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科室评选细则【推荐3篇】

文明科室评选细则(精选3篇)

文明科室评选细则 篇1

1.科室建设。注重思想、政治和校园文化建设,积极投入中心规划建设,能够紧紧围绕中心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科室长善于掌握和解决本科室人员思想问题,关心科室人员的成长进步;科室人员集体观念强、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无重大责任事故。

2.政治学习。科室人员认真遵守学习制度,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宣讲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科室人员积极参加学习和集体活动,不无故缺席;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学习方法得当,效果明显。

3.工作业绩。科室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明确,科室长能够以身作则,真抓实干,所属人员工作积极性高;服务意识强,注重开拓业务,创新载体,努力为中心增收、增效,工作实绩显著;科室人员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没有误时、误事现象。

4.和谐有序。科室人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节约意识,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整洁,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科室人员衣着得体,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科室秩序井然,工作时间严肃认真,上班时间不迟到早退,无吵架斗殴事件。

5.遵纪守法。注重法制教育,科室人员法制观念强,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和参加普法学习教育;科室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科室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强,无失窃、泄密、失火等问题。

文明科室评选细则 篇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行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学校文明程度,提升学校教职员工的文明素质,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考核办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提升省级文明单位,推进作风建设活动”为目标,充分发挥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的示范作用。

第三条 文明科室是在科室建设、政治学习、工作业绩、和谐有序、遵纪守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成为思想建设、工作业绩、和谐文明等全面协调发展的科室。文明员工是在思想品德、爱岗敬业、举止文明、团结协作、遵纪守法等方面做出表率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为认真实施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评选活动,学校将成立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陈岚校长任组长,魏斌书记任副组长,王晓云、顾良、乔青山、顾晓晴、夏永英、陆素霞六位同志为成员。学校文明办负责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评选日常工作。

第五条 各科室负责人是争创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科室的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建设工作。

第三章 文明科室评选细则

第六条 文明科室评选范围包括办公室、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名师工作室、安全办、德育处、大队部、图书室。

第七条 基本条件:

(一)科室建设。注重思想、政治和校园文化建设,积极投入学校规划建设,能够紧紧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科室长善于掌握和解决本科室人员思想问题,关心科室人员的成长进步;科室人员集体观念强、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无重大责任事故。

(二)政治学习。科室人员认真遵守学习制度,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宣讲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科室人员积极参加学习和集体活动,不无故缺席;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学习方法得当,效果明显。

(三)工作业绩。科室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明确,科室长能够以身作则,真抓实干,所属人员工作积极性高;服务意识强,注重开拓业务,创新载体,努力为学校增收、增效,工作实绩显著;科室人员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没有误时、误事现象。

(四)和谐有序。科室人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节约意识,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整洁,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科室人员衣着得体,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科室秩序井然,工作时间严肃认真,上班时间不迟到早退,无吵架斗殴事件。

(五)遵纪守法。注重法制教育,科室人员法制观念强,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和参加普法学习教育;科室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科室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强,无失窃、泄密、失火等问题。

第八条 否决条件:

(一)科室人员有违法违纪的。

(二)科室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质量不高,工作失误、失职,被投诉查实的。

(三)科室人员不服从组织分配、管理,对开展正常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四)科室人员违反廉政建设六条规定的。

(五)经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 文明员工评选细则

第九条 文明员工评选范围包括所有在职在编教职工。

第十条 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思想正、作风好、积极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抵制有悖于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想和言论;热爱集体,关心学校事业发展,积极献计献策,自觉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党群组织活动,主动向组织靠拢,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见义勇为,扶贫帮困。

(二)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精益求精,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时间认真履行职责,不嘻笑喧闹,不串岗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平时注重学习,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三)举止文明。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节约意识,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整洁,不乱丢乱扔,不浪费水电,爱护公物;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讲礼貌,言行得体,符合规范;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强,无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团结协作。有大局意识,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团结友爱,互助协作,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认真落实保密制度,无投诉事件和泄密现象发生。

(五)遵纪守法。平时注重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参加普法学习教育;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无迟到、早退现象,上班时间不玩游戏、不炒股、不上网聊天等。

第十一条 否决条件:

(一)教职员工有违法违纪的。

(二)教职员工有违反廉政建设六条规定的。

(三)教职员工在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的。

(四)教职员工不服从组织安排而造成一定影响的。

(五)教职员工服务意识差,被有关部门投诉而查实的。

(六)经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事宜。

第五章 评选方式和程序

第十二条 文明科室(文明员工)每年组织一次评选,在科室(员工)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按条件进行评选。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文明办负责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工作结合机关年度工作考核一并进行,评年度优秀、先进工作者必须在文明员工中产生。

第十三条 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的自评。各科室(员工)认真对照文明科室评分细则进行自查评分。

第十四条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的民主测评(互评)。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校教职工扩大会议,听取科室负责人自评情况汇报,并进行民主测评。

