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灰姑娘阅读收获(精选19篇)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
鲁迅在安徽巡抚思铭被刺杀后的同乡会中,发现一个高大身材,长头发,眼球白多黑少的人,对鲁迅的意见大抵是反对。一问才知道:他叫范爱农,是徐伯荪的学生。我去动物园玩过一次,里面种类繁多的动物使人眼花缭乱,出于好奇,我去了野狼馆,里面一只只雄壮的狼趴伏在地上,一动不动,这些本该在草原上自由奔逐的狼,一个个无精打采的趴在地上,如同一只只癞皮犬,我震惊了,这还是我想象中的狼吗?他们同我印象中的狼十分相像,甚至更加威武雄壮几分,但关在笼中的狼早已失去了野性,他们丧失了熊熊斗志,只能如此麻木的苟且偷生!
鲁迅就愤怒起来了,觉得他太不勇敢,自己的先生被杀了,连打一个电报也害怕,于是坚持要发电。于是两人便成了冤家,致使鲁迅厌恶范爱农甚过满人。
直到革命前一年,两人才在绍兴相见,成了好朋友。一同喝酒时鲁迅又翻出那段往事,范爱农与鲁迅处处作对,原来是鲁迅再税关的一次摇头,使范爱农以为鲁迅瞧不起他。
这告诉我们,要与他人多交流、沟通,阐明自己的想法,就可以避免很多误会。如果鲁迅在同乡会上问一问范爱农,或许两人早就成为朋友了。
我们要使自己的心胸更加宽广,对他人的错误行为加以体谅,毕竟每个人都不可能不出差错。但原则上的问题不能让步。鲁迅和范爱农都没有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分析。所以,我们还要学会换位思考。
同时,我们对事物也不要太敏感,范爱农把鲁迅的一次摇头当作轻视,实在不应该。
总而言之,只要有宽广的心胸,就会避免很多误会。
鲁迅是个大文豪,恐怕无法学到他的博大精深。但读一读也无妨,于是翻开来浏览。随手翻到了《范爱农》这一篇。
读了开头,便有勃于我的常规思路。开头并没有写范爱农,而是写东京客店里,从报纸上看到安徽巡抚恩铭被徐锡麟刺杀的新闻,及稍后秋瑾和徐锡麟被杀,几个中国留学生议论的情形。之后在一个同乡会上讨论发电文时,范爱农才出场,而且是以声音先出场的:“杀的杀掉了,死的死掉了,还发什么屁电报呢。”接着鲁迅看到的“是一个高大身材,长头发,眼球白多黑少的人,看人总像在渺视。”一句气愤的话语,一个“眼球白多黑少的人”,将范爱农的个性和形象,跃然纸上。
鲁迅愤怒了,这个范爱农,对自己的先生徐锡麟被杀,竟“那么冷”,而接着由谁拟电报稿的事,范爱农又说了一句“何必推举呢?自然是主张发电的人罗——”这一句,又进一步写出了范爱农的“离奇”、“可恶”。是个怪人,不易沟通。
我想,鲁迅的写法,应该是先抑后扬吧,前面“抑”着。接下去的阅读,应该在某处出现“扬”的文字。阅读的过程中,一心想尽快的读到鲁迅是如何写范爱农后来的“扬”的。可是,这中间,写了鲁迅和范爱农的一些简单的交往之外,主要还是一些当时的社会现状,以及一些场合范爱农与鲁迅的对话,对范爱农并无详细的描写或深刻的议论什么的。读到最后,终究没有读到“扬”的地方,范爱农最后竟是掉进水里淹死了。而鲁迅怀疑他是自杀,最后鲁迅“也不明白他究竟是失足还是自杀。”
于是我又倒回去重新浏览一下。这才细细的想一想,鲁迅究竟是怎么写范爱农的。整篇文章,着笔范爱农的地方其实倒并不多,总共也不过几处。而范爱农的语言、个性、形象,以及其悲惨的结局,却久久留在我的心里挥之不去。
范爱农的结局,不仅仅是因为他的个性,还有当时那个社会的原因,也是鲁迅对那个社会的控诉吧。
不过,我也想到了另一个层面的问题。
鲁迅是真诚、坦率的,但鲁迅并没有帮范爱农什么忙。范爱农与鲁迅是有书信往来的,范爱农在给鲁迅的信件里说了些什么,不得而知。也许范爱农求助过鲁迅,也许没有。但范爱农是多年心存希望的,也许希望鲁迅能帮他找份差事。以至于范爱农到最后,还时常说:“也许明天就收到一个电报,拆开来一看,是鲁迅来叫我的。”但终究鲁迅没有叫他,或许鲁迅确实没有办法,或许,正因为范爱农他那样的性格,鲁迅不愿意叫他。
也有可能,鲁迅曾经应允过范爱农帮他找份差事,否则范爱农也许不会那样说。那么凭鲁迅当时的社会地位,帮范爱农找个差事,应该不会是什么太难的事情吧。但终究范爱农没有接到鲁迅的电报,范爱农一等再等,终于因为穷困潦倒,终于因为他的个性与人相处困难,终于等待鲁迅的电报等的没有了耐心,终于因为喝酒,于是,不如死了算了,一了百了。
