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xx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近日,河南省纪委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部署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自2月21日起至5月31日,分为组织动员、集中学习、实践总结三个阶段进行。省纪委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抓好“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集中学习教育。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创新学习形式,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集中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具体措施,实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入学习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是一个持续推进、不断深化的过程,必须经常学、持续学,持之以恒、学懂弄通、融会贯通。新颁布实施的“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是全面从严的新要求,是监督执纪的新守则,每条每款都有深刻的内涵和明确的指向,必须反复学习,反复思考,反复对照,全面掌握。
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持理想信念,通篇体现出了中国共产党人应具备的高尚道德情操,是我们党向全体人民发出的铮铮誓言。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明党的纪律,全文诠释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的要求,是我们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一把戒尺。作为纪委书记,不仅要牢记誓言,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更要手握戒尺,履行好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责。
一、宽阔人生平行线。在“20xx中国共产党与世界对话”座谈时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既要理想信念宗旨这个核心价值观作为‘高线’,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沿,小错提醒,动辄责咎,坚持‘高线’,绝不允许突破‘底线’。“底线”和“高线”是我们人生历程的一对平行线。为人、处世、从政既要淡泊明志守住底线,又要志存高远力争高线。只有坚守底线,方能攀越高线。新《准则》大道至简、微言大义,短短八条、281字,“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也是我们修身从政的目标线、水准线;新《条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围绕“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也是我们为人处世从政的保底线、警戒线。因此,我们领导干部既要以新《条例》为戒尺,注重他律,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守人生保底线、警戒线,干干净净干事;又要以新《准则》为镜子,注重自律,不懈追求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标准,提升修身从政的目标线、水准线,方能固本强基,使我们人生平行线扬得更高、阔得更实,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得更稳、走得更远。
二、刻纪在心不容缓。学习贯彻,首先是学。新《准则》《条例》的出台,是对党纪严肃性的重申和强调,就是要唤醒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认识,使纪律要求从“宽、松、软”转到“严、紧、硬”,用纪律管住党员干部,使之不敢踩“红线”、越“雷池”、闯“禁区”。如一顿公款吃喝、接受一个小“红包”、一次口无遮拦议论、一次违规用车、瞒报个人事项等看似不起眼的“小问题”,却违反了党的纪律和规矩,也会付出“大代价”。《条例》施行在即,不搞不教而诛。只有学深吃透,才能入脑入心;只有刻纪在心,方能行有所止。新《条例》《准则》颁布以来,惠农区快速反应,主动行动,于10月31日印发学习贯彻《通知》,召开区委中心组理论(扩大)专题学习会,辅导学习两部法规,动员部署学习贯彻工作。同时,将11月确定为“《准则》《条例》学习宣传月”,开展“五个一”活动,运用“惠农区纪检监察网”、“惠农手机报”、“惠农清风微信”和手机短信平台等新媒体,荐读权威解读,报道学习动态,交流心得体会范文,引导党员干部随时随机随地学。下一步我们将创新研发了手机和网络在线测试系统,通过随机出题、在线考试、自动阅卷、实时评分的方法,检验学习效果,推动其主动学、认真学、深入学,真正使党纪党规刻在心上、烙在脑海,自觉树立高线、划清界限、筑牢底线。
三、执纪把握新形态。“明制度于前,重惩戒于后。”党内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实,约束力在于执行,威慑力在于从严。新的《条例》的出台,我们既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深悟透,更要履行《党章》赋予职责精准执纪、从严执纪,通过“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四种形态,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当前,在工作中我们有认识的运用新法规对违纪行为进行分析,在头脑中培养运用新法规的思维习惯。在线索处置环节,在乡镇、街道、部门纪(工)委推行“六定”工作责任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的同时,紧紧围绕“六大纪律”,按照动态清理、分类规范、突出重点、处置得当的原则,对问题线索从纪律和规矩层面认真梳理,全部纳入“五类标准”进行处置;在纪律审查环节,通过“领导联片、信息联网、单位联动、案件联查” “四联”工作机制,将违反“六大纪律”和违反“八项规定”问题作为审查重点,恰当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各种违纪行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经常化;在执纪审理环节,按照纪在法前的要求,通过“联审会审问审”“六部门联合执行”的“三审一联”工作机制,重点聚焦审理违反纪律和规矩问题,用党章党规党纪衡量违纪行为,确保铁纪发力、警令得行、规矩生威。
出台《内部监督管理措施》,落实《纪律审查人员监督制度员监督卡制度》,严格审查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完善请示报告、回避等制度,把依规依纪安全审查的要求贯穿始终。要严守纪律规矩。始终牢记“破一次规矩,就留下一个污点;搞一次特殊,就降低一份威信;谋一次私利,就失去一片人心”,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既要自身正、过得硬,更要在管理中严字当头、敢抓敢管,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在学习贯彻遵守《准则》《条例》中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走在前,做表率。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要存在,要发展,必须要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和规章制度。一个家庭,一个集体也需要一定的纪律和规矩才能合理的共处下去。一个人要想在社会上生存,必须管好自己的一言一行,不能违背国家、社会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违反了,当然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安排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文件,通过学习认识到廉政建设对每个工作岗位的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党员,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努力做到廉政纪律不可忘,腐败红线不可触,公仆之情不可移。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必须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立足于本职工作。
