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经由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由(以下简称乙方)从奇瑞配套供应商(以下简称丙方)处运输配套零部件至甲方,乙方全权负责甲方的汽配零部件运输及相关工作。甲方与丙方就执行与乙方的运输及相关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签订人
甲 方: 某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 册 地 址: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注 册 地 址:
丙 方:
法定代表人:
注 册 地 址
第二条 包 装
1. 丙方的包装应符合甲方的《包装认可协议》。
2. 乙方对甲方与丙方的《包装认可协议》进行确认。
3. 只有经过三方共同确认的包装后,运输事务才可执行。
4.经三方确认的产品包装,未经甲、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更改。如丙方未经甲、乙方同意更改包装,由此造成帐物混乱或增加的管理等费用一切由丙方负责;若包装协议需更改,产生费用增减,由甲方和丙方协商解决。重新签订新的《包装认可协议》。
第三条 到货计划
1. 丙方执行甲方原有采购计划进行备货。
2. 具体计划由甲方和丙方商讨提供,采用JIT看板供货,即甲方发出看板需求由乙方传至丙方,丙方按照看板的需求进行发货。
3.如出现新的供货方式的变化,由甲方通知丙方,协调解决。
第四条 到货与验收
1.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段送至甲方。
2. 丙方在货物发出后,应随附供货清单、出厂检验单(含合格证或检验合格章)、提货单、附带看板给甲方,作为甲方收货或办理货物入库的依据。
3.甲方在收到货物后及时根据供货清单对乙方货物数量和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办理收货手续。如实收货物与发货清单相符,甲方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盖章认可,作为对帐凭证及甲方付款的依据之一。如没有免检的零部件由甲方收到货物两个小时内进行检验,该货物合格后交付。否则,在下次乙方运输返回时带回上次不合格品至丙方。
4.如实收货物(含内包装数量)与供货清单不相符或有错装、缺件、不合格等现象,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丙方,并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乙方、丙方应保证甲方的生产线正常运行。
第五条 运输
1. 乙方保证能使用甲方指定的运输车型及车辆装备的要求
2. 乙方保证运输使用车辆的整洁与卫生。
3. 乙方保证执行甲方规划的外部运输路线。
4.甲、乙、丙方将每月记录的运输数据进行核实,以便费用的结算。具体运输数据包括:每日/每月的运输频次明细(单向行程)、运输总天数(天当日按8时至次日8时计算)。
5. 对由于乙方运输不善或未按甲方规定运输引起任何丙方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服 务
1. 甲方承担乙方运输的货物和器具的本方装卸服务。
2. 丙方承担乙方运输的货物和器具的本方装卸服务。
3. 本着对甲方和丙方提供优质服务的原则,乙方可以提供运输以外业务的服务。4.乙方无偿提供因为零部件质量问题产生的紧急运输,丙方无条件配合,以保证甲方生产线的正常生产。
5. 运输以外业务的服务,其服务费用另行协商解决。
第七条 三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根据库存和生产计划对丙方下发《供货计划》,以便确保丙方的生产顺利、库存合理。
2. 甲方保证按照到货批次,对货物进行先入先出。
3. 甲方有责任把供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返馈给乙方。
4. 保证对乙方装卸服务及时,对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坏负责。
5. 甲方负责看板需求信息的发出,并对看板的流失负责解决。
6. 甲方负责解决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责任纠纷。
7. 甲方负责发出紧急运输信息的发出。
8. 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9. 甲方对乙方与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
乙方责任:
1. 严格保证产品运输过程中的质量,运输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独立承担损失。
2. 承担从丙方发货到甲方入库前货物数量差异的责任。
3. 保证能按照看板需求的数量、准时完成自己的运输服务。
4. 承担因运输原因影响甲方生产线停产的处罚,按甲方生产线每停线一分钟罚款5000元计算。
5. 负责看板的传递以及其传输过程中流失责任。
6. 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7. 负责承担甲方产生的紧急运输。
8. 不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运输,乙方应偿付丙方违约金 5000 元/次,同时甲、丙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丙方责任:
1. 负责产品的包装质量。
2. 负责开具《供货清单》,为清单的正确性负责。
