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秘书工作计划【三篇】

【篇1】董事会秘书工作计划

一、网络人杰的主要工作:

网络人杰是是本学期的主要工作,网络人杰开幕式,闭幕式以及网络人杰之十大歌手等一系列重要的大工作,

秘书处个人工作计划。要结合历届的工作经验与教训,更改不足,努力完善。

1.及时通知领导、各部门团学联会议,及时准确向各部门传达领导与主席团的信息和通知。

2.负责制作网络人杰开幕式,闭幕式以及十大歌手活动的席卡,背贴。要确认出席领导与老师的人数准确的做出席卡。

3.三大活动当天的现场布置,席卡的摆放,背贴的位置。确认各班级的位置,以便同学有序入场,第一时间找准位置。

4.制作网络人杰活动的动作证,分发前确定数量并及时的将之完整收取。

5.请假条的制作和记录,并及时向领导与主席团汇报。

6.每个活动结束后要向相关的部门收集活动的相关的信息,背板等以方便资料的收集,整理与阅读。

另要注意的是要做好所有工作的准备工作,特别是活动当天的,不要正式开始才发现还有工作没有完善好。还有工作证要按照分发的数量完整的收取上来。

二、主要常务工作:

1、团学联每次会议的通知,签到,会议记录。要明确记录每次参加的人员,缺席人员的名字及原因,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准备好会议前的需要的文件并复印好分发到各部门手中。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和主要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2、负责团学联,各部门的工作计划,汇报,通知等相关的起草,整理和收发工作,并整理成档案加以保存

3、负责各项会议的记录工作,协助主席团健全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协调团学联各部门工作,加强部门间联系。发挥部门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学校与学生的“上情下达、下情上传”沟通工作。

5、负责各种活动及例会的考勤,负责学生会办公室的管理工作。编排团学联办公室的《值班记录簿》,监督检查每天的值班情况以及办公室的卫生情况,汇总每月报告。

6、及时准备每次会议需要的文件,每次活动的席卡与背贴。

7、及时更新团学联的通讯录,并及时告知老师和各个部门。

8、定期向团委、主席团汇报有关工作,及时向各部处传达主席的有关工作部署。

9、加强和协调系团委与学生会、各部门之间以及学生会成员间的交流与关系,为学生会工作在全系范围内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三、个人对团学联工作的建议与展望:

1、个人认为团学联的风气不是很正,似乎完成自己的工作就好了,各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也不是很融洽。就比如一起工作遇到问题或困难时会出现这样的话语“那是外联部的事情”“这不属于我们做的,也不是我们管的”这样的话语让人感觉很陌生,很不团结,很有距离感。个人建议,可以多举行些各部门的活动,加强部门成员之间的联系,熟悉与了解,先从个人再到部门的熟悉,沟通与帮助。

2、每个团学联成员工作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完成自己的工作便可。可能是有的部门工作做不了,有的部门没工作做,形成极端分化。所以建议下可以平均下各部门的工作。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还可以加大部门之间的联系。

这些只是本人一些个人建议与想法,如有什么不合出还请原谅。新的学期,新的开始,让我们大家一起加油,努力吧。

【篇2】董事会秘书工作计划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

(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三)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四)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和资料;

(五)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六)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七)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八)协助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中关于其法律责任的内容;

(九)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做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十)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篇3】董事会秘书工作计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AA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任职资格

第四条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专业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

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四)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处事和沟通能力;

(五)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五)公司现任监事;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主要职责

第六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保证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三)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四)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

(五)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六)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七)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八)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对其设定的责任;

(九)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并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十)《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四章聘任与解聘

第八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九九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如辞职或被解聘,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十条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以下文件:

(一)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符合本细则任职资格的说明、职务、工作表现及个人品德等内容;

(二)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被推荐人取得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公司应当在有关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之前将该董事会秘书的有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董事会可以聘任。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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