首先,坚持党性锻炼,增强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进一步牢固树立远大的理想信念,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热爱本职工作、掌握时代脉搏,弘扬时代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时时刻刻都以法规、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忠实履行职责。
其次,必须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认真学习和领会有关业务新政策精神,不断提高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对于我们大学生来说,我们的岗位宗旨就是努力学习新知识,树立正确的目的意识,以服务社会服务国家贡献自我为行为准绳,不断创新加强,使国家的整体知识水平得到提高。
再次,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自我宣传教育,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树立严肃纪律,依法行政的观念,加强对《条例》《廉政准则》的学习和掌握,正确领会其精神实质,加强自我约束。
最后要立足本职,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提高自身履行职责的能力。强化奉献意识、增强宗旨意识,深怀爱岗敬业之心,切实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沾的东西不沾,不该做的事情不做,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人。不贪图便宜,不斤斤计较,多做事,做实事,做好事,认真转变思维方式,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使自己的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新的准则和条例是适用于社会的各行各业的,无论是哪个行业,廉都是根本,是社会发展的源动力,只有在人人不逾矩的基础上,整个行业才能正常运行,而每个人都是这个系统的一个环节,所以想要生活变得更加美好,要做到人人自律。
廉洁自律既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又是一个终身的课题,是党员的立身之本、处事之道,全体党员应在部门内部做到团结一致,一步一个脚印地奋力将工作做到更好!
在这次《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以来,我深有体会,主要表现在:
一是通过培训学习,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本次的学习活动使我们全面、系统地了解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工作方法等理论知识,对于提高我的专业理论素质,用理论指导实践,更好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具有积极作用。经历这次学习教育活动,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好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活动中大家经受了党的教育洗礼,思想认识水平进一步提高,廉洁从政观念进一步加强,使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对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增强了信心“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教育活动心得体会“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二是通过整章立制,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为我们今后做好监督工作提供了重要抓手。关于制度,我想和大家共享一个心得:我们每个同志今后不论在哪个岗位、哪个部门工作,一定要先把单位所有的制度认真学一下,其中不但有丰富的业务知识、岗位知识,更有清正廉洁的行为规范,大家一定要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再加上认真的态度,怀着对制度敬畏的心态,这样才能成为既专业过硬又清正廉洁的干部“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
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为今后搞好本职工作打下了一个好的开端。作为一名单位的纪检干部,通过这次学习,使我更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工作职责。关系到反腐倡廉工作的全局是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教育活动心得体会心得体会。这项工作领域十分广阔,每个纪检组成员都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抓好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作为基层干部,每天和群众零距离接触,直接服务群众,更要率先学习、自觉学习、带头落实,从小事小节做起,用两项党内法规规范言行,作好贯彻执行的表率。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我们党的力量所在。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这次对两项法规的修订,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把党章中的有关要点突出出来,是对党章有关规定的具体化,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权威。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把这些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总结提炼出来,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二、全面掌握“两项法规”的内在联系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前者重在立德,后者重在立规。对于每名党员来说:日常应当追求高标准,用准则来严格要求自己;同时,要有底线意识,心中要以党纪处分条例为戒尺,千万不能触碰“高压线”。
新《准则》在对象上做的是“加法”,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到“中国共产党”,从“廉洁从政”到“廉洁自律”,名称的改变体现了“全面”二字,实现了对全体党员的全覆盖。在内容上做“减法”,突出廉洁主题,给出了立德向善的正面清单。但同时又突出“关键少数”,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针对全体党员,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个坚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准则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四个自觉”。
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学习成果体现在各项工作中
一是全覆盖抓好学习,让《准则》《条例》内化于心。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方法,广泛开展《准则》《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机关干部和向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把两部党内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学习规划中,集中一段时间加强学习教育。通过学习补牢精神之“钙”,正确理解“纪律”与“法律”的关系,自觉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
