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崇德尚法,勤政为民”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着力抓好四个方面,25项工作。
一、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增强服务改革发展的能力
1.切实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要以广泛开展“筑牢人民调解防线,助推平安九龙坡建设”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实施人民调解“四项工程”为抓手,促进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发展。实施网络工程,切实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抓好村(居)调委会网络组织向下延伸,在村(居)民小组全面建立调解小组。村(居)调委会规范化达标率要达到60%以上。继续推进200人以上规模企业调委会建设,继续推进物业、医患调委会建设,巩固强化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实施人才工程,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各级调解组织要广泛吸纳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政策法律水平、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成员担任人民调解员,不断调整、充实、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力争在每个村(居)配备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努力打造一支以专职人民调解员为骨干,兼职人民调解员为主体,人民调解志愿者为补充的人民调解员队伍。采取分级培训的形式,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开展“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十佳人民调解员”和“优秀调解组织”、“优秀调解员”的评选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培养、锻炼、塑造一批经验丰富、业务精通、能打硬仗的优秀人民调解员。实施协同工程,切实巩固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调解四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实施攻坚工程,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为党政分忧、为群众解难的职能优势。下半年,要利用3个多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场“人民调解百日攻坚战”。实现“应调尽调”目标。
2.进一步提升司法所规范化程度,力争打造一批标兵司法所。大力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努力使司法局与司法所形成上下协调、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加强司法所干部队伍建设,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缺额的,要公开招录补足。加强司法所业务建设,组织司法助理员开展两次以上集中业务培训和交流学习,确保司法助理员业务素质有较大提高。加强司法所所务管理,做到所内纪律严明、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建立完善对司法所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制度。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
3.全面加强和改进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不断推进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管理创新。健全完善安置帮教工作联动机制,主动会同公安、人力社保、民政、工商等行政部门,积极探索建立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安置帮教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帮助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就学、生活等实际困难,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重点探索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中的“危安犯”、没有改造好的“危顽犯”、“三无人员”、涉黑涉毒涉邪等重点人员的“无缝对接”机制,确保重点对象100%及时衔接、有效管理。巩固和扩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在扶持若干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的同时,再选择1-2个资源良好,接纳刑释解教人员规模较大,基础条件过硬的单位,作为安置帮教示范基地。要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到98%以上,安置率达80%以上,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4.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设立专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加强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指导。完善强化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广社区矫正工作13589重庆模式(即执行一个办法、建立三项机制、实施五个一管理措施、突出八个方面主题教育、实现九化工作目标)。确保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5%以内。
二、规范优化法律服务工作,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5.强化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利用机构改革契机,从法制科分离出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职能,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管理科,建立规范、合理的法律服务监督管理机制。在法律服务工作者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确保法律服务工作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实现法律服务工作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6.加强律师工作。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统筹城乡发展实践活动,加强律师事务所与对接服务的镇街(园区)的联系,努力实现“双赢”。指导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和法制宣传,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意见。巩固发展律师联谊机制,增进律师间的友谊,促进律师间的交流与学习,提升九龙坡律师队伍新形象,努力打造九龙坡品牌律师事务所。
7.拓展公证领域,提升公证质量。积极拓展公证业务覆盖面,增大公证服务量。强化公证质量监管与考核,坚持规范标准,完善错证责任追究制。
8.大力实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做到统一收案、统一审批、统一指派、统一归档。加速法律援助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的监管检查,确保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目标。
9.深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投诉查处力度,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服务统筹城乡发展的能力。
10.强化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工作,促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发展。
11.精心组织司法考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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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平安九龙坡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2.加强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刑法、民法等基本法。重点宣传《工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重庆市食品安全条例》、《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从加强我区政法队伍建设出发,深入宣传《警察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
