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买卖合同范本(精选20篇)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详细住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v
根据《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人和受让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基本情况
该车位位于____小区地下____层____区____号,规格为____。
二、计价方式、价款及付款方式
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车位以“个”计价。
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万元整(小写:____元)。
受让人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
三、转让人保证该车位没有产权纠纷。因转让人原因造成该车位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转让人双倍赔偿受让人。
四、交付时间
转让人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受让人交付该车位。
五、使用承诺
1、受让人使用该车位期间,该车位仅作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随意改变该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发生事故,受让人除应承担恢复原状的费用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承担后果。
2、受让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公用部位和设施。
3、受让人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4、转让人检修、维护管道等基础设施需借用该车位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5、如遇战争等紧急事态,政府需征用该车位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六、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转让人与受让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转让人: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将孙旗小区 单元 层 号楼房和地下室出售给乙方,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愿将此套房子及地下室以贰拾捌万捌仟元的价格出售给乙方,乙方交定金拾万元,从房子总价中扣除,房屋移交给乙方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乙方从甲方手中领取钥匙时,由乙方交给甲方一次性房款剩余的拾捌万捌仟元。
三、甲方负责房子两证的办理,在办理过程中乙方只提供证件、工本费和契税及一切费用,甲方应确保房产及地产上的户主必须是乙方的姓名。
四、甲方将房子移交给乙方前产生的水电、工程费、税等一切费用以及与房子有关的任何债务问题均由甲方全权负责。
五、甲方保证上述房子产权和地权权属清楚。
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一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六、双方若有违约,应付对方贰万元: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房屋租赁:
第一条租赁地点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地址:楼号:具体位置:的房屋(场地),建筑面积平方米、类型,出租给乙方作(请详细的填写使用用途,不要只填写范围,比如商住使用等字样)使用。该房屋(场地)是属于人防工程,在人防工程备案时的用途为:比如车库等。
第二条租赁期限
本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共年。
第三条租金及租金交纳方式
1、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该房屋(场地)的租金,租金为每年元,该款项甲方应在每年使用前予以支付,第一笔租金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支付给甲方;第二笔租金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给甲方;……
2、如乙方的租赁期限不足一年或因本协议提前终止或解除不足一年的,则乙方的租赁期限按照实际租赁天数进行计算,租金计算方式为:实际租赁天数乘以每日租金,每日租金为:元。
3、本合同中的人防管理费(请填写正确的费用名称)元,该款应由乙方及时向北京市人防办公室缴纳,如因乙方未交纳或乙方迟延交纳该款项,则甲方有权因此提前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后的问题处理适用本合同第五条第2之规定;
4、乙方向甲方缴纳违约保证金元,合同期满,乙方无遗留问题后返还,返还该款时,甲方无需支付乙方任何利息。如涉及由甲方修缮或拆除等问题,该费用甲方有权无需通知乙方,而采取单方面扣除相关的.费用的处理方式。
5、本合同期间,因租赁房屋而发生的水费、电费、供暖费、物业费、燃气费等由乙方按照本房屋所在小区的定价和实际发生额承担并交纳。乙方拖欠上述水电暖费、物业、燃气等费用的数额合计达到元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1、甲方有权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2、乙方因使用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房屋受损、管线不畅、设备损毁等情况时,乙方必须及时修缮,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未能及时进行修缮,则甲方应向本合同所记载之乙方的地址发送EMS邮件予以督促修缮,该EMS发出之日起三日内,乙方仍未进行修缮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选择对进行修缮。
如甲方选择修缮的,则可自行拟定方案,对此进行修缮,修缮的费用,甲方有权选择从乙方的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或从乙方的租金中予以扣除,不足的租金,乙方有义务于扣除之日予以补齐。乙方如不及时予以补齐的,则甲方可以自扣除修缮费之仍起,次日开始计算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为每日,违约超过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后的问题处理,适用本合同第五条第2之规定;
3、乙方因工作需要,安装电话、有线,或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对承租房屋进行改装、装修时,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用时等均应在装修或改动、添加前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安装、施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进行安装或装修的,乙方应予以拆除并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进行装修、拆改、安装等施工前,乙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规定,取得有关批准手续,方可施工,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擅自施工,而使甲方遭受有关部门处罚或其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第五条租赁合同的变更
1、租赁双方如须终止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但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之规定,甲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无需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所租赁的房屋,乙方应自甲方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将该租赁房屋中恢复原状,交付给甲方适用:
(1)擅自将房屋
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及逾期不缴纳供暖和水、电费用的;
(4)违反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2号)关于《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以及其它相关政府部门规定的;
(5)擅自改变租赁场地用途的;
(6)因违法、违规或其他问题,被人防、消防、工商、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调查或处罚的;
(7)违反甲方单方制定的管理规定的、损害业主利益的。
3、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应补交欠租外,并按应交纳本期租金的总数额的每日,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2之规定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在解除本合同的同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开始计算,违约金为每日。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力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改造已租赁房屋的,自有关部门发出通知之日起,甲、乙双方应予以配合,各自拆除各自的财务及设施,由此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或给单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因该原因而导致双方终止合同的,乙方应交纳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实行多退少补,相互应结清该费用。
第八条有关租赁房屋的各种手续的办理。
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应当办理的一切手续和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及许可手续等,均由乙方负责办理。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如须甲方或产权人盖章的,由乙方事先书面告知甲方,并将应当盖章的文件或申请书送交甲方。在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前提下,甲方给予配合盖章。否则、甲方有权予以拒绝。
