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极端天气应急预案最新5篇》由精心整编,希望在【暴雪红色预警】的写作上带给您相应的帮助与启发。
1、总则
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造成影响,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政府综合应急能力,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岳阳市洪水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以及因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造成的次生、衍生灾害。符合下列条件之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极端暴雨灾害应急工作。
岳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岳阳军分区司令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农办主任、市水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交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岳阳电业局、市气象局、市农业局、市供销社、市水务局、市长江修防处、市铁山管理局、市邮政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应急办、市水文局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市防指下设工程技术组、水文组、气象组、秘书组、宣传组、物资组、交通运输组、救灾补损组、后勤接待组、督查执纪组、执法组等工作组。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设在市水务局。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职责参照《岳阳市洪水灾害应急预案》(岳政办函[]113号)规定执行。
3、监测预警:
极端强降雨天气监测预警。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极端强降雨天气的监测和预报,迅速将预报警报发至市委、市政府和市防办,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市防办迅速将预报警报发至市防指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防指。极端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后,宣传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应急站等一切可能的途径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当极端天气可能造成比较严重的危害时,应按市防指的要求,加大播放密度,并增加防御指南等提示性信息。
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极端强降雨天气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加密观测、加强巡逻。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组织快速转移,并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水库(尾矿库)险情监测预警。极端强降雨期间,水库(尾矿库)管理单位(防汛责任人)加强对工程的监测。当水库(尾矿库)出现险情时,管理单位(防汛责任人)应立即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立即向水库溃坝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并报上级管理部门和防汛指挥机构。
渍涝灾害监测预警。当气象预报将出现极端强降雨时,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迅速分析渍涝灾害区域,向社会发布渍涝灾害警报,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并通知低洼地区群众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人员、财产。
中小河流、骨干内湖洪水监测预警。各级水文部门、基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中小河流、骨干内湖洪水的监测测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趋势,为防汛抗灾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4、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总体要求市防指成员单位在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急响应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依照调度权限做好抗灾救灾指挥调度工作,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发生后,市人民政府和市防指指挥协调全市抗灾救灾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抗灾救灾工作。
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发生后,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险情时,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对跨区域发生的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或灾害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因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相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应急响应启动程序。市防办根据天气预报、雨水情、灾险情提出启动建议,由市防指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决定启动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急响应。
响应行动:
市防指随时召开防汛会商会或专题会商会,必要时,启动异地会商。市防指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市防指领导、相关成员单位、市主要新闻单位参加。分析雨水灾险情,研究决策抗灾救灾中的重大问题并作出相应部署,发布紧急通知、指令,督促相关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切实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市防办全面收集整理雨水灾险情和抗灾救灾行动情况等,及时报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岳阳军分区及省防指。
视雨水灾险情况,从市直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指挥部各工作小组,在市防指统一办公,全力服务于抗灾救灾工作(各工作组职责及组成人员参照《岳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应对城陵矶超警戒水位防汛抗灾工作方案》“岳市防[]5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联系各县市区防汛抗灾的市级领导、市直部门单位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奔赴责任区指导抗灾救灾。市防指派出相关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抗灾救灾。
