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通用27篇)
股东(合伙)各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各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投资设立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公司设立失败,任何股东均不负违约责任,公司筹备组应负责退还股东的全部出资。创立过程中已开支的费用,由全体股东按其股份比例分摊。
(一)?经协商一致,股东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股协议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股东签名、手印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手印处: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手印处: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手印处: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手印处: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合作投资设立东莞市__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准为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东莞市__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经营范围: 房地产评估 ;
3、注册资本: 以工商注册为准 ;
4、法定地址: 以工商注册为准 ;
5、法定代表人: 。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乙方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丙方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收购东莞市__评估有限公司及合作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
三、职务和分工:
甲方担任合作公司的董事长,主管决定合作公司的经营项目和内部事务;
乙方担任合作公司的董事兼任总经理,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职务,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丙方担任合作公司的财务总监,负责公司经营财务收支事宜;
四、利润分配方式:
经营收益在除去现金出资成本和经营成本后的利润部分均按照甲方占%、乙方占%、丙方占%的比例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
五、经营资金的增加:
如合作公司出现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的情况,各股东应按照各自分红的比例增加出资;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或不愿意再增加出资的情况,则该股东视为自动放弃部分股权,三方股份则实际出资重新相应调整。是否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应该以董事长和至少一名其他股东同意为准。
六、退股方式:
合作公司的股东自公司成立三年之内不得退出股份。每个合作股东的现金出资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股东退股时,经其他股东同意后,合作公司应先行将公司盈利部分的85%(15%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红比例结算,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出资退回,其他股东对退出的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如合作公司没有盈利,则根据合作公司现有财产按照实际出资的比例退回该股东。
七、因一方违约,给合作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给赔偿并支付没股东5万元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电 话:
乙方签字: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电 话:
丙方签字: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电 话:
年 月 日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
联系方式:
乙方:
联系方式:
丙方:
联系方式:
根据《_____》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_____法人资格的餐饮饭店。且共同订立本合同协议。
一、饭店基本情况
1、饭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饭店共______层结构,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二、股东入股情况
1、股东现为3人,分别为:
甲: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各股东出资额为:
甲出资________元,乙出资________元,丙出资________元。
饭店总投资额暂定为________元。
三方出资人需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全额出资并建立统一账户管理。
三、饭店运营及管理情况
1、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共同经营,饭店运营及管理权由甲、乙、丙三方共同举荐甲方负责经营及管理,如遇饭店重大事件或经营项目超过________万元(含)以上,需由甲、乙、丙协商,并根据过半数的意见执行方案。
2、所有经营活动,乙、丙方有监督的权利。
3、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甲、乙、丙三方家属不得参与过问饭店任何经验管理情况。
4、原则上,饭店不录用甲、乙、丙任何一方亲属在店里工作,但可根据实际需要,经协商一致后可不作限制。
5、根据饭店实际需要,各股东可参与饭店的实际岗位工作,回报以工资形式进行,工资以实际工作岗位为准,具体工作报酬经三方协商确定。
6、各股东在经营活动中,都不得以任何形式索拿所有非正常的额外收入(回扣)。
四、股东收益及权限
1、甲、乙、丙三方根据实际出资额进行股份占比,所有经营收益都按照季度为单位进行百分比例分配。
2、各股东自出资后,不得将所占股份出租或转让他人,如遇此行为一律视为无效。但此股份可继承。
3、各股东根据需要可随时查阅饭店的经营账目,管理方需配合。
4、经营收益分配时,需先行扣除投资折旧,按照3年期折旧计算。(此投资折旧款项用于饭店经营发展使用,不得进行分配和退股)
5、经营盈亏以每月财务报表为准。
6、饭店管理者以每月________号前需要召开股东会议,并公布上月财务报表,以及各项经营情况。
五、股东退股情况
1、原则上各股东不得进行股份撤资。
2、饭店在经营收益较好时,如遇任何一方撤资,先需通过三方协商同意后,只退还投资本金,且需先行扣除所有分配收益总额后进行,另需6个月后退还。
3、饭店在经营亏损时,如遇任何一方撤资,所有投资本金一律视为投资亏损不得退还。
六、饭店经营时追加投资情况
1、饭店在经营过程中,如遇需要追加投资时,甲、乙、丙三方有两方同意追加时,三方都需要同比例追加。
2、饭店在经营过程中,如遇连续亏损且无经营能力时,甲、乙、丙三方有两方同意放弃时,可进行盘点清算并按照投资比例进行亏损核算。
七、协议纠纷及处理
1、本协议经三方友好协商后订立,如有其它未尽事项需经三方协商后另立附件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因本协发生争执,三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3、饭店管理方在经营过程中,私自以合作的名义进行的所有违法业务活动,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4、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__份,且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一、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门)名称:
2、经营范围:酒店宾馆住宿业务
3、注册资本:提交押金,承包楼层及 工商注册
4、法定办公地址:
5、法定代表人(经股东各方推举同意):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乙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丙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出资中的设备以股东各方共同评定价值为准(本协议附设备评定书一份)。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股东小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本人或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管理小组组长, 组织计划 投资新设备,扩大办公场所,装修及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各种筹办费用(并由各股东方在计划文件上签字确认),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成立财务部门,统一流动资金管理,设立会计和出纳人员,设立公平合理的工资制度;
4、股东在出资后十年内可以转移股权,但无权撤资退股;
5、公司设立董事局,由占股份10%以上的股东组成董事,董事长由最大股东担任;
6、公司重大投资由董事局民主决议,赞同率高于50%的可以通过并执行;
7、分红方式:一月一结;
9、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备注内容: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甲方:
乙方:
经过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执行双方合作,甲方接收并管理,投资比例及收益由甲方按50%支付,故协议如下:
一、合作内容及设备名称
__年___月双方协商各投资50%,以按揭形式购买或收购___,收益按投资比例分配,乙方愿退出,由甲方接收并管理,产权归甲方所有。
二、投资收益价款金额及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该协议后,支付乙方投资及收益分配价款人民币___具体负责通过银行办理付款手续,以银行转帐票据为准。
三、产权归属与管理
_____从该协议签订付款到位后,产权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任何关系,管理、使用、租赁、安全责任均由甲方负责。
四、债权与债务
从该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无任何债权与债务关系,产权归属明确,管理责任明确。
五、违约责任
双方不得违反本协议,如有一方违约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按照投资及收益款50%赔偿另一方人民币____万元整。
六、其它事项
1、凡乙方以____与租赁方所签订的合同(即___租赁合同同时终止),并由____负责管理,其债权、债务、安全责任及管理,均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2、双方在合作期间,乙方借用___均以借据为准)待___租赁期满后,按照甲方指定地归还。
3、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侵害另一方的利益和名誉。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嵇佳平留存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现有甲方经营的*有限公司 目前正处在关键时期,因启动公司和开拓市场,需要足够多的资金,为此,由甲方乙方共同合作,全面实施两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并成立股份制公司。经两方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承诺其拥有*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对公司全部资产享有独立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权利,上述权利如存有瑕疵,双方承担以个人及家庭资产进行担保和填补的责任。
二、经两方共同协商甲乙双方个有*有限公司个拥有50%股份份:
三、公司现有
1、库存以动销产品拆价金额为:*万元;
2、良性债权金额为:*万元;
3、不良债权金额为:*万元;
4、固定资产金额为:*万元;
5、债务(欠供货商货款)为:*万元;
以上债权、债务、资产明细附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由两方共同签字确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四、为了加快发展各显所长甲乙工作方式分工与写作
甲方负责:
备注:
乙方负责:
备注:
