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优秀7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如下是小编帮助大家收集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优秀7篇】,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篇1

关键词:食品安全 监管 立法 缺憾

近几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令人深思。总结这些事故教,不难发现食品安全监管所存在的问题。食品安全立法的不断完善是一个过程。反思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缺对于我国食品安全立法的不断完善是有意义的。

一、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解析

对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监管宜作如下定义:监管是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监管部门为促进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管理制度的执行所进行的一切活动的总称。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监管由三部分内容组成: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权能。监管主体是指负有监管职责的人民政府及其有关监管部门。监管对象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权能是指监管主体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新近发展

在监管方面,我国的食品安全法比原食品卫生法完善了许多,比如: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发展特点可以归纳为:(1)突出了监管的地位,专设一章对监督管理予以规定。(2)监管部门的设置多元化。(3)强调监管计划的重要性。(4)监管措施有新的规定。(5)重视信息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

三;我国食品安全蓝誉法律制度的若干缺憾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监管制度存在以下不足: (1)在监管理念上,我国食品安全法只是强调了人民政府及其有关监管部门的主导性,忽视了监管对象的主动性和参与性。(2)对监管主体之间的关系缺乏明确规定。明确监管主体之间的关系也是为了避免监管主体职权的消极冲突和积极冲突。  (3)在监管职责的设置上,对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缺乏专门针对监管职责的规定。我国食品安全法需要对如何更好地发挥各个监管部门在每一监管环节的作用并总体形成监管的合力做出回应。(4)在监管手段的设置上过于宏观,缺乏具体的、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的规定。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监管措施应当具体并有针对性。

四、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乡剖续健全

(一)监管原则应予明确规定。在食品安全法中应当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监管原则主要有以下原因:(1)我国食品安全法重在保障食品安全,由于立法技术等方面的原因,明确规定监管原则是必要的。(2)监管原则有利于协调各监管主体的监管职责。食品安全法的监管原则宜规定为:(1)监管主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原则,(2)保障监管对象权益原则;(3)公众参与原则。

(二)监管职责应予重点加强。我国食品安全法在第七十七条规定了监管部门有权采取的监管措施,但仔细分析这些措施会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侧重事后监管,忽视事前监管、事中监管。(2)对监管主体的职责范围规定不明。(3)采取监管措施的程序不明,监管措施的规定缺乏针对哇。

(三)监管计划应为政府行为,并应当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在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是立法的一大进步,但关于监管计划尚有以下问题没有解决:(1)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2)关于政府组织制定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的监督问题没有解决。明确监管计划是政府行为有利于克服部门权限过大所可能带来的政府行政的协调性不强的问题。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应当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的草案,该草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监管部门负责执行。

(四)监管对象应涵盖食品检验机构。对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规定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要求。由于食品检验机构不同于其他监管对象,有必要设置对食品检验机构监管的特殊监管程序。

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篇2

一、欧盟关注食品安全问题的基本做法

欧盟没有无公害农产品的概念,只有食品安全的概念,而这个食品安全包括农产品、食品和饮料在内的三大部分。欧盟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其一制定食品安全运作的管理机制,其二是完善农产品生产与销售安全管理体系。

1.农产品生产与加工环节的管理

产地环境管理:首先从法律上规定了各种有毒重金属在食品中的最高含量,2004年欧盟制订法律规定了140多种禁止使用的各种农药和添加剂,这些农药和添加剂的残留量不允许在产品中检测出来;其次,对按照标准和原则进行生产的农户给予补贴,进行激励。

农业投入品管理:为了确保欧盟制定的食品中各类农药的最高残留的规定得以顺利实施,欧盟加强了农业投入品的管理。管理分两部分,一是欧盟的监测机构对农产品(食品)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并制定了严格的处罚机制,对违规的农场处以重罚,直至禁止其从事农业生产。二是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进行自查,各种专业委员会对下属的协会开展技术培训、规定自查措施等。

产中的农产品质量监管:在农产品的生产环节,欧盟推出了良好生产实践指南(相当于我们的标准化生产规程),农户只要按照指南进行生产即可。

产后加工环节的质量监管:在对待产后加工环节,欧盟采取的措施主要有:第一,所有的加工企业在加工环节必须按照工业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方式;第二,所有的加工企业必须采取HACCP系统进行自我安全控制,并有非常良好的记录,以供随时检查;第三,所有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必须注册取得执业资格,只有当局认可的企业才能开工对农产品进行生产加工,否则被视为非法生产;第四,对特殊的农产品,要求通过有机认证。