二是全过程建制度,让《准则》《条例》外化于行。一方面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新准则和条例来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敬畏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带头接受监督,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另一方面以条规为方向,进一步细化完善人、财、物、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是全身心担主责,让《准则》《条例》体现于绩。作为xx乡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把个人摆在全乡发展大局中,立足实际,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躬身而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身体力行、谋篇布局,做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强大后盾。同时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抓责任具体化,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任务。乡党委将全面担当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与领导干部和农村干部绩效考核更加紧密结合起来,作为村级党组织的综合考评和干部任用的重要指标来衡量,全力推动党建与发展工作两手抓、两促进。
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把党章规定具体化,以道德为“高线”,重在立德,以纪律为“底线”,重在立规,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这几天,我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xx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要高标准、严要求自己,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在为民服务,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廉政方面各项规定。要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牢固树立廉政是一道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的认识,时时提醒自己,处处要求自己,要严格要求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洁准则》行为的发生,勇于在廉政方面要求下属向自己看齐,以自身的榜样力量,促进廉洁从政。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无数事实证明,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缺乏拒腐防变能力,走上腐化堕落之路,与忽视学习、放松学习不无关系。理论学习是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的基本途径。坚持理论学习,不断升华提高自己,对每一名领导干部来讲都是十分重要的。提出理论学习要做到“四真”,即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只有真学,才可能真懂,只有真正懂得了、理解了,内化成为自己的东西,才会信仰它,才会运用它。当今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不断加快,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不断改造主观世界,提升精神境界,增强工作能力。
学习是文明传承之途、人生成长之梯、政党巩固之基、国家兴盛之要。党员干部如果不加强读书学习,知识就会老化,思想就会僵化,能力就会退化,就难以做好本职工作,就会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勤奋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培养“只争朝夕地学习、如饥似渴地学习、持之以恒地学习”精神,真正把学习当作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精神追求,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质、锤炼道德操守、提升思想境界,更好地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三、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切实遵守好党的各项纪律。
(一)要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对党的各级干部来说无论是个人的成长进步还是工作上取得的成绩都离不开党组织的培养教育离不开群众的支持。目前虽然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还有不少仍由上级任命但上级党组织在任免干部时也必须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的正确选择。多数群众不拥护的、过不了民意关的人是不能被任命为领导干部的。上级党组织任命干部实质上是代表人民在行使权力。党的各级干部不论是任命的还是公开选拔的都是接受人民的委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都是为人民办事的公仆。
(二)要坚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也是一个与实际相结合进行再决策的过程。我们要始终着眼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此为出发点来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通过制定正确的决策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到实处这既是我们应尽的职责也是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尽最大的努力去实现。
(三)要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解决好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群众是最朴实、也是最讲实际的他们往往是从一件件具体事情上来看党和政府是不是真心为他们服务的从每一个具体的党员干部的行为来看党和政府整体形象的。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的一切都是人民给的我们也是来自于群众最后也要成为一名普通群众。现在手中有权就应该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的感情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办得人心的事为人民群众谋取实实在在的利益。
(四)要坚决地反腐败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人民群众看我们党是否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我们是否能得到群众的真心拥护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看我们是不是真正反腐败。人民群众虽然对腐败十分痛恨但他们没有权力立案查处直接铲除腐败只能举报反映而我们领导干部却有权力指示有关部门依法依纪查处腐败行为。能不能使用好手中的这个权力为老百姓谋利益是对领导干部党性强不强、有没有正确的权力观、善不善于运用权力的考验。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要保证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可靠,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必须大力加强党内外的监督工作。“言者无罪,闻者足戒”,要听得进意见和批评,对思想上的弊病、工作中的不足和作风上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纠正。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党员要保持清正廉洁,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包括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应正确认识和对待监督,把它看作组织和别人对自己的爱护与帮助,在自觉接受监督中改进不足。共产党员作为先进分子,仅仅做到洁身自好、独善其身是不够的,还应当坚持原则、激浊扬清,敢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应克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和怕得罪人的好人主义等思想,树立“监督是治病,监督是救人,监督是负责任”的观念,切实担负起监督的责任,通过强化监督,使清正廉洁在党内蔚然成风,使党员队伍牢固树立起先进性形象。在监督的过程中,应针对不同问题采取不同的方式:对工作方式方法方面的问题,应多提意见和建议;对工作态度和作风方面的问题,应多打招呼多提醒;对触犯党纪国法的问题,应积极反映和坚决抵制。