第九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甲方(出人):__________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__________小区地下室买卖事宜,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自愿将其地下室出售给乙方,该地下室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__________小区小区__________号楼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二)该地下室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地下室一并转让;
(三)该地下室的相关权益随该地下室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地下室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地下室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地下室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该地下室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整。总金额为人民币12516元;大写:壹万贰仟伍佰壹拾陆元整。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现金方式一次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地下室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地下室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同意将该地下室出售给乙方。双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就地下室买卖方面产生其他法律纠纷。
第五条、该地下室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地下室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其中甲方留执壹份,乙方留执壹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乙方(签章):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位于XX项目的地下室的买卖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地下室出售给乙方,乙方对所购地下室的现场、设备设施等配套、施工图纸充分了解并自愿购买,该地下室具体状况如下:
座落于XX小区号楼单元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该地下室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提出选择按如下第项方式付款。
方式1:于签订本协议当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总金额。
方式2:签订本协议当日,乙方先行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剩余人民币元整(大写: 元整)须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到甲方指定地 点支付,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定购的本协议约定的地下室另行出售,并不再行通知乙方。同时,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地下室购买款不予退还,本协议未执行部分同时失效。
第四条 甲方在第三条约定时间内不得将乙方所购买的'地下室转卖他人,否则 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购买款及该笔购买款所产生的利息(该利息依据中国人民人行同期活期利率计算),乙方不得再行追究其它责任及赔偿。同时,该协议未执行部分失效。
第五条 乙方自愿同意全力配合并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阻止、妨碍、影响 甲方或物业公司人员对乙方所购买的地下室进行旨在使对地下室正常的、安全的使用,以及旨在使乙方地下室的使用不影响他人生活等方面的检查、维修维护等工作。
第六条 乙方自愿同意乙方有义务有责任对如下但不限于如下的情况先行自
行处理,并有义务有责任于第一时间同步通知物业人员,否则因乙方未第一时间自行处理,同时未同步第一时间通知物业人员而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与物业公司及其他任何第三方无关。
具体情况如下:
(1) 各种管道漏水、渗水、破裂等;
(2) 地下室棚顶漏水、渗水等;
(3) 地下室地面漏水、渗水等
(4) 门窗破损等;
(5) 电路漏电、破损。
第七条 乙方清楚并同意根据甲方要求使用由甲方提供的地下室内用电容量,并同意不得私自增加用电容量,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该地下室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地下室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 字、盖章和乙方支付购买款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x小区地下室买卖事宜,在平等、自愿、诚实
守信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地下室出售给乙方,该地下室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x小区小区16号楼6单元1158号,建筑面积为x平方米;
(二)该地下室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地下室一并转让;
(三)该地下室的相关权益随该地下室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地下室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地
下室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地下室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该地下室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x元整。总金额为人民币12516元;大写:壹万贰仟伍佰壹拾陆元整。乙方已于20xx年10月26日以现金方式一次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地下室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地下室
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同意将该地下室出售给乙方。双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就地下室买卖方面产生其他法律纠纷。
第五条 该地下室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地下室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其中甲方留执壹份,乙方留执壹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室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标的
1、甲方将位于济南市路号小区地下区号地下室(以下简称该地下室)转让给乙方。
2、该地下室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3、大小及位置编号以现场实地情况为准。
4、该地下室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等权益随该地下室一并转让。
第二条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地下室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拾万仟佰拾元整,该地下室总价款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地下室转让费。
第三条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地下室全部转让款后内日向乙方交付该地下室。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及缴清全部地下室款的票据按时到场办理该地下室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地下室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地下室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2、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地下室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地下室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地下室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3、该地下室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该地下室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地下室的转让总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30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0.1 %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地下室;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0.1 %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附则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地下室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重庆市彭水县小区地下区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及位置编号(见附件一),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圆整),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
自本协议签定日起,该车位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乙方所有,甲方需无条件配合乙方履行转让合同。甲方,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退还转让总价款,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转让总价款50%的违约金。
