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股东合作协议书公司成立
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成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拟设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法人代表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的,股东之间可协商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主要负责。
第三条、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
(3)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
2、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万元。合伙期间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2)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
(3)退股需提前_______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4)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如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两方应该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资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第七条、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甲方为公司法人及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5)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6)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但必需钱账分离,不能管理账务。
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1)参与公司事业的管理,及对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2)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5)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第八条、禁止行业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公司期届满。
(2)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3)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公司股东各执_______份,其中_______份为中间人所留。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篇2:简单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_____元。
5、经营范围:_____,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____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_____元。
(1)甲方出资______万元,占启动资金的______%。
(2)乙方出资______万元,占启动资金的______%。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账号:_____),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______万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_%。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_%。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______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____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______%,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______%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七、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_____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______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3:股东合作协议公司成立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经营_______网络科技公司,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达成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甲、乙、丙方长期友好协商,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网络科技公司。
第二条:公司相关事项
1、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2、公司注册全称为:__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公司注册资金为:_______万元整。
4、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_______;出资方式: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出资方式:_______。
丙方出资:_______;出资方式:_______。
5、公司住所为:_______。
6、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方。
7、公司经营范围为: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企业策划、设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告等。
第三条:关于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组成,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的组织。每一位股东均代表公司形象,并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权益。
1、三方缴纳出资并签约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股东须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股东不得退股,但可以转让股份。
4、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协议后公司董事会即可生效,由______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______方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______方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
1、甲、乙、丙三方均为公司最高领导人,对公司的发展、经营有最终的决策权。
2、为了明确三方职责并有利于公司发展,甲、乙、丙三方需要合理分工,经三方协商决定甲方主要负责公司行政人力、设计策划、工商财务等方面的工作;乙方主要负责公司各项资源、市场开发、业务洽谈、现场实施等方面的工作;丙方主要负责公司技术管理体系的建设与维护,制定技术标准与相关流程等方面的工作。
3、公司支出、收入等财务状况甲、乙、丙三方必须向三方完全公开,所有的支出均由三方签字方可生效。
4、甲、乙、丙三方前期各自的市场资源、人脉关系、行业经验等均属于合作的一部分。
5、双方在签约之前若有正在_____进行的工作项目,应事先言明,在不影响公司运作也不占用公司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其在短期内继续_____完成。
6、任何一方不得将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各项资源透漏给外界或竞争对手,否则另一方有权向相关执法部门提起诉讼。
7、如因经营或管理等方面甲、乙、丙三方各持己见,可召开公司会议全体表决,如确实无法统一决策,_______方拥有最终决策权。
8、如果公司是运营困难或需要资金周转,甲乙丙三方可协商再次为公司投资,根据三方投资金额的多少可重新制定三方的股份。
9、如公司运营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三方协商,甲方有权将公司注销或拍卖,拍卖或变卖所得资金按照三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10、甲乙丙三方合作期间如有一股东中途退出,公司将回购当事人持有股份,回购市值按照当前公司市值回购,重新制定分配股份。
第五条:利润与分红
1、甲、乙、丙三方为公司董事(股东),按其股份比例享有股份红利,总发行股份额度为:_______万股。
2、甲方持有公司股份_______%,共计为_______股;乙方持有公司股份_______%,共计为_______股;丙方持有公司股份_______%,共计为_______股;经三方约定,剩下公司股份_______%暂时由甲方持有,共计为_______股,用于_____引进、企业融资、员工奖励等方式稀释,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一并暂时由甲方代持。
3、股份红利是指公司年营业额减去公司投资成本以及所有运作资金后的资金,这个资金为公司年利润,再将年利润按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发给股东;如果是负数公司就是亏损,亏损就不存在红利。
4、为保障公司正常可持续运营,股东分红不得超过公司年利润的_______%。
5、甲、乙、丙三方虽身为股东,但参与公司经营与管理就应享受公司支付的工资以及公司的各项福利。
6、甲、乙、丙三方的待遇标准参考其投资比例以及工作性质和实际工作强度制定。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丙三方因职责重要,无特殊情况不得擅离职守。
2、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过_______元以上,应受与此款项_______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另一方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3、任何一方隐瞒或更改公司账目中饱私囊,一经发现将处以_______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另一方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4、任何一方不得在公司以外经营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业务。
第七条:协议解除或变更
出现以下情况本协议自动解除:
1、协议期限已满。
2、由于合理原因甲、乙、丙三方同意将公司注销。
3、由于国家法律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出现以下情况须签订新的协议,同时解除此协议:
1、公司新增其他股东。
2、股东股份变更。
3、由于合作方式变更。
第八条:协议期限