13.强化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继续认真组织春、秋两次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继续抓好年度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工作;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好“未成年人零犯罪单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继续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单位”创建活动,扩大创建面,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农民、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农民工法制教育纳入区劳动就业部门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对农民工的培训内容,在农民工集中的社区和各类企业建立法制夜校,定期举办法制讲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组织辖区企业参加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总工会等部门共同开展的“五个一”活动(即学一本书、上一堂课、考一张卷、发一个证、办一块墙报)。继续开展“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主题宣传活动。
14.深入推进“法律八进”主题活动。结合实际,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监所、中介的不同特点,在每月确定一个主题或一类对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根据不同的对象,编写通俗易懂的普法读本,免费发放。总结推广各镇(街)、各部门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对“法律八进”活动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促进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
15.积极培育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政府推动与群众参与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文化设施,结合全区“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和群众的实际需要,鼓励支持专业、业余团体、组织和个人创作法制文艺作品,并深入群众中广泛宣传。大力开展“法治文化进社区”活动,以社区为依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让群众自觉地接受法律知识的传播和法治思想的熏陶。开展“四个一”法律文化活动(即创建一个法律文化镇、街,成立一支法治文艺队、创办一个法治专题栏目、建立一个法治文化广场)。
16.抓好创建活动推进依法治理。按照市委法建办制定的“法治区县”创建标准,召开“法治区县”创建推进会,力争创建为“法治区”。加大“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力度。争取95%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90%的村达到“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大力开展“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全面完成3个普法示范镇(街)、30个普法示范村(社区)、300个普法示范大院(小区)的创建任务。并在区人大和区委法建办的统一组织、指导下,确定一批市人大代表直接联系3个普法示范镇(街)、组织一批区人大代表直接联系30个普法示范村(社区)、组织一批镇人大代表直接联系300个普法示范大院(小区)。积极开展“法治区”细胞建设工作。继续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针对土地改革、林权改革、征地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和组织开展各种专项依法治理。重点加强企业、中介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17.开展好“平安九龙坡、法治同行”系列宣传活动。为确保平安九龙坡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继续在全区开展“平安九龙坡,法治同行”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平安重庆、法治同行”网上法律知识竞赛。利用3月法制宣传月,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主题宣传月活动,把家庭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
18.认真搞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按照我区“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安排,全区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各行业要全面完成“五五”普法的各项任务,并于上半年完成“五五”普法情况的自查工作,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协调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将“五五”普法的检查验收纳入2017年督查工作计划,组成有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的总结验收组,对全区“五五”普法进行验收。深入调查研究,为“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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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狠抓队伍建设,确保司法行政队伍执行力
19.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班子成员和科室所领导要用“三个我”自励(即从我做起、对我监督、向我看齐),始终坚持树勤、树廉、治懒、治庸、防腐防变;用“三盆水”自省(即一盆“水”用来洗头,一盆“水”用来洗手,一盆“水”用来洗脚),始终保持“头脑清醒、作风务实、双手干净”;用“三把尺”自量(即一把“纵尺”,一把“横尺”,一把“国尺”),始终保持“输不起”的危机感,“坐不住”的紧迫感、“民为本”的责任感、“争一流”的使命感。努力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服务大局,从严管理,领导放心,群众信任,有执行力的队伍。
20.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思想,使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感情认同,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继续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使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长期践行科学发展观。
21.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唱读讲传”为载体,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把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日常生活中,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
22.开展学习型组织建设。积极营造学习氛围,开展“四个一”和“四会”活动(即组织干部职工每季度读一本好书、开展一次读书交流、接受一次学习辅导、写一篇心得体会,会普通话、会电脑、会网络评论、会简单英语)。开展“向实践学习”活动,有计划、分层次组织干部职工到发达地区和边远山区实践学习锻炼,真正做到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发达地区学习。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建立完善学习制度,严格执行中心组每月集中一天学习和干部职工定期政治学习制度。抓好学习成果的转化,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在工作中检验学习效果、积累经验、增长才干、提高本领,切实把学习成果融入转化到实际工作中,推进工作的发展,真正做到学有所获、干有所为。
23.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机关党组织先进性建设、组织建设。加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全覆盖建设和律师党组织与周边镇(街)、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积极开展“党员先锋岗”、“执业示范岗”等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面达到100%。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切实加强,无投诉和服务对象不满意现象。
24.充分发挥党支部、工会、妇女小组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
25.切实做好老干部、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综合治理、保密、档案、文明单位创建、对外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