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厂房买卖合同范本(精选17篇)
甲方(卖 方):
乙方(买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特订立如下合同,以便双方互相履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标准厂房出售给乙方,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与温州市龙湾标准厂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期为十年,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租用地块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标准厂房(蓝田片)综合四区,土地占地总面积为9.775亩(折合6516.695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为1.275亩(折合850平方米)。
第二条 出卖的总价款:
甲方将该地块上系自己建造且合法拥有的`附着物作价¥ 万元卖给乙方。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 万元
第二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十天内,乙方支付¥ 万元 。 第三次付款:
第四次付款:
注:乙方第一次和第二次付钱金额作为定金。甲方保证通过验收。
如无法通过验收或验收日子拖延的,支付违约金(违约的约定是怎么样的?还有如果甲方拖延过长,该怎么处理)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债务明晰
2、乙方应配合甲方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4、甲方配合乙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第五条 该标准厂房交付后由乙方自行处置,甲方不得干涉。
第六条 如遇国家建设需要被政府征用,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的情况,怎么约定违约责任?
2、甲方收取定金,在规定期限内,标准厂房未能按期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怎么约定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不按本合同条文执行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违反方负担。并且,一方有权要求违反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法院受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十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永存为照。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在甲方东创恒升科技园购X座X层号厂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厂房基本情况
乙方在园区内所购买的厂房为X座X层号,总建筑面积x平方米。
第二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厂房按建筑面积元/平方米,总价款共计人民币元,(大写计人民币: 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向甲方付总房款的%计人民币(大写计人民币: ),作为首付款;
2、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总房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计人民币:);
3、总房款的%计人民币元 (大写计人民币:)由乙方贷款支付(甲方可为乙方提供担保),贷款利息及贷款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交付期限
乙方按甲方要求办结相关手续,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交纳协议约定的总款项及其他应交费用后,甲方将乙方所受让的建筑物于20xx年月日向乙方交付。
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外,如遇下列特殊原因,甲方可据实延期交付建筑物:
1、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告知乙方的;
2、施工期间非甲方原因的停水停电累计八小时以上;
3、公用企业、事业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原因以及园区内其他企业原因影响工期的;
4、因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义务的;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建筑物的;
6、因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情况以及其他不可归于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将乙方X座X层 号厂房交付乙方使用的,按下列方式处理:
自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且顺延期限终了之日起,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如下方式处理:
1、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付清全部应付款为止;
2、逾期付款超过6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协议解除时乙方已实际占用(或占有)建筑物的,乙方应自甲方解除协议通知送达之日起叁拾日内将房屋腾空恢复原状并解除租赁(如有),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占用费,甲方有权自行或请他方将房屋腾空恢复原状,发生的费用、损失及纠纷,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的相关约定
厂房范围内的供排水、道路设施在厂房正式交付时甲方按标准施工完毕。供电系统乙方按实际需求自行负责接通至甲方指定的高压电源处,费用乙方自理(接通应遵守园区规定且不得影响其他业主)。
第八条:交接
甲方交接通知到达乙方后,乙方须按甲方通知确定的期限到甲方处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逾期办理的,自甲方交接通知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厂房已交付、并认可该建筑物符合协议约定且无任何异议,自该日起,与该房(包括土地)有关的水费、电费、税费、物业费、服务费等费用及厂房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关于权属证书办理的约定
1、甲方向乙方正式交付建筑物后,乙方应按甲方和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向甲方提供办理土地权属证书和房产证所需全部资料(交易合同、公司章程、营业执照、且无论以个人或是法人购买,公司注册地必须为乙方所购本项目的注册地的相关资料以及政府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并按政府相关部门及甲方要求签署或补签有关合同及文件,在上述资料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全部提交并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可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应土地权属证书和房产证。
2、面积差异处理:产权登记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实测面积为准,如产权登记(面积房管部门实测面积)与协议约定面积有差异,双方以协议确定的单价按产权登记(面积房管部门实测面积)加公摊面积据实结算,双方不就面积差异追究对方责任。
第十条:园区内的服务管理
1、乙方应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管理,乙方入驻前应按甲方通知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签订服务管理合同。服务费等项目收费标准按照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执行。服务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可根据市场变化调整服务费收取标准。
2、乙方所受让的建筑物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直接向供应企业缴纳。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同意并代缴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向乙方提供普通收据,乙方须在收到缴费通知之日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一次性付清款项,每晚壹日,按供应企业规定的滞纳标准由乙方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付违约金,乙方并承担包括停止供应在内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3、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对园区公建及道路、管线、绿化用地有所有权及管理权。
4、乙方所受让的建筑物外墙面、屋面等规划、使用须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的管理。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甲方在园区内建设的车位、车库、会所、商业店铺、餐厅、服务中心、洗浴、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场馆、职工宿舍楼以及其它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设备、甲方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2、契税、印花税、房产税、房产验收测量费等至土地权属、房产权属办理至乙方名下所发生的一切税、费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由乙方承担并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如需甲方代缴,乙方必须在规定交费日前三天将需交纳税、费交于甲方。如因乙方逾期交纳税、费造成政府职能部门加收的滞纳金及罚款由乙方承担。
