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精选12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保政办发〔20xx〕107号)规定:各级政府应根据财力情况,统筹考虑安排移交街道社区和社会保险机构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的活动经费,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确定,每年由社会保险机构核实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拨付给社保机构,社保机构按街道社区组织开展企业退休人员活动的情况下拨到各服务管理机构。20xx年,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项目经费8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中心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部门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预算8万元,实际到位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xx年底,该项目资金使用6.98万元,执行率为87.2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转和部门自身建设,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退休服务人数:全年服务退休人数4600人,全年实际服务人数4600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服务工作覆盖率:全年指标100%,实际完成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退休人员满意度目标:满意率95%,实际满意率9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20xx年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经全面综合评价,该项目绩效自评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2、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市社保中悯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江财绩〔20xx〕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单位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整体基本情况
20xx年6月,原江华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站、江华瑶族自治县社会劳动保险站、江华瑶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已合并至江华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社保服务中心)。县社保服务中心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控制数28名,设主任一名。20xx年12月底,县社保服务中心实际在职人员23人。
主要职能:县社保服务中心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养老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党对养老保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社会保险行政管理提供经办服务保障;为全县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数据统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统筹指导乡镇开展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全县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关键信息审核、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和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等服务工作;承担全县落实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制度的经办工作;拟订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计划,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编制基金预决算、财务报表,管理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统筹外代发资金;承担全县业务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全县养老保险业务统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保险内部控制工作规划,承担全县养老保险内部控制工作。承担全县养老保险待遇稽核工作;贯彻落实全县养老保险标准化、档案电子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改革改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托管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并承担全县基本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和社会化查询服务工作;负责全县职业年金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全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承担全县退役军人、军转干、民办代课教师、老年乡村医生、老放映员和独生子女父母等特殊群体生活补助和奖励金代发工作;承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xx年部门决算收支完成情况:
1、本年收入:310.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67万元。
2、本年支出:310.6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0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7万元。
3、年终结余:上年结余无,本年结余无。
(三)部门整体目标实现情况
1.基金征缴情况:20xx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金额45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征缴金额16772万元,职业年金征缴金额4447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金额为13462万元,完成全省真抓实干任务的100%。
2.参保情况:20xx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3.27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为10496人,做到了应保尽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23494人,参保缴费人数14304人,完成全省真抓实干任务的100%。
3.基金发放情况:20xx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10278.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发放24750万元;职业年金待遇发放450万元;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待遇发放22868万元,完成全省真抓实干任务的100%。
二、预算执行与管理情况
20xx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xx年度评价得分为92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投入10分
预算配置得10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23人/编制28人x100%=82.14%,得5分;“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得5分。
2、过程42分
(1)预算执行得18分。其中预算完成率100%得5分;预算控制率14%得3分;无新建楼堂馆所得10分。
(2)预算管理得24分。政府采购执行率0.45万元/5.03万元=8.95%,得0分;管理制度健全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得8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得6分;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基础信息完善,得10分。
3、产出及效率40分
(1)职责履行方面,20xx年我单位顺利完成了年度计划工作任务,得10分。
(2)履职效益得30分。
①产出指标内容:
指标1: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截至20xx年末,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36.67万人,全面完成省市既定目标任务,得3分。
指标2:足额发放养老金。截至20xx年末,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发放57896.10万元,社会化发放率100%,确保了养老金足额发放,得3分。
指标3:按时发放养老金。20xx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及时在当月25日前下发,确保了养老金的按月准时发放,得4分。
②效益指标方面:
社会效益指标: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20xx年全年共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金额57896.10万元,社会化发放率100%,确保了养老金的按月足额准时发放,得10分。
③满意度指标内容:
服务对象满意度得10分:在参保人员满意度调查考核中成绩优异。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职责履行情况
1.强化社保政策宣传。政策推行,宣传先行,为把社保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讲明白、讲透彻,我县于今年年初就制定了社保政策宣传方案并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继续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简单明了的口号,使多缴多得、长缴长得深入人心。共开展现场咨询活动7场,设置宣传专栏328个,张贴宣传海报500张,发放宣传单24000份,发送宣传短信60000条。20xx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达到196.28元,比20xx年提高71.28元,人均缴费水平明显提高,达到了切实提高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的良好效果。
2.落实好全民参保计划。全面摸清具有我县户籍和长住我县、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底数;切实做好未参保居民未参保原因及其他个人信息的信息采集和核实登记工作,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全力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和已脱贫人口的参保登记工作,通过开展全民参保计划扩面工作,全年新增城乡居保参保人员743人,新增企业社保参保人员2192人。
3.脱贫人口和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20xx年,我县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体实施以下帮扶政策:一是继续保留最低缴费档次100元的缴费基数;二是对困难群体实行政府全额最低缴费档次代缴;三是确保困难群体应参保尽参保,待遇应发放尽发放。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县符合参加养老保险条件的困难群体人数为16559人,已全部参加养老保险,其中16446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13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为100%。符合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困难群体人数为9046人,已全部完成代缴,代缴金额为904600元,代缴率为100%。