在合作期内,两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往来上,*公司所有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清算日结束后,对*有限公司截止清算结束之日之前遗留下来的债务或应当承担的各种支出费用,双方承担。清算时间确定为**年 **月 **日。该资产或债权不作为双方的投资部分,双方股东包括业务员必须尽力追要,尽力把应收款收回,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五、双方一同清算后确认其在*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权和资产(作价计人民币 **万元)作为出资。甲方现共投入资金*万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万元,另*万元于**年**月**日前注资到位,剩余**万元**日前到位;乙方现共投入资金*万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万元,另*万元于**年**月**日前注资到位,剩余**万元**日前到位。
六、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双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50%的股权;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50%的股权;
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双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双方可以各提取股利的%,其余部分留存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
七、*公司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 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三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司的资金独立调控运作处理,完全独立核算,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公司的的每月财务报表,评议公司的运作状况。*公司所有的一切经销的产品的代理权为两股东共同享有,厂方的一切业务往来由*公司认可,操作合谈。凡是厂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奖金、奖品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和待遇,归各股东共同享有。
九、公司今后如需增资,需由甲乙双方同意并一起协商,一起签订协议、为了消除甲乙双方的后顾之忧,加入股份后**月内,如甲乙任何方要求退股,将同意,并在天之内退还(或不推)股本金,并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结算给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至时间内双方不允许退出股份。在时间后,如有任何一方股东退股,其所持股权由其他股东认购,如其他股东不认购,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转让 给第三方。
十、甲乙方合股后,应当获取厂方的书面认可并由厂方为新公司和股东出具相关证明、印章或签字。
十一、作为公司股东,同时作为经营运作人,作为公司的返聘人员,公司每月应付工资为*元,并享受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为了更好的进行资金调控运作,灵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现金和其他资产以及财会资料都由乙方、丙方保管和支配使用。
十二、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公司性质变更为独立公司,为了更好的进行分配管理、市场运作,内部协调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变更为 。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四份,三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一份备案,自双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年**月**日
乙方:(签名):**年**月**日
见证方:(签名和盖章):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开展合伙事务,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出资额:_________
类型: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期限_____年,自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三条 各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
姓名出资额(单位:_____万元 )比例出资方式
姓名出资额(单位:_____万元 )比例出资方式
姓名出资额(单位:_____万元 )比例出资方式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并于全体合伙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条 合伙企业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计算该年度企业利润,所获利润优先用于各合伙人回收出资成本,利润分配方式如下:
(一)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各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对合伙企业利润进行分配;
(二)合伙人投资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合伙企业的利润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即各合伙人各自享有三分之一的利润分配额。
第五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承担方式如下:
(一)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
(二)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即各自承担三分之一的债务额度。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规定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余各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相关合伙人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委托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每季/半年/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七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协议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九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除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应当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第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三)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十三条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
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第十七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十八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第十九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合伙企业清算资产的分配:
(一)合伙企业清算时,合伙人尚未收回投资成本的,各合伙人按照出资份额分配合伙企业清算资产。
(二)合伙企业清算时,合伙人已经收回投资成本的,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合伙企业清算资产。
第二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二十三条 其他
(一)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 本协议书一式六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其余三份用合伙企业登记备案之用。
(三)本协议书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盖章:_________盖章:_________盖章: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签字:_________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____
乙方: 身份证号:____
丙方: 身份证号:____
现有甲方经营的漳州新派玛雅婚纱摄影目前正处在发展时期,公司目前为了进一步开拓市场,真正做大做强。为此,经甲乙方的邀请,由乙丙方加入,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婚纱摄影店。经三方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甲乙方承诺其拥有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对公司全部资产享有独立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权利,上述权利如存有瑕疵,甲乙方承担以个人及家庭资产进行担保和填补的责任。
二、 经三方共同清算,截止清算日为止,甲方代表海木睿公司拥有现有资产折价人民币为 万元,
其中:1、递延资产金额为: 万元;
2、配资债权金额为: 万元;
3、押金金额为: 万元;
4、固定资产金额为: 万元;
5、投资账户为: 万元;
6,无形资产为: 万元
以上债权、债务、资产明细附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由三方共同签字确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三、在合作期内,三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往来上。
四、清算结束后,对公司截止清算结束之日之前遗留下来的债务或应当承担的各种支出费用,丙方不予认可,由甲乙方自行承担。
五、甲乙方以清算后确认其在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权和资产(作价计人民币20万元)其中17万元作为出资,占公司85%股份,其中甲方占47%股份,乙方占38%股份。丙方方现共投入资金 3万元从甲乙方购买股份,占公司股份15%。
六、 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三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 47%的股权;乙方占有股份公司38% 的股权;丙方占有股份公司15%的股权;三方按以上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三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经股东会研究可以将利润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
七、公司成立后,全权委托苏木作为公司经营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三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 20__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公司的的每月财务报表,评议公司的运作状况。公司所有的一切经销的产品的代理权为三股东共同享有,公司所有的返利扣率和奖金、奖品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和待遇,归各股东共同享有。
九、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乙方、丙方享有优先的权利。
十、公司合股后,公司作为淮安地区代理商,应当获取有关平台的书面认可并由所代理平台为新公司和股东出具相关证明、印章或签字。
十一、作为公司股东,同时作为经营运作人,作为公司的返聘人员,公司在产生利润以后每月应付工资,并享受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为了更好的进行资金调控运作,灵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现金和其他资产以及财会资料都由乙方、丙方保管和支配使用。
