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自画像是最难懂的东西,用作文表达更是难上加难。其实描写自己一点都不难,只是还没找到方法和技巧而已。下面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作文《我的自画像》500字范文优秀7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大家好!我叫肖旭东,今年11周岁了,是一个阳光向上、充满活力的男孩。
我中等个,体形偏胖,留着一个小平头的发型,这样看上去既精神又清爽。我的眼睛炯炯有神,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光看眼睛就能知道我是一个爱动脑筋的阳光男孩。
小时候有一位叔叔给我起了个外号“小英雄”。因为在大人们的眼中我是个勇敢的男孩。学轮滑和自行车的时候不要大人扶,不知摔了多少跤,磨破了多少次膝盖我都没有哭,每次跌倒都激励着我继续加油!最终我都学会了。
但是我的勇敢也不是“名副其实”的。有一次妈妈带我去攀岩,总共十五米高的攀岩墙,我只攀到五、六米,往下一看,离地面那么高,我心惊胆颤两腿发软,真害怕自己会摔下来,任凭妈妈和教练怎么鼓励都不肯往上爬了,最终放弃。这次经历使我懂得了光有强壮的身体可不行,还要有坚强的意志力。
我爱好广泛,游泳、玩魔方、下围棋、骑自行车、踢足球?只要一有空,我就会约上几个同学踢个尽兴。有时在体育课上,我们也足球比赛,在绿茵场上尽情奔跑,好像什么烦恼都没有了,不仅缓解了学习压力,还使我们能更好的投入到学习中去。
不得不说说我最喜爱的围棋,围棋让我能集中注意力,所谓“一子下错,满盘皆输。”下围棋让我养成了爱动脑、勤思考的好习惯,还使我懂得了“胜不骄,败不馁”的道理。
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这就是我,一个有优点有缺点的少年,我会不断学习,汲取教训,一点一点地成长起来。
走进四年级四班的`教室,有一个胖胖的男生非常引人注目,因为他有些动作也太“疯”了。这个“疯子”就是我。
要说我的外貌,好像除了胖也没啥特点。不过如果你仔细瞧瞧我的五官,会发现我一个眼睛大,一个眼睛小,小的那只是双眼皮,大的那只是单眼皮。它们就像我这个人一样,常常处在纠结之中,要和对方对着干。我有时三更半夜还不睡,所以成为了一只长着黑眼圈的“熊猫”。
说到“疯”,我可是这方面的专家。在体育课上,老师要求我们绕着操场跑五圈,我开始跑了,很快我就与张念祖,张淩岳冲在最前面。在第四圈时,我们已经领先同学一圈多了。等到还剩最后一百米的时候,我就像一匹"疯马"一样狂奔。还发出撕心裂肺的吼声。似乎这一举动,也感染了其他两位同学。他们都跟着“疯”了起来!我们用闪电般的速度冲到了终点,同学们目瞪口呆地望着我们……
再说说爱好,我最喜欢的就是弹吉他了。每次弹起吉他,我的心就感觉像着了魔似的,非常激动,甚至让我感到有点自恋。我经常沉醉在自弹自唱中,爸爸妈妈也听得津津有味。记得有一次,我们一家出去玩的时候。我看见有人在弹吉他。听着听着,这个音没有弹响,那个调弹错了。我忍不下去了,一把抢走吉他,弹了起来,当时那个人是一脸茫然,不知所措,半晌才反应过来。因此,我被爸妈责骂的口水淹没了!不过这都改变不了我对吉他的热爱。只是我经常沉迷于半夜三更弹琴,这个还是得改改。
我就是我,一个疯狂的精神小伙!
我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小女孩,今年_岁了。
我的个子不高,有着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白里透红的脸上,长着一对弯弯的柳叶眉,眉毛下面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大眼睛下面有一个小小的鼻子,别看它小,但却十分灵敏,什么味道都逃不过它,妈妈总说我有一个“小狗鼻子”。我还长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一笑起来就会露出两颗大门牙,这样的我是不是很可爱呢?
我性情温和,但偶尔也会耍些小脾气。只要有人惹怒了我,我绝不会轻饶他们,一定要他们尝尝我的厉害才罢休。
我的兴趣爱好很广泛,有看书、画画、跳舞、唱歌……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看书了。我的书柜里密密麻麻地摆满了许多书,像《中华上下五千年》、《三国演义》、《西游记》……我都看过。有时候看书还会忘了吃饭,中午忘了睡觉,晚上一直看到10点多。记得有一次,我在房间看书,妈妈煮好饭菜喊我吃饭,由于书本里的内容,实在是太生动有趣了,以至于不管妈妈在外面喊得有多大声,我都一动不动地坐在书桌前,直到妈妈来到我的身旁,我才反应过来。虽然少了很多玩的时间,但我却学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所以我的心里就像是吃了蜜一样甜!
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的小姑娘。怎么样,愿意和我交个朋友吗?