3、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变更或补充以及甲方出具或签署的任何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及认可、承诺、确认均应经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甲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河北东创恒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章后方可代表甲方,其它任何形式的合同、资料、文件、认可、承诺、确认等均不代表甲方。
第十二条:协议的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并签订解除协议。
2、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协议的,应按协议总价款的3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纠纷处理
本协议签订地在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四条:
本协议壹式陆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土地及工业厂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转让标的
1.1 卖方拥有位于的一幅工业用地,土地信息如下:《土地使用证》号: ;地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其他信息详见《土地使用证》)
卖方在其上建有工业厂房,并办有《房地产权证》,其中:; (其他信息详见房地产权证)
(本合同交易土地及厂房以下简称为转让标的)
1.2 买方购买转让标的用于生产经营(包括关联公司的生产经营)。
第2条 转让标的概况
2.1 卖方保证,上述土地及厂房的产权清晰,卖方对其享有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债务纠纷,未使用转让标的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
2.2 转让标的现已空置,原则上按照现状转让。具体的现状及交付标准详见第九条。
第3条 转让价款
转让标的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成交价不含本合同第八条所列之各项税费,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承担。
第4条 交易定金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当日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 。卖方应向买方出具定金收据。
第5条 【付款方式】
5.1 双方应于定金支付完成后日内共同至 开立资金监管账户 。账户开立完成后 日内,买方应当将 支付至上述资金监管账户。
5.2 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5日内,双方应共同至银行、持新的登记证书原件(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办理监管资金解付手续,即由银行将监管资金支付至卖方指定账户。
5.3 剩余作为交房保证金(其中 为房产税 贯清缴保证金),在下述文件齐备的前提下,卖方应当在10日内将交房保证金支付给卖方:
(1) 本合同第九条所述之交接确认文件;
(2) 本合同第8.1.2条所提及的房产税的清缴凭证。(根据 市现行规定,该房产税由财产所有权人按年度申报清缴,且该税费并非交易税种,为此,卖方应当向买方出具房屋过户登记完成之日前房产税已经足额缴纳的文件/证明。)
5.4 若卖方未能按第九条要求完成全部交接义务,或者存在房产税欠缴情形,则自交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剩余部分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第6条 卖方指定代理人
6.1 卖方指定作为本次交易卖方的全权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享受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权利、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义务,即包括而不限于办理资金监管手续、代为收取转让价款、办理交接手续,等等。
6.2 代理人身份信息如下:,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6.3 本合同第3、4、5条的全部转让价款应当支付(或由银行解付)至以下账户之一,即买方支付至任何一个账户即视为已完成了付款义务。具体按照银行及土地、税务等部门的要求办理。
账户一: 开户银行:账号:
账户二: 开户银行:账号:
6.4 若支付至代理人 之收款账户,则其与卖方之间的账务结算支付与买方无关。
第7条 过户
7.1 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之当日,卖方应当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之《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原件提供给买方。
7.2 卖方收到定金后,双方即开始办理转让标的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签署用于过户登记的买卖合同(以市政府规定的名称为准),至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等。
7.3 买方应于本条7.2款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的十日内,依据第五条之付款方式向指定银行资金监管账户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7.4 过户登记手续原则上由买方主导办理,卖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即卖方应当在根据买方的要求积极配合。若卖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完成,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第11条约定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7.5 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由买方负责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的领取。
第8条 税费承担
8.1 转让交易所产生的各项税费除(公司)所得税外,由买方承担,即:
(1) 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交易服务费、评估费(若有)、公证费等等,均由买方全部承担。具体税种、税率依照国家规定。
(公司)所得税由卖方自行承担。
(2) 此外,转让标的过户登记至买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卖方承担。
8.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第9条 交接
9.1 双方应于:买方付清部分合同价款/或买方付清第期合同价款/或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3日内,共同至现场开始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原则上应当在20日内完成。
9.2 转让标的全部过户登记完成之前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
9.3 在根据9.2条约定结算各项费用的同时,双方应当办理水、电等过户手续。
9.4 卖方应当按照附件一清单将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交付给买方。
9.5 转让标的如果存在需要和其他相关部门结算的款项,应当一并在9.1条约定的期限内由卖方结算并支付完成。
9.6 上述过户、清点交付(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结算事项)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之日,即视为交接完成,买卖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完成确认文件。
第10条 合同解除及变更
10.1 双方确认,根据现行政策及客观情况,转让标的过户登记所需的时间预估为最长不超过5个月。因此,本合同第5.2条之监管资金的监管期限亦为银行收到全部监管资金后5个月。若非因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转让标的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过户,则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次日银行自动将监管资金及所产生的利息转回买方账户。此时,本合同自动解除,买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卖方应在三日内退还。
10.2 当然,双方可经协商一致对上述期限予以延长,并在期限届满前通知银行。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未能办理完成的,依照10.1条办理。
第11条 违约责任
11.1 若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逾期应付款项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11.2 若卖方怠于履行过户登记之配合义务,则自收到买方协助配合通知之日应以转让总价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卖方履行协助配合义务之日。
