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火枪手读书感想(精选32篇)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老舍,《茶馆》,无可复加的戏剧杰作。读过很多遍,也看过电影,有人称它为三个黑暗时代的送葬曲,揭露了种种不公平的社会现实。而那张挂在茶馆里的“莫谈国事”的大字如同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招牌在掌着市侩百姓的嘴,每一个时代,每一个上台的人物所发生的故事,无论悲喜,只要追溯一下因为所以,总是那档子破国事,万花筒也好,西洋镜也罢,茶馆就是如此一个社会矛盾集中的体现,跑不了。
至于剧情的再现此处就不表了,王利发刘麻子等一摞人物已经随着这部经典作品一遍又一遍的被阅读被再现深深扎根于读者的心中,我看来,《茶馆》的大范围传播有两个原因。一方面,作品本身的艺术成就与作者蜚声海内外的名望互为表里有着互相宣传的意味,另一方面,《茶馆》通俗易懂的语言也在传播上提供了客观性的便利,就像读完《水浒传》总能说上句“贼厮鸟”,连我不喜读书的朋友看完《茶馆》也能津津乐道几句:“屌!揍他个小舅子!”
这几句随不登大雅之堂,然而颇具江湖之风市井之气,作品中常含有这类平易近人的词语,自然能较为简易地被大部分读者所接受和认识。在《茶馆》中,我最印象深刻的一段话是剧末了,常四爷的那段感叹:“我自己呢?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呢?”
我窃以为,这句话,可以当做剧中大多数人物心声的总结。常四爷不必说,一辈子不服软,敢作敢当,看不惯洋人愿自食其力;深究王利发,也可以归纳于这句话之中的,在这个人物避重就轻,懦弱无奈的背后,是对和平年代的单纯向往,是对国泰民安的一种本能渴望,而这种向往与渴望在群魔乱舞的社会现实中被压抑,被限制,使其产生了对于政治的恐惧心理,对于时局的回避态度。除了趁乱而起的既得利益势力,无论是革命者,农民,民族资本家,都抱着一定的拳拳爱国之心,而《茶馆》以描述这些人的冷暖人生,悲痛无奈,将社会之狡诈黑暗展现得淋漓尽致。
一些《茶馆》的品鉴者将老舍归结为“他是一个嘲讽旧世界腐朽生活的能手,却是描写新生活的蹩脚者。”将《茶馆》的意义归结为“《茶馆》是反映北京小市民生活的杰作。这部作品通过揭露鞭笞旧世界的腐朽黑暗,从而,从侧面说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道理,这是作品的潜在主题。”我觉得都是非常的不科学的,在第一点上,描写新生活的任务不应该也不合适存在于《茶馆》的历史背景之中,《茶馆》的三幕剧分别处于戊戌维新失败后,北洋军阀割据时期与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这些时候,时局混乱,中国都是处于一种对于前途摸着石子过桥的阶段,茶馆位于的北平更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因为它具有的强烈的政治意义,意味着北京的政治立场的转变必须是阵痛而不是循序渐进,既黑又红的重叠一来不符合历史背景也平白增加了写作的难度。可能很多人抱着“不破不立”的想法,而强加给了这个时代以展示革命力量的责任,在我看来,这已经违反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要求了。
第二点,虽然老舍对于旧社会的种种不公有着深恶痛绝的鞭笞,但在这部话剧本身看来,并没有明确的政治指向性,所谓的“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命题确实是穿凿附会上的。王利发不是潘冬子,沈处长也不是胡汉三,《茶馆》中百姓与官员政治力量的对立并不是对等的,也没有什么逼急了走上革命道路的义举,而是一种更为典型的上下级被压迫的关系。这种不平等的关系,更具有普遍性,因为无论是军阀还是国民政府,都是国家的掌控者,是一种暴力的象征,反抗的代价是巨大的,甚至是戏剧中可通过阅读预见的。因此王利发最后的自尽也并非什么无声的_,而是无奈的自绝。倘若非得加上点红色气息,那也得再写部什么《康大力智取沈处长》才行。在《茶馆》的剧本当中,应该说是见不到的。
虽然《茶馆》并没有展示出太浓厚的作者的政治立场,但是它所展现的阶级矛盾,社会矛盾,依然可作为我们政府部门管理工作时候现在值得借鉴参考的案例,宋恩子吴祥子这类仗权鱼肉的恶霸现在有没有?唐铁嘴这样的封建余毒清没清?说不好,也不能乱说,然而我们理论上可以开诚布公地去谈,因为现在这可是人民内部矛盾。至于管理的效果如何,那也不妨留心一些坊间有没有大傻杨这样打竹板的调侃世事的段子,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爱恨情仇皆故事,止不定调研出个猛料,百姓的生活也就能更太平些了。
《茶馆》这部话剧主要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在时代的变迁中逐渐走向破灭的故事。《茶馆》该剧可以说是很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而恶人不一定有恶报。让人唏嘘不已。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每个不同的人物都代表了当时社会不同职业、阶级的不同群体。看似多达几十位的出场人物,却无一显得重复。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等等身世不同、个性显著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就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深深刻在脑中。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正如卷首老舍先生予其的定位一般:精明、有些私心而心眼不坏。
通览全文,在我眼中他作为一个掌柜,很圆滑又显得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然而,在结局中他不忍看到茶馆被高官与小人夺取,默默地在后院逝去。这一情节,仿佛出乎了人们的意料,但仔细一想,又在情理之中,让人心酸不已。这么一个走着中庸之道的掌柜,却选择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人物,以其行为与性格的强烈反差,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悲哀,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讽刺与不满。
《茶馆》的成功在于语言的成功和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话剧全凭台词塑造人物,一个人的性格全体现于他的每一个字眼中。“语言大师”老舍先生的语言功力令人叹为观止。《茶馆》中每个人物的台词都有生活气息却意味深长。在戏剧结构上,《茶馆》可以说是“形散,神不散”。整部话剧虽年代跨度大,没有主线故事,但毫不显得零散难懂。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主要人物,从壮到老,贯穿全剧。这样,故事虽松散但有了连贯性。
故事中人物父子相承,虽然年代变化了,但每个人物所代表着的群体依旧存在,并随着时间的迁移有了细微的变化。令故事富有强烈的时代气息。每个人物都扮演着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
友情是光明的象征,是正义的象征,它往往能够创造奇迹。的确,当年伯牙遇上子期,才足以让《高山流水》流传千古。蔺相如和廉颇互帮互助,才不使赵国收到入侵。卓文君为了司马相如,别豪门赴街市,当炉卖酒不言贫富;是啊,我们纵然可以得到数不清的财富,却无法得到数不清的友情。友情不能拿去挥霍攀比,却往往比金钱更重要,一个人可以贫困一生,但却不能没有朋友,朋友可以在你悲伤时带来安慰,在你沮丧时带来动力。没有朋友,就如同一只雄鹰没有了双翼,永远无法飞翔。友情不能强加给一个人,只能把它说做是一种缘,它能架起一座桥,把那些志趣相投的人的心相通,让他们萍水相逢,一个真正的朋友,能做到在患难前不离不弃,在利益前岿然不动,这就叫真正的友情。
