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调整通知(汇编四篇)

岗位调整通知(精选4篇)

岗位调整通知 篇1

镇直机关各部门:

镇党委同意:

邓任林业站副站长,免去其村镇规划站副站长职务;

向调整到司法所工作。

中共X镇委员会

X年9月10日

岗位调整通知 篇2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形成富有活力、良性循环的用人机制,保证各项工作高效运转,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部分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一、工作岗位调整

1、调整到土地规划利用工作;

2、调整到市信访大厅工作;

3、调整到土地整理中心工作;

4、调整到档案室工作;

5、调整到土地储备中心工作;

6、调整到土地整理中心工作;

7、调整到土地整理中心工作;

8、安排到办公室工作;

9、解安排到土地储备中心工作;

10、安排到耕保工作;

11、安排到土地整理中心工作。

二、几点要求

1、新调整岗位的人员要在2月13日前到新的岗位工作,要妥善安排好以前的工作,在3天之内完成各项工作及有关手续的交接,确保各项工作不断层和正常开展。

2、新调整岗位的人员要尽快熟悉新的岗位,积极努力工作,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和素质,尽快成为新岗位的业务骨干,努力推动各(室)、站(所)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3、对于工作交接迟缓、不履行有关交接手续、不服从新调整岗位(室)、站(所)负责人工作安排的人员,将停岗、停薪,严肃处置,并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

岗位调整通知 篇3

局机关各科室(局、分局),下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黄等同志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黄任市文物局局长,不再担任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任局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不再担任市文物局副局长职务。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X6年2月23日起算。

XX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X6年2月23日

岗位调整通知 篇4

关于调整部分人员工作岗位的通知

各分局、(室)、所(院)、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机编〔x5〕68号)文的要求和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祁等17位同志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一、抽调祁(稽查局)、卢(第二分局)、杨(特设)、刘(第三分局)、曾(第一分局)、黎(第二分局)、刘(稽查局)、袁(行政审批)等八名同志到第四分局工作,由祁负责第四分局的全面工作,卢、杨协助祁开展工作。

二、由计划财务调整到行政审批工作,由原监察室调整到行政审批工作,由何建新负责行政审批全面工作。

三、李由办公室调整到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作,由原监察室调整到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作,由李负责机关党委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四、高由行政审批调整到计划财务工作。

五、安排巫到办公室工作、刘徽到第二分局工作、程泽伟到第三分局工作。

请以上17位同志尽快做好工作交接,于12月1日前到新的工作部门正式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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