十二、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为了更好的进行分配管理、市场运作,内部协调等,公司章程应及时变更并报工商备案。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签字,自三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名):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丙方:(签名):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见证方: (签名和盖章):
公司盖章确认: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_年_月_日出生,现住址:_市(县)_街道(乡、村)_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万元,甲出资_万元,乙出资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一)合伙期满;(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签字或盖章)
_年_月_日
2.说明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及其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自愿联合。其法律特征是:①合伙须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公民;②合伙是按合伙合同联合起来的经济单位;③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④合伙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合伙应当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指明确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法通则》规定,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协议,但具备合伙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具有合伙关系。
签订合伙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人的权利有:①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②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③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④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合伙人的义务有:①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②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和债务;③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或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各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恒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园林绿化等。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
公司由甲、乙各方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100万元。
甲方出资额均为 90万元人民币,分别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90 % ; 乙方出资额均为 10万元人民币,分别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10% ;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公司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
三、职务和分工
甲方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兼任总经理,主管决定未来合作公司的经营项目,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职务并负责财务总审批;公司部门的设立及管理岗位人员的任免
乙方担任公司的董事兼任财务总监及现场第一负责人,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现场管理及公司发展业务扩展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授权人;
丙方担任公司的董事兼任市场总监,负责公司市场拓展,物业管理方案及标书制作,公司文化创建和对外宣传及公司发展业务扩展,并负责公司管理人员与员工的培训。对主要岗位人员的任免有建议权。
四、利润分配方式
经营收益在除去现金出资成本和经营成本后的利润部分均按照甲方占60%的比例分红,乙方占20%的比例分红,丙方各占20%的比例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
五、退股方式
公司的股东自公司成立三年之内不得退出股份(除特殊情况外)。每个股东的现金出资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股东退股时,经其他股东同意后,公司应先行将公司盈利部分的85%(15%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红比例结算,其他股东对退出的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如公司没有盈利,则根据公司现有财产按照实际出资的比例退回该股东。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 话:电 话:电 话:
(公章)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北京市_____区共同签署:
甲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上述甲、乙双方经过慎重研究和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共同经营公司,现就有关事宜达成本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公司概况
1、名称:___________公司;
2、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
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6、公司性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本协议各方作为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7、该公司已经注册并由甲方实际控制和经营。
第二条出资数额和股权配比
1、根据全体股东的意愿,甲、乙分别认缴的股权数额为50万元、50万元,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为50%、50%,并按照该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公司全部注册资本出资将分期缴纳,第一期出资为人民币_____万元(已经缴纳);__年__月__日前第二期出资为人民币_____万元。
第三条利润分配
公司经营产生的利润每当达到______万时,甲、乙双方同意分红,并按照5:5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条公司的治理机构
1、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人作为执行董事,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不设监事会,仅设1名监事,任期三年。
3、公司设经理1名,由___方任命。
4、公司设2名财务人员:1名会计,由___方任命;1名出纳,由乙方任命。
5、公司实际运营过程中,甲方主要_______________工作(实际控制和经营公司);乙方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五条股份转让及追加投资
1、公司成立起______年内,各方不得转让其在公司的股份(或部分股份),也不得在其所持股份上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权利。
2、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出现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的情况,各股东应按照各自分红的比例增加出资,公司是否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应以全体股东同意为准。
3、公司遇到增资扩股、风险资金引入情况时,各位股东不得与收购者进行私下股权转让或者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对于吸收新股东事项,需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第六条退出机制
因为公司由甲方实际控制和经营,如果乙方无法了解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有权提出退出。当乙方提出退出时,需要进行清算,以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约定的出资比例为准。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第八条共同承诺所有股东共同承诺:
1、在公司经营运作期间不参与同业竞争公司的策划、筹建、经营等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商业行为。在____________________区域内,股东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营与本公司同类性质的公司或业务。
2、公司对外以章程规定内容为准,但在本协议各股东之间如果本协议与章程约定不一致,则以本协议为准。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各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公司存续期间。
3、本协议一式两份,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
乙方(签章):___
丙方(签章):___
签订时间:___年__月__日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作宗旨
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第三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生效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合作方式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
2、甲乙双方以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第一间及第二间实体餐厅。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具体如下:
(1)设立第一家实体餐厅时:
①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_____%。
②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_____%。
③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出借给乙方。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
(2)设立第二家实体餐厅时:
①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_____%。
②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_____%。
③三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_____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向乙方支付_____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
②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
③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连锁餐厅之经营权、商标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
⑤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logo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