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角色,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弃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乃至于朝夕相处的妻子乌尔苏拉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可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他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从第一代的布恩迪亚,直到第七代的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他们祖祖辈辈都在寻求自己的理想,无论是建立属于自己的村落、土地、工厂、铁路,还是爱情、亲情、友情,还是战争、权力、金钱,他们在从无到有,从盛至衰的过程中,极度渴望,却又无法沟通,这使他们浪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甚至挥霍了一生的青春,始终都没有找到正确的道路,最终他们都无力地、无奈地陷入到不可救药的孤独中,在无人理解中孤独地老去、死去
我并不喜欢这本书,它很沉重而又深刻,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曹禺曾说:“我从小失去了自己的母亲,心灵上是十分孤单而寂寞的”。这句话让我知道他的一生并不是顺利的,平坦的。这也让我更加深信正是这些痛苦的经历,才使他产生了伟大的作品,诉说的渴望出自生活中所承受的苦难。
《雷雨》描写了一个大家庭的崩溃。周朴园是这个封建大家庭的统治者,也是一个资本家。其妻蘩漪感到被压抑的苦闷,与继子周萍发生了暧昧关系。受过一定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影响然而缺乏反抗勇气的周萍怯懦、自私,想摆脱与继母的这种不伦关系,又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婢女四凤,而蘩漪的儿子周冲也爱上了四凤。出于嫉妒,蘩漪通知四凤的母亲侍萍来领走四凤。侍萍正是30年前被周朴园引诱为他生了两个儿子,而后又被遗弃的侍女。她是周萍的生身母亲,而被她带走的第二个儿子鲁大海又正在周朴园的矿上做工,作为罢工工人的代表,他和周朴园面对面地展开斗争……这些矛盾酝酿、激化,终于在一个“天气更阴沉、更郁热,低沉潮湿的空气,使人异常烦躁”的下午趋向高潮,周萍和四凤终于知道他们原是同母兄妹,一场悲剧发生了:四凤触电而死,蘩漪的儿子周冲为救四凤不幸送命,周萍开枪自杀,善良的鲁妈痴呆了,绝望的蘩漪疯狂了,倔强的鲁大海出走了。罪恶的家庭崩溃了。
我曾经也大概地看过人艺的话剧《雷雨》。从那时到现在,我一直都惊叹于曹禺大师对戏剧的掌握。他巧妙地将一个大家庭几十年的恩怨情愁浓缩到一天来表现,浓缩到四幕,两个场景来表现。集中的地点和时间所表现的东西却并不单薄,有畸形的爱,突破束缚的勇气,人情的淡漠,世事的坚信和宿命的痛苦。围绕着八个人物,我看到的是整个社会。同时,我也生动地看到戏剧这种文学题材的特点。这部剧作为一个经典,的确是值得每一个文学爱好者阅读的。
曹禺曾说:“《雷雨》的主题不是以道德败坏和乱伦为主题的,也不是写因果报应,《雷雨》写的是一种情绪,是情绪的发酵,情绪的汹涌推动着我诽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雷雨》所显示的是我所觉得的宇宙间的残忍,相信种种宇宙斗争的背后有一个主宰。”我很能理解,作者在创作时候并没有一种明确的主题,而是处于本能地一种倾诉,跟着自己的感觉去表现一个世界。
无疑的,我看到了一个罪恶的社会,一个危机四伏的黑暗的社会。但是这也更多的是对世界的一种感觉,不仅仅存在于某个历史某个时期,这也正是我在这个时代去读的时候,还心存理解而不是同情的原因。他表现的那个家庭,那个社会给我一种无路可逃的感觉。周萍、四凤、周冲,还有蘩漪似乎一直都处于一种想要逃离这一切的状态里,他们想要离开,想要摆脱,想要征服。但是他们的痛苦却始终没有出路,反反复复地挣扎,甚至死成为了的解脱。是的,那个社会,那样的生活没有给他们自由,所有的希望像渺茫的迷雾般不能真实地抵达。探索真理的路上他们已经不能忍受,我想这也正是一种无奈的美。曹禺在1977年为自己作品集写后记的时候说:“今天看来,必然有很多缺点和谬误”,然后他谈到没有写一个无产阶级人物,没有指出革命的方向都是缺憾。我却不敢苟同,必定有些痛苦会跨越时代,跨越阶级。
从周鲁两家的冲突上,表现了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之间的冲突。侍萍和四风是旧中国两代劳动妇女的典型。但是同样她们有很强的局限性,以至于很多时候是她们的软弱造成了自己悲惨的命运。这也是一个时代赋予妇女的不幸,世界没有告诉她们:她们是可以反抗的。侍萍忍辱负重,遭遇那么多不幸,却只认为那是自己造的孽,甘心在心里承受所有痛苦。我想,或许她应该让自己心理负担的少一点,而不必把社会造成的悲剧由自己独自承担。
我想,这里面还是有一定的宿命论思想,很多东西归于命运。我觉得这没有什么好,也没有影响作品的深刻性。我当然不会认为世界上存在什么天命的因果报应。但是社会和家庭给予一群人的悲哀,却正是这样才被展现地淋漓尽致。他们的确可以在黑夜里去寻找一个真正的光明,但是那对于他们已经太难了。
周朴园是一位既有资产阶级自由平等思想,又有封建专制思想的新兴资本家形象。他的性格特征,主要是通过他与侍萍、蘩漪两位女性形象以及他与鲁大海等人物的关系表现出来的。周朴园在年轻的时候也是受新思想影响的年轻人,也曾有过想挣脱封建家庭的束缚,要追求自由恋爱和婚姻的理想,因此,他对侍萍的爱是有过真情实感的,但他性格中也有懦弱的一面,不能与自己出身的阶级彻底决裂,最终又回到封建的阵营之中,背叛了侍萍,也背叛了自己的理想。
蘩漪是一个很有特色的人物。在一个受伤甚至近乎于变态的女人身上,我隐约看到了她同年青人一样纯真的爱。蘩漪与周朴园一样,也是一位新旧结合的人物。她既渴望自由的爱情,又无力摆脱家庭的牢笼,甘愿受周朴园的凌辱。蘩漪阴差阳错地爱上了丈夫前妻生的大少爷,在无人可爱中寻找自己的爱人;这是错误的爱,痛苦的爱,却也是深刻的爱。她是一个被爱折磨却没有出路的人。如果对于一个人来说,爱都成了奢侈的事情,那么她的幸福也就遭到了置疑。或许这也是她对丈夫、对自己不尊重的一种变态了的报复。
在那个黑暗的社会里,人们的性格已经被扭曲。
让我想起一句话:爱和怜悯都是罪。
--岁如果是最美好的年华,那这本书会告诉我,--岁,我们还有太多的困惑,有太多的无奈,挪威的森林读后感。同时年轻的我们有这必然的叛逆和率真。这部由村上春树所写的百分之百的恋爱小说是那样的平缓舒雅,动人心弦,却有这淡淡的悲伤。
海潮的清香,遥远的汽笛,女孩肌体的感触,洗发香波的气味,傍晚的和风,缥缈的憧憬,以及夏日的梦境.这些组成了村上春树的世界,这或许是个模糊的世界,如果用泪水抚平会发现这里的清晰,这就是一种感动。
渡边、绿子是现世社会里两颗绝无仅有的璀璨明珠。他们天生就懂得尊重自己感觉,不会因为内心感觉奇特、“肮脏”、自私而刻意压抑它们,他们天生就有抗拒“非黑即白”的现世道德的力量。他们不会自己把自己看成怪人,别人把他们看成是怪人的时候,他们也不会认为自己是怪人。只有内心强大的人才会如此.
只是渡边与绿子获得尊重自己感觉的途径不同。绿子尊重自己的方式仿佛是从外部世界获得的,不隐瞒自己的感觉,不用非此即彼的现世道德约束自己,是绿子与自我和解的方法,是绿子尊重自己的感觉的途径,也是她深深吸引渡边之处。
渡边天生淡定从容,现世规则控制不了他,他自己也不控制自己。在他那里,既也善也无恶,既无好也无坏,既无忠也无奸,他“既不辩护也不解释”。他像海上一叶小船,既无帆也无升帆的欲望,只任海风海浪任意把他吹到任一个角落。他在哪儿都是他自己。
渡边选择绿子合情合理,只有绿子才是渡边内心感觉的栖息之地,绿子是渡边自我的实现之地。一开始,渡边以为自己只会迷恋纯而美的直子,但渡边最后认清了自己的内心,对绿子说:“但见不到你后我才深深意识到——只因有你,我才得以好歹坚持到现在。而失去你之后,我实在孤独得好苦。”
我非常喜欢《史记》这一本书,因为它不仅有很多有趣的故事,还可以增长历史知识,是一本非常好的书。
《史记》的作者是汉朝史官司马迁和他的父亲司马谈。司马谈最开始著作《史记》。司马谈去世后,司马迁继续著作《史记》。但是有一次,因为李陵事件,汉武帝以侮辱皇帝的罪名将司马迁关进大牢,服了“宫刑”(割掉生殖器官)。受了刑的司马迁忍辱负重,写下了著作《史记》!司马迁的事让我感到:“没有博大的胸怀,是不会有大的作为的!”如实记史。
《史记》是一本史书,记述的是自皇帝以来3000年的历史,共12“本纪”、10“表”、8“书”、30“世家”、70“列传”、共有130篇,52万多字。里面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如:《大禹治水》等等。
《史记》是一本在历非常重要的史书,如果没有《史记》这一本书,估计没有《史记》,现在的人都不知道原来的历史。
《史记》是一本举世闻名的史书,仍在传授着历史的往事!