2、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五条其他事项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人和受让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基本情况
该车位位于小区地下层区号,规格为。
二、计价方式、价款及付款方式
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车位以"个"计价。
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
受让人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
三、转让人保证该车位没有产权纠纷。因转让人原因造成该车位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转让人双倍赔偿受让人。
四、交付时间
转让人应在年月日前向受让人交付该车位。
五、使用承诺
1、受让人使用该车位期间,该车位仅作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随意改变该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发生事故,受让人除应承担恢复原状的费用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承担后果。
2、受让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公用部位和设施。
3、受让人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4、转让人检修、维护管道等基础设施需借用该车位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5、如遇战争等紧急事态,政府需征用该车位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六、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转让人与受让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湖南省第一工程公司世纪华庭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搞好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服从统一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力争15#楼地下车库地面工程保质按期完成;今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世纪华庭15#楼地下车库地面工程给乙方施工,并订立以下合同:
一、 承包范围:
乙方承担甲方湖南省第一工程公司施工的世纪华庭15#楼地下车库填充墙、地面、排水沟及集水井的施工,场地清扫属于该承包范围(还包括砌体材料的运输、砂浆拌制等)。
2、所有施工工具乙方自备(包括模板、切割机等工具),安全帽、雨衣、雨靴、手套等劳保用品由乙方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
3、施工照明临时灯具、灯线由乙方自备。
4、甲方负责提供临时供电主电缆及振动棒。
5、乙方每完成一处,2天内必须将剩余材料进行清理,合理利用建筑垃圾,按甲方指定位置运出地下室,经甲方施工员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移交,如:乙方不及时对完工地面建筑垃圾及材料进行清理,甲方将派专业队伍负责清理,并根据该层的建筑面积,按1.5元/㎡的卫生清理费用在结算工资内扣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6、本工程因建筑面积大、工期紧,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现场施工调度,严格按照甲方项目部制定的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工人施工。
二、承包方式及单价
本工程填充墙砌筑采用包工不包料,以元/m3的方式承包给乙方;150mm厚混凝土地面(包括混凝土地面基础20cm以内的碎石平整、夯实及混凝土地面切缝)以元/m2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地下室排水沟(包括砌筑、抹灰及盖铁篦子沟盖板)以元/m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包范围内无计时工,如确因有承包的必须要计时工,由专项施工员现场签证后上报项目部核实,按每工日50元计算,乙方必须服从调配。
三、施工工期:
按照甲方排好的进度计划,合理调配劳动力,不得影响施工进度计划安排,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或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甲方有权安插施工队伍进场,并每天罚款壹仟元。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后自备生活费及伙食费,甲方根据乙方施工进度付款,乙方每完成,经甲方专职质检员及现场施工员验收合格后,由项目部预结算员对其工程量进行核算,按该段完成的工程量80%发放人员工资,待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所有工程后,甲方按完成工程量的90%工资付给乙方,其余待单位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全部付清,工资由甲、乙银行共同签署协议,由银行见到项目部公章、财务章、施工员、项目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立即支付(正常假日除外)。应由项目部签字的部分应在收到乙方工资款支付报告内72小时不得以任何非甲方理由拒绝签字。
五、质量、安全及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标高和轴线和现行的施工规范要求施工,服从施工人员的调配和指挥,下达的分段分项施工任务,无条件的服从完成,以利于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注重工程质量、严格按施工技术交底及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如造成质量事故而引起返工,其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遵守工地纪律,严禁无理闹事,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不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调配和指挥,有任何事情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4、遵守工地一切安全制度和工地安全员交底,如不按现场管理人员安排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质量目标时创“山东优良工程”。
2、按标高轴线、技术交底、施工方案及有关文件及规范要求和强制性标准施工。
3、按照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及质量检查评定标准进行验收。
4、每班乙方应有一个专人负责跟班作业,对安全、质量、人员调配等全面负责。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对本班组人员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实行甲方制订的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安全防护,有权拒绝违章指令,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的'材料设备。
2、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维护工地利益和秩序,搞好宿舍卫生,配合好责任人,不准在宿舍生火、做饭,不得在宿舍使用热得快、碘钨灯,如有发现,没收并罚款100元/次。
3、施工人员必须全部带好身分证、外出就业证件,不准收留在逃刑事犯,不准雇用童工和不能从事建筑工作及带病的人员,违者处以罚款外,立即辞退工作。不准留宿外来人员。
4、完工时做到工完场清,节约材料,如发现浪费现象按原价的5倍处罚。
5、非专业人员不得使用工地任何机械设备,由此造成安全事故及损失由班组负责。
6、对违反操作规程和不注意安全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
7、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建筑工程强制性条文》。班组长必须协调好个工种的施工环节,不人为制造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伤事故费用每次1000元以内由班组负责,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查明原因,实行谁违章谁负责的原则,如乙方违反操作规程,不听甲方指挥,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无论任何大小事故必须通知现场施工员、安全员到位。
8、本工程必须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争创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安监站已定本工程为明年国检必检工地。
八、双方职责、义务及违约责任
( 一) 甲方
1、负责提供施工标高轴线、施工方案、对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2、指派专项施工员、质检员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等有关事项的检查签证。
3、协调好各方面关系。
4、由于设计变更,甲方交底错误造成的返工费用甲方承担。
(二) 乙方
1、根据标高轴线和技术交底,组织好相应的技术人员、劳动力、机械设备、工具和相关材料及时进场施工,组织施工人员的进场教育及日常安全教育。
2、班组长随时保持和甲方有关人员联系,同时按国家法律、法规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建设方、监理方对工程质量的
检查,每发生争吵一次罚款200元。
4、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调度。服从甲方和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评比,不得有任何抵制情绪、言语和行动。不得罢工闹事,违者处以1000~20xx元罚款,并承担一切后果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5、乙方施工完每个单项工程经检查,质量达不到优良的,甲方不予验收,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处以相应处罚,因返工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直接影响工程进度罚款20xx元/天。
6、如不能按甲方工程进度以至影响工期,质量上不去的、安全文明施工不按规定执行的,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按承包单价的80%结算工资。
7、讲究文明卫生,不得厕所以外的其它地方大、小便,否则除责令清扫外,每次罚款200元。