第十五条 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的考评。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对各科室及员工进行一次测评,年终根据每季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文明办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将存在问题及时通报各科室及有关人员,同时也是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每季测评扣分的依据之一。

第十六条 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的计分。总分100分,由自评分、民主测评分和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分三部分组成。其中自评分按20%计算,民主测评分按40%计算,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分(每季测评情况的综合结果)按40%计算,三项之和为科室(员工)的最后得分。总得分在80分以上的,方有资格参加评选,并填写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申报表。

第十七条 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的审定和命名。按照得分结果,由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命名文明科室(文明员工)。

第十八条 文明科室每年评1至2个,文明员工名额不限。

第六章 管 理

第十九条 获得荣誉称号的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将在全校教职工扩大会议上通报表彰,文明科室将授予文明科室奖牌,文明员工则按照学校奖励制度给予单项奖励。

第二十条 各科室在年底及时上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或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文明办,报告不及时或瞒报的,将追究科室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一条 文明称号的撤销。已评为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的,在当年度如有瞒报否决条件之一者,经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核实后,撤销其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称号,收回奖牌及扣除单项奖励。

第二十二条 被撤销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称号的科室(员工),必须过一年以上,方可参加评选。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明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文明科室评选细则 篇3

为认真贯彻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精神,结合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全面开展,全面提高我所各科室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水准和工作效率,使精神文明工作达到长效管理,促进单位细胞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本所实际,现制定文明科室评选标准,各科室认真参照执行。

一、创建目标

1、组织领导好

领导班子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在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中组织领导有力,创建活动富有成效;自觉地把两个文明建设作为统一的工作任务,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建立创建文明单位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并认真实施比较完善的创建活动计划、检查、考核等管理制度和办法;群众发动广泛深入,有强烈的创建意识和浓厚的创建氛围。

2、机关作风好

机关服务规范,依法检验,按章办事;业务工作遵循“四个公开”:即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全员无违反有关廉政建设规定,没有吃、拿、卡、要行为,行风评议满意率达到良好等次。

3、员工素质好

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开拓创新、争先进

无乱画乱贴乱挂现象,室内放置适当、美观。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赌博、搞封建迷信、参与群体闹事及打架、酗酒滋事等违法违纪行为。

2、经常开展“三德”教育,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廉政及行风建设有关规定,不利用业务之便吃、拿、卡、要。

3、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评为文明科室:

1、干部职工有出现政治问题者;

2、部机关组织的政治学习、党建活动,每月2人次以上无故不参加者;

3、工作制度不落实,形同虚设者;

4、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工作失误、失职,造成严重后果者。

三、具体细则

1、考核内容:科室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科室负责人思想正、作风好、求真务实,能够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善于掌握和解决本科室人员思想问题,关心干部职工的成长进步。科室人员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2、打分标准:科室负责人及人员对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认真扣3分,出现不正确言论此项不得分。科室负责人作风不民主扣2分,有思想问题没有及时做工作每次扣2分,不了解所有属人员思想状况扣2分,不关心干部职工成长进步扣3分。科室人员因责任心不强发生问题时,每次扣2分,造成重大损失此项不得分。

1、考核内容:科室负责人及人员认真遵守学习制度,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参加学习和集中活动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学习方法得当,效果明显。

2、考核标准:科室负责人及人员对理论学习不积极、不重视时扣3分,发生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0.5分,无故缺席每人每次扣2分。不撰写读书笔记扣2分,安排撰写的心得体会不能按时完成每人扣1分。

1、考核内容:科室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明确,能够以身作则,真抓实干,所属人员工作积极性高。科室负责人思想新、点子多、方法活,有开拓创新精神。科室人员团结协作,锐意进取,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没有误时、误事现象。

2、考核标准:科室工作职责、目标和任务不明确此项不得分,不能带头真抓实干扣3分,所属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扣2分。科室负责人不思进取,工作严重滞后此项不得分,领导工作方法落后,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每次扣3分。科室人员进取心不强扣2分,发生误时、误事现象,每人每次扣1分。

1、考核内容:科室人员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上班时不迟到早退,不旷工,不乱窜办公室,不利用上班时间逛街或干私活。科室人员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搬弄是非。没有吵架、斗殴现象。

2、考核标准:上班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无故旷工扣3分:乱窜办公室和利用上班时间干私活每次扣1分:考勤弄虚作假此项不得分。科室人员出现造谣、传谣、搬弄是非每次扣2分:发生吵架每次扣3份:发生斗殴此项不得分。

1、考核内容:科室负责人及所属人员创建认识明确,态度端正,能积极组织参与创建工作及活动。

2、考核标准:科室负责人及人员对创建工作认识不到位扣5分:不参加创建活动实行一票否决。

1、考核内容:科室负责人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群众满意。科室人员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自觉树立文明服务意识,不利用工作之便搞“吃、拿、卡、要”及其它不廉洁行为,不以权谋利,不徇私情,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2、考核标准:违反规章制度,每次扣3分。科室负责人参加党风廉政学习教育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时,每人每次扣1分。科室人员违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扣4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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