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在胶南市人民路设立分公司,名称为X有限公司分公司,同时任命为分公司负责人。
(公司盖章)
二0xx年X月X日
为发展公司业务需要,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成立西站维也纳国际酒店管理分公司,现就分公司的设立做出如下决定:
一、分公司名称:长沙喜地置业有限公司酒店管理分公司
二、分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枫林三路8号南栋1楼
三、任命王德平为分公司负责人。
四、分公司经营范围:酒店管理;住宿;餐饮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运营管理;棋牌服务;美容服务;理发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足疗;烟草制品零售;瓶(罐)装饮用水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以执照核准为准)。
五、同意委托刘琳办理分公司的设立登记手续。
长沙喜地置业有限公司
10月28日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有限公司于xx年x月x日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由主持,全体股东参加了会议,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同意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即法定代表人,选举为公司监事,为公司总经理。
上述决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自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