3. 保证对乙方装卸服务及时,对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坏负责。
4 . 承担因合作、装卸不及时等原因影响甲方生产线停产的处罚,按每停线一分钟罚款5000元计算。
5. 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6. 无条件承担紧急运输的配合工作。
7. 承担对乙方服务质量的考核。
第八条 运输收费标准
一、 本地的短途运输的收费标准(本标准仅适合短途)
1、 乙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 元 /月 (一月26个工作日)。
2、 如果有一个月的工作日非标准的26日,增减的天数按 /日的标准在月费用上增减。
3、乙方的运输费用由丙方:
共同承担。
(附运输费用分摊标准)
4、乙方的运输费用结算策略与结算时间为当月1日开始结算上月费用。
5、甲方不介入费用的收取与分摊。
二、上海等地的长途运输的收费标准(本标准仅适合长途)
1、乙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 元/次
2、乙方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的运输费用结算策略与结算时间为当月15日开始结算上月费用。
4、甲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 。
5、甲方的费用由丙方承担。
6、甲方的运输费用从当月的丙方的货款中扣除。
第九条 不合格退件
1、丙方每半月对甲方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一次处理。
2. 甲方负责将丙方装配不合格件统计,出具《不合格退货单》,由丙方确认或丙方授权乙方确认。
3. 经过丙方确认或乙方确认的不合格退件由甲方装载与乙方的运输车上,运至丙方,不在单独组织运输,不合格品的返回运输乙方不计算费用。
4. 对没有免检的零部件出现质检不合格的产品由乙方返回丙方时,及时带回。
5.其他因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乙方与丙方双方另行解决。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 因任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合同,对于不可抗力的影响存续期间不履行其义务。
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10日内立即将不可抗力事故原因、事故持续时间以及事故的影响通知给另两方,并且提供充分的证据。
第十一条 争 议
合同在履行中如果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三方同意提请在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及期限
1、未作说明的地方,以甲方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为准。
2、本合同一经三方签字立即生效。
3.(1)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甲、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且不负任何责任, 并且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和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a)乙方在报价、服务和运输过程中有欺诈行为;
(b)甲方不再继续经营、宣告破产、被指定接管人或有其他任何破产法所提供的便利条件发生;
(c)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严重不满足甲方或丙方的要求,连续三次或一月内总计三次出现严重事故导致甲、丙方抱怨,而且未能及时有效的改进;
(d)乙方在接到就甲、丙方违约通知的7天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
(e)在本协议谈判或履行过程中,乙方提供的重要事实的陈述不真实或未能以书面材料或陈述形式提供重要资料;
(f)针对协议所述产品而言,乙方从事非法、违反有关法律的行为。
(2)一旦本协议终止:本协议一经终止,所有一方所欠对方金额(双方有争议的款项除外)都应结清,所有的付款周期仍然为上述付款的规定。
(3)本协议可在每次规定的期限到期后自动续延6个月,除非一方在该期限到期至少9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其他两方发出终止通知。否则连续多次,本协议为是一个固定期限的协议。
第十三条 其 他
1.三方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乙方应自费获得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许可和登记,并且经要求应把上述有关复印件提供给甲方、丙方。乙方相信其将继续生意兴旺而不必屈服于非法及不道德的要求。乙方将不会同其有理由认为或怀疑任何从事非法或不道德经营的承包商、批发商、代理人、客户或任何其它人有生意往来。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政府官员、政治团体官员或政治团体或其候选人提供、许诺或支付任何有价值之物,以谋求乙方或丙方不正当利益或引导该管理人员利用其影响力帮助乙方或丙方获得某些业务。如果乙方或由其负责的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董事,管理人员,雇员和代理商)不能遵守本条所述的规定,则将构成乙方立即终止本协议的正当理由。而乙方对此无权向甲、丙方提出任何索赔.
