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固定资产报废会议纪要(通用3篇)

单位固定资产报废会议纪要(精选3篇)

单位固定资产报废会议纪要 篇1

时间:20xx年04月16日

地点:调度楼四楼会议室

参加人:牛正杰牛胜建宋福成孙震李建龙宋文雷杨东岳

会议内容及议定事项:

关于鱼仙山煤矿房屋拆除鱼仙山煤矿为我矿资源整合兼并矿井,20xx年资产评估后,设备材料均保留在鱼仙山矿区,且保留4人留守保护国有财产不被丢失,目前我矿已把遗留财产全部转运到盛泰矿区,鱼仙山矿区内只剩下破旧的房屋及构造物,由于房屋年久破损,墙面有大面积裂缝,屋顶也已破损,职工居住安全得不到保障,并有村民在鱼仙山煤矿破旧房屋内居住,前段时间房屋突然倒塌,幸好没有造成伤亡,并且雨季即将到来,房屋已经不起风吹雨打,为避免造成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决定把鱼仙山房屋全部拆除。

附鱼仙山矿区房屋照片。

与会人员签字:

单位固定资产报废会议纪要 篇2

6月15日上午10点30分,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邹琴同志在办事处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20xx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分解会议,会议集中研究了目前我办固定资产投资面临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强调部署了下段工作,现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元-5月份,我办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13.1亿元,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固定资产投资既不只是工业专班的事,也不只是统计站的事,必须工业、农业、城建和平台建设、商业专班齐发力,围绕项目入库紧锣密鼓地做工作,至少提前半年时间备案,作为统计专班的协管员共同申报、密切关注完成进度,才能够确保我办50亿元的任务圆满完成。

会议要求,各战线要顾全大局,精心组织,把工作做在平时,积极和发改委备案负责人对接,确保7月10日左右入库项目超过20亿元,力争达到25亿元。

会议就有关问题形成如下意见

一、关于任务分解和项目来源等问题

1、工业战线必须完成40亿元。项目来源包括扩规项目(二期)(顾大嫂、泡吧、远大、中粮、弘方科技等项目)和新建项目(天和堂、中博、宝珍香、巴拿米、宏硕等项目),必须保证按时按统计要求入库。

2、商业战线必须完成40亿元。项目来源包括电商建园、富迪物流园、中和农产品大市场等物流项目,部分可作为商业项目的个体工商经营户等。

3、城建与平台建设必须完成20亿元。项目来源包括道路管网建设、绿化亮化工程、土方回填和平整等。

4、农业战线必须完成10亿元。项目来源包括农田小型水利建设、土地平整、道路桥梁、拆迁补偿、剅闸泵站的建设等。

二、关于资料准备等问题

1、亿元以上的企业营业执照;

2、亿元以上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3、发改委的备案证或文书;

4、亿元以上的企业公章;

5、施工方的组织机构代码和符合统计要求的合同。

三、关于任务完成奖惩办法

1、年底完成任务50%以上的奖3000元的工作经费;

2、年底完成任务100%以上的奖6000元的工作经费;

3、年底完成任务低于50%的扣减战线相应的年终奖励分值。

四、关于工作后续安排

由丁达同志协助罗仁斌同志做好相关协调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工、农、城、商业四条战线的办公室主任会议,就项目的入库情况、实施情况和入库情况进行汇报,由何敏同志负责汇总报送给主要领导阅示。

出席人员:

单位固定资产报废会议纪要 篇3

大连大学固定资产仪器设备报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于20xx年6月2日召开了第三次工作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副校长由业诚主持,领导小组成员王国栋、张印才、齐春桥、邢玉臻、辛晏,专家组成员徐光辉、田维玲,管理部门王谢勇等列席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设备处关于我校第四次固定资产仪器设备报废情况的汇报。领导小组坚持资产管理原则按照相关程序,充分考虑资源再利用和我校实际情况,做出同意第四次报废仪器设备的决定;领导小组研究了造成不良资产的各种原因,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了相应处理意见,责成设备处与财务处完成后续工作;最后领导小组就我校资产管理工作忠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第四次仪器设备报废工作情况简介

仪器设备报废是资产管理工作中的必然过程,也是优化实验室建设,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与浪费,清理不良资产,提高资产效益,强化管理的重要环节。按照“大连大学固定资产仪器设备报废管理办法”,受大连大学固定资产报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设备处组织报废专家小组于20xx年3月7日开始,历时约3个月完成本次报废工作。共报废设备609台(件),原值人民币3286474.53元。

领导小组一致同意专家组的意见,认为本次报废工作检验了我校资产管理工作水平,并对专家组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各部门的通力配合提出了表扬。

二、整改意见

针对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一致认为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明确原则,结合评估工作制定标准。

1、严格遵守固定资产管理法规及报废审批制度和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自行处理学校固定资产仪器设备。各个部门要继续坚持勤俭办学、充分利用资源的原则,做到物尽其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与浪费。同时使用部门要根据有关技术要求,对仪器设备严格管理,精心维护,及时维修,尽量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延长使用寿命,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在教学、科研与行政办公、生活服务中的作用。

2、无论是学校经费还是自筹资金购买的仪器设备必须到设备处办理入库手续,否则财务处不予报销。外单位捐赠的仪器设备应有捐赠协议,注明仪器设备名称、价格以及捐赠形式,且必须到设备处办理入库手续。避免资产流失和管理混乱。

3、调转、租、借(包括对二级单位和学校内部门之间)仪器设备必须得到设备处批准,并且办理相关手续。

4、管物人(或仪器设备使用人)在校内岗位调动、调离学校或长时间离校必须进行仪器设备交接。特别是校内人员岗位调动,要及时交接,到设备处更改领用人。

5、丢失仪器设备必须在向保卫处报案的同时,向设备处报告所丢失仪器设备的详细情况。当事部门和管理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做出相应处理。若不处理将在以后限制该部门购进新设备,隐情不报加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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