市防指可视汛情按区域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开展抗灾救灾。市防指根据灾、险、工情的严重程度和相关调度规程,充分做好人、财、物的调度工作。岳阳军分区按照市防指要求,组织兵力奔赴各灾区投入抢险救灾,必要时,向上级请求兵力或设备支援;市防指根据汛情、险情发展,果断及时加大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调运力度;切实加强水库、内湖等防洪工程的调度运用,尤其做好重点工程的实时调度和重大险情的抢护以及受威胁区域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市防指通过新闻媒体对外发布应急响应和动员令,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严阵以待,听候调遣,准备随时随地投入抗灾救灾。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工作要求:市农业、林业、水务、电力、国土、交通、民政、卫生、通信等所有成员单位必须派出工作组赶赴重灾区指导抗灾救灾工作。市财政部门及时做好全市抗灾抢险救灾应急资金调配,申请动用市长预备金;市民政部门全力做好全市灾民救助工作,及时做好勘察、核灾,并与市防办搞好灾情发布、上报的衔接工作;市卫生部门及时做好灾区医疗救治和防疫工作;市交通、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协助防汛部门组织当地群众撤离和转移,做好道路交通和区域交通管制工作,同时,市交通部门按市防指的命令组织征调交通运转工具,开通防汛免费专用通道;市国土部门加强对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山洪地质灾害的现场监测和预报工作;市电力部门负责确保防汛抢险、排涝、救灾的电力供应;市委宣传部门搞好新闻宣传综合协调工作,市防指不定期地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单位不定期通过电视、广播等发布汛情通报、防指紧急通知、指令。其它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市委、市政府派出督查组赴各地督查防汛抗灾工作。市慈善总会等有关部门或社会团体积极开展社会救助等活动。
县市区工作要求,相关县市区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增加防汛值班力量,加强值班和信息传递工作。由县市区防指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县防指领导及防指所有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商,研究部署抗灾救灾工作,加大查险、排险、除险力度,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市防指提供调度意见。按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责任人到责任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按照应急预案和市防指要求,全力以赴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做好参加抗洪抢险部队的后勤保障工作,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具体指导抗灾救灾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市防指。可依法宣布本地区相应范围进入紧急防汛期,行使相关权力。相关县市区防指要服从市防指统一调度指挥,顾全大局,配合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各类灾害应急响应措施:
山洪地质灾害。山洪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主要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水利、国土、安监、气象、民政、建设、环保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当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发出预警预报,并对危险地区的群众进行紧急转移。对因山洪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应立即实施紧急抢救,必要时可向当地驻军、武警和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抢护,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和立即报告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置,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负责,要首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当地防汛指挥机构要及时组织封堵溃口,上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进行指导。
中小河流洪水。当中小河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加强巡堤查险,适时运用防洪工程,科学调度洪水,确保防洪安全。
渍涝灾害。当城区、湖区出现渍涝灾害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转移低洼地区受渍水威胁的群众,加强内湖调度,积极开展自排和抽排。
信息报送和处理:
应急响应期间,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要按照国家防总《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报告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旱灾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信息收集、传输、上报、发布等工作。
市防办会同市政府新闻办,按照《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统一、及时、准确发布抗灾救灾信息。
应急人员及群众的`安全防护:
各类应急工作小组、抢险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救生、防护装备。抢险应急各类救生、防护装备由各级防汛机构就近调拨,必要时由市防指调拨。
大坝、堤垸等发生重大险情时,防汛指挥机构和工程管理单位要迅速发出转移、撤离警报,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组组织下游群众沿事先确定的转移路线转移到安全区。山丘区防汛指挥机构和基层组织要做好山洪灾害、泥石流的避灾工作。对转移的群众,当地人民政府要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各级民政、卫生部门要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灾民的生活救助、疾病控制工作。
各级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根据应急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可以调用各类机动抢险队、专业抢险队、群众性抢险救护队伍及民兵小分队等社会力量参加抗灾救灾。各县市区防指提出申请,经市防指批准同意,由岳阳军分区统一调动驻岳部队等支援各地抗灾救灾工作。市防指视情况发布动员令,组织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抗灾救灾。
应急结束。当气象条件好转,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由市防指按照有关程序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5、善后工作
善后处置。在应急响应期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应急响应结束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给予补偿。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依法补办手续;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灾害重建。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条件允许可提高标准重建。
分析评估。各地防指要对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过程的雨水情、灾险情、抗灾救灾行动及时进行调查分析总结,开展后果评估。
6、责任与奖惩