2.乙方保证其股东、合伙人、管理人员及其他雇员中无甲方前雇员或现雇员亲属,甲方认可的除外。如上述陈述即将变得不再真实之时,甲方同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进一步同意乙方有权随时提出改正要求和意见指导,如60天内乙方无改正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上述陈述不再真实而乙方未通知甲方,在甲方发觉并提供真实、有效且及时的有关证据充分说明陈述之虚假后,甲方同意与乙方的全部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及合同在陈述不再真实之时自动终止。
3.三方应各自承担中国政府,其代理机关或地方政府依据税法就本协议的履行向其征收的一切税收 (包括但不局限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其他税收)。
4. 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条款所享有的权利,均不应视为放弃这一权利,也不应妨碍该方以后行使这一权利。
5.如果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或任何合同双方商定增加的任何条款无效或失效,则本合同其余部分不应因此而受到影响。尽可能相同的条款来取代无效或失效条款。
第十四条 合同法律效力
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丙、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保留一份;副本若干份,由甲方分送有关部门。
2.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制定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方与丙方的供货合同终止,本合同自动终止。执行终止条款。
3. 本合同生效地:中国
甲方(托运方):
地址:
传真:
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化工产品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永红化工指定的送货地点。
1.4、 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
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务,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志成物流货物运输报价表》
5.2、结算方法为: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货到提付运费的甲乙双方都备有底根,以便于查账。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公路运输价格表》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6.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在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合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未结运费。
7.6、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员工上下班及厂内通勤需车辆接送,乙方拥有证照齐全的客运车辆,现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接送工人上下班和厂区通勤的服务事宜,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机动车辆的型号、吨位及机械状况_________。
第二条 给付服务费的金额、时间及办法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详见合同附件(行车路线表附后),该服务费为包干价,除此 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出勤量为乙方办理结算,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价款的油票。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时给付乙方服务费。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保证车辆设备和车容完好,能够正常运转。
2.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安排,按时按量完成接送甲方工人上下班和白天厂区通勤的任 务(接送、通勤路线及站点详见合同附件,如有变动双方另行确认)。
3. 乙方车辆在为甲方服务期间不得拉运与甲方无关员工及人员,否则经甲方核实后, 甲方有权处以每次200元的罚款。
4. 除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外,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 得向甲方员工及厂区内任何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否则经甲方核实后,甲方有权处以每次 1000元的罚款。
5.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以保证行车安全,乙方应负担一切因车辆行驶过程中造成的他人生命和财产损失。发生安全事故或者乙方雇佣人员向甲方索要工资报酬的,乙方应承担甲方支付、垫付款项双倍数额的违约金。
6.乙方仔细阅读了解甲方《通勤车管理制度》,并保证严格遵守该制度关于乙方的各项要求,如有违反,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相关处罚。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 其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通勤车管理制度》和行车路线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作,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律法规,必须严格按照本机的使用和操作方法正确操作,严禁违章操作,违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2、 自卸车启动前,应做好各项系统检查;制动、传动、驱动、灯等系统不得带病作业。
3、 装料时,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不得超载、超速行驶。
4、 运输途中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刹车、档位、方向失灵、水温过高、刹车片发热、气压不足、爆胎等隐患。
5、 运输途中车辆慢行,在新路基上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千米每小时。下坡不得空挡滑行,注意来往车辆、行人。
6、 调头时应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在指定地点调头,不得随意调头。
7、 调头时注意来往车辆以及现场作业人员和自身车辆的安全。
8、 卸料时听从指挥人员的正确指挥,慢行慢倒,保证施工机械和作业人员以及自身车辆的安全,如发生的一切事故损失自行承担。
9、 如因手续不全,造成交警和运管部门扣车与项目部无关,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10、 自卸车在施工中,驾驶员提高保护材料的安全意识,做到不浪费,及时将材料送到现场,如在运输途中发生不安全事故,造成材料和车辆等损失,由自卸车自行承担一切责任,项目部概不负责。
1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承运乙方货物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业务模式
