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维特的烦恼》读后感1000字(通用19篇)
一只扑向爱情之火的飞蛾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安娜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这句话。
《安娜。卡列尼娜》讲述贵族妇女安娜有着令人着迷的美貌和深刻丰富的精神世界。“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千秋。”作为政府高官卡列宁的妻子,安娜过着世俗眼中的幸福生活。可卡列宁和安娜之间没有爱情,这在现在看来无疑是不幸的。但在当时的欧洲贵族阶层,很多婚姻都是这样,真正的爱情只会被耻笑和鄙夷。安娜不想安于现状,她蔑视与卡列宁的婚姻桎梏,并爱上了志趣相投的英俊青年贵族——渥伦斯基。安娜毫无顾忌地追求爱情、自由和幸福,但她不受理性约束的行为,也使自己陷入纵欲的感性误区,从而付出惨重代价。
渥伦斯基虽然也爱着安娜,但在他的世界里安娜只是他的一部分。他的职业和社交让他回归现实,让他无法面对安娜的感情。当安娜意识到渥伦斯基的怯懦自私后,自己的世界也跟着破碎了。安娜认识到爱情和生命的无望,最终选择了惨烈的方式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卧轨自杀。
安娜为什么会卧轨自杀?
在当时的社会,贵族青年男女追求婚姻自由的渴求,无法与强大的封建专制势力相抗衡,更无力承受来自传统的封建道德制度的致命打击。安娜的生机勃勃与当时社会的死气沉沉不相符合。这是形成安娜悲剧的原因之一。
梁实秋说过:“快乐是在心里,不假外求。求即往不得,转为烦恼。有时候,只要把心胸敞开,快乐也会逼人而来。”赋予她生机的是爱情,置她于死地的也是爱情。她的死有社会原因,但重要的是自身原因:爱情至上主义。安娜对感情要求过多,也是形成她悲剧的一大原因。
安娜自身性格的局限也是造成悲剧的一大因素。“作为柳里克皇室的后裔安娜拥有与生俱来的地位和尊严,贵族血统所带来的种种特权和优越的地位,使安娜从小就体验到了高高在上,君临一切的威严,而天赋的美丽又使她处处受到人们的青睐。”安娜的偏执与任性,无疑都带有毁灭性的力量。
她像一只扑向爱情之火的飞蛾,任性、可怜,又有种决绝和潇洒,只求灿然的一刻!
这个世界从来只有更美,而没有最美。而靠近完美的那一刻,就是最容易走向相反的时刻。始终靠幻想活着的人终会有幻灭的一天。
有很多人对于维特自杀的这种行为很不赞同。他们认为自杀是一种对个人的生命和对一些你的亲戚朋友的情感的一种不负责任。就比如说维特,他一自杀可能能摆脱自己的烦恼;但他却会使他的朋友,比如说给绿蒂造成不可抹灭的精神阴影,这是十分恐怖的。就像我国名间的一句俗话那样,好死不如赖活。因为只要你活着,就会有目标追求,可能一些你认为实现不了的目标经过你的努力后实现了,而死了你却永远不能了。我们应该知道,永不言弃的人,看到的永远是希望;而轻易就放弃的人,等待他的后果只会是绝望。永不言弃的人,心中总会是一个乐观安适的心态;而轻易放弃的人,心绪烦恼万分,终日生活在困恼与悲观之中。永不言弃的人,往往会享受到胜利与成功给他带来的喜悦;而轻易就放弃的人,失败永远是他心中无法抹去的一道阴影。
其实,死亡解决不了一切,它所能留下的是更多人的痛苦。只有努力战胜生活中所遇到的挫折和失败,生命才有意义和价值。即使最后没有成功,但至少努力过、奋斗过了!努力,并不一定成功;但放弃,则一定会失败。坚持就是胜利,在最后一秒还未到来之前,结果永远是未知的,所以在困难面前我们应选择坚持奋斗,永不言弃,努力向成功的彼岸进发生活中,我们无法回避挫折,只能面对。重要的是在挫折中能坚持到底,永不言弃,直至击败挫折。还记得刘翔永不言弃的速度,中国女排永不言弃的顽强,爱迪生永不言弃的勇气吗?他们之中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坚信挫折是人生的考验。这一切都告诉我们,永不言弃是一种品格,更是一种顽强精神,永不言弃的人总会胜利。
当然,在抱怨、无助、哀伤、气愤等种种悲观情绪中挣扎了良久之后,维特看不到希望,看不到光明,最后只好用自杀的方式来寻求解脱。这是一种消极解脱,或者可以说是一种逃避。而在现代社会比歌德所在的那个时代的社会要开放民主多了。所以我们更不能像维特那样悲观,毕竟这个时代是可以接纳任何地位的人的。只要永不言弃,就迟早有机会在这个社会上立足。我们应该更加乐观,在各个好的方面努力再努力。我们必须牢记这样一个道理:我们无论遇到了什么烦恼,什么挫折,都不能像维特一样选择逃避,人生的道路不可能都是平地,不可能都布满鸟语花香,我们决不能跌一跤就说没路好走,就放弃。
同时,我们也要记得虽然我们所处的时代,允许我们张扬个性,追求自我,我们是何等的幸福,不需反抗便得来。但是反抗精神依然要存在,面对原则与正义,我们必须与邪恶反抗到底。
《少年维特的烦恼》真是一本好书,我认为歌德把维特的心理活动,感情描写的非常细腻,似乎经历这一切的不是维特,而是自己。维特的一些感觉也能也读者产生共鸣,手法很细腻,扣人心弦。我个人认为是一本很好的书。读完此书,我经受了一次灵魂的洗礼!!!
