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字的读后感【精选31篇】

700字的读后感(精选31篇)

700字的读后感 篇1

把书合上,我闭上眼,泪珠哗哗地落下来,数不清这是第几滴泪水了。在灿烂的阳光下,这滴泪显得多么渺小,可它,却装载着我的全部情感;它虽然很小,但是它诉说着一个悲惨的故事——《高老头》。

19世纪的法国作家巴尔扎克写下了《高老头》,我要谢谢他,谢谢他讲述了这样一个凄凉的故事,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陋面孔。

“两个女儿每人有80万的陪嫁,而高老头却只为自己留下了1万法郎。他幼稚地认为,女儿究归是女儿,她俩出嫁后,高老头觉得等于拥有了两个家庭,哪知天有不测风云,两年没到,这对‘宝贝’女儿双双把父亲赶出家门……”

看到这儿,我曾经落泪,尽管我流下多少泪水,还是洗不净这对女儿的卑鄙心理和虚伪的面孔。难道她们忘了父亲的养育之恩吗?难道忘了高老头一天只吃面包而换来钱供你们学习吗……高老头没想到,我没想到,任何人都不会想到:把父亲赶出家门的竟然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巴尔扎克用辛辣的笔把她们的卑鄙、虚伪和毫无人性可言揭露的淋漓尽致!还从侧面反映出父母的伟大。

“当天下午2点左右,高老头的病情恶化……临死前,高老头哭天喊地地想见自己的女儿,可这丝毫也感动不了女儿们的‘冰山’——心……”

在这里,也有泪擦过的痕迹,它是为金钱而落下,因为,钱埋没了女儿的良心。高老头不贪财富,不恋官爵,他只爱一声:“爸爸!”这有什么难的?临死前,高老头才明白了金钱社会的残酷……

有子曰:“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与。”做人,孝顺父母,尊敬兄长,而喜好冒犯长辈和上级,是很少见的。而像高老头的女儿如此对待父母就更加罕见,这是唯一值得庆幸的。父母即使有千万个不对,他们仍旧是你的父母。更不要贪图富贵!

泪,痛斥的泪,悲伤的泪,怨恨的泪,凄凉的泪……愿高老头的悲剧不再重演!

700字的读后感 篇2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叫做《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读了之后有很多感想。这本书说得是一个叫鲁滨逊的英国商人,在一次探险中,遇到了风暴,船沉了,所有的船员都死了,但鲁滨逊却幸运地活了下来。他在小岛上建起了他们自己的“家”,并在岛上顽强的活了下来。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鲁滨逊救下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便成了鲁滨逊的一个好帮手,一直非常勤劳的帮助鲁滨逊。并在鲁滨逊的帮助下学会了说话。 读完之后我一直在想,如果鲁滨逊换成我的话,我能不能像鲁滨逊那样坚强的活下去呢?我能不能有他那样的野外生活本领呢? 不,我没有。仔细想想我不足的地方还有很多,我没有他那样好的心理素责,我甚至在家连洗碗、拖地这样力所能及的事都不会做,更别说在野外要学会生火、做饭、建起自己的“家”这一类的事情了。说不定当我发现自己漂落在荒岛时上,或许会想还不如就沉在海里死了算了。

想想看现在社会中的男孩子要不就是娇生惯养成了小皇帝,要不就是由于没人管成了社会上的野孩子。如果把他们变成鲁滨逊给风暴吹到海滩上来的话,指不定他们会怎样呢?如果是娇生惯养的小男孩的话,他们一定在大哭大叫又不知道该怎样自理,虽很幸运的被冲上了岸,可不是因为自己的胆小和没有野外生存能力而死去。另外一种人,虽然胆子大可自以为是,在林子里如果碰到野兽的话怎么办?他们只会一味的去干一些不计后果的事,最后,只能尝到自己给自己带来的苦果。

我今后一定要学习鲁滨逊,在绝境中努力的去拼搏,在不幸中想自己的幸运,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要从小事做起,不断的锻炼自己的才能,做一个真正勇敢的人。

700字的读后感 篇3

今天是3月18日,我们学校的六年级各个班在操场的影棚里观看了一部让人受益匪浅的电影,他的名字叫《跑出一片天》。

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个运动世家出身的男孩李小天,为追求自己跑步的梦想,历经种种磨难与考验,最终赢得了跑步的胜利。看了这部电影我思绪万千,对小天这个男孩心里怀着一丝一丝的敬佩之情。

这部电影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小天接受训练,大眼仔帮助小天找回自信,重新让小天有自信心站在起跑线上,小天刻苦训练不怕累,把脚都练肿了,就是为了跑快一秒,看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我们,我们是多么懒惰,在生活中遇到一丁点儿的困难,都会退缩,再想想小天,他是多么勤奋,为了自己的梦想发奋努力,为了自己的梦想经受磨难,小天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里,出生时母亲离开了他,他与自己的父亲相依为命,我忍不住捂住胸口问自己一句,自己有没有为自己而努力过?自己有没有为梦想紧追不舍?自己有没有小天这样坚强的意志呢?一个个问号在我的脑海中飘来飘去,但在我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切合实际的回答,那就是“没有”。看了小天训练跑步的剧情之后,我立志一定要做一个坚强、勤奋、独立自主、为自己而努力的人。

这部电影还有一个地方让我久久不能忘怀,那就是小天比赛时大眼仔说过的一句话:“400米赛跑是一个奇特的比赛,它就像人生一样,输在起跑线,却赢在终点。”这句话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起跑线上留有失败的痕迹,不怕,只要在途中你发挥自己的特长,努力!努力!再努力!!对梦想紧迫不舍,就一定会成功,就一定会在自己的平凡人生中增添几分绚丽的色彩。

还有一点,父母是最辛苦的,他们为我们铺好垫脚石,总是在每个角落流露出一丝爱,他们总是为我们操心,为我们担忧,只要是为我们都无条件的付出,我们只要拿出自己的实力,让别人刮目相看,才会给父母、给自己撑起一片湛蓝的天空。

让我们一起发奋努力,用智慧、用特长、用自己点滴的行动,撑起一片天。

700字的读后感 篇4

文化大革命的第二年。

“我”(陈阵)为了逃离北京艰难的生活,主动下乡到了内蒙,成了第一批下乡的知青。

来到内蒙,生产队长就给“我”一根像鞭子一样的东西,防狼!“我”与同学就在蒙古包内住下了。

电影中,当地的牧民崇拜“腾格里”,经常会照“腾格里”的“指示”做,他们觉得一切生物只要到了“腾格里”那儿,就能得到永生。

陈阵与狼群的第一次相遇,是在他会蒙古包的途中,当时他独自一人,没有听队长的话,骑着马打算抄小路,结果遇上了一群狼,幸好陈阵想起了狼惧怕铁器敲击的声音,于是拿起马镫拼命地敲。狼群跑了,但陈阵却一心迷上了草原狼,一心想要养只小狼,但总是没有机会。