2.市场管理环节

农产品的包装管理:包装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各种各样的食品包装符合规定,在与食品接触的过程中不会把自身的成分转移到食品中,从而确保食品的安全。第一,欧盟采取包装材料与物体的管理,规定了十种可以使用的包装材料,并同时规定凡是用于包装食品的物体或材料,应在标签上注明“用于食物”或附上“杯与餐叉”的符号。第二,除了要求包装安全外,欧盟要求包装者要根据农产品的性质与特点,选择不同的包装材料,以保证农产品在包装后能够保持原有风味,便于贮存、运输和较长的保质期,同时不会引入污染或对环境造成污染。

农产品标识管理:农产品标识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为消费者提供详细的信息,以此促进消费者的选择,并保护消费者不被误导与欺骗。当前欧盟的农产品标识管理分两部分,一是通用标识,在农产品的标识中必须规定有产品名称、组成成分、净重、有效日期、特殊存储条件或使用条件等内容;二是专项指令要求,就是对食品的价格标识、食品成分标识、营养标识、转基因食品与饲料标识、有机农产品标识、牛肉标识等进行专项管理。

农产品追溯制度:采取农产品追溯制度有利于确定农产品的身份、历史和来源,增强通过生产和销售链追踪产品的能力,是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成功的要素之一。该制度有以下主要要求,第一,要求所有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注册,以便采取严格的登记制度。第二,所有的生产和加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HACCP体系进行生产和加工,并有非常完整的记录;第三,所有上市的食品必须有严格的标识管理,所有生产信息记录在标识中;第四,严格的检测手段和快速检测方法;第五,严厉的处罚制度,或生产者如何从市场上撤回对消费者卫生存在着严重危害的产品的程序。

3.市场准入制度

第一,严格执行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标准,提高进入门槛;第二,农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标签和包装的检验检疫必须合格;第三,实施新型的“绿色壁垒”,即进口的农产品必须符合生态环境和动物福利标准;第四,实施所谓的新技术标准,对诸如转基因产品实施更加严格的准入。此外,欧盟还通过制订农药残留指标、农产品生产的标准等措施保证其食品安全。

二、欧盟食品质量控制体系基本原则及特点

欧盟的食品质量控制体系集中体现了以下原则,同时反映了其工作的严密性和科学性。

1.统一监管原则

欧盟食品安全的监管集中到一个或几个部门,并加大部门间的协调力度,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欧盟委员会于2002年初正式成立了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FSA),对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进行监控。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不具备制定规章制度的权限,只负责监督整个食物链,根据科学家的研究成果做出风险评估,为制定法规、标准以及其他的管理政策提供信息依据。

健全的法律体系是食品安全监管顺利推行的基础。欧盟所建立的法律体系几乎涵盖所有食品类别和食品链各环节,为制定监管政策、检测标准以及质量认证等工作提供了依据。 欧盟为统一并协调内部食品安全监管规则,三十年来陆续制订了《通用食品法》、《食品卫生法》等20多部食品安全方面的法规,形成强大的法律体系。欧盟还制订了一系列食品安全规范要求。

2.实施风险管理原则

风险管理的首要目标是通过选择和实施适当的措施,尽可能控制食品风险,保障公众健康。风险管理的程序包括“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措施的评估”、“管理决策的实施”、“监控和评价”等内容。

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成立后,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管理局一项重要职能就是根据理事会、成员国的要求,对食品安全问题分析研究,提供独立的科学建议,作为管理当局风险管理决策的依据。

3.信息公开透明原则

在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过程中,风险信息的交流与传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欧盟为了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透明度,将食品安全管理局实施的环境风险评估、人类与动物健康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以及其他的一些科学建议向公众公布,管理委员会举行的会议也允许公众参加,并邀请消费者代表或其他感兴趣的组织来观察管理局的一些活动,使公众可以广泛获取该局掌握的文件和信息。

4.从“农田到餐桌”全程控制和可追溯原则

欧盟的食品安全监管强调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过程的有效控制,监管环节包括生产、收获、加工、包装、运输、贮藏和销售等;监管对象包括化肥、农药、饲料、包装材料、运输工具、食品标签等。通过全程监管,对可能会给食品安全构成潜在危害的风险预先加以防范,避免重要环节的缺失,并以此为基础实行问题食品的追溯制度。 《食品安全白皮书》明确提出要加强和巩固从农田到餐桌的控制能力,全面完善全程监管体制。欧盟还建立了食品追踪机制,要求饲料和商品经销商对原料来源和配料保存进行记录,要求农民或养殖企业对饲养牲畜的详细过程进行记录。