鲁迅通过写范爱农,折射出对当时的社会和zf的黑暗进行控诉和抨击。正是当时那个社会造成了范爱农最后惨死的结局。鲁迅虽然写的是范爱农,可范爱农的身后,潜藏着一个巨大而黑暗的社会背景。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名字叫《灰姑娘》。从前,有一个小女孩,她的妈妈去世了,她的父亲又给小女孩娶了一个后母,后母长得漂亮,可是心很坏,让小女孩穿上一身破旧的衣服,所以大姑娘和二姑娘都叫小女孩灰姑娘。
大姑娘和二姑娘去参加舞会,让灰姑娘在家干活,灰姑娘很想去,后母让她两个小时里把灰里的豌豆捡起来,正因为灰姑娘的善良与纯朴,得到了小仙女的帮助,去参加王子的舞会,后母和两个姐姐得到了灰姑娘的原谅,从此快乐地生活着。
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只要善良纯朴就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月亮与六个便士》英国小说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1919年创作的长篇小说。他是以法国后期印象派大师保罗.高更为原型塑造的人物。
这篇小说是毛姆在游经塔希提岛后,回到欧洲写成的。他用旁观人和经历人的角度,刻画了神秘画家斯特里克兰德的传奇色彩的一生。
斯特里克兰德去世后,人们都对这名画家的传奇的一生,充满了好奇。他的作品让人心湖涟漪,他的作品中透着情色和悲切之美,如同永恒的祭品,将他那神秘的灵魂呈现出来。崇拜者对他的颂扬,批评者对他嗤之以鼻都反复无常。
即使在他微不足道的作品中也能让人看到那怪异,备受煎熬和复杂的个性。那种探索艺术家的神秘跟迷侦故事有异曲同工之妙。人们对他的生活和性格好奇不已。
有一位让人敬仰的画家,对斯特克兰德的画进行了详尽的讨论。他优美的文风堪称典范。著名的评论家,莫里斯.于雷概括了斯特里克兰德的生平,他吊足好事者的胃口。他对艺术的热爱从不掺杂个人情感,这么做的目的是唤起有识之士去关注这位前无古人的天才画家。
然而那些过去真正和斯特克兰德相交过的人,并不认同他,他们所认识的那个天才画家不过是一个碌碌无为的普通人。
一时间,人们对发生在这位出类拔萃的画家身上的奇闻逸事,充满了好奇,有关他的回忆,文章接二连三地出现在法国和美国的杂志上。这更让斯特里克兰声明远播,吊足了公众的胃口。
斯特克兰德的儿子写下父亲的传记,他说,人们对父亲的后半生误解颇多,他要清扫一些喧嚣和误解。他把斯特里克兰德描述成了一个体贴,慈祥,性格善良,作风正派的形象。然而,崇拜者对此很失望,颇有微词。在崇拜者心中,斯特克兰德之所以声名鹊起,大抵是接受了他的传说。或者是人们对他性格的厌恶,或者是对他突然离开温暖舒适的生活的同情。人们对他的传奇故事偏爱有加。对他儿子刚刚出版的传记让人们的好奇心贴入谷底。
那么斯特里克兰德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接下来我们将要跟随作者的脚步一步一步走向这位天才画家的真实故事。看作者如何用散发着消毒水味道的手术刀对皮囊包裹下的人性,进行犀利的解析。
如何从一个普通的证劵经济人成为一个大师级别的人物,如何在他中年以后抛妻弃子,追寻他内心深处的自由,哪怕过着贫穷,潦倒的日,也要甘之如蜜,他在生命的一瞬间,在孤独中实现了灵魂的自由。那么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时光匆匆,两点一线的日子,白天里忙不完的工作,晚上回到家无止境的家务活。一天还是24小时,只不过分成了好多段,每段里都装满了鸡毛蒜皮。
自己呢,也像羊群里的羊一样,低着头跟着大部队向前走,前方是一片美味的大草原,还是一个悬崖,管他呢?羊群停下来就跟着吃草,吃饱了有人带队,继续跟着走吧。
不然呢?独自抬头看看月亮,思考一下青草和干草那个更营养一些?算了吧,那样会被认为得了羊角疯呢。学生时代曾几何时,在一个苍蝇小店聚餐吃饭,廉价的啤酒,实惠的大盘鸡,每个人都是豪情万丈,看不惯生活的种.种不公,恨不得立刻出山一统江湖。
社会是个磨光机,通过时间把每个人棱角磨平,圆滑的可以照出自己丑陋的样子。