8、重视综合治理:严禁职工在工地打牌(包括麻将、扑克)或发生其他赌博行为,职工不得在工地打架(动手打人者无论有理无理,每人罚款1000元)、不得盗窃公、私财物。违者根据情节给予所盗财物原价的5倍罚款及开除处分,严重者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9、进入施工场地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打赤肘,否则罚款20元/次,酒后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10、乙方负责承担政府部门、公司及项目需要的相关费用(包括暂住证、计划生育证费用)。
11、乙方及班组长必须住守工地,不得转包,在摆不平班组和达不到业主和甲方要求的进度、质量、安全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徒弟、亲戚和其它管理人员在工地代理乙方的义务,要求有事需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_____号_____平方米)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_________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 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__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_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区人民法 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方(卖方): 新疆森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爱冬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联系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室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甲方将位于伊宁市 森怡·翡翠城 小区号楼单元室对应的 号地下室(以下简称该地下室)转让给乙方。
2、该地下室建筑面积暂定为:平方米。
4、该地下室占用范围内的`使用权益随该地下室一并转让。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地下室的价值以,该地下室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2、付款方式:乙方已于 年 月 日以 方式一次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该地下室的交付时间与对应商品房交付时间一致。
2、甲、乙双方确认,虽然地下室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地下室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同意将该地下室出售给乙方。双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就地下室买卖方面产生其他法律纠纷。
第四条 其他事项约定
1、大小及位置编号最终以现场实地情况为准。如出现误差根据实际面积按多退少补。
2、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地下室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地下室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地下室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3、该地下室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该地下室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4、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附则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地下室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签约日期:
乙方:
签约日期:
甲方(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买方):
联系住址: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室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甲方将位于济南市 路 号 小区地下 区 号地下室(以下简称该地下室)转让给乙方。
2、该地下室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3、大小及位置编号以现场实地情况为准。
4、该地下室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等权益随该地下室一并转让。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地下室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该地下室总价款为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地下室转让费。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地下室全部转让款后内日向乙方交付该地下室。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及缴清全部地下室款的票据按时到场办理该地下室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地下室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地下室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2、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地下室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地下室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地下室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3、该地下室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该地下室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地下室的转让总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1 %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地下室;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1 %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 附则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地下室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详细住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人和受让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基本情况
该车位位于_____小区地下_____层_____区_____号,规格为_____ 。
二、计价方式、价款及付款方式
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车位以"个"计价。
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元)。
受让人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
三、转让人保证该车位没有产权纠纷。
因转让人原因造成该车位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转让人双倍赔偿受让人。
四、交付时间
转让人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受让人交付该车位。
五、使用承诺
1、受让人使用该车位期间,该车位仅作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随意改变该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发生事故,受让人除应承担恢复原状的费用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承担后果。
2、受让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公用部位和设施。
3、受让人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4、转让人检修、维护管道等基础设施需借用该车位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5、如遇战争等紧急事态,政府需征用该车位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六、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转让人与受让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转让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
受让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详细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人和受让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基本情况
该车位位于 小区地下 层 区 号,规格为 。
二、计价方式、价款及付款方式
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车位以“个”计价。
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元)。
受让人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
三、转让人保证该车位没有产权纠纷。因转让人原因造成该车位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转让人双倍赔偿受让人。
四、交付时间
转让人应在 年 月 日前向受让人交付该车位。
五、使用承诺
1、受让人使用该车位期间,该车位仅作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随意改变该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发生事故,受让人除应承担恢复原状的费用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承担后果。
2、受让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公用部位和设施。