读完《凡卡》这篇课文后,我经不住流下了热泪,这并不是感动之泪,也不是同情之泪,而是因为感到愤愤不平,而留下的泪痕。凡卡那弱不禁风的身影时时出现在我的眼前,他那悲惨的命运给了我一个当头棒,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有许多悄悄话要对凡卡说……
凡卡,我想对你说,你的遭遇是可悲的,你是可怜的,但你归你,人们在流过眼泪后,伤心过后,有谁肯为小小的你抱不平?又有谁去找出造成你悲惨命运的“罪魁祸首”呢?这很值得人们去深思,去沉思。
后来,我明白了,9岁的你小小年纪就要承受着连大人都未必忍受得了的折磨;造成你未曾饱餐一顿,未曾拥有过母爱父爱,未曾享受过家庭的温暖,正是当时那黑暗的社会,在沙皇统治下,人们那纯洁的心灵,早已扭曲变形,早已粘上了污垢,变得自私自利,在沙皇统治的强行压迫下,一个狗咬狗、人剥削人的不合理的社会制度“诞生”了,从而注定你要过这种连狗都不如的生活!
你那悲惨的遭遇,不仅反映了沙皇统治下人性丑恶的一面,还反映了当时旧俄沙皇统治时期广大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在这里,凡卡,我想对你说,虽然你的命运是毫无光彩的,毫无意义的生活,在沙皇统治下,你只能默默地燃烧完那自己的火柴梗,但它却给我们现在这些娇生惯养的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给了我们极大的感触。
你才9岁,算是我弟弟,是我们共同的弟弟,你要是成长在我们这个幸福的年代,你一定是一个既聪明又活泼的小男孩;你一定在学校里快活地念着书;你不用再写信给爷爷,因为爷爷就住在你那温暖的家庭里安享晚年。
你不用再去给别人当学徒,不用再给别人虐待,你每天只需好好学习就行了,但不幸的是,你生活的是一个我们无缘接触与无法想象的黑势力会,在那里,穷苦劳动人民的子弟刚好与我们相反,是无缘与幸福交上朋友的。
凡卡,我想对你说,你面对的不仅是受人压迫,受人欺凌的日子。你留给我们的远远不止是同情与怜悯,而是让我们真真切切地体会到我们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越发感到我们要珍惜现在的每一天!古语说得好“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但你受的苦已超出了“苦中苦”的界线,你根本就是在受刑,在受着“地狱之刑”,一个受刑,一个享福,我们同是儿童,却有着天壤之别,这使得我们愧为你的哥哥。
凡卡,我想对你说,你要变得更坚强一点,虽然你无法向我们倾诉你隐藏在心底的哀伤与饱经风霜后的心灰意冷,但你却鼓舞了我们,我们在这里向你保证我们会把你的那份坚持下去的!
早在30年前,周朴园和女仆侍萍相爱,生出了两个儿子,后来为了与繁漪结亲在大年三十晚上赶走了侍萍,留下了大儿子周萍,带走了鲁大海。当晚,侍萍跳河自杀了,可是被人救上来活了下去,从此她与鲁贵结婚,自己也该姓鲁,生出了女儿四凤,后来鲁贵在周朴园家里打工,四凤也当侍女了。周朴园与后妻繁漪生下了周冲。但是周萍居然与繁漪产生了乱伦关系,还好周萍提早觉醒,喜欢上了四凤。而周冲也暗恋着四凤很长时间了。繁漪请侍萍来辞退四凤,侍萍一下就认出了周朴园。周萍想和四凤远走高飞,繁漪不服气,决定当着周朴园及众人的面揭发他们。这时四凤出门自杀了,周冲也不顾一切冲出去与四凤一起被电死。周萍在房间里用抢自杀,侍萍又昏倒在地上……
《雷雨》反映了当时的一个社会状况,这一家则是封建社会的代表,从而我们可以看出曹禺对封建社会的无比厌恶以及新的社会制度必定替代旧制度的信心,这篇剧本看起来只不过写的是封建社会腐败以及人民如何的被社会所残害的过程的一个缩影。这写的是一个家庭,一个典型的封建社会家庭,这里面的每一个人物都可谓个性鲜明——
周冲是雷雨这个剧本中最天真最无辜也是最可怜的一个人物,自己有着对真正爱情的美好向往,在他的心中一切都是美好的,才会酿就了最后悲惨的结局,也许整个事情的罪魁祸首还是封建社会,他们都是封建社会的产物,他们生于封建社会,也都因为封建社会而死亡。
繁漪要属是因为爱情而最悲惨的人了,曹禺先生在序中这样评价蘩漪:“蘩漪是个最动人怜悯的女人,她不悔改,她如一匹执勤的马,毫不犹豫地踏着艰难的走道,她抓住周萍不放手,想重新拾起一堆破碎的梦而救出自己,因这条路也引向了死亡。”正是在当时“雷雨”的环境下,造就了这一结果,将一位原本好好的女子变成一个精神崩溃的精神病。
比起他们,现在我们生活得那么幸福,我们应该想到仅仅在不到一百年前,人民的生活是多么地悲惨啊,社会是那么地腐败与阴暗,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发奋学习,争取为这个社会与祖国发展作出贡献,不让雷雨的悲剧再次出现。
本书作者乔治·塞尔登1929年生于美国康涅狄格州,原名乔治·塞尔登·汤普森。自耶鲁大学毕业后,他本有意朝剧本写作的方向发展。但是却在朋友的鼓励下,由上了儿童小说的创作道路。他第一本书出版于1956年,不过并没有引起很多人的注意。真正使他一举成名的,是他1961年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描写一只蟋蟀,一只老鼠,一只猫咪不寻常的友谊的故事书,出版后即获评价如潮,一直到今天仍风行在美国市场,奠定了赛尔登在儿童文学界的地位。
这本书主要讲了1961年间的蟋蟀柴斯特,偶然搭错了车,从康涅狄格州乡下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当许多人类歌星,舞星,画家,艺术家都在为生存所迫,在广场街头卖艺卖唱的时候,不知怎么,这只蟋蟀鸿运当头,福星高照,一不小心,竟然一夜间成了地铁车站演奏的明星!在每天早晨八点和下午四点半在地铁高峰时间里,他都会在白利尼的报摊上精心演奏。直到有一天,蟋蟀想回到乡下,但是又舍不得朋友。可是他很想回老家去看一看,他不得不走。他回到老家,给家乡的好朋友演奏。那里的动物们同样非常快乐,安静地聆听着蟋蟀柴斯特的演奏。
蟋蟀的翅膀不仅能发出美妙的音乐,同样带来了快乐和美好。如今蟋蟀柴斯特该回老家了,他不得不向朋友们告别。他对朋友们说:“明年夏天,明年夏天我会从老家回来,找你们好好玩。”
妈妈后记:一本很好看的书,蟋蟀,老鼠,猫咪之间的真挚友谊温暖了当时冰冷的社会。让人们永远地记住了那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记住它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
《娱乐至死》是对20世纪后半叶美国文化中最重大变化的探究和哀悼:印刷术时代步入没落,而电视时代蒸蒸日上;电视改变了公众话语的内容和意义;政治、宗教、教育和任何其他公共事务领域的内容,都不可避免的被电视的表达方式重新定义。
1. 有2种方法可以让文化精神枯萎
一种是让文化成为一个监狱 另一种就是把文化变成一场娱乐至死的舞台
2. 人们感到痛苦的不是他们用笑声代替了思考,而是他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笑以及为什么不再思考。——《美丽新世界》
3.如果一个民族分心于繁杂琐事,如果文化生活被重新定义为娱乐的周而复始,如果严肃的公众对话变成了幼稚的婴儿语言,总而言之,如果人民退化为被动的受众,而一切公共事务形同杂耍,那么这个民族就会发现自己危在旦夕,文化灭亡的命运就在劫难逃。
4. 掩藏在电视新闻节目超现实外壳下的是反交流的理论,这种理论以一种抛弃逻辑,理性和秩序的话语为特点。在美学中这种理论被称为“达达主义”,在哲学中被称为“虚无主义”,在精神病学中被称为“精神分裂症”。
小说《天龙八部》写的是造化弄人,倏而地狱,倏而天堂,人在命运面前极其渺小,大部分遭遇都是爱别离、求不得,怎么做怎么错,苦海无边,但只要苦苦求索,结局多半是好的。
我想找小说中的八个人物和天龙八部中的八个神怪一一对应,但附会的成分太多,就不执着了。