现在的饭局越吃越高级,圆桌上的台词全靠演技,酒场的哥们义气不必太在意,生活还是要靠咱自己。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矮大紧的词,许巍无比伦比的演唱,让我这个伪文艺青年也心潮澎拜了一把。也想着去放肆一把,去追求自己曾经的梦想,绞尽脑汁却也想不出当初的梦想。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这些问题的答案也越来越模糊,也许自己的人生也就只剩生活的苟且了吧。直到最近读完《月亮与六便士》才发现,生活除了眼前的苟且,还有远方的苟且,诗与远方的田野里也充斥着苟且。
这本小说很有名,在读大学时就知道。当时的自己只顾着兼职去挣六便士,认为只有攒够了六便士才可以追求月亮,追求理想。如果用数学语言表述的话,那就是六便士是月亮的必要非充分条件。可事实却并非如此。
《月亮与六便士》主人公是一位四十岁才学习绘画的证券经纪人,疯狂迷恋上了绘画,放弃优裕的生活,抛妻弃子去了远方。为了追求艺术理想,他饱尝贫穷与饥饿的煎熬,忍受精神上的痛苦折磨,极度自私的他祸害两位痴情女子,最终因患麻风病在世隔绝的塔西提岛惨死,死后其画名声大作,成为一个自成一格的画家的传奇故事。
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在追求梦想的过程中,极度自我,全然不顾别人的看法,把女人当作灵感的来源,欲望的工具,宁愿得罪千万人也要满足我一人,其中过程被人唾弃,内心饱受煎熬,且生活及其潦倒,可谓过着苟且的生活;他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
三流画家斯特罗伊夫对大师顶礼膜拜,虽然斯特里克兰德看不上他,但依然尽力帮助,甚至最后自己的妻子被拐跑,也是自己净身出户。对妻子布兰奇的委曲求全,对大师的极端包容,生活中也充满着苟且。
一个女人能原谅男人给她的伤害,但是不能原谅他为她的缘故而做出的牺牲。在年轻时感情受伤的布兰奇,无法忍受处处谦让自己的丈夫,选择了跟曾经厌恶的斯特里克兰德在一起,这种单相思的恋情失败后选择了喝草酸自杀。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爱情也许注定是悲剧,感情世界里充满着苟且。
斯特里克兰德的原配太太,在丈夫决然离去后也经历了短暂的悲伤,可她终究认为生活还要继续,从一个家庭妇女到经营一个打字室,再后来继承姐姐家的遗产优雅的活着。在本书描述的人物里,可谓是最令人惋惜又敬佩的一个,她追求理想,希望丈夫能够归来;她独立,可以挣足够的六便士让自己的一双儿女接受最好的教育。
月亮很重要,六便士也很重要,性格即命运,命中注定那样就是那样!生活无处不存在苟且,平凡的自己如此,追求梦想的他们何不是如此呢?平庸生活鸡毛蒜的人生是被动接受的苟且,诗与远方是追梦过程中主动品尝的苟且。
既然这样,平凡久了,何不潇洒走一会,努力去追一次梦,这样你收获的可能就是不再后悔、不留遗憾的苟且了。
《藤野先生》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
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恩师是让人怀念的,特别是当你身处异国时,经常会让你觉得孤独。而在那时,却有一位老师唤醒你的灵魂,给予你关爱和鼓励。
在教师人格魅力的感召下,和谐的师生一旦建立,很容易促进教学效率的提高。亲其师然后乐其教。韩麦尔先生的爱国情绪感染了小佛朗士,他听得特别认真,感觉"真。奇怪,今天听讲我会都懂,他讲的似乎挺容易,挺容易"。在莎利文的爱心感召下,失聪又失明的海伦终于理解了抽象的"爱",突破了认识上由具体到抽象的瓶颈。
想想自己和身边的恶人,是否也是这样。有强壮的身体,但思想却愚昧无知。为什么我们不努力学习呢?学习能充实自觉的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为什么我们要放弃学习的机会,而整天碌碌无为得生活呢?那只会让你的人生显得淡漠平庸;为什么我们把握现在,珍惜眼前呢?有的东西一旦失去就没有了,而失去后才知道珍惜还有什么意思呢?