11.3 若转让标的无法过户是由于卖方的原因,则买方除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卖方立即退还全部款项(包括银行监管资金)外,还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作为违约金。
11.4 若转让标的存在任何卖方未披露之争议、债务、纠纷,致使买方的购买目的无法实现,则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解除合同,此时卖方应退还收取的全部款项并向买方承担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的实际损失。
第12条 法律适用与管辖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厂房)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3条 合同数量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买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某公司厂房及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基本情况
某公司现有资产情况:_____________。
某公司现有债务情况:_____________
第二条厂房价格及其它
厂房转让总价(含配套设施):_____________。厂房交易时如果产生各项税金均由乙方负担。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万元。乙方定金支付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定金收据,且甲方不得将公司资产再转让于任何第三方。
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承诺,配合乙方成为某公司股东(占的股份),并于乙方支付定金后日内协助、配合、指导乙方办理股权变更相关手续。
甲方应于年月日将厂房移交给乙方,届时甲方应在乙方陪同下,到公安局将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当场作废,并当场进行新章印刻备案,此后公司由乙方经营管理,新章由乙方使用、管理。厂房移交日,乙方成为某公司自然人股东,甲方不再是某公司股东,甲方应协助、配合、指导乙方办理股权及法定代表人等的工商变更手续。
在合同约定的厂房移交日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万元,由乙方汇入签章处的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乙方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日内,乙方将剩余的万元汇入签章处的甲方指定账户。
第四条陈述和保证
甲方确认,以年月日为厂房移交日,该基准日之前的某公司一切债权与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债务、合同债务、税收债务、职工劳动债务、保证债务等),由甲方负担并清理,与乙方无涉。如有违反,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赔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利息损失、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丙方保证,对上述甲方应向乙方承担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甲方确认,在合同生效日至厂房移交日期间,若出现公司被第三方评估拍卖或其他的公司任何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由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厂房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完整、真实,因该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权益产生的任何争议与纠纷,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与乙方无涉。甲方保证对其所持公司的100%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及拥有合法、有效、完整的处分权,亦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若有第三方对甲方转让股权主张权利,由甲方负责予以解决。
若乙方因上述争议与纠纷遭受任何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赔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遭受的损失、违约金(按厂房转让总价的30%计算)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丙方确认,对本合同产生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总价的30%计。
若甲方怠于移交厂房、公章或怠于配合乙方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经乙方书面催告后7日内,甲方仍怠于履行义务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赔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利息损失、违约金(按厂房转让总价的30%计)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丙方保证,对上述甲方应向乙方承担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若因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利息损失、违约金(按厂房转让总价的30%计算)、实现债权的费用。丙方保证,对上述甲方应向乙方承担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六条通知与送达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除非另行书面通知,双方送达地址确认为落款处的送达地址,自受送达人签收或拒收之日起即视为送达。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
提交给工商部门的合同,仅为工商部门变更登记、备案所用。甲乙丙三方权利与义务的履行,均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保证人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
丙方(保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⑴、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 元;
⑵、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⑶、余款乙方向银行贷款支付。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按建筑面积结算差价。
第六条交房期限及交付条件
1、属现售厂房的,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2、非现房销售的,甲方应当在年月日前,将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承诺与该厂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⑴、于年月日前通水;
⑵、于年月日前通电。
4、建筑材料、设备安装标准说明
⑴外墙、
⑵内墙、
⑶顶棚、
⑷地面、
⑸门窗、
⑹卫生间、
⑺电梯、
⑻水、
⑼电。
第七条甲方关于房屋产权状况及公司状况的承诺。
甲方保证销售的厂房及土地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保证本物业没有销售给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保证本物业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况。因甲方隐瞄引起纠纷与损失,一律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关于办理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在工业厂房交付后日内,将为乙方办理产权证的所有资料递交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
2、甲方为乙方办理产权证,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
①向甲方工作人员出具委托办证的授权委托书;
②将乙方应承担的税费等提前10日交付给甲方;
③签署产权登记机构规定格式的买卖合同;
④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等资料;
⑤其他协助。
第九条本厂房买卖所产生的规费和税费应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十条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本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甲方不得擅自改变本项目按照规划批准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有设施的用途。
第十一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向乙方出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乙方应详细阅读有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全部内容。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大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接受甲方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服务和管理,并遵守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服务费为元/平方米月。
第十二条电费(含分摊的电费),按元/度计收,遇电价上调除外。
第十三条合同担保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出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方): 身份证号:
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政策法规之规定,出卖方通过,自愿将以下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卖给买受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⒈坐落: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⒉房屋登记簿记载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⒌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⒍建筑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⒎房屋建成年份:_____________年
甲方已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自愿将该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受让该房地产产权。
第二条:房屋其它情况
⒈该房屋其它所(共)有权证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出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其它所(共)有权证。
?该房屋登记簿记载其它所(共)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出卖方保证已就该房屋出卖事由征得其他各位所(共)有权人的同意。
⒉房屋抵押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设定抵押权。
?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设定抵押权。出卖方承诺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解除该抵押,并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⒊房屋租赁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租赁给他人。
?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租赁给他人。出卖方保证相关承租人已经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卖方承诺在房屋交付前解除所有租赁关系,并注销相应的租赁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⒋房屋物业管理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该房屋目前由__________________负责物业管理。
?该房屋目前尚未纳入物业管理范围。
⒌随同该房屋同时转让给买受方的房屋附属物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房屋价款
该房屋(包括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的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小写)。
买受方实际支付的房屋价款应当等同于出卖方实际收取的房屋价款。
第四条:中介服务费及支付
甲、乙双方于房屋买卖交易完成日,甲方须向丙方交纳中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小写)。;乙方须向丙方交纳中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小写)。。
第五条:房屋价款应当在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按照相关规定缴入相应的房产交易资金托管账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获准以后,出卖方按房产交易资金托管有关规定收取房屋价款。
房屋价款具体支付方式约定为下列第____款。(仅选一款)
?一次性付款: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小写);
?分期付款: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小写);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小写);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小写);
?贷款支付:
④其它方式:
第六条:买受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⒈买受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___天,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___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买受方将房屋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在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若因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同意买受方购房贷款申请,导致买受方无法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期限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买卖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销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并按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买受方不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房屋交付
买卖双方约定房屋交付日期为下列第______款。(仅选一款)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______天。
?房屋使用权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完毕之日起______天。
出卖方应当于上述日期前腾空该房屋,并书面通知买受方进行验收。买受方应当在出卖方验收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会同出卖方,共同对房屋及其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状况进行查验。查验情况符合双方约定的,出卖方应该当场将该房屋和房屋附属物品以及房屋钥匙移交给买受方,以示房屋交付。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方承担。
由于买受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出卖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出卖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将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给买受方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⒈逾期不超过______天,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逾期超过___天后,买受方有权解除合同。自买受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___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房屋维修基金状况为下列第______款(仅选一款)
1.出卖方未曾交付过该房屋维修基金。需要补交的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出卖方承担。
2.出卖方已经交付的该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___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无偿划转到买受方名下。
?买受方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______天内,按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如数支付给出卖方。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参照本合同第五条处理。
第十条:出卖方承诺已如实陈述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以及附件一中房屋的有关情况,保证没有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或优先购买权纠纷。如因出卖方上述承诺或保证失实,致使本合同生效以后发生房屋基本情况或其它情况纠纷、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优先购买权纠纷的,出卖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标准的承诺
房屋交付时,本合同第一条及附件一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出现损坏或灭失,经买卖双方当场确认的,按照下述第 款方式处理。(仅选一款)
?自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出卖方按照损坏或灭失部分的______(【协商】或【评估】)价值向买受方支付赔偿金;买受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付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且出卖方未按本款约定期限支付赔偿金的,出卖方应当在买受方告知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向买受方支付双倍赔偿金。
第十二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原有户籍迁移的承诺
本合同生效之前出卖方______(【有】、【无】)落户于该房屋的相关户口。(仅选一种)