开春,牧民们开始掏小狼崽,把小狼崽的皮剥下来卖。陈阵就是在这个时候得到了一只小狼,把它养大。但队长对他说,狼是有尊严的,它需要自己捕食。于是陈阵便带着小狼练扑咬、学游泳、爬山丘、识陷阱,在离开内蒙的那天,他放了小狼,离开了那个带给他美好回忆的草原……

整部电影讲述了许多关于人与自然、与动物如何相处、如何保持生态平衡的道理。当然,它们都隐藏在一个个故事与对话中。电影虽然是法国导演指导拍摄的,但里面许多背景十分贴合当时我国的社会。当然,这部电影也强烈地讽刺了以人物包顺贵为代表的城里的医生,以及那些不爱护自然,不和自然和谐相处的从东边来的内蒙人。他们贪婪、不分青红皂白地伤害动物……善良的生产队长也被他们用来猎狼的炸药炸死。为了捕捉狼,他们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在草原上放火……

破坏环境会使自己受到惩罚,如同从东边来的内蒙人破坏了环境,导致闹饥荒,这就是自然和环境对他们的惩罚!

700字的读后感 篇5

前几天,在我的一再恳求下,老妈终于同意给我在书店买了一本《林肯传》,如果搁在以前,我翻翻几页,然后就扔在一旁不看了,但是,今回我刚翻了两三页,便就上了瘾,如饥似渴读了起来。

一开始我便惊讶的发现,斯坦顿口中的:“人类历史上最完美的总统。”竟然是一个私生子,在当时,这是犯法的,是会引来杀身之祸的。林肯的家庭背景基本上是和其他名人的家庭背景差不多,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他的父亲汤姆·林肯,基本上什么工作都干过,油漆工、猎杀过熊,动过伐木工、还三次担任过监狱警卫,但是这一系列的工作好像没有使他们富起来,他们一年攒起来的工资才不过十美元就在这时候亚伯拉罕·林肯出生了。

我很佩服林肯,他从小没有钱读书,于是他便自已学着读,可以说是自学成才,长大以后,他理想着当一名律师,于是他便云游到处借关于法律的书,后来,他逃避了婚约,原因是他得了精神病。读到了这里,我自此惊讶的不得了,这位伟大的总统竟然得过精神病。

他结完婚以后,一直受着脾气暴躁,言辞尖酸刻薄的妻子玛丽·陶德的虐待,所以很多人感慨道:“林肯这一生最悲惨的时候不是被刺,而是他的婚姻。

就在这时,林肯当了一名小小的参议员,与此同时玛丽·陶德前情人“小巨人”史蒂芬·道格拉斯,废止了《密苏里妥协案》就此,经过多次失败洗礼的林肯,便于道格拉斯展开了辩论,最后,林肯走上了从政的道路。

后来林肯走上了总统的宝座,但是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次意外,因为后来相关人员说,他竟让一个贫穷的律师当了总统。

后来南北战争打响了,北方军连连败退,但是南方比较贫穷,北方封锁了他们进口的线路,最后南方的李失败了,然后又向林肯投降了,后来林肯再次当选总统,后来,南方演员约翰·布斯在舞台上刺杀了林肯,于是他拿传奇的总统是便结束了。

700字的读后感 篇6

这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红与黑》、《悲惨世界》、《贝多芬》、《骆驼祥子》、《朱自清散文》、《趣味动物小百科》、《中国当代少年诗逊、《普希金诗逊、《狼王梦》、《朝花夕拾呐喊》、《谁寄给你紫色的信》、《一生要读的60首诗歌》、《青身》等。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和《贝多芬》。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讲述了一个母狼教育子女当上狼王的故事,可其间,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母狼紫岚的一生是痛苦的,为了使儿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至自己的生命。她的不顾一切使它葬送了自己的命,这种品性不是我们该学的,这样害人也害己,当然它的3个儿子也很可怜,不是说它们死的惨,而是它们只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而生,是它们母亲操纵着它们的命运,不能按自己的愿望及生活方式,不能像别的狼自由自在。媚媚是其中幸运的,她是自由的,到最后这个家庭只有她一人能够活下来。

题目取为“狼王梦”,我想是因为这不是现实,而是一个“梦”吧。最后狼仔也是在睡梦中,与前面相互照应,那么狼仔中是否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呢?我只希望,而不是强迫,希望媚媚能懂此理。这里巧设悬念,让我感到意犹未荆

因读书而生动,因读书而精彩,因读书而进步,因读书而收获,这就是我们的20xx。

通过读书,使我认识到一个人只要热爱读书,就不会失去求真、求善、求美的希望和力量,是啊!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女会为我的人生涂抹上人道主义的亮丽底色;一句“人之初,性本善”,会陪伴我一辈子做个好人。

我们爱读书,才有未来,和-谐世界必然是一个读书的世界!

700字的读后感 篇7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700字的读后感 篇8

羡慕和向往李白的谪仙风度、洒脱赤诚,但更敬佩杜甫的忧国忧民、大气博爱。

杜甫的一生是一个悲剧,既是他个人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我曾想过,倘若杜甫不是出生于一个官僚家族,倘若他没有熟读诗书,而是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市井之家,那么凭着双手辛勤劳动,或许杜甫一生还能多吃上几顿饱饭,晚年也或许不至于那么凄凉吧。可我又想,在那样一个乱世,像杜甫这样的官僚世家子弟,可以免除赋税、徭役,他又是一个有名气的诗人,尚且落魄至此,若是做个普通老百姓,恐怕多半也就是他笔下“三吏三别”中人物的下场,甚至更凄惨吧。

历史就是历史,谁也无法改变;杜甫就是杜甫,家世、才华和当时的社会共同造就了一个诗圣,一个独一无二的杜子美。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读杜甫的晚年,耳畔仿佛响起了这熟悉的歌词,歌声凄婉,闻之动容。

流亡天涯,衣食无着,举目无亲,故交不断丧亡。天下之大,竟找不到自己的亲友故交;放眼望去,身在他乡,尽是陌路,我不识你,你不知我。这是一种怎样的悲哀啊!