《关于新形式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推进依规治党、标本兼治的重要制度成果,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新的制度利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是中央纪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具体行动。在此次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一条例一准则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中,通过逐字逐句逐条学习,本人对《准则》、《条例》和《规则》有了更深的理解、认识和感受,现总结如下:
一、学好党规党纪,练好本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监督执纪问责重任,“一条例一准则一规则”就是做好监督执纪工作的“杀手锏”,必须学深悟透,在学习实践中提升素质,练好本领。“一条例一准则一规则”是对全党的要求和回应,“一规则”是对“谁来监督纪委”的具体落实。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辩证认清前者和后者的关系,明白这既是对纪检监察机关依规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制度利器,又是履行党内监督机关职责的行动指南,在学习中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期间的内在逻辑和系统思维。在学习中要按照原原本本的学习,逐条逐句研读,熟练运用条文规定,真正做到学以致用,提升自身执纪监督问责能力。
二、依法执纪,打铁还需自身硬。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自律”。打铁的人更要自身正、自身学、自身硬。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新兵,尤要注意向上级、领导、老同志学习,树立标杆意识,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处处严格按照纪律规矩做人处事、监督执纪。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和县纪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守职责定位,忠诚履行使命。
严格按照省纪委书记任正晓关于纪检监察干部“五个不准”和市纪委书记姚龙其“五个必须”的纪律要求,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努力做新
常态下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即:一是必须做到对党的绝对忠诚;二是必须铁面无私执纪;三是必须敢于碰硬;四是必须保持清正廉洁;五是必须一身浩然正气。通过“一条例一准则一规则”学习,强化道德修养、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始终做到慎微、慎独、慎权、慎欲、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坚持纪挺法前,践行“四种形态”
严明纪律要求,目的不是处分人,而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防止小错变大错,小问题成大问题。有效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约谈函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既要依纪严惩不收手不知止,对抗组织等行为,又要给予主动改正错误的机会,让党纪重
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对腐败分子,先给予纪律处分,再坚决追究法律责任,让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作为乡镇基层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腐败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动真碰硬,加大约谈、函询力度,对乡镇站所长、村两委负责人等重点人群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咬耳朵”吹吹风,“拉拉袖子”提提醒,“红红脸”出出汗,把纪律挺在前面。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2月21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xx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省纪委日前下发通知,将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通知指出,党的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使命,制订完善出台的一系列党规党纪,既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制度遵循和政治保障,也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组织开展好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是增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的客观需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坚守职责定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
通知强调,通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使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做到,准确把握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重要判断,准确把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经验启示,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部署,准确把握标本兼治推进管党治党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要求,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规定,力求使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党性观念明显提高、纪律意识明显增强、思想作风明显改进、履职能力明显提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召开。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入学习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是一个持续推进、不断深化的过程,必须经常学、持续学,持之以恒、学懂弄通、融会贯通。新颁布实施的“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是全面从严的新要求,是监督执纪的新守则,每条每款都有深刻的内涵和明确的指向,必须反复学习,反复思考,反复对照,全面掌握。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自即日起至5月31日,分为组织动员、集中学习、实践总结三个阶段进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抓好“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以及我省即将出台的规则实施办法等方面内容的集中学习教育。省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创新学习形式,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集中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具体措施,实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近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下发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通过11月24日部机关组织的集中学习和之后对照原文逐字逐句的个人自学,我进一步了解了新《准则》和《条例》修订背景、目的意义,熟悉了《准则》、《条例》修订前后内容删减,增强了廉政意识和纪律意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这里,结合个人学习谈谈几点心得体会。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践行《准则》《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新《准则》和《条例》的颁布,是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两项重要基础性法规,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准则》和《条例》,一正一反,相辅相成。《准则》从宏观上提出要求,坚持正面倡导,列出正面清单,重在立德;《条例》从具体上列出负面清单,清晰明了,重在立规,画出了党员领导干部不可碰触的红线。我们必须要深刻认识《准则》和《条例》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法纪意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认真学习领会,深刻理解《准则》《条例》的内涵和要求