曾经有一份挚爱,漂洋过海来到我面前,那便是简爱。它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她所象征的女性理想和追求已超越了时空,成了人们心中的永恒。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在这本书里渗透着最多的就是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了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本书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和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是姐妹,但是虽然她们生活在同一生活环境,和家庭环境中,性格却大不相同。夏洛蒂的性格比较温柔,很清纯,更加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得不到父母太多的关爱,再加上她容貌不美,身材也很矮小。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很深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以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
她所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容貌不美,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强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的去追求美好的生活。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型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她从不因为自己的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在罗切斯特面前感到自卑,相反的,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的是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而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在这里,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灰姑娘的故事,而是勇敢的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新女性、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简·爱藐视财富,但她却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我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
在苏尔海姆,维特结识了很多人,大人和孩子。那些天真无邪的孩子们信任他,愿意把各种各样的事都讲给他听。孩子们的热情,他们表达各自需要时那种天真坦率的表情让维特尤其感到高兴。他觉得在尘世间只有儿童的心离他的心最近,并认为“每天像孩子一样过活的人是最最幸福的人”。每当他在一旁注意孩子们,通过一桩桩小事发现他们有朝一日必定会具备的一切美德和力量的萌芽,每当他从执拗之中看到孩子们未来性格的坚定和倔强,从任性看到他们今后应付人世风险时的轻松自如与达观幽默时,他便会感到这一切在孩子身上是如此完整,“并未被人教坏而变质”。维特认为在孩子身上所具有的天真应该成为大人们学习的榜样。他觉得自己在孩子们身上能够得到更多的欢乐,认为“对待孩子,应当像神对待我们似的”。这种对童真状态的留恋正是维特的本性所在。
维特所追求的是人的自然天性的解放,但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环境却是一个腐朽、顽固、庸俗、鄙陋的黑暗现实。环顾四周,维特找不到一位志同道合的知己好友,他深深感到自己的孤立无援,但又无力改变什么。在C伯爵组织的宴会上,他们交头接耳地议论着维特,对维特的到场深感不满。维特对此深感气愤,最终迫于压力不得不推出宴会。他的才能为他找来的是非议和践踏,而这一切只因为维特放弃了等级的偏见。
就在维特感到闷闷不乐,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时候,他在一次乡村舞会上结识了贤淑、善良的绿蒂。绿蒂的出现仿佛在他面前了一扇希望之门。在与绿蒂的交谈中,维特发现绿蒂很有个性。维特认识到:绿蒂正是他苦苦寻找的知己。自爱她身上维特感到心灵的沟通的快乐,他想:“我能在她身上找回我的世界”。绿蒂纯洁的黑眼睛,生动、富于魅力的双唇和清新、闪烁着无邪气质的脸颊迷住了维特的整个身心。他认为绿蒂是他在丑恶的社会中发现的真正的美,是他在绝望、冷酷的现实中发现的灿烂希望。
在维特看来,绿蒂是质朴、纯真的人的自然本性的体现,是他美好理想的化身,与是他便对她寄予了全身心的热爱和崇拜。然而,现实是残酷的无情的。绿蒂早已有未婚夫阿尔贝特。是‘阿尔贝特是维特的好朋友,为人虽然平庸但却十分善良。在世俗的沉重压力之下,绿蒂虽然内心深爱着维特,也很同情维特在现实中不幸的处境,但她无力挣脱平庸的生活圈子,更无力维特采取反抗行动,走上反叛家庭的道路。她宁肯屈服于世俗而牺牲美好的爱情与理想。爱情的失败再一次让维特陷入了绝望的境地,他的理想再次遭到重创,他重新论到了无边的黑暗之中,孤独无助。
当然在维特身上有着无法避免的先天性致命弱点。他憎恨周围死气沉沉的生活环境,对理想充满了热情,但是一旦理想受挫,他便会坠入绝望的深渊,无力自拔。他的愤慨仅仅停留在孤独的伤感这一层面,要不就是想用锋利的刀子捅进自己的心坎,割破自己的血管,就此死去;却无力采取行动改变现实。
存在于诗里的美,是通过诗人的情感所表达出来的、人类向上精神的一种闪灼。这种闪灼犹如飞溅在黑暗里的一些火花;也犹如用凿与斧打击在岩石上所迸射的火花。
——艾青如是说。
艾青曾去法国留学,跟着恩施林风眠学诗歌,几年的异国他乡生活,使他的诗收到了俄罗斯后现代主义以及一些文艺复兴时期名家们的影响,但同时,欧洲的法国同样动荡不安。在这期间,艾青作了两首“在地狱里创作出来的诗”。一首是《巴黎》,另一首便是收录于《艾青诗选》中的《马赛》。
《马赛》创作于1933年。马赛是法国的第一座城市,从罗马时期起,便是战火与掠夺下的产物。19世纪,以描摹500名烈士奔赴巴黎一路壮歌支持革命而流传后世的《马赛曲》闻名于世,作为法国的国歌飘扬于历史的长河,那是一个国家发展而来的高光时刻,同样也是艾青内心中的法国情节。但在20世纪,马赛便进行了殖民扩张,愈发繁荣稳定。艾青说,那是地狱。
从诗中来看,无处不是人民的斗争,无处不是矛盾与挣扎,无处不是从胸腔最炙热的鲜血中迸发出的怨恶与诅咒。“无定的行旅已把我抛到这,陌生的海角的边摊上了”——是时代,是历史,是时间,是人心,推动着身在异乡的艾青,被绑架,被侮辱,被迫害,在马赛对东方国家进行殖民扩张时,艾青作为黄种人,作为中国人,可想而知受到了怎样的霸凌,而后半句更是使人联想到已经变了性质的马赛,将人民逼迫至绝路抛弃在边缘地带的惨淡情形!