4.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20xx年,暂未出台新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继续沿用原实施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工作,但已取消了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补建政策。20xx年未新增认定被征地农民社保对象,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县累计认定被征地农民社保对象1913人,已全部参加养老保险,完成全省真抓实干任务的100%。
5.养老待遇调整工作。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xx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湘人社发〔20xx〕8号)文件精神,中心在6月25日完成全县196个单位4425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和发放工作,人均调待172.73元,20xx.01-20xx.05共补发392万元;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均增加待遇135元/月,经过待遇调整后,人均养老金2819元/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实现“十七连涨”。
6.做好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工作。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补记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xx〕257号)文件规定,我站启动了对于20xx年10月1日年以后机关事业单位异动人员和退休人员的虚账记实的工作,确保养老保险业务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异动人员数据向财政申请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本金并登账,截止到20xx年12月底,已虚账做实金额为1149万元,人数为339人,做到了应做尽做,完成全省真抓实干任务的100%。
7.做好资格认证。首先要求各乡镇在每月10号前准确上报上月城乡居保死亡人员信息,有效防范冒领、多领养老金现象发生。其次是加强和公安、民政、卫健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拓宽城乡居保认证渠道。最后是做好待遇领取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一是做好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提示和服务工作,大力推广使用“智慧人社”手机APP为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技术认证,提高认证工作效率和信息准确率,有效防范骗取、冒领养老金行为。二是组建认证工作QQ群,对于无法通过手机APP进行认证的由乡镇和村级工作人员将待认证人员的照片和证件传至QQ群进行经办机构认证。三是对一年以上未认证导致暂停发放待遇的人员要求乡镇认真核查,属于死亡的及时终止待遇;属于遗忘认证的及时认证并做好待遇补发工作;属于外地居住的及时通知本人或家属通过手机或者居住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协助认证。
8.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银行账户切换变更工作。根据省里文件精神,江华社保中心开启了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银行账户切换变更工作,为方便广大离退休人员办理社保卡及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银行账户切换变更,社保中心简化办事流程,同时对接银行开设专门切换窗口,使得企保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银行账户切换变更为本人社保卡账户,提高了切换效率,截止到20xx年底,已完成87.3%,还有1322人未切换。
9.全省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回头看”问题整改。城乡居保涉及1224人,已全部完成整改,追回资金28.91万元。企业社保涉及823人,已全部完成整改,追回资金2.81万元。
(二)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100%,确保了养老金的按月足额准时发放,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局;完善并落实社保扶贫政策,支持帮助贫困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助力参保贫困人员精准脱贫,为巩固脱贫成果积极贡献社保力量。
(三)行政效能分析
1.深入贯彻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站稳人民立场,牢守制度底线,不断改善为民服务质量,扎实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狠抓社保基金防风险堵漏洞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2.预算执行方面,制度执行总体有效,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本年无转移资金支付,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
3.预算管理方面较好,本着厉行节俭、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标准和审批制度与程序,公用经费、“三公”经费都得到了有效控制。
四、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城乡居保、企业社保参保缴费压力较大。参保扩面是当前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通过短信宣传、进企宣传、实地宣传的方式,加大了宣传力度,但参保人员缴费是自愿原则,无法强制人员缴费。
(二)养老金稽核工作。受乡镇申报死亡信息不及时、历史年度社保内部数据共享机制不畅通、服刑人员数据获取迟滞延时等诸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稽核困难。另一方面这些人员的家属或本人有些常年外出联系困难,有些家属或本人本身经济状况很差无钱可退,导致稽核工作推进难度较大,形势严峻。
五、后续的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强化乡镇、社区(村)的社保服务功能,让群众就近就能办理社保业务,开通手机社保服务功能和加大便携式“银—社一体”自助终端的布局范围和功能模块,让群众在方便时随时都能办理社保业务;实行“互联网+社保”服务,让群众随处都能办理社保业务。
(二)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把各种社保政策如:社保降费、退休金调整等及时广泛地宣传、通知到各企业和广大群众,加大力度宣传政策的优越性和惠民性,站在老百姓的立场,帮助群众算清经济账、实惠账、受益账,让广大群众和参保企业及时享受到、感受到社保政策的红利,进一步增强对社保重要性的认识,早参保、长参保。
县社保服务中心将继续做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经办管理服务升级、信息化服务手段提升等工作的具体实施问题,努力做好经办服务工作。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资金根据去年实际支出情况进行申报,报经财政局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年初对项目申报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主要用于依法依规落实《社会保险法》等政策法规的要求,减轻用人单位办社保业务负担,过渡到社会保障专门机构、街道、社区等专业机构的专业管理;提高社会保障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从而提高社会保障的管理效率、管理质量,也可以有效地防范社会保障管理中的道德风险。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主要用于开展社会化服务管理的办公费、印刷费及工作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等。通过建立管理参保人员缴费记录和养老、工伤保险待遇权益记录。进一步增强参保人对社保工作的督导和推进作用,维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完善社会保险服务管理。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年初该项目预算批复金额为12万元,截至目前资金到位12万元。根据时间进度来看资金到位率达100%。
2、资金使用。截至目前该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为12万元,参照财政相关支付标准执行,主要用于记录社会化服务管理的维修维护费,工作人员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等。支付依据合规合法,支付进度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针对该项目建立了专项内部控制制度,细化了报账流程,保证经费使用合规。成立了由股室股长牵头,专人负责的项目管理制度,随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对已发生的事项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会计核算的规范性。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局成立了专项巡查工作小组,由局分管领导负责,各股室股长牵头,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日常巡查工作秉承分时段划片区包干工作制度,责任到人,专项检查实行随机抽调检查人员。通过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提升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计划目标,该项目实际投资完成额达到既定任务量。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减轻用人单位办社会保险业务(如发放养老金、社会救济金、管理伤残人员等)的负担,从用人单位兼管过渡到社会保障专门机构、街道、社区等专业机构的专业管理;二是提高社会保障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从落后的手工式管理过渡到现代化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从而提高社会保障的管理效率、管理质量,也可以有效地防范社会保障管理中的道德风险。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财务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相关建议。
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加大对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培训。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12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197号)安排我县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400万元。其中:用于川粮油200万元,川水果200万元。
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县级实施方案,审核公示申报情况,组织项目实施、验收、发放补贴,积极争取落实政策支持。
项目资金严格按《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xx〕95号)等文件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
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专家与财政、纪检等部门一同评审,择优遴选。
