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人为本,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建设
(一)努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
按照中办、国办[]23号文件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两个规定”要求,切实抓好各级调委会的组织建设,尽快达到“五有”、“四落实”,采取以会代训、旁听审判等形式分批分层次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调解人员的素质。与人民法院密切配合,探索解决在司法审判中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问题。坚持一年两次的矛盾纠纷排查,遇有倾向性问题和重大问题苗头,及时向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报告,提出建议,防患于未然。
(二)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要进一步完善帮教安置网络,做好衔接工作,确定帮教类别,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帮教档案。
(三)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法制建设。
全面实施普法和依法治县“两个规划”,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我们要突出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上要有新进展,要制定我县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各项制度,如县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二是强化对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的指导工作,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面抓好区域、行业、基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三是在农村和农民学法上要有新发展,结合我县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实际,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进村入户”活动;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扩da+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发挥法律服务作用,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公证、律师要探索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新的服务方式和手段,努力为我县规划提供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务在积极当好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级集体组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律顾问的同时,要积极拓展业务领域,主动介入农村改革发展的各个领域,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服务,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
(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
要把本职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四个“围绕”:一是围绕政府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做好法律顾问工作;二是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法律保障作用;四是围绕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发挥职能优势,促进中心工作的顺利完成,引起各级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把普法教育、人民调解等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使司法行政工作和其他工作相结合,协调发展。
(二)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主动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
实行普法先行,运用法律手段调处的做法,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抓好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调处工作,凸显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治素养。
要认真学习dxp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要把学习领会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即将召开的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警头脑。要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大张旗鼓地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教育广大干警树立敬业勤政、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加强专业素质教育。
要结合队伍整体素质的实际,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按计划对干警进行各种业务培训,努力培养一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基层司法行政干警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