出卖方保证自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______天内,将原先落户于该房屋且买受方不同意保留的所有户籍关系迁出。逾期迁移原户口的,自本条约定的迁移原户口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原户口实际迁移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关于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约定
自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______天内,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如因一方责任,致使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责任方应当按逾期时间承担以下违约责任;造成对方其它损失的,责任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⒈属于出卖方责任的,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___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___天后,买受方有权退房。自买受方退房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___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不退房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属于买受方责任的,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___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___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___天内,买受方将房屋及其附属物品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约定。
⒈该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______(【出让】、【划拨】)。(仅选一种)
⒉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以后,买卖双方应当共同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该土地使用权原来为非出让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出卖方承担。
第十五条:关于买卖税费和其他相关权益的约定
⒈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按下列第___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缴纳。
⒉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按下列第___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买卖双方均未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本房屋买卖事宜,无须承担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承付相应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⒊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费,房屋交付以前发生的应当由出卖方承担,房屋交付以后发生的应当由买受方承担。
⒋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获准以后,买受方即依法享有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全部权利。买卖双方应当在房地产权属转移(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______天内,共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物业管理和相关配套设施的过户手续。
第十六条:房屋交付以后,买受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买受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十七条:遭遇不可抗力,且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_天内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证明的,免除其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提请房屋所在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款方式解决。(仅选一款)
?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应当在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内协商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不得约定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的条款。
第二十条: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选定的提示性部分的文字、添加的补充性部分的文字与其它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及签章页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电子文本存入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备查,打印文本由出卖方、买受方、房屋权属登记机构、_________(或【贷款银行】)各执一份。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网上备案以后,买卖双方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或退房权的,对方应当及时配合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对方不能配合的,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确认单方解除合同或单方退房权利,然后再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双方签章】、【网上备案】、【公证】)之日起生效。(仅选一种)
附件一:房屋附属物品清单(黏贴无效)
一、设施设备状况为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种。(可以全选)
?供水:
?供电:
?供气:
④厨房设备:
⑤卫生设备:
⑥通讯设备:
⑦⑧⑨⑩电器设备:
⑧防盗设备:
⑨停车位:
⑩家具: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权属登记以外其它附属房屋状况为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可以全选)
?附属阁楼:
?附属汽车库:
?附属自行车库: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合同补充协议(黏贴无效)
合同各方当事人签章
出卖方: 买受方: 居间方:
本人: 本人: 本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厂房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权属的工业用地、厂房等转让与乙方及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工业用地及厂房产权基本情况
本协议转让的工业用地原属于,位于,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约为平方米,目前土地及地上房产产权为属所有,房地产证权证号。
二、转让范围及价款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上述土地(第一条中列明)和地上所有建筑及设备。
2、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建筑物及设备转让共计
元整(金额大写元)。
3、由甲方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建筑物转让登记到乙方名下,有关契税及相关费用由负担。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月内由甲方负责办理好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权证的变更手续。
三、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转让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定后,乙方应首付甲方人民币
元整(金额大写元),余款待乙方收到土地使用证及房产权证之日一次性向甲方结清。
2、转让款由甲方开具收据。
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在年月日前未能办妥房产证及土地证过户手续,则乙方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归还乙方已付款项。
2、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转让款,则按逾期一日应赔偿甲方未收款项的百分之赔偿金。
3、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天内将首付款返还与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首付款数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的违约金。
五、争议管辖
如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履行中产生分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标的物的交付