之后艾青便描绘了在马赛,所谓的繁华,所谓的工业化,所谓的经济繁荣。本质是混沌不堪,是压在人民脊梁上的血鞭,是帝国主义毫无人性的打压。在人群向着所谓灯塔而无血无肉的麻木向前时,艾青知道,他们不过踏在底层人民的尸体上向上一层层叠加着伤痕罢了。而艾青则是站在底层劳动人民及工人审视着这个混沌不堪的社会。“像唯一的骆驼,在无限风飘的沙漠中,寂寞地寂寞地跨过——”艾青的语言无疑是撼动人心的,纵使无限风飘,却仍无法动摇骆驼坚实的目光,脚踏实地的脚步,身处的是沙漠,脚下踩的,与骆驼的本质并无异,同样也是尘埃,所以在逝去的灵魂下跨过去,跨过去,不忍伤害每一个普通且平凡的生命。“放射着混沌的愤怒,和混沌的悲哀——”这时的太阳,是眼睛,是民众的眼睛,是艾青的眼睛。
接下来便是厚重且沉痛的批判,是愤怒并无所畏惧的指责,是痛彻人民心扉而深刻到刻在骨子里的诅咒。工业强大又何用,工人们面黄肌瘦,将繁琐的会话,屈服的手势,醉酒的空瓶埋葬在工厂厚重的浓烟之下。它们是盗贼,是绑匪,艾青甚至将自己比作米虫,看啊,那些是异国来的看尽马赛罪恶与富贵下的暴力的旁观者,有些甚至是掠夺与剥削下的受害者,那些高楼大厦、琼楼玉宇皆是帮凶,甚至是轮船,引渡着成百上千的旅行者见证1933年的秘密。
但艾青并没有对这片土地绝望,它是地狱,但仍然不舍,依旧依恋,也许是这片土地上的人民足够孤独,也许是纪念百年前温存的理性与艺术的遗骸。尽管如此,离别的最后,马赛,还是堕落的,是“盗匪的故乡”,是“可怕的城市”,这是艾青所以帝国主义原则性的批判与反对,虽然要学习外国的先进知识与思想,但是对于违背人道的,虐待人民的,坚决抵制,绝对拒之门外。这是地狱里关于艾青的一朵火花,他带回了中国,归属于世界,应当被时代所认识。
地狱里的火花,是世界的宝物,是我们应当存于心的敬仰与坚持。
《堂吉诃德》主人公原名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阿伦索。吉哈达由于沉迷于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于是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副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笑话。他的行动可以说是损人不利己。他最后一次到家后便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于是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果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看《堂吉诃德》,我只是觉得主人公非常神经质。但是当我仔细品味后,就会发现其中的深刻蕴含。人的最本质就是为了追逐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在追逐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或许很可笑,但就是因为太单纯了,才会闹出那么多笑话。
常说,眼睛是灵魂的窗口。但是我想说的是,我们通过眼睛看到的常常只是假象,本质总是隐藏在背后。人们只看到堂吉诃德啼笑皆非的一面,但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又有谁认真思考过?所以,我只是由此回忆起过去思考过的类似的命题。每天,我们生活着,看到许多事情的发生,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总是相信自己看到的,总是说“眼见为实”。其实,看到的只是现象,到底是不是真的,还是需要论证的。很多人说着相信的话,也未必是真实的。伟人之所以成为伟人,并不是因为他们有着这样的天资,而是他们总是能够比凡人站得远,望得远,想得深刻。有时候,就连做这件事的人本身都没有意识到自己为什么这样做,只是被潜意识控制了,而当我们揭示出背后的事实后,总是能够发现真相是残酷的。
朱自清 —— 现代著名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从这文章中可以看出作者追求美好生活的渴望,对黑暗的现实想“超然”又想“挣扎”的心迹。
文章一开头就点出全文的“文眼”:“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他想借游荷塘排解苦闷,于是作者从一开始就以独处的心境创造出孤寂的氛围,流露出淡淡的哀愁。
“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读着读着我也似乎走进了这清华大学的幽僻角落,同作者一起欣赏美丽令人陶醉的荷塘月色。
从中我感到了作者内心的不宁静、彷徨,我的心情也随之而波动起来。
朱自清在先诉说了自己的不宁心境后,描写了一个宁静的与现实不同的环境——荷塘月色,通过对传统的“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和高寒孤洁的明月的描绘,象征性地抒发了自己的洁身自好和向往美好新生活的心情。他为排遣心中的郁闷,夜深独享月色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悄悄地行,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他觉得自己是个自由的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以不理。并深情地发出了内心的声音:“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
“走着”、“走着”、“我看见了荷塘”,田田的荷叶,零星在荷花,风中的花香,真令人心旷神怡。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上,简直就是用光与荷花美丽的画,作者把月光下的荷塘上的月光与描写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我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我陶醉了……
看着看着,突然美丽的、柔美淡薄的月光消失了,四周围着蓊蓊郁郁的树,树间透着光,可是光却是如此的无精打采,这时的主角几乎成了热闹的蝉和蛙,可是作者却什么也没有。《采莲赋》、《西洲曲》两篇文章节选使我的心也随着作者凉了下来,虽然我很难体会作者当时的无奈和彷徨,但我的心仿佛也随作者回到了起初的不宁静……
