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概况
1、工程施工地点: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工程款按成本价向甲方计收。
2,工期: 天。即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第二条 工期
一、甲方要求比合同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期的相应费用。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四、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一、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在约定时间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如甲方提出复验时,乙方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且工期顺延。隐蔽及中间,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
二、乙方须在交付前一星期交付工程质量验收整改通知单给甲方,以便对不合格项目提前维修完善。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一、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或返工,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二、乙方出具的施工图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如施工过程中或施工完毕甲方对原设计方案提出不同意见,已施工所耗材料和人工由甲方自付,甲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期间在签署合同地向乙方支付装修费。
三、根据合同要求,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装修任务,如甲方在装修期间对原方案提出修改意见,须及时向乙方提出修改方案,甲乙双方认可后按修改方案施工、验收、结算。
四、乙方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施工图,需经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
五、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火灾及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一、乙方施工完毕后,做到人走场清,让客户满意。
二、施工完毕甲乙双方可按实际施工面积和项目进行工程结算。
第七条 保修的约定
一、乙方保修范围是指因乙方施工质量或加工工艺不当等因素所造成的质量问题(非竣工验收后人为造成的损坏视为质量问题)的维修,如不属于以上问题造成的维修,除材料由甲方本身购买外,乙方将收取相应的人工费。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以及当地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达成共识,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4、建筑规模:
5、工程造价:
6、质量等级:合格。
7、设计变更按甲方书面通知并经甲方代表签字盖章确认的变更通知为准。
8、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
第二条 施工准备
1、工程所需钢结构构件和部件制作,由乙方制作提供,油漆及其他配件由乙方负责供应。
2、安装所需设备,包括吊机生产车等由乙方解决。
3、场地包括人员日常生活所需场地和安放场地等由甲方提供。
第三条 双方主要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现场条件,协调现场情况,为乙方正常施工创造条件。
(2)甲方督促检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及安全生产。
(3)安排指定现场的施工人员的生活区位置。
(4)统一审核工程预决算和竣工结算。
2、乙方的责任
(1)确保本协议规定的质量、安全、工期按期完成。
(2)进场前七天内,向甲方呈报项目部组织人员名单。
(3)进场后七天内,编制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4)及时向甲方报送工程计划、统计、技术、质量、安全等有关资料,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5)如安装中途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停工整顿、直到达到合格要求为准,由此造成的全部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规定时间内,乙方未能及时返工整改,甲方有权指出乙方出场、停止安装,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 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本工程有效工期 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为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安排详见甲方审定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在 年 月日内进驻现场,并按照约定时间开工。
3、乙方施工的实际进度落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可向乙方发出指令,要求乙方人员、机械加班工作,乙方在接到指令后要加班加点按时完成施工计划(加班时间不能超出市内作业时间标准)。
第五条 工程质量
1、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按照《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钢结构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达到合格。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等级,由乙方负责;达到合格等级,不奖不罚。
3、在施工中,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及有关质量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处理。
4、在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乙方无偿进行维修。
5、乙方所承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筑法律法规、施工规范、标准及地方文件进行施工和管理,如工程在检查验收中经评定为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文明、安全生产
1、施工现场必须满足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2、文明施工要求按建筑工地所在地的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细则执行。
3、施工期间必须注意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遵守劳动用工条例,工地发生的任何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1、双方同意按照 进行结算。
2、施工用水电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全部到位。
施工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分包单位生活所用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产生费用乙方按实收取)。
第八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1、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后,乙方人员进场,乙方向甲方交合同履约保证金 万元。
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开工时间内,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未能按时开工,工期可以顺延,在甲方具备工程开工条件时,本工程协议继续有效。
3、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施工至 退还履约保证金 %,具备竣工验收条件退还履约保证金 %。
第九条 付款方式
1、乙方垫资施工至 后,经甲方核实确认工程量价款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量的 %工程款 。
2、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总造价的 %。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指派有资质的专职工程核算人员积极配合审计结算。结算时间为2个月。工程结算审计2个月内完成。竣工资料移交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到工程决算款的%;备案完成后付到工程决算款 %。
4、余留工程款的 %为保修款,按双方保修协议支付,直至结清全部工程价款。
第十条 质量保修
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48小时内不进行维修,甲方有权安排他人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不足之处有乙方补足。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协议后效后,某一方不履行协议或单方终止协议、或单方原因造成对方终止协议的,应承担工程总造价 %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按约定的竣工日期如期完工,逾期交工的,乙方向甲方交纳 元/每天的违约金,每提前一天甲方向乙方奖金 元。
3、乙方在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20日内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逾期提交乙方向甲方交纳 元/每天的违约金,每提前一天甲方向乙方奖金 元。
第十二条 其他
1、在开工前双方签定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
2、乙方负责按时清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3、此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均为合同的内容,均纳入合同管理中。本协议条款与大合同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4、本协议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行作废。
6、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协商无果至当地仲裁委员会或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1.2、开工日期:总日历工期天数:
1.3、合同价款:
第2条 甲方工作
2.1、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要求。
2.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6.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6.4、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5、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施工过程的检查、验收、签证等工作。
第3条 乙方工作
3.1、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3.3、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3.4、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第4条 合同价款与调整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5.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5.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签证;
5.3、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
5.4、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第5条 工程预付款
6.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6.2、预付时间和比例:开工前%。
6.3、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3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3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停工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7条 工程款支付
7.1、施工时支付第二批进度款为工程总金额的 %,即 元。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工程结算审核完毕后 天内甲方再支付乙方工程总金额的其它余款。
7.2、甲方应按协议条款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如不按协议条款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在预定付款时间3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3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8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于竣工验收前7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4套完整竣工资料、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3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3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3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3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甲方不能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3天内组织验收,从第4天起甲方承担保管责任及费用。经批准的竣工验收报告上不得出现甩项验收。
第9条 竣工结算
本工程结算方式大包干,增减部分为按实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决算经批准后3天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乙方在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无正当理由在7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10条 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永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12条 违约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工程款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