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订舱基本流程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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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舱基本流程 篇1

订舱简介

订舱是货物托运人(shipper)或其代理人根据其具体需要,选定适当的船舶向承运人(即班轮公司或它的营业机构)以口头或订舱函电进行预约恰订舱位装货、申请运输,承运人对这种申请给予承诺的行为。

订舱单上通常会有货名,重量及尺码、起运港,目的港、收发货人、船名等内容。承运人对这种申请(预约)给予承诺后,就会在舱位登记簿上登记,即表明承托双方已建立了有关货物运输的关系,并着手开始货物装船承运的一系列准备工作。

什么是租船订舱

租船订舱是租船和订舱的合成词。租船订舱,在货物交付和运输过程之中,如货物的数量较大,可以洽租整船甚至多船来装运,这就是“租船”。如果货物量不大,则可以租赁部分舱位来装运,这就是“订舱”。

当卖方备妥货物,收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并且经过审核无误后,能否做到船货衔接,按合同及信用证规定的时间及时将货物出运,主要决定于租船订舱这个环节。

租船订舱的准则

1、出口公司根据船公司提供的船期表掌握船、货情况,在船舶抵达港口或截止签单前,及时办理托运手续。

2、出口公司办理订舱手续时,力求准确无误,尽量避免加载(增加订舱数量)、退载和变载的情况发生,以免影响承运人和船、货代理人以及港务部门的工作

3、对于发生额外特殊货物,如散装油类,冷藏货和鲜活货物的订舱,出口公司应事先通知承运人或船、货代理人,并列明要求。

租船订舱流程-怎样租船订舱?

1、出口公司填写托运单,作为订舱依据。托运单是指托运人(发货人)根据买卖合同和信用证内容填写的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根据托运单内容,结合般舶的航线挂靠港、船期和舱位等条件综合考虑,认为合适即可接受托运。

2、船运公司或其代理人收到托运单后,经审核确定接受承运,即将托运单的配舱回单退回,并发给托运人装货单。装货单(俗称下货纸)是接受人托运人提出装运申请的船公司或外轮代表公司签发给托运人,凭以命令船长将承运货物装船的单据。

3、货物经海关查验入行装船后,即由船长或大副签收“收货单”。收货单是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的表明货物已装妥的临时收据。托运人凭收货单向外轮代理公司交付运费并换取正式提单。

如何订舱-订舱费-订舱流程

一、接受货主询价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三、订舱

四、做箱

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六、提单确认和修改

七、签单

八、航次费用结算

九、提单、发票发放(提单样本)

十、应在一个月内督促航次费用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核销单以及报关单。

租船订舱的简单程序为:

1、进出口公司委托外运公司办理托运手续,填写托运单(shipping note),亦称“订舱委托书”递送外运公司作为订舱依据。

2、外运公司收到托运单后,审核托运单,确定装运船船舶后,将托运单的配舱回单退回,并将全套装货单(shipping order)交给进出口公司填写,然后由外运公司代表进出口公司作为托运人向外轮代理公司办同物托运手续。

3、货物经海关查验放行后,即由船长或大副签收“收货单”(又称大副收据,matereceipt)。收货单的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的表明货物已装妥的临时收据。托运人凭收货单向外轮代理公司交付运费并换取正式提单。

b、报关: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装船出运前,向海关申报的手续。按照我国海关法规定:凡是进出国境的货物,必须经由设有海关的港口、车站、国际航空站出,并由货物所有人向海关申报,经过海关放行后,货物才可提取或者装船出口。

当前,我国的进出口公司在办理报关时,必须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必要时还需提供出口合同副本、发票、装箱单或重量单,商品检验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向海关申报出口。

c、投保:凡是按c.i.f.价格成交的出口合同,卖方在装船前,须及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填制投保单。出口商品的投保的续一般都是逐笔办理的。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将货物名称、保额、运输路线、运输工具、开航日期、投保险别等一一列明。由于我进出口公司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业务量较大,为简化手续,一般不真写投保单,而是利用出口货物明细单或货物出运分析单等替代投保单,保险公司接受投保,签发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从以上出口合同履行的环节可以看出,在出口合同履行过程中,货、证、船的衔接是一项极其细致而复杂的工作。因此,进出口公司为做好出口合同履行,必须加强对出口合同的科学管理,建立起能反映出口合同执行情况的进程管理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做好“四排”、“三平衡”的工作。“四排”是买卖合同为对象,根据进程卡片反映的情况,其中包括信用证是否开到、货源能否落实,进行分析排队。并归纳为四类:即“有证有货、有证无货、无证有货、无证无货”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平衡”是指以信用证为对象,根据信用证规定的货物装船期和信用的有效期远近,结合货源和运输能力的具体情况部署,分清轻重缓急,力求做到证、货、船三方面的衔接和平衡。尽力避免交货期不准、拖延交货期或不交货等现象的产生。