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期_______年,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九条:协议效力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部分条目在公司成功注册后正式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4:简单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丙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启动资金为 元,其中:
1、启动资金(股权)分配:
(1)甲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股权)的 %;
(2)乙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股权)的 %;;
(3) 丙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股权)的 %;;
(4)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成立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成立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6)甲、乙、丙三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公司成立时需要缴纳的注册资金(本)届时根据股权比例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条例出缴,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成立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甲、乙、丙三方组成,经选举 为董事长, 为董事,任期均为两年。
2、聘任 为公司 总经理 ,负责公司整体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聘任 为公司 副总经理 ,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聘任 为公司 副总经理 ,具体负责:
负责公司录音棚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5、甲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丙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6、重大事项处理
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由董事会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
7、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其他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其他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其他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三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丙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丙三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启动资金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
6、 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合同签订起 年内,股东不得擅自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其他股东同意,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股权转让予其他股东导致公司性质变更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其他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7、 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丙三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8、 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若一方股东因犯重大错误,其他两方股东一致认为其在公司经营期间不作为,未履行其基本义务,则其他两方股东有权与其协商以原始价格购回其股份,稀释其股权。
9、 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三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绍兴市人民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5:简单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经四方共同反复商讨研究决定,于月成协议,愿意合作开办一所新的中型中规模的私人民营私立医院,具体协商如下:
一、甲方为开办医院的领头开办人、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前期大部分工作主要由甲方负责办理。如:医院执业许可证的办理、城镇医保、农村合作医疗等手续的办理、医院的筹建。甲方应为医院大股东,占50%的股份,包括技术股、创办股、领导股。
二、乙方、丙方、丁方为协助甲方共同开办医院的入股合伙人,其:乙方占 %,丙方占 %的股份,丁方占 %股份。
三、投资方式:按股份比例制投资,甲方投资元、乙方 %投资元( )、丙方%投资 元( )、丁方%投资 元( )共计投资: 元( )。
四、医院实行自负盈亏制。共同承担所有的风险,共同承担医院在医疗过程中所出现的医疗纠纷,责任事故。任何一方没有任何理由推卸自已的责任。
五、如有一方因其它原因在一年或两年后要求退出,另外三方应在共同商讨同意下,医院及时办理退出手续,投资本金如数退还,不得有任何拖欠,但应提前两个月提出。
六、医院由四方共同协作,尽量做到每人尽职尽责,力所能及,同心协力,共同努力把医院搞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安全第一为宗旨,把医院建设好。
七、四方共同参与,做到共同努力、同心同德、相互尊重、相互信仰、相互谅解,有事共商讨、虚心接受别人提出的正确意见,取长补短、虚心学习。认真做好对外宣传工作、营销工作,以医院为家,扎根医院。每人保证做到做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丁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6:简单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________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 )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7:股东出资合作协议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大写:人民币元(小写:¥元)
5、经营范围:。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双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详细情况如下:
1、各方出资额及所占比例:
(1),甲方出资额由其现已拥有的设备、场地、原材料、库存成品、技术、管理及现金等综合估算组成(详细估算清单见附页)。
(2)在公司账户开立前、所有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3)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九条第2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将来的增资及注资解决办法:
在当前及以以后的经营管理中,各投资人所占股份比例保持不变。未来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的增资及注资需求,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出现不能按出资比例出资的情况,应首先通过各投资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投资来解决,不得用股权投资的方式解决。债权人的收益按同期央行利率记付利息作为回报。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
四、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四方共同协商同意后聘任,其余人员由甲方全权负责招聘,乙丙丁各方不得干涉);若违反须按本协议第九条第2款处理;
(3)公司公司运营过程中若出现员工不能胜任其本职工作情况,经甲乙四方共同考查半数以上同意辞退的,应辞退。若违反须按本协议第九条第2款处理;
(4)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四条第5款处理;
(5)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月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五、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若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资金使用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各相关方有权要求资金使用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双方协商同意聘请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六、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上年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年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年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年度净利润的100%或由双方共同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七、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股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股权转让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退股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半数以上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加股东:
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八、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四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九、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十、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的内部权利义务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篇8:股东干股合作协议书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地号召开股东会会议,本次会议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的临时会议,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以及会议的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有股东__________、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均已到会。