把握现在,努力学习,你就会感受到世界的精彩,人生的美妙!
昨天晚上,我在睡觉前读了一个故事叫《灰姑娘》,读后我睡不着觉,一直想着故事中的灰姑娘的模样,灰姑娘小时候过得特别幸福、快乐。每天有漂亮的衣裳穿,后来,灰姑娘的妈妈去世了,她再也穿不上好看的衣服。
相信哈利波特系列丛书是很受青少年读者的喜爱的。故事中那一次次惊险的经历,神奇的魔法以及有趣的生活,都能令人振奋。
在哈利波特与密室中,我了解到波特那善良,纯真,勇敢的精神,他身边的好友也与他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整本书故事情节曲折跌宕,惊险刺激,刻画了麻瓜与巫师的不同,描绘了各类人的精神品质。
这本书中,德思礼一家和韦斯莱一家对波特的态度截然不同,是一个鲜明的对比。德思礼一家对波特大吼大叫,丝毫不关心他,同样不认同他在霍格沃茨所学的一切,并且惧怕魔法;而韦思莱一家却把哈利当作贵宾,照顾得无微不至,十分关心他,罗恩韦斯莱就是他的好友之一。
然而,书中情节最吸引人的地方则是与怪物战斗,那种惊险的场面,所处环境的恶劣,却往往在这种情况下才能体现出任务可贵的精神品质,勇敢顽强地抗争到最后,以及波特时时处处为他人着想的品质也表现得淋漓尽致。
当哈利面对学校同学的怀疑时。只有他的好友——罗恩和赫敏相信他,这就是体现他们深厚友谊的最好证据。
当然,书中其他人物的刻画也很好。例如,虽然外表彪悍,但对别人却慈善可亲,十分喜爱动物,即使在自己要被别人带走去坐牢了,仍然不忘记对自己忠心耿耿的狗。
总而言之,读了这本具有魔幻色彩的小说之后,感想很多。对书中那些阴险毒辣,心计深重的人给予痛斥,对那些和蔼可亲,是非分明的人给予掌声。我对哈利波特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与崇拜,尊重他那纯洁的心灵,高尚的品质,正直的为人,崇拜他那神奇的魔法,精彩得人生,刺激的冒险。
少次,我多想成为哈利的伙伴,和他一起面队困难,一起体验那紧张刺激的生活。
我认为,我应向哈利波特学习,学习他的谦虚,善良,勇敢,诚恳,为他人着想的品质,面对困难永不退缩,向他看齐。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是通过对主人公许三观一生悲剧的人生经历来折射出那个年代的生存环境。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许玉兰,反映出来的其实是当时的贫穷和愚昧;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也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第四次卖血是因为大跃进带来的灾难,仅仅为了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反映的是大跃进的恶果;第五、六次卖血是为了儿子的前途,让用来讨好儿子的队长,个人认为是自身的贫困和文~影响,以及阶级的分化;第七到第十次卖血,是为了治一乐的病,同样是因为贫穷,不得已而为之,虽然,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
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关于这一点,有很多种认识,许三观一生都在为生活所迫,那个特定的环境里面,一直都是身不由己。从他结婚后到最后一章为止,他都没有为自己卖过一次血。生活的困苦使他饱受折磨,倍感煎熬。最后的一次,或许是悲剧的一种回归,是人精神麻木,愚昧的体现,是社会对人影响的体现。
主人公许三观本就是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从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段历史。许三观的生活艰苦,不是他一个人的艰苦,是当时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艰苦的一种典型体现。也体现出作者对百姓疾苦的关心。
就全篇来看,小说的写作手法并不是很细腻的那种类型,语言贴近生活,短句较多,生活化语言较多。一些细节描写也是相当的出色,如最后许三观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了,他‘“ 许三观开始哭了,他敞开胸口的衣服走过去,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让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里,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泪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脚在往前走,他的眼泪在往下流。他的头抬着。他的胸也挺着,他的腿迈出去时坚强有力,他的胳膊甩动时也是毫不迟疑,可是他脸上充满了悲伤。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炔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一段描写将许三观的伤痛描写到读者的内心深处。又如最后许三观连续要三份炒猪肝的描写,体现了主人公简单的生活愿望,他从来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动不动就要为家里的灾祸去卖血,最后只想美美的吃一顿,仅此而已。