5.责任主体限定原则

在欧盟食品安全控制体系中,食品安全首先是食品生产者、加工者的责任,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主要职责,就是通过对食品生产者、加工者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白皮书》规定:食品生产加工者、饲料生产者和农民对食品安全承担基本责任;政府当局通过国家监督和控制系统的运作来确保食品安全;委员会对政府当局的能力进行评估,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来发展食品安全措施,通过审查和检验促使国家监督和控制系统达到更高的水平;消费者对食品的保管、处理与烹煮负有责任。

6.预防为主原则

欧盟建立了食品危害快速预警系统,该系统由欧盟委员会、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和各成员国组成。一旦发现来自成员国或者第三方国家的食品与饲料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而该国无能力完全控制风险时,欧盟委员会将启动快速预警系统,并采取终止或限定有问题食品的销售、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成员国获取预警信息后,会采取相应的举措,并将危害情况通知公众。预警系统的启动取决于委员会对具体情况的评估结果,成员国也可建议委员会就某种危害启动预警系统。

三、欧盟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对我国的启示

近年来,我国出现了大量的食品安全事件,从“苏丹红一号”到“劣质奶粉大头娃娃”事件, 从“瘦肉精”中毒到“地沟油勾兑食用油”等等。这反映了我国在食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上的漏洞,欧盟在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方面的有益经验将对我们将来的改进工作起到很好的借鉴作用。

1.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法律体系

食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建设要以法律为基础。建立、健全以《食品安全法》为主体的食品质量安全法律体系,以法律形式确定主管机关的地位、职能、职责和主要任务。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能及时针对问题修改相关的食品卫生法律和一些管理措施。

2.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

风险管理在食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它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但要考虑与风险有关的因素,还需考虑政治、社会、经济等因素,管理者需要理解与风险评估相关的不确定因素,并在风险管理决策中予以考虑,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

3.重视监管队伍的专业素质

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促进了新工艺、新材料的不断涌现。在食品安全方面就意味着可能出现新的食品或者新的污染、有害物质,提升了风险。正是这样,高素质的监管队伍才能保证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吸引相关行业的专家来协助监管工作已经是大势所趋。

4.建立了食品危害快速预警系统

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篇3

【关键词】 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管理措施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4.03.755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3-1786-02

食品是人民生命安全的基本保障,而食品安全则会影响到整个国家的发展,如何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食品在生产加工的过程中要经历许多环节,而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受到细菌或杂质的污染,虽然有少数是无害的,但大部分都会对人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致死。为防止被污染的食品对人体产生危害,世界安全组织制定了一系列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我国也相应出台了符合国情的食品安全相关的管理法规。

1 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负面的消极因素,例如食品安全问题屡屡出现,给社会及人民生活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毒奶粉、地沟油、瘦肉精、苏丹红等参假、造假、制假的食品安全问题屡遭曝光,使得人心惶惶,这势必会打击人们对国家和政府的信心,对国家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甚至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而且食品安全问题牵涉的范围相当广,如原料生产环节是否过度使用药剂、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加工生产环节是否存在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运输存储环节是否有效保证食品的安全新鲜;食用过程中是否确保消费者使用的餐具符合安全标准,安全环境是否达标等等[1]。如何长期有效地管理和监督当前的食品安全问题对政府部门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2 相应的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措施

2.1 加大食品加工环节的管理力度 食品加工是最容易受污染的环节,在食品加工的过程中,必须使生产场所内外保持干净整洁,地面没有积水的情况。存储食品的容器要保持外观清洁且密闭性好,存储仓库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定时进行杀虫消毒工作,使食品免受污染。杀虫消毒的时候一定要确保存储容器密闭,免受药剂污染,杀虫消毒后要将容器洗干净。每个生产环节都要由专人负责,穿戴要符合规范,且上岗操作的人员必须持有食品安全相关的资格证和个人健康证明。

2.2 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完善保障措施 目前我国还处于高速发展阶段,许多法律法规尚不健全,这就给了许多不法分子钻漏洞的机会。政府应该严厉打击那些完全不按国家规定违规生产,给社会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造假制假分子,让那些不法商家受到相应的严肃查处,使其他商家不敢再为经济利益铤而走险钻法律空子,减少悲剧发生,维持社会稳定。而在检验检测环节,政府部门应该运用更多有效而严格的检测方法确保食品安全。