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一、公司股东按公司章程约定缴纳第__________期出资__________万元,相应实收资本由100万元增加至500万元。实收资本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实收资本__________万元。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股东__________持有公司__________%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实缴__________万元);股东__________持有公司__________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实缴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持有__________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实缴__________万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股东: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股东: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股东: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9: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
公司合同
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监事
第五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
、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0:2024年多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目的,投资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地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达成了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元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 元
(1)甲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 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方章):
乙方(签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1:股东合作协议书公司成立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各股东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相互扶持、共同创业、共同致富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质:个体经营
二、各股东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股权比例
三、追加投资及注资
若因公司实际发展(如增加投资项目、公司战略调整等),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追加投资,根据实际预算需要按照原始出资比例,对应出资。若部分股东在需要追加投资时已无能力出资或能力达不到预算需要,可根据实际出资能力情况,出资能力弱者可向出资能力强者借款。各股东按本合同规定的股权比例缴纳出资。
四、资金、财务管理
1、所有资金将由四共同指定的公司开立的对私、对公账户统一收支,短信提示。
2、对私账户(开户行:)
3、对公账户(开户行:)
账号:
户名:
4、财务统一交由全体股东共同指定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每月结帐,三月一次小清帐,一年一次大清帐,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各方签字认可备案。所有支付流程做到有申请,有签字批准,再付款。真正做到相互监督,相互检查,相互信任,透明办事,共同把公司经营好、管理好,业务做大、做强。
五、利润分享及风险承担
1、各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按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2、公司税后利润,在合理保证下月度费用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月度底分取上个月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根据上个月度剩余利润的实际情况分配,各方按出资比例分取。
3、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东无能力阻挡的风险(如天灾人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股东无须承担责任。
4、如果是正常的经营风险,由全体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如因公司管理层违反公司章程或投资协议,或按照规定应由股东会会议决定的事项而未经股东会,而产生的风险,则由当时责任人或直接领导人承担赔偿责任和民事责任。
六、入股、退股和股权转让的约定
1、入股
(1)需承认本协议及相关条款;(2)需经全体股东同意;(3)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该股东向公司借款等);(2)如执意退股,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4)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3、股权转让
股份可以转让,需经全体股东同意,股东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七、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以下情况,可终止合伙关系
(1)全体股东同意终止合伙关系;(2)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3)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2、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主要清算人,并成立清算小组(可由股东组成也可外单位聘请)参与清算工作;(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八、股东的义务和权利
1、股东的义务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随着公司的发展,若半数以上股东人数提出此股东不能胜任现任职位,公司将考虑调离岗位;若经过2~3次平调后,亦不能胜任所调岗位,需退居二线,不得有异议。
(3)股东不得以公司名义谋取私利、暗箱操作或以虚假借口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
(4)公司因发展需要聘请职业经理人,所有股东均要服从合理安排与调度。
(5)所有股东均不得私自泄漏公司的重要机密,严重者将按国家相关法规追究责任。
(6)公司若遇不可抗拒因素或自然灾害需要出资时,所有股东必须无条件服从,若不能按所持股权比例出资,公司有权收购其部分股权。
2、股东的权利
(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权利。
(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的权。
(3)按照股权占有比例分取红利。
(4)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5)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公司会计报告。
(6)股东有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
(7)公司条件成熟后,公司有义务为股东交纳一切保险。
(8)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如不购买该转让的股份,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股份,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份有优先购买权。
九、股东大会
1、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担任执行董事,负责公司整体统筹运营管理。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全体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1万元;
(2)新服务的推出;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5)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需股东按股份比例共同出资。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各股东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按票数民主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如该决策致使公司出现损失或公司无法正常运转时,由全体股东共同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
2、因公司发展需要,定时召开股东大会,对前期工作做出总结和企划的调整,股东会将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各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各股东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3、股东大会会议都应有详细文字整理记载,并贯彻落实。
4、股东大会决议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
5、纠纷处理原则:当股东任何一方与另一方产生矛盾或纠纷时,或当某方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产生冲突时,应本着团结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的解决问题。
十、禁止行为
1、所有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透露合伙资金、项目情况及其他要求保密的事项。
2、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伙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3、股东经营与公司相同及竞争的业务,必须事先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
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股东决定除名。
十一、其他
