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料购销合同十篇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条款,共同履行:
一、供货材料:碎石、中粗砂、粉末砂等。
二、价格:碎石、中粗砂价格为x元/立方米,粉末砂x元/立方米。
三、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的到场时间为准。
四、供货地点:xx乡xx村公路施工地点。
五、运输:装卸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担。
六、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该批砂石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砂石质量确实不合格的,乙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砂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乙方在日内换送合格砂石。
七、付款方式:乙方材料款达万元,甲方按乙方材料的70%支付。余下的30%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八、计量标准:乙方每批货物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后,由甲方材料员现场清点数量,确定数量并签认,双方签认后,由甲方材料员提供收料单,一式三份,交乙方一份,作为结算依据。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一次性需求量超过200立方米以上需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给乙方,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结算货款,逾期按总货款的'百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担保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购货方(甲方):代表人:
供货方(乙方):代表人:
担保方:代表人:
年月日
甲方(收购方):
乙方(供货方): 石料购销合同书
甲乙双方本着合理、有利及最大限度的保护生态环境的情况下开采矿产资源,乙方特将其享有合法和拥有自主开采的花岗石矿山(石场)开采后与甲方联营供销。双方现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盈利的原则,并通过双方充分协调,特达成如下联营供销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的品种、规格及供货数量
1.花岗岩:硬度6.1以上。 2. 花岗岩总收购片石 万吨,规格:每吨收购价 (包运到码头价) 3. 花岗岩收购数量 万吨,规格:硬度6.1以上,收购价每吨 (包运到码头价)
以上3项乙方包收购片石价格,公路过桥、过路费、汽车手续不齐违章及其它运输相关各项罚款费用,运到码头交货给甲方税后价格
二、石料到港码头及质量要求:
1.到港码头,由乙方将石料运至甲方指定的码头,验收合格后交货。
2.质量要求:无掺其他杂石、无坭土、无杂草树根、无掺风化石、石料内胆无杂石等。
三、计量方式和结算方式
1.计量方式:石料由乙方运到甲方指定的码头过磅,按验收合格的过磅清单统计为完成供货的数额。
2.结算方式:
每完成1000吨结算一次货款。第一次结算支付95%货款,留5%作保证金;第二次结算货款时,先付清上次留下的5%,以此类推,在供货期满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退
3.甲乙双方同在当地银行开设一个独立败(双方控制),石场订金及每次结算石料款都由甲方转至乙方开设的独立账户(双方控制),然后由乙方统一与其所属的石场和施工队伍自行结算。
4.甲方支付乙方的石场订金(预付款)可折抵结算收购(石料)款,并随着石场价格上下浮动,必须在甲方优先的前提下,进行协商确定价格。
石料购销合同4
需方单位: (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 陈军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要求:
(说明:本表中单价是指指砂石料运到交货地点的价格)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产品用途:
2、交(提)货地点: 3、交(提)货方式: 供方负责汽车运输到需方指定料场,运费、材料费及卸车费均包含在单价内
4、交(提)货时间、数量: 5、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处后,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并做好验收工作。
6、其他约定: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交易双方可通过银行帐户或现金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与期限:
材料款结清,合同自动失效
四、技术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生产)供应,超出产品技术标准的特殊要求,由甲、乙双方协会商决定并在3栏中写清。
2、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3、其他要求: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2、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3、外观质量及数量应当场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向天津市建材业质量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非因自身过错而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法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以上3、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会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 □ 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2、其他: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定: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定、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供 方 :需 方 :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供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需方)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0.5cm—2cm,2cm—4cm,石子、水洗沙、戈壁料。
二、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石子、水洗砂、细沙、粒度均匀。水洗砂、细沙的质量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三、供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汽运
四、价格: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将以上货物从运至城的乙方工地,到货价格为水洗砂**元/m?,0.5cm—2cm石子**元/m?,2cm—4cm石子**元/m?,细沙**元/m?,戈壁料**元/m?,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出具发票)。
五、供用量:_________________按乙方实际要求用量供应。
六、供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供货期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止。
七、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每壹个月将甲方所运砂石料货款的60%结清。*年**月**日之前将所有剩余款结清。
八、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供货量,如甲方不能按时供应造成乙方损失。按此供应量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计每车付160元违约金)。
九、甲方货到现场后所发生的因自身原因造成他人及第三方的损失和人生伤害与乙方无关。
十、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工程结束,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石材定购合同,条款如下:
