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项目环境保护协议(精选3篇)
甲方:
乙方:
为确保分包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作业地点:
1.3 分包项目:
1.4 分包项目开工日期:
1.5 分包项目竣工日期:
2、安全生产责任:
2.1 甲方责任:
2.1.1按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和工程有关资料。
2.1.2向乙方提供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总体部署和要求。
2.1.3按有关规定,履行总包单位的管理职能,对乙方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进行监督、检查。
2.1.4接到乙方有关发生作废事故的报告后,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2 乙方责任:
2.2.1入场前,配备与工程规模、技术、安全、环保难易程度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2.2依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总体部署和要求,编制分包项目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环境保护措施,建立自身的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网络和规章制度。
2.2.3入场前向甲方提供管理人员名册。对全员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教育,并做好施工中的安全技术环境保护交底。
2.2.4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规范,确保人员劳保用品配用的齐全、有效。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或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和事故的一切费用。
2.2.5自负其责地抓好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同时接受和服从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2.2.6发生伤亡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立即上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3、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权利:
3.1 甲方权利:
3.1.1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重大隐患,有权对乙方采取限期整改、经济处罚、停工整顿的处置措施。由此所造成的后果和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1.2分包项目发生伤亡事故,经调查分析,事故确系乙方违章施工所致,有权对乙方做出清退出场的处置,由此所造成的后果和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1.3乙方应于开工后14日内向甲方交纳安全环保风险保证金
元(按合同总价款5%交纳)或者从第一次工程结算款里面扣除。
3.2 乙方权利:
3.2.1有权拒绝甲方以及其他有关方的违章指挥以及在不具备安全条件下的强行施工
4、本协议实施的具体管理办法详见项目部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管理办法,该办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有效期自 起,至乙方退场止。
6、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方针,完成公司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工程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14001标准要求,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我公司(甲方)承建的 项目按与供方签订的合同要求为供方提供施工条件。
二、乙方为运输供方:是 否
1.在运输化学品,特别是运输化学危险品时,供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管理的规定;
a)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b)碰撞、互相接触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违反装配限制和混合装运的规定;
c)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d)装运化学危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
e)具有应急措施和方法。
2.遵守下述要求:
a)加强机动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以保持机动车性能良好,尾气年检合格;
b)禁止在施工现场内冲洗车辆;
c)对漏油的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d)禁止在施工现场内鸣笛;
e)施工现场有防扬尘飞散的措施。
三、乙方为建筑施工供方:是 否
1.供方(乙方)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建筑施工中使用的机械设备,供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噪声污染,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2.供方要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
3.供方要防止或减轻粉尘、振动噪声等对社区污染和危害。
4.供方按要求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5. 建筑工程竣工后,供方应当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
6. 如果供方有食堂、生活区,应严格遵守地方的有关规定,加强节水、节电管理,食堂废水必须经隔油处理,再向外排放。
四、供方违反上述协议条款,造成的后果由供方自行承担。
五、双方如有其它约定另附。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甲方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乙方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单位(甲方): 劳务单位(乙方):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施工区域: 合同金额:
劳务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双方签订的承揽合同规定,为防止安全、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安全环保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应主动向甲方获取相关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传达到乙方员工,教育员工遵守。
2、甲方有权对乙方员工进行安全、健康及环境保护教育。
3、乙方必须作好危害和环境因素辩识,制定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环境污染控制措施、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和规章制度;乙方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负责劳务过程的安全环保管理,及时查处现场违章和隐患。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现场管理员应取得安监局颁发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4、乙方必须作好劳务人员的安全环保教育和安全环保技术交底工作,并作好记录。新招(更换)员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并要有一定的学徒期,才能独立上岗操作,同时必须向甲方区域部门书面报告并经甲方进行分厂、工段、班组安全培训。特殊岗位应具有相关操作资格证。
5、乙方人员进入作业场地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要系好帽带;冶炼浇涛等作业要戴面罩、防护镜及穿阻燃工作服;粉尘及有毒环境要戴口罩;噪声影响较大的环境要戴耳塞;火焰作业要戴护目镜;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穿软底鞋,拉防护网;电工作业必须穿绝缘鞋等。
6、乙方人员严禁随意动用甲方各种机械和电气设备、仪器仪表、阀门开关等;
7、乙方在甲方人员现场指导下,连接岗位所需的能源介质(含水、电、风、气、汽、液压等),并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对有限空间作业、煤气设施上检修、高空作业等须按危险作业管理,办理审批手续。
8、乙方车辆在甲方厂内行驶,必须严格遵守限速、装载规定,不得随意在甲方道路上停放,在甲方允许的停放场地上停放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
9、甲方有权对乙方存在的违规和隐患进行考核,考核标准为100-300元,重大隐患、险肇事故考核500-20__元,并及时通报乙方,考核款项由鸿宇公司财务部在乙方劳务款结算中扣除。
10、乙方在甲方的管理区域内作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应在半小时内向甲方现场用工单位和企管部报告;乙方人员在岗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如现场无乙方管理人员,则甲方现场用工单位应及时向乙方通报。
11、乙方应对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甲方上级部门对甲方的罚款。乙方员工工伤事故一律由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负责妥善处理,经分析甲方负责任的,由乙方公司向甲方索赔。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应由乙方承担责任,赔偿一切损失,并且承担甲方上级部门对甲方的罚款。反之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员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则甲方应对乙方承担以上款额。若发生事故双方均有责任,则根据责任大小协商承担以上款额。
12、乙方应为所聘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13、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全部履行合同及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止。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双方及甲方企管部各一份。
附件:甲、乙方安全环保管理通讯联络表(签订本协议时填写)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安全负责人(签名): 安全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