星的影子,摇曳在老人的明眸里,最后坠落于他的轮回,老人目光呆滞。
这是我的第二轮回,只是还没走到尽头,我懂得这叫浓缩,浓缩在一颗闪烁的星星里。
我是一只乌鸦,当走到线段的第二个端点,那便是我第二次生命的消亡,也是生命的第三次开始。我知道,坠落在轮回里面的仅仅是星星的影子。
繁星。璀璨。
闭上眼,等待下一个轮回。
今年盛夏又回家,迎接与等待自己的,就是年老的父亲与两亩薄土地,还有一条黄狗。
父子见面第一句话就说:年神不顺,收成不好,稻谷白了心。
等他语重心长地说完,我很自觉就转过了头,望着青山绿草,余辉映着大片稻田,却没有一丝盛意,时已黄昏,灰白的稻穗就像是投降的倭寇白旗,毫无尊严,毫无价值。
黄昏时间,还谈什么收成收获?
蓦然发现父亲弯曲的背影,花白的头发,立在田间,就是我记忆里最熟悉的画面。
父亲很老了,在这片土地上耗尽了一身的体力与一生的生命。
微风吹过父亲的白发,田间的稻苗,舞碎了我眼中清晰的影子。
父亲花白的头发像是无数穿越天堂的手,抚摸我伤痛的眼睛。因为我看到了每一根白发,都蓄满了他的不幸与忧患!
站在这片古老而神秘庄重的大地,我心里有种受痛的难过。就如一个脆弱的少女用冰刀切割了自己的心,一刀又一刀。
黄狗颠儿颠儿在前面带路,父亲突然停下来,怔怔的望着西北方向,说:邻村村长的儿子做了大官了!
说完,他的皱纹舒展开了,脸带笑意。这种笑,是非常慈祥,亲切的笑,因为那每一道深深的皱纹,都蓄满了散发光芒的希望。
我当然明白这话的含义,不再敢低头默不作声,生怕再来第三句要杀人的问题,于是马上收拾表情,佯装笑脸,好心没好气地说:邻村村长享福啦!看来,我也要让父亲去做村长啦。
我踩在坑坑洼洼的小道鹅卵石上,摇摆不定,就如我忐忑不安的心一样。
父亲手指着半山上毫无收成的柑橘果树,半响没有开口,手垂了下来。
他木履落在石头上的响声,无疑是一把有力的铁锤,敲碎我的心。
等到稻草铺地的家门口,鸡鸭家禽低头觅食,黄牛啃食路边青草的时候,我才发现这里的一切都有一张饥渴的嘴巴。
父亲抱出一个西瓜,拿起水果刀,对着西瓜瓜蒂一寸处砍了下去,刀落瓜两半。
赫然可见,一瓢白肉。一股香味扑鼻而来,却没有甜香味儿。
他叹了口气:人倒霉时喝凉水也塞牙,家门不幸,西瓜也不甜。
我抱起一片西瓜,没有勇气去啃。
我发现了西瓜上面饱含了父亲的汗水与良苦用心,我想:父亲是故意用这个不熟透的西瓜来打击我的。
他见我不吃,要将西瓜丢去喂猪。在门口自怨自艾地说:别浪费果实了!
我听了心里不住的埋怨:父亲不是在这片黄土地浪费了一辈子吗?
记得我小时候,妈说过这么一句话:你要是跟了另一个父亲,你的日子不知道多么好过!
父亲有很多个吗?
我家的土地贫瘠又僵硬,从来没有栽种出良苗佳果。
硬实的土地就像僵硬的现实一样,让我从来没有走出过自己的脚印。
世俗就像贫瘠的稻田,不容父亲选择。试问,世界上,谁又能选择过去与选择父亲?
在这片“神奇”的土地,这这个复杂的家庭,我就是一只盲目的蜗牛,用自己舌头去走路。
夜晚来临,乡村的夜晚最安静。说不出的幽静与舒适,但是我的心却是说不出的难过,因为我两天粒米未进,却一点也不饿。
晚饭时间,乡村停止了一天的劳作,四处飘起的炊烟让我倍感亲切。
不知道是我想起了父亲还是父亲想起了我。
我给父亲倒了赣江啤酒,满满一大碗,说:爸,天气很热,收成不好,不管了,先喝酒吧!
父亲喝了一碗又一碗,一瓶又一瓶,脸涨得通红:毛儿(我的小名)爸老了,不知道下次给你摘西瓜还会不会是白瓜?
我心里很酸,望着泛黄的灯光,散发出光圈,说:“爸,下次我们的西瓜一定是最甜的,我自己来摘。”
“你要学会自己种西瓜,懂不了?”
“我只学卖西瓜,我不想学种西瓜,我怕恶毒的太阳。”
“我说你呀,同你妈妈一样没有出息!”爸爸笑了,笑得好难看。
我却无话可说,谁叫我有这么一个没出息的妈妈,却又不敢提起。
外面好像要下雨了。
夜,黑得像口锅,因为这里四面是高山。
我出神地望着山峦脚下的大片农田,突然明白了许多:自己本来就是一块地势崎岖又偏僻的稻田,是栽种了禾苗还是野草,不也是父亲在一旁操作吗?
这一夜,我恨——
只恨自己不是良黍,怕是到了盛夏,仍未开花结果。
这一夜,我怕——
若干年以后,唯恐禾苗长出了稻穗,到了禾黄米赤,瓜熟蒂落的时机,自己仍然没有读懂父亲的含义。
这一夜,自己突发奇想张了一对翅膀上了天,漫无边际的飞过了高山与大海。
落地时,才发现,自己就是一粒稻谷,未成熟的,干瘪又苍白。
而父亲,却成了遗弃路边的稻草,在这片苍黄的土地里耗去了大半生。所有的营养与水分留给了稻谷,所有的绿色与甘汁留给了稻谷,所有的希望与荣耀都留给了稻谷。
这一夜,我拿起了笔,在日记里这样写:
盛夏,又是秋收季节。
家乡的稻田依旧是金黄亮眼的稻田,土地依旧是换上了绿色浓装。
父亲依旧是蹒跚在田间小道,将影子拖得老长,拖得支离破碎,他驼背踽踽而行的身影,在大片稻田里的确很渺小。
但是,在我眼里却是高大无比,比大山要高,比天空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