甲方根据业务当天______采购实际情况以《物流发货单》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点供货单位提货,乙方根据甲方《物流发货单》,《货物提单》上的货物名称、规格、产地、数量跟实物确认无误后进行装运货物,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货物运输定价
自合同签订生效当年为人民币______元/吨,以后年份运费随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价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车、转运、卸货等产生的费用),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货物验收要求
乙方或收货人应在接收甲方交付货物的同时,对货物进行检验。如发现有货损、货差等,应当即提出,并由甲方和乙方或收货人当场做好相关记录,共同签字确认;否则视为甲方已完成约定交货义务。
第四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起运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到达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时间
承运日期:乙方根据当天《物流发货单》上面的日期,将货物安全及时的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逾期未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组织运输工具所支付的运费的差额、甲方因违约给第三方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货物运到期限:货物必须在拿取货物提单的第二天上午______之前送到货物指定地点。
第六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毁损、丢失,调换等。甲方有权根据该批货物的当时购买的市场价值提出全额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第八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应支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的,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货物,并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在结算日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甲方许可的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行留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货物到达甲方运输目的地,在乙方运输司机的配合下,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货物卸载,其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发货单》后,应根据《物流发货单》上的联系方式去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时结合《物流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规格清点货物,如发现数量,名称,规格,材质与实际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作为甲方运输合作单位,对甲方的货物有优先承运权;不得推脱运输。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若甲方调查发现有不属实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货物装运过程中应将该批货物的《材质证明书》,铭牌等随机文件交给甲方收货人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每次发货前,甲方提供准确《物流发货单》,作为乙方去甲方供货单位作为提货依据,由于乙方未按提单要求清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及产地提货导致运输出现错误,其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5、乙方如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推托运输业务,甲方视为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条合同变更与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纠纷处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甲方的职工的权限只是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无权对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无权收取合同项下任何金额。如果确有必要对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必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现金必须进入甲方的银行帐户,所有票据必须有甲方行使票据权利方为有效,否则均不视为甲方收到此款项,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物流发货单》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注意事项
一、审查承运人主体的运输资格和合同履行能力
包括运输资质、运输工具的安全、紧急突发处理方案、信誉等,了解这些有利于实现货运合同的目的,同时保障托运人的货物财产安全。
二、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规范
1、货物运输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国家有统一的货物运输合同文本的,应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签订,避免出现被欺诈。
2、双方当事人商定合同的条款内容须具体、全面。才能避免因约定不明或无约定而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三、货物包装要求
托运人对托运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当根据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按货物的性质和承载交通工具等条件包装。凡不符合上述包装要求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四、托运人注意事项
1、托运人关于承运人的主体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进行必要的审查和了解,才能确定对方是否具备承运资质和保障货物安全到达目的地的能力。
2、托运人应对托运单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因为托运人填交的货物托运单经承运人接受,并由承运人填发货运单后,货物运输合同即告成立。
3、托运人必须在托运的货件上标明发站、到站和托运人、收货人的单位、姓名和地址,按照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
4、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照料、监护的货物,应由托运人指派押运员押运。押运员对货物的安全负责,并遵守运输有关规定,承运人应协助押运员完成押运任务。
5、托运货物内不得夹带国家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
6、如实申报货物的真实和运输条件,要求包装符合运输安全的要求等。
五、承运人注意的事项
1、承运人承运货物时,应对托运人填交的托运单进行查核,并有权在必要时会同托运人开箱进行安全检查。