(二)项目绩效目标。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不低于3.08万亩。其中:政府以社会化托管服务形式购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开展防、收社会化服务3万亩。龙眼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服务面积1.34万亩,龙眼高换后管理服务面积0.2万亩。
该项目现已完成2.46万亩。其中:20xx年水稻农业生产(防、收)社会化服务项目200万元,拟定实施面积3万亩,因新冠疫情影响,“防”环节完成了20879.334亩,“收”环节完成了15908.96亩;川水果项目已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相关文件逐项对比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xx年9月9日,《泸县农业农村局泸县财政局关于呈报的请示》(泸县农〔20xx〕134号)。20xx年9月29日,《泸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泸县府函〔20xx〕183号)。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项目总投资113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00万元,自筹资金为734万元。
2、项目中央资金40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目前,自筹资金734万元已全部到位。
3、该项目实际支出8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0万元、自筹资金650万元。
川粮油项目已支出110万元,另已交报账资料10.01万元;川水果项目已支出100万元,另已交报账资料100万元。资金使用均按相关文件执行,无其他问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xx〕95号)等文件执行,落实有关责任,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实效。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加强组织领导。
泸县成立了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领导组。
2、严格遴选主体。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通过泸县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申报公告,再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选定服务主体,并在泸县农业农村局官网进行了公示。
3、开展宣传培训。
利用公告牌、横幅等形式,宣传相关政策。对服务主体开展以项目管理,安全操作,资金管理和使用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各项目实施地建设示范点,除专业技术人员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区及周边农户进行技术培训外,还聘请专家亲临现场指导。与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密切配合,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农业职业经理人、农村创业创新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等人才培养,注重农机手、植保器具操作手专项培训。
4、强化政策扶持。
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办《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精神,与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密切配合,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农业职业经理人、农村创业创新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等人才培养,注重农机手、植保器具操作手专项培训。积极引进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建设农村产业发展队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上的重要作用。开展金融支农创新和政银担保合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金融支持服务,整合项目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项目管理情况。
各部门实施项目时,要严格按程序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纪检部门全程进行监督,对各种违规行为即时纠正并严肃处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对服务主体的服务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引导服务主体规范服务行为,确保服务质量,保障农户利益。对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群众不满意的服务环节,及时予以督促改正。建立农经部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代表、技术专家等多方参与的服务监督机制。县农业农村局指导服务主体做好服务图表等相关资料的填写。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xx年泸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共400万元,现已完成320万元,完成项目目标任务80%。因受疫情影响,项目延期实施。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
一是通过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水稻耕、种、防、收环节农业社会化服务,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实施机耕环节比传统人工耕耙每亩可以可节省230元左右,可节省开支690万元,国家财政补助200万元,农户可节省开支约890万元;机插秧增加基本苗和有效穗,每亩可增产50公斤,每亩增收120元,按机插秧3万亩计算可增收360万元;通过病虫社会化服务综合防治,每亩可减少用药量20%,提高防治效果、节约人工成本,每亩增效100元,按机防总面积3万亩计算,可增效300万元;稻谷烘干可减少稻谷损失率2%,按稻谷烘干2万吨计算,可减少损失400吨,增收130万元;机收每亩节省开支70元,3万亩可节约210万元。全县实施水稻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总节支增收可达1890万元,经济效益十分显著。二是项目区龙眼大大提高了优质果的比例,且重大病虫害危害损失率控制在4%以下,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30%以上,高换嫁接出芽率提升10%以上;项目区内每亩产值提高200元,整个项目区增产260万元。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
通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一是解决了谁来种地的问题,稳定了全县粮食种植面积持续稳定。二是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安全水平,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能力,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三是通过遴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方面作为市场主体,利用集体资产,购置机具直接开展社会化服务,获取经营性收益,也可修建机棚,提供农机具停放场地租赁,机具维护等服务等方式,赚取财产性收益;另一方面作为特别法人,利用公益影响,组织中小农户集中成片流转土地,或接受服务组织的土地托管服务,实现参与规模化、集约化、社会化生产,集中发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从产业兴旺中受益,实现乡村振兴,人民富裕。据初步统计,20xx年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社会化服务实现收入近700余万元。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
通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专业化统防统治、新品种、标准化生产、科学施肥等绿色生产技术充分得到应用,有效减少人工投入和保障稻谷品质,大大减少病虫害、人工收割给稻米品质带来的影响,从而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废弃物的收集,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
全县共有15个专业合作社参与到20xx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中,通过项目实施各专业合作社综合实力上了一个新台阶,并带动了大量专合社成员及周边农户参与到项目中来,农户托管比例较去年上升了12%。而种粮专业合作社成员越来越多,所新购买的插秧机、收割机、无人机、旋耕机的数量也越来越多,我县的水稻生产服务市场已向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迈进了一大步。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克服了部分农户缺乏科学使用农资、绿色防控病虫害等先进技术的困难,达到了“减量控害”的目标,有效促进了全县农业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开展项目绩效考评满意度测评,通过走访农户的满意度调查,农户满意度达98%。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在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实施中,泸县严格按照部省有关文件要求,聚焦生产托管、聚焦小农户,并按比例补助,均没有突破上限,更没有存在套取补贴的现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存在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人才队伍不足,技术力量不够,设备设施不强等诸多问题。
(三)相关建议。
泸县是全省粮食大县之一,地区优势凸显、条件成熟、富有经验,开展生产托管项目势在必行,农户呼吁大,种粮积极性高;特别是集中成片托管服务小农户,很受当地农民欢迎,立竿见影解决了当地农户农业生产中的实际困难,缓减了种地难的压力。因此,建议来年省市提高对我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资金补助标准。
一、项目概况
20xx年上级下达我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任务2.3万亩,财政补助资金300万元。我县根据社会化服务小户、服务重要农产品、服务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的要求,通过需求调查,结合本县实际,针对粮油生产、茶叶产业、蚕桑产业三大产业实施服务。完成项目总投资1761.1万元,其中:财政补助300万元,群众自筹1461.1万;实施面积6.628万亩,折合面积2.309万亩。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xx〕35号)精神和《宜宾市农业农村局转发的通知》(宜农函〔20xx〕15号)文件等规定,会同财政联合上发文,并报批县政府审批,且上报备案。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完成数量。按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社会化服务面积1.218万亩,具体分为三个环节,一是粮油生产(水稻统防统治、绩效收割)。胜天镇、复兴镇、嘉乐镇、庆岭镇、沙河镇、蕉村镇等6个镇,作业面积1.1万亩,折合面积0.127万亩;二是茶叶产业(茶园病虫害统防统治、茶园机械修剪)。文江镇、蕉村镇、罗场镇、落润镇等4个镇,作业面积2.834万亩,折合面积1.091万亩;三是桑园管理(桑树冬剪、桑树刷白)。罗场镇、嘉乐镇、落润镇、蕉村镇等4个镇,作业面积2.694万亩,折合面积1.091万亩,因季节性原因,该项目正在实施中。
2.项目完成质量。各服务主体按服务技术要求,在项目乡镇和县农业农村局监督指导下,规范开展服务工作,项目完成后,经镇及县级抽查验收,桑树修剪到位,刷白均匀周到;茶叶病虫害统防统治后病虫率仅3.5%,达到服务标准要求。