小说讲述了一个名叫吉姆霍金斯的少年发现了一张藏宝图后,随众人远涉重洋、冒险寻宝的探险故事。书中人物形象丰满,机智勇敢的吉姆霍金斯;两面三刀的西尔弗;冷静从容的李沃西大夫都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小说情节曲折,充满冒险情趣,让青少年有意想不到的深刻体验。
在老海盗这部分讲了吉姆霍金斯是一个十来岁的少年,他的父亲和母亲经营了一家名为本葆将军的旅馆。
一天,本葆将军旅馆来了一位脸上带着刀疤、身材高大结实的客人。这位客人嗜酒如命,脾气暴躁,看起来凶巴巴的,净是讲一些关于绞刑、海盗、跳走板和海上风暴等可怕的故事
在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巧妙的安排下,浩瀚的大海、荒凉的孤岛给读者创造了一个亦真亦幻的世界,引领读者进入了一个笼罩着幻想纱幕的境域。一个接一个似明实暗、似松实紧的悬念创造出一环紧扣一环的迭起高-潮。充满着孩童情趣的生动对话、风浪迭起的气氛渲染使小说从努至终笼罩着一层神秘的色彩,而同时又洋溢着一股朝气与热情。
《金银岛》中的吉姆霍金斯:机智勇敢、聪明伶俐、不畏困难我要向吉姆霍金斯学习,学习他的机智勇敢、聪明伶俐、不畏困难等等。
读完《水浒传》中的“武松打虎”,实在是一篇关于英雄描写的经典之作。作者对于武松打虎全过程惟妙惟肖的描绘,读来犹如亲历一半。我们既为武松醉醺醺迈步景阳岗突遇猛虎而捏一把汗,也为武松的临危不惧的英勇豪情而油然起敬。
武松在景阳岗下的一家酒店,一口气喝下了十八碗“出门倒“,把一个大块吃肉、大口喝酒的英雄豪杰,活脱脱的展示在我们面前。尽管有店家“三碗不过岗”的规劝,尽管有官府关于景阳岗大虫(猛虎)的警示,可英雄武松却是“艺高人胆大”,“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当他突遭与猛虎相遇时,尽管也“酒都作冷汗出了”,甚至慌乱应付对之际,手中唯一的武器——一根哨棒由于击打在树上而折断了,可英雄就是英雄,正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武松凭着平时苦练的一身好武艺,灵巧地避开了老虎的“扑、掀、剪”,硬是用一双“铁”拳,生生把猛虎击毙。
书中另一位水浒英雄黑旋风李逵,也在沂岭一人独杀大小四只猛虎,由于描绘的不如武松徒手打虎这样的淋漓尽致,使武松打虎的英雄壮举,千古留名。
古人说的好:“书到用时方恨少”,从武松敢于徒手打死老虎,一方面显示了他的过人胆识,另一方面还是他平时刻苦努力操练“十八般”武艺的必然结果。从中我们可以领悟到,只有平时刻苦努力地学习,掌握足够丰富的知识,才能在面对诸如考试、突发事件等,也像武松遇到老虎一样,沉着应对,并最后取胜。
鬼靡菲斯特在一片对上帝的颂扬声中,公然指责人世间的混浊丑恶,反对对上帝的阿谀,并且跟上帝打赌人性的贪婪。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使浮士德喊出“这一切都美呀,请你留住”。
这是浮士德玩弄了阿甘玛丽,偷欢了海伦,协助国王作战,获得了海边的一块封地,准备实施围海造田赐福于民的宏伟计划时,瞎眼的他把靡菲斯特召人为他挖掘坟墓的场面误认为是他那宏伟计划开始实施时而发出的呼喊。
浮士德总是想拥有世间他认为最有价值的一切:美色、财富、国土、郡民……他什么都想要。他年纪虽然逐渐增大,但这贪婪之心毫不衰减。当他发现围海造田这一最美的宏愿得以实现时,就禁不住喊出了自己的心声,想把它留住。“占有最美的事物,得遂自己心愿。”我觉得这正是人性贪婪无厌的最大最有力的证据。
可惜,大家都把这部伟大作品的深刻思想给弄反了。
他们都认为,浮士德的所作所为正是人类不断进取,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象征。
上帝认为人性是积极向上,永无止境的;魔鬼认为人是不会知足的。
其实,上帝与魔鬼这一对双胞胎,所说的话语看似不同,实际上的意思却是一样的。
我认为,上帝造人,目的是在操控人——想想伊甸园的故事就可以明白了。我当然赞同魔鬼的意见:人的贪婪之心是世间不得安宁的根源,人是不会知足的。
然而,论者往往迷眼于浮士德的“请留住”这一句话,认为这是人性积极进取的体现。实际上同样可以说,这正是人性“不知足”的最好体现。
试想,一个人到了晚年,在他已占有、享受过一切认为世间最美好的事物之后,突然又有一件他认为最美的却又稍纵即逝的事物降临时,他立即从心里发出“请你留住”的呼唤,不正是他贪婪无厌的最有力的证明吗?