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对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在应对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灾害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附则
预案管理与更新。市防办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根据情况变化,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市防办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工作,打造和谐校园,防范当前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有效降低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局文件精神,切实从我校实际出发,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雨雪天气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杨俊志
副组长:刘维丽姜广东
组员:季婷婷李淑霞周庆梅兰雪琴叶秀芹何俊利
二、恶劣天气范围
大风、雷电、雨雪(中大)、冰雹等。
三、安全工作措施
1、当日值班人员全部到岗,早晨7:10到校,放学之前10分钟到达学校大门口,引导学生安全有序离开教室和学校大门口。
2、安全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及时到岗,遇到雨雪天气时应提前通知各年级学生按时放学,并在大门口、教室等区域引导学生安全离开校园,引导家长站在大门两侧接送学生。
3、班主任课间加强巡视第一文库,确保学生课间不追逐打闹,确保课间活动安全。遇紧急疏散时,在班级内疏散学生,各司其责,确保本班学生安全有序离开班级。班主任必须等到最后一名学生离校后方可离开。
4、各班主任利用电话等通讯手段,要求家长教育孩子在上学途中注意安全,确保上学放学途中不出意外。
5、遇到降雪天气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清扫校园内主要路段的积雪,对校园校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及时整改。
6、未尽事宜,以紧急通知为准。
四、应急宣布及后项
1、学校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落实安全工作的责任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
2、及时对学校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因排除学校地质危害、校舍安全隐患工作所引起的学校师生学习、生活不便的问题,做出妥善安置。
3、加强对学生天气预警知识的教育,同时对雨天以及恶劣天气时学校安全工作作出应急预案。家长接送学生必须按照应急预案执行。
4、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由校长室制定,根据具体天气状况,在学校广播里临时宣布。
5、宣布为恶劣天气后,各部门应全力以赴组织好各项工作,坚决杜绝大事当前而无所事事的现象出现。
6、对于在恶劣天气中置学生于不顾先行离开岗位的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谈话、批评、处分及至追究相关责任。第
一、指导思想
根据应急管理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有序、快速高效的原则,及时研判、稳妥组织学校积极应对极端恶劣天气,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坚持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设置
学校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各位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各中层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安全办公室。日常工作由主管安全的领导牵头主持。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学校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各自职能指导学校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安全办公室与气象局和上级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对气象部门发布的极端恶劣天气预报和预警级别,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领导小组研判,是否发布停止一切教学活动的通知和复课信息。
(三)建立气象观测站(有条件的学校)
学校在校园内设置气象观测站,由科学及相关学科任课教师负责管理,成立气象观测社团,对极端恶劣天气及时预测,观测站与学校安全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对极端恶劣天气可能发生情况及时向学校极端恶劣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极端天气分类及防御指南
(一)暴雨
1、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学校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师生安全。需乘车上下学学生原则上放假,可在家自学,学校不视为旷课。
2、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学校做好防暴雨工作;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活动,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旧校舍内的师生到安全场所避雨。需乘车上下学学生放假,本地和校外住宿生原则上放假,可在家或校外住宿点自学,不视为旷课,住宿生到校上自习。
3、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学校做好防暴雨应急工作,做好雨情、汛情研判,及时采取提前放学、延迟放学等应对措施;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活动;处于危险地带的中小学应当停课,采取专门措施保护已到校学生、幼儿和上班人员的安全;做好自然灾害防御工作。出现暴雨橙色预警,需乘车上下学学生和本地学生及校外住宿生放假,校内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自习。
4、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学校做好防暴雨应急、抢险工作,做好雨情、汛情研判,及时采取提前放学、延迟放学等应对措施;停止一切教学活动;做好自然灾害防御工作。学校放假,直到预警解除。
(二)暴雪
1、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有影响。
防御指南:学校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工作;师生注意防寒防滑;加固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需乘车上下学学生原则上放假,可在家自学,学校不视为旷课。
2、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有影响。
防御指南:学校落实防雪灾和防冻害措施;师生注意防寒防滑;加固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需乘车上下学学生放假,本地和校外住宿生原则上放假,可在家或校外住宿点自学,不视为旷课,住宿生到校上自习。
3、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有较大影响。
防御指南:学校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的应急工作;减少不必要的户外活动;师生注意防寒防滑;加固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需乘车上下学学生和本地学生及校外住宿生放假,校内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自习。
4、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有较大影响。