我“看”着作者走进了屋子,文章也看完了,而我却未合上书本,这文章使我意犹未尽,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荷塘月色的美丽可以令人暂时忘记忧愁,可见它的美丽,使我感到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可是在文中我更能深刻的感受到作者对现实生活的厌恶、憎恨。作者在这样的恶劣的环境下,不被“白色恐怖”所屈服,与“白色恐怖”作斗争,令我万分佩服。而我生活在这么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中,更应该要去努力学习,去好好的珍惜现在的生活。
酝酿好睡意,和朋友道了晚安,放下手机准备睡觉。刚眯上眼睛又忍不住摸出手机,刷朋友圈,刷微博,逛豆瓣。从困倦状态到清醒状态,十分睡意只剩一分,想起前几天看完《安娜卡列尼娜》一直想写未写的读后感,便坐起来打开电脑。
睡觉这件事儿倒是和码字有几分相似,它们都有即时性。如果不趁着自个儿特别困的时候入睡,之后便再难入睡。如果不趁着灵感光临之时多码几个字,之后怕是很难憋出想要的内容。
文化碎片化的时代,每天被微博微信数不清的垃圾信息覆盖,我们都进入了一个浅阅读的状态。安安静静地看完一整本书变成一件很困难的事,地铁站慌张的步伐,人们永远在赶时间。
所以我更喜欢回老家时随手备几本书。因为没有比在家那种没有烦恼慢悠悠的节奏更好的阅读环境。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如我老妈所说,回家的我简直变成了她的寄生虫。不用洗衣做饭,不用收拾打扫,一切家务都被我那勤劳贴心的老妈承包了。
看完一部长篇小说,就好像和其中的每一个人物完成一段长长的旅程。共同经历生活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临末分别,怅然若失。
女主安娜,美丽大方,身段迷人,举止就是上流社会的女人们的高贵优雅。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很难不会喜欢上这样一位可人儿。这样的美丽刚好是导致她悲剧的基础。
安娜在十七八岁就嫁给了老公卡列宁。一个优雅美丽的女士配上一位事业有成的男子,无论在谁看来都是极好的组合。十几岁不懂爱是什么的安娜就这样迷迷糊糊的嫁给了卡列宁。每天穿上精致的礼服穿梭于圣彼得堡的各种舞会。直到她在火车上遇见了弗伦斯基。
用现在的话说,弗伦斯基就是一位顶级的高富帅。英俊的外表,丰厚的俸禄,并且有着军官的骁勇。两人第一次相见,就被对方深深吸引。如果问我是否相信一见钟情,我相信。只不过,一见钟情从来都是男神和女神之间的游戏。
安娜遇见弗伦斯基就像一本好书落入一个能读懂她的人,一架钢琴遇上一个真正能用她弹出美妙旋律的人。她开始意识到她和卡列宁之间并不是爱情,一切都是按部就班,为了结合而结合。卡列宁只是把她当作拿得出手的花瓶,可以传宗接代的妻子。弗伦斯基却把她当作一个真正的女人看待,爱慕她,欣赏她,疼惜她。这恰好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最为需要的。
随着和弗伦斯基的爱火越来越旺,摆脱卡列宁束缚的欲望便越来越强烈。实在难以忍受痛苦的安娜选择主动和卡列宁摊牌,而老公卡列宁的处理方式更加使她厌恶。为了保全自己的名誉,卡列宁向安娜表示只要安娜愿意断绝和弗伦斯基的关系,他可以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陷入爱河的安娜无法做到,两人的关系陷入了僵局。
不顾世俗的眼光,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安娜和弗伦斯基公开出现在各种宴会上,沦为大家津津乐道的谈资。相对于男人,那个时代对于女人要严格得多。在大家眼里,弗伦斯基是又征服了一个女子的极具魅力的男士,安娜则是一个抛夫弃子的堕落的女人。渐渐地,安娜被上流社交圈孤立,贵族们都以和她交往为耻,除了几位极其要好的朋友。
然而压垮安娜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她对弗伦斯基的猜忌。弗伦斯基仍然流连在灯红酒绿的宴会舞会,安娜只能独自呆在家中。久而久之,一种强烈的不安全感将她吞噬。她害怕弗伦斯基爱上其他女人,她害怕自己对于他没有了吸引力。这种害怕后期近乎畸形。
在安娜看来,她为了弗伦斯基背叛了丈夫,扔下她心爱的孩子。而他怎么能爱上别的女人。为了报复他,让他后悔,她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火车站结束了生命。
安娜自杀后,弗伦斯基完全变了一个人。从风度翩翩侃侃而谈变得沉默不语,如同行尸走肉。战争爆发后,他毅然决然前赴战场。因为,他的心早已随着安娜死去。
很多看过小说的人都喜欢安娜,认为她美丽勇敢,敢于面对自己的感情。可我就是喜欢不上来。在我看来,安娜这个角色过于自私,且不理智。因为她的勇敢直接或间接导致了这个故事中所有相关人的悲剧。老公卡列宁,儿子谢辽查,弗伦斯基。结局安娜一死了之,留给弗伦斯基的却是永久的悔恨,足以彻底毁掉他。当然,作为男主介入别人家庭的弗伦斯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罪有应得。
我更喜欢小说的另一对列文和吉蒂。可以说,吉蒂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也是自己想要成为的那种女生。
她虽然魅力不及安娜,但在遇见安娜之前,花花公子弗伦斯基也是为她倾倒。她有女人的美丽,也有女孩儿的善良天真。在丈夫列文因为别人对她的仰慕吃醋时,她没有怪丈夫小心眼儿,而是尝试理解他的感受,并且答应了列文将客人送走的无理要求。弗伦斯基转而追求安娜后,吉蒂生了一场大病,每每想到自己向弗伦斯基示爱没有得到回应就无比羞愧。一个美好的女孩当有这样的自尊自爱。
我一直相信安娜的悲剧是注定的。一个没有尝到过爱情滋味的如此尤物穿梭在光怪陆离的社交圈,她怎能全身而退。
生活没有偶然,所有结局都是偶然中的必然。
我初读此书是在小学,只记得当时把这本书当作了一本言情小说,觉得看了很没劲,印象中一直是维特在抱怨,似乎他的烦恼是挺烦人。但十多年过后,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闻着书香重新回味时,我突然意识到以前的思想是多么的单纯,认识是多么浅薄。以下便是我现在对这本书的一些感受的记录……
维特的日记中,开始几天的几句话让我很有共鸣,也认识到他是个很单纯的人,一个有思想的人。他在1777年5月4日的日记中写到:“我不会再像往常那样反复咀嚼命运赐予我们的点滴不幸了;我要享受眼前,过去的事据让它过去吧。”可见,他对自己的人生是有过思考的,也是有理性的认识的。让人感觉不到像这样的能认识到这一点人生哲学的人居然会最后选择自杀,来结束自己的生命。这句话也让我想起泰戈尔的一句话:如果你因错过太阳而流泪,那你也错过群星了。说的很值得品味,尤其是在在遇到一些不幸(自认为的)时。