人生在世,无论多么艰难的日子,也会因为有亲人和朋友的存在而变得容易坚持一些。相反,即使富可敌国,却举目无亲,没有一个知心朋友,那再富足,又有何意义呢?当岁月流逝,年华老去,最害怕听到的消息恐怕就是亲朋故旧的死讯了吧。

56岁的杜甫,一身是病。疟疾、肺病、风痹、糖尿病不断地缠绕着他,牙齿落了一半,耳朵也聋了,眼也花了,花白的头发也快掉光了,几乎成了一个残废的老人。

57岁的杜甫,耳聋了。客人和他谈话时需要把要说的话写在纸上;右臂偏枯了,写信需儿子代书。丑陋而衰老的容颜受尽幕府中官僚的冷淡。他有时去拜访他们,扶杖步行,传达不肯通报,想乘轿子,又没钱去雇。

他人生最后一年半的岁月大部分是在一只小船上度过的,因为陆地上再没有了他的安身之所。最糟的时候,他整整五天没有吃到一点点东西。公元770年的冬天,这个唐代最伟大的诗人死在了湘江上的一只小舟中。他死后,家人无力安葬,把他的灵柩厝在岳州。

读完了杜甫悲剧的一生,心情无比的沉重,眼前仿佛浮现了诗人病卧孤舟的凄凉景象。

然而就是这个凄惨可怜的人,却留下了珍贵的史诗“三吏三别”,留下来《春望》《赴奉先县咏怀》《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登高》……留下了许许多多脍炙人口的诗作名篇。就是这样一个凄惨可怜的人,临死之前仍不忘忧心百姓的疾苦,担心国家的命运。

杜甫,始终是值得我们景仰的一个伟大的诗人!一个伟大的灵魂!

700字的读后感 篇9

在我众多的书中,有一本特别显眼的、桔黄色封皮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每当我拿起这本有些发黄的书时,我似乎又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活力,让我再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当我看完每一章,都会有不一样的新感受。我为唐僧师徒坚强的毅力而鼓舞,为他们的师徒情深而感动。在“三打白骨精”中,狡猾的白骨精用了三计都未能将他们师徒打败,当唐僧因为误会而念紧箍咒的时候,白骨精却在暗喜。我多么痛恨白骨精呀!孙悟空每次被师傅赶走后,每次都是回来搭救师父。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我的眼眶里都会布满泪水,我忍不住让它们流下来,滴到我的手上。“师傅,师傅……”我仿佛看见了一只猴子向唐僧扑来,他还是那样调皮、可爱、勇敢、真诚。

我的心情也随着一章一章的动人故事,一章一章的感人情节而起伏。我仿佛紧紧抱住了吴承恩老爷爷,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精彩的故事,是他让我们在故事中学到了坚强的道理。

我在心底深深地感谢吴承恩爷爷,也深深的惦念着行走江湖的师徒四人。

700字的读后感 篇10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是一本让人读后觉得荡气回肠的书,这是一首英雄的颂歌。本书所描写的是以俄国十月革命为背景的一个传奇人物——保尔·柯察金。所描述的事件发生于19xx年直到30年代初那一段历史时期。保尔·柯察金是作者着力塑造的中心人物,也是书中塑造得最为成功的共产主义战士的形象,他是在老布尔什维克朱赫莱的影响下从自发战斗走向自觉战斗的。在战斗中他懂得了不平等生活的社会根源,懂得了要想推翻旧世界必须成为“勇敢坚强的阶级弟兄”和“坚决斗争的钢铁战士”。在积极投身保卫苏维埃政权的伟大斗争中,他认识到,一个人只有和祖国联系在一起时,才会创造出奇迹。他曾说:“我赞成那种认为个人的事情丝毫不能与集体的事业相比的革命者。”

本书作者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在解释这部作品的标题时说:“钢是在烈火里燃烧、高度冷却中炼成的,因此它很坚固。

我们这一代人也是在斗争中和艰苦考验中锻炼出来的,并且学会了在生活中从不灰心丧气。”作者在塑造保尔这一形象时,用内心独白、书信、格言警句,揭示了这一形象的内心的全部复杂性和成长过程。保尔的形象是社会主义青年一代中最光辉最典型的代表。无论从思想内容还是从艺术形式来看,这部小说都可以称为30年代的苏联文学中最优秀的作品之一,而就它对读者影响的力量和深度来说,在世界文学史上也是独一无二的。同时,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所塑造的“保尔精神”对人们的影响也是超越时间和空间的界限的。拿我国来说,八十年代起我国迈入了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同保尔那个时代的具体内容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我们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任务,也有一大堆新的问题需要解决。现实生活不再要求我们像保尔当年那样一天发起十七次冲锋去攻占一个城堡,也不再要求我们在身患伤寒的情况下踩着寒冷彻骨的烂泥去修建小铁路。

但是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进军中,保尔的那种为人类的进步和解放而无私奉献的精神;那种把崇高理想和每一个具体行动结合起来,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精神;那种不畏任何艰难险阻,百折不挠,勇于进取,艰苦创业的精神;那种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却仍然是时代的最强音。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中,保尔精神仍然是我们强有力的武器。“人最宝贵的生命,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

回首往事,不应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临终时能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是本书中大概可以算最震撼人心,最精彩的一段的。我想保尔·柯察金那段名言将伴随我一生,鞭策我抓紧每秒每分钟的时间,去做一些有利于人类发展、进步的事,同时也使自己的精神生活得到充实。回首往事时,不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700字的读后感 篇11

今天我读了一篇英国作家笛福的一篇名为《鲁滨孙漂流记》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开山之作,航海小说的先驱。并评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佳书”第二名。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叫鲁滨孙的人从小喜欢航海冒险,长大后他去过世界上很多地方,遇到过很多危险,这并没有动摇他冒险的心,他希望走遍天涯海角。

有一次,他乘船去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但他醒来时他被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他的同伴都死了,只有他一人幸存了下来,他从船上找到了一些可以用的东西和吃的,还有没有淹死的两只猫和一只狗,渐渐的他有了自己的羊群,吃上了自己种的粮食。

一眨眼过去了18年,一天,鲁滨孙看见有野人的脚印,鲁滨孙在岛上生活了26年,有一天他终于看到了30多的野人上了一艘船,他还救下了一个被这追赶的野人,并取名为“星期五”,一天清晨,星期五叫醒了正在熟睡中的鲁滨孙,原来有一艘船在附近停泊着,于是鲁滨孙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读完了这篇小说,我知道鲁滨孙在航海过程中遇到困难时,他能够镇定自若,懂得安慰自己,使自己不被暂时的困难所吓倒,并且想方设法地应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以乐观的心态来改变自己的处境。在困境中,他依然对生活充满热爱,对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憧憬和向往,我在想,人这一生有许多困难,但是能想鲁滨孙这样乐对待,永不放弃的人却很少。如果是我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我一定不会像鲁滨孙那样执着,我肯定会对生活没有希望,更何况还有野人,而且28年之久,一个人在岛上,虽然还有一个野人,但不能于家人在一起。

我们所遇到的困难和鲁滨孙相比是渺小的,但我们也要像鲁滨孙一样乐观对待,不能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就放弃,只有这样才能成功。

700字的读后感 篇12

泰戈尔,确实是个不可捉摸的诗人,时而在林间静听,时而又在山谷歌唱,时而在天空嬉戏群鸟,时而又潜藏海底,无踪无影。不变的是他始终不会吝啬手中那杆笔,把所有触动心灵的见闻,都谱成优美的诗。我最爱的是那首《飞鸟与鱼》。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鱼与飞鸟的距离,一个在天上,一个却深潜海底。”鱼和飞鸟是两个不同世界的生灵,几乎没有距离可言,但泰戈尔却把他们写在一句诗中,他们被赋予了复杂的感情,只有彼此有情,才有资格评论距离。这鱼与飞鸟之间的情感,会是什么呢?我们只能无尽的猜测罢了。

多数人会认为这是首爱情诗,有美丽的誓言,有浪漫的韵律。我却认为,它是人生百态的概括和升华。

其中蕴涵着浓浓的亲情,就像“树与树的距离”,明明是同根生长的兄弟,却无法相互扶持,相互依偎,只有远远的望着,眼中不知是祝福还是忌妒。有些甚至拳脚相向,全然不顾兄弟之间那份感情,或许在他们眼中早已没有了血缘,没有了兄长,没有了手足情。试问到底是什么把这些人情都充淡了?是肤浅的东西,还是肤浅的心?