防御指南:学校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的应急和抢险工作;师生注意防寒防滑;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停课安排。师生放假,直到预警解除。
(三)大风
1、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标准: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者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学校做好防大风工作;关好门窗,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师生注意尽量少骑自行车,刮风时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下面逗留。需乘车上下学学生原则上放假,可在家自学,学校不视为旷课。
2、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学校做好防大风工作;停止露天活动和户外危险作业,尽量到避风场所避风;切断户外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需乘车上下学学生放假,本地和校外住宿生原则上放假,可在家或校外住宿点自学,不视为旷课,住宿生到校上自习。
3、大风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学校做好防大风应急工作;校舍抗风能力较弱的中小学校应当停课,师生减少外出;切断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需乘车上下学学生和本地学生及校外住宿生放假,校内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自习。
4、大风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学校做好防大风应急和抢险工作;师生应当尽可能停留在防风安全的地方,不要随意外出;切断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师生放假,直到预警解除。
(四)沙尘暴
1、沙尘暴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可能出现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1000米),或者已经出现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学校做好防沙尘暴工作;关好门窗,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师生注意带口罩、纱巾等防尘用品,以免沙尘对眼睛和呼吸道造成损伤;呼吸道疾病患者、对风沙较敏感师生不要到室外活动。需乘车上下学学生原则上放假,可在家自学,学校不视为旷课。
2、沙尘暴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0米),或者已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学校做好防沙尘暴应急工作;停止露天活动;师生注意尽量少骑自行车,应当戴好口罩、纱巾等防尘用品,注意交通安全。需乘车上下学学生放假,本地和校外住宿生原则上放假,可在家或校外住宿点自学,不视为旷课,住宿生到校上自习。
3、沙尘暴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米),或者已经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学校做好防沙尘暴应急抢险工作;师生不要在户外活动;学校推迟上学或放学,直至特强沙尘暴结束。需乘车上下学学生和本地学生及校外住宿生放假,校内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自习。
(五)高温
1、高温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
防御指南:学校做好防暑降温准备工作;师生午后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对学生进行防暑降温指导。需乘车上下学学生原则上放假,可在家自学,学校不视为旷课。
2、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
防御指南:学校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师生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对学生进行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需乘车上下学学生放假,本地和校外住宿生原则上放假,可在家或校外住宿点自学,不视为旷课,住宿生到校上自习。
3、高温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
防御指南:学校采取防暑降温应急措施;停止户外露天作业;对学生采取保护措施;要特别注意防火。需乘车上下学学生和本地学生及校外住宿生放假,校内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自习。
(六)大雾
1、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
防御指南:学校做好防雾准备工作;户外活动注意安全。需乘车上下学学生原则上放假,可在家自学,学校不视为旷课。
2、大雾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防御指南:学校做好防雾工作;减少户外活动。需乘车上下学学生放假,本地和校外住宿生原则上放假,可在家或校外住宿点自学,不视为旷课,住宿生到校上自习。
3、大雾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防御指南:学校做好防雾应急工作;师生不要进行户外活动。需乘车上下学学生和本地学生及校外住宿生放假,校内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自习。
(七)雷电
1、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可能发生雷电活动,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
防御指南:学校做好防雷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需乘车上下学学生原则上放假,可在家自学,学校不视为旷课。
2、雷电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经受雷电活动影响,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较大。
防御指南:学校落实防雷应急措施;应当留在室内,并关好门窗;户外人员应当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或者汽车内;切断危险电源,不要在树下、电杆下、塔吊下避雨;在空旷场地不要打伞,不要把金属用具、羽毛球拍等扛在肩上。需乘车上下学学生放假,本地和校外住宿生原则上放假,可在家或校外住宿点自学,不视为旷课,住宿生到校上自习。
3、雷电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经有强烈的雷电活动发生,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
防御指南:学校做好防雷应急抢险工作;师生应当尽量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内,并关好门窗;切勿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和其他类似金属装置;尽量不要使用无防雷装置或者防雷装置不完备的电视、电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等电器;密切注意雷电预警信息的发布。需乘车上下学学生和本地学生及校外住宿生放假,校内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自习。
四、应急保障
(一)预案保障
要加强对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迅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
(二)机构保障
各级各类学校均须设立专门的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应急机构,并制定具体方案。
五、信息报送制度
1、信息报送采取分级报告制度。
3、工作程序