3.项目实施进度。按项目进度要求,20xx年3月4日完成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与报批备案,4月20日通过公开招投标确立了服务主体,5月10日起组织项目实施,各服务主体根据各服务环节季节要求,合理安排服务时段,组织开展作业,于20xx年12月20日完成作业服务,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20日,完成了粮油生产、茶园管理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桑园管理项目正在实施。20xx年12月16—12月30日,开展项目总结及绩效评价。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通过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统一采购生产资料,统筹使用农机设备,统一安排专业作业人员,解决了小农户小规模生产在资金、技术、设备上的短板,节约了成本,提高了效益。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计划300万元,截至20xx年12月15日实际到位300万元,资金全额到位。
2、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截止到20xx年12月15日支付给服务主体170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蚕桑服务项目正在实施中。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行先服务后补助和县级部门报账制,服务完成并经镇级验收、县级验收合格后,服务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供补助资金正式发票及资金审批表、服务合同、作业日志、作业量汇总表、镇级验收表及抽查表等资料,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并完善报账手续后,一次性全额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属于先服务后补助和县级部门报账制,服务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按相关手续一次性全额拨付财政补助资金。主体完全按期完成,因其部分主体实施时间不一,项目正有序推进中。
三、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属于先服务后补助和县级部门报账制,服务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按相关手续一次性全额拨付财政补助资金。项目资金截止到20xx年12月15日支付给服务主体170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蚕桑服务项目正在实施中。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产业良种普及率和生产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提高了产量和品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桑树冬季修剪刷白服务,改变了以往桑农粗放管理模式,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高桑叶产量和品质;茶叶病虫防治服务,解决了茶叶生产上蛀虫防治的难题。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通过对农业生产关键和薄弱环节开展社会化服务,解决了小农户生产劳动力和技术不足或单户作业不划算问题,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产业效益。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通过桑园冬管服务,提高了桑树抗病虫能力,减少了病虫危害,降低了农药施用量;而生产服务通过精准用药、安全施药、规范操作,减少了用药量,降低了农药残留,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通过项目实施,作物产量提高、品质提升,农户增加了收益,带动了农户对农业生产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加强管理的意识和需求,增强了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和信心,促进了我县社会化服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完成后,经入户调查和电话抽查,农户满意度达95%,超过85%满意度的项目标准,项目区农户普遍希望来年能继续实施社会化服务项目。
一、项目推进情况
根据《东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的通知》(东财农〔20xx〕1号),20xx年下达我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补助资金140万元,后期,又追加24万元,共计164万元。通过项目实施,要求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不低于2万亩。区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情况,制定了《东营区20xx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结合农时,项目选择玉米、小麦为补助作物,补助环节包括玉米机收、小麦旋耕(旋2遍)、小麦底肥、小麦机种4个环节。通过竞争性磋商形式,确定垦利区彤昊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垦利文通农机专业合作社、东营区建达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3家服务组织作为项目承担主体。为防止干扰市场机制,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总补助规模不超过82元/亩;必须保证服务小农户的生产托管服务补助资金和面积占比高于60%。已享受相同试点项目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防止“政策垒大户”,对种植面积50亩(含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单个经营主体补助资金不超过3万元。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组织进行补助,被服务对象只需交纳补助标准以外的作业费,坚持让小农户最终受益。
截至目前,项目已验收完成,全区共服务农户1338户,其中小农户1285户,占比96.04%;接受托管服务面积24532.27亩,其中小农户托管面积17997.7亩,占比73.36%。垦利区彤昊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服务区域涉及412户小农户和28个大户,服务面积8969.8亩,补助金额54.67万元;垦利文通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区域涉及382户小农户和16个大户,服务面积7524.87亩,补助金额54.67万元;东营区建达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区域涉及491户小农户和9户大户,服务面积8037.6亩,补助金额54.66万元。3家服务组织托管服务能力和资质较好,运行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良好,与受服务的农户所在村集体均签订了托管服务合同,所调查的被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了百分之百,补助资金使用具体合理,3家服务组织项目验收均合格。
二、资金情况
我区社会化服务实际总面积24532.27亩,该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共计需支出164万元,报账材料已提交至区财政局。
三、效益评价
农业生产托管后,服务组织实行规模连片作业,效率大幅提高,作业成本大大降低,接受托管服务的小农户农作物产量有了提升,加上每亩补贴资金,最终实现了让小农户受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农户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有了全新的认识,省工省时,降低了成本,解放了劳动力,可谓节本增效。社会化服务的实施得到了项目区农户的普遍认可,实现了农业规模化经营,降低了农业投入品数量、降低了成本、增加了产量、提高了质量,规模化经营效益凸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实施,解放了劳动力、节约了人力成本投入,有利于专业化新型农民的培育、培养锻炼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
根据《安徽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皖农经函〔20xx〕102号)文件要求,按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表》的指标内容,结合我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我们逐项进行了自评,自评103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金安区地处江淮分水岭地区,全区农业总人口70万,耕地总面积113万亩,主要以粮食生产为主。20xx年根据中央财政项目,安排我区组织社会化服务8万亩。年初,区农业农村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金安区20xx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并赴各乡镇进行政策宣传,广泛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对于认定的20家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统一培训,解读政策要求、指导落实实施方案。20xx年全区计划服务面积8万亩,实际完成9.88万亩,带动小农户7500余户。上级拨付项目资金800万元,审计发放794.4997万元,主要用于补助服务小农户、农业生产托管关键和薄弱环节,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我区已圆满完成20xx年度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
二、主要做法
(一)聚焦工作思路。贯彻落实十九大、20xx年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的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兼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政策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努力培育大户、经营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突出服务环节。按照金农秘〔20xx〕17号文件要求,金安区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8万亩,主要针对我区水稻种植,从而确保粮食生产。服务内容包含生产耕、种、防、收、烘等五个环节,各环节综合托管系数为“耕=0.33x服务面积,种=0.27x服务面积,防=0.10x服务面积,收=0.20x服务面积,烘=0.1x服务面积”。重点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办或参股农业服务实体,直接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服务。补助标准为:机械旋耕20元/亩,工厂化育插秧22元/亩,统防统治10元/亩,低茬机收12元/亩,粮食烘干16元/吨(每亩按0.5吨计算)。
(三)狠抓项目实施。20xx年,参与我区社会化服务的组织经乡镇摸底、申报、区级审核、公示,最终确定20家社会化服务主体。同时社会化服务主体积极落实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按照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服务方式、突出重点服务环节、突出服务小农户,做到服务农户有合同、服务成果有数据、审核有票据。对集中连片的实施农业生产托管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
