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通用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 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三、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 长:杜春辉

副组长:李安民

成 员:叶道明、卢惠明、肖刚、王维锦

四、环保科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五、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部对本单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科室必须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六、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排放。

七、 各生产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积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环安部的指导和监督。

八、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1、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2、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3、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4、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九、危险废物接收单位不得接受没有转移联单或者与转移联单不符合的危险废物。

十、公司应当制定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十一、根据化工生产实际情况,安环科在装置开、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密切配合生产单位,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危险废物的回收与排放,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十二、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公司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十三、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网络、档案,专人负责各类环境保护统计工作,承担资料、档案收集和整理,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工作。

十四、依照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及要求,公司对节能减排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十五、本制度自20xx年x月x日起实施。

环境责任制度 2

1.环境污染侵害由私法救济到社会化救济

由于当代社会环境侵权行为的特殊性,不论是侵权行为法遇到的理论困境还是现实问题,都导致在解决纠纷、填补利益的过程中面临诸多问题,要摆脱上述困境,就必须超出“损害要么由加害者承担,要么由受害人自担”的狭隘眼界,构筑环境损害赔偿社会化制度,即环境侵权所产生的赔偿责任不再由加害人独自承担,而是还要由国家、社会、法人组织或者社会上不特定的多数人来分担赔偿责任,使“传统的自己责任、个人责任原则下的损失转移转化为现代的社会责任原则下的损失分配、损失分散”[1],将环境侵权行为所生损害与责任保险、社会安全体制等密切衔接,从而使环境侵权损害的填补不再是单纯的私法救济,既及时、充分地救助环境受害人,又避免环境加害人因赔偿负担过重而破产。

2.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贯彻

可持续发展实际上需要有效地解决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冲突。国家通过环境法来为环境污染或环境破坏设定可以容忍的限度,其目的即是为了满足整个社会对经济效益的追求。然而在追求经济、促进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环境污染的发生不仅频繁而且后果严重。单个污染企业承担责任的能力有限,致使污染受害者和公共环境损害往往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为分散企业环境污染赔偿责任,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者。尽量减少社会和国家的损失,有必要探索建立我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从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实现更加抽象的社会正义。

3.和谐社会实现的保障

发展保险业是完善社会保障体制,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谐社会的。构建着眼于方方面面,对于民生的基本保障和实现是其追求基本价值之一。如前所述,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就是对复杂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一种合理机制。这一制度的构建不仅可以分摊污染者的赔偿责任,避免他们因无力赔偿而即将面临的悲惨命运,而且可以使被害人在损害一发生时就及时向保险人提出请求,迅速获得理赔,以填补其遭受的损失。这样既节省时间和金钱,又避免了求偿无门的情形,还能减轻司法诉讼量,及时解决法律纠纷,从而实现高效诉讼的价值目标,最终达到双赢的局面。

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3

一、为加强废气收集管理及处理设施管理,巩固治理成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废气处理设施管理

1、污水处理设施包括:1#铅尘收集处理系统(1—4条生产线)、2#铅尘收集处理系统(5—7条生产线)、铅烟收集净化装置。

2、在生产线开启前5分钟,应当开启废气处理设置。

3、经设施处理后的废气,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方可排放 。

4、设施必须配备专门巡查、操作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操作人员必须按规程操作做好设施运行记录、在线监测结果记录。

5、废气处理设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公司环保组审查和批准:

(1)、需暂停运转的;

(2)、需拆除或闲置的;

(3)、需更新改造的。

6、废气处理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要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废气排放,并报公司环保组长。

7、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批评,并写出书面检查:

(1)、操作者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的;

(2)、擅自拆除或闲置处理设施的;

(3)、设施停运、造成污染和危害,未报公司环保组的;

(4)、拒报或谎报废气处理设施情况的。

三、监测

1 、检测室根据《测量计划》负责每日对铅尘、铅烟废气进行一次监测,并将监测报告抄送环保组,由工程环保组收集和保存监测报告。废气排放出现异常情况时直接责任部门应采取措施,停产进行检查维修。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4

一、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有效防治工业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责任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与工业污染防治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三、责任划分

(一)高层管理职责

1. 制定企业环境保护的方针、目标和策略,确保其与企业的发展战略相适应。

2.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管理人员。

3. 审批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重大环境保护项目。

(二)环保部门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2. 负责企业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包括污染源监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督、污染物排放控制等。

3. 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三)生产部门职责

1. 优化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2. 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生产设备正常运行,减少因设备故障导致的污染物排放超标。