一、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1、本合同涉及产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详见本合同附件《石材工程量清单》,本合同标的额拟定为人民币元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元),最终结算数量与款项按工程实际便用量和实际供货量为准。
2、本合同及附件中所表述之产品价格包含:石材材料费、石材加工(切割、磨边、抛光、挖孔)费、产品运物费等,在甲方按要求验收以及产品进入甲方库房后产生的所有费用与乙方无关,不在本价格之内。
3、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形式,最终结算额按双方确认之产品价格与实际供货量计算。
二、质量要求及验收方法
1、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须确认乙方提供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检验报告以及拟供应产品的封样样板,一旦本合同签订成立,则甲方认定乙方所提交的上述文件资料与封样样板有效:
2、验收标准:甲方依据本合同及附件确认的产品种类、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质量等项目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如下:
(1)、甲乙双方协定供货产品为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与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产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以本合同《石材工程量清单》为准。
(2)、产品的质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石材行业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对照产品封样样板执行。
3、验收方法:乙方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必须办理产品入库并索要甲方出具的产品入库单,该产品入库单只要有甲方代表和库管签字即可确认生效。
4、批次产品验收约定:乙方根据甲方确认下达的每批次产品需求清单(包括产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时间等)组织生产和运输,甲方应按本批次产品需求清单进行验收,不得随意变更任一约定项目和验收标准,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供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与费用:乙方确定运输方式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此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但货物的卸货工作由甲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与时间
1、本工程石材供货无预付款。
2、双方协定按照批次供货方式供货,供货量达到人民币贰拾万元为一个结算批次,乙方将石材运送至指定地点一周内凭甲方出具的《石材入库验收单》向甲方结算该批次货款的______%,该批次另外____%余款在甲方验收该批次产品之日起后六个月内全部结清。
3、最后批次供货如果不足人民币贰拾万元,则按实际供货量根据上述方式结算。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方式接收乙方提供的产品(实供数量)。
(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方式对乙方运至交货地点的产品进行检验和验收,不得随意增加或临时增加和变更验收条件。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确保货物的及时与足量供应。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保证所供应产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与甲方需求一致(依据甲方确认的供货清单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3)、乙施按本合约定保证所供应产品的质量,但天然的稍徽色差不属于质量问题。
(4)、对于重点部位石材需按排版图编号供应,石材的花纹和颜色要重点挑选,保证装饰效果。
六、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因素外,甲乙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本合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均属于违约行为。违约责任的定性与责任归属根据实际发生的违约行为由本合同签署地的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认定,违约方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与后果。
七、本合同及现有附件未涉及的石材产品、加工工艺与费用但甲方又实际需要的,双方可签署新的合同附件予以约定,新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八、本合同在执行中出现异议时,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和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亦可诉诸法律途径。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及附件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结清乙方所有货款之日起自动失效。
十、本合同附件包含以下内容:
1、双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乙方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非双方企业法人签署本合同时)
4、双方确认的拟供应产品的封样样板
5、《石材工程量清单》
6、其它未尽事宜的约定附件或临时事务的约定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分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购货单位:
经理部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由甲方承建施工的内蒙古准兴重载高速公路A9标段,需要砂石料,决定部分由乙方负责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材料的规格及数量
砂砾的粒径需级配合理,数量大约为 66000 m3;数量以每月供货计划为准,最终结算以实际收方量为准。
第二条 材料质量要求
各类砂砾料的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要求,要有地方质检部门出具的质保书,且含泥量小于2%,粒径均匀一致,级配合理,符合混凝土浇筑要求,石子必须坚硬,不含风化石,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及驻地监理认可后,方能进入甲方工地料场,对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材料供应及运输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的材料总用量情况进行备料,送货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要确保甲方的施工使用,乙方要合理安排产量、储存量,并自备好储料场地,充分保证材料的供应,否则因乙方供给不足而影响甲方正常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运输的具体办法由乙方自行决定。
第四条 材料的验收
以运至交货地点,甲方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甲方现场接收人员可按现场实际情况自由选择提供量方或检斤(过磅)计量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乙方不得干预。
过磅时材料的实际重量即实际净重=毛重-皮重-杂质重量-含水量(说明:材料中所含杂质量、含水量以甲方试验人员现场抽样检验数据为依据)。甲方提供过磅单,接收单及过磅单上需同时有甲方指定的拌合站人员、甲方现场收料人员、乙方送货人员三方签字后方才生效,过磅单不得转让、倒卖或有任何涂改,否则作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条 材料价格
本材料价格实行综合单价:砂砾综合单价为每立方 捌拾 元整(80元/m3)其中包含运输费。