萧峰是大英雄,他做不好汉人也做不好契丹人,以死使辽宋罢战,功德无量。段誉是情圣,但爱的都是妹妹,而结局突然转折,又都不是妹妹了,最后和女神终成眷属,还做了皇帝。虚竹本来命苦,一心一意要做和尚,但终究做不成,却学成神功,成了消遥派掌门、灵鹫宫尊主、西夏驸马,福缘深厚。段延庆本是太子,却成了残废,浪迹江湖,但终究自己的儿子做了皇帝。鸠摩智的目的是打击少林寺、天龙寺,进而打击中原武林,而有利于土蕃,履行国师职责,屡不成功,最后武功全失竟大彻大悟。慕容复一心做皇帝,他说人心思定是不对的,当时正逢乱世,只不过他家底太薄,又没能和权力中心扯上关系,每次都有萧峰、段誉、虚竹等坏他好事,所以他虽然非常努力,临机选择也都是对的,但不够幸运,最后疯了,自己在心中做了皇帝。游坦之也是情圣,但自始至终求不得,而且不分是非,结局不好,是可怜的人。丁春秋道德败坏,手段高强,要在中原武林称雄,但被更强手制住,不能再做恶。
这八个人都是求不得,但都执着求索,最后的结局是萧峰、段誉、虚竹、段延庆、鸠摩智五人的结局是好的,慕容复好坏参半,游坦之、丁春秋结局不好,可见渺小的个人在命运面前苦苦挣扎,只要坚持,是好结局的概率大,这是金庸先生给我们的希望。
其余最矛盾甚至可笑的是少林寺,武林中的泰山北斗,高僧没一个行的,方丈犯戒,七十二绝技当成宝贝却早传出去了,藏经阁谁想来都能来竟一直毫不察觉,最后是一个扫地的出来收拾局面。
段正淳的女人都不是合格的母亲,甘宝宝知道女儿钟灵被擒不去救,秦红棉和自己女儿朝夕相对却不认,什么都不教木婉清只教她杀人,王夫人不让自己女儿出家门,阮星竹把孩子送人,康敏杀了自己的孩子,也就刀白凤还行,但她是王妃不用操心养孩子。读后感·段正淳的情人对段正淳都是一片痴心,希望段正淳离开大理留在自己身边,而段正淳却是爱美人更爱江山,与情人分手的原因都是为了回大理履行镇南王的职务,慕容复和段延庆误以为可以用女人胁迫段正淳交出帝位,段正淳却眼看着情人一个个在眼前死去而不答允。段正淳理性。
学到一个催泪的方法,人在死时说一个美好的事情,比如想着一个人或者畅想和一个人在一起的美好情景,这是在扼杀美好,是悲剧,容易催泪;或者死的原因是为了一个人很小的一件事,这是为一件小事付出巨大代价,表达震撼的感情,也能催泪。
里边的人物都很二,我的理解是为了情节需要,作者笔下的人物越二,做事越没有逻辑,作者越容易把握情节。也许有讽刺,但作者很多作品都有这种情况,所以做上面的猜想。
读过许多文学民著,但自从读过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之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不少文学批评家称大仲马为通俗作家,但是大仲马的代表作品,如《三个火枪手》及其续集、《基督山伯爵》等,在世界上却一向拥有超多的读者。
《三个火枪手》是一部历史题材的小说。景十分景。大仲马不像巴尔扎克等人那样,花费超多笔墨去描绘故事发生的背景和场所。他总是开门见山,本书正文第一句话便是:“话说一六二五年四月头一个星期一……”小说一开场,主人公就在变故中亮相,这就决定了故事情节展开和发展的速度,也决定了故事背景的特异和不断变幻。
文中主要讲了达达尼安和三个伙伴为了挫败红衣主教的阴谋,前往英国取回王后赠给白金汉的十二枚钻石别针,一路险象环生,绝处逢生,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使命,保住了王后的名誉,但是结怨了权倾朝野的红衣主教,性命就握在黎塞留(红衣主教)的手中了。神秘女人朱莱狄为了要达达尼安等人的性命,就奉红衣主教之命,去阻止英国权相白金相发兵,救援被法国大军围困的拉罗舍尔的新教徒。于是,双方暗中进行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
我觉得《三个火枪手》与其他的文学作品与众不同,大仲马写的作品都很放诞,夸饰,豪放,张扬。而《三个火枪手》最具特色的一点就是透彻,精简,没有一点废话。例如:《三个火枪手》的故事背景,就是一桩官闱密谋和拉罗舍尔围城战,场景频频变化,忽而路易十三宫廷,忽而红衣主教府,忽而火枪手卫队队部,忽而乡村客栈,忽而修女院,忽而拉罗舍尔围城战大营,忽而英国首相白金汉府……每一处作者都不多加描述,但是每一处又都有参与密谋的人,增添了许多神秘色彩,所以使文章更加吸引读者的眼球,引人入胜。大仲马写的《三个火枪手》显示出个性的生命力,这便是他的十分之处。
真正意义的行动不应研究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座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向牛虻,其职责就是刺激它尽快前行—这是苏格拉底《对话录》里的一句。这是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
无论我仍然活着
还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飞来飞去
--牛虻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忙下坚持革命。他把自我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调教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之后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激上帝!’‘感激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必须要原谅······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并且开始呻吟。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仅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景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景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明白,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仅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课文讲的是邓稼先两弹之父是如何工作的,邓稼先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祖国,夜以继日的工作着、为我们的祖国做出很大的贡献。
邓稼先不怕艰险、工作艰苦,当他知道自己要去的地方是一片庄稼地,而科技人员也寥寥无几,他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换上工作服当小工,和建筑工人一起砍高粱、挖土、推车、和泥、盖房子。
邓稼先做事都是认认真真、不求回报。而我确实做每件事都是马马虎虎,应付了事,以后一定要学习邓稼先的精神。
同学们,只有我们现在好好学习才能长大更好的报效祖国,为祖国出一份力,将来把祖国建设的更加强大。
在成长的道路上,我们总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困难,有些人在选择了退缩,有些人却在逆境中成长。而《小公主》的主人公萨拉就是一位在逆境中成长的坚强女孩。
萨拉全名萨拉。克鲁,出生于一个富有的英国驻印度青年军官家庭,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她不但心地善良,并且通情达理。11岁时,父亲意外死亡,家道中落。她的命运从此发生了重大的变故:从学校里享受优厚待遇“特殊生”沦落成为了干杂活的“小苦力”,受尽欺凌和苦难。可是,应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萨拉没有向命运低头,而是凭着自我丰富的想象力和宽广的胸襟乐观进取的应对惨淡的人生。这是多么的令人敬佩啊!
然而,比起萨拉,我就显得要渺小许多。记得以前在学习上碰到难题时,总是一心想着上网查找或让家长告诉自我答案。唉,这点儿小小的困难都克服不了,我可真是惭愧呀。萨拉之所以被人们称为“小公主”,不是因为她拥有万贯家财,过着公主一般的生活,而是因为她拥有一颗纯真、善良、仁慈的公主之心,还有在那应对逆境时始终如一的勇气!