1、本协议自全体股东签名(按手印)后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全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全体股东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4、本协议一式六份,除留一份在法律公证处备查外,每个股东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股东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2:宾馆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酒店(以下简称"酒店")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酒店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拟设立的酒店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酒店名称:有限责任酒店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酒店是依照《酒店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酒店,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酒店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酒店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酒店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酒店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酒店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酒店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酒店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酒店注册时使用,并用于酒店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酒店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酒店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酒店管理及职能分工
1,酒店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酒店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酒店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酒店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酒店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酒店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酒店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酒店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酒店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酒店职务的行为;
(4)酒店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酒店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酒店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酒店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酒店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酒店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酒店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酒店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酒店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酒店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酒店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酒店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酒店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酒店税后利润,在弥补酒店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酒店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酒店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酒店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酒店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酒店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酒店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酒店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酒店借款,该股东行为使酒店遭受损失而须向酒店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酒店有盈利,则酒店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酒店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酒店无盈利,则酒店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酒店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酒店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酒店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酒店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酒店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酒店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酒店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酒店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酒店未能如期成立或给酒店造成损失的,须向酒店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酒店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酒店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酒店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酒店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20xx年xx月xx日
篇13:2024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文
第一章 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__、,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有限责任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东各方_____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_____甲方: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丁方: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一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准及股东商议决定为准)。
第二条 公司地址为:__________(暂定,以工商核准及股东_____商议决定为准)。
第三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股东商议决定为准)。
第四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一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 万元整(大写:_____整 )。_____
第二条 各方现金及其他出资方式如下:
1、甲方:现金出资_______ :其他方式出资__________ 。
乙方:现金出资_______ : 其他方式出资__________ 。
丙方:现金出资_______ :其他方式出资__________ 。 丁方:现金出资_______ :_ 其他方式出资__________ 。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诚信为本,打造建筑业优良品质,(股东商议决定)。_____ 第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股东商议及工商核准经营范围为准)。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一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二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及章程规定分配形式享受公司分红;
(二)在公司盈利情况下,准许所占比列小的一方优先增加投资比例,但不能超过总投 资的50%,按《公司法》举行股东会决议通过。
(三)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五)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公司相关经营性信息;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对公司的销售、采购、投资,财务、等公司所有工作皆有知情权,
(八)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退股一方对其退出之前的债务以其出资及收益承担连带责任。
(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三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及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分担风险及亏损。 (四)公司发给各股东的出资证明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五)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侵害公司利益,应向其他股东就其出资及收益承担连带责任。
(六)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七)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二节 股东会
第一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副总经理,决定有关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薪水等事项;
(三)审议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审议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第七章 公司职务与分工
第一节
全体股东同意任命_____为公司总经理,任命_____为副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义务及职权: 总经理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公司20% 以上投资及1万元以上财务支出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方可实施! 标额为10万以上合同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方可签署!