年月日前,甲方该标的交付给乙方使用(在不损坏原有物品的基础上)。
八、附件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九、本协议书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卖方):赵
乙方(买方):张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2小区3号楼4单元405室(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储藏室40平方米,产权证号st)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零二千元整;即人民币小写XX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三十万元整,即小写300000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1个月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五十万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空调两台(型号:),热水器(型号:),浴霸(型号:),饮水机(型号:),音响两台(型号:258695),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款:
1、转让过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对房屋的修改。
甲方(卖方):赵(印)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张(印)身份证号:
出卖方(甲方):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苏州市 区 号的 有限公司自有产权的工业厂房及附属设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该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1.国有出让工业用地面积:____平米,土地证号:苏 国用( )第____号。终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2.已建厂房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合计 平米。房产证号:苏房权证 区字第 号。
3.水电及消防、排污设施、固定装饰装潢,照明设备。
第二条 甲方确保上述标的产权清晰,所有权明确,无权益纠纷,无抵押贷款,本次交易甲方已征得权利共有人及隐性权利人的同意;乙方现场查看过上述标的,对于该标的所处位置、建筑及设施情况、以及交易税费情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标的。
第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标的整体出让价款为人民币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办理房产土地交易过户手续,交易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一)甲乙双方在中介方的见证下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本合同,同时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万元给甲方。
(二)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鉴证手续,甲乙双方根据国土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鉴证手续完成,乙方支付第二笔出让价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鉴证手续完成后,双方办理房屋产权交易手续, 房屋产权交易手续完成后,乙方支付第三笔出让价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四)上述全部交易手续完成一周内,双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甲方结清该标的移交之前所产生的所有水电汽及其他费用后,将上述标的移交给乙方,乙方支付余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人民币)给甲方。自移交一日起该厂房土地的租赁权移交乙方,租金由乙方收取。
第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后,除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标的权利转移日期以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受理该标的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双方承诺,对于办理过户手续积极给予协助。由于任何一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书面催告乙方之日起的30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标的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 乙方书面催告甲方之日起的30日内,甲方仍未交付上述标的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本合同签定后,若甲乙任何一方以任何理由反悔的,或因违约而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需向对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同时承担双方全部中介费用。
第八条 本次交易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中介方协助。所需材料由甲乙双方提供,办理过户过程中需要交纳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 本次交易甲方需支付中介费 万元,乙方支付中介费 万元。本合同签订当日,甲乙双方各支付50%中介费;房屋产权交易手续完成后,甲乙双方移交标的当日,各支付余下的50%中介费。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中介方:______
负责人:______ 负责人:______ 经办人: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厂房买卖合同
卖 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某公司厂房及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基本情况
1.1某公司现有资产情况: 。
1.2某公司现有债务情况:
第二条 厂房价格及其它
厂房转让总价(含配套设施): 。厂房交易时如果产生各项税金均由乙方负担。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 万元。乙方定金支付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定金收据,且甲方不得将公司资产再转让于任何第三方。
3.2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承诺,配合乙方成为某公司股东(占 的股份),并于乙方支付定金后 日内协助、配合、指导乙方办理股权变更相关手续。
3.3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将厂房移交给乙方,届时甲方应在乙方陪同下,到公安局将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当场作废,并当场进行新章印刻备案,此后公司由乙方经营管理,新章由乙方使用、管理。厂房移交日,乙方成为某公司自然人股东,甲方不再是某公司股东,甲方应协助、配合、指导乙方办理股权及法定代表人等的工商变更手续。
3.4在合同约定的厂房移交日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万元,由乙方汇入签章处的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乙方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 日内,乙方将剩余的 万元汇入签章处的甲方指定账户。
第四条 陈述和保证
4.1甲方确认,以 年 月 日为厂房移交日,该基准日之前的某公司一切债权与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债务、合同债务、税收债务、职工劳动债务、保证债务等),由甲方负担并清理,与乙方无涉。如有违反,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赔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利息损失、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丙方保证,对上述甲方应向乙方承担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2甲方确认,在合同生效日至厂房移交日期间,若出现公司被第三方评估拍卖或其他的公司任何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由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3甲方保证该厂房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完整、真实,因该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权益产生的任何争议与纠纷,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与乙方无涉。甲方保证对其所持公司的100%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及拥有合法、有效、完整的处分权,亦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若有第三方对甲方转让股权主张权利,由甲方负责予以解决。
若乙方因上述争议与纠纷遭受任何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赔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遭受的损失、违约金(按厂房转让总价的30%计算)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4.4丙方确认,对本合同产生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总价的30%计。