于是,浮士德死了。
于是,靡菲斯特赢了。
而正当魔鬼按照当初与上帝达成的协议,欲占有浮士德的灵魂(他想消灭人的贪婪本性吗?)时,上帝却派使者来抢走了浮士德的灵魂。
上帝又耍了一回赖!
于是,人就永远无止境的贪婪进取。
童话故事是孩子们的向往,相信《灰姑娘》这则童话大家一定都听过吧!
这则故事中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她的母亲去世了,而他的父亲又娶了一位妻子。他们不停的虐待那个女孩,把她当做仆人看待,因此,她变的全身上下都是灰尘,所以大家都叫她灰姑娘······后来王子开了舞会,灰姑娘就成为了王子的新娘!
这则故事告诉我们:珍惜我们的爱心,别叫它死亡,别去管个别人如何地对待我们。珍惜我们的梦想,别去管我们此时此刻是多么地艰难。那么,你也会让自己完成一部新版的灰姑娘的故事的!
花拳绣腿也好,朴实无华也罢,终究不知道散文如何写法。于是找一两篇范本来读。手摸着书架上一排书脊,一眼看中了《鲁迅散文全编》,漓江出版社出版的。
鲁迅是个大文豪,恐怕无法学到他的博大精深。但读一读也无妨,于是翻开来浏览。随手翻到了《范爱农》这一篇。
读了开头,便有勃于我的常规思路。开头并没有写范爱农,而是写东京客店里,从报纸上看到安徽巡抚恩铭被徐锡麟刺杀的新闻,及稍后秋瑾和徐锡麟被杀,几个中国留学生议论的情形。之后在一个同乡会上讨论发电文时,范爱农才出场,而且是以声音先出场的:“杀的杀掉了,死的死掉了,还发什么屁电报呢。”接着鲁迅看到的“是一个高大身材,长头发,眼球白多黑少的人,看人总像在渺视。”一句气愤的话语,一个“眼球白多黑少的人”,将范爱农的个性和形象,跃然纸上。
鲁迅愤怒了,这个范爱农,对自己的先生徐锡麟被杀,竟“那么冷”,而接着由谁拟电报稿的事,范爱农又说了一句“何必推举呢?自然是主张发电的人罗——”这一句,又进一步写出了范爱农的“离奇”、“可恶”。是个怪人,不易沟通。
范爱农的结局,不仅仅是因为他的个性,还有当时那个社会的原因,也是鲁迅对那个社会的控诉吧。
花了几个星期,断断续续读完了《四世同堂》。老舍真是个北京人,把北平的人、事,甚至是一草一木都写出神韵来了。说看这书能激发出什么爱国热情是假的,我就是觉得做人要有做人的准则。
北平沦陷了,日子还要过,大家都死了不是就怎么怎么好,死也是为了活。我开始就奇怪,为什么逃出去就是好的,留下来的就是懦弱无能。在我看来,乱世中不做违背良心的事,能够保全自身、保全家人,还能为别人多少也做些贡献,也是一种抗争。而且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容易做到的,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毕竟,绝大部分人心里都有善良,可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到最后,连瑞宣也想通了,不象以前那么矛盾了。
我说,小说写得残酷。我以为像尤桐芳心地善良,又有勇气,必会有一番作为。结果呢,就稀里糊涂地被钱诗人炸死在台上了。什么都没能做,心中怀着那么大的仇恨,什么都没做成,还不是让日本人害死的,是让大家最最敬重的钱诗人。大家说钱诗人是导师,太言过其实了。他做那些事,有多少是为了爱国,又有多少是因为仇恨。如果他没有钱仲石那么个儿子,没有冠晓荷那么个邻居,谁知道他会不会像牛教授那样啊。因为国仇家恨把他逼到了那个份上,任何人都会去反抗、去斗争。老舍也没想把他写成完人,他为了报仇害死了无辜的人,日后也必要为此而忏悔。
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这些人品质低劣是罪有应得。而像冠晓荷和祁瑞丰,老舍简直都不愿意去批判他们,只说他们是无聊。他们是北京文化的极端产物,下场可算是滑稽。一心做汉奸、做特务、做日本人的走狗,最后还是叫日本人给弄死了。北京人的性格,在太平岁月是最好的,对谁都那么客气有礼。可是到了战争年代,却只懂得忍,逆来顺受、不敢反抗。