2.3 灵活制定相应规范和措施 政府部门行政不能凡事都一刀切,食品安全也一样。对于不同的情况应该采取不同的相应规定和措施。如近年来一直是热门话题的婴幼儿奶粉问题,自从三鹿事件爆发以来,国产婴幼儿奶粉在国内就少有人问津,民众的视线都纷纷转向了进口奶粉。如果这种现象还不能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并制定相应措施,必然会对社会进步和稳定造成影响,相关部门应该加强乳制品的质量管理,重新赢得民众信任。而今年来校园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时有曝光,学校食堂的集体中毒事件屡见不鲜,让人感到十分担忧。在学校里就读的青少年是祖国希望和未来,而食堂的环境更是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成长发育和身体健康,无论是学校还是国家都有必要积极采取有效规范和措施让每个学生的成长和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学校应该派专人定期对食堂的安全情况及食材来源进行检查,一经查出有问题的地方决不能姑息,应该即刻严肃处理。另外,上到高档酒店,下到街边的小吃店,都是人们经常出入的就餐场所,其中不乏有些商家为了牟取经济利益而罔顾他人生命安全,使用会对人体造成危害的食品原料,重则直接危及他人的生命[2]。因此相关政府部门应当严格管控这些地方的安全条件,给民众营造安全的饮食环境,避免发生民众群体性食物中毒。

2.4 规范企业行为,提高企业素质 在食品安全上,除了需要依靠国家和政府的管理和监督之外,也应该让企业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自觉在生产过程中为食品安全把关。要规范企业的行为除了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企业本身也应该建立一套相应的管理体系,必须要让企业认识到想要发展存活关键在于加强安全管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3]。只有不断改善管理水平才能保证企业产品质量的提升,而质量更好的产品才能赢得更多的消费者,获得更多的利润。

2.5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制观念 当前法制意识淡薄的现象还是普遍存在于民众中,食品安全的相关部门应该在民众中加大力度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加强民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并且积极参与保护食品安全,让不法商家和商贩们无处遁形,受到法律制裁。

2.6 政府牵头,各方监督 食品安全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除了靠政府和企业,人民群众的共同监督也是必不可少的合力之一。政府是监督管理的骨干力量,需要政府的各个部门的辅助协作;企业是监督管理的支撑力量,需要企业严格制定和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而人民群众则是监督管理的辅助力量,需要每个人都加强自身的法律和责任意识。只有各方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才能更加长久有效地保证食品安全。

3 小 结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近年来相继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正在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国家及有关部门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制定有效而长久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刻。政府应该全面加大管理力度,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也应该加强自身管理和规范,不断提高专业素质。此外,国家还应该加大对民众的宣传教育,使社会形成监管的合力。只有上至国家下到民众共同多角度、多层次、全方面地进行管理监督,才能长久有效地保障食品安全,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 高阳,杨薇,王佳江,侯长希,王海岩。我国食品安全现状、问题及对策[J].中国食物与营养,2009,8(01):87-89.

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篇4

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依法严厉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安排

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利用4个月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专项整治的任务和目标。

(一)自查自纠阶段(20*年12月10日-2009年1月10日)。

1、主要任务。

(1)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调查掌握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

2、具体措施。

(1)工作部署。区政府研究出台全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召开全区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我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2)自查自纠。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的公告要求,对照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清单,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销售单位以及餐饮经营单位对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

(3)加强宣传。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窗、广播、网络等各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卫生部等9部门的公告以及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名单,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同时根据举报线索及时跟踪调查。

(4)明查暗访。区农业、水利、质监、工商、卫生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别在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消费各个环节,采取各种方式调查摸清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并向区食安办反馈相关信息。区食安办负责将相关信息统一收集并报送市食安办。

(5)开展抽检。区农业、水利、质监、工商、卫生部门按照各自监管职责、监管对象和范围,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工作。抽检工作要根据以往食品安全监督监测、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线索,制定食品抽检计划,确定抽检重点品种和重点类别。

(6)分析总结。区农业、水利、质监、工商、卫生部门要汇总、归类既往发生的各种问题,分析原因,进一步完善现有措施或制定新的管理措施。

(二)清理整顿阶段(2009年1月11日-3月10日)。

1、主要任务。

(1)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得到明显纠正。

(2)曝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

2、具体措施。

(1)突击检查。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情况,各部门组织对发现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