(四)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社会化服务。我区目前共有两家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孙岗镇孤堰村、横塘岗乡黄墩村)参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村集体充分利用社会闲散农机员,鼓励单体农机员加盟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中来。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统筹农村各类资源,通过组织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着力构建主体多元、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和组织普通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土地规模经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五)健全监督机制。服务组织严格依据金农秘〔20xx〕17号文件要求,规范实施程序,制定项目实施台账。按照服务协议和合同,规范实施作业。对于项目作业环节多、涉及面散,各服务主体积极创新项目监管方式和手段,注重推广运用智能化手段,农机统一加装GPS,并接入张店、翁墩、木厂三个乡镇农事服务中心的智能管理平台,加强服务面积质量监测,严把服务合同签订、服务质量和面积核定等关键环节,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六)严格资金监管。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围绕“服务约定有合同、内容有标准、过程有记录、质量有保证、成果有监管”等目标,项目实施完毕后,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进行检查验收,乡镇签署意见后,交审计部门审计,再由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签署意见,履行拨款程序,转帐到服务组织对公帐户。对不能按合同规定完成服务任务的,相应扣减补助资金,20xx年经审计扣减5.5003万元,计划用于20xx年社会化服务。
(七)严格主体名录管理。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加强服务组织动态监测。对本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制度完善、信誉好、能力强的服务组织纳入名录管理。经乡镇及服务主体自行申报,目前我区已有33家社会化服务组织入驻安徽名录库管理平台。名录库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已进入名录库但服务不规范、不再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予以清退。
三、取得成效
20xx年,我区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使参与项目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户都获得了实惠,得到广大农民的充分肯定,取得较好效果。一是项目完成较好。20xx年我区超额完成社会化服务计划面积,带动小农户60%以上,圆满完成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二是带动农民增收。通过实施社会化服务项目,小农户将生产主要环节委托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有效缓解主要劳动力长期被束缚在自家田地、家庭经济收入来源单一的现状,农民有时间和精力从事其它工作(外出务工、被社会化服务组织雇佣等),参与项目的农民家庭增收明显。三是促进农业生产。一方面,传统家庭农业生产模式,土地资源利用率低、生产技术低、生产资源浪费严重;另一方面,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生产资源丰富和生产技术较强,但缺少土地资源,机械设备、优势技术等生产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通过社会化服务组织集中组织农业生产,集约、高效,资源和技术优势充分发挥,当年农业生产增产明显。
四、存在问题
一是项目实施不够精细。20xx年是我区第一次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经验不足,指导不够得力,社会化服务组织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生产环节落实、轻资料过程收集,导致部分生产环节难以核实、生产过程难以体现,检查验收和审计拨款缺少实据,项目实施过程不够精细。
二是服务对象不够精准。宣传发动不够全面深入,集中培训的广度和深度不够,部分农户对社会化服务存有疑虑,存在观望等待现象;个别社会化服务组织对政策要求理解有偏差,服务对象选择不够合理,服务小农户的占比不高。
三是服务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20xx年我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虽已圆满完成,并取得较好成效,但距上级要求、离广大农户期盼还有较大差距。机关要强化组织计划协调、跟踪检查指导,严格各环节落实,选准服务组织和对象;社会化服务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时效和质量,农户要提高对社会化服务的信任、信心,积极主动参与项目。
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安徽省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和区民生办《关于做好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精神,对照金安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智慧化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现将我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智慧化工作开展情况自评如下:
一、自我点评
根据安徽省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智慧化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按照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四大项指标进行绩效评价,自评得分100分。
二、项目实施情况
为有效应对老龄人口的快速增长,我区认真调研,积极谋划,不断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截止目前,全区现有各类养老机构71所,其中农村特困供养机构29所,社区康养中心7所,社会办养老机构35所,总床位7858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6.1张,其中护理型床位363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46.19%。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已在区民政局挂牌,5个街道社区康养中心挂牌街道养老服务指导中心,32个社区养老服务站也全部设立;建设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村级养老服务站,全区17个乡镇依托乡镇中心敬老院建立17所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依托部分乡镇敬老院、社会办养老机构、农村幸福院设立村级养老服务站,三级中心建设全区覆盖率达到60%以上。养老智慧化建设已在中店乡、三十铺镇和李台社区开展并投入使用,区级智慧养老监管平台在民政局建立投入使用。
三、主要做法
(一)完善相关政策
区政府陆续出台了《金安区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金安区20xx年智慧养老工作实施方案》《金安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康养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意见》、《金安区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方案》、《金安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和规章制度,规范有序推进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
(二)开展养老服务211工程。
一是新建望城街道敬老院,总投资约1800万元,建设床位110张。目前,项目已完工,正在组织验收;二是对张店镇第一敬老院、孙岗镇何大楼敬老院、东桥镇庙岗敬老院进行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目前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三是新增金安区爱之心怡养院为失能失智困难群众集中养护机构,共投资近200万元,建有护理型床位90张,已投入使用。四是新增东河口镇第一敬老院面向社会开放,床位80张。目前,由六安银和老年公寓托管运营,现已正式投入使用。
(三)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
20xx年度,市局下达我区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任务66户,我局经过研究及摸排,选择三十铺镇、城北乡、中店乡、先生店乡和望城街道、清水街道等6个乡镇街开展特殊困难群体居家适老化改造试点,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低收入老人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安全性、适老性、辅具适配等方面适老化改造,每个乡镇街各安排11户,每户改造经费5000-10000元,合计66户,投入改造资金约60万元,目前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四)加快推进智慧养老综合监管云平台建设。
根据《六安市智慧养老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一网通”建设实施方案》要求,20xx年底前完成全市养老机构智慧养老安全监管云平台建设全覆盖,并连接至六安市养老服务总平台,实现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一网通”。目前,我局已于安徽启拓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区级智慧养老综合监管平台已完工,对全区71所养老机构安装消防安全预警系统和人脸识别系统,全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云平台建设全覆盖,并连接至市级养老服务总平台。同时,我区兴林壹号怡养公寓和清水河街道李台社区康养中心被评定为省级智慧养老示范项目,六安银和被评定为市级智慧养老示范项目,每所机构奖补20万元。
(五)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比赛
为全面提升养老护理员实际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展现新时代护理人员的专业风采,由区民政局主办、金安区养老服务业协会筹备组承办、六安万兴悠然居老年公寓协办的20xx年金安区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在万兴悠然居成功举办。参赛前5名选手推荐参加省、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均取得优异成绩。
(六)及时发放各类养老服务补贴。
一是高龄津贴已通过区财政部门进行全年打卡发放完毕,共发放22404人,发放补贴资金494.52万元;二是低收入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不少于55%,其中城区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已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发放发放717人,发放补贴资金175.43万元;农村失能失智低收入老人发放1149人,发放养老护理补贴413.64万元。三是为全区965名失能半失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发放生活照料护理补贴267.56万元
(七)全面启动全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市民政部门有关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要求,建立统一的养老机构质量标准,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我局对71所养老机构启动等级评定工作。结合我区各类养老机构评定情况,其中推荐6所养老机构按照三星级标准报市级评定,推荐1所养老机构按照四星级标准报省级评定。
(八)开展养老服务领域资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市纪委和民政部门相关文件,我局联合纪委印发了《金安区养老服务领域资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区各类养老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排查发现,部分特困供养机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费不达标,零花钱发放不到位等问题。目前已按照市局有关规定落实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待遇,按照标准补发特困人员零花钱和配备生活用品等。同时,我局已组织养老和财务等股室每月对公办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抽查。