以上材料综合单价为乙方材料运抵甲方施工现场指定的任一料场的价格,包括材料料费、各项运杂费、二次倒运费、保管费、管理费及所有各项税费,此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不作任何调整,且不随市场价格调整而调整。
第六条 结算付款方式
材料款按人民币结算,采取月结方式,每月25日至月底进行对账,次月10日前支付该批货款。乙方结算时,要持国家正式发票,凭双方签认的验收单据到甲方财务结算,甲方用银行转帐方式将料款汇入乙方的帐户。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不能包换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中途更换砂石产地,如中途发现乙方更换产地或品质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索赔。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部分的3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接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因质量原因除外),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3%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的,交货日期可以顺延。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 和林县 仲裁委员会仲裁;若要对本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变更,必须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补充协议予以确认;若以其他方式进行的变更均被视为无效。
第十一条 安全事项
乙方在运输材料的过程中,要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注意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石料涉及地方所需交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料完帐清本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合同条款解决。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第一条 品名、规格、质量要求及数量
1、机制砂:
细度模数:ц=3.0~2.4,含泥量(或石粉含量≤5%),泥块含量≤1%,含水量≤3%(质量指标由贵州玉屏锦铄混凝土有限公司试验室确定)。合同总量不定,最终以甲方实际需求量为准。
2、碎石:
细度ц=25~31mm,片状颗粒含量≤20%,含泥量(或石粉含量)≤1%,泥块含量≤0.5%,压碎值≤10%(质量指标由贵州玉屏锦铄混凝土有限公司试验室确定)。合同总量不定,最终以甲方实际需求量为准。
3、瓜米石:
细度模数:8—12mm,片状颗粒含量≤15%。含泥量(或石粉含量)≤2%,泥块含量≤1%,压碎值≤10%(质量指标由贵州玉屏锦铄混凝土有限公司试验室确定)。合同总量不定,最终以甲方实际需求量为准。
4、细砂:
细度模数:3—6mm,片状颗粒含量≤8%,含泥量≤10%,压碎值≤8%(质量指标由贵州玉屏锦铄混凝土有限公司试验室确定),合同总量不定,最终以甲方实际需求量为准。
第二条 砂石料到场价格
砂石料从生产现场至工地现场的运费由乙方承担。砂石料的定价为:
1、碎石:33元/方(含运费);
2、机制砂:31元/方(含运费);
3、瓜米石:36元/方(含运费);
4、细砂:38元/方(含运费)。
第三条 交货办法
每月25日甲方向乙方提供下月材料计划(包括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乙方签收后按材料计划组织生产或供应。
施工过程中,乙方按甲方电话通知送料至甲方工地现场,并在施工现场办理丈量方量签认手续。
第四条 价款结付方式
每月25日根据实际签认单据汇总数量和合同单价进行计量结算,次月10日前结清上月价款。
第五条 关于质量和供应保持约定
1、乙方所供应的砂石,质量及规格应符合本合同第一条规定,如供应过程中砂石质量不达标,甲方可拒收料,而乙方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保证供应的砂石质量及规格达到合同要求。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材料计划数量供应,即乙方不论采取何种方法,都必须保证甲方施工需要。
第六条 其它约定
本合同供应单价随市场的上浮或下跌来作定价;
第七条 违约与争议处理
1、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都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按合同所需求量总价款的5%偿付另一方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供方)
乙方:______________(需方)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0.5cm—2cm,2cm—4cm,石子、水洗沙、戈壁料。
二、质量标准:石子、水洗砂、细沙、粒度均匀。水洗砂、细沙的质量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三、供货方式:汽运
四、价格:甲方将以上货物从运至_______________城的乙方工地,到货价格为水洗砂_________元/立方米,0.5cm—2cm石子_________元 /立方米,2cm—4cm石子________元/立方米,细沙___________元/立方米,戈壁料________元/立方米,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出具发票)。
五、供用量:按乙方实际要求用量供应。
六、供货时间:供货期从本合同签定之________日起至工程结束止。
七、结算方式:乙方每壹个月将甲方所运砂石料货款的60%结清。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所有剩余款结清。
八、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供货量,如甲方不能按时供应造成乙方损失。按此供应量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计每车付_______元违约金)。
九、甲方货到现场后所发生的因自身原因造成他人及第三方的损失和人生伤害与乙方无关。
十、此合同自签订之________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工程结束,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元,在乙方将上述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付给乙方。
二、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产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产品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____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____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
四、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它事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1.产品的名称:
品种:
规格: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第四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五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南广铁路施工需用1-2碎石和石粉,乙方自愿有偿供应,为了规范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供需量及供需时间。供需时间自20xx年7月22日-20xx年9月7日之间;供需量,在此期间内生产的1-2碎石和石粉全部供给甲方。
二、供应价格。1-2碎石和石粉按相同价格供应,料场装上车价格,每立方米均22元。在供应期间内价格不变。
三、供货方式。乙方装车,甲方运输。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保证碎石、石粉满足甲方需求。所供材料满足质量要求。
四、付款办法。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预付款2万元,在供需期间,每5天结算一次。预付款在结算中扣除。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单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