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领域中,大家都尝试过写论文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培养我们独立思考和创新的能力。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论文呢?下面是整理的内部审计调查论文(最新3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面对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所存在的种种问题,以及优化我国内部审计工作的必要性,可以根据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优秀经验,在我国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工作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建立合理有效的管理机制和方法规范,从而提高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能力的提高和工作开展的顺利。
1、多部推进,完成综合体系
构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听起来好像简单,但是并不是一个或几个简单的部门或工作人员就能完成的,它需要很多部门的共同配合才能完成。正是由于在实际的内部审计工作中需要多部门共同推进,所以建设多部门一体化的综合管理体系就变得更加必要和迫切。首先,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做好审计工作各个环节的人员分配问题,需要哪些人员,采取什么方法,具体怎么去做,这都需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有一个详细的计划,并做好相应的安排。财务部门则需要对于审计工作中各个环节的资金需要,资金流出和流入有记录,每一笔资金的流动方向都能详细明确。监督部门则需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于其他部门或整个内部审计工作都能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对相关工作和人员作出标准评价和监督,对于一些可能出现的问题提早做好防御措施等等。这三大部门索然看起来是各司其职,但是却又是内部统一的,它们之间需要相互配合,资源能够和谐统一。建立一个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可以对着三个部门有一个整体的规范和管理,在三个部门出现矛盾时或不同意见看法时,这个综合的管理体系就会根据更部门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作出调整,从而作出最有利的安排。
2、构建平台,公办私营相互合作
我们可以看到法国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内部审计工作,采用的是公私合营的方式,并且经过的多年的实践取得很大成效,而这个方法同样适用于我国的发展。根据我国实际发展需要,建立公办企业和私营企业之间的合作平台,有效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落实。由于农村乡镇的特殊的地理因素和经济发展模式的特殊化,这就为资源的开发和有效利用创造了不同于城市的条件。所以这就需要公办企业和私营企业互相合作,采取同样的方法和观点以追求共赢,一旦任何一方出现资金问题或者人力资源问题可以相互帮助。在二者之间的合作平台上交流,如果任何一方出现不规范现象或审计方法问题,另一方可以及时知道并作出补救措施。或者在实际工作中资金链出现问题,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优势进行弥补。总之,公办于私营互相合作的审计模式是十分有必要的,不仅能够带动相关企业的发展,也能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弥补农村地区宏观经济条件相对薄弱的缺点。
1、发达国家农村合作金融内部审计状况
首先,美国的农村合作金融内部审计主要是由联邦政府出资赞助,然后由联邦银行、合作银行和引用合作社三大体系形成一个大的体系、各司其职,根据政府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农业发展情况作出资金、设备支持。与美国不同的是德国是在民间信用社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虽然也有政府的支持,但它主要由地方、省、中央三个不同层次的农业信贷银行构成,不同层次分制不同。
2、发达国家农村合作金融内部审计的特征
正是由于合作机制的不同,所以发达国家农村合作金融内部审计的特征也各有各的特点,美国:多元复合式管理,各个部门相互协调,整合不同团队的人才资源,然后有一个核心思维指挥,对于相关事务的处理,多显示出有条不紊、不慌不忙的状态;德国:每部审计外包,因为德国劳动力较少,所以不得不实行内部与外部结合的办法,根据客观需要将一部分审计任务外包,这样可以保证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结合国内农村合作金融内部审计的一些现实性问题,必须加强农村合作金融内部审计体系的建立,以让金融审计能真正发挥它的效用能满足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管理的现实需要。为了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改革能取得建设性进步,最终能确保审计工作有效运行,这就要求我们不得不像发达国家借鉴经验,建立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
1、有助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展
随着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不断增加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内部审计工作也会越来越复杂和繁重,为了保证农村金融审计能够有效运行,建立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就十分必要了。这样,无论是外部情况的变化还是内部条件的调整都会有一个相对完善的体系机制监管,并应对这种变化,并且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中,审计并不是仅仅作为一种机制存在,他还起着很大的。监督作用或者说管理措施。它不仅要对整个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发展中的行为或不规范起着监督作用,并且它的改革也有助于金融机构的内部调整,对审计工作的不断要求可以促进整个金融机构审计工作的效率的不断提高,从而对于金融机构的发展和经营管理提出新的挑战,然后不断促进其工作的发展。
2、有助于强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中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
第19号《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指出: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对制定并实施系统、有效的质量控制与程序负总体责任;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是内部自我质量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机构应通过持续和定期的检查,对内部审计质量进行考核和评价。在内部审计的过程中,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评价标准,那么对于质量的控制或者程序总体责任的负责方面就会显得松懈,一些工作人员就会懈怠甚至让一些人有机可乘,最终会让整个内部审计工作陷入一种危险的境地。而如果建立一个有效的评价标准体系,那么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就会有一个无形的约束,对于内部审计工作能够规范进行,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运行。并且,因为有了这个评价体系的存在,审计工作人员会有一个竞争机制,让他们更注意控制内部审计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