(二)按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才可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四)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五)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总经理应承担以下权利: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三)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五)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六)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七)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八)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亲笔签署方可执行。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必须经过股东半数同意。
(九)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十)公司合同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一)提议、主持并决定是否召开股东会。
第二节 副总经理权利及义务: 副总经理应承担以下权利:
(一)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市场策划,销售,
(二)提议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提议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提议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五)参与公司的股东会议。
(六)提议制定公司的经营性计划。
(七)审议业务及公司普通员工的工作计划。
(八)参与制定公司员工福利及工资标准。
(九)参与处理公司员工及客户同公司的纠纷处理工作。
(十)处理公司员工的劳动关系。 副总经理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副总经理向总经理负责,同时协助总经理的运营管理。
(二)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五)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第八章 利润分配方式
1、工资支付:
公司在在营业之日起,公司对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实行薪水制,总经理薪水为人_____元/月,副总经理薪水为_____ 月,其余股东以外员工工资由股东会商议决定。
2、利润分配:
利润和亏损,按各股东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公司交纳税后的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季度的亏损; 2、股东分红,制度如下:
按照公司投资的股份比例分红。每季度提取当季度的税后利润的40%进行股东分红,每满12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70%进行股东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80%后,可不再提取。为公司发展,分配比例股东可视具体情况商议调整,原则上不能提高。
第九章 经营资金的增加
在储备资金不足情况时公司还需要增加经营资金,经全部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应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资,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增加出资的情况,能够增加出资资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资的投资额适当增加投资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认本合同并需经全体股东同意,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
第十章 退股方式
(一)、 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并应该向股东会提出书面申请,股东应就其退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就其出资及收益对其退股之前的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每个合作股东的总出资额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公司如盈利应先行将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红比例结算,加上35%的资本公积金,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退回。15%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
(二)、如公司没有盈利,则根据公司现有总资产按照实际总出资额股份比例的90%退回该撤资股东。
(三)、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十一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一)、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作期届满(本协议合作期限为三年);②全体合作股东同意终止合作关系;③合作事业不能完成;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二.)合作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总经理为清算人,并邀请(律师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作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各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
一、公司成立初期各股东按照本协议第四章第二条的出资额为限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公司成立后违约方以本协议内容及公司章程规定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章、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后所有股东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章、其他未尽事项参考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并协商解决。
第十五章、本合同一式六份,四方各执一份 ,工商备案一份,公司建档一份。
本协议除签字盖章项外打印为准手写无效 。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股东投资入股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卯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丁卯各方合作投资成立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项目事宜,并由____(理事长姓名)方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专业合作社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各方已充分了解生产发展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资金共同创业。
各方同意,以各方注册成立的______专业合作社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______方出资_____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 ; ______方出资_____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方出资_____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 ; ______方出资_____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 ; ______方出资_____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 ;
公司账号:
开户行: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专业合作社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______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合作社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合作社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专业合作社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合作社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合作社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______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_____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______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_________专业合作社的股份;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______方(理事长姓名)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_________专业合作社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_________专业合作社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合作社成立后,_______各方需根据运营情况继续合作经营投入, 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
卯方(签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
篇15:简单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经营_________饭店、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第一条:合作方式
1、乙方投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参股_________饭店合作经营成为股东,占有店里_______%股份。
2、甲方为饭店所有者,占股_____%。
第二条:双方责任
1、乙方需来店里上班并参加管理,如不能来店里上班需承担一名店员每月的工资。
2、合作期间除特殊情况外双方无权给熟人免单,否则对方有权提出终止协议,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另一方负责
3、店内事务主要由甲方管理,乙方协从经营管理。
4、购买设备、扩大经营等重大事项需经双方共同协商。