当然,诗中也有友情,就像“星星的轨迹”。不过这友情仿佛被搁浅了,原本是两颗相互知心的星星,却没有“交汇的轨迹”,星星之间的辉映,在“短瞬间无处寻觅”。是啊,茫茫人海中,寻觅一个知己确实是无从寻起,就只能服从缘分了。但在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中,又有谁能一眼识别真缘分呢?往往这是使人们迷茫和无助的原因。

爱情是诗中永恒的话题,它是最大胆最深刻的一种情感。 它的神圣让人不敢冒犯,它的距离也难以触碰。“想你痛彻心脾,却只能深埋心底”的那份悲哀与痛楚,“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的那份无助与凄凉,这些我虽无法感受到,但从那歇斯底里的呼喊声中,我看到了真挚不渝的爱情,那距离就变得微不足道了。

一首《飞鸟与鱼》,一曲悲欢离合,要问最远的距离是什么,我说,只要有情,就没有距离。

700字的读后感 篇13

人性的光与影在这个小小山庄与田庄之间一览无余。

——题记

天色已然昏暗,夕阳的余辉在阴霾的贪婪吮吸下留给大地的只有无尽的黑暗。合上书本,心里或说沉痛亦或是欣慰,这本世界名著带给我久久的思考……

主人公希斯克列夫,这个童年饱经坎坷、出身贫贱的孩子,上帝似乎在一次又一次地捉弄他,所谓造物弄人。他因受拐卖幼时被迫脱离父母的温怀,但他幸而得到欧肖一家的收养,并成为了老欧肖眼里的宠儿;他因出身贫贱而遭到亨德莱·欧肖、仆人约瑟夫的无尽凌辱与打骂,但正因为其倔强不屈忍辱负重的性格,使美丽动人的卡瑟琳·欧肖与他相爱,这两个反抗世俗的玩伴怀着一种真挚而热烈的情感,相依相偕,似乎一切都那么美好;当他沉浸在幸福与快乐的生活中时,门第、学识与财富成了卡瑟琳虚荣自傲的心中一枚可憎而不可弃的污点,在全家、在世俗的“谄媚”下,她抛弃了真我,不仅答应埃德加·林敦的求婚,而且用一句: “嫁给他真是太丢人了!”的话深深刺痛了希斯不成熟而又极其自傲的心灵。他离家三年,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发家致富。

日夜的思念,心灵的呼唤,他最终还是回到一别三载的山庄,也许这对处于幸福家庭而没有真爱的卡瑟琳是一种心灵的复苏,可也许这是使这个平和家庭支离破碎的原因,他向林顿一家实施了残酷无情的报复。他自己认为这是对卡瑟琳的解脱,因为他在卡瑟琳生时没有对绅士埃德加发起进攻。但他最终使卡瑟琳因左右为难而死。尽管她在生命的最后一秒得到了希斯的怀抱,嘴角带着那迷人的微笑。

700字的读后感 篇14

我今天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文章,对文章中鲁迅先生帮助黄包车车夫这件事感触颇深。

这件事的大意是:有一天,作者和他的爸爸妈妈去看望他的伯父鲁迅先生,在伯父家门口,发现了一位受了伤的黄包车车夫。作者的爸爸经过询问,知道了这个黄包车车夫受伤的原因,于是,作者的爸爸跑到了伯父家,接着跟伯父一起帮助这个黄包车车夫包扎好伤口。最后伯父又把一些钱给了他,让他好好养伤。

这一件事使我对鲁迅先生的敬佩之心油然而生。作为大文学家的鲁迅先生,他的品德是多么高尚啊!因为鲁迅先生热爱劳动人民,为自己想的少,为别人想的多,所以得到很多人的爱戴和尊敬。我们要学习的正是鲁迅先生的这种高尚品质。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人能像鲁迅先生那样助人为乐,又不图回报呢?

我就亲生经历过与这篇文章中的这件事恰恰相反的一件事,事情是这样的:一天,我看到一个小朋友独自在街边玩着,正玩的很高兴时,忽然,一不小心踩到了一块香蕉皮,摔了个四脚朝天,哇哇大哭,可是,正路过此处的几个小学生,却都只是冷眼相观,没有一个人愿意上前帮助这个小朋友,他们不但对这个小弟弟的狼狈样议论纷纷,而且还有人幸灾乐祸,指着这位小弟弟哈哈大笑,真是不知羞耻。我本来是想过去扶他的,这时却止步不前……

今天,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文章后更使我觉得惭愧,我的做法不是正好与鲁迅先生的做法相反吗?我真后悔啊!在此,我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像鲁迅先生一样热心地帮助别人。这样,不仅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还会让自己更快乐!

700字的读后感 篇15

我看了一本书叫《书包里的老师》作者是周锐,这本书里有许多的故事,但是这里面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走这边》这个故事里面都讲了些什么呢?下面我就来讲一讲吧!

这个故事里的主人公有个小个子猫和它的妈妈,还有个大个子老鼠,主要的内容是,有一天上午小个子猫和他的妈妈去逛街,过马路时猫妈妈把小个子猫从左边拽到右边,小个子猫问为什么?猫妈妈不回答小个子猫的问题,小个子猫一生气又耍起了它的倔脾气扭头回家了。下午小儿子猫和大个子老鼠一起过马路时大个子老鼠把小个子猫从左边拽到了右边,小个子猫不明白到底是为什么?大个子老鼠说:“我喜欢你走在右边。”突然一辆大卡车冲过来撞到了大个子老鼠,大卡车怎么能撞过大个子老鼠,大卡车翻在了马路上,大个子老鼠过去把大卡车扶正,小个子猫对大个子老鼠说:“你让我走在你的右边是想保护我吗?”大个子老鼠点点头,小个子猫听完就往家跑去要向妈妈道歉,它终于明白了妈妈那样做是为了保护它。

