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公司名称):
感谢贵司对我司的支持,选择我司产品,与我司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根据贵司与我司签订的《合同》,双方约定,我司在交付产品后X日内,贵司应付清货款,现付款期将至(或付款期已过),请贵司本着友好、诚信、互惠互利之原则尽快安排付款,。我司帐户是(户名:××××;开户行:××××;帐号:××××)。
顺祝商琪!
X公司
年月日
××厂财务部:
你单位××年×月×日向我厂订购×××,货款计金额×××元,发票号为×××,该货款至今尚未支付给我厂,影响了我厂资金周转。接到本通知后,请即结算,逾期按银行规定加收×%的罚金。如有特殊情况,望及时和我厂财务部×××联系。我厂地址:×××,电话:×××。
×××厂财务部(盖章)
××年×月×日
高永德经理:
你于20xx年11月30日在我公司临时周转借款25万元,已于20xx年5月29日到期,合同规定:1、借款期限自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5月29日止。2、利息每月结算一次,每月20日为结息日。如不能按时付息,我方按合同规定,逾期将加收约定条款原利息的50%。3、现借款归还日期已过,经我公司多次催要,你仍不能按时付本、息,且态度极不端正,对此置之不理。截至20xx年5月20日,你已欠正常利息款6250元整。截至20xx年6月9日,按合同约定加收原利息的50%,你应交付我公司利息为12500.00元,本、息合计262500.00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定:请在收到本函之后七日内付清拖欠的本、息。如仍不能按该函告交付,我公司将启动法律程序,请重视。
特此函告
衡水泰昌担保有限公司
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