(2)追溯源头。各部门根据发现的问题,追溯非法食品添加物源头,依法严厉查处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链,严防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3)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清理未列入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仍在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物品种,依法严厉查处以非食品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销售的行为。

(三)规范巩固阶段(2009年3月11日-4月10日)。

1、主要任务。

(1)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机制。

(2)建立和实施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2、具体措施。

(1)建立快速溯源机制。各部门建立针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2)严格市场准入管理。进一步推进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严把食品添加剂企业条件审查关,严厉查处企业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力度,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依法取缔非法食品添加物加工销售的黑窝点。严格食品添加剂运输、仓储的管理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

(3)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认真执行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的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巡回检查和监督抽检,发现仍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理。加强餐饮经营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督促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采购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

(4)加强食品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组织有关食品行业协会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三、工作重点

在这次专项整治中,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围绕整治目标,突出重点,切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种植养殖环节整治。责任部门:区农业局、区水利局。继续做好奶牛养殖和生鲜牛奶生产加工整顿规范管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加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监管力度,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打击在饲料中违法添加和滥用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着力解决在畜禽饲养中非法添加“瘦肉精”、“苏丹红”等有毒有害物质;在水产品中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违禁药物的突出问题;对种植业领域,要严厉打击违规经营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对农资产品,要继续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二)强化生产加工环节整治。责任部门:区质监局。督促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公告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对照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提出的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清单,对当地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重点食品,实施重点监控、重点整治;安排抽查计划,把整治清单中所列的安全项目和食品,作为抽查的主要对象,加大抽查的覆盖面。

(三)强化市场流通环节整治。责任部门:区工商局。重点加强对食品添加剂销售者的监督检查,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强冻、鲜类食品销售的监管,严厉查处在食品销售过程中违规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四)强化餐饮消费环节整治。责任部门:区卫生局。重点加强餐饮业及学校、企业食堂等集体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和非食品添加剂、不合理使用添加剂、不按规定要求索证索票等行为。

(五)加强行业自律。责任部门:区经贸局。督促企业从生产经营者诚信管理体制、信息征集制度、评价制度、监督制度以及奖惩制度几个方面入手,构建生产经营者诚信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组织行业制定自律性的行规行约,引导企业加强自律和履行社会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承担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职责,指导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区食安办承担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区食品安全专家咨询组负责提供相关信息和技术咨询。各乡镇(街道)应按照区政府要求,成立或明确相应的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本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以及督导检查、考核验收方案,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要明确整治目标和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对、失职渎职要追究责任。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在专项整治中,各监督执法部门要集中力量,严格执法,重拳出击,将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要心系百姓,顾全大局,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形成监管合力,不留问题死角,保证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效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健全企业诚信和自律机制,促进食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三)加大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和完善涉嫌食品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机制的意见》(浙检会侦监〔2005〕2号),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专项整治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移送涉嫌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和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等案件,有关部门要出具相应的鉴定结论或认定意见。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行为。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监管部门中的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违纪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刑事司法机关处理。

(四)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作用,向社会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根据全区的统一安排,曝光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要组织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行培训,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篇5

在各类食品安全事件中,其种类可简单地分为两种,即有意而为和无意而为:“有意而为”是一种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如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伪劣食品等,这些食品安全事件往往会因其本质的恶劣性质遭到人民群众的声讨,是会给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直接危害的行为,也是政府部门严厉打击的对象;“无意而为”是一种因企业缺少食品安全管理或因企业的管理不完善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如原料把关不严添加剂应用错误、产品质量指标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超出食品安全标准的限量,这些属于食品安全监管的对象,也是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需要解决的对象。

一个食品生产企业应如何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如何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体系来减少食品安全风险,是食品生产企业要时刻关注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关注企业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1 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ISO是标准化组织,成立于1947年2月23日。它的前身是1928年成立的“国际标准化协会国际联合会”,它是世界上最大的、最具权威性的标准化专门机构。

ISO 9000的8项质量管理原则:以顾客为关注焦点;领导作用;全员参与;过程控制;管理的系统方法;持续改进;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与供方互利的关系。这8项管理原则是标准的精髓与灵魂,贯穿于整个标准的思想中,它们的执行必将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

我国执行的是GB/T 19001-2008标准,等同使用ISO 9000标准,应用的过程中,要求企业按标准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质量管理的发展历程从最初的质量检验阶段和统计质量控制阶段走向了全面质量管理阶段,而ISO 9000国际标准的和推广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注重和应用,我国通过ISO 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也越来越多,运用好质量管理体系可以有效改善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促进全员参与质量管理的意识,以下4方面的工作是保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的重要措施。