“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我们要向萨拉那样,在应对逆境的时候毫不畏惧。只要心中充满勇气,有顽强的毅力和不懈的努力,就必须能成功,必须能成为生活的强者!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我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
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午时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我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
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日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仅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仅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趣味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我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终,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我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便是的幸运,亦是的勇气。
《茶馆》是老舍先生的剧作之一,我读了之后有很多的感想。
《茶馆》的故事发生在清朝末期的北京,那个时期非常混乱,军阀混战、敌寇入侵,裕泰茶馆里却是热热闹闹,那里聚集了三教九流、各行各业的人,掌柜王利发为了适应当时革命的浪潮,不断改良茶馆的经营,把茶馆开了下去,但最终还是被军阀霸占,成了他的歌舞厅,王利发便上吊自尽了。
茶馆本是给人歇脚、喝茶的地方,在《茶馆》中,它被描写成一个缩小的社会,提鸟笼的有钱人、卖蝈蝈的穷人、算命的先生、专横无理的`士兵、奸诈狡猾的商人都聚集在这里,人物描写得非常生动,有正直善良的王利发、常四爷,也有奸诈狡猾的刘麻子、吴祥子等,他们之间的交流与冲突都体现了旧社会的封建与腐朽,就像常四爷的经典对白:“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呀。”
当时的社会局势动荡,人民生活苦不堪言,茶馆里每天都有悲惨的事情发生,这让我体会到,我们能拥有现在美好的生活,非常不容易,裕泰茶馆里的那些人,不正是为这样的生活而奋斗的吗?既然如此,我们更应该珍惜这幸福时光、好好学习,成为祖国的栋梁。同时也要不停磨练自己,就像裕泰茶馆的改良一样,接受失败、知难而上,这样才会更上一层楼。
这篇剧作也让我体会到了那时人们的生活与工作是多么困难,谈国事谈多了就会掉脑袋,他们能坚持下来非常不容易,使我更佩服劳动人民的坚忍不拔,我要向他们学习。
《爱丽丝漫游奇境》是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尔写的,这本书里一共有两个故事,一个是《爱丽丝漫游奇境》,另一个是《爱丽丝镜中奇遇记》。
第一个故事讲的是爱丽丝追赶一只会说话的白兔时,坠入一个地下世界。在这里,她一会儿变得比房子还高,一会儿又变得只有毛毛虫那么大。在审判红心武士的法庭上,爱丽丝和红心国王,王后发生了争执。扑克兵们纷纷扑向爱丽丝,爱丽丝猛然苏醒,原来一切不过是一场梦。
第二个故事讲的是在一个雪天,爱丽丝来到了镜里的世界。在镜中的世界,小溪与树木将大地分成一个大棋盘。在红棋王后的指点下,爱丽丝从一名白棋小卒,开始向王后的目标出发,经历一番遭遇后,她终于成为一名王后。可在庆祝爱丽丝成为王后的宴会上,一切突然乱了套……爱丽丝惊醒过来,原来又是一场梦。
作者刘易斯.卡罗尔曾在牛津大学基督堂学院任教。院长的三个女儿常来找卡罗尔玩耍,卡罗尔非常喜欢爱丽丝。他把自己编的故事讲给三姐妹听,又把这些故事写出来送给爱丽丝,这就是享誉世界的《爱丽丝漫游奇境》。后来,卡罗尔又根据为孩子们讲的另外一些故事,写出了《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两篇故事最大的特点就是想象力丰富,童趣盎然;故事情节新奇怪异、引人入胜;语言优美风趣,充满诗意。
怎么样,是不是觉得这本书很不错,那就捧起这本书,让我们每个人的想象力都插上翅膀,恣意地翱翔吧!
我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偏童话,为小女孩感到深深的同情。
这件事发生在一个又冷又寂静的大年夜里,小女孩蜷缩在一个角落里,因为今天没有买出动一根火柴,所以不敢回家,寒冷迫使她擦燃了第一根火柴,她看到了一个大火炉,火炉里的火烧得旺旺的,可没过多久,火熄灭了,她又回到了寒冷的世界里,唉,小女孩真可怜,每次我坐在温暖而又舒适的教室和家里,可小女孩在风雪里受着寒冷的压迫。
我又接着往下看,小女孩又擦燃了一根火柴,这一次,她看到了一只香喷喷的烤鹅正向她走来,火又熄灭了,在她的面前只有一堵又冷又厚的墙,看看我自己,每天不愁吃也不秋收穿,鸡鸭鱼肉餐餐有,而小女孩呢?能有饭吃就不错了,唉,实在是太可怜了。
第三次的时候,她看到了一棵漂亮的圣诞树,上机还挂着彩色卡片,可火一熄灭,就有了。可我呢,每年圣诞节都有朋友送我的彩色卡片,爸爸妈妈的温馨祝福。
当她擦然第四次的时候,看到的居然是她日思夜想的奶奶,小女孩赶紧擦燃了一大把火柴,希望奶奶可以留住,奶奶把小女孩带走了,第二王码,小女孩死了,脸上还带着微笑,看到这儿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我是很幸福,小女孩没有饭吃、没有节日的快乐。就连她最爱的奶奶也离她面去,那是多么可怜哪比起她,我非常地幸福,小女孩真是太可怜了。
《卖火柴的小女孩》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在我们的身边,有许多关心,和爱你的人,不要生在福中不知福,要懂得知足,做一个爱家庭、爱学习的人。
这段时间我在家读了杨红樱写的笑猫日记,其中有一篇文章名叫“一定要记住:我爱你”。我一边读一遍哭,眼泪一直止不祝
这篇文章是写一位母亲在地震来临时的举动,她有可能自己逃生,但她想起了自己的孩子,她将她的孩子紧紧地抱在她的怀里,弓着并不结实的腰,用她的身体保护着她的孩子,孩子活了,她将生的希望留给了孩子,临死前,她用尽全身的力气写下了下面的话: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她知道,她不能陪她的宝宝一起长大了,她想让她的爱伴随着她的孩子一生。我被这句话感动了,我觉得世界上任何语言都无法形容妈妈的爱。
我的妈妈是位老师,她对我很严格,但我觉得这是妈妈表达她对我的爱。我以后一定要听妈妈的话,不再和她赌气了。
笑猫被杜真子的妈妈赶出了家门。这只猫有两个特点:一是不吃老鼠;二是会笑,能听懂人说话。他和老鼠成了好朋友,老老鼠把夏宫让给他祝有一天,他看到有一位对对眼老头虐-待猴子,便和马小跳一起拯救这只猴子,终于正义战胜了邪-恶,马小跳把猴子带回了家。猴子看着人的生活很舒服,也想变成人,便制造出不少麻烦,但他却浑然不觉。马小跳的爸爸用了千方百计才把猴子放回了大自然。
