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汽车运输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乙方服从甲方管理,承揽完成甲方所安排工作,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承揽工作内容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相关工作,所需的必要用具由甲方提供,承揽工作中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1、甲方有权根据其所承揽廉江汽车运输总站安铺分站的部分站场管理工作(站务、安检、保卫等)需要,灵活安排乙方在一定时期内完成其中一项工作。

2、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的前提下,乙方须服从甲方管理,配合甲方或甲方派出人员,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

3、遇突发事件时,乙方应及时处理,必要时要尽快向甲方汇报并配合甲方进行处理。

三、协议期限。

从二0年月日至二0年月日。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1、费用:每月捌佰元(¥800.00)。

2、费用支付方式、时间:每月支付1次,由甲方在次月15日前将费用支付乙方。

五、甲方权利义务

1、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场所、条件与支持;

2、对乙方工作的进度及完成情况进行监督、验收;

3、乙方按要求完成工作,甲方须按时足额支付费用给乙方。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

2、承担因承揽工作所发生的一切税费与责任,包括乙方工资、福利、社

保、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税金和费用,以及发生各种事故、事件(含工伤)所产生的责任。

3、接受甲方的监督,严格按协议要求,安全、有序完成承揽的工作。

4、按协议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按时取得承揽费用。

5、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协议所述工作转包或交由第三方完成。

七、其它约定

1、为确保协议的顺利履行,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的当日一次性交给甲方壹仟元(¥1000.00)风险押金。若乙方没有任何违约或其他被投诉影响甲方形象或信誉的行为的,协议期满,双方协商终止协议或因外界不可抗力因素(包括甲方上级部门指令性要求)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将乙方所交的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2、协议期内,若乙方不按甲方要求完成承揽工作,或不服从甲方或其上级监督的,或有其他违反本协议行为的,乙方同意将所交给甲方的壹仟元(¥1000.00)的风险押金转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且乙方同意甲方随时终止本协议,因此造成的损失与责任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已按协议约定完成承揽工作而甲方不按时支付费用给乙方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须支付壹仟元(¥1000.00)违约金给乙方,且同意乙方随时终止本协议,因此造成的损失与责任由甲方承担。

5、协议期内,若出现乙方未给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协议约定工作交由第三方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甲方没收风险押金并随时终止履行本协议,由此产生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6、若因外界不可抗力因素(包括甲方上级部门指令性要求)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协议自然终止;乙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待甲方同意后方可解除。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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