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合作协议书样本电子版(通用3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促进发展的原则,就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牵头完成搭建平台的基本工作,完善规章制度的制定。
2、甲方帮助乙方争取配套服务境等支持,协助解决乙方在行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3、甲方支持乙方与可以展开多种形式的互动交流与合作。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管理制度的构架下,参与事务,享有表决权和监督权。
2、乙方有义务执行双发所达成的决议,遵守章程;维护彼此的合法权益。
3、乙方应充分利用双方所搭建的平台,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合作。
三、其它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2.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认可之时起生效。
甲方代表: 签署时间:
乙方代表: 签署时间:
战略合作伙伴协议书范本
甲 方: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酒吧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酒吧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酒吧,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作经营的酒吧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酒吧,范围包括烟酒销售、中西式简餐、棋牌等。
第四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作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
2、奖金分配:随着合作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作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八条: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作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作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作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_____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丙方:
兹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成立上海____公司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东及其出资入股状况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拟总投资额为100万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拟出资额3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拟出资额4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0%;
3、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拟出资额3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0%;
4、股东实际资金注入以补充协议为准。
二、公司治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两年。
2、甲方担当公司的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的营运,详细职责包括:
办理公司成立登记手续;
公司行政、人事、财务等事项治理;
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当公司的监事,负责产品的销售,详细职责包括:
产品市场推广和营销;
业务拓展的准时数据反应;
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4、甲、乙、丙三方有相互监视和帮助对方相关工作的权利和义务。
5、公司不设股东会,如有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全都决议前方可进展;三方意见无法协调全都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则按以下挨次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界定的各项条款;
主见方股东共同持有的实际出资比例;公司法人;提至对公司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6、甲、乙、丙三方每周进展一次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状况进展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展规划部署。
三、财务治理
1、资金由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
2、公司账目应做到每月清结,并准时供应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三方签字认可备案。
3、资金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单笔次超过3000元的,应由三方共同核批。
4、其中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提交股东例行会议决议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5、甲、乙、丙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收受商业贿赂或私自侵占公司公共财产:
对于三方认可且金额不高于300元的商业赠与,收受方有权保存或交由公司处理;
对于收受方当月未呈报公司,并私自收受的任何形式价值超过300元的商业赠与或商业贿赂;或利用任何手段私自侵占公司财产利益的,收受方应赔偿公司及守约方全部损失并处以收受方10倍罚金赔偿给守约方;
受贿、侵占金额巨大到达立案标准的,应交由公安机关处理,由收受方担当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公司及守约方全部损失。
四、盈亏安排
1、利润和亏损,由甲、乙、丙三方根据认缴的出资比例共享和担当。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度亏损后,方可进展股东分红:
分红时间为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第一个工作日;
分红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百分之五十;
分红比例为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
五、转股或退股的.商定
1、转股:
转让方____将股份转让予其他方的,应征得未转让方书面同意;
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导致公司损失的,转让方应担当全部责任;
转让方违反上述商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
2、退股:
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和该股东行为使公司患病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其他全部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
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退股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退股行为导致公司损失的,退股方应担当全部责任。
3、增资:
若公司储藏资金缺乏,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依据详细状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方法。若增加其他方入股的,拟入股方应成认本协议内容并共享和担当本协议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全都同意。
六、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撤消;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甲、乙、丙三方全都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甲、乙、丙三方共同进展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加清算;
若清算后有剩余,各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按认缴出资比例安排剩余财产;
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认缴出资比例分担。
七、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资金注入协议商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由此造成公司损失的,须向公司担当全部赔偿责任,并支付守约方共10万元违约金。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商定使公司利益患病损失的,须向公司担当全部赔偿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八、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商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全都,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三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对公司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