这本书的内容深深地吸引着我,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尤其是对对眼老头虐-待猴子的情景让我感到十分气愤,由此我联想到了生活中有时发生在身边的一些虐-待动物的现象,如街头耍猴的,耍猴人手拿长鞭击打被耍的猴子,命令他做出各种各样的动作。可怜的猴子为了一点可怜的食物,为了不被抽打,不得不服从。每当看到这些现象,我就感到非常气愤,也非常痛心。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人与动物应和-谐相处。让我们团结起来,共同为保护动物做出努力吧,从自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因为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家园。
怀着崇敬的心情读完《红日》这本反映解放战争题材的书,我的心被书中描绘的情节强烈地震撼了,对解放战争时期作出巨大贡献的将士们的敬意油然而生。脑海中浮现出一幅幅他们当时同国民党的王牌师展开惊天地,泣鬼神,生与死的较量的画面。
该书以发生于1946年的涟水战役开篇,讲述了在当时国共双方力量悬殊和解放军面临严峻形势的状况下,国民党军队攻占涟水,解放军因伤亡惨重而被迫撤退而结束的事件。尽管涟水撤退在整个国共军事冲突中只是一个小插曲,但作者一开始就将它展现在读者面前,使整部作品充满了悬念和吸引力,使后面战事的发展成为读者关心的焦点。故事从一开始他们是怎样斗智斗勇讲起,先是我军沈振新军长被国民党王牌师长张灵甫围战在涟水,经过激烈的征战,我军伤亡惨重。在突围以后,我军长沈振新痛定思痛,总结失败教训,重新部署作战方案,决定把国民党张灵甫所率领的王牌师从涟水一步步诱到山东孟良崮,好让国军的优势在山区无法发挥威力。当然,在这种环境下,国民党张灵甫师长也有他的作战计划,他想自己被我军围在中央,再跟国民党的其他几个兵团来个里应外合,彻底歼灭我军长沈振新部,结果百密一疏,其他兵团根本没有过来打援。能让国民党王牌师命丧如此,首先是张灵甫高估自己的作战能力与武器装备;其次是国民党内部派系太多,基本上都是拥兵自重,各有主张。我认为国民党将军张灵甫及其号称天下无敌七十四师之所以全军覆没主要有四个原因:首先,必然原因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帮助蒋介石打内战,站在人民的对立面;其次,导火线是军事上的冒进,使之成为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军很重视的、下决心不惜一切代价要歼灭的重要目标;然后,关键原因是国民党内部腐败,军队里派系林立,无法做到统一的调度和指挥;最后,直接原因是张灵甫及七十四师平时仗蒋介石御林军“王牌中的王牌”的头衔骄横跋扈,得罪了其他的友军领导,致使其关键时期被人落井下石。与其说张灵甫和七十四师不但是被解放军围困在孟良崮的孤军,不如说他们是被国民政府腐败统治包围下的孤军,正是这种绝望使张灵甫走到了尽头,不得不一死报答蒋介石的器重之恩。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把他归为悲剧英雄的行列了。
翻开历史,张灵甫同样是一位南征北战,身先士卒,作战中一贯冲锋在前,将生死置之度外的统帅。对日寇的数次战斗中,屡出奇兵,从容淡定,有勇有谋,打出了中国军人的骨气和威风,成为令日寇胆寒的铁血将领。如此奇人,若在解放军阵营,必然也是一位战神。可惜,作为不得民心的国民党中的一员,面对万民拥护的共产党,他终于没有了驰骋疆场的豪情,没有了阵前杀敌的酣畅,短暂的胜利后只有无奈的叹息。此后,该书提及了解放战争中国民党军队遭到迅速和彻底的失败也和以上因素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再者,蒋介石的部队没有政工干部,打仗是打仗,但是政治思想工作却没有跟上。国民党官兵的“效忠党国”只是口号,缺乏内心的驱动力。临上战场,所谓的钱财和功名对于可能性命不保的人而言意义并不大。我认为国民党灭亡最重要的因素还是要归因于不得人心。古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选择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最终只会被人民所淹没。不可否认,国军的抗日英雄不乏其人,铁军、王牌军也屡见不鲜,装备、数量更是占优,可就是这样的军队为什么就没有战胜举着小米加步枪的解放军呢?分析原因可以找到一大堆,但关键问题还是民心向背。国民党打的是没有人民支持的仗,而共产党看起来什么都没有,但他们有以人为本的理念,有翻身做主人的信仰,为了这样的目标,他们可以舍生忘死!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这话一点也不错。作者通过描绘解放军在战场上的被动局面,当时山东战场上力量的悬殊,为最终战斗的胜利形成强烈的反差,说明了战争胜利的来之不易;同时也为进一步刻划国共双方各具个性的人物形象作了很好的铺垫。作者一开始就把解放军放在“绝境”之中,这样的结构布局在当时习惯于描写解放军“横扫千军如卷席”的文学作品中显得独特而又真实,体现出这位战争小说作家在当时的时代共鸣下对表现现代战争的独到眼光。然后,作品再以莱芜大捷的胜利作过渡,最后以集中描写孟良崮战役歼灭国民党“王牌军” 74师达到高潮。作者在对历史事件的叙述中,形象地完成了对时代记忆的印证和阐述:即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现代革命战争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我们应该怎样去传承那些为这个民族这个国家流血牺牲将士们的优良传统,增强我们的忧患意识,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我们在工作中,生活中,在领导与同事之间,同事与同事之间,都要同心协力、相互帮助、相互照应,要有大局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每个人才能把工作做好,才能保证我们无愧于国家,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才能更深层次地去讲求和谐社会的创建。
我喜欢中国经典读物——《三字经》,这本读物不论在道德、历史、地理、文化上……都让我受益匪浅。它是我人生道路上的良师益友。
《三字经》是中国传统的儿童经典读物。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美丑,什么是对错,什么是仁、义、礼、智、信;让我知道了许多人生哲理,知道了应该珍惜时间,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三字经》中“披蒲编,削竹简。彼无书,且知勉。”,讲的是西汉人路温舒用蒲草编成席子用来抄书;公孙弘自己制作竹简用来抄书。他们的生活很清贫没钱买书,但是却知道勤奋自勉、刻苦学习。“头悬梁,锥刺股。彼不教,自勤苦。”,讲的是汉代的孙敬为了防止读书时打瞌睡,把头发吊在房梁上;战国时的苏秦读书困倦时,用锥子刺自己的大腿来提神。他们虽然没有父母、老师的督促、教训却能自觉地刻苦读书。
读了《三字经》这本书后,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条件、学习条件非常优越,能够学习更多的知识,但是我们还不好好学习,整天就知道玩电脑,一想到什么事情就等明天,人的一生能有几个明天呢?想想古人,他们虽然条件艰苦,但是仍然坚持学习,和我们相比,我们难道不惭愧吗?
懒惰是我们学习中的敌人,我们一定要战胜它,并持之以恒,不断地超越自己,我们要努力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报效祖国。让《三字经》在学习上,不断地鞭策自己,让我们离成功更进一步!