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在生活中爸爸妈妈也让我走在最安全的地方,以前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是我现在明白了,他们是为了保护我,作为一名少先队员,今后我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700字的读后感 篇16

海伦·凯勒出生在美国南部。十九个月大时,因为一场大病,使得她从此失去了视力及听力。六岁时,海伦的母亲为她找到了一位家庭教师——安妮·莎利文小姐,并进入帕金斯盲人校学习。十六岁时,海伦进入哈佛大学附属剑桥女子学院学习。四年后,她如愿进入哈佛大学,开始尝试写作。一九六八年,海伦凯勒平静的走完她艰辛又充满荣耀的一生。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一书的字里行间中,无不洋溢着海伦对生活的热爱,她用热情的态度劝告我们应珍惜眼前享有的一切。她希望拥有三天的光明去感受这个世界,使她熟悉身边的一切,海伦想看到的事物实在是太多太多了。三天光明,对于常人来说只是人生的短暂一瞬间。而对于双目失明的海伦来说,却是可想而不及的。而现在的学生中也有这么一些人,拥有舒适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学习条件,但他们不是去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而是吃不得半点苦,把学习当成一大苦差,整天东游西逛,无心学习。对于学习,他们总是不屑一顾,不是以积极的态度去勤奋学习,而是责怨上天没有赋予他们聪明的天资、超人的智慧,让他们能不费什么工夫而一举成名。海伦双目失明,她还能用自己残疾的身体写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样闻名于世的书。而我们拥有健康的身体,明亮的眼睛,又有什么理由不去追求自己的梦想,不去创造自己美好人生呢?海伦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一书中,用自己坚强乐观、积极进取的生活态度,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一个人最可贵的是拥有乐观向上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就能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在坎坷中不断前进,在逆境中获得新生。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部书的内容令我受益匪浅,我从中找到了学习的动力,我找到了自信、坚强与乐观,一部好书能让我们受益终生,它不但让我们增长知识,还告诉我们要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并且努力追向自己的梦想。

700字的读后感 篇17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700字的读后感 篇18

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一个假期,我终于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在一次背包旅行的途中,鲁滨逊乘坐的飞机在无人岛上坠毁.这是什么地方?炽热灿烂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逊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浪漫,孤独,刺激和冒险的画卷. 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 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他历尽了限险,九死一生.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地方,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700字的读后感 篇19

今天又欣赏了司马迁笔下的《秦始皇本纪》,《秦始皇本纪》记载了秦始皇在其历代祖先所积蓄的力量的基础下,横扫六国,一统天下,建立了第一个中央集权制的强大国家的过程,这就可以肯定秦始皇的丰功伟绩;当然,也有很多体现了秦始皇因为经验不足所犯下的错误;尤其是写秦始皇死后,秦始皇之子秦二世以许多非法的手段篡取权政,最后在区区两年多的时间里将秦王朝彻底葬送的悲惨教训。

这一篇主要讲解了秦始皇称帝后建立,实施的一系列制度与措施的片段,表现了秦始皇的雄才大略与恢弘气度。

司马迁笔下的秦始皇是将其作为一个因为缺少历史经验而招致失败的悲剧英雄来进行写作的。

我个人认为,如果秦始皇吸取前代商纣王和夏桀王的失败经验,也许秦朝可以是一个复兴文化的朝代,可与唐朝相提并论,假如秦始皇不是一位暴君的话,可能会使国泰民安,因为毕竟六国都是秦始皇所打垮的,所以如果有人想谋权篡位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或许国泰民安之后就没人想到谋权篡位了。

像清朝时,慈禧太后篡位之前那样,天下大和,虽然仍有一些不安定因素,但是毕竟只是小部分,家家欢乐,家家太平。

秦始皇的威严与神武是我们后人无不敬佩的,只是他的暴行让我们对他的有一些不好的印象,即使秦始皇的行为有种种的不对之处,但是司马迁在史记中对他的评价还是肯定与赞扬的方面占大多数,尽管也对其有许多的批评与不满,但总体还是在称赞秦始皇。

秦始皇名叫赵政,当秦国在六国中占绝对优势时,庄襄王死去,十三岁的秦始皇即位,同时政务由大臣来管理。秦国也无时无刻地他国进攻,凡是对秦国不利的,都一个个铲除。秦国二十几世纪的国君累积下来的功绩。终于在秦始皇这一代局出,秦国迅速的强 大起来,很快就统一了六国,但是这么一个空前强盛的国家,怎么会在短短的几十年毁于一旦呢? 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对语言、文字、尺度等一系列都进行了统一的规定,他的功劳对以后的华夏产生巨大的影响,然而他在获得天下以后,为自己的私智。秦国永久的连续,不曾册封一个诸侯国,使得秦国十分独立。这一是秦国快速灭亡的一个重要因素。情始皇性残暴。一般都用武力解决的。 曾花重金去寻找人灵芝奇药。还请人来炼长生不老丹。由此看来秦始皇的贪念就巨大无比。在民怨沸腾的时候,竟然去建阿房宫。结果还没建成。如果二世有一般皇帝的领导能力,应该对秦始皇为了私智,留下的各种麻烦进行弥补。从而避免秦国的毁灭,天下一样会坚固,但是二世亲小人,远贤臣,搞得盗贼已经到宫门也没人通报。最终自杀身亡。 由此可见一个朝代 兴衰比但与君王有关,还与群臣的忠奸有着莫大的关系。一个人的力量是弱小的,只有团结起来国家才能强大起来 ,百姓的生活才能幸福、安康。

700字的读后感 篇20

《温情的狮子》,是一个温馨、又略带悲伤的动人故事。一只孤苦伶仃、成天发抖的小狮子在狗妈妈的养育下,长成一只雄狮,成为马戏团里的大明星。可是小狮子念念不忘狗妈妈,直到用性命救护她。狮子和狗并非同类,更无血缘。但是在施与受之间,也在爱与被爱之间,狗妈妈待小狮子如同亲生儿女,精心哺育。狮子本是凶悍的猛兽,在善良的狗妈妈的关爱下,变得有情有意,知恩图报。

爱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她需要我们用一生来追求,也需要我们用一生来呵护。好好的爱我们爱的人,用心呵护爱我们的人。

温情的狮子

在一个动物园里,有一只刚出生的小狮子。刚一出生它的爸爸妈妈都生病死去了,只留下了可怜的小狮子自己。小狮子没奶吃整天饿的浑身发抖,动物园的人给小狮子取了个名叫哆哆。

动物园里的人给哆哆找了一只刚刚小狗的狗妈妈,狗妈妈胖乎乎地,大家都叫她“胖埻儿”狗妈妈每天都背着哆哆给它唱摇篮曲:小哆哆,乖宝宝快睡觉……。狗妈妈培养小哆哆干许多事情,比如洗完手在吃饭,讲礼貌。哆哆也是一只听话的小狮子。