瞧!那个女孩儿,她长着一双柳叶眉,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高挺的鼻梁下。一张能说会道的嘴,他那张小嘴蕴含着丰富的表情,高兴时撇撇嘴,扮个鬼脸;生气时撅起的小嘴就能挂住一把小油壶,嘴巴说出的话有时能把人气的火冒三丈,有时确让人忍俊不禁。
十分喜欢比赛,从国内比到国外,从他第一次开始比赛,到现在已经数不清的金奖、银奖了。他记忆最深的是去上海的全国比赛,去了三天三夜班在那里我努力了很久,努力的人都会有回报的。这不我站到了舞台,有一点紧张,但是我有办法,我把他们当成了一个个土豆。然后就轻松过关过关了。说一下我经历了什么吧!第一天,我们坐大巴车去的上海,我们从上午七点出发到晚上十点多才到上海,排练到凌晨一点左右,我们到两点左右才去宾馆睡觉,又到了第二天早上六点开始比赛,我们是二号,所以我们,稳定发挥一定没有问题,看我们上场了,我们的时间长、动作不仅多还快,所以一定也很难,可是我们克服了它,我们拿到了金奖,我们见到了斯琴高娃、成龙、鞠萍、董卿你们可能不信,但是那是真的。
性格上她是一个十足的大马虎。记得有一次我做加练,那道题,我明明已经写了正确答案,可是没写过程让我和百分擦肩而过了。
那么这个,多才多艺爱比赛又是一个十足大马虎她是谁呢?没错,她就是我——王姿诺。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我自己。我是一个单眼皮的小女生,有一对小小的酒窝,笑起来俏皮可爱。我每天都扎着一个马尾辫儿。小辫儿在后面甩来甩去,像是一只即将出笼的朝气蓬勃的雀儿一样。
我的爱好有很多,我最喜欢打乒乓球。每天放学后我就去打乒乓球,乒乓球在我手里运转自如,就像是一只只听话的小鸟儿,让它飞到哪里,它就飞到哪里。随着我的球拍的舞动,我手里的秋像流星一样扑向对手,经常打对方个措手不及。我却不满足于此,每天放学我都坚持练习打球,虽然很累,但我收获很多。
我也很喜欢跳舞,我已经坚持学习舞蹈好几年了。每周六我的身影都会出现在都在舞蹈教室里。伴着优美的音乐,我踏着婀娜多姿的舞步翩翩起舞。我的每一滴汗水都代表着我的每一份努力。
我还喜欢绘画。笔是指的天使,它会为白色的宣纸献上一份美丽的颜色,为纸添上一抹美丽的色彩。在我的画笔下,有我彩色的梦,有我梦想的天空。我用绘画画出我的生活、我的理想、我的未来。在画画中,我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想象的世界。
这就是我,一个爱动爱静的小女孩儿。我的每一份努力都意味着有很大的收获,我为了更加优秀而努力学习着。
我认识一个十分有趣的人,他个子高高大大的,肚子又大又圆,像一个小西瓜,圆圆的脸上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还有粗粗的眉毛和挺拔的鼻梁,以及红红的“香肠嘴”。
他虽然看起来胖乎乎的,像一只笨拙的小猪,但他非常喜欢打篮球,球场上秒变成灵活的胖子。记得在一个非常凉爽的夜晚,他和朋友们在球场里进行篮球比赛,对方“战士”对他撒下“天罗地网”,层层包围,可他毫不畏惧,竟敢一个人单枪匹马,沉着冷静地左右手轮番运着球,脚步迅速移动,旁若无人地晃着胖胖的身体龇牙咧嘴地冲到高高的篮筐底下,然后用力高举篮球,瞪着眼晴对着篮筐投进了一个漂亮的“两分”,这可让朋友们大开眼界,刮目相看,崇拜得五体投地。
他不仅热爱篮球,还特别喜欢阅读,他的书堆积如山、数不胜数,这些好看的书把巨大的书柜塞得满满当当,只要一有空闲,他就会跳入书海遨游,如饥似渴地汲取这些养料,郑渊洁的童话、杨红樱的小说……他仿佛在享用美味的精神盛宴,沉迷在“美味佳肴”之中,如痴如醉,爱不释手。
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他有一个大大的缺点——马大哈。举个例子吧,一次,他把“球”写成“求”,把“天”写成“大”,闹出笑话。出去玩还忘了锁家门,家里唱起了“空城计”……因此,一百分常常不和他交朋友,亲朋好友也经常笑话他。
看了这篇文章,你一定非常好奇这个神秘的“他”是谁吧,我趴在你耳边悄悄地告诉你,这个人就是我。
我叫__,我有一头乌黑浓密的长发,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时常透露出智慧的光芒,翘翘的小鼻子下面是一张能说会道的嘴。
我的爱好广泛。读书、唱歌、弹琴、画画、跳舞,但我最喜欢的就是读书和弹琴了。每一年妈妈都会为我挑选一些我喜欢的书:百科知识、寓言故事、散文诗歌……我在书的海洋里尽情遨游。有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地读关小敏的《多米儿》系列丛书,这是,妈妈大声地喊道:“麒麒,吃饭了。”可我仍然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看书。过了一会儿,妈妈又喊了一遍,我只是哼了一声。正当我被书中的多米儿逗得咯咯直笑时,妈妈怒气冲冲地冲进房间,一把抓起书就向地上一扔,大声吼叫着:“你还吃饭吗?”唉!我无可奈何地走向了饭桌。
我不但喜欢读书而且更喜欢弹琴。每天我都要坚持弹一个到两个小时的钢琴。虽然枯燥,但是一个个蝌蚪似的音符在我的指尖下流出,变成美妙的乐曲时。常常令我激动不已。当然,听到邻居们的赞扬时,我的心里真是比吃了蜜还甜呢。是啊!在漆黑的夜晚我的琴声为他们制造快乐。
这就是我,一个既爱读书又爱弹亲琴的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