(九)认真开展公办敬老院提升改造。
印发了《关于实施特困供养机构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的通知》,对全区4所公建公管的特困供养机构的辅助用房、生活环境、消防安全等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切实改善特困供养人员生活环境,打造园林式养老机构。
四、主要亮点及特色
(一)目前,我区已建成7所康养中心,同时,望城街道十里铺社区、三里桥街道三里桥社区和中市街道小南海社区康养中心已完规划设计,待世行项目批准后动工建设。
(二)目前,4所公办敬老院提升改造工程已全部完工,发放奖补资金200万元。同时,总投资约1800万元,床位110张望城街道敬老院项目已完工,正在组织验收。
(三)我区银和老年公寓成功通过省级验收,被评为四级养老机构,兴林壹号颐养公寓等六家养老机正在开展三级养老机构评定工作。
(四)代表金安区参加市级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五名选手经选拔代表六安市参加省级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并取得二等奖优异成绩。
(五)全区城区范围内已享受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717人,完成敬老服务卡充值175余万元,发放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约140万元。同时,为农村低收入老人发放失能护理补贴1149人,补贴金额413.64万元。
(六)目前,我局于安徽启拓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完成区级智慧养老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对全区71所养老机构安装消防安全预警系统和人脸识别系统,实现全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云平台建设全覆盖,同时连接至市级养老服务总平台。我区兴林壹号怡养公寓和清水河街道李台社区康养中心被评定为省级智慧养老示范项目,六安银和被评定为市级智慧养老示范项目。
五、存在问题
一是社区康养中心用房参差不齐。我区城市社区的康养中心建设始于20xx年,政府要求每个社区康养中心建设面积都不低于600㎡。但在实际选址中,老旧小区养老用房根本无法解决。新建的小区,部分开发企业代建用于社区养老用房往往都是不好出售的房屋,或分散、或在居民楼内,或架空层、或不通风不透光的底层、或交通不便,或容易产生邻避效应等,很难有相对独立的且通风又透光适合老人居住的养老处所,即使是装修好且功能配套的康养中心,老人入住一段时间后都因不适宜长期居住等问题而搬出,群众反映强烈;二是养老行业专业人才缺乏。目前,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的,绝大多数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都是50岁以上的“年轻老人”,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年龄普遍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服务能力偏弱、缺乏专业护理技能和老年人专业化服务常识等问题普遍存在,护理能力和服务质量难以保障,从而导致服务老人仍然停留在为老年端端饭菜、打扫卫生等饮食起居基本生活照料上,对需要康复锻炼、失能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服务还存在很大差距。同时,养老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体系建设、技能培训、技术认定等政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六、相关建议
(一)逐步探索建立适合城乡养老的新体系。一是依托乡镇医院,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建立一所能够容纳300-500床位的、医养结合的集中养护、照料中心。以中心为依托,在较为偏远的农村村部附近设置若干个养老点,形成乡镇区域闭合体系,让有活力老人在村级点养老,不能自理的老人进入乡镇中心点集中照料,解决他们“离土不离乡”养老思想。二是在目前现有的嵌入式社区养老点基础上,配套增加城市较大小区的养老点(目前一个社区只有一个),每一个点的面积要增大,多设床位,社区的养老点位置要适宜,方便老人出入和日常生活。依托公立医院,增加失能、半失能的护理床位,加大政策支持,确保老人全生命周期的照料服务,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二)逐步探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根据90%居家养老的特点和老人服务需求,制定长期、短期、定期、临时的居家养老服务新办法。一是在乡镇和街道逐步建立社区工作站,通过工作站的平台,招引有资质有服务能力的社工组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让社工组织开展有需求的老人上门助餐、助浴、助洁、助医、精神慰藉等服务活动。二是按照“就近、就亲、就邻”的原则,采取协议方式与老人家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服务内容、标准、价格,建立完善“无偿、低偿、有偿”照料服务方式,保证老人居家的安全性和照料的长期性。三是加大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律义务的宣传教育,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风气,完善老人合法权利保障的法律援助体系,政府或各级党组织要真正成为老人合法权益保护的主张人、不能充当“和事佬”。
(三)逐步探索培养养老服务人才新机制。面对养老服务技能人员缺乏,从业不多、服务不优等问题。一是政府要协调有关职业技术院校开设老人护理专业、培养护理专业人才,在从业人员的技术职称评定、从业人员的待遇上给予政策优惠和照顾,让更多的人愿意从事这个职业。二是要尽快建立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增加人员编制,配备专人,让专业的事有专门的人来做。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20xx年底我中心被国家人社保障中心批准创建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先行城市”之一。创建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先行城市”是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的方针政策、规章和制度,以及国家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和计划要求进行实施,特别是社会化管理和办公服务大厅的项目建设。20xx年我中心保险关系管理窗口被授予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xx—20xx年度保险关系管理窗口被评为优质服务窗口称号。五指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xx年单位人员编制19人,年末单位实有人数17人,隶属五指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管辖,财务隶属关系为二级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主任):陈青芸,内设办公室、基金岗、档案管理岗、医疗岗、财务岗、城乡养老岗、工伤生育岗、社会保险关系岗、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岗、统计岗、社会化管理岗、稽核岗等12个岗位机构。
(二)分解下达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20xx年我中心社会化理预算资金29万元,财政部门批复29万元。对我中心开展社会化管理项目建设工作提供资金保障,为完善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工作打下了基础,不存在影响项目实施情况。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社会化管理建设项目是保险标准化建设项目的一项重点工作,我中心认真做好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制定项目建设实施规划,符合申报条件;做好资金分配,合理分配资金,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该项目建设促进社会保险规范化、专业化和信息化,达到了全面提升了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和社会化管理水平的效果。
(二)组织过程。一是项目组织情况:项目组织领导机构情况,主任:陈青芸(负责项目全面工作);副主任:李秋雅、卓焕昌(规划、监督、验收等工作);各岗负责人配合落实各岗位工作。做到分工明确,互相监督,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二是项目管理情况:为了更好推进20xx年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项目各项工作,确保按省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任务,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经常性召开班子会或党支部会议研究讨论有关工作,完善相关项目管理制度,中心领导每日都轮流监督检查,端正干部职工工作态度、改进工作作风。
(三)分析评价。我中心社会化管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财政资金的管理相关规定,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每项费用支出都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资金支出通过大会讨论以及一系列的流程审批,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要求,项目建设取得良好的成效。
三、综合评价结论
我中心对项目资金管理综合评价结论为优。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20xx年我中心社会化管理建设项目预算资金29万元,五指山市财政下达资金(一般公共预算)29万元,到位率100%,不存在影响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项目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情况分析:支付社会化管理整理临时人员工资23092.82元;其他工资福利杂项支出8200元,日常办公用品5608元,书报杂志1188元,手续费50元,电费4000元,电话费4895.24元,出差补助费2320.60元,其他差旅费16276元,其他维修(护)费8005元,聘用人员工资38032.02元,工作误餐费24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952元,购置办公设备购置17948元;。20xx年该项目支出进度完成率60.84%。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支付社会化管理整理临时人员工资38032.02元;购置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彩色复印件等17948元;维护费8005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952元。在资金执行过程中,我中心严格遵照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开支,坚决杜绝乱支错支现象发生,不仅保障资金的安全,也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对项目一次支出额超过5000元以上的,都必须通过班子会或党支部会讨论,比如服务大厅的柜台装修、社会化设备购置安装、订购工作服装、各个服务区的建设等,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我中心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财政资金的管理相关规定,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分工明确,每项费用支出都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资金支出通过一系列的流程审批,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四)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社会化管理建设项目数量完成达60.84%.