2、承运人应按照货运单上填明的地点,按约定的期限将货物运达到货地点。货物错运到货地点,应无偿运至货运单上规定的到货地点,如逾期运到,应承担逾期运到的责任。
3、承运人应按照通常的或者约定的路线将货物运送至约定的地点。通常的运输路线一般是指班列或者班轮运输,有固定的航次、班次、时间,固定的到达地,托运人随时可以办理运输手续。
4、承运人应于货物运达到货地点后二十四小时内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
5、承运人应按照货运单交付货物。交付时,发现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时,应会同收货人查明情况,并填写货运事故记录。
6、货物从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经过三十日无人提取时,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征求处理意见;再经过三十日,仍无人提取或托运人未提出处理意见,承运人有权将该货物作为无法交付货物,按运输规则处理。对易腐或不易保管的货物,承运人可视情况及时处理。
7、承运人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货物在运输中的安全,完整、完好的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止事故和损失的发生。
8、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六、收货人的义务
收货人应及时凭提货证明到指定地点提取货物。货物从发出到货通知的次日起,免费保管三日。收货人逾期提取,应按运输规则缴付保管费。
七、货损赔偿方面
1、赔偿额的计算
对于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限额赔偿
注意在民航、铁路、汽车、海上和水路五种运输方式中,公路和水路货物运输没有明确的限额赔偿规定,其他三种都是限额赔偿。因此,水运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亦可以就货物的损失赔偿事先进行约定,以便于及时处理损害赔偿。
3、保价运输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价值承运,就应当按价值赔偿按重量承运,就应按重量赔偿。重量赔偿的原则是按重量乘以每单位重量赔偿额计算出赔偿总额;价值赔偿是以托运人声明价值为赔偿基础。
八、承运人的免责条件
承运人能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为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九、其他注意事项
订立运输合同应注意一些特殊的规定,比如:
1、双方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应贯彻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
2、大宗货物的铁路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
3、其它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零星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甲方简称:
乙方简称:
本着双方土方工程顺利进行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 银河公园项目第三标段 工程土方外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那大镇银河公园项目
二、承包工程范围、方式:
上土点至卸土点贰公里内以每车柒拾壹元人民结算。
三、工程计量:
1、根据甲方指定的施工范围,以现场指挥员签字拍照确认乙方车数单据为准、有关补充条款为计量依据。
2、合同所订的单价为综合单价,其单价均包含完成相应项目的机械设备燃油费、人工费、劳务社保、乙方所有进行退场费及生活所需等费用。
四、付款方式:
工程按每15天结算一次(注: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100%结算)。
五、合同期:
合同工期为甲乙双方协商。
六、双方责任及制度:
1、甲方责任
(1)、甲方协调环卫部门对乙方车辆造成车辆扣押,产生的损失甲方按每天每辆车伍佰人民币元补偿,并负责将车辆取回。
(2)、按甲方总体规划的施工进度计划,乙方应备足自卸陈,随时听从甲方安排(甲方需提前12小时内通知乙方备车)。
2、乙方责任
(1)、乙方车队一切生活与住宿费用自行解决。
(2)、乙方服从甲方对本工程的实施完成的工作安排,接受甲方规定的施工现场各项管理体制。
(3)、乙方车队在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4)、乙方协调与交警、交通运输工作。
(5)、乙方按甲方要求对运输物进行遮布。
七、协议书生效及份数:
(1) 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结算并付清工程款后失效。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以补充协议形式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就设备运输达成如下协议:
一、 所需运输的设备为:水库闸门、拦污栅及埋件运输。
二、 甲方负责装车及到工地的存放保管。
三、 乙方自负车辆、人员、起吊设备及所运设备的安全责任。
四、 在可能的情况下,甲方提供介绍信,乙方承担费用,介绍信只能用于金属结构及设备的运输,乙方不得从事其它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五、 运输总价为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此价格为最终价格,不因任何原因再做调整。
六、 运输前一次设备甲方预付贰千元,其余运费待运输全部完成后,30日内结清。
七、 在规定的结算日未能结算时,甲方向乙方按当时银行的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八、 乙方不能完成运输任务,需一次性赔偿甲方损失贰千元。
九、 未明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 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结算后失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编号品名规格单位单价数量金额(元)
二,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三,运输办法及运杂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托运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到货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①不可抗力;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③货物的合理损耗;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 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的原则,对承运甲方木材一事,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木材起运地点: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装车地点、行驶线路和卸车地点进行原木或枝桠材运输任务。
第二条:甲方负责木材或枝桠材的装车和卸车,乙方只承揽装车后的运输。
第三条:木材运输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到次年的四月份木材生产结束止。对不服从调度安排,无故停运的,甲方将不支付乙方已承运的运费。
第四条:在运输木材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配车命令及安排,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在木材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乙方按照甲方的指示将木材运到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派出的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六条:乙方的运费:原木运输按 元m3公里,枝桠材 元/吨公里,其中个体民营车辆运输单价中含管理费(养路费、运输管理费) 元/ m3,枝桠材 元/吨。待到合同终止时,一次性全部结算。