在新的历史时期,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与之前的相比有很多不同之处,需要我们逐字逐句认真研读,才能读懂读深读透,才能模范遵守不犯错误。新修订的《准则》是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在内容上进行“减法”,把原先与其他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进行删减,在对象上进行“加法”,把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新修订的《条例》和原先的相比也可以用焕然一新来形容,最突出的就是违法分开,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在分则中分别对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等六大纪律做了明确的规定,有利于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对照自己,反省自己,约束自己,达到学习教育目的。
三、严守党的纪律,自觉争做《准则》《条例》的模范遵守者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一定要带头将《准则》《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用《准则》《条例》为标尺丈量自己,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做人,自觉争当遵守《准则》《条例》的模范。
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持理想信念,通篇体现出了中国共产党人应具备的高尚道德情操,是我们党向全体人民发出的铮铮誓言。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明党的纪律,全文诠释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的要求,是我们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一把戒尺。作为纪委书记,不仅要牢记誓言,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更要手握戒尺,履行好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责。
根据区纪委要求,这几天,我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宽阔人生平行线。在“20xx中国共产党与世界对话”座谈时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既要理想信念宗旨这个核心价值观作为‘高线’,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沿,小错提醒,动辄责咎,坚持‘高线’,绝不允许突破‘底线’。“底线”和“高线”是我们人生历程的一对平行线。为人、处世、从政既要淡泊明志守住底线,又要志存高远力争高线。只有坚守底线,方能攀越高线。新《准则》大道至简、微言大义,短短八条、281字,“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也是我们修身从政的目标线、水准线;新《条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围绕“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也是我们为人处世从政的保底线、警戒线。因此,我们领导干部既要以新《条例》为戒尺,注重他律,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守人生保底线、警戒线,干干净净干事;又要以新《准则》为镜子,注重自律,不懈追求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标准,提升修身从政的目标线、水准线,方能固本强基,使我们人生平行线扬得更高、阔得更实,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得更稳、走得更远。
二、刻纪在心不容缓。学习贯彻,首先是学。新《准则》《条例》的出台,是对党纪严肃性的重申和强调,就是要唤醒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认识,使纪律要求从“宽、松、软”转到“严、紧、硬”,用纪律管住党员干部,使之不敢踩“红线”、越“雷池”、闯“禁区”。如一顿公款吃喝、接受一个小“红包”、一次口无遮拦议论、一次违规用车、瞒报个人事项等看似不起眼的“小问题”,却违反了党的纪律和规矩,也会付出“大代价”。《条例》施行在即,不搞不教而诛。只有学深吃透,才能入脑入心;只有刻纪在心,方能行有所止。新《条例》《准则》颁布以来,惠农区快速反应,主动行动,于10月31日印发学习贯彻《通知》,召开区委中心组理论(扩大)专题学习会,辅导学习两部法规,动员部署学习贯彻工作。同时,将11月确定为“《准则》《条例》学习宣传月”,开展“五个一”活动,运用“惠农区纪检监察网”、“惠农手机报”、“惠农清风微信”和手机短信平台等新媒体,荐读权威解读,报道学习动态,交流心得体会,引导党员干部随时随机随地学。下一步我们将创新研发了手机和网络在线测试系统,通过随机出题、在线考试、自动阅卷、实时评分的方法,检验学习效果,推动其主动学、认真学、深入学,真正使党纪党规刻在心上、烙在脑海,自觉树立高线、划清界限、筑牢底线。
三、执纪把握新形态。“明制度于前,重惩戒于后。”党内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实,约束力在于执行,威慑力在于从严。新的《条例》的出台,我们既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深悟透,更要履行《党章》赋予职责精准执纪、从严执纪,通过“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四种形态,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当前,在工作中我们有认识的运用新法规对违纪行为进行分析,在头脑中培养运用新法规的思维习惯。在线索处置环节,在乡镇、街道、部门纪(工)委推行“六定”工作责任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的同时,紧紧围绕“六大纪律”,按照动态清理、分类规范、突出重点、处置得当的原则,对问题线索从纪律和规矩层面认真梳理,全部纳入“五类标准”进行处置;在纪律审查环节,通过“领导联片、信息联网、单位联动、案件联查” “四联”工作机制,将违反“六大纪律”和违反“八项规定”问题作为审查重点,恰当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各种违纪行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经常化;在执纪审理环节,按照纪在法前的要求,通过“联审会审问审”“六部门联合执行”的“三审一联”工作机制,重点聚焦审理违反纪律和规矩问题,用党章党规党纪衡量违纪行为,确保铁纪发力、警令得行、规矩生威。
四、打铁必须自身硬。“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纪委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干部也没有天生的免疫力。新的《条例》的“六大纪律”,不仅适用于全体党员,同样也适用于我们纪检干部,尤其“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五条”中,对纪检干部的“工作纪律”做出明确规定。作为一名纪委书记,天然拥有着“三种”身份。首先是一名共产党员,就必须用“四个坚持”要求自己,用纪律和规矩约束自己;其次是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就必须用“四个自觉”激励自己,用“六大纪律”管好自己;最后是一名执纪者,就必须成为学习贯彻的标杆和精准运用的先锋。三种身份的叠加,可以说是一级比一级严格。要带头学习提高。坚持“周一学堂”制度,完善“三个一”学习培训成果分享机制,培养阅读党报党刊习惯,推行跟班培训、以案带培模式,全面提升纪检干部业务素质,形成“学思践悟”的优良学习氛围。要完善内控制度。出台《内部监督管理措施》,落实《纪律审查人员监督制度员监督卡制度》,严格审查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完善请示报告、回避等制度,把依规依纪安全审查的要求贯穿始终。要严守纪律规矩。始终牢记“破一次规矩,就留下一个污点;搞一次特殊,就降低一份威信;谋一次私利,就失去一片人心”,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既要自身正、过得硬,更要在管理中严字当头、敢抓敢管,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在学习贯彻遵守《准则》《条例》中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走在前,做表率。