第一要注重企业内部审核。质量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活动对于一个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起着很重要的作用,通过内部审核活动,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体系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才能使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得到持续提高。增强企业自身保障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感,自我管制是食品企业内在建设的根本,没有良好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的企业,其发展不会长久。

第二要做好管理评审。管理评审是企业最高管理者参与实施的体系管理有效性、充分性、适宜性评价机制,通过管理评审可以有效整合企业资源,发现企业的不足,也是对企业制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次有效评价,是贯彻企业执行力的次重要活动。

第三要通过第三方审核。通过审核机构的审核并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不仅可以利用好审核机构的专业性评价体系对公司各方面的运作进行评估,也是验证企业是否具有持续生产出满足顾客需要的产品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并通过不断完善提高顾客满意度,增加顾客的信任。

第四要将质量体系与食品安全有效结合。食品安全的整个工作是贯穿在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的,两者是密不可分的结合体。在质量体系运行的过程中原料的品质控制、成品质量的控制、生产过程的控制、供应商管理都关系到食品安全问题,只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才能保证生产出安全的食品。

2 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

2009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提出,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实施HACCP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HACCP体系对从原料种养、接收到生产加工乃至销售整个过程中的关键工序进行了控制,以消除各个环节的潜在危害。在这个体系中仅限于对食品安全方面的危害控制,以防止存在潜在危害因素的产品流向终端消费市场。

HACCP理论是在不断发展和完善的。1999年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在《食品卫生通则》的附录《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应用准则》中,将HACCP的7个基本原理(工作程序)确定为:危害分析及危害程度评估。从原料、制造过程、运输直至消费整个食品生产过程的所有阶段,分析其潜在的危害(包括物理、化学及微生物的危害),评估食品加工中可能发生的危害并控制这些危害的管制项目。

确定关键控制点。CCP是指能去除危害或降低危害发生率的个点、步骤或程序。它存在于原料、配方以及(或)生产包装,运输、调配、加工和储存等过程的任何个阶段。但每个引入或产生显著危害的点、步骤或工序未必都是关键控制点。

建立关键限值。关键限值是确保食品安全的界限,每个CCP必须有个或多个CL值,包括确定CCP的关键限值、制定与CCP有关的预防性措施必须达到的标准、建立操作限值等内容。

关键控制点的监控。监控是指系列有计划的观察和措施,用以评估CCP是否处于控制之下,并为将来验证程序中的应用做好精确记录,包括监控什么、怎样监控及监控频率和力度的掌握、负责人的确定等方面内容。

纠偏措施。确认经监控认为关键控制点有失控时,应采取纠正措施。当监测系统显示CCP未能在控制之下时,需建立的纠偏措施。

建立验证程序。建立验证HACCP体系正确运作的程序,用来确定HACCP体系是否按照HACCP计划运转,或者计划是否需要修改,以及再被确认生效使用的方法、程序、检测及审核手段。

保持记录。准备并保存份书面的HACCP计划和计划运行记录,建立有效的程序对HACCP体系加以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篇6

关键词: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控制

前言

食品质量与安全问题是近些年来讨论较为激烈的话题,随着一大批黑心作坊被曝光,使得民众对于食品质量与安全问题日益担忧,因此,做好对于食品质量与安全的管理与控制对于确保民众的人身健康及重塑国民对于食品质量及安全的信心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1 食品的质量

食品质量主要指的是食品加工企业所生产的食品在外观、品质以及添加剂含量、规格、数量、重量的方面满足其所标注及国家所规定的范围,其中,食品质量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1)食品的特性,食品的特性是区分于其他物品的直观的特征,主要包含有外观特性、内在特性、适用性、质量特性等。食品的特性可以通过人的感觉器官直观的反映出来,而一些食品特性则需要通过仪器的检测才能发现其含量,因此,对于食品的质量应当满足国家所规定的范围。(2)对于食品的要求应当满足消费者对于食品的期望,这种隐含的期望与要求是消费者对食品长期形成的理解和要求,食品在生产的过程中质量与安全应当满足这一特性。(3)消费着的满意程度,消费者的满意程度是对食品安全与质量的直接反应,因此,在食品质量及安全的控制过程中应当注意对于消费者满意程度的满足。

