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遵守管理规章制度(精选四篇)

员工遵守管理规章制度(通用4篇)

员工遵守管理规章制度 篇1

1、领取考试监考安排表后,认真熟悉并明确本世纪次考试的性质、任务以及教务处对本次考试的整体安排情形;

2、考前30分钟到教务处领取督考记录本并到排定的地地点值班,做好督考的各项工作。

3、了解各班应到人数,实到人数,查明情形。

4、教师发考卷做好各班试卷和谐工作,若有试卷不够现象,及时与考务办公室(教务处)联系解决。

5、考试期间要坚守岗位,巡回在教学楼值班,督促监考教师严格监考,若有违纪现象产生,请给予及时提示、帮助,并作出相应的值班督考记录。

6、若有学生违纪作弊现象产生,及时查明情形后,严肃果断地作出处理,并作下记录。

7、考试期间要设防法排除各种干扰,保证教学楼的安静。

8、考试结束到点,要督促监考教师按时收卷,不得拖延。

9、考试一结束,要巡回查看教学楼内的各个考场,查看是否有漏收试卷产生,并作下记录。

10、本次考试结束后,把督考记录本交回教务处。

11、督考结束后,对缺旷、迟到的.监考教师给予爆光,并根据情形作相应的处罚。

员工遵守管理规章制度 篇2

一、机关公用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个人无权直接派车,需要用车时,由办公室负责安排,优先保证机关领导公务用车。

二、因公外出,提倡乘座长途客车或火车;多人同时到一个地方出差,尽可能安排同乘一辆车。

三、司机出车必须凭办公室出具的派车单,如遇特别情形,应电话告知车管人员,回来后及时补办派车手续。

四、车辆修理由司机提出书面申请,经“中心”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到定点修理厂修理,并作好记录,结帐由财务负责办理。在外地出差需要修理时,应电话告知领导,报销发票时,乘车人必须签署意见,回单位后到办公室补办修理记录手续。

五、车辆用油由办公室开具加油通知单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在外地出差加油,乘车人应签署意见,报销之前应先到办公室办理加油登记手续。

六、车辆要妥善存放,以防被盗和破坏;严禁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否则后果自负。

七、司机要坚固建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常常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常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带故障出车,确保车辆安全。

八、对司机实行定额补助,每人每个月200元,每人每两年发放一次劳保工作服。

九、车辆修理和加油情形由办公室负责每季度向“中心”主任办公会汇报一次。

员工遵守管理规章制度 篇3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作为对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补充,特制定员工打卡考勤制度。

1.打卡人员:在公司办公室正式上班的员工,上、下班一律要求进行打卡考勤。

2.打卡时间:。上班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打卡要求: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全勤奖,并通报批评一次。

4.其它状况:凡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的.,务必事先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示,并事后填写好公出单,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交行政部签字核实。

5.奖罚措施:行政部每月月底对员工的打卡状况进行统计,根据打卡考勤结果进行奖罚。并全年存档备查,作为其它福利发放的参考依据。

1)全月无迟到、早退及旷工状况,全勤奖100元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2)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第一次扣全勤奖10元,第二次扣2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及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

3)员工正常上、下班忘打卡者(早上早到、晚上晚走为忘打卡者),同时有相关人员证明,视为忘打卡1次,忘打卡3次就视为迟到一次。

4)员工凡在工作日无假条、又不打卡的均计为旷工。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6.执行时间:本制度执行时间从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如有修订调整,以公司另行通知为准。

员工遵守管理规章制度 篇4

一、认真实行各项财经法规,发扬节俭节省,艰苦奋斗的传统,发挥经费的最大使用效益。

二、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实行局长、办公室、经办人审批签字。局内一切费用支出、货款划拨必须经局长批准、办公室和经办人签字后,方可支付。未经签批而私自办理报销、划拨手续的,财务人员停职追回。由此造成的经济缺失,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当。

三、实行当周报账制。每周的单据于周一由局长签字报销,确切不能签字时,另行通知

四、日常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购置,购置时,先写申请,报局长批准后方可购买。对于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须经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审批。购买时,需两人以上参加,一人负责,私自购置的不予报销。

五、财产由办公室负责登记,造册存档。实行领用签字的管理办法,做到购进有入库单,领出有支出凭证。各科室领取办公用品,科长领取并签字。使用中,要做到人人爱惜公物,谁侵害谁赔偿,谁丢失谁赔偿。

六、各科、室、站因工作或会议,需要打印、复印的各种材料、文件、报表,原则上由各科室自行打印。因情形特别确需外出打印的`,由分管机关的副局长审批,由办公室出据打印凭证并登记后到指定打印部打印。不按上述程序办理,私自随便打印者,费用自理。

七、各种会议,食宿等费用支出,必须经局长,分管局长签批后方可安排,凡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费用自理。

八、必要的业务接待,要本着“节省、适度、从俭”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出据派餐单,经局长、分管局长批准并按规定标准安排。本局安排的各种报表、例会及各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来局请示、汇报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一律按上述程序在局食堂安排工作餐(原则上每人每餐控制在十元之内)。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不予报销。

九、因公出差,需在外地食宿者,用餐费每人每天控制在30元之内,住宿费控制在60元之内(特别情形除外)。

十、各级举行的业务学习、培训班,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按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和财务部门有关规定报销,车船费报销往返一次。

十一、对外使用的收支凭证一律由财务科负责,其它任何科室无权收支现金。严禁借支、挪用公款。因工作需要暂时借款的,必须填写借款凭证、注明结帐还款日期,经局长审批签字后,财会人员方可借付。对私自挪借公款的,除限期追回外,给予财会人员纪律处罚。造成经济缺失的,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当。构成犯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财会人员坚持日清月结,每个月报表必须于下月5日前向局长提供。

十三、群众监督。财务人员应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备,日清月结,现金收付准确无误,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干部职工对一切不明白的收支事项可以通过正当渠道提出,经领导批准,由财务科说明,保证经费的正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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