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党和政府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通过认真学习,我认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键是贵在表率,重在执行。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
理论知识的学习,能够提高理论思维能力,帮助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应立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全局,从关系执政党生死存亡的高度考虑,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新时期加强党性修养、提高综合素质的必修课目,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牢记宗旨观念,增强廉洁意识,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纯洁性。通过学习,将党风廉政内化为自身处事为人的作风,并不断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和领导经济建设的本领,知法、守法、依法办事,自觉担当起组织引导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职责。
二、强化廉洁从政意识,争当严格自律的表率
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警钟长鸣,不断对照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检查自己,审视自我。首先要全面检查自己。从思想、工作、生活至作风方方面面,全方位、无保留地检查自己有无违反《廉政准则》“八条52个不准”的现象和问题,自查自纠,自我监督。其次要根据《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细致排查问题。从细处着眼,仔细解剖自我,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做到重视细节,管好小节,从而坚守党员领导干部的大节。再次要认真清除污垢。要及时清除思想、行为上存在的不足,努力实现思想上的零污染,信念上的零动摇,党纪上的零松懈,成为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的真正的共产党员。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加强干部党性修养,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做好教育、宣传、监督工作,增强党风建设的实效性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各办公室、各村要切实加大宣传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宣传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加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党纪政纪条例法规,要以党风廉政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首先,要把学习宣传《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内容。《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党内基础性法规,是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制度支撑。作为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自身的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其次,经常自省反思,对每一个党员干部都是一份清醒剂,使人明辨利弊得失,坚定理想信念。要在廉政上做到慎独、慎微、慎行,从小事上就严格要求,三思而后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生活观”,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利,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实实在在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干好本职工作。
最后,把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监督结合起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对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应及时提醒,及时帮助,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干部队伍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坚决杜绝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不良风气,促使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明显转变。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必须时刻坚持的方针和原则。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领导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因此,作为一名乡镇基层党员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时刻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方能永葆纯洁本色,才能保证事业从胜利走向胜利。
传递一种信号——从严治党。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以坚定的政治勇气和历史担当,严明纪律、严纠“四风”、严惩腐败,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党群关系进一步融洽。今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修订后的两大党规,把党的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为党员干部树起高标准、标定规矩和底线,充分体现了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制度创新,适应了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果。
坚持一种倡导——廉洁自律。修订后的《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全文仅281字,但是言简意赅、通俗易懂,更将适用对象扩大到了全体党员干部,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赋予了新内涵、提出了新要求,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成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教育党员要始终牢记党员身份,做到以知促行,知行合一,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纪律意识、党性修养和政治品格。
