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企业应当紧守安全生产管理的红线

矿山一旦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井下作业,一旦发生塌方、瓦斯爆炸等事故,轻则导致员工受伤,重则出现群体死亡,重视矿山安全生产才能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以下是矿山企业应当紧守安全生产管理红线

人民是社会主义的主人,保证劳动者的生命安全是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并且人是推动生产力的重要要素,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方能切实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是企业的最终目标,确保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减少安全事故,可以最大程度降低矿山企业损失,保证矿山企业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谋求矿山企业更大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机遇。

矿山企业在日常生产中应注重安全生产,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矿山安全生产事故,一旦造成人员伤亡,会给受害者的家属带来巨大痛苦,可能导致家属因赔偿问题不断的信访,甚至可能引发聚众滋事等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矿山企业紧守安全生产红线面临的困难

矿山企业、员工缺乏安全生产意识

查找每次矿难事故发生的原因,除了极少数的事故是因人们无法预料的自然灾害,绝大多数的事故都是人们对安全生产缺乏足够的重视造成的。如2017年2月28日河北省冀中能源集团张家口矿业集团公司艾家沟煤矿发生的火灾事故,发生该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安全意识淡薄,不落实安全管理规定。河北省冀中能源集团明文要求全部被整合或技改矿井在3月31日前除通风、排水外,一律停止其他作业,但该矿未经批准,擅自组织人员下井进行维修作业,引发火灾。许多矿山企业,尤其是私营矿山企业,盲目追求经济利益,不重视安全生产。2017年11月10日云南师宗县私庄煤矿发生井下瓦斯和煤炭突出事故造成21人死亡,另有22人失踪,就是因为早在2017年10月被叫停采的私营煤矿利令智昏非法开采。矿山企业员工缺乏安全生产意识也是造成矿难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矿山企业员工知识文化水平较低,往往对安全问题无知、敷衍、逞强,无法掌握安全生产的操作办法,导致众多矿难事故的发生。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到位

安全管理制度是矿山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的基础保障,应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但是在现有的很多矿山企业中,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只是敷衍了事,象征性的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只是停留在表面,没有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致使安全管理工作虚有其表,埋下安全隐患。2017年3月29日吉林省通八宝煤矿瓦斯突发事故,共造成35人死亡,16人受伤,11人失踪,在这种情况下,矿山企业人不加强管理,反而于2017年4月1日擅自违规派人员到八宝煤矿井下再次处理火区,造成八宝煤矿井下再次发生瓦斯爆炸的悲剧。现有的监管体系中,经常容易出现监督管理混乱,职责不清的现象。监管体系不够健全,监管主体推卸责任,监管力度不够,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较低,这些都严重降低安全监管的作用。2017年4月20日和龙市庆兴煤矿发生的瓦斯爆炸事故,当地政府对该煤矿停产整顿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停产整顿、检查验收不认真,从而酿成这起重大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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