在他后几天的日记中都有记载他十分向往大自然,愿意居住在小镇上;厌倦都市喧嚣、嘈杂。他一直在想象自己“躺在涓涓溪流旁,倒卧在深草里,贴近地面,观赏千姿百态、形状迥异的细草”,“门前便是一泓清泉,泉上有短墙护围,高耸的树木遍布四周,绿荫如盖,清爽宜人”,一直在憧憬那种田园式的理想化了的生活。他认为唯一能使他的心灵获得平静的,就是小镇周围的优美动人的自然风光。在小镇居住的那段日子里,他常常流连大自然的美景之中,忘记时间、忘记了自己以及周遭的一切。他常躺在淙淙流泻的小溪旁那高高的草丛中,仔细观察泥土中千差万别的小草和种各样的小昆虫,用心聆听大自然万物所发出的天籁之音。只有在这时,在与大自然接近的过程之中,他才感到喜悦、幸福和平静。维特深感自己在大自然面前的笨拙,他想画下眼前的景色,却觉得自己失去了绘画的能力,“一笔也画不出来”。在维特给好友威廉的一封信中这样写到:“今后唯独以自然为本。只有自然才无限丰富,只有自然才造就大艺术家……所有的规则(别人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偏偏破坏了对自然的真实感受以及对自然的真切表现!”由此可见维特的思想和智慧闪烁着崇尚自然的质朴光泽。他敢于冲破旧有的艺术观念的束缚,从对生活的细致体察中体味艺术的真谛。
维特没有任何世俗的等级偏见。作为一个出身于中上阶层的人,他并没有盲从社会时尚,像这个阶层的其他人那样,对下层普通老百姓采取冷淡而疏远的态度,更不会以恩赐者的身份去对待他们。他对于“此地贫贱百姓”最初的粗鲁和敷衍,报以宽容、理解的态度。最后在真诚的打动下,他终于被他们接受,还帮助一个年轻女仆把水罐放到头顶。
我感觉,绿蒂在作品中不仅仅是维特钟情的一位妙龄少女,而实际上是维特生活、社会理想化的化身,是真、善、美的代表。在最后她选择离维特远去,则暗示了美的失落和维特梦想的破灭。
暑假南阳奥斯卡影城上映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器》的电影,有好多小朋友去看,非常的火!我一下子就迷上啦!我去姑姑家玩,正好又看到了哥哥有整套的哈利·波特,兴奋极了!上大学的哥哥肯定不要了,谁知哥哥说他也很喜欢哈利·波特,他要收藏这套书,目前只能借给我看,虽然有些小失望吧!但是看到哥哥跟我一样也是个波特迷,我还是很高兴的!今天我就给大家先讲一讲《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事吧。
一岁就失去父母的孩子哈利·波特,被送到了姨夫、姨母家,每年都没人给波特过生日,而且姨夫家的儿子达力,老是对哈利拳脚相加,在他11岁的时候,一个叫鲁伯·海格的人给他过了生日,并带他去里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到那里他看到了许许多多奇怪的现象和一些父母的事,原来他也是属于这里,而且他身上蕴含着强大的力量,可以对抗魔法世界的大魔头——伏地魔。这一切对哈利来说,太好奇啦!来到这里以后,波特认识了一些好朋友,跟他们在一起一边学习魔法,一边找机会替爸爸妈妈报仇。无意间,听说了魔法石的事,就一起跟朋友一块想法拿到了魔法石,去对抗伏地魔,终于靠着自己的努力,打败了伏地魔。
好崇拜波特呀!他好勇敢!面对困难,一点也不害怕。你看,波特从小就没了父母,还老受欺负,可是他还是很勇敢的生活着,没有被他的表哥打怕,最后有机会回到魔法学校,靠着自己和朋友的努力找到魔法石,最终打败了伏地魔,获得成功和名气!试想如果当初波特退缩害怕,哪还会战胜伏地魔,取得成功!就比如学游泳,如果因为当时不小心呛了一口水,就害怕,退缩,不敢继续,那我想,他以后就再也学不会游泳,只能看着别人在水里自由自在的游来游去啦!勇气对我们很重要!
“艾青是一个有自由感的诗人。他不像一些现代诗人标榜的那样唯在纸上自由地栖居,作为一个歌手,他要和大堰河的儿女们一道摆脱枷锁,争取地面的自由和幸福,即使在大众中间,他仍然一如既往地保持他的个体性,保持属于个人的尊严与自由。”这是林贤治对于作者艾青的诗的评价。有幸暑假读了《艾青诗选》,让我在艾青诗风沉重,情调忧郁的笔下,体现出他在抗战期间的爱国主义的思想和感情。
我爱这土地“假如我是一只鸟,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艾青将自己比喻为一只鸟。鸟儿,我们对它的理解是:自由的飞翔。可它们的寿命限制了这种自由的飞翔,作者的笔下:“打击”“悲愤”“激怒”,这是一只倍受折磨的鸟啊!但它还要用“嘶哑”的喉咙歌唱,是为祖国而歌唱,它无时不刻的牵挂着祖国,祖国已命悬一线,在空中飞翔的它看在眼里,急在心里,面对这样的情景,自己无能为力,只能为祖国而歌唱着。
“——然后我死了,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鸟儿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自己的身体被埋在了土地里,就连羽毛也在土地里腐烂了,可见,它一生为祖国服务,为祖国牺牲,对祖国的爱。“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省略号的带动,使着我们的情感不断“深沉”,不断地从我们心底涌出一股一股对祖国的深沉的爱!
礁石两节,八句,构成了一个篇章。“一个浪,一个浪,无休止的扑过来,”处在大海中的礁石,怎会不面对海浪的袭击,海浪“扑”在了它的身上,而且是“无休止”的“扑”。它象征了不向命运低头的诗人自己,也象征了我们民族不可或缺的不畏艰苦、不屈不挠的顽强的斗争精神。“每一个浪都在它脚下被打成碎沫、散开……它的脸上和身上像刀砍过的一样”。这样的挫折,是谁都会想过退缩,想过向挫折低头,可它呢,却是“依然站在那里含着微笑,看着海洋……”。
“微笑”在艰难困苦面前是一种自信,在敌人面前是一种坚定,在欢乐与胜利面前是一种坦荡。就这样一块普通无比的礁石,让我懂得了无论身处怎样的处境,都应该用积极的态度,坚定乐观的精神,勇于面对一切艰难困苦,并且战胜一切艰难困苦的永不服输的精神!
初次发现这本书是在某个悠闲的下午,不经意间这个书名中那个大大的“跪”字刺入眼帘。中国人曾经有着千百年给封建权贵下跪的历史,人们深受封建思想毒害,逆来顺受,我相信我们都不只一次的听到奴性思想这个词,可是,在教育的范畴里也用这样不和谐,甚至刻薄的字眼我还是第一次见。我很困惑,什么是跪着教书?谁在跪着教书?当然我更担心的是:我在跪着教书吗?
书的作者是一位善于思考的长者,也是一位一线的教育工作者,任教于南师大附中。他叫吴非,他把近几年来写的有关教育问题的随笔杂感汇集成这本书。虽是随笔杂感,但也用其中几篇杂文的题目将全书细分为:永不凋谢的玫瑰、我美丽因为我在思想、爱与敬重的阅读、往高处飞、实话怎么说、在欢乐中沉思六个板块。虽是随笔杂感,却没有散文杂文般零散朦胧,每个故事都让人深思,每个问题都掷地有声,让我一边读,一边问着自己:是这样吗?