2 食品的安全性

食品的安全性是食品生产中的基本要求,其主要需要确保的是食品无毒、无害,随着经济与科学的快速发展,各种有害物质不断被人们所发现,一些原本被认为“清洁无污染”的食品中也广泛存在着极微量的有毒有害物质。所以,应当尽快对食品安全问题作出明确的规范,从而更好的实现对于食品安全的管理与控制。

3 我国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不断改善,但是在食品消费上仍存在着较大的不均衡,其中在米、面主食类消费上仍占据主要地位,在肉食与水产方面与国外消费上存在一定的差距。

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到食品的各个环节,从食品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再到市场流通最后进入到消费者手中,在这一过程中,上述任何一个环节监管不到位出现问题都会导致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在食品的源头,农作物在种植的过程中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大量的使用化肥与农药,致使农作物中的农药、化肥用量超标严重,据统计,现今高毒高残留的农药用量呈现出直线上升态势,增长比例严重失调。在畜牧及水产养殖环节中大量的使用激素及抗生素,据统计,我国所使用的抗生素中有接近一半被应用于畜牧养殖环节,大量的抗生素与激素的使用使得农产品的口感及品质大幅下降,同时大量激素及抗生素的残留富集在农产品中进入人体对人体产生严重的危害。

随着中央对于食品质量与安全问题的不断关注,我国各地加强了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管控,各地食品加工行业的食品平均合格率稳中有升,但上升的趋势较为缓慢,同时质量问题是长期困难企业发展的难题,究其原因是由于现今的很多企业都将盈利放在首位,从而缺乏了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基本道德,从而致使“三聚氰胺毒奶粉”等产品流入到市场中,毒害广大人民。其中生产企业中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无标生产或是生产未能达到标准的现象较为

严重、生产的环境生产设备未能达到生产标准、食品生产技术较为落后且生产人员素质不一、滥用食品添加剂,致使所生产出来的食品添加剂含量超标。(2)各地存在着大量的小作坊,且小作坊生产环境、技术与素质不一,加大了对于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管的难度,同时一些传统的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条件简陋其传统习惯与概念浓厚,如强制按照国家的安全生产标准将无法达到发证要求,将会影响一大批的从业人员,但是如任其生产将会对人民的食品安全造成较大的危害,从而加大了对于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难度。(3)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较为模糊,我国在食品质量与安全的职能部门的划分上在相应部门的职责划分上存在着一定的重叠,从而造成了“九龙治水、无法治水”的现状,各部门之间对于谁才是执法主体上相互推诿,同时,各部门执法范围的重叠还导致了一部分的领域存在着执法的真空与漏洞,现今,涉及到的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有工商、质监、卫生、农业与食品药品监督等多个部门,因此,理清各部门职责是做好食品质量与安全监控与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

在食品的流通环节中,很多的食品流通企业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病原微生物控制不当,致使食品变质,有害微生物严重超标,容易对食品安全造成严重的不良的后果。

4 做好食品质量与安全监控及管理的举措

4.1 完善我国的食品质量与安全的监管体系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应当根据党和国家提出了食品质量与安全发展目标,借鉴国际上的先进、成熟的管理经验,从规范各食品生产企业、作坊、私人生产者等多个方面出发规范其生产行为,同时强化各部门对于食品质量与安全的检测与预警,严控市场准入等关键环境,从源头入手做好对于食品质量与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质量与安全的法律法规的体系,建立起完善合理的监督、标准、检测以及认证等的体系,通过政府、市场、消费者、媒体等多方面的密切配合,建立起从食品生产的全程监督管理体系,确保食品的质量与安全。

4.2 从我国食品质量与安全关键问题入手

应当进一步从我国的食品安全存在的关键问题及其制约因素入手,以大宗和出口优势产品为监管重点,集中力量,下大力气解决好植物源性食品的农药残留超标、动物源性食品的兽药、渔药、残留超标、食品微生物污染等严重影响人民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问题。同时,充分考虑采用新技术、新资源、新材料对食品安全可能带来的影响,预测未来对食品安全的进一步要求,制定中长期发展目标,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科学性。

4.3 明确食品企业的安全责任

食品安全问题会严重挫伤消费者的消费积极性,食品企业曝出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会对消费者造成不良的后果,同时也会对食品企业的经营及长期可持续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通过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宣传,使企业认识到要将消费者放在首位,从消费者的利益出发,保证所生产食品的质量,只有如此才能够获得消费者的信赖,为食品企业的生存发展赢得机遇。

4.4 畅通消费者检举揭发渠道

食品安全问题是消费者最为关注的问题,应当畅通消费者举报渠道,并对所举报的信息及时进行核实与反馈,通过消费者与食品监管部门协同合作共同完善并做好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督,确保民众能够吃的放心。

5 结束语

食品质量与安全问题是现阶段我国政府工作中的重点之一,为确保食品安全,应当在正视我国食品安全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原因,从根本入手,切实保障民众的食品安全。

参考文献

[1]周应恒,等。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经济学思考[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2004,2.

