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设备维护合同(汇总三篇)

监控设备维护合同(通用3篇)

监控设备维护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提供营业厅监控设备维护(以下简称“服务”)工作,且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 服务内容、期限和要求

1.1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营业厅监控设备维护工作,服务的具体内容详见《技术协议书》(附件一)。

1.2乙方的服务期限为从 20xx 年 10月 1 日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

1.3 乙方的服务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和技术规范。

1.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下的服务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1.5 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向甲方或信息系统新的运行维护方进行必要的交接和协助。

第2条 服务费用

2.1 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整 (含税)。

2.2 服务费用标准及明细见《服务费用标准及明细》(附件二)。

2.3 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和方式2:

合同签订完毕后,验收合格并对运维工作考评合格后一次性付款,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第3条 工作条件

甲方应按照《技术协议书》(附件一)的约定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工作条件3。

第4条 服务指标要求及考核

乙方应按照《技术协议书》(附件一)所约定的服务指标要求提2 一般采用分期支付方式。由甲方在确认乙方按合同要求正常履行服务后,分期按比例支付。

3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对此条款进行增删。

第5条 知识产权及购置品的归属和权益

5.1 甲方享有所有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服务对象的知识产权。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服务所产生的全部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除履行本合同需要或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使用上述技术成果。

5.2 乙方为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所购置并用于上述服务的设备、器材、资料等,归甲方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6条 保密

双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具体要求详见《保密协议》(附件四)。

第7条 违约责任

7.1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7.1.1若乙方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种服务或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或根据《技术协议书》(附件一)和《服务考核标准》(附件三)的约定扣减相应的服务费用。

7.1.2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分包本合同下的服务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或扣减转让部分的服务费用。

7.1.3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进行修理、更换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1.4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并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7.2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应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支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7.3 按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并不减免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第8条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武装冲突、社会动乱、暴乱或按照本条的定义构成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

8.2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8.3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周内(含本数),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

8.4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12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120天以上(含本数)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的后续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9条 合同组成部分

以下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9.1 合同及相关附件;

9.2 中标通知书(如有);

9.3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如有);

9.4 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一致,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第10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11条 争议解决

11.1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1.2 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按以下第__2__种方式处理:

(1)仲裁:提交_______,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6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诉讼:向_甲方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3 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12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3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7签字并加盖4 签订涉外合同时需约定合同的适用法律,应以约定我国法律为宜。

5 建议尽量选择甲方所在地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解决机构。如选择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时,应核实所填写的仲裁委员会是否存在及其名称是否准确。目前并非每一城市均设有仲裁委员会。系统内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只选择11.1条款作为争议解决方式。

6 如选择其他仲裁规则,可以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

7 如本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则由其负责人或负责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如本合同由授权代表签字,需出具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14条 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第15条 份数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执 三 份,乙方执 一 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16条 特别约定

本特别约定是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对本统一合同文本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在本条(第16条 特别约定)中约定。如需修改时,应明确被修改的具体条款,示例:“将第9.3款修改为:„„”;如需补充时,应订立补充条款,示例:“增加以下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年月日:

监控设备维护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称乙方)对甲方的监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维护保养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共识,于 年 月 日签订此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维护保养范围

乙方保证甲方的监控设备在合同期内正常工作,若甲方监控设备出现问题,乙方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到达维护现场(区域),并进行全面维护,以保障甲方的监控设备正常运行。乙方为甲方维护的监控设备必须是在合同范围内的监控设备,若超过范围需经双方协商。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配合乙方,为乙方维护提供所需具备的施工条件。

(2)、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及金额按时付款。

(3)、甲方监控设备损坏或需要更换新的监控设备所需要的款项必须由甲方支付。

(4)、甲方享有乙方提供的高效率、高质量技术支持的权力。 (5)、甲方免费享有乙方提供安装常用软件和系统维护的权力。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根据合同对甲方的监控设备进行全面的维护和保养。