3. 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如规范物料储存和运输、减少跑冒滴漏等。

(四)技术研发部门职责

1. 研发和推广清洁生产技术、环保型产品和工艺,提高企业的环境保护水平。

2. 为污染治理提供技术支持,参与污染治理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调试。

(五)采购部门职责

1. 采购符合环保要求的原材料、设备和物资,拒绝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

2. 与供应商签订环保协议,要求其提供产品的环保性能说明和相关证明文件。

(六)财务部门职责

1. 保障环境保护资金的投入,合理安排环境保护费用的预算和支出。

2. 对环境保护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四、考核与奖惩

1. 建立环境保护考核机制,定期对各部门和人员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考核。

2. 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本责任制度的部门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企业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通过建立健全工业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强监督考核,确保企业的工业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实现企业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5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公司总经理是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设立以公司总经理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总经理对公司环境保护和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根据公司环境保护现状,审查和批准公司污染防治计划,并监督其实施;审查、批准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文件和各类报表。

2、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持环境保护的日常工作,组织公司职工学习和贯彻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定、条例和决议,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3、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废物污染现状及其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控制污染,发展生产。组织开展公司日常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档案、台账。

4、编制和修定公司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

5、组织废物污染事故调查,向公司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

6、组织开展公司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保护业务培训,提高公司员工废物污染防治素质。

三、行政综合部是污染防治工作归属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档案,专人负责各类环境保护统计工作,承担资料、档案收集和整理,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工作。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

四、公司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极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

五、公司应当制定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环境得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收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六。依照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及要求,公司对节能减排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6

一、总则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二、目的与原则

目的:确保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序进行,减少环境污染,提升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原则:

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环境监测和预警,采取预防措施,避免环境污染的发生,同时加强治理,控制污染物的排放。

2. 责任明确,分工合作: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3. 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合作,提高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公众监督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三、责任主体及其职责

1. 政府部门

立法与监管: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明确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和减排要求,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环境行为的监管,确保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政策制定与执行:制定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实施环境污染防治项目,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宣传与教育: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2. 企事业单位

主体责任:企事业单位是环境污染防治的主要责任主体,应依法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污染防治:制定并执行污染防治计划,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环保设备,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应急准备:制定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信息公开: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报告环境违法行为和污染事故,配合政府部门进行环境调查和处理。

3. 个人

义务履行:个人应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监督举报: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监督,及时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保护自身和他人的环境权益。

四、具体措施

1. 立法与标准制定

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

制定和修订行业环保标准和规范,提高环保标准和要求,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

2. 监管与执法

建立健全环境监管体系,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环境行为的日常监管和抽查检查。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包括罚款、停产整顿、责任追究等。

建立环境违法行为信用记录制度,对严重违法者进行联合惩戒。

3. 污染防治与治理

推广先进的环保技术和设备,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

实施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程,改善环境质量。

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污染物的管理和处置,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合理、规范、有效的处理。

4. 宣传与教育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度。

组织开展环保公益活动,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行动。

加强环保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提高环保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责任主体应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本制度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环境责任制度 7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的'水平,合理利用资源,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中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8

一、项目经理

1、负责组织本施工队关于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组织宣传扬尘污染防治知识,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水平。

2、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向各部门下达扬尘污染防治任务,对完成各项防尘污染防治任务负责。

3、负责组织本施工队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工作的。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肯定成绩,激励先进,发现问题,落实措施,不断巩固、提高本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水平。

4、组织技术攻关,采用先进技术,不断提高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水平,提高扬尘污染控制的效率。

二、扬尘污染专项管理员

1、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具体管理工作。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监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协调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进行。

2、结合本工地具体情况,提出扬尘污染防治的建议意见,并组织落实。

三、班组长

1、各班组长要向班组人员经常宣传扬尘污染防治知识,提高组员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水平。

2、各班组长负责督促根据本工程中的特点,做好各工序落手清工作。

环境责任制度 9

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有限公司环保部环境监察专责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XX发电有限公司环保部环境监察专责的安全工作。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xx.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xx)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xx)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xx]95号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在环保部主任的领导下,对环境监察专责的安全技术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3.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把与环保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环保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负责编制环保监察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3.4加强对环境监测和有毒化学药品的管理,严格要求监测人员按实验规程操作。

3.5组织编制、修订和完善与环保现场运行、检修规程及技术质量标准、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对技术组织措施,负责审核工作。保证各项生产、施工有章可循,建立良好的生产、施工秩序。

3.6协助部门主任负责公司三级环保技术监督网活动的`指导和汇报,确保公司环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7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技术业务培训,指导安全技术管理,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题。。

3.8对安全生产、施工中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要作为科技工作的长期课题,进行研究。

3.9参与本专业的事故或经济损失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

3.10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环保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环保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10

为加强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以下简称防治设施)的管理,保证防治设施有效地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 本办法所称防治设施,是指为防治环境污染而建设的各种处理、净化、控制和综合利用污染物及防治其他公害的设施。

2、 公司拥有防治设施的单位,应制定考核指标,将防治设施的管理纳入本单位的管理体系。

3、 拥有防治设施的单位应做到:

(1) 、经防治设施处理后的排放物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防治设施的实际处理能力和污染物的排放 浓度达到防治设施的设检要求。

(2) 防治设施与产生污染物的相应设施同时运转,同时维护;

(3) 有专门操作防治设施的人员和管理人员,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设备维修保养制度、操作规程、监视监测等制度;

(4) 建立防治设施日常运行情况记录台帐,并按规定定期向公司主管部门填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表。

4、 需暂停、拆除、闲置、改造或更新的防治设施,应经设备部审核后报安全环保部审批。

5、 防治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情况,防治设施停运可能使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的,应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

6、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责令其限期改正外,对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并处100—200元罚款。

(1) 拒报、谎报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2) 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同意,擅自停用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

(3)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污染事故的。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1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三、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环保科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五、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部对本单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科室必须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六、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排放。

七、各生产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积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环安部的指导和监督。

八、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1、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2、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3、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4、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九、危险废物接收单位不得接受没有转移联单或者与转移联单不符合的危险废物。

十、公司应当制定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十一、根据化工生产实际情况,安环科在装置开、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密切配合生产单位,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危险废物的回收与排放,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十二、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公司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十三、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网络、档案,专人负责各类环境保护统计工作,承担资料、档案收集和整理,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工作。

十四、依照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及要求,公司对节能减排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十五、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12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度

一、 项目经理

1、负责组织本施工队关于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组织宣传扬尘污染防治知识,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水平。

2、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向各部门下达扬尘污染防治任务,对完成各项防尘污染防治任务负责。

3、负责组织本施工队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工作的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肯定成绩,激励先进,发现问题,落实措施,不断巩固、提高本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水平。

4、组织技术攻关,采用先进技术,不断提高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水平,提高扬尘污染控制的效率。

二、 扬尘污染专项管理员

1、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具体管理工作。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监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协调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进行。

2、结合本工地具体情况,提出扬尘污染防治的建议意见,并组织落实。

三、 班组长

1、各班组长要向班组人员经常宣传扬尘污染防治知识,提高组员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水平。

2、各班组长负责督促根据本工程中的特点,做好各工序落手清工作。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13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止责任制度》。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做到生产建设和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公司总经理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领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三、公司设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止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污水站全体工作人员

四、污水处理站负责全公司的环境污染防止工作,并在组长的领导

下,落实各项环境污染防止与保护工作。

五、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作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1、禁止向环境中倾倒、堆放危险废物。

2、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转移或处置。

3、危险废物的。收集容器、转移工具等要有明显的标示。

六、公司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定期进行事故演练。

七、建立健全公司的环境保护网,专人负责各项环境保护的统计工作。

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

环境责任制度 14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三、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环保科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五、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部对本单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科室必须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六、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排放。

七、各生产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积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环安部的指导和监督。

八、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1、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2、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3、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4、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九、危险废物接收单位不得接受没有转移联单或者与转移联单不符合的危险废物。

十、公司应当制定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十一、根据化工生产实际情况,安环科在装置开、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密切配合生产单位,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危险废物的回收与排放,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十二、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公司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十三、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网络、档案,专人负责各类环境保护统计工作,承担资料、档案收集和整理,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工作。

十四、依照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及要求,公司对节能减排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十五、本制度自二〇一〇年八月一日起实施。

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15

第一条 为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保护环境,控制污染,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应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安排专人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管理台帐。

第三条 废水排放点按规范要求设置监测点位

第四条 所有污染防治设施必须做到正常运行。

(一)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所配套的生产系统或装置同步运行。

(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其工艺运行控制指标和运行效果必须符合设施正常运行的条件,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要求。

(三)应加强设备管理,确保在其良好状态下运行。对长周期运行或易发生故障的设施、设备、配件,应有备用的设施、设备或配件。

(四)在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因故障或其他情况不能正常运行时,立即向环保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防止污染物超标排放。

第五条 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工艺监测必须有记录,记录要完整、准确、及时、规范,各项记录内容应妥善保管,记录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前检查记录。

(二)污染防治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及停运原因记录。

(三)污染防治设施、设备运行过程中监控点的温度、压力、流量、投入物料的起始分析值,终结分析值、中间过程分析值,进系统及出系统物料的量及有关污染物的含量等。

(四)污染处理介质(包括活性碳、各类酸、碱中和液、生物提取液等)更换记录、台账和档案。

第六条 污染防治设施不得擅自停止运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请市环保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须暂停运行的`。

(二)须拆除或闲置的。

(三)须更新改造的。

第七条 应高度重视污染防治设施的技术创新工作,针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适时组织协调科研及设施维护部门,强化对污染防治工艺改进和治污设施可靠性的研究,不断提升治污效果,增强设施运行的本质可靠性。

第八条 要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按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技术业务培训,改进和完善治污设施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治污设施的管理水平和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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