5.2若甲方怠于移交厂房、公章或怠于配合乙方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经乙方书面催告后7日内,甲方仍怠于履行义务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赔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利息损失、违约金(按厂房转让总价的30%计)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丙方保证,对上述甲方应向乙方承担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3若因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利息损失、违约金(按厂房转让总价的30%计算)、实现债权的费用。丙方保证,对上述甲方应向乙方承担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六条通知与送达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除非另行书面通知,双方送达地址确认为落款处的送达地址,自受送达人签收或拒收之日起即视为送达。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
8.1提交给工商部门的合同,仅为工商部门变更登记、备案所用。甲乙丙三方权利与义务的履行,均以本合同为准。
8.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本合同一式 叁份,甲乙双方、保证人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签章页)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送达地址: 送达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丙方(保证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
甲方:
乙方:
一、转让标的
乙方所有坐落xx市路号厂房连同基地,暨全部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其数量细目暂以乙方xx年xx月xx日库存清册所载名称、数量为准。
二、本件让售价格及计算方法
(一)厂房房地、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细目,总折价为xx万元整。
(二)上列原料,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乙方原料进料成本价格计算;半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的,则视加工的程度,在百分之五十以内的,按原料成本价格计算;逾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依成品市面批发价计算;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之数,依成品市面批发价格计算,由双方以现金给付或补足。
(三)生财设备如有短缺、灭失的,得依乙方帐面所列设备残值计算,由甲方于尾款中予以扣除。
(四)乙方应收未收款约计xx万元,除在本年xx月份以前的帐款由乙方自理外,xx月份起的帐款均以九折计算由甲方承受,至交割后所有发生一切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并负责通知各厂商,并于甲方收受帐款络于一切必要的协助。
三、付款办法
(一)前条第一项的价格,于本契约成立同时,甲方交付乙方xx万元,余款xx万元,俟原料、成品、厂房房地、生产设备点交清楚同时,一次付清。
(二)前条第四项应收帐款的价格,甲方应于交收后给付乙方折净数的半数;其余半数由甲方开立一个日期的支票交付乙方。
四、交收日期及地点:
双方订定xx年xx月xx日为交收日期。并定于xx市路号厂房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特约事项
(一)交收之日,双方均须派代表二人以上,负责办理。
(二)本件交收以前,所有乙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或其他纠纷,概由乙方负责理清,与甲方无涉。
(三)本件交收以前,所有积欠一切税捐及水费、电费、瓦斯、电话费用等概由乙方负担。
(四)厂房房地移转,除土地增值税由乙方负担,其余契税、公主费、代书费及其他必要费用概由甲方负担。
(五)乙方现有雇用的职工,除甲方同意留用外,余均应由乙方负责遣散。
(六)乙方声明本件盘让,业经其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证依法证明决通过,附件的会议记录如有虚伪不实,应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处罚:
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契约所列各条件之一者即作违约论,他方有权解除契约。又甲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乙方没收充作违约赔偿;若系乙方违约,应加倍返还所收的款项与甲方,以赔偿甲方。
七、为确保本件契约的履行,乙方应另觅保证人2名。
保证人对于乙方违约时,加倍返还其所收受款项,应负连带保证责任,并愿抛弃先诉抗办权。
八、本契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保证人:
保证人:
20xx年xx月xx日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2小区3号楼4单元405室(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储藏室40平方米,产权证号st)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零二千元整;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三十万元整,即小写300000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1个月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五十万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空调两台(型号:),热水器(型号:),浴霸(型号:),饮水机(型号:),音响两台(型号:258695),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款:
转让过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对房屋的修改。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企业注册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所属的号栋厂房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厂房基本情况:
1、地理位置:
政府命名的位置为:
具体位置为:
2、厂房占地面积4989.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9200平方米,共四层。厂房面积以房管部门测绘的面积为准,实际面积不相差5%,甲乙双方互不补差价,差额面积超出5%的`由甲乙双方按购买平方单价互补。
3、甲方保证,本合同所交易的厂房产权清晰,甲方对其享有的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厂房不存在任何债务及法律纠纷,甲方未使用该厂房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若甲方保证不属实,甲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二、厂房成交价:万圆整(万元)。
三、付款办法:
签订本合同后三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贰佰万圆整(200万元),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定金收据,同时将该厂房的土地使用权证等原件交付予乙方保管。甲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可向乙方借用。
在土地使用权证过户到乙方名下后,六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佰万元(500万元),余额在甲方协助乙方领取到房产证后六日内付清给甲方,甲方对乙方领取房产证有负责到底的义务。
四、厂房的交付:甲方收到首付款后的一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并将厂房交付给乙方使用。
五、其他约定
1、甲方所拖欠的工程款(包括民工工资、材料款等),土地出让金、建安税费等一切债务均与乙方无关。
2、甲方必须保证厂房的共有人只限于本合同中甲方列明的二位股东。
3、甲方按合同签订时的厂房现状交付予乙方,电梯及水电、消防等设施,由乙方自行完善并安装。
4、厂房的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办理及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若甲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完成,甲方负违约责任。
甲方办证及过户税费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甲方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甲方收到乙方首付款后,双方即开始办理厂房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到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厂房,每推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最长不能推迟60天,否则该厂房以已付款总额成交归乙方所有。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余款。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每推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最长不能推迟60天,否则该合同废止,甲方向乙方退还已付款的50%。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工业园 (村)占地89亩,办公楼建筑面积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并配套场地 平方米,按红线图为准。