(2)项目完成质量。社会化管理建设项目质量完成全部达到预期目标。
(3)项目实施进度。社会化管理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如期进行,年底前已全部实施完成。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节约使用各项经费。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20xx年社会化管理建设项目工作按照国家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和省社保局计划目标,认真规划部署,为全省全面推行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做好示范作用。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项目实施有效提高了社保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工作,提升服务质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人性化服务。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创建,全面提升了我市社保服务工作水平。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项目实施坚持人性化管理,为参保人员查询档案资料提供优质服务,档案管理需要保持稳定的温度和湿度,所以在节能降税方面还要改进。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20xx年社会化管理项目实施后,及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和业务审批流程,实现规范管理,为全省全面推行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工作起到示范作用。有效提高了社保工作效能,全面提升了我市社保业务工作水平,促使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更加规范、更加便捷、更加高效。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xx年社会化管理项目实施过程和情况,自评满意度分数为100分。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绩效自评结果
98分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经常性召开班子会或党支部会议研究讨论有关工作,主管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协调推进工作,主要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岗室与领导之间经常保持沟通、交流、协调,形成了对社会化工作的管理统一认识。在创建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中,互相支持配合,充分发挥社保部门整体合力,实现规范管理,为全省全面推行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工作做好示范。
(二)建立健全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和业务审批流程,实现规范管理。
(三)提升服务质量。加大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服务窗口人员的服务工作水平和管理能力,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服务窗口的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人性化服务。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娄星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xx年本单位年未实有人数90人。(在职人员66人,退休24人)。内设办公室、财务股、基金稽核股、个人账户管理一股、个人账户管理二股、个人账户管理三股、退休待遇管理一股、退休待遇管理二股、退休待遇管理三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股、社会化管理服务股、职业年金股、参保登记股、统计信息股、统筹外待遇服务股、组织人事股等16个股室。
(二)20xx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目标1:完成本年度单位人员经费保障任务。
目标2: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业务。
目标3:全方面抓好党建工作。
目标4:严控三公经费的开支。
目标5:保障本单位办公业务顺利开展,维护单位正常运转。
(三)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20xx年整体支出资金19385.72万元,其中人员及运转资金支出750.19万元、离休费67.05万元、退休费13543.61万元、城乡居保基金支出5024.87万元。
20xx年本中心严格按照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审核批复的工资和标准落实工资福利。围绕本单位的行政职能开展各项工作,超额企业养老保险征缴任务;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为全区38240名城乡居保待遇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待遇,89522名缴费人员补贴到位;为6名离休人员和3868名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离休费和退休费;为551名退役士兵办理社保费补缴手续,累计补缴社会保险费1035.76万元;为825名被征地农民发放养老贷5000万元;保障全区社会化保险按时足额100%发放到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xx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收入663.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663.22万元。
20xx年收入实际完成19385.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完成19385.72万元。
20xx年,本部门支出1938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完成14360.85万元。项目支出5024.87万元(系20xx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待遇发放和缴费补贴到位资金)。人员经费完成14287.47万元;公用经费完成73.38万元。
20xx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无政府基金预算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xx年财政拨款数5024.87万元,系保障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居民待遇领取和缴费补贴的基金专项支出。主要用于发放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待遇领取人员的养老金和全区缴费人员的政府缴费性补贴。20xx年为年满60周岁及以上领取待遇人员38240元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为89522缴费人员财政补贴到位。
城乡居保的实施开展为参保的城乡居民老年生活提供基本保障,有利于缓解生活压力,为实现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打下坚实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补贴到位,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落实政策的基本要求,各级政府应承担起落实城乡居保政策的主体责任。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完成本年度单位人员经费保障任务
保障了我中心在职人员66人和退休人员24人的工资及办公经费开支等,维护了干部职工基本权益,做好了社保服务工作,深入推进了社会保险服务工作,使全体干部职工均满意。
2、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业务
20xx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专项各级配套资金5024.87万元,其中缴费性补贴人数8.9522万人,各级配套资金284.01万元;年满60周岁及以上领取待遇人员3.8240万人,各级配套4740.86万元。两项合计5024.87万元。确保了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利益,使参保人员满意度达95%以上。
3、全方面抓好党建工作
全年共计组织政治学习50次,党员活动1次。党建工作在区里表现良好,与党中央高度保持一致,提高党性修养,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思想、党员的凝聚力、思想认识,加强了使命感。单位所有党员的满意度均达到100%。
4、严控三公经费的开支
20xx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本中心严格按照《湖南省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厉行节约,保障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使全体干部职工满意度达98%以上。
5、保障本单位办公业务顺利开展,维护单位正常运转
20xx年我中心为娄星区28.5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做好服务。为离休人员6人和退休人员3868人,共计发放离休费67.05万元,退休费13543.61万元。为全区社会保险(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等险种)完成征缴、结算、转移工作,为全区社会保险办理退休手续的审核和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发放各险种的养老金发放工作。执行社会养老保险各项政策,经办好有关的各项工作。为全区社会保险人员服好务,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使参保人员满意达100%。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根据年初的绩效考核工作计划和目标,娄星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扎实工作,锐意进取,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目标工作任务。
(三)围绕部门(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和开展业务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20xx年,我中心根据财政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实施办法、机关工会财务管理办法、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加强了部门资金的使用管理,坚持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按制度办事,确保每一分钱都落到实处,每一环节按程序员进行,部门财务管理工作做到了细、严、实,全年实际完成财政拨款支出19385.72万元。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我中心主要承担区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办服务、管理等工作。20xx年我区企业养老保险征缴目标任务为2.2352亿,已经征缴完成了7.34亿(含2.3亿暂收款),完成任务率达328.38%。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目标任务22.35%,即需完成77220名参保人员的缴费工作,我区已完成10.7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38.69%。我区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共入户核实83235人,核实率达100%,完成参保登记22128人,参保登记率达100%。为全区551名退役士兵办理了社保费补缴手续,累计补缴社会保险费1035.76万元。启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全年为825名被征地农民发放养老贷5000万元,此项工作得到了上级的好评。为全区离休人员6人和退休人员3868人,发放离休费67.05万元和退休费13543.61万元。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总体评价和自评得分情况
(一)区绩效办对20xx年度部门(单位)的绩效评估考核结果;
区绩效办20xx年还未对各单位进行绩效评估。
(二)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自评打分表》,对20xx年度部门(单位)自评得分情况进行简要说明,并对部门(单位)20xx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价。
20xx年,娄星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大力支持下,以抓征缴、强稽核、重服务为中心,以规范管理为主线,以队伍建设为指导思想,以群众满意为宗旨,全体干部职工锐意进取、克难攻艰,扎实工作,党建、业务、扶贫三驾马车齐头并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自评为97分。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宣传不够深入,部分人员存在观望情绪,未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缺乏居保参保群众早缴费、多缴费、长缴费的激励机制。
原因分析:
1、城乡居民保险因为宣传方式较为单一,领取待遇较低,故参保人员的缴费积极性不高。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1、巩固参保率,提高续保率。继续发扬好的做法,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的方式方法,确保让老百姓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理解更透彻,从而做到自愿参保,积极参保,进一步巩固参保率。
2、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党建责任机制落地生根,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支部抓落实,党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完善政治学习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定期召开学习研讨会,交流学习心得,巩固学习成果,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提高理论修养,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加强对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理解,使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坚持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着力强化党员干部的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意识。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出台专项考评办法,进一步制定机关干部行为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八小时”外监督,有效遏制不良习气,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班子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对作风建设进行明查暗访,就发现的违纪违规进行通报,对情节严重者予以问责。
4、大力提升社保管理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推进网上经办等服务新模式。建立业务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交互和共享机制,打破横向系统壁垒,完善业务协同机制,支持“一窗通办”“事项联办”,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提升社保公共服务能力。20xx年,我中心一是梳理业务事项,简化业务流程和所需资料,让群众办事更高效、更便捷;二是进一步加强与乡镇、社区、银行的沟通协作,将更多社保基础业务延伸下放至各乡镇、社区平台和银行网点办理,让群众办理业务“少跑路”;三是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搭建、建立社保微信公众号、加大智慧人社和老来网等的推广力度,让更多群众能使用、会使用这些现代化信息软件办理业务,实现群众办事“不跑路”。