第七条:甲方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以乙方运费,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乙方在运输的过程中,必须将所装载的木材或枝桠材全部安全送到目的地,由于乙方的原因使甲方的木材减少或枝桠材减少或毁损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承运范围及要求执行,对超出规定范围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对超出行驶线路,受到处罚的,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十条: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存两份,乙方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附:运单编号: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装运时间: 年 月 日
签发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装运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发货人: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货物运输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运形式
1、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发往全国各地汽运零担、整车运输。
2、约定价格因市场变化需要变动,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书面认可后执行,如果乙方不认可而导致合同中止则双方均不属违约。
3、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货物运输的运输方式、到达城市、运价见附表(《珠海市安而稳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承运到达城市运价表》)。
4、甲方指定为该公司代表,乙方指定 为该公司代表,处理甲乙双方之间一切相关货运事宜,包括有效单证签收、货物保管、运输过程监控、费用结算、赔付的处理等。该代表变更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得到乙方书面回复认可,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代表变更方全部承担。
二、甲方权力及义务
5、乙方货物必须包装完好,甲方对乙方的货物负责件收件交,不负包装内容之责任。
6、乙方必须按规定包装,甲方不得擅自改动乙方包装标准。
7、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指定的运输方式托运,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改变。
8、甲方负责对乙方出发货物的运行状况进行跟踪,应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货物到达情况。
9、因地震、战争、天气、交通事故、政府部门戒严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造成货物延迟到达,甲方不承担责任。
10、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甲方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1、及时通知甲方装货,告知甲方货物名称、数量、装货时间、地点,大票货物要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提前预定车位或计划货位。
12、准确填写《货运单》,《货运单》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本合同与《货运单》内容有抵触以《货运单》为准。
13、提供托运货物所必须的相关文件单证。
14、按照货物价值进行保险。
15、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有权随时改变到货地点及收货人,但应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相关费用。
16、乙方货物在投保后出险,乙方必须提供相关证据:货运单、装箱单等,主动配合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17、乙方有权对甲方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要求改进。
四、保密条款
18、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乙方提供给甲方或甲方从乙方获到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的义务,双方须采取一切措施使上述资料免于被无关人员接触,要求参与本合同工作的雇员遵守本合同规定。
五、承运费用及结算方式
20、运输费用计算方式:以甲方报给乙方运输优惠价为准。
21、承运费用结算方式,乙方应付甲方的运输费采用到甲方开具的发票后,应在5天内付清所有运输费。
六、违约责任和赔偿:
22、按照《保险法》规定,乙方应按货物实际价值进行投保,汽运为0.3%,特殊货物(如鲜活货物、文件、工艺品等)按甲方规定投保。货物在投保后出险,均以货运单上运输保险价值为准,按出险货物占总货物的比例进行计算赔偿,如有争议按照《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不投保的,按此票货物运输费的3倍赔偿。
23、乙方无不当理由不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运输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款额0.2%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滞纳金。
24、因下例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A、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等);
B、货物本身的性质所引起的变质、减量、破坏或毁灭;货物的合理损耗。
C、包装方式或封口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包装完整,标志无异状,但内件短少;
D、乙方包装不良或未按规定制作标志;
E、乙方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的物品和危险品造成的损失。
F、乙方托运承办人或提货人的其它过错。
七、其它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解除时,乙方三日内结清所欠甲方的各项费用。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定进行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托运方):
地址:
传真:
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化工产品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永红化工指定的送货地点。
1.4、 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
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务,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志成物流货物运输报价表》