2、土地使用权限为 年,自 年 月至 年 月 日止。
二、总价格及其它费用:
1、办公楼、厂房及院落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仟叁佰肆拾万元整 元。
2、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甲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厂房总价一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贰拾 万元(大写)。年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壹仟叁佰贰拾万元 万元(大写), 元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1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
四、甲方责任:
1、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合法、有效。
2、所有资产包括供水供电系统能够正常使用。
3、按清单所列项目交接清楚。
4、合同签定之日前属甲方的债权债务和其他有关事项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五、乙方责任:
1、保证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转让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
2、自主经营,自负营亏自合同签定之日后企业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工伤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卖人)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1、本合同所称标的房屋是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
2、该房屋正房套内面积为_____平方米,杂屋套内面积为_____平方米。
3、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款,乙方还应向甲方共支付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再另行计价。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伍仟元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
2、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于乙方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____天内支付。
第五条 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全部交付给乙方,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2、甲方应当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开始办理产权登记后 日内(最迟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其他所有权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之日),及时办理权属登记(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3、甲方应当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及时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
第六条 税费分担约定
1、甲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所需要的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将房地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花费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价款万分之 _________的违约金。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所属的号栋厂房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厂房基本情况:
1、地理位置:
政府命名的位置为:
具体位置为:
2、厂房占地面积4989.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9200平方米,共四层。厂房面积以房管部门测绘的面积为准,实际面积不相差5%,甲乙双方互不补差价,差额面积超出5%的由甲乙双方按购买平方单价互补。
3、甲方保证,本合同所交易的厂房产权清晰,甲方对其享有的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厂房不存在任何债务及法律纠纷,甲方未使用该厂房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若甲方保证不属实,甲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二、厂房成交价: 万圆整( 万元)。
三、付款办法:
签订本合同后三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贰佰万圆整(200万元),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定金收据,同时将该厂房的土地使用权证等原件交付予乙方保管。甲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可向乙方借用。
在土地使用权证过户到乙方名下后,六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佰万元(500万元),余额在甲方协助乙方领取到房产证后六日内付清给甲方,甲方对乙方领取房产证有负责到底的义务。
四、厂房的交付:甲方收到首付款后的一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并将厂房交付给乙方使用。
五、其他约定
1、甲方所拖欠的工程款(包括民工工资、材料款等),土地出让金、建安税费等一切债务均与乙方无关。
2、甲方必须保证厂房的共有人只限于本合同中甲方列明的二位股东。
3、甲方按合同签订时的厂房现状交付予乙方,电梯及水电、消防等设施,由乙方自行完善并安装。
4、厂房的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办理及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若甲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完成,甲方负违约责任。
甲方办证及过户税费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甲方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甲方收到乙方首付款后,双方即开始办理厂房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到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厂房,每推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最长不能推迟60天,否则该厂房以已付款总额成交归乙方所有。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余款。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每推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最长不能推迟60天,否则该合同废止,甲方向乙方退还已付款的50%。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卖方:
买方: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工业园xx村占地89亩,办公楼建筑面积20__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_17708平方米,并配套场地32655_平方米,按红线图为准。
土地使用权限为xx年,自xx年xx月——xx年xx月x日止。
二、总价格及其它费用:
1、办公楼、厂房及院落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仟叁佰肆拾万元整13400000元。
2、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甲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厂房总价一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贰拾万元(大写)。
年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壹仟叁佰贰拾万元_万元(大写),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
四、甲方责任:
1、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合法、有效。
2、所有资产包括供水供电系统能够正常使用。
3、按清单所列项目交接清楚。
4、合同签定之日前属甲方的债权债务和其他有关事项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五、乙方责任:
1、保证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转让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
2、自主经营,自负营亏自合同签定之日后企业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工伤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盖章):
代表(签名盖章):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