5、认真执行国家、省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调整政策,编制好基金预决算方案,按时足额保障全区八万多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确保社会化发放率达100%。根据政策,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按时做好待遇调整工作,确保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5、加强基金监督管理。社会保障基金是广大参保人员的保命钱,必须确保安全。要依法加强对基金的监督管理,制定财务、会计、统计、基金核稽制度,建立基金明细帐、月报工作机制,不断规范业务操作程序,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
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支出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科学编制年预算,合理使用财政资金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绩效自评公开情况
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经财政绩效股审核后再进行公开。
根据宣城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民政民生工程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我评价(基准分100分,自评分100分)
(一)投入(基准分20分,自评分20分)
1、规划编制与审批(基准分5分,自评分5分)。
将养老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出台了《宁国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办法》和民政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及政策措施;编制的实施办法和政策措施经同级政府的批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符合《安徽省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宣城市20xx年度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实施办法》的要求。贯彻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和《宣城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20xx年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宁国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20xx年专项行动方案》,并落实到位。自评分5分。
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建立健全了由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并在协调研究、问题解决、部署任务和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等方面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年召开2次会议。自评分2分。
3、绩效目标合理性(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20xx年民政民生工程实施方案中设定了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安徽省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宣城市20xx年度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实施办法》分解下达的目标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客观实际的要求。自评分3分。
4、绩效指标明确性(基准分4分,自评分4分)。
实施方案依据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实施方案设定的绩效指标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自评分4分。
5、资金到位率(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20xx年新建养老床位62张,一次性建设补贴标准按每张床位5000元补助,补助资金列入年度预算,拨付资金6.2万元;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按照实际入住的老人数结合护理人员配比给予每人每月200、300、400元的运营补贴,并按规定进行入住人员统计,应补资金241万元,实际到位241万元(前三季度);公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保障床位2150张,参保补贴资金8.32万元,实际到位8.32万元;发放高龄津贴11161人,发放资金457.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57.1万元;通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196人,服务标准每人每月120元,发放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2647人,发放资金374.6万元,实际到位374.6万元。自评分3分。
6、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截止今年底,所有补助资金全部到位。自评分3分。
(二)过程(基准分30分,自评分30分)
7、政策宣传(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我市开展了多种形式,多平台的宣传,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宣传效果显著。自评分2分。
8、公示制管理(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的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资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补贴资金、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津贴发放等情况均及时通过媒体、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格式符合公示要求。自评分2分。
实施管理合规性(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补助对象、标准、范围与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规定相符,申报材料符合实施管理办法的要求。自评分3分。
信息平台管理(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重视系统数据填报工作,安排专人定期填报数据,按要求、按时限完成全国养老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更新;完成养老院服务质量检查核查表上报,符合“一地一案,一院一策”要求,检查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自评分2分。
档案管理规范性(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建立了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档案;项目档案资料规范、完整。自评分3分。
服务市场监管(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所有政府补助的服务项目和补助对象都进行服务质量和养老需求评估,确保项目实施质量符合要求。自评分3分。
资料报送情况(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对评价所报送的资料及时、齐全、真实、准确。自评分3分。
民生报表报送情况(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每月按时按质报送民生工程报表,确保数据准确、真实。自评分3分。
制度建设与执行(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建立健全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或相关内控制度;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或内控制度的要求。自评分2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基准分4分,自评分4分)。
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应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管理;对“高龄津贴”发放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自评分4分。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自评分2分。
监督检查有效性(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我市民政部门不定期开展项目资金使用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自评分2分。
(三)产出(基准分25分,自评分25分)
19、目标任务完成率(基准分5分,自评分5分)。
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总床位4045张(含养老机构床位,医疗机构护理、康复床位,短期托养的床位),每千名老人达到47张。享受高龄津贴11161人、养老服务补贴2851人、建设补贴床位数62张,运营补贴人数820人。凤凰社区入选第二批智慧养老示范工程(社区居家)。截止目前,20xx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程度100%,自评分5分。
20、达标率(基准分4分,自评分4分)。
养老机构护理床位达到41%,150张以上养老机构医务室或护理站数量达100%。自评分4分。
21、配建率(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00%,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00%以上;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覆盖率100%,“三级中心”达标100%。自评分3分。
22、覆盖率(基准分9分,自评分9分)。
县、乡“三级中心”覆盖率达100%,通过政府的网站公布建设补助标准并按照要求给予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覆盖面100%;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达76%以上;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覆盖率达100%。自评分9分。
23、创新性(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开展智慧养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凤凰社区入选第二批智慧养老示范工程(社区居家)。自评分2分
24、完成及时性(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及时率100%。自评分2分。
(四)效果(基准分25分,自评分25分)
25、社会效益(基准分8分,自评分8分)。
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受救助群众好评;项目实施对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改善和生活质量提高的作用明显;项目实施对推动养老事业发展的作用巨大;项目通过社区养老服务活动的开展,对全社会弘扬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的作用明显。自评分8分。
资金放大效应(基准分5分,自评分5分)。
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投入,带动社会资本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放大倍数大于20倍,撬动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作用明显。自评分5分。
27、可持续影响(基准分6分,自评分6分)。
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得到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本市年度财政预算;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自评分6分。
28、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基准分6分,自评分6分)。
通过随机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满意率达到95%。自评分6分。
二、主要亮点工作
一是养老服务多元化发展。通过整合养老服务资源,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形成了高、中、低档配套,养、护、助功能齐全,公办、社会投资兴办、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共同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二是养老产业规范化管理。持续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护理能力培训工作,提升养老机构风险防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严格落实民政行业监管责任,通过政府购买安全管理服务方式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安全运营进行常态化、制度化监管。
三是社会效益日益明显。目前我市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已投入使用的有15家,公建民营农村敬老院达到7家,从目前民办养老机构投入运营情况来看,基本形成了市场充分竞争的良好局面,服务质量和社会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社会效益明显。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金河社区位于金河大桥以东、北大河以北、原酒泉工贸中专以西、酒嘉快速通道以南,包含西郊工业园区等区域,总面积约20.89平方公里,核定辖区人口2200人。
(二)项目预算情况:金河社区20xx年人口管理及国有企业移交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年初预算批复数1100元,主要用于辖区人口接收及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养老、医保、党建等工作。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社区按照辖区现有人口情况,有序开展社区管辖人口管理工作,完善人员基础信息。
(二)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率100%、项目预算无结余或超支等情况;
(三)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该项资金主要用于为社区12名网格员配备日常开展工作所需的公文包及手电筒。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社区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使用符合规定。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机构与职责落实情况
金河社区20xx年人口管理及国有企业移交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由金河社区自主实施。社区按时购买办公用品,执行率100%。
(二)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社区制定了专门的财务管理制度,年初成立了内控小组。
(三)项目组织管理落实情况
金河社区20xx年人口管理及国有企业移交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1100元经费主要用于为社区12名网格员配备统一的印制有“金河社区”字样的公文包及手电筒,使网格员更好地发挥辖区人口管理的职责使命,更好地为辖区的居民服务,提升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社区按时购买办公用品,预算成本控制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区有效开展社区管辖人口管理工作,持续完善辖区人员基础信息采集及录入。
五、绩效自评结果及应用情况
绩效自评得分:94分,评价等级:优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社区将持续动态完善辖区人口基本信息管理及动态监管,切实做好辖区人口管理及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保证社区退休元社会化管理工作有效运行。
(二)预算绩效与预算相结合情况:预算绩效与预算相结合。
(三)预算绩效目标公开情况:20xx年已在肃州区人民政府的网站对部门绩效目标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绩效评价真实、公正、客观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