狗妈妈每天都一心一意地照顾哆哆,哆哆一天天的长大了比狗妈妈长得都要大,但狗妈妈却一天天地老了。哆哆看到一天天老了的狗妈妈,心中在想:为了我妈妈付出的太多了,为了照顾我它把自己的孩子都不管了,我以后要好好地照顾妈妈永远不分开。

有一天哆哆被送到杂技团里要表演节目去了。它和狗妈妈分开了,狗妈妈感到伤心失落极了,它一点也舍不得离开哆哆。哆哆被接到杂技团表演各种节目,哆哆是杂技团里的大明星,每一天都有着不一样的演出,哆哆很想念妈妈在睡觉的时候还梦见了狗妈妈唱的摇篮曲。

有一天夜里,哆哆被梦里的情景惊醒,它梦到狗妈妈死了,哆哆赶快爬起来冲向大门,它要去找狗妈妈它太想念妈妈了。它不顾一切地把铁门撞开冲了出去,哆哆一直在奔跑就像风一样快。

杂技团里的老板报了警,警-察到处在大街上找哆哆,哆哆害怕极了它闯进了一间卧室,卧室里的人吓坏了。最后哆哆好不容易来到了动物园,可它的狗妈妈真的死了,它躺在一片雪地里老死了,哆哆跑过去紧紧地抱着狗妈妈哭了,这时警-察来了,他们被眼前的情景感动了。

可怜的哆哆抱着老死的狗妈妈样子幸福极了,好多人都看到了一只狮子驮着一只狗飞走了,飞到了天上变成了狮子星座。

从这个故事当中,让我懂得了动物也知道感恩,虽然狗妈妈不是自己的请妈妈,但是狗妈妈养育了它。为了爱,小狮子和狗妈妈都死了。让我很感动,我以后要好好的爱妈妈每一天。

700字的读后感 篇21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唯一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的到来了。他则是将长辈的认同该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将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猫、狗、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与一只仇猫的故事。作者与猫的关系以及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和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与青年过得好与坏,他都会留给我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不管童年与青年的好与坏,长大了的我们都会情不自禁的去回忆他们,因为他们代表着最真挚的情感。年迈的老人,如今因为物质的发展,都会尽心竭力的实现他们童年和青年时候未实现的愿望。而年少的我们,有大把的青春可以任凭我们挥霍,“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宝贵的,高三的我们,更应该紧紧地抓住这仅剩的几个月时间,努力拼搏,坚持不懈,实现我们的理想,进入理想中的学府进行深造。

700字的读后感 篇22

利用了一周睡前的时间又重读了一遍余华老师的《活着》,余华老师用他哲学的思考为我们勾画出了血肉丰盈的福贵,艰难的近乎残忍的人生,福贵用他那悲剧的命运向我们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与活着的意义。

年轻时的福贵是纨绔、不羁公子哥儿,从家财万贯到输光所有的家产,到送走了身边一个又一个亲人,孤苦的走完一生的他,艰难的选择着“活着”,做一个继续与命运抗争的顽强的人。

在福贵输光了祖上留下的所有家产时,福贵的母亲这样对他说:“只要活的快乐,穷也不怕”。是的,活着对于我们每一个人而言已经是一种幸福,如果能够快乐的活着,那更是人生莫大的幸事。对于见证着至亲一个一个的从身边离去的福贵来说,活着是简单的幸福,一步一个脚印,即使是孤零零的走下去,也会有他所存在的意义。

文章最后,写到了福贵老人与老耕牛“福贵”相依生活。从此,两个“老不死”在属于他们的土地上继续耕耘,全书的境界也在这微妙的刻画中得到进一步升华,在给了人们更多思考空间的同时,更深层次揭示了活着的本质意义,也暗示了人生在经历困苦艰辛,尝遍了所有的酸甜苦辣之后终将归于平静,就像暴风在汹涌过后终会变平静而祥和。

初次读完福贵的故事时感觉他是平庸的更许是悲惨的,待重读之时细细体味,其实他不平庸,因为他承受住了所有难以忍受的苦难,他还有强烈的活着的信念,他有着一股子与命运抗争不屈的精神。他是一个平凡的人,但他是拥有平凡中的伟大,他所承受的一切铸就了他的伟大,他的坚忍与抗争升华了他的价值,活着,就是他对命运抗争取得胜利的最好证明。

其实,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它们就是鞭笞我们的动力,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需要在最低谷的时候去抓住每一个让自己成长的机会,让自己不断进步,不断坚强,变成一个有经历、有故事的人。

700字的读后感 篇23

《范进中举》运用了鲜明的对比手法和高度的讽刺艺术,同时,也让我们深刻意识到揭示了封建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的精神摧残,以及对人们思想上的腐蚀和扭曲,足以体现当时社会存在的卑污灵魂,文章谴责了追求功名的肮脏思想和封建社会的丑陋的道德风尚。

课文主要以范进中举前和中举后两部分进行的鲜明对比,其中最主要的代表人物就是范进的丈人,胡屠户在范进中秀才后,盛气凌人地辱骂他,说他是“现世宝”、“穷鬼”、“烂忠厚没用的人”,他只是唯唯诺诺,还说“岳父见教的是”;他向胡屠户借盘费,胡屠户用不堪入耳的说话骂他,甚至骂他母亲是“老不死的老娘”,他也毫不生气,充分表现出范进逆来顺受、怯懦麻木的性格。当他考好试,家里穷的得没有饭吃了,等到母亲叫他去卖鸡,他才匆忙抱着鸡去卖,这一点说明他平时只是死读书,作事情不懂得变通。

但他知道他知道自己中了举人了,喜极而疯,邻居请来了他的丈人,让他打醒他,这时,老丈人又换了一副截然不同的嘴脸,说什么“虽然是我女婿,如今却做了老爷了,就是天上的宿星,打不得”,并且在他得知范进中了举人了,特意拿了七八斤肉,四五千钱来道贺,这又与前面只拿猪肠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从这些不难看出胡屠户是一个欺贫爱富,趋炎附势的人。

所以我们要时时保持一颗公平公正的心去对待一切,不能做像胡屠户那样势利眼的人。

700字的读后感 篇24

我最近看了一本书——《俗世奇人》,看着颇有趣味,细细品读起来也有不少道理。冯骥才的文章感觉着是真真实实的、贴近我们的生活的。看着他的书,就好似有着人在给你讲故事一般活灵活现、生动有趣。这个故事的舞台,就在那小小的、不起眼的天津码头上,一群看似普普通通的人,发生了那么些不普普通通的事。