(2)、当甲方监控设备出现了设备损坏或设备达不到用户需要时,有义务为甲方提供比较准确的设备指导价格和性能,全面维护甲方的利益。

(3)、乙方为甲方提供日常的监控设备维护知识的培训,并根据甲方需要进行必要的监控设备知识简单培训。

(4)、乙方有义务解决甲方提出的各类与监控设备有关的问题。

三、服务内容与设备维护合同金额

1、服务内容

系统软件 免费维护硬件维护 (机器内部清洁,保养等) 设备维修(摄像机、录像机等) 负责维修(收费,按实结算) 硬件维修(更换零部件等) 另收零部件成本费或维修费(按实结算)

2、维护设备单价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七天内,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维护费用人民币¥ 元整。

五、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壹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或有关机关仲裁,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经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可向签约当地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向签约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

1、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双方签章生效,具法律约束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补充,但不得违背本合同原则。

甲 方:地 址:负 责 人:单位盖章: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帐 号:

乙 方: 地 址: 负 责 人:

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监控设备维护合同 篇3

甲方:

住所:

电话:

证件类型及编码:

乙方:

住所:

电话:

证件类型及编码:

甲方与乙方经协商订立本维护协议,维护条款如下:

第一条前言

1.维护对象设备:一般个人计算机及打印机。

2.设备设置场所:甲方指定地点。

3.每月维护费为 元(大写: )整。(内含 %营业税)。

4.设备维护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维护之委托

甲方为保持第三条所示设备能正常作业,将维护工作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

第三条维护设备

依据第二条,乙方所维护之设备范围,为甲方 之机器(含陆续新购部份)。目前个人计算机数量约 台,打印机 台。(至 年 月底止)。

第四条维护范围

依本协议第二条,乙方对设备之维护作业范围,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签订合约后,乙方同意于甲方上班时间内,至少派遣一名维修工程师(须经甲方认可),提供维修服务。

2.协议内所列标的物,一旦发生故障,乙方同意依据甲方通知,由派驻工程师实时至故障标的处进行维修或更换,以使标的物能尽快恢复正常运作。

第五条维修作业时间

设备之维修时间:(以甲方上班时间为原则)

1.星期一至星期五为上午 时至下午 时;星期六为上午 时至 时;但星期日及国定假日不实施。

第六条维护费

1.机器的维护费用,总计 元(大写: )/月,并包含营业税金(以政府决定的营业税,附加税,印花税等同额的算法)。

2.费用计价方式:如需更换零件或送修需先报价经甲方同意后始得进行后续维修动作,部份零件必要时由甲方提供。

第七条费用之支付

乙方于每月月初,将当月份之维护费用制成统一发票送交甲方,甲方应于当月之月底以前,将统一发票之金额支付乙方。

第八条罚则

于本协议有效期间内,乙方如有下列行为发生,甲方得由维护费用内扣除部分费用。

1.乙方派驻人员未能于甲方上班时间内提供维修服务时,每延误1小时即扣款 元(大写: ),一天则扣 元(大写: )。

2.甲方硬件故障,乙方得于一天内解决,否则每延迟一天罚 元(大写: )。

3.每月罚款若累计超过 元(大写: ),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九条零件更换后所有权

维护修理时,所更换之不良零件之所有权,归属于甲方。

第十条设备之迁移

甲方之设备欲迁移安装场所时,由乙方负责办理迁移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续约

于协议届满时,乙方得在不超过该年度维护协议价格前提下与甲方议价续约。

第十二条解约

甲方有权于协议有效期间内,随时对设备之部份或全部解约,唯须于 日前以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维护期间

本协议有效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四条协议

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者或协议内容发生疑义时,得经甲、乙双方协议后决定。

第十五条本协议书作成正、副本各贰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由甲方保留。

第十六条因本协议书所生之诉讼,甲、乙双方同意由 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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