配舱回单”是货代在取得货主的报关资料向船公司定舱后取得的单证。而提单是提货的单证之一。

出口订舱流程:

一、接受货主询价

海运询价:

① 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 ;

② 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

③ 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 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① 需掌握各大 主要城市公里数 和拖箱价格;

② 各港区装箱价格;

③ 报关费、商检、动植检 收费标准。

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船期、件数、箱型、箱量、毛重、体积、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

各项型最大体积为:(长*宽*高)可装体积,可装重量

1×20'gp=31cbm 6*2.38*2.38 25 17mt

1×40'gp=67cbm 12*2.38*2.38 55 25mt

1×40'hc=76cbm 12*2.7*2.38

1×45'gp=86cbm

(注:gp general purpose 普通箱;cbm cubic metre 立方米;mt metric ton 公吨 ;hc high cubic 高箱)

三、订舱

缮制委托书(十联单);

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四、做箱

门到门:

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内装:

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① 需商检,② 需配额,③ 需许可证,④ 需产地证,⑤ 需提供商标授权、商标品名,⑥ 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10万,其他地区超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⑦ 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 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贸易方式,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 “中文品名”,对照 海关编码 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原件),装箱单(原件),合同,核销单,配舱回单(十联单第五联以后)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

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

六、提单确认和修改

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① 电放: 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② 预借:(经船公司同意)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③ 倒签 :(经船公司同意)需顾客提供正本“倒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签。*此种情况下,多半是签发house b/l.④ 分单:(经船公司同意)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一票关单拆成多票关单。⑤ 并单:(经船公司同意)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多票关单合成一票关单⑥ 异地放单:(经船公司同意)须经船公司同意,并取得货主保函和异地接单之联系人,电话,传真,公司名,地址等资料方可放单。

依据原始资料,传真于货主确认,并根据回传确立提单正确内容。

七、签单

查看每张正本提单是否都签全了证章。

是否需要手签。

八、航次费用结算

海运费:① 预付(freight prepaid);② 到付(freight collect)。

陆运费

① 订舱

② 报关(包括返关之前己经报关的费用)

③ 做箱(内装/门到门)

④ 其他应考虑的费用:

冲港费/冲关费

商检、动植检、提货费、快递费、电放、更改

九、提单、发票发放(提单样本)

货主自来取件的,需签收通过ems和快递送达的,应在“名址单”,上标明诸如:“提单号”、“发票号”、“核销单号”、“许可证号”、“配额号"等要素以备日后查证

十、应在一个月内督促航次费用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的“核销退税单”

一般应该在备齐货物的时候订舱,因为货物未备好之前,无法确定货物的运输状态,也就无法制作订舱单。

如果全部委托货代报关加订舱,应该提交的单据有:核销单,商业发票,装箱单,订舱单(shipping order),或许还需要委托单。

订舱基本流程 篇2

订舱简介

订舱是货物托运人(shipper)或其代理人根据其具体需要,选定适当的船舶向承运人(即班轮公司或它的营业机构)以口头或订舱函电进行预约恰订舱位装货、申请运输,承运人对这种申请给予承诺的行为。

订舱单上通常会有货名,重量及尺码、起运港,目的港、收发货人、船名等内容。承运人对这种申请(预约)给予承诺后,就会在舱位登记簿上登记,即表明承托双方已建立了有关货物运输的关系,并着手开始货物装船承运的一系列准备工作。

如何订舱-订舱费-订舱流程

一、接受货主询价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三、订舱

四、做箱

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六、提单确认和修改

七、签单

八、航次费用结算

九、提单、发票发放(提单样本)

十、应在一个月内督促航次费用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核销单以及报关单什么是租船订舱

租船订舱是租船和订舱的合成词。租船订舱,在货物交付和运输过程之中,如货物的数量较大,可以洽租整船甚至多船来装运,这就是“租船”。如果货物量不大,则可以租赁部分舱位来装运,这就是“订舱”。

当卖方备妥货物,收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并且经过审核无误后,能否做到船货衔接,按合同及信用证规定的时间及时将货物出运,主要决定于租船订舱这个环节。

租船订舱的准则

1、出口公司根据船公司提供的船期表掌握船、货情况,在船舶抵达港口或截止签单前,及时办理托运手续。

2、出口公司办理订舱手续时,力求准确无误,尽量避免加载(增加订舱数量)、退载和变载的情况发生,以免影响承运人和船、货代理人以及港务部门的工作。

3、对于发生额外特殊货物,如散装油类,冷藏货和鲜活货物的订舱,出口公司应事先通知承运人或船、货代理人,并列明要求。

租船订舱流程-怎样租船订舱?