作为教师,不同于其他职业特点,说起来特殊,又很单纯;说是辛苦,又充满幸福。这本书开篇就说到:一位合格的教师,就说一盏灯,也许灯光未必耀眼,但一定能长久的照耀人一生的道路。不要简单的把你的工作理解为谋生的手段。的确,教师这个职业常常被缚之高台,说我们是阳光下最光辉的职业,给了我们很多溢美之词,也给了我们诸多束缚和非议。例如上次小学生给老师打伞的事件触动很多人的神经,一度成为热议的话题。但我相信凡是登上过三尺讲台的老师,都曾被孩子感动过,都因为孩子满足过幸福过。老师最大的安慰就是我们培养出了人,一个有感恩之心的人,只要能经常地发现这样的孩子,我们就会觉得既幸福又平常。感恩教育时下成了一个流行的词,其实我一直认为班上坐的大多数孩子都是普通的人,我没有想过要培养多少社会栋梁,没有想过我的学生要多几个高精尖人才,我只希望他们懂是非,辨黑白,希望他们能甘于平凡,热爱生活,可以成为一个有温度的人。
吴非老师在书中的“序”中说:“想要学生成为站直了的人,教师就不能跪着读书。如果教师没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他的学生会成为什么样的人?身为师者,如果自身的学习能力都不是有效率的,那又怎么去教那些孩子呢?如果自己都没有终身学习的意识,又跟学生谈什么底蕴积累呢?在书中《我美丽,因为我在思想》一文中,作者还说道:终身学习的立学之本是什么,是独立思考精神。学生不敢说,不敢想,是因为开始老师不准说不能说。从指鹿为马的时代,就有了能不能说真话的问题。语文教师不能跪着教语文,如果教师是跪着的,他的学生只能趴在地上了。所以,不跪着教书,是一个教师最初的姿态,也应是一个终身的姿态。很难想象一名卑躬屈膝的教师能够教导出光明磊落的学生。老师还是得有点思想,有点脊梁。
书中还提到,吴非老师认为评价一位老师的工作,简单地说可以是三句话:让学生喜欢你的课,让学生喜欢你任教的学科,让学生有终身学习的意识。读到这三句话,我想大概是我只能算是入门级,我孩子为让学生喜欢我的课而努力奋斗着。书中也提到了影响学生对学科的兴趣很大一部分取决于教师的风格。作者用生动直接的话语进行了比喻,没有风格的教师一如泥胎木偶,他的语文课如破庙庸僧在谈禅。看来,教学风格延续着教师的教学生命。
用吴非老师的话说总得有点质疑的精神,于是在粗读了这本书后看到作者对于很多老师牺牲自己陪伴家人时间说是一种极端的个人主义。对于这样的说法,我个人是觉得有点偏激了,劳作是神圣的,休憩也是神圣的。但每个人对于两者之间的权衡有着自己的考量。另外对于书中对于现存教育体制的一些质疑,作者也是抱有些消极情绪的。
不管怎么说,不跪着教书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但我们至少得有那么点风骨,有那么点风格。教师也不仅仅是园丁,他本身就应该是一朵美丽无比,赏心悦目的花。就如最近微信朋友圈中疯转的那篇文章一样,只有老师是优雅的,我们的孩子才有望优雅。只有老师是从容的,我们的孩子才有望大气,只有老师是幸福的,我们的孩子才有望明亮。
今天我在这里我在想给大家推荐一本书,书的名字就叫我们班的小童星。他是一部伍美珍的儿童文学 小说,大家都知道这周伍美珍刚刚来过我们学校做了个讲座, 所以大家肯定都特别熟悉的这本书。我呢也是特别喜欢这本书所以我拿这本书来推荐。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在604班,有一个叫杨自热的孩子他有一个绰号叫冬瓜大总统。他还有一个好朋友叫李彦宽。冬瓜大总统因为自己单恋的”甜美女生“王琚成了小童星,而失落不已。他悄悄的寻找着自己也能成为一个闪亮的童星的途径,结果却惹出了很多笑话。学校排练大型童话剧《小飞侠彼得·潘》。杨自热终于找到了一个饰演独眼海盗铁钩船长的机会。他演的很卖力,同时也明白了每个孩子都是童星,因为孩子身上的童真是最美的星光,可以照亮大人的世界!
但是是我感受最深的还是最后一个片段。排练我们的演话剧的崔导见到了宁佳心的妈妈,宁佳心是一个501班的女孩子她演的是《小飞侠彼得·潘》中的温迪。可是王琚这个已经是小童星的孩子却没有演女一号,而演的是温迪的B号。结果呢,王琚的爸爸就跟导演来吵架,说他的女儿已经是一个著名的童星了。他推辞了许许多多导演的请求,而来演这个话剧。但是这里却让我女儿演B角。他十分生气,结果呢王琚被爸爸从排练教室硬拉出来回家。
而宁佳心的妈妈自己虽然是一个演员,但是呢,他不想让孩子过早的进入娱乐圈,不想让孩子离开”永无岛“(这里的永无岛指的是《小飞侠彼得·潘》中的永无岛相信看过《小飞侠彼得·潘》的人都知道。)崔导说”永无岛“是一个象征,他就是孩子的极乐世界。但是呢,如果孩子进入了娱乐圈就等于走出了”永无岛“,不再童真闪亮。他希望所有孩子都留在”永无岛“。还有一个老爷爷说:”每个人的童年都是短暂的,可也是最闪亮的。你们呀,不要去羡慕那些影视明星们头顶的光环,那都是世俗的虚幻,只有童年的光彩才是最真最美最亮的“
虽然我也不太懂,但是我也明白一点点。我们不要在童年中进入娱乐圈,娱乐圈对我们的杀伤力十分的强。会让我们失去童真失去活泼失去天真,会让我们在娱乐圈中受苦。如果你进入了,你以后一定会明白的。
这本书十分好看相信大家也会喜欢的。如果十分喜欢的话就赶紧去图书馆买吧。我还要再去看一遍呢,拜拜!