(2)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①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组织餐饮产品的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_____元/月的工资。
⑤支付合伙债务。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负责策划连锁餐厅之定位,设计连锁餐厅品牌、logo。
②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③负责餐厅烹饪设备的规划、设计,实现烹制设备的标准化。
④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
⑤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程,将餐厅操作有序且量化,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顾问职责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委托顾问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合伙期间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_____元/月的工资。
②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负责店铺之经营管理,将其多年管理连锁餐厅之经验应用到合伙实体餐厅之运营中。
③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连锁餐厅之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其收益归合伙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经营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的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在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负责及管理职务。
⑤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执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实体餐厅时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连锁餐厅之权利、不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义务。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
⑧禁止乙方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⑨合伙期间,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⑩如乙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甲方劝阻后仍执意孤行的,可由甲方决定除名。
第六条、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合伙第一年内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在合伙第一年内退伙的,乙方应当双倍返还研发筹措期间由甲方支付之研发经费,立即返还第一家实体餐厅设立时甲方出借给乙方之借款,承担甲乙双方设立之实体餐厅之亏损,且返还从所设立之实体餐厅中享受的盈利分红。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3、出资的转让:在合伙期限内,乙方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伙中的出资转让给甲方。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合伙人(乙):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编号: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地址:邮编:电话: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地址:邮编:电话: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原则,现就甲方将样品检测项目长期委托乙方完成事宜,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____________样品中____________检测项目。
第二条、合作时间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重新签订协议。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三条、合作分工
1、甲方已知晓并认可乙方的检测能力和资质范围,应按照乙方要求提交与检测有关的材料及必要的检测依据或文本。同时,甲方在每次送样时还应与乙方签订《委托检测协议书》。该《委托检测协议书》构成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传真件有效。
2、乙方应按照专业操守尽其所能,按甲方的要求完成分析测试任务,并向甲方出具检测报告。在甲方与
第三方同等的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完成对甲方的测试任务。
3、甲方对提供样品资料的真实性和样品的代表性负责,甲方对检测结果若有异议,可于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复检,复检费用另行结算。如甲方未在____日内提出复检要求,视为甲方已经认可乙方的检测结果。乙方可不再保留甲方的检测样品,并可自行合理处置,如有其他约定的,按其约定。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第四条、保密义务乙方必须对样品的一切检测数据和检测技术要求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
第三方,也不得将与样品有关的技术资料用于任何经营及开发活动。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第五条、违约责任乙方只对甲方送检的样品自身的检测结果负责,由于样品的检测结果与样品所代表的同种产品物质真实情况存在的客观误差,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过错导致样品的检测结果与样品的真实情况超过正常的客观误差范围,乙方承担此样品此检测项目的二倍检测费用的赔偿责任,除此之外,乙方对其它任何原因导致的检测结果误差及检测结果的使用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六条、附则
1、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合作投资设立东莞市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准为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出资额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_% ;
乙方出资额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_% ;
丙方出资额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_% ;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收购东莞市___________评估有限公司及合作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
三、职务和分工:
甲方担任合作公司的董事长,主管决定合作公司的经营项目和内部事务;
乙方担任合作公司的董事兼任总经理,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职务,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丙方担任合作公司的财务总监,负责公司经营财务收支事宜;
四、利润分配方式:
经营收益在除去现金出资成本和经营成本后的利润部分均按照甲方占 %、乙方占%、丙方占%的比例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
五、经营资金的增加:
如合作公司出现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的情况,各股东应按照各自分红的比例增加出资;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或不愿意再增加出资的情况,则该股东视为自动放弃部分股权,三方股份则实际出资重新相应调整。是否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应该以董事长和至少一名其他股东同意为准。
六、退股方式:
合作公司的股东自公司成立三年之内不得退出股份。每个合作股东的现金出资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股东退股时,经其他股东同意后,合作公司应先行将公司盈利部
分的85%(15%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红比例结算,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出资退回,其他股东对退出的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如合作公司没有盈利,则根据合作公司现有财产按照实际出资的比例退回该股东。
七、因一方违约,给合作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给赔偿并支付没股东5万元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
公司合同
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监事
第五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
、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东合作协议书的最新范本
甲方:______(签字并按手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签字并按手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______(签字并按手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丁方:______(签字并按手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多人合伙股东协议书模板二(酒店)
股东各方:
甲方:______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__________________
(一)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门)名称:_______________
2、经营范围:酒店宾馆住宿业务
3、注册资本:提交押金,承包楼层及独立工商注册
4、法定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经股东各方推举同意):__________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_____现金及设备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_____;
乙方以_____现金及设备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_____;
丙方以_____现金及设备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_____;
出资中的设备以股东各方共同评定价值为准(本协议附设备评定书一份)。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股东小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本人或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管理小组组长, 组织计划投资新设备,扩大办公场所,装修及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各种筹办费用(并由各股东方在计划文件上签字确认),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成立财务部门,统一流动资金管理,设立会计和出纳人员,设立公平合理的工资制度;
4、股东在出资后十年内可以转移股权,但无权撤资退股;
5、公司设立董事局,由占股份10%以上的股东组成董事,董事长由最大股东担任;
6、公司重大投资由董事局民主决议,赞同率高于50%的可以通过并执行;
7、分红方式:一月一结;
9、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
一式_____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备注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复制全文下载文档打印字号:大 中 小发布时间:20__-05-11
合作人姓名:
1、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2、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3、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上述合伙人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宗旨:共同经营,共同协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同心同德,共谋大业。
二、经营范围及地点:
三、出资方式、金额及利益、风险分配:
1、 留渠,记更二人负责出建厂运营资金,作为其投资;王秋忠以社会关系,客户业务关系,产品的网络推广,牡丹商标的使用等无形资产作为其投资。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伙人所有投资为三人共有财产,即各拥有三分之一,利润分配各三分之一,风险承担各三分之一,以后厂子的正常经营费用,厂内统一支配。
3、 债务分配:留渠、记更二人的投资债务由其二人各自承担,以后在正常经营中的债务、风险等由三人共同承担。
4、所有合伙人不得擅自抽取、挪用合伙资金他用或还自身债务,否则,因其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合伙人所投资的款项必须按时投入,不能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5、 三个合伙人,一人记帐,一人拿钱,一人签字,各担其职,各负其责。
四、合伙人的权力合义务:
1、合伙人都有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每个人都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2、合伙人都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累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决定、做出对企业不利的事。
4、禁止合伙人本人(合伙人可以委托一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合伙人的家人)参事 议事。
五、合伙人如发生纠纷,应以宽宏、忍让、包容的思想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于法院。
六、本协议不全的其他补充协议,有同等法律效益。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个合伙人各执一份,各有三合伙人签字、手印有效。
八、备注:
合伙人签字:
1
2
3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两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加农户土地入股承揽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令、法规和国家方针的规则,本着对等洽谈、自愿有偿的准则,就水田、旱地、荒地等以入股的方法协作的有关事宜达到共同,缔结本合同。
一、入股面积入股面积以《土地承揽证》所记载的面积为准,甲方将红旗村委会六组分配承揽的土地悉数入股乙方,其间:_________________水田亩,旱地亩,从事生态农业开发项目。
二、入股方法。股份按断定的土地扭转价格折算(1元1股),并由乙方发给农业协作社股份登记证。
三、入股期限以甲方土地承揽期为限。
四、甲乙两边责任甲方不干涉乙方正常的出产经营活动。甲方经乙方答应后,可在原土地上进行耕种,但需符合乙方规划。乙方劳动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甲方人员。
五、违约责任
1、甲、乙两边在合同收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准则严厉实行合同责任。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付出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相应的经济丢失。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出产经营,擅自改变或免除合同,给乙方形成丢失的,甲方补偿乙方悉数丢失。乙方违反合同规则,给甲方形成丢失的,乙方补偿悉数丢失。
六、处理争议条款因本合同的缔结、收效、实行、改变或免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两边能够经过洽谈处理,也能够提请村民委员会调停处理。不愿洽谈、调停或者洽谈、调停不成时,能够向农村土地入股裁定组织请求裁定,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1、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要继续流通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收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两边各执一份,红旗村委会存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_______县_______配送超市,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营宗旨
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
名称:_______县_______配送超市,主要经营地址:_______县_______路______________栋门面。经营项目:_______产品配送、_______产品提供。
第三条、合伙期限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
三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资_____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作为租赁房屋、添置设备设施、门面装修及前期经营费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各_______为依据,按平均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_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原则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况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须经所有原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一方合伙人违反国家法例法规对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以_______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即法人代表)。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_______安排_______为合伙门店的财务会计师。几方合伙人同意由_______安排_______为合伙门店的财务出纳员。几方合伙人同意由_______安排_______为合伙门店的前台收银员。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实施;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有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负责人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如其业务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在本区域内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事务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或其财产份额出质(即作为担保、抵押)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_______份。
(四)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署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署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签署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创始股东合作协议
甲方:张某某,手机号码:1598015,地址:
身份证号:*26
乙方:李某某,手机号码:1598015,地址:
身份证号:*26
丙方:王某某,手机号码:1598015,地址:
身份证号:*26
(以上一方,以下单称“创始股东”或“股东”,合称“全体创始股东”或“全体股东”或“协议各方”。)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公司及项目概况
1.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万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1.2项目概况
项目是一个,致力于,发展愿景是成为。
第二条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2.1股权比例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2.2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2.3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其股权比例自动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比例。
2.4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股权稀释
3.1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3.2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分工
甲方:出任,主要负责。
乙方:出任,主要负责。
丙方:出任,主要负责。
第五条表决
5.1专业事务(非重大事务)
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5.2公司重大事项
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占公司以上表决权的创始股东一致同意后做出决议。
第六条财务及盈亏承担
6.1财务管理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6.2盈亏分配
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约定。
6.3亏损承担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股权成熟及回购
7.1全体股东同意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分年按月成熟,每月成熟 %,满年成熟100%。
7.2未成熟的股权,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
7.3任一股东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将其未成熟的股权依其余股东各自持股比例转让给其余股东:
7.3.1主动从公司离职的;
7.3.2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
7.3.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被解职;
7.3.4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7.4任一股东的股权在未成熟前,发生因婚姻关系解除而导致股权分割,或股权继承,或被认定为丧失行为能力的,参照上述第7.3款执行。
7.5回购
如发生上述第7.3款任一约定情形的,其余股东有权要求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的价格,将已成熟的股权按其余股东各自股权比例进行转让。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决定行使本条款权利的,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并无条件予以配合。
第八条股权锁定和处分
8.1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8.2股权转让
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成熟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8.3股权分割
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成熟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成熟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股权继承