第三条: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年内乙方不得撤股,否则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_______年到期后双方没有异议协议延续执行
2、试营业_______个月,试营业期间如有盈利按股份分红,为了保证乙方的投资不受损失,试营业期间乙方有权提出不合作,但参股资金要_______年期满后才能退还,如有亏损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饭店盈亏和账目
1、所得利润根据双方所占的股权比例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_______%,乙方占股权分成_______%。
2、经营中的亏损由双方共担。
3、合作账目公开,一年分红一次。
4、如果店内需增加设备等,双方按股份比例出资。
第五条:其他
1、如乙方提出不合作之日起,甲方应以银行同期活期利息支付乙方的投资款。
2、如遇到政府拆迁,或其它不可预测的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按股份承担。
3、如经营发展,甲方开新店,乙方有优先投资权。
4、不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
5、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具有法律效应。
第六条: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6:股东合作协议书电子科技公司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合作投资设立东莞市__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准为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东莞市__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经营范围: 房地产评估 ;
3、注册资本: 以工商注册为准 ;
4、法定地址: 以工商注册为准 ;
5、法定代表人: 。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乙方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丙方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收购东莞市__评估有限公司及合作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
三、职务和分工:
甲方担任合作公司的董事长,主管决定合作公司的经营项目和内部事务;
乙方担任合作公司的董事兼任总经理,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职务,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丙方担任合作公司的财务总监,负责公司经营财务收支事宜;
四、利润分配方式:
经营收益在除去现金出资成本和经营成本后的利润部分均按照甲方占%、乙方占%、丙方占%的比例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
五、经营资金的增加:
如合作公司出现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的情况,各股东应按照各自分红的比例增加出资;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或不愿意再增加出资的情况,则该股东视为自动放弃部分股权,三方股份则实际出资重新相应调整。是否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应该以董事长和至少一名其他股东同意为准。
六、退股方式:
合作公司的股东自公司成立三年之内不得退出股份。每个合作股东的现金出资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股东退股时,经其他股东同意后,合作公司应先行将公司盈利部分的85%(15%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红比例结算,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出资退回,其他股东对退出的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如合作公司没有盈利,则根据合作公司现有财产按照实际出资的比例退回该股东。
七、因一方违约,给合作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给赔偿并支付没股东5万元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电 话:
乙方签字: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电 话:
丙方签字: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电 话:
年 月 日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篇17:简单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
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20__年 月 日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事务经股东会会议表决后,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表决同意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公司法人代表;
(三)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四)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五)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八)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决定公司管理人员的去留;
(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懂事或监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他股东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经所有股东同意,暂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执行懂事和监事。
第一节 执行董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执行董事必须是股东之一。
第二十二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
第二十三条 执行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执行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合法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总经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股东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八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三十条 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高层管理者;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公司合同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股东会的要求,向股东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5%(含15%)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5%(含15%)的单项贷款。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30%(含3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必须提前5日向董事会提交投资报告。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 监事
第三十四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三十九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四十一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十二条 清算组成立后,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四十五条 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四十七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四十八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四十九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五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一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股东各方均持一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
篇18:多股东合作协议
股东出资协议书
甲方(出资人):,身份证号:
乙方(出资人):,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第一条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住所、法定代表
1、公司名称:甲乙双方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1*年*月*日成立。
2、经营范围: 以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
3、注册资本: * 万元。
4、公司住所:。
5、法定代表人: 。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第二条 股东占股比例
1、甲方投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2、乙方投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第三条 公司组织结构及财务管理
1、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担任。
2、公司监事由股东共同委任。
3、公司财务由甲乙双方共同委任,对财务支出均有决策权。
第四条 其他约定
1、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 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出资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转让其在公司的出资。
(4)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费用承担
1、*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由发起人共同承担,并详细列明开支项目(见清单附录)。
2、实际运行中按列明项目合理使用,甲乙双方相互监督费用的使用情况。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八条 声明和保证
