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关于以读书为话题作文500字优秀5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有人厌烦读书,不爱那黑白无味的纸墨;有人把读书当作对人生的救赎,用来填补生命的空虚。而我乐于读书,乐于找寻黑字背后多姿多彩的世界。
儿时,童话应是我心底最大的满足,与父母共捧一本童话,间接地体会那无形的快乐。有时,为白雪公主的遭遇感到不平;有时,为丑小鸭终于变成白天鹅而激动;还有时,对小鹿斑比的童年生活感到向往。这些童话似一块块亮丽的色彩,把我幼小的心灵装扮得耀眼缤纷。我相信童话中的真善美会伴我永生。
长大了,眼光多了些“毒辣”,把那些儿时的珍宝抛在脑后。开始喜爱曹文轩催人泪下的《黑痴白痴》,那甜蜜中夹杂的悲凉,兄弟二人的遭遇无不刺痛我的心灵。开始欣赏查尔斯狄更斯《圣诞夜的颂歌》,这本被称为“英国瑰宝”的名作,那一个个性格不同的幽灵,那一次次与不同自己的相遇,让我感叹人世间的沧海桑田,人性的诡异多变。也开始迷恋杨绛先生的《我们仨》,淡淡的忧伤与苦涩融在那亦真亦假的文章中,令人看后为之泪目。这一篇篇文章,这一个个人物,这一条条路,无不为我揭示成功的谜底,那就是——阅读。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人人皆知的名言,完美地诠释了阅读的真谛,阅读是进步,阅读是修行,如果你的人生没有阅读,那你的人生将会是不完整的人生!
放下手机,离开电视,把那短时间的快乐抛掉。与我一起加入阅读的行列,品尝着受益终生的书籍,走向成功之路!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从小到大,书就像我形影不离的伙伴,伴我成长。
在我小的时候,妈妈常常给我读我喜欢的《幼儿画报》、《100个经典童话故事》《古诗三百首》等,每天晚上,我都是在妈妈的读书声中进入梦乡的。稍长大一些的时候,我认识字了,自己会读书了,渐渐地尝到了读书的乐趣。
现在,我已上小学三年级了。在父母的引导下,我读书的兴趣更浓厚了。而且,我也不再满足于那些童话和漫画之类的书了。我已经读了《西游记》、《三国演义》、《童年》等中外名著。我的书很多,在家里,我的书有满满一书柜,桌子上、床上上到处都堆放着我的书。我对书爱不释手,只要一有空,我都会读书。我还经常到书店里看书,有时遇到有趣的书我就回买下来,有时在书店里一呆就是几个小时。
读书使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眼界。比如:读《中华上下五千年》,是我了解了中国悠久的历史。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凯勒惊人的毅力,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读《中国国家地理》中一篇篇优美的文章,我仿佛游览了我国的名胜古迹和旅游胜地。
古人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由于我读的书很多,所以我的作文写得好,语言表达能力也不错。平时,凡是我感兴趣的书或是名句名篇,我总是认真地、有感情地读,有时还读给爸爸妈妈听,读给同学们听,让他们也分享我读书的快!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读书是我快乐,读书使我进步,读书伴我成长!
对我们大多数学生来说,都会认为童年生活是丰富的,多彩的,快乐的,而读书则是艰苦的,疲劳的,无味的。
其实他们对读书的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他们没有真正认识到读书的精彩。只要你认真读书,体味其中的乐趣,你就会知道,读书是精彩的。它不仅可以使我们丰富知识,提高道德素质,开阔人的视野,还可以丰富人的生活,使我们的生活变得精彩。
会读书的人,喜欢读书的人,每天都会从书本中得到乐趣。读不同的书,我们会找到不同的乐趣。
读语文,那些丰富的词汇、精美的句子,让我们的表达更加流畅;读英语,那些单词、短文,让我们了解世界各国人民的不同生活、风俗习惯;读数学,那些计算题、证明题,让我们的思维变得越来越灵活,反应越来越敏捷;读物理,那些实验、定律,让我们了解科学家的发明、创造;读历史,那些英雄事迹、外交发展,让我们了解过去,展望未来;读政治,那些权利与义务、公平与正义,让我们明白了怎样做人,提高了我们的道德水平;读地理,那些地图知识,各地工农业、交通运输业的发展状况,让我们了解中国的面貌日新月异;读生物,那些原始生物、生物进化,让我们知道了人类自己的过去,了解了生物的生活习性。
同学们,努力读书吧,它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
读书的确很精彩。
早上花了一个小时看书,发现才看了十二三页左右。
想到之前有一个小伙伴分享,说他一般10分钟就能看十几页,大概半个小时能看五万字左右。
当时就特别的惊讶,一个人的阅读速度怎么会那么快?又不是看小说,而是看普通的,特别是有知识增量的东西。我今天已经用指法阅读看书,已经看得非常的快了,可是看一下数据才知道,原来并不多,并且好像没有吸收多少的知识,就是已经是一种比较快速阅读的方式了,竟然还没有读多少页。
当然阅读量并不能说看的快来评判,但是目前因为我觉得自己最先要做到的就是先整体做到检视,就是起到一个粗略泛读的一个作用。这样整体来了解一本书的架构,不然按我以前的读书速度,真的一本书一个月都读不完,更不用说有的人一个月能读十本书的,这样的差距太大了。
所以我就想先不求甚解的看完一本书,了解它的整体架构之后,再去认真的去分析其中较深印象。
其实这也跟刻意练习有关系,那个小伙伴之所以能读那么多书,你要想想,每个人专注力不是同,或者阅读天赋本身有那么点区别,当然也不是全部因素,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他肯定经过刻意的练习,就是你经常阅读的人,像一个月只读一本书的人,与一个月读十本书以上的人,这样子的日积月累的阅读速度和理解能力肯定会是有差距的。
所以自己今天早上做了一个统计,我觉得这种方法很好,至少让自己看到了差距。这种方法可以继续的沿用下去,这样子,然后看看到底自己的提升到什么样的一个程度。
说到书,还要追溯到小学三年级休假的时候。那时我受了腿伤,在家连休了三个月的病假。热闹惯了的我一下子静下来,感觉十分的寂寞,每一天都是一年。只能用连个字形容:难熬。
这样熬了半个月后,我终于受不了了,天天叫着闹着要上学。终于有一天,母亲出去了,回来时,抱着一摞书。
“先看书吧。”她简单地说。
我迟疑的拿过一本书。书名是《神秘岛》,一本很厚的书。我在考虑,这么厚的书,我到底要不要看。在那以前,我一直是恨书的,讨厌那密密麻麻的文字,黑白相间的书页。我本想不看,但碍着棉籽油不能不看,硬着头皮翻开了第一页。看过几行后便有了兴趣,一直看到天黑。我发现我不寂寞,因为主人公比我更寂寞。
从此,我便爱上了读书。一页页,一章章,一本本,一连读了五六本,一直到伤好了,可以上学了。但我却又不愿去了,认为那会耽误我读书。
一个学期没有见到同学了,同学对我也就生疏了。我继续着与书为伍的生活。看,工程师史密斯是多么聪明;看,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们是多么坚强;看格列佛的经历是多么曲折……渐渐的,我真的变成了一个孤单的人。在现实生活中我没有朋友,而在心中,我有这世界上最博学的朋友——书。
孤单惯了的人往往只喜欢与书在一起。书是从未嫌弃过任何人的。现在我也一样,孤单的与书生活在一起。书,永远是我最亲爱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