8.4.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创业项目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成熟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2未成熟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7.3款约定处理。
第九条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2)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3)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4)该股东认可本协议条款约定。
第十条股东退出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成熟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7.5款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一条一致行动
11.1在公司引入投资人股东后,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协议各方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
11.1.1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11.1.2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11.1.3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11.1.4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11.1.5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11.1.6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11.1.7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11.1.8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11.2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余股东应作出与CEO一样的投票决定。
第十二条全职工作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三条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3.1协议各方相互保证: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13.2任一股东,如违反上述约定,所获得的利益无偿归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权的,应将已成熟的股权,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让给其余股东。
13.3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四条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4.1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2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3本协议终止后:
14.3.1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14.3.2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14.3.3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五条拘束力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及本项目发生之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一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注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通知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电邮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电邮,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十九条生效及其他
19.1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19.2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为签章栏,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署日期:20 年 月 日
股东: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各股东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相互扶持、共同创业、共同致富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瑜伽及健身服务,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性质:个体经营
二、各股东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股权比例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方式
股权比例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货币或非货币(技术劳务、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作价)
货币
货币
货币
货币
货币
100%
注册资金200万元整
三、追加投资及注资
若因公司实际发展(如增加投资项目、公司战略调整等),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追加投资,根据实际预算需要按照原始出资比例,对应出资。
若部分股东在需要追加投资时已无能力出资或能力达不到预算需要,可根据实际出资能力情况,出资能力弱者可向出资能力强者借款。
各股东按本合同规定的股权比例缴纳出资。
四、资金、财务管理
1、所有资金将由四共同指定的公司开立的对私、对公账户统一收支,短信提示。
2、对私账户(开户行:)
3、对公账户(开户行:;账号:户名:)
4、财务统一交由全体股东共同指定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
公司账目应做到每月结帐,三月一次小清帐,一年一次大清帐,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各方签字认可备案。
所有支付流程做到有申请,有签字批准,再付款。
真正做到相互监督,相互检查,相互信任,透明办事,共同把公司经营好、管理好,业务做大、做强。
五、利润分享及风险承担
1、各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按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2、公司税后利润,在合理保证下月度费用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
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月度底分取上个月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根据上个月度剩余利润的实际情况分配,各方按出资比例分取。
3、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东无能力阻挡的风险(如天灾人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股东无须承担责任。
4、如果是正常的经营风险,由全体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如因公司管理层违反公司章程或投资协议,或按照规定应由股东会会议决定的事项而未经股东会,而产生的风险,则由当时责任人或直接领导人承担赔偿责任和民事责任。
六、入股、退股和股权转让的约定
1、入股
(1)需承认本协议及相关条款;(2)需经全体股东同意;(3)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该股东向公司借款等);(2)如执意退股,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4)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3、股权转让
股份可以转让,需经全体股东同意,股东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七、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以下情况,可终止合伙关系
(1)全体股东同意终止合伙关系;(2)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3)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2、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主要清算人,并成立清算小组(可由股东组成也可外单位聘请)参与清算工作;(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八、股东的义务和权利
1、股东的义务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随着公司的发展,若半数以上股东人数提出此股东不能胜任现任职位,公司将考虑调离岗位;若经过2~3次平调后,亦不能胜任所调岗位,需退居二线,不得有异议。
(3)股东不得以公司名义谋取私利、暗箱操作或以虚假借口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
(4)公司因发展需要聘请职业经理人,所有股东均要服从合理安排与调度。
(5)所有股东均不得私自泄漏公司的重要机密,严重者将按国家相关法规追究责任。
(6)公司若遇不可抗拒因素或自然灾害需要出资时,所有股东必须无条件服从,若不能按所持股权比例出资,公司有权收购其部分股权。
2、股东的权利
(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权利。
(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的权。
(3)按照股权占有比例分取红利。
(4)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5)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公司会计报告。
(6)股东有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
(7)公司条件成熟后,公司有义务为股东交纳一切保险。
(8)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如不购买该转让的股份,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股份,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份有优先购买权。
九、股东大会
1、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担任执行董事,负责公司整体统筹运营管理。
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全体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1万元;
(2)新服务的推出;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5)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需股东按股份比例共同出资。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各股东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按票数民主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如该决策致使公司出现损失或公司无法正常运转时,由全体股东共同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
2、因公司发展需要,定时召开股东大会,对前期工作做出总结和企划的调整,股东会将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各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各股东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3、股东大会会议都应有详细文字整理记载,并贯彻落实。
4、股东大会决议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
5、纠纷处理原则:当股东任何一方与另一方产生矛盾或纠纷时,或当某方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产生冲突时,应本着团结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的解决问题。