本股东出资协议书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甲乙双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甲乙双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甲乙双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九条 保密
协议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7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
篇19:幼儿园股东合作办学协议
投资办园,教育投国,让更多的幼儿有更好的教育,成为身心健康,胸怀全球的现代幼儿,经营幼儿园。
股东人姓名
合作办园的合伙人,以下简称"股东人",上述股东人为合作办园,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则和宗旨
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决定合作开办培正幼儿园,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条:幼儿园名称、地址:
1、幼儿园全称:
2、地址:
第二条:幼儿园合作年限:20年
合作期限:
第三条:股东人的出资及股份所占比例。
1、由 出面租*幼儿园,并负责协调村有关事宜。
2、幼儿园所有收入必须存入同一存折中,户名由开户,印章、密码由保管,存折由保管。所有支出须经园长签名同意方可生效。
3、各股东出资规定如下:
第一期出资 现有资产 技术管理股 200万
第四条:利润分配分担方法
1、幼儿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均按照股份比例进行。
2、按学期进行利润换算和分配,每学期税后利润的80%双方分配;20%用于资金积累及幼儿园发展或提高福利待遇。
第五条:会计及账册保管
1、幼儿园按照通行的会计方法或法律规定的会计方法进行记录、换算、存档。
2、每学期的会计报表和账册应置于幼儿园财务部,供股东人查阅,每位股东均有权了解幼儿园财务状况,并提出意见及建议。
第二章 幼儿园事务
第六条:股东会是幼儿园最高的权力机构,主要行使以下权利职责:
1、有权了解办园状况,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决策。
2、对股东向其他人转让其财产份额,做出决策。
3、对幼儿园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4、审批幼儿园的财务预算、决策、利润、分配和弥补方案。
5、园长兼任执行董事。
第七条: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学期开一次,由园长提出工作报告,决议下学期的重大事项。临时会议由园长召集和主持,在会议前1-5天前通知股东,未到会的按弃权处理,股东会议的决议做成会议记录由股东签名。
第八条:幼儿园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
董事长是股东会执行代表为最高领导人,园长为第二领导人,其它非执行董事成员不参加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管理。
第九条:董事会职权
1、制定、执行、修改幼儿园发展规划。
2、审定幼儿园财务预算及决算。
3、决定幼儿园重大问题,决定幼儿园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制定幼儿园的基本管理制度。
4、决定园长、财务人员的任X。
5、决定园长工资及待遇。
第十条:董事会的权限
1、董事长为全体股东和董事会的最高领导人,股东或董事会成员如持不同意见并相持不下,最后由董事长决定,其他人员必须遵照执行。必须坚持合法、公平、合理,有利幼儿园的发展,充分听取股东或董事意见,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原则。董事长在闭会期间之决定是生效的,不得随意更改,如要更改,须交股东会讨论决定。
2、代表幼儿园处理较大的事务和对外事务。
3、代表幼儿园疏通上级各部门的关系。
4、董事长必须尽职尽责,忠于全体股东,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不得推脱工作并带头领导大家发展事业,做好领头人。
5、幼儿园内外非固定单项开支20__元以上的,必须先请示董事长批准方可实施,财务部所有付出单每个月底应交董事长签字方能报帐。
第十一条:董事会成员、园长的报酬和费用补偿
1、园长月薪5000元,财务1500元。
2、正常加班每工作日50元,一般加班不给补贴。
3、外出开会学习必须事先上报批准方可有效实报。
第十二条:其他事情按幼儿园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章 其他
第十三条:除非出现下列情形,股东在合作期不得退股。
1、股东人死亡,由死亡股东人的继承人继承该股份的,可以由该继承人作为新股东人而加入,否则,按退股处理。
2、股东人丧失偿责能力或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幼儿园的全部财产份额,严重影响幼儿园运作的前提下,按退股处理。
第十四条:退股人可分配的财产份额是现有财产减去所有债务,按其股份比例分配,但不包括商誉或其他形资产。
第十五条:股东申请,并经股东会同意,按不低于其实际财产份额的底价可以转让或拍卖财产份额,其它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如股东会议以外的人士购买,须经全体股东同意,并接受本协议和民事责任。
第十六条:禁止事项
1、挪用幼儿园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作其他盈利活动,利用职务收支中提取回扣,虚报支出,少报收入,构成贪污的行为。
2、在幼儿园同一镇范围,不得自营或者与他人合同办同档次的幼儿园。
3、严禁用幼儿园资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利用职务未经董事长同意利用学生或家长代销产品的。
违反上述条款,由董事长对该名人员处以人民币1仟至2万元罚金。
第十七条:幼儿园的解散和清算
1、幼儿园因下列情形解散:
①本协议约定办园期届满。
②股东人退股或死亡,其余股东人不愿意继续办园的。
③因国家政策变化不让办园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④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解散合作。
2、幼儿园解散后,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幼儿园清算。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双方合作期间,单方提出解除合作关系,必须向对方赔偿违约金五万元。
第十九条:单方违反本协议的任意一条,处违约金1万元,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果,可以申请主管部门仲裁,如果有一方不同意无可非议仲裁应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经双方协商,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修改内容为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幼儿园章程有规定,按章程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一份备案。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双方签名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以上协议双方已认真审阅,并经双方一致认可通过。
甲: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20:2024公司股东合作合同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广州联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张,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刘,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谭,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张。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整(rmb元整)。
第七条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额:人民币万元整,出资方式:货币;
乙方:出资额:人民币万元整,出资方式:货币;
丙方:出资额:人民币万元整,出资方式:货币。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发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七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坚持入股自愿、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对修改公司合同作出决议;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 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第五十一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旅游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_年_月_日出生,现住址:_市(县)_街道(乡、村)_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万元,甲出资_万元,乙出资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一)合伙期满;(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签字或盖章)
_年_月_日
2.说明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及其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自愿联合。其法律特征是:①合伙须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公民;②合伙是按合伙合同联合起来的经济单位;③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④合伙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合伙应当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指明确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法通则》规定,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协议,但具备合伙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具有合伙关系。
签订合伙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人的权利有:①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②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③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④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合伙人的义务有:①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②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和债务;③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或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