1、出口公司填写托运单,作为订舱依据。托运单是指托运人(发货人)根据买卖合同和信用证内容填写的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根据托运单内容,结合般舶的航线挂靠港、船期和舱位等条件综合考虑,认为合适即可接受托运。

2、船运公司或其代理人收到托运单后,经审核确定接受承运,即将托运单的配舱回单退回,并发给托运人装货单。装货单(俗称下货纸)是接受人托运人提出装运申请的船公司或外轮代表公司签发给托运人,凭以命令船长将承运货物装船的单据。

3、货物经海关查验入行装船后,即由船长或大副签收“收货单”。收货单是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的表明货物已装妥的临时收据。托运人凭收货单向外轮代理公司交付运费并换取正式提单。

订舱基本流程 篇3

租船订舱的简单程序为:

1、进出口公司委托外运公司办理托运手续,填写托运单(shipping note),亦称“订舱委托书”递送外运公司作为订舱依据。

2、外运公司收到托运单后,审核托运单,确定装运船船舶后,将托运单的配舱回单退回,并将全套装货单(shipping order)交给进出口公司填写,然后由外运公司代表进出口公司作为托运人向外轮代理公司办同物托运手续。

3、货物经海关查验放行后,即由船长或大副签收“收货单”(又称大副收据,matereceipt)。收货单的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的表明货物已装妥的临时收据。托运人凭收货单向外轮代理公司交付运费并换取正式提单。

b、报关

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装船出运前,向海关申报的手续。按照我国海关法规定:凡是进出国境的货物,必须经由设有海关的港口、车站、国际航空站出,并由货物所有人向海关申报,经过海关放行后,货物才可提取或者装船出口。

当前,我国的进出口公司在办理报关时,必须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必要时还需提供出口合同副本、发票、装箱单或重量单,商品检验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向海关申报出口。

c、投保

凡是按c.i.f.价格成交的出口合同,卖方在装船前,须及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填制投保单。出口商品的投保的续一般都是逐笔办理的。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将货物名称、保额、运输路线、运输工具、开航日期、投保险别等一一列明。由于我进出口公司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业务量较大,为简化手续,一般不真写投保单,而是利用出口货物明细单或货物出运分析单等替代投保单,保险公司接受投保,签发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从以上出口合同履行的环节可以看出,在出口合同履行过程中,货、证、船的衔接是一项极其细致而复杂的工作。因此,进出口公司为做好出口合同履行,必须加强对出口合同的科学管理,建立起能反映出口合同执行情况的进程管理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做好“四排”、“三平衡”的工作。“四排”是买卖合同为对象,根据进程卡片反映的情况,其中包括信用证是否开到、货源能否落实,进行分析排队。并归纳为四类:即“有证有货、有证无货、无证有货、无证无货”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平衡”是指以信用证为对象,根据信用证规定的货物装船期和信用的有效期远近,结合货源和运输能力的具体情况部署,分清轻重缓急,力求做到证、货、船三方面的衔接和平衡。尽力避免交货期不准、拖延交货期或不交货等现象的产生。

订舱基本流程 篇4

海运操作流程及订舱操作

一、询价

向船东提供目的港口有的港口会有多个码头则一定要说明)、柜型、货物名称(普通、危险品、冻货、食品、特殊货物等等)以及询问运价所包含的内容(有无含orc/baf/ddc/thc/war/pss等等)以及船期、航程和是否中转

二、报价

1、了解运价在市场上有无优势及舱位情况(特别是旺季),报价时首推公司优势航线;运费做prepaid还是collect(有些船东不接受collect);

2、内陆港口中转费要先落实好后再报价,特别是有些中转港的dthc或其它费用需由shipper支付的;美国及加拿大港口特别注意货名、货重及 报价中有无含ddc/baf/ams等等;

3、公司有特价航线及主推航线时,要及时主动打电话给客户通知价格;

4、如客户需要到付运费,要注意我司是否在目的港有代理,报价要含手续费;

5、注意所报运价的构成(全包价还是orc、baf、报关、码头、拖车等费用分列开来)以及利润是否符合公司要求等;

三、接单、审单、写(业务)单及录电脑

1、客户接受报价后无论使用客户委托单或我司委托单格式,都要注意审核:托运人、起运港、目的港、柜型、柜量、货名、毛重、体积、运价、运输条款、所配船东、提单类型、最后装船期限、客户特殊要求或注意事项等,还有是否有加盖公章或签名,新客户还要留下联系电话;

2、有些特殊港口,如中东港口是否有船证要求,同时亦应询问客户是否要根据信用证初单,信用证有无特殊要求等,如有,要提前传真与船东确认;