厘清一份清单——负面清单。《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将旧版《条例》中的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大类,把纪律具体化、细分化、覆盖面也进一步扩大,将纪律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更加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底线”必须严防严守,谁触犯了纪律,党组织绝不姑息,坚持有纪必执、有执必严,有违必查、有查必究,让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守住一个底线——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守纪律讲规矩”贵在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作为党内法规,要求我们每一名党员都要在思想上重视,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以《准则》为行动指南,以《条例》为纪律红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具体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凡事都要按纪律来、按规矩办,不踩雷、不越线,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争做《准则》、《条例》的学习者、宣传者、捍卫者和实践者,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将党员干部牢牢地凝聚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前线来,为早日实现中国梦而不懈努力。
“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即《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是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治本之举;是对于不断提高管党治党制度化水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具体要求。
作为一名镇党委书记,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我清醒的认识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意义。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党有党纪。党纪只有严于法律,党才能管党治党,共产党的执政党地位才能永不褪色。这三项内容的出台是对所有共产党员的教育和震慑,也是向广大老百姓的郑重承诺。共产党员廉洁、纪律作风建设只有“加油站”没有“停靠站”任何“歇歇脚”、“喘喘气”的想法都要不得。越是时代需要,越要保持力度,敬终如始、一抓到底,做到思想不能疲、劲头不能松、措施不能软,一鼓作气抓下去。一步一步地迈,步步踩实;一样一样地抓,样样抓紧;一件一件地做,件件做好;逐项逐项地改,改则见效;逐事逐事地促,促则升华。使思想整改措施真正落地生根,把好事、实事、暖事做到群众心坎上,真正成为群众的满意公仆,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作风建设的根本好转。
作为一名镇党委书记,我有责任和义务,要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全部内容。我更要带头学习,亲自部署、牵头执行,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确保学习落实不打折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深刻阐释了领导以身作则的重要性,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坚持“五个贯穿始终”实现思想进一步提高,纪律作风进一步转变,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思想是根本,是核心。触及思想、触及灵魂,只有在思想上把各类模糊、认识厘清了,把各种偏差校正了,才能在行动上有方向、有目标,在纪律作风上有改进、有完善,在灵魂深处有信仰、有坚持。
作为一名镇党委书记,我要进一步加强执纪监督。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廉政、管业务必须管廉政、管工作必须管廉政”。要落实好自律的要求,各办所在部署、研究工作时必须把廉洁、纪律作风摆上议事日程,做到经常过问、研究、部署和检查,做到反腐倡廉工作经常讲、反复讲。“为政不在言多,须息息从省身克己而出;当官务持大体,思事事皆民生国计所关”。作为一名乡镇领导、基层干部更是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更为直接,更为密切,更是与人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转变纪律作风,按照的指示精神,严把廉洁、纪律作风建设不放松,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创新执纪监督方法,挖掘好家训、好家规和好家风,用来教育、规范干部的行为。“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做到“敬畏法律、珍惜现在、不忘责任、自立慎独”,当个好官,当个清官,才会无愧于党和人民,无愧于自己和家庭。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牢记权力就是责任,镇纪检部门要落实监督责任,把执纪监督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坚定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抓好建章立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到用好的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制度规范执行力,从心底里把党规党纪当成高压线、警戒线,使规章制度真正起到防火墙、防波堤的作用。
作为镇党委书记,狠抓、严抓全镇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坚定自己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党纪不动摇,执行党纪不走样。讲规矩守纪律,管好身边的人和自己。用《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来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要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的作用,积极传播正能量。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履行党员权利义务,把纪律挺在前面,自觉遵章守纪,不触红线、不逾越底线。务实工作,服务好群众。进一步加强纪律性,提高执行力,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服务理念,踏踏实实做事,认认真真为人民服务,发扬共产党员的优良作风。
今年党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在这里,我就学习情况谈几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两条例一准则”作为党内的配套措施,内容上是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总的共同点就是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我们党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又各有特点、各有侧重。廉洁自律准则侧重于自我把关,侧重于自身修养;巡视工作条例是对各级党组织、机关的监督;纪律处分条例侧重于事后的处理,适用范围主要是违犯党纪,应该受到纪律追究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
通过对“两条例一准则”的学习,体会到“两条例一准则”的颁布,是我们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这是我党反腐,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总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委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两条例一准则”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委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两条例一准则”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正值的党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通过学习和讨论,使我对两个“两条例一准则”的认识有所提高,因此我要根据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学遵守“两条例一准则”,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条例一准则”之中,为我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