3、受让人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4、转让人检修、维护管道等基础设施需借用该车位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5、如遇战争等紧急事态,政府需征用该车位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六、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转让人与受让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转让人: 受让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重庆市彭水县 小区地下 区 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 及位置编号(见附件一),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圆整),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
自本协议签定日起,该车位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乙方所有,甲方需无条件配合乙方履行转让合同。甲方,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退还转让总价款,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转让总价款50%的违约金。
2、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五条 其他事项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买方):
联系住址: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室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标的
1、甲方将位于济南市路号小区地下区号地下室(以下简称该地下室)转让给乙方。
2、该地下室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3、大小及位置编号以现场实地情况为准。
4、该地下室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等权益随该地下室一并转让。
第二条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地下室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拾万仟佰拾元整,该地下室总价款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地下室转让费。
第三条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地下室全部转让款后内日向乙方交付该地下室。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及缴清全部地下室款的票据按时到场办理该地下室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地下室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地下室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2、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地下室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地下室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地下室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3、该地下室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该地下室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地下室的转让总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30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0.1 %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地下室;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0.1 %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附则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地下室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乙方:身份证号码:
详细住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人和受让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基本情况
该车位位于小区地下层区号,规格为。
二、计价方式、价款及付款方式
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车位以“个”计价。
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
受让人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
三、转让人保证该车位没有产权纠纷。因转让人原因造成该车位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转让人双倍赔偿受让人。
四、交付时间
转让人应在年月日前向受让人交付该车位。
五、使用承诺
1、受让人使用该车位期间,该车位仅作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随意改变该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发生事故,受让人除应承担恢复原状的费用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承担后果。
2、受让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公用部位和设施。
3、受让人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4、转让人检修、维护管道等基础设施需借用该车位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5、如遇战争等紧急事态,政府需征用该车位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六、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转让人与受让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转让人:受让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买方):
联系住址: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室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标的
1、甲方将位于济南市路号小区地下区号地下室(以下简称该地下室)转让给乙方。
2、该地下室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3、大小及位置编号以现场实地情况为准。
4、该地下室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等权益随该地下室一并转让。
第二条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地下室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拾万仟佰拾元整,该地下室总价款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地下室转让费。
第三条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地下室全部转让款后内日向乙方交付该地下室。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及缴清全部地下室款的票据按时到场办理该地下室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地下室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地下室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2、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地下室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地下室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地下室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3、该地下室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该地下室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地下室的转让总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30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0.1 %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地下室;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0.1 %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附则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地下室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重庆市彭水县小区地下区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及位置编号(见附件一),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圆整),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
自本协议签定日起,该车位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乙方所有,甲方需无条件配合乙方履行转让合同。甲方,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退还转让总价款,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转让总价款50%的违约金。
2、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五条其他事项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