就像立下规矩的苏七块、力大无穷的张大力、卖东西卖成精的蔡二少爷以及机智勇敢的泥人张等等,我们不知道他们的住处,不知道他们的习惯,也没真真实实地看见或听见他们,但我们似乎能看见他们的容貌,听见他们的声音,就仿佛是活在我们的周围一般,是平常打过招呼或擦肩而过的形形色色的人们。即使是那些再普通不过的人们,也过着不普通的生活。不怕官,不怕商,他们凭借着自己的手艺吃饭,他们也不怕。手艺人怀揣着自己的手艺,就像吃了一颗定心丸,有了一块护身符,不怕抢不怕夺,不像钱和权一般,有的多了便担惊受怕。他们,是用着自己的努力和才能闯出了一片天。他们用尽自己的全身力量,在这伟大磅礴的宇宙里,散发出一片一片微小却耀眼的光芒。

接下来不妨让我给你讲讲我遇见的那些俗世奇人们吧。

绍兴,安昌镇,河流旁的小路上。

来往匆匆的行人们,都路过老人们的身旁。河流潺潺的水声,乌篷船悠悠的划了过去,阳光温和的照在老人的身上。老人身旁熬着的一锅白糖散发出浓浓的香气,晶莹透亮的金黄色,像是吸收了阳光的温暖,香气十分吸引人。他终于决定站了起来,拿起大铁锅中滚烫的白糖,放到了木架子上,围成一个圈,拉长,又重新在绕回去。不一会儿,透亮的金黄色变成了雪一样的纯白色,散发出麦芽糖的浓浓气息,这一下子,许许多多的人都被吸引了过来,好多好多的小孩叽叽喳喳的想拿糖,原本寂寞的老人家一下子受欢迎了起来。塘栖,运河旁,一棵硕大的古枫树下。每每都会有一个捏泥人的,早就忘了他叫什么,他也早不来做泥人了。但就是他,陪伴我度过长长的童年岁月。在他那儿买来的泥人。也早已是数不过来,等到干裂了还是舍不得丢,所以至今我的桌子上还摆着一个唐僧,一个孙悟空,一只像会唱歌一般的鸟儿,还有一个小小的我。每一次,当我们没有事情做的时候,那许许多多的孩子们就涌上了他的摊位,用积攒了两天卖鸡蛋饼的钱去买一个小小的泥人。有一次,他说他要走了,回老家了,临走前,总要给我们些礼物,留个念想。他捏了每一个我们,活灵活现,栩栩如生。我到现在还是仍旧记着这段回忆。

更多更多的俗世奇人们,我想,我根本就讲不过来,买兔子的人,蘸糖画的人以及养花的爷爷,都是一个个的俗世奇人。

我想,每一个人抑或都是这样,用自己的力量,焕发光芒,感染着身边的我们。

700字的读后感 篇25

今天在搜狐里面看到了今年高考的满分作文,记得在前段时间看到高考作文题:以“细雨湿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这句诗为题,写一篇作文。当时我就想,这样的作文如果是我该怎么写呢?结果是感到很茫然,很困惑,是啊,离开校园已经多年了,对于高考这种印象早已是很模糊了,虽然每年都喜欢看这方面的内容,但是真正让我们试确实是感到力不从心的了。

现在看到这篇作文,我确实不由得感叹,现在的学生知识面是很广的,从文章里我们可以看到他厚重的文化积累,而这种积累却不是仅仅依靠课堂就可以解决的,没有广泛的阅读,学生怎么能在短短的一个小时里面完成这样一篇高质量的文章啊!

由此我也想到我们平时的教学中所需要解决的问题,即我们的教学要为学生的一生服务,我们不能只是盯在课堂上那短短的几篇课文中,我们要引导学生去读书,在我们的国家,好书可以说是数不胜数,如果一个孩子能喜欢阅读,那我想我们的教学就是成功的。由这我不由得又想到我的女儿,在这方面我们的引导无疑是比较成功的,女儿是那样喜欢读书,以至于只要有书读就觉得是非常幸福的一件事。这不是很好的一件事情吗?

“有奇书读胜看花”,以后我们要做的就是把她读书的范围拓展一些,不要沉湎在那些文学书这一块,因为只有广博阅读,才能获得更多的知识和能力!

700字的读后感 篇26

我卷子上有这样一篇文章,叫做《“给”永远比“拿”愉快》。写的是:儿子给高尔基的家边种上了鲜花,高尔基在给儿子的信中说到:“给永远比拿愉快!”

生活中有一两个例子:人类破坏了地球,不断的从那里挖取资源这叫拿,地球快没有资源了,可人类还在不断的“拿”,因为他们不知道“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这个道理。所以才一味索取。

新能源,是我们对地球的报告,现在也有一些城市不仅拿的少给的也多。但是还有一些人还有不断的“拿”,所以常感到地球资源只有一丁点,一会光了。

再说一个例子:有个小偷,自己也有东西反倒愉别人伯东西。有次,他偶然偷到一万元,高兴过后,他发现自己一点不快乐,总是像老鼠躲猫似的,于是他把它还了,还了所有偷来的东西,不再做小偷,开了一家公司。有次发生灾情,他还捐了钱呢!捐完他竟非常高兴。

我的感想是:你拿走的是钱之类的,丢了的是快乐和幸福,不如反过来给予人们快乐和幸福,和大家同分,你当然非常的快乐呀!

最后,要大家一定不要只拿而不给,因为这样失掉快乐。

700字的读后感 篇27

前几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藏羚羊的跪拜》。读完,我忍不住哭了。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高原上有一个猎人,他每天都要猎杀藏羚羊。有一天,他瞄准了一只母羊,正要射击,却发现那只母羊朝他跪了下来!他不由得一惊,但还是扣下了扳机。后来,他将母羊的肚子剖开,发现母羊的肚子里有一头小羊!后来那个猎人再也不打猎了。我为猎人猎杀藏羚羊的可耻的行为感到愤怒,同时,也为他行为的改正而感到欣慰。

读了这篇文章,我不禁想起美国凯巴伯森林。凯巴伯森林原来是一片茂密的森林,绿树成阴,鲜花遍地。小鸟在枝头唱歌,动物们在草地上嬉戏。可是,有些人想让鹿不被狼吃掉,就组成了几支狩猎队,使凯巴伯森林里的狼全部倒在了冒着缕缕青烟的枪口之下!狼死光了,鹿群便开始变得庞大起来。后来,一切鹿能够得着的绿色植物几乎被吃光了!于是,许多鹿饿死了。而且,生了病的鹿没有被狼吃掉,这样一来,疾病开始传染,许多动物都死了,鹿群中饿死、病死的更是不计其数。凯巴伯森林变成了一片荒凉之地。

有同学说:“运许多动物与植物去,就可以恢复凯巴伯森林了。”我认为,他忽视了最重要的一点:应该禁止猎人再打猎,除非迫不得以。

我好像闻到了一股恶臭,那是有些人良心腐烂的臭味。

700字的读后感 篇28

《简爱》一个女人所追求的幸福和自由,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她从不因为自己的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在罗切斯特面前感到自卑,相反的,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的是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而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在这里,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灰姑娘的故事,而是勇敢的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新女性、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简·爱藐视财富,但她却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我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