丁立梅,笔名梅子,紫色梅子。江苏东台人。喜欢用音乐煮文字。出版作文集20多部,其中《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一书令我感触颇深。
丁立梅的文字像一壶陈茶,不像酒那么霸道,刚强,倒有一种铅华洗尽,沉淀下来的醇香,她的文章中讲的大都是小人物的小故事,讲上去少了几分惊心动魄与荡气回肠,却充斥了质朴与纯真,深厚的情感在事件中流转,读她的文章,真的就像是在品茶,万万不可一饮而尽,要一口一口的慢慢品味。
在序文《小欢喜》中,作者讲述了一些平常生活中平凡普通却有意思的事,有些事情是做不烦的,每日在巷子里买菜与主妇拉家常,与小贩讨价还价,日复一日,当这成为了你的习惯,成为了你生活中不可割舍的一部分,那么,这些小事也将弥漫出幸福,每日路过园中,听着老人们唱戏,不时也驻足停留,走出园中,跟隔壁张大妈打个招呼,走到石凳旁坐下,聊聊他们的儿子,孙子,也跟着他们学着唱唱戏。下班的时候买张报纸,跟卖报女人说笑几句,一来二去成了朋友。向花店老板买花,顺便向他讨问种花的技巧……生活中的小细节,小欢喜,在丁立梅的笔下展现的淋漓尽致,我们活这个世界上,穿插在学习,玩乐,工作,睡眠中的,还有许多许多事情,常听人说将一个人的一生除去其它,计算如何如何有多长时间,甚至精确到小时,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云云,这话固然不错,但将那些充满生气事儿全部不算,活着,未免也太无趣了些。啊,这些讨喜的小事儿,让活着,成了一件特别让人不舍的事。
文章出于生活,出于平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打动读者。由华丽的词藻堆砌的文章读上去像是在喝白开水,食之无味,无趣至极,而丁立梅的文章,却是越品越香,妙趣横生。
在我看来,丁立梅写的不是文章,而是生活。
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家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
从1830年至上世纪末的70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使数十万人丧生。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地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所以,《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
加西亚·马尔克斯遵循“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的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经过巧妙的构思和想象,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结合起来,形成色彩斑斓、风格独特的图画,使读者在“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形象中,获得一种似曾相识又觉陌生的感受,从而激起寻根溯源去追索作家创作真谛的愿望。
另外,作家还独创了从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例如小说一开头,作家就这样写道:“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短短的一句话,实际上容纳了未来、过去和现在三个时间层面,而作家显然隐匿在“现在”的叙事角度。紧接着,作家笔锋一转,把读者引回到马贡多的初创时期。这样的时间结构,在小说中一再重复出现,一环接一环,环环相扣,不断地给读者造成新的悬念。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本书凝重的历史内涵、犀利的批判眼光、深刻的民族文化反省、庞大的神话隐喻体系是由一种让人耳目一新的神秘语言贯串始终的。有的评家认为这部小说出自8岁儿童之口,加西亚·马尔克斯对此说颇感欣慰。这是很深刻的评判目光。因为这种直观的、简约的语言确实有效地反映了一种新的视角,一种落后民族(人类儿童)的自我意识。当事人的苦笑取代了旁观者的眼泪,“愚者”自我表达的切肤之痛取代了“智者”貌似公允的批判和分析,更能收到唤起被愚弄者群体深刻反省的客观效果。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它的名字是:《八十天环游地球》。大家或许听到这个名字会很吃惊,不禁会问:”地球这么大,八十天能环游整个地球吗?“下面,我就给你们讲一讲故事的主要内容。
这本书的人物有:拥有正义感的福柯、机智勇敢的万事通、警探雯黎斯、美丽的艾利……
本书主要讲:福柯先生在和朋友闲谈中说自己能八十天环游地球。于是,朋友就与他打赌两万英镑。在途中误被认为盗贼,最后真相大白,又营救了艾利,准时到达英国,赢了两万英镑。从这看来,福柯先生是一个不怕艰难和困苦的人。同时又告诉我们:只要我们对生活充满无限的信心,我相信在不远的未来,就一定会成功。
再看看我,与福柯先生来比,真的差远了。比如:我对自己没有信心;害怕来临的一切困难;没有严格要求自己……因为这些问题,让我遇到过不少麻烦呢!
我是一个转校生,总觉得自己在班里抬不起头,所以说话声音小,不爱和老师说闲话,和在家的性格真是判若两人。见我在班里不自信,父母也费过劲。如:谈心、教育和引导等都使我无法改变。学校举行过好多节目,都是让学生报名参加。这不,学校又在五年级学生中选主持人了。遇到这等好事,又有谁不想参加?
我也想上,可人家偏不选我。因为我面对全班还紧张。要是面对学校,才紧张呢。还有,我声音那么小,站到后面的同学都听不见。唉,这个位子就这样被别人无情的抢走了。真是悲哀!
所以我一定要向福柯先生学习,学习他那种面对事情乐观,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可贵品质。只有这样,才能打败一切艰难困苦。
读完憩园,留给我的是一种沉重的气息。是一种对人生的惋惜,对生命的惋惜。事物的发展看似平凡,却怎么也脱不了命运的摆布。憩园里的两家主人,在这里上演的是一曲命运的悲歌。
小说憩园以第一人称我进入憩园的所见所闻所感展开,描述了憩园里前后两家主人的命运,看似不同,却也相同。被同一根命运的绳子所牵引,演绎一场人生的悲剧。是无法摆脱,还是根深蒂固?
杨三爷作为憩园中前主人,几乎已完全被封建社会自身的体制掏空了灵魂。他爱读书,还能作些诗词,但是,不劳而获、衣食无虞的腐朽生活使他失去了对自身命运的审视能力。他一步步地走向堕落的深渊,既无力自拨,也不想自拨。最后只得卖掉憩园,被亲人赶出家门。杨三爷是憩园原先的主人,靠着祖辈遗产过着安闲的日子,吃喝嫖赌,挥霍家产,使家里一日日走入困境。为了钱财,兄弟们商量着要把憩园卖掉,平分祖先遗留的最后家产。此刻的杨老三想要守护这份产业,已经是不可能的了。他的大儿子留学回来,代替了他在卖公馆的合同上签字。几个月后,憩园便有了新主人。杨三爷的所作所为引起了家里人的不满,大儿子恨他,并以极端的方式对待自己的父亲,言语逼人,处处充满着恨意,最终把父亲赶出家门。妻子恨他,无法原谅他背叛自己,纵容自己的儿子如此对待父亲。唯有小儿子,时刻想着父亲的好,时刻想着要照顾父亲,然而他还小,没有强大的力量去做成这件事,最终的结果,也只能是一段悲情的结束。