由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分析、研判,及时将灾害事故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的情况向教体局和当地政府应急指挥部报告。
六、善后与恢复
各学校在后期处置工作中,做好师生的心理疏导,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七、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各级各类学校根据县教育局及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情况,预案实施评估结果,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组织修订预案,报教体局批准后实施。
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的安全,打造和谐校园,防范当前极端灾害性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有效降低恶劣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精神,切实从我校实际出发,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极端灾害性天气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全面负责校园极端灾害性天气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xxx
组 员:xxx xxx xxx
二、安全工作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利用校会,加强宣传,提高全体教师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上下班期间发生各类事故,提高雨雪天气、大风天气师生安全意识。各班级对学生进行恶劣天气的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及时添加衣物,防冻防寒,预防感冒。
2、当日值日人员全部到岗,早晨7:20到校,放学之前10分钟到达学校大门口,引导学生安全有序离开学校大门口。
3、安全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及时到岗,遇到雨雪天气时应提前通知各年级学生按时放学,并在大门口等区域引导学生安全离开校园,引导家长站在大门两侧接送学生接学生。
4、班主任课间加强巡视,确保学生课间不追逐打闹,确保课间活动安全。遇紧急疏散时,在班级内疏散学生,各司其责,确保本班学生安全有序离开班级。
5、各班主任利用电话,网站等通讯手段,要求家长教育孩子在上学途中注意安全,确保上学放学途中不出意外。
6、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清扫校园内主要路段的积雪,对校园校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及时整改。
我校师生要认真加强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恶劣天气下师生的安全工作。
根据市政府《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教委下发沪教委办〔20xx〕4号文件下达相关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信息发布响应
当本市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以下简称“气象灾害红色预警”)时,学校和家长应密切关注广播、电视、12121气象服务热线等公共媒体播发的最新信息,并根据红色预警发布的不同时段,做好信息发布响应工作:
1、当日22:00前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并在22:00维持,或者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发布过红色预警的,市教委将根据官方媒体播发的信息,通过“上海教育督查”短信平台向各中小学校、托幼园所、中等职业学校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发送预警响应信息提醒。学校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校讯通”、qq群等多种途径,将次日(或当日)全天停课安排告知学生和家长。
2、在6:00以后至上课前(8:00)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市教委将根据官方媒体播发的信息,通过“上海教育督查”短信平台向各中小学校、托幼园所、中等职业学校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发送预警响应信息提醒。学校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校讯通”、qq群等多种途径,将学校灵活安排教学活动的通知告知学生和家长。
3、学校上课期间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学校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校讯通”、qq群等多种途径,告知家长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4、学校参照市政府《实施意见》要求,自行制定具体应对计划,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对措施。并通过站、信息公示栏等形式宣传市政府《实施意见》,提高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的知晓率。学校组织开展相应的教育培训活动,向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宣传解读《实施意见》,普及气象灾害的基本知识、普及红色预警信号图标及标准;知晓红色预警发布与解除的信息渠道,知晓学校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教职员工、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二)教育教学安排
当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时,学校根据市政府《实施意见》的规定,对本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合理安排:
1、《实施意见》规定红色预警发布后各学校全天停课的,学校要兼顾教职员工安全与工作需求,明确应当或无须上班的人员,并及时告知教职员工。应当上班因交通等原因未按时到校的教职员工,要及时与学校负责人联系。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学校要落实人员做好看护与生活安排。
2、《实施意见》规定红色预警发布后学校灵活安排教学活动的`,学校教职员工应按时到校、上岗。学校根据学生到校的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室内教学活动、游戏。对延误到校(或未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对不能按时到校的教职工,不作迟到处理。
3、《实施意见》规定红色预警发布后学校继续上课的,学校一律停止室外上课及户外活动,统筹安排好室内教育教学活动,并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
(三)预警应急响应
1、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发布后,各级各类学校和各区县教育将行政部门应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园长进入指挥岗位,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健全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电话热线要及时回应家长的咨询。
2、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发布后,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力度,对教室门窗、户外装置、排水系统、在建工地、校内高架电线等部位重点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障在校师生安全。
3、对于极端天气原因造成家长晚来接孩子的,则需及时安抚孩子的情绪,安排专人看护好孩子,直至家长来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