700字的读后感 篇29

【童年】是高尔基的著作,描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生活里充满了饥饿、仇恨和赖以为生的一丝温暖与光明。读完【童年】后,它就像一道烙印印在我的心上,使我难忘、受到感触。

使我难忘的是小说中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像坚强、勇敢、正直、善良的阿廖沙;慈祥善良、热爱生活、大方的外祖母;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勤劳能干、善良、乐观、纯朴的小茨冈等。如果说作者在19世纪70年代的环境是一片干枯的陆地,那么外祖父就是覆盖了陆地的大海,虽然带走了干枯,但它的海浪就像一堵墙那么高,一袭接着一袭,不停地咆哮着;不用说,阿廖沙就是海上孤舟,无奈地忍受大海的凶猛;但还有外祖母、小茨冈这些小绿洲,成为孤舟的港湾。唉,虽说是下了锚,但海浪是很容易将小舟卷走,甚至将小绿洲淹没。。。。。。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人生更是一笔不能忽视的珍贵宝藏。但是高尔基笔下的《童年》这本书中,童年这两个本应该像糖一样甜美的字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这种对生活充满勇气与希望的精神使我受到了更大的感触: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旅程上的荆棘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更值得回味,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当我想起阿廖沙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阿廖沙在这样黑暗污浊的环境中都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难道我们不应该比他做得更好吗?

700字的读后感 篇30

读了《那个黑色的下午》这篇文章,我想大家都还会记忆犹新。这篇文章讲述了就在XX年某一天的下午,汶川发生了惊天动地的事情。

当大人们都沉静在工作中,学生们都在学校里安静地上课时,突然天空在他们面前黑暗下来,脚下好像有什么在走动,房子在他面前猛力地晃动着被撕裂开来,一场震惊世界的大地震发生了,时间停留在那个下午2点28分,让那个黑色的下午永远地定格在我们每个人的记忆中。

路震塌了,房子震倒了,他们还失去了许多亲人!这对他们来说就像世界末日一样。

搜救队员每天不停地在废墟堆里搜救幸存者,他们在一位已死去的妈妈怀里救了一个只有七八个月大的婴儿,幸运的是那个婴儿还活着,可是他永远失去了疼爱他的妈妈。我真为这个小孩难过,他以后的人生路怎么走下去!

地震发生的时候电视上每天都在播放,我也每晚都挤在妈妈身边看电视上播放搜救的情景,看到那些东倒西歪的房子,看不到原来的路,找不到原来的家,他们以后怎么办啊?

看到跟我差不多大的小孩,他们满脸地失望,他们失去了温暖的家、失去了学校、失去了童年和快乐,他们失去了太多太多了……这件事在他们心里留下了深深的创伤。

我问妈妈他们以后还会有温暖的家吗?还会有学校上吗?还会有人疼爱他们吗?妈妈说;“只要我们每个人伸出手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他们会有学校上的,他们也会有温暖的家和疼爱他们的人”。

我不解地问,谁会帮助他们呢?妈妈说;“国家会帮助他们度过难关的。”

我说:“国家是什么家”?

妈妈说;“国家就是把我们全世界的人组织起来就是一个大家庭,让我们大家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不久他们就会有学校上,把你们的亲人当做是他们的亲人,他们就会感觉到就像回到以前的家一样会得到温暖和快乐。”

从这个震惊人心的故事里让我深深地体会到,我们每个人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我们大家互相帮助,这样就算再大的困难也能跨过去。

最后我还要对那些受灾的同学们说;“在学习的路上我们一起加油哦。”

700字的读后感 篇31

每当看完一部电视连续剧总在想一个问题,这个电视生活中出现的几率有多大,又有多少是可以相信的,毕竟电视总是电视,可总有那么些生活中也是应该存在的吧。

就如《命运交响曲》,说实话,看之前觉得安娜真的很坏,但当我看到了12集后才发现为什么会这么坏,那么强势的一个人,不愿在别人甚至家人面前表现自己脆弱还要隐瞒恨意的人内心一定很苦吧!其实人性本善,只是在后天的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而走进了坏的泥潭不可自拔,可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像安娜这样的人,不争不斗行吗,没有心机又行吗,不这样做升职会没有你的份,客户只会让别人拉走……生活中那一件事不是争来的呢,虽然没有学会争的方法与心机,但认识到这种情况应该也是必须的吧。每个人都是在这个大社会中被迫改变,只为了更好的适应社会,更好的生存下去。安琪这样的人社会中有吗,我现在是不敢相信,以前相信《还珠格格》中的紫薇并像她学习,总觉得善良可以征服所有的人,也以为所有的人都应该真心对待,可结果呢只是被别人当做傻瓜,真是可笑、可悲。现在的自己依然善良,但绝对不会对所有的人善良,看到街上东张西望的人我会去问他要不要帮忙,看到街上的小朋友我会小心的护送他过马路,看到流浪的小狗,我会去和它玩并给它买零食吃……但不会相信所有的人!

至于爱情,安娜真的爱承昊吗,不见得,三年多,身边没有一个人的安娜或许只是把他当成了自己唯一可以依赖的“亲人”,这算不上是爱情吧,当承昊遇见安琪,安娜或许只是直觉的认为,这个唯一的亲人也要被以前自己的“情敌”抢走而害怕、不服气,心里的那种感觉应该是没有人能体会到的吧。对于承昊来说安娜又是什么呢,真的像他说的。只是把安娜当做妹妹吗,也不见得,三年多的相互扶持,特别是在和家人关系不好的情况下,不只是妹妹那么简单吧。但不得不承认,安娜或许对他来说真的没有那么重要,毕竟他还有对自己来说更重要的母亲。这样看来,安娜真是可怜呀。至于尹浩明,也不算付出没有回报,毕竟安娜愿意为他生下孩子,而且是在陌生的美国,身边没有任何一个可以依靠的人的前提下,这个决定应该是不容易下的吧。安娜是爱他的,只不过安娜自己都不知道,以至于错过那个对自己最好的人,其实和一个爱自己的在一起比和一个自己爱的在一起要幸福的多。可所有的事情好像都不是这样,看来爱情真是盲目的,怪不得现在流行相亲,没有爱情就做将来的亲人。

忽然想起这部电视中的一个共同点,“小三”在社会上真是挺“吃香”的,这部电视里大有认同的现象。安娜的妈妈是,安琪的妈妈是,假象一下,如果安琪的爸爸没有死的话,估计安琪妈妈的“小三”角色会继续下去,只不过不同的是,安琪的妈妈还是属于那种好的“小三”,可现实中这样的“小三”有吗?有多少女子愿意没有任何好处的与自己不爱或者是与自己相差几十岁的人在一起,真是可悲、可悲呀!

可不管电视怎样演,生活毕竟是生活,电视之余可以思考一下自己该借鉴那些东西,但生活仍然要自己继续而且要活出自己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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