实际上,《憩园》就是以杨三爷今天的命运隐喻着姚诵诗明天的结局。它让我们看到是,封建社会的剥削体制不仅仅给广大平民百姓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同样也给它自身的利益继承者带来了巨大的灾难。而且,后来的灾难更为可怕,因为它直接消解了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意志,瓦解了人对自身命运的最基本的审度能力,对自我生命的最原始的体察能力,使人的精神和心灵真正地变成了荒漠。这里,巴金从人物命运入手,以一种互为印证的叙事手段,使我们看到被奢靡的物质外表所拥裹的精神深处的颓败情形,体现了作家对腐朽文化无法改变的悲悯。
憩园里上演了两家主人的不幸,享受荣华富贵,带来的只是一次次悲惨的命运。贪图安乐,是以生命付出代价。憩园里笼罩着悲哀的气氛。纵使有美丽的庭院,纵使有安宁的环境,也不能让人走出悲哀的命运。
周末在家,课还来不及备,先看上了周汝昌先生所著的《红楼小讲》。从记事起,便闻说四本名著中红楼梦位居榜首,是集文史哲于一身的伟大作家曹雪芹作的文化小说,初中课本中似乎还收录了一篇《刘姥姥进大观园》,忘记是几进了。而真正接触此书(可惜是程高修改本)是在初二暑假,因身体不适在家休养,阅读便成了打发时间的好方式。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爱上了阅读,养成了静思的习惯。阅读是能改变人的习性的,或者说能够唤醒人内心深处的真善美。
后来从报纸上读到了刘心武先生品析红楼,印象非常深刻,是讲秦可卿身世一章,才知道自己即使看过几遍红楼,心智却是如此愚钝,那时候也只是把红楼当成一般小说来看,感觉写的章节很多,很乱,但里面的诗词歌赋是最令人钦佩的,故有模有样的运用到了写作当中,当时拿作文高分其实也简单,就是要多用排比、拟人,更好是引经据典。想想确实挺好玩的,凡是到正式考试,李白杜甫是忙坏了,来那么一位曹雪芹,那分数还不飙升。
现在想想,什么文字才是好的文字,我觉得刘震云老师说的对,好的文字应该是真实的,朴实的,知心的,不同的。而文字的朴实,必须人要先朴实起来。
谈着有些远了,还是回来说说周汝昌先生吧。在红楼界里有三位大师,胡适,俞平伯和周汝昌。早闻胡适先生目光如炬,见解独到,陈丹青在一次访谈中说到自己20xx年看过的最好的书,便是胡颂平先生所著的《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说到这里,不免感觉遗憾。在当当网潜伏数月,这本书竟然一直处于缺货状态,好书真是洛阳纸贵。书中谈到胡适之先生见识渊博,小到一个字的发音(河南卫视新近播出的成语英雄不就是这种谈话形式吗),一首诗词的字句,大到国际形势的演变,社会背景的探索,莫不娓娓道来,妙语连珠。周汝昌先生跟红楼结缘,也是胡适之先生所致。只因为几封信(内容不祥),周先生便走上了六十余载的红学之路。
读《红楼小讲》,可以想象周先生久伏书案细细考证,小心成文的影子。周先生受红楼影响甚大,对书中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作了考证,从古文小说,从历史背景,从国内外图书馆所藏珍本,里里外外被他挖了个遍。前文已讲,莫泊桑的一字说,全世界的文学家都记在了心里面。曹雪芹这部泣血巨著更是惜墨如金,草蛇灰线,伏脉千里。曹老先生真是对笔墨处处吝啬,文章经历增删五次,批阅十载,处处点情,字字珠玑,相比之下,现在是个人名都能出书,陈词滥调泛泛而谈,这些人,岂是真正懂文字之人?
曹老先生成书十载,其后人周老先生更毕其一生钻研红学。我喜欢红学痴儒这个称号,但是周老先生却不喜欢人家称他为红学家,他说,‘在这部巨著面前,我只是寻得皮毛,我能懂雪芹其人其书到什么程度?’。可叹其才,可叹其痴呀!写到这儿,忽然想起跟学生的一次对话,问,怎样才是谦虚?我讲,认识自我。懂得越多,越觉得自己无知,不懂的人,才会处处张扬。但谦虚二字又哪儿是这两句话所能说尽,每每读前辈的文字,读得越多,愈发觉得自己可怜,愈发珍惜起时间来。所以每次我都会鼓励学生课余时间去阅读,养成终身阅读的好习惯,没有运算能力不打紧,但是没有阅读能力就危险了!有了学习的意识,你就学会抉择,学会放下与拾起。
文章的题目为一辈子只做一件事,实在是周边的人想做的事太多,而做成的事太少。曾问过一名老教师,怎样才能把书教好,他告诉我,一辈子只干教育这一行。我跟学生讲,我们都不聪明,当然也不笨,既不聪明也不笨的人怎么生活于世,一辈子只做一件事就好。而读老先生的文字,学到的不止这些,有一句话此时愈发清晰起来,咬文嚼字,是中国文化的最高境界。我们此刻赋予咬文嚼字新的含义,教育工作,也需要这样咬文嚼字的痴气儿,因为教育无小事,细节比大局更关键。
最近拜读了《师道,为师亦有道》这本书,给我感受最深的是语文课堂是让学生学会学习,终生学习,以人为本,注重人的全面素质的提高。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必须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特别要重视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的能力和习惯。语文教学的过程性是指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的参与程度和思维方式等。注重在学习体验的过程中,学习者对所学的内容有所选择、判断、解释、运用,从而有所发现。语文教学的全过程,应是全体学生积累参与学习的过程。学生的年龄、知识积累和个性特点,只要是积极参与了学习研究的过程,都要给以肯定和鼓励。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学生素质,迎接新世纪的挑战,乃至学生终生的学习,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是语文教师,我在语文的田野里,耕耘每一寸土地。我深深地体会到一名教师的素养的高低决定了他是否是一名合格的教师,他的文化底蕴、他的教育追求、他的教育智慧的高低决定了他是否能担负我们这个时代的教师使命。一名教师要想真正地成为学生成长的引领者,成为学生潜能的唤醒者,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具有世界意义的《学会生存》一书中,提出了“终身学习”的观念,它几乎无可争议地被全世界的人们接受了。教育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浸透着对人文精神的永无止境的探究完善过程。为此,我坚持“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永不停息地学习。新的时代赋予教师职业道德新的内涵,师德不再是一个抽象的政治说教,而是深刻的知识内涵和文化品格的具体体现。只有坚持不懈的学习,才能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展示自己的教育智慧和内在的精神气质,才能完成好育人的神圣使命。一个教师书教得好,学问做得好,自然具有人格的魅力,自然受学生群体的爱戴和尊敬,教师在人格上赢得学生的心,学生便会产生仰慕之情并心悦诚服、心甘情愿地接受老师的教育。在美国,有一本家喻户晓的杂志《幸福》,有一期杂志的封面上,醒目地写着一行大字:“要么学习,要么死亡!”这句话引发了人们广泛而深刻地思考,被全世界的各种媒体竞相引用。因为它揭示出这样一个道理:在知识经济时代,学习就是“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条件,学习就是我们每一个人乃至整个社会开启繁荣富裕、文明幸福之门的金钥匙。我无悔地追求着我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