翻开这本书,一起追随伏尼契的脚步……
亚瑟成长在佛罗伦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母亲是两个孩子的继母,而他的亲生父亲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也就是说亚瑟是个私生子。然而他的母亲在他17岁得冬天里去世,他也开始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琼玛是他儿时的玩伴,他对她的爱纯洁得像一朵盛开的百合,同时琼也是组织里的一员。在一次对话中,亚瑟对神甫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革命组织的事,神甫为此开始感到了不安。后来,蒙泰尼里赴罗马任主教之职,而卡尔狄神甫接任神学院院长一职,当亚瑟向卡尔狄神甫忏悔时受骗说出秘密革命组织的名称和自己偷运政治书籍的事实。卡尔狄神甫随即告密,亚瑟和一党同志被捕。
亚瑟出狱后,告知琼是他将组织的秘密说出去时,受到了琼的鄙弃,深受打击,恰在此时,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谜,在双重打击之下,亚瑟精神崩溃,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条伪称自尽,然后潜出海关,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这一年他才19岁。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到处漂泊流浪,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在他21岁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残废,伤愈后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极大地改变了亚瑟的性格和面貌,以致十三年后,当年的恋人琼和他的亲生父亲面对他竟然也没认出他来。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她有一双温柔的眼,为人母,慈爱地注视孩子,为人子女,关怀地注视父母;她有一颗细致的心,感受大千世界极致细微之处,寻找常人不曾想到的生活大道;她有一支淡如水的笔,却一针见血道破世事百态。
龙应台的文字就像上好的绿茶,初尝有其苦涩感,但回味浓醇,令口舌生津。第一次读她的书是在六年级,觉得内容着实生涩难懂,与我的生活相距甚远,于是便将它束之高阁,庋藏焉。直到这个寒假重新将它取出,细读后忽然觉得烟消云散,眼前豁然开朗,读至精彩处,还不住颔首以表赞同。所以,人对大义的理解能力与他的年龄、阅历成正比。
全书里令人影响最深的一句恐怕就是“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著,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我对其的理解是,每一代人都有他不同的思想,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就好像一条从宽阔的大道走进岔路。在大道上父母与孩子相濡以沫,互相扶持;一旦走到路口,父母、孩子就不得不选择最合适自己的那条路。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那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有限的时间里,多陪陪父母,多分一些爱给他们,不要远远地望着他们的背影而心存愧疚。
还有一篇令我感想较深的是《狼来了》。在很多人的传统观念里,狼是一种残忍而机警的动物,它们总是捕食温顺的小绵羊和可爱的小猪;在故事“狼来了”中,狼群引得全村人手持锅碗瓢盆扛着锄头扁担欲杀之;更有父母从小告诫孩子“你再不听话,大灰狼就把你叼了去吃掉”云云。然而事实上,狼并非如此可恶。它们团结合作、共同进退、知恩图报、坚强执着、锲而不舍、和谐共生……由此可见,人从小被教授的观念常常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不到特定的情况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想法,这也是为什么早教如此重要。
《目送》共散文七十三篇,道尽子女与父母的牵绊,兄弟的携手共形,朋友的牵挂,在脆弱的边缘迷失,在失落的低谷徘徊。
可以说读一本她的书,就是读一遍人生。
之前一直在犹豫要不要买这本书的。一般来说,我不爱买那些畅销榜名单上的书,因为觉得无趣,过于通俗。对于书,有时还是很挑剔的。书架里摆着一层专属于青春文学系列的书,那是我中学时期的取向,如今默默地摆在书架里,于我,代表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因为我应该不会再去看了。也不爱看外国翻译过来的小说,很简单,因为英文翻译成中文以后,那些文字和语言显得如此枯燥与空白,就好像菜里没有了盐。我也很讨厌各种怎么都记不住的英文名,这让我无法搞懂人物关系和剧情的发展。所以说,《岛上书店》这本书是我多年以后,读的第一本外国小说。
起先是在舅舅那里借来看的,便签夹在书的后篇部分,不知道他是没有看完,还是因为知道了结局不愿看完而停留了在那里。当我读完整本后,我后悔了,停在便签所在的位置就好。很巧,便签所夹位置的后部分,男主人公A.J患上了癌症并死去了,曾经有过幸福的女主人公最后离开了岛上书店,可以说是悲剧。而之前的部分,说的正是A.J在经历事业中落与丧妻之痛的人生低谷后所得的幸福,来之不易的幸福,那是喜剧。
至少我会认为结局会像韩剧里的主人公一样皆大欢喜,大家都找到了各自的幸福,永远地并美好地生活了在一起,看来作者没看过韩剧。也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结局,岛上书店才有了真正的意义。在女主人公和孩子都离去了以后,在大家纷纷担心书店何去何从的时候,警官和他的后妻,也就是男主人公的前妻姐,最终接手了这个岛上书店。
也许岛上书店的意义就在于无论如何,岛上一定要有书店,无论主人是谁,岛上书店一定要存在下去。为什么?因为岛上书店是一个充满了爱和产生爱的地方!有书店的存在,爱就会一直存在下去,对,就是这样子的。
读这本书的时间花得有些长,没有囫囵吞枣般地看完,看得有些慢,几乎都把每句话很认真地看了一遍,甚至会翻到前面的部分看一遍,就剩没有做标注了,因为我不喜欢在书上画。很多话都写得特别暖心,看着看着就会觉得有一双大手突然间把你的心捂热了,温暖无比。有一句话我特别喜欢:想了解一个人,你只需要问一个问题——你最喜欢哪本书?很有道理的样子,然后我把这句话发到了朋友圈里,各式各样的回复,但是很准!书里总是有许多点会莫名让我特别兴奋,比如,每一章节就像个短篇小说一样组成一整部长篇小说,恰巧男主人公很喜欢短篇小说;里面的每一个人都像是主角一样,哪怕是生活糟糕透了,幸福还是会降临的;书里的每句话都好像心灵鸡汤一样,暖暖的,蛮有道理的。
我很喜欢阿米莉亚,男主人公A.J的最后一个妻子,如果可以的话,很想和她做个朋友。隐隐约约中,我在阿米莉亚身上看到了作者,也可能作者就是原型,是我看到作者的相片以后发现的。阿米莉亚对书的热爱与挑剔,让我看到了另一个自己。无论是对书还是音乐,我都很挑剔,只要是我喜欢的,不管是什么途径,我一定要找到。很多人总是说我为什么成天买这么的书,很简单,对我而言,没有什么比书更为值钱,哪怕不吃饭也要省下钱来买书,这就是我。我也更加坚定了,没有什么比兴趣相投更为重要的,就像阿米莉亚和A.J,哪怕初次见面很糟糕,没有什么所谓的一见钟情。我不相信这些东西的,我相信:人与书是一样的,要读下去,才会更了解。
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书会在畅销榜单里了,也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会喜欢上这本书。读完,一直在回味着书中的每一个细节,如果做心电图的话,可能会看到我的心脏像波浪一样跳动着。"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书,永远不会过时。
前几天在微博上参加送书活动,得了一本日本推理小说《告白》,从拿到全部读完大概花了一下午,连我这种看书极慢的人,都舍不得放下想要一口气看完,的确是很抓人的一本书.很好看,看完的时候有很多话想说,后来又说不出来,但是答应了人家要写读后感,就不能言而无信.
故事讲得是:一个四岁小女孩意外死在学校游泳池,虽然警察认定为意外事件,但聪明的单亲妈妈(学校的女教师)非但查出了女儿死亡的真相,也找到了杀人犯a同学和b同学,并且对他们实施了报复的故事.
主角是个单亲妈妈,四岁的小女儿被自己的学生杀死在游泳池里,起因只是毫不起眼的一件事.女教师的复仇无论是从方法上还是从效果上甚至从道德观上来说,我都觉得几近完美.能够做到这样理智、清醒而果断,着实不易.很多看完书的妈妈都说,赞同这个女教师的做法,我也一直以为单凭法律来制裁罪犯并不是最有利的方式.然而个人制裁这种行为从法律上来说,本身也是违法的.女教师的做法,不仅是对罪犯肉体上的惩罚,更多的是精神上的报复,她的“告白”只是之后一系列结果的一个引子,这样的女子是让人敬佩也让人觉得恐怖的.
说说杀人犯学生a和b,只是两个不起眼的少年.都不满十四岁,正如女教师所言,杀了人也不会被判死刑,顶多只是去劳教一下,对受害人家属来说,又算是什么呢?并且即使参加劳教,他们就真的能反省吗?真的能感受到受害人家属的心情吗?
伤害别人的人不觉的自己在伤害别人.a不觉的自己杀了女孩有什么问题,那只是他想要证明自己引起母亲注意的的一个手段.b也不觉的自己杀死女孩有什么问题,那只是他对于同学们长期欺负,被人瞧不起甚至被称作“失败作品”的一种强烈的反抗.不过,有句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不能不说女教师也好,a和b也好,都是冥冥中被一股力量牵引着采取了对或者错的行动.
日本小说很多都喜欢用第一人称,这本《告白》对人物心理的把握相当到位,作者在同一本书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杀人犯a和b,冷静复仇的女教师,b同学的妈妈,同班级的女班长,其中尤其以少年犯a和b的心理描写为甚.b同学虽然懦弱但一直很善良,被b的母亲称赞为善良的孩子.b母亲是个要求很高很努力的人,但最终却导致b同学杀死了自己的母亲.b的母亲会觉得很冤枉吧?对自己的儿子那么好,一直那么努力,为什么最后会被儿子杀死呢?很多母亲都不能理解吧.但看了这段描写之后会觉得,b同学最后的举动不过就是像穿好鞋要系鞋带一样,太过自然和顺理成章了.
a同学是执念派,这种少年估计国内不大会有.日本的文化教育出来的典型少年犯,偏执聪明高傲并且有强烈的目标感和自制力.要惩罚这种人相当不易,因为偏执,有自己独立的世界观价值观认为即使自己是千分之一,也是唯一的真理.即使艾滋病毒也并没有对他造成多大的危害.但是复仇女教师在最后扳回一局,狠狠将少年犯a击倒.其实人致命的弱点都不在自己身上,而在别处.就像小时候听童话说,妖怪把心放在别处,所以妖怪杀不死,要找到那颗心才能把妖怪杀死.