十、禁止行为
1、所有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透露合伙资金、项目情况及其他要求保密的事项。
2、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伙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3、股东经营与公司相同及竞争的业务,必须事先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
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股东决定除名。
十一、其他
1、本协议自全体股东签名(按手印)后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全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全体股东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4、本协议一式六份,除留一份在法律公证处备查外,每个股东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股东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股东各方:
甲方: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
股东各方:
甲方: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门)名称:
2,经营范围:酒店宾馆住宿业务
3,注册资本:提交押金,承包楼层及独立工商注册
4,法定办公地址:
5,法定代表人(经股东各方推举同意):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现金及设备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乙方以现金及设备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丙方以现金及设备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出资中的设备以股东各方共同评定价值为准(本协议附设备评定书一份).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股东小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本人或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管理小组组长,组织计划投资新设备,扩大办公场所,装修及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各种筹办费用(并由各股东方在计划文件上签字确认),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成立财务部门,统一流动资金管理,设立会计和出纳人员,设立公平合理的工资制度;
4,股东在出资后十年内可以转移股权,但无权撤资退股;
5,公司设立董事局,由占股份10%以上的股东组成董事,董事长由股东担任;
6,公司重大投资由董事局民主决议,赞同率高于50%的可以通过并执行;
7,分红方式:一月一结;
8,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日常工作事宜;
9,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备注内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为了发挥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优势,保证企业顺利运作和不断发展,经全体股东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全体股东根据某文件关于股份合作制企业试点意见,一致同意以共同出资的方式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定名为: (以下简称企业)。
企业注册地址: 。
二、企业的性质和组织形式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是营利性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由 家法人共同出资其中 %,其余%由个人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以其资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企业的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条例规定,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三、企业的经营宗旨:
充分发挥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发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四、企业的经营范围:
主营:
兼营:
五、企业的经营方式:
六、企业坚持入股自愿、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七、企业的股本总额为全体股东认缴股本的总和,并由股东一次认足。股东一经入股,在企业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退股。
企业设置优先股和普通股两种股权。其中优先股的股利每年按其出资额的 %派发。(注:企业也可不设优先股)
八、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后向股东签发记名的出资证明书,作为股东的入股证明和分红依据。
九、股东的出资额按下列原则解交到位: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 个月内,一定要按协议向企业筹备组办理入股资产移交和认缴出资的手续。移交、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企业法人所有。
十、企业正式设立后,一年内股东不得转让其或部分股份,一年后需转让股份的,按企业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股东各方应完成组建企业的以下有关事项:
1、股东各方共同委托 作为企业筹备组负责人,负责办理组建企业的申请手续,并负责完成下列的工作:
(1)组建企业筹备工作机构及配备工作人员;
(2)向有权审批企业的部门申报企业组建的有关申请报告及文件资料;
(3)负责向全体股东办理出资清缴手续;
(4)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开业登记注册,并负责办理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手续;
(5)负责企业筹备过程中全体股东委托的其它事宜。
2、其他股东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各自认缴的出资额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到位;
(2)提供工商登记的有关资料,协助办理工商登记;
(3)负责企业筹建工作机构委托的其它事宜。
十二、股东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的权利和义务在企业章程中另行规定。
十三、企业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权力机构。由创立会选出董事会成员,企业正式注册登记之日董事会方可正式行使职权。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董事任期 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企业法定代表人)一名,副董事长名,董事会可根据需要出聘请资深人士担任名誉董事长、董事会顾问。董事会职权在企业章程中另行规定。
十四、企业设立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和经理(厂长)、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职能。监事会成员由 人组成,任期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的职权在企业章程中另行规定。十五、企业经理(厂长)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全面负责。十六、企业设经理(厂长)一名,经理(厂长)由董事会聘任;副经理(副厂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经理(厂长)工作,对经理(厂长)负责。
十七、经理(厂长)任期为 年,可连聘连任。
十八、董事长、经理(厂长)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不得从事与本企业有竞争或损害本企业利益的活动。
十九、企业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由经理(厂长)负责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提出设立相应的经营管理机构的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由经理(厂长)负责组织和领导。
二十、经理(厂长)的职权在企业章程中另行规定。
二十一、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企业的员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二十二、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专职财务负责人,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管理财务工作,企业财务接受全体股东的监督。
二十三、企业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的一切凭证、单据、账薄、报表用汉字书写。
二十四、企业财务部门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的第一个月内,由经理(厂长)负责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查批准。
二十五、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依法缴纳规定的税费后,其净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1、弥补亏损(指超过用利润抵补亏三年期限仍未补足的亏损);
2、提取公积金15%(经股东会批准可增加提取比例);
3、提取公益金5%;
4、支付优先股股利;
5、支付普通股股利。
企业发放股利可采用现金、出资证明书及其它有价证券的方式。
二十六、企业税后净利润在未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前,不得分配股利。企业根据经营情况对普通股股利的分配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企业无盈余的时候,原则上不可以分配股利。
二十七、企业破产或终止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清算,企业破产以其资产清理为限。
二十八、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业组建后连续三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宣告企业终止并进行清算。
二十九、任何股东未按协议第九条规定如期缴纳出资时,每逾期一个月,违约股东应向企业缴付认股额的%作为违约金。无正当理由拒付违约金的,取消其股东资格。
三十、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赔偿企业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退出企业。
三十一、任何股东不得用企业的名义进行违法活动。如果发生,该股东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造成的损失。
三十二、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企业设立失败,任何股东均不负违约责任,企业筹备组应负责退还股东的出资。创立过程中已开支的费用,由全体股东按其股份比例分摊。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丁方:(签名)
股东各方:
甲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门)名称:
2、经营范围:酒店宾馆住宿业务
3、注册资本:提交押金,承包楼层及独立工商注册
4、法定办公地址:
5、法定代表人(经股东各方推举同意):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乙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丙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出资中的设备以股东各方共同评定价值为准(本协议附设备评定书一份)。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股东小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本人或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管理小组组长, 组织计划 投资新设备,扩大办公场所,装修及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各种筹办费用(并由各股东方在计划文件上签字确认),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成立财务部门,统一流动资金管理,设立会计和出纳人员,设立公平合理的工资制度;