我不是不喜欢钱诗人,我对他就没什么感觉。但我喜欢他的一句话,大意是:到什么时候都不许灰心,因为一个人要是灰了心,就只能看到别人的不好,而看不到自己的堕落了。什么时候都要怀着希望,不能绝望。
“千里刀光影,仇恨燃九城。月圆之夜人不归,花香之地无和平。一腔无声血,万缕慈母情。为雪国耻身先去,重整河山待后生。”就是要有待后生的信念。信心也是一种美德。
在暑假的最后时光,我阅读一本名叫《居里夫人传》的传记。深受感慨。居里夫人是有史以来唯一赢得两次诺贝尔奖的女科学家。原籍波兰,因研究放射性元素镭的发现,居里夫人可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研究。为了从9000千克沥青,矿渣中提练出镭,居里夫人整整奋斗了45个月的艰苦劳动。每天都不停止地搅拌,穿着沾满灰尘的工作服,烟熏得眼泪直流,而且是在一个十分简陋的实验室里。作为一个妇女,着是一个多么繁重,多么艰难的劳动!她既是闻名世界的科学家,又是普通的工人,还是家庭主妇,两个孩子的母亲。
固然,居里夫人发现了镭,这是伟大的贡献。但更伟大的,却是她放弃了专利所带来的财富,让镭提早为人类造福。实验室是她的家,一克镭是居里夫人与丈夫的结晶。她虽是着名的科学家,但仍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她的精神是显而易见的,是伟大的,是人人都值得学习的!在居里夫人的传记里没有浪费的日子,只有严正的生活;没有享乐的怠忽,只有英勇的奋斗;没有奸诈的结构,只有和谐亲爱的空气;没有丑恶的画面,只有纯洁的灵魂--这是最枯燥的科学家的传记;同时,也是最动人的一个女英雄的故事。《居里夫人传》使我体会到:要取得好成绩,是不容易的,必须付出百分之百的艰苦努力。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一定要时刻准备着!
哈利波特,一个不平凡的人,一出生便拥有了与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非常厉害的魔咒的余痕,妈妈的爱把他的死亡换成了那道疤。由于父母双亡,他被姨夫收养,度过了一个非常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熬了11年。
在他11岁生日那天,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命运。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告诉他的身世。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
在学校他认识了许多好朋友,其中赫敏与罗恩与他形影不离。他们一起努力保护魔法石。在重重障碍中,罗恩倒下了,赫敏返回进口了。哈利独自一人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终以纯洁的灵魂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同时也救了大家。 故事虽然是发生在一个虚幻世界,但是,故事里所蕴含的却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如果没有母亲伟大无私的母爱,哈利怎能活到今天?如果没有海格的保护,哈利怎能摆脱德思礼一家的阻挡,顺利地进入霍格沃茨?如果没有斯内普在魁地奇比赛时念一个反咒想保住哈利的生命,他岂不是早就被奇洛摔得粉身碎骨?如果没有赫敏的机智与罗恩的敢于牺牲,哈利怎能通过一道又一道难关,打败伏地魔,拿到魔法石?……这一切的一切,都在教育我们:生活中我们离不开他人的帮助,他人对我们的关怀与爱护才使我们成功。哈利波特要是只身一人,没有朋友,没有支持,他能独自打败伏地魔吗?答案是否定的。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勇敢的去面对它,征服它。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居里夫人,一个感动了全世界的名字。她朴实的身影,深深地被一代又一代的人们所铭记;她激人奋进的故事,也被人们一遍又一遍地传颂。