我本来不想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它有些阴暗晦涩,并且非常能够抓得住读者的心.但读后两三天,脑子里反复回想着这些人物和情节,觉得这实在是一本不错的小说.看后能发人深省,是一本值得推荐的小说.
想当初看完东野圭吾的《白夜行》,恨不能向每个朋友推荐一番,但你若说他好在哪里,我真的说不上来.只是看完全文最后的那一刹那,觉得这个故事就是这样,作者已经将他发挥到淋漓尽致了,实在是爱不释手,至今如此.
《告白》,听名字像是爱情小说,但其实它是宗教意义上的告白.
是每个人在临死前,对神父的忏悔,对人生的告白.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这是三国演义的开篇词,《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描述了:东汉末年,天下大乱,群雄四起,平定董卓之乱后割据三国,最终,在司马懿和司马昭的率领下,统一全国,天下归晋。
其中,涌现了各路英雄豪杰,赴汤蹈火,单骑救阿斗的赵云;疑心重重,大战官渡的曹操;有勇有谋的老将黄盖……但我却更喜欢美髯公——关羽。
关羽,之所以被称为美髯公,是因为他长相不凡:一双单凤眼,一对卧蚕眉,身高九尺,使一,骑一匹赤兔马,但是,我更赞赏的是关羽的赤胆忠心,自从“桃园三结义”过后,关羽与张飞,刘备结为异姓兄弟,他一心辅佐刘备,为刘备打下无数江山,深得刘备宠爱,起初,关羽因打战,与刘备走火,被困小山上,愿与曹军决一死战,曹操见此人勇猛无比,势不可挡,便招来自家军营,给予最奢华繁荣的生活,希望关羽从此留在大魏。虽然关羽身在曹营,但仍不忘旧主,只把此地当作短暂的歇息之处,处处打探刘备的消息,可见一字一—忠。在一天他得知刘备还活着,不带走任何一样东西,飞马离去,可见对旧主的忠心耿耿。不但如此,关羽在华容道心释曹操再现他的“忠义”。
在中国复兴时期,出了不少忠于祖国,报效祖国的科学家,钱学森就是其中的代表。他来到美国,学习了各种原子理论,使他成为一名非常强大的科学家。他在美国可以受到非常优良的待遇,但他再回头一看,当时的祖国,没有科技,也没有设备,受各国嘲笑与欺辱。钱学森不忘“旧主”,冒着生命危险,假扮成逛街,谁知他带了一家,趁机逃跑,来到中国,为中国***打下坚固的基石,这就是钱学森“忠”的表现。
“忠义”一直是中国的传统精神,这是一种君子的表现,代表了一个人品格之高尚。
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三个火枪手》这本书。这是一部世界名著。作者大仲马是一位中国读者都非常熟悉的外国作者之一。
这个故事主要描述了一位年轻的小伙子达尔达尼央为了追求心中的梦想,带着父亲给的三个礼物来到巴黎,年轻高傲的他由于种.种误会得罪了三个了不起的火枪手。处事老练疾恶如仇的“冷面杀手”阿多斯;头脑简单大胆鲁莽的波尔多斯;和举文雅风度翩翩的“美男子”阿拉密斯,他们由不打不相识到最后成为莫逆之交的好朋友。四个性格截然不同的人紧紧团结在一起,为了国王和王后的利益,不惜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粉碎了红衣教主一个又一个阴谋,争取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达尔达尼央也凭借着自己的勇敢机智,见义勇为的精神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一名真正的火枪手。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团结是多么的重要,火枪手们正是用过彼此的团结合作完成自己的梦想,开出了梦想之花,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团结可以为梦想之花的开发奠定基石,团结可以取得最终的胜利。
在我们生活中处处可见团结取得胜利的例子,比如蚂蚁搬家、拔河比赛、抗洪救灾......是团结让蚂蚁们可以共同生存下去;是团结让我们赢得比赛为班级争光;是团结让我们众志成城在抗洪救灾中取得了胜利,减少了生命财产的损失,保护了我们的家园。团结就是胜利!
《战争与和平》是俄罗斯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作品,即使是平凡的人物也能写的让我们对其充满了敬佩。战争是残酷的,但在战争时期却会让我们更加盼望和平。现身在一个和平的年代,我们是否应该珍惜现在温馨的生活呢?难道非要等到失去后才追悔莫及?不,应该从现在开始把握!
我向来是不喜欢看历史题材的书籍,但是,《战争与和平》是我第一本喜欢的历史题材的小说。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一方面融入书中情节中,体验书中主人公的思想变化,另一反面也不禁的发人深思:和平的重要性。
《战争与和平》被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是一部人民战争的英雄史诗。小说的主要情节是围绕着保尔康斯基、别组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的生活展开的。场面壮阔、结构清晰、人物形象鲜明,有一种大海般恢弘开阔的美;同时,小说时代感强烈,虽是一部历史题材的小说,却反映了农奴制后俄罗斯前途和人民作用的问题。因此,《战争与和平》当之无愧地是一部“了不起的巨著”!书中包括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入侵俄罗斯、莫斯科大火、拿破仑军队溃退等。描写了历的真实人物拿破仑、库图佐夫以及沙皇亚历山大一世,表现了战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歌颂了俄罗斯人同仇敌忾的抗敌精神和震惊世界的伟大胜利。
书中刻画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如:性格内向、意志坚定的安德烈,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的彼埃尔,缺少实际活动的能力,侧重于道德理想的追求;女主人公娜塔莎则是个情感丰富,生机勃勃,热爱大自然,接近人民,具有民族精神的女人。他们在保卫祖国的战争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而以库拉金为代表的宫廷贵族的贪婪、虚伪和堕落的个性,也被刻画出来,并进行了无情的鞭笞。
我们反对战争,但是,我们绝不惧怕战争。当战争来临时,我们也同样会拿起武器,去保卫自己的家园!去保卫自己的安静、和平的生活!
从《百年孤独》这本书的背景去看,又看到了那个时代的孤独。当时恰逢哥伦比亚内战,数十万人丧生,主人公布恩迪亚上校也是在这个时代造就的英雄。战乱必将使人流离失所,孤独随之而生。
那个时代饱受战争之苦的人们在作者的刻画中以另一种形式,无形地抗议着这一切,然而最终无法摆脱的还是孤独。在那个时代,尽管有人挣扎着去打破这份孤独,但终因无法凝聚成一股力量而告终,走向失败。诚然,孤独是导致一切恶果的***。作者希望广大拉美人民可以团结起来,战胜这份孤独,让团结的力量促使拉美地区也投入现代文明的顺流之中,顺流而上,并非逆流而下。不被世界所孤立,傲立于文明发展的大潮之中,打破封闭,展开新生活。
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唯有孤独永恒。作者所说的这句话并非绝对,放眼未来是正确的,而孤独并非永恒。竭尽所能,摆脱孤独,纵使一个人的力量再强大也难敌全军万马。在整体的推动下促使个人的前进,是中国传统思想的一部分,也正有了整体,个体才不至于太孤独无助。这也正是中国不断向前迈进的原因之一。
有人问作者马尔克斯,在你这本书里,狂热昏愦的总是男子(他们热衷于发明、炼金、打仗而又荒淫无度),而理智清醒的总是妇女。这是否是你对两性的看法?而马尔克斯则回答,我认为,妇女们能支撑整个世界,以免它遭受破坏;而男人们只知一味地推倒历史。到头来,人们是会明白究竟哪种做法不够明智的。
我想,不是因为革命起义的危险,马孔多四年多连绵不绝的大雨,还是男男女女的畸形爱恋,而是害怕自己无法忍受像奥雷里亚诺上校不断反复熔铸小金鱼,阿玛兰妲织了又拆,拆了又织不停做寿衣,庇拉尔·特尔内拉在与不同男人的纠缠中麻醉自己的那种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