4、股东在出资后十年内可以转移股权,但无权撤资退股;
5、公司设立董事局,由占股份10%以上的股东组成董事,董事长由最大股东担任;
6、公司重大投资由董事局民主决议,赞同率高于50%的可以通过并执行;
7、分红方式:一月一结;
8、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日常工作事宜;
9、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备注内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最新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合同范本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东: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各股东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相互扶持、共同创业、共同致富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瑜伽及健身服务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性 质:个体经营
二、各股东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股权比例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方式
股权比例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货币或非货币(技术劳务、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作价)
货币
货币
货币
货币
货币
100%
注册资金200万元整
三、追加投资及注资
若因公司实际发展(如增加投资项目、公司战略调整等),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追加投资,根据实际预算需要按照原始出资比例,对应出资。若部分股东在需要追加投资时已无能力出资或能力达不到预算需要,可根据实际出资能力情况,出资能力弱者可向出资能力强者借款。各股东按本合同规定的股权比例缴纳出资。
四、资金、财务管理
1、所有资金将由四共同指定的公司开立的对私、对公账户统一收支,短信提示。
2、对私账户(开户行: )
3、对公账户(开户行:;账号: 户名: )
4、财务统一交由全体股东共同指定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每月结帐,三月一次小清帐,一年一次大清帐,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各方签字认可备案。所有支付流程做到有申请,有签字批准,再付款。真正做到相互监督,相互检查,相互信任,透明办事,共同把公司经营好、管理好,业务做大、做强。
五、利润分享及风险承担
1、各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按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2、公司税后利润,在合理保证下月度费用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月度底分取上个月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根据上个月度剩余利润的实际情况分配,各方按出资比例分取。
3、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东无能力阻挡的风险(如天灾人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股东无须承担责任。
4、如果是正常的经营风险,由全体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如因公司管理层违反公司章程或投资协议,或按照规定应由股东会会议决定的事项而未经股东会,而产生的风险,则由当时责任人或直接领导人承担赔偿责任和民事责任。
六、入股、退股和股权转让的约定
1、入股
(1)需承认本协议及相关条款;(2)需经全体股东同意;(3)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该股东向公司借款等);(2)如执意退股,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4)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3、股权转让
股份可以转让,需经全体股东同意,股东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七、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以下情况,可终止合伙关系
(1)全体股东同意终止合伙关系;(2)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3)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2、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主要清算人,并成立清算小组(可由股东组成也可外单位聘请)参与清算工作;(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八、股东的义务和权利
1、股东的义务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随着公司的发展,若半数以上股东人数提出此股东不能胜任现任职位,公司将考虑调离岗位;若经过2~3次平调后,亦不能胜任所调岗位,需退居二线,不得有异议。
(3)股东不得以公司名义谋取私利、暗箱操作或以虚假借口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
(4)公司因发展需要聘请职业经理人,所有股东均要服从合理安排与调度。
(5)所有股东均不得私自泄漏公司的重要机密,严重者将按国家相关法规追究责任。
(6)公司若遇不可抗拒因素或自然灾害需要出资时,所有股东必须无条件服从,若不能按所持股权比例出资,公司有权收购其部分股权。
2、股东的权利
(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权利。
(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的权。
(3)按照股权占有比例分取红利。
(4)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5)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公司会计报告。
(6)股东有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
(7)公司条件成熟后,公司有义务为股东交纳一切保险。
(8)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如不购买该转让的股份,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股份,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份有优先购买权。
九、股东大会
1、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担任执行董事,负责公司整体统筹运营管理。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全体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1万元;(2)新服务的推出;(3)重大的促销活动;(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5)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需股东按股份比例共同出资。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各股东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按票数民主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如该决策致使公司出现损失或公司无法正常运转时,由全体股东共同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
2、因公司发展需要,定时召开股东大会,对前期工作做出总结和企划的调整,股东会将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各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各股东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3、股东大会会议都应有详细文字整理记载,并贯彻落实。
4、股东大会决议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
5、纠纷处理原则:当股东任何一方与另一方产生矛盾或纠纷时,或当某方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产生冲突时,应本着团结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的解决问题。
十、禁止行为
1、所有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透露合伙资金、项目情况及其他要求保密的事项。
2、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伙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3、股东经营与公司相同及竞争的业务,必须事先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
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股东决定除名。
十一、其他
1、本协议自全体股东签名(按手印)后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全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全体股东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4、本协议一式六份,除留一份在法律公证处备查外,每个股东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股东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项目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经营场所位于: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合作经营范围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第四条、合作期限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1、甲方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__%。乙方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__%。丙方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3)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3)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
第三人转让,
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
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八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一)合作人不得泄露本合作企业的经营机密和技术秘密。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五)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第十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的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____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
第三人,担任清算人。____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
第六条
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
第六条
第一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
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_份,工商管理机关存档______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