5.2、结算方法为: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货到提付运费的甲乙双方都备有底根,以便于查账。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公路运输价格表》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6.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在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合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未结运费。
7.6、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此运输协议,现就如下事项进行约定,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公路货物运输,乙方须安全、准时、完整地将承运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交给定收件人。
二、甲方应提前六个小时向乙方提出用车计划,乙方应在指定的时间将适合吨位或方位的车辆派发指定地点装货,乙方安排装货的车辆应符合装载要求,货箱应保持清洁,装载后要求装载牢固,遮盖严密。
三、委托运输货物的品种、数量、价值、目的地、收货单位(或个人),以甲方开出的产品出库单及运输协议为依据,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乙方在确认货物包装完好无损,件数准确无误的前提下签字。
四、运费支付方式:现付( )、货到付款( )、月结、( )
五、违约责任:
a)甲方委托乙方购买货物保险,保险率为3‰、在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灾等),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的投保金额做出赔偿,甲方仅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b)货物到达目的地如出现丢失、淋湿、及其损坏等情况应在确认后由送货驾驶员签字认可,甲方将此确认货运问题单传真给乙方,乙方应赔偿。
c)乙方承运货物必须准时到达目的地,并送货上门,如果货运期延误3天以上(从乙方收装货物时间算起),而导致甲方收货方退货及索赔,其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d)货物到达目的地,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将甲方货物送到收货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暂扣所承运的货物。若暂扣所承运的货物,导致甲方收货方延误收货而索赔,则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六、经双方友好协议特定运费如下:
深圳至上海按元/件、深圳至苏州按元/件。
七、乙方(深圳)至:上海、苏州到达时间为天、特殊情况除外(按出库单日期为准)。
八、甲方必须出具有效的出货证明、送货单等。给乙方(法律规范内)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公路货物运输中产生的纠纷,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后可直接向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
签约地: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开展甲方委托乙方汽车运输业务,丙方为乙方作担保,三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依照甲方规定向甲方交纳保证金,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卷板或其它货物。
如乙方承运过程中造成承运货物损失或造成其它损失,而乙方的赔偿不能及时到位时,甲方有权自收取的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赔偿金额,双方终止代办委托运输合作时,甲方将乙方保证金的余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二.委托运输要求
1.乙方及其所安排的承运人须具备相应的运输资质,许可证书,设备及管理条件。
2.乙方接到甲方的提货单据后要及时安排车辆,保证承运车辆及时到达提货地点,服从发货人员的指挥。遇到需甲方协调的事宜时,及时与甲方有关人员联系。
3.乙方承运车辆装车完毕后,要认真查检装车货物,认真核对装车货物的件数,吨位,尺寸和牌号,及时将货物运至甲方要求的收货地点和收货人。
4.乙方在运输过程中要做好对货物的保管,防护工作,防止损毁和丢失。如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所承运货物的损毁,丢失等情况,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承运甲方货物的运输时间,一般为自收到甲方提货单据具备提货条件之日起2天,对于超出2天仍未运出的,要向甲方反馈未发运的明细及相关原因。因乙方怠于提货和运输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要经常向甲方查询落实货源情况,甲方有关人员要经常向乙方通报需要办理委托运输的情况和货源情况。
7.乙方必须遵守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在运输过程中。粉尘,噪音及废气的排放必须满足国家级地方的相关规定,如有违规情况发生,由乙方承担责任。
8.乙方接到甲方对运输服务的投诉时,要给予及时答复和处理。
9.乙方对所掌握的甲方用户资源和甲方市场区域,货物,价格等商业秘密要对外保密。
三.委托运输的费用标准及时支付结算办法
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费用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运费由甲方负责承担,一般甲方以现款或银行承兑汇票向乙方支付运费,乙方及时开具发票。双方每月结算一次。
四.丙方同意作为乙方的担保人,当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或不能赔偿甲方损失时,由丙方代为履行或赔偿。
五.本协议书以签订地为诉讼管辖地。
六.本协议书一式5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2份。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自生效之日起执行一年。一年后如继续合作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 年 月 日鉴定与
好的车况及全套运货工具(雨布、大绳、夹板)。
二、 承运者在装车时必须检查货物,仔细清点件数,确实做到人货上车负责到底。
三、 严禁司机中途带货,或无故停车。承运途中发生车祸生成货物受损、丢失、被抢、被子盗由承运方全部赔偿。承运途中发生车祸汽车发生故障时,承运方必须快速把车上货物通过各种途径按时送到目的地一切费用开支由承运方承担,否则赔偿一切经济损失。承运途中货物受损,雨淋、污染、和货物被盗、被抢、丢失等由承运方负全部经济责任,赔偿期限十天,如故意拖欠本公司有权扣车或用其它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四、 承运者必须在确保安全下,按指定路线准时将货物运达指定地点,途中不得酗酒、打架、如因此引起安全、耽误时间由承运者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 运费在起运前预付 %,余额到交接完毕后全部付清。承运方必须全线开通手机,保持与本公司畅通联系。
六、 沿途吃饭、过路、过桥等正常开支由承运方承担。
七、 本公司人员负责并督促司机安全快捷完成运输任务,其它概不负责。
八、 承运方在承运过程中不能准点准时到达的,要扣除部份或全部运费并承担法律和经济刑事责任
九、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益。
承运人: 托运人:
电话: 电话:
20xx年 9 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