居里夫人出生时,她的祖国波兰正遭受沙俄铁蹄的蹂躏。知识分子的家庭背景,赋予了她良好的修养和强烈的民族责任感,当然也将知识精英的聪慧和坚韧毫无保留地遗传给了她。开明和蔼的双亲和五个孩子组成了一个其乐融融的大家庭。尽管沙俄施行严厉的殖民统治,但身为小妹的她,还是幸福地度过了短暂的童年时光。
斯可罗多夫斯基夫妇的教育方式很值得我们今人借鉴。他们从未对孩子进行过什么“启蒙”,而是放开手脚,让他们自由玩耍,去尽情地拥抱大自然。居里夫人一生热爱自然、亲近自然,想必就是在孩提时代埋下的种子。父亲虽然是一名颇有才华的理科教师,却从未刻意引导过孩子的兴趣,他甚至不让小玛妮雅过早地接触理科书籍,好让她在上学后能够全面地涉猎知识,从而逐渐找到志趣所向。当然,他对于孩子们的学业还是非常关心,并且要求严格的。至于母亲,则做出了巨大的牺牲,放弃了女校长的职务,全心全意地相夫教子。在身患重病、家境窘迫的情况下,她仍旧若无其事地操持家务,不遗余力地为孩子们营造一个轻松愉快的家庭氛围,不让年幼的他们过早地承受心理负担。由此,我看到了家庭的意义所在,它不仅是每个人成长的天堂,更是一个塑造人的殿堂。
一朵花,长在树上,才有它的美丽;拿到人的手里就算完了。北平城也是这样,它顶美,若是被敌人占据了,它便是被折下来的花了。”
“假若北平是树,我就是花,尽管是一朵闲花。北平若是丢失了,我想我就不再活下去。”
就是这样朴实而又非常到位、形象的话语,深深吸引着我,引领着我一口气读完了老舍先生的巨作《四世同堂》,四世同堂,是中国这株文化古树上鲜亮的花,家丁兴旺、和平和顺,就像今年的花谢了明年还要开,一代一代安安稳稳传下去。老舍先生把这株古树栽植在北平这座文化古城,栽植在中华大地饱受日本侵略的大幕之下,虽然北平城里没有硝烟、没有枪炮,可始终笼罩着被凌辱、被践踏、被扼住咽喉的窒息里,这株古树的儿女在这种环境下挣扎,它却无法保护,枝枝叶叶七零八落,四世同堂,成为了幻想。
古老的北平、庄严肃穆的天安门城楼,美丽的三海、白塔,都成了别人的玩物。
然而,被压迫百多年的中国产生了这批青年,他们要从家庭与社会的压迫中冲出去,成个自由的人。他们要打碎民族国家的铐镣,成个能挺着胸在世界上站着的公民。到国家呼救得时候,没有任何障碍能够拦阻的住他应声而至;像个羽毛已成的小鸟,他会毫无栈恋的离巢飞去。钱默吟老人是一位横草不动竖草不拿的诗人,在和平时期,他以花草、诗词和酒为伴,过着隐士一般的日子,可当国难当头,他挺起诗人并不健壮的胸膛,昂起头毫不畏惧的应战,“他须把血肉之躯掷给敌人,用勇敢和正义结束了这个身躯。”
当他在狱中遭受非人的折磨,他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紧紧拴在一起,他告诉自己,“须把生死置之度外的去保全性命,好把性命完全交给国家”,钱诗人就这样宁死不屈,把生命像一口唾液似的,在要啐出去的时节,又吞咽下去。爱和平的人没有勇敢,和平便变成屈辱,保身便变成偷生。他从此忘记了原有的安逸,而全身心的投入到抵抗侵略的战斗中,用抵抗来为世界保存一个和平的、古雅的、人道的,文化。老人像一部中国的古书,厚重、正直、庄严,他所表现的不只是一点点报私仇的决心,而是替一部文化做正面的证据。他是一个地道的中国人,是会带着他的诗歌、礼仪、图画、道德,为一个信念而杀身成仁的。从钱诗人、瑞宣、瑞全等人的身上,我们看到了真正中国文化的力量。正是这种根深蒂固的文化,阻止了中国这艘巨轮被狂风吹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