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篇7

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措施是市场经济中一种与国际接轨的全新管理模式。它的初衷是完善企业设施,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同时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体现卫生监督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食品安全是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社会稳定,食品行业是我国经济建设的支柱。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新型要求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模式,通过对企业进行风险分析和信誉分析形成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积极性,促进企业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加强自身管理建设,规范卫生监督行为。近些年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在部分行业开展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措施,现浅析报告如下:

1 国内食品安全的现状

根据我国食源性疾病现状,由肠道致病菌污染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以及疾病散发是直接造成人体健康损害的主要食源性危害。目前,我国尚没有建立起完善的食源性疾病报告系统。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发展中国家食源性疾病的漏报率在95%以上。因此,在我国致病性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仍然是危害公众健康的最重要因素。近10年来,以基因工程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生物技术,已经在农业和食品领域显现出极大的生产和市场潜力,丰厚的利润和高额投资使现代生物技术的快速发展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因此食品新技术、新资源的应用给食品安全带来新的挑战,生物安全所致的食品安全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然而我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自身管理水平仍然偏低。还有食品行业加工设施简陋、卫生知识缺乏、操作技能不熟等,也给食品卫生带来隐患。

2 主要措施

2.1 认真学习、强化培训、营造氛围:为了使大家对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措施有一个明确地认识,我们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其中学习宣传是开展量化分级管理措施的基础。首先组织有关监督员认真学习有关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文件精神和卫生部下发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并且结合我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实际状况,对评分表中的每一项内容都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学习讨论。然后通过实践,使卫生监督员准确地把握住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措施的内涵和标准,有力地提高了他们的监督能力和执法水平。还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培训,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举办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措施的专题培训班,在培训中讲实例、谈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企业负责人对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有了明确地认识。最后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尽快掌握本岗位应知应会的卫生知识和量化分级管理措施的内容,对量化分级管理也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

2.2 自查自纠、强化监督、规范管理:由于我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化、集约化程度低,食品加工多以小型作坊为主,餐饮业主要以小型、个体摊点居多,因此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存在面大面广,任务繁重的客观现状。这就要求卫生监督部门加大监督检查管理的力度,在软件方面给予指导和纠正,被监督单位应按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投入资金改善硬件设施,两部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有效地把量化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在日常食品安全卫生许可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对所有新发证和复核卫生许可证件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审核发证,并且在经常性卫生安全监督工作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经常性监督量化评分制度,从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完善卫生管理组织等方面入手,督促企业加大硬件投入,合理布局,增加卫生设施,改进生产加工条件,实行规范化管理。

2.3 狠抓卫生安全、文明执法、促进卫生管理水平: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一个全新的管理模式,必须依靠监督员在日常监督中严格依法监督,认真履行卫生监督职责,抓住重点单位,促进食品卫生工作的全面发展。在实际工作中注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符合实际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形式,鼓励企业自律,提高企业的信誉度。监督员要加强执法力度,不但需要强有力的权力性影响,还需要严谨规范文明执法的非权力性影响。食品卫生监督员除胜任自己的本职工作之外,还要熟悉食品工业知识,食品工艺知识,要加强自身继续教育,更新知识,还应熟练掌握外语,计算机,建筑学的相关的科学知识。

3 总结

我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措施之后,我们深刻体会到,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中,领导重视、支持是基础,监督和被监督单位的配合是关键,广泛的舆论宣传是保障,提高食品卫生安全是目的。确保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措施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必须做到“四抓”、“三规范”、“两落实”:抓宣传培训,抓自身管理档案建设,抓硬件投入,抓监督检查;规范监督检查标准,规范考核评分尺度,规范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责任落实到人,经费落实到位。这样我国的食品卫生安全才能得到一定的保障。

参考文献

[1] 詹初航?为了明天的食品更安全[J] 中国卫生,?2004,?11(3):32-34

[2] 赵?霖 鲍善芬21世纪中国食品安全问题[J]中国食品与营养,?2001,?19(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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