3、确认有否舱位,如暴舱要及时告知客户,并给客户其它航线建议;

4、写单:即填写业务联系单,共三联,货主(四字简称)、应收应付金额、预(倒)付、代理使用等。填写业务单要求字迹清楚工整,运价填写准确,运费预 /到付清晰;如做到付哪些费用需预付,哪些需到付要清楚;利润是否合乎公司要求;如客户有特殊要求一定注明(并盖上醒目的“特别注意事项”章)提醒操作注意;

5、登本:即把工作号及其它信息登记上大本,分广州出运和深圳出运;如果深圳出运还需写上相应的深圳单号(由深圳总部提供);

6、录入电脑:即录客户托运单,如果是老客户,则一定用回原名,如果是新客户,增加时一定要填写完整资料,如公司名称、电话、传真、联系人、地址、所属部门(或业务员);录完保存后有一工作号自动跳出;如果是深圳出运在参考号一栏加上深圳单号(从大本上获取);

7、交单:即交单给操作部并向其交待客户特别事项,必要时应跟踪操作是否已按特别要求做;

8、录入计费及审核:即在操作完成后(柜子做完,报关也通过,操作部已录完订舱资料,提单类型也基本确定后),操作部将业务单中的第二联与第三联(即红联与蓝联)返回市场部,录入fms中的计费,这一项一定要准确无误,因为涉及到应收应付对象、金额、币种等,一有差错就会影响到财务部付款;审核即审应付费用的海运费有无变动、船东有无更改、柜量(型)有无增减、操作途中产生的杂项费(查货、换证、植检等)有无向客户收回。

操作订舱注意事项

一、订舱

1、接到市场部转来的委托资料及业务联系单后必需先审核业务单与客户委托单要求是否 一致,资料是否齐全,订舱前务必仔细阅读客户的委托单,审核货物是否危险品,重量及尺码是否适用客户要求的柜型,特别注意客户的特殊要求(如船证、信用证、船期、启运码头、免舱期或装载要求等),如果是特殊货物应先向客户查询清楚货物的特性(如 超重货、食品,冷藏货,危险品等),致电船公司落实货物托运可否接受,如可行,则 填写订舱委托书向船公司订舱,并要注明有关特别事项,如船公司不接受,则注明原因退回市场部;

2、注意船公司是否接受货代单或做电放等,所使用的代理是否经代理操作确认;所有业务单必须有市场部人员签字才有效,否则不给以订舱;对于急单,如果直接电告操作部订舱,须经市场部人员确认允许,但应尽快补上业务单;

3、黄埔地区的订舱原则是在一个工作日内应及时向船公司索要订舱确认书或放柜纸,如遇船公司舱位紧张应及时反馈给市场部,以便与客人协商改作其他安排;深圳地区的订舱应考虑到船公司的开舱日期以及客人拟定的拖柜时间来催促深圳公司向船公司索要放柜纸,如遇舱位紧张的情况尽快反馈给市场部作新的安排;

4、在收到船公司的放柜纸后,应将放柜纸上所预定的船公司、柜型、柜量、目的地、船期等资料与客人的原始订舱单一一核对,在确认完全准确后方可进行后续操作,如发现放柜纸资料有误,则应马上以书面形式通知船公司更改并要求其提供新的放柜纸,直至完全正确为止;若向同行订舱,s/o传给客人时注意抹掉同行的电话及传真,以免泄漏;

5、客户的任何要求及保证,应有书面文字及盖章,以免日后争议无凭据;

二、货物进场

1、客户自拖自报

a)、从深圳出运的自拖自报客户,应将放柜纸及时传给客人,并电话落实客户已收到,明确告知客户船公司的开舱,截重,截放行条时间及要求;并落实客人的做柜时间以及做柜的情况,必须落实重柜已经回场以及已经放行,并将相应的柜号通知深圳的操作部。如遇客人取消订舱的,务必尽快将消息通知深圳操作部,以便确保舱位充分利用;

b)、从黄埔地区出运的自拖自报客户,应将放柜纸及时传给客人,并电话落实客户已收到,明确告知客户黄埔地区的驳船船期,要求客人尽快提供货物的中文货名、柜号,以及分柜的装货情况(毛重,件数),并将该资料提供给船公司,以便向船公司索要黄埔的头程船名、航次、相关的船舶编码、以及运输方式(国际中转、国内中转、来往港澳、小型船舶运输)、截单时间和地点等并将相关资料尽快告知客户,以便客户自行安排报关。跟紧客户自行报关的情况,落实客户的货物已放行并能顺利装船;如遇到驳船名更改的情况,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客户更改,并电话落实客户已收到通知,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向责任方收回改船名费用。

2、代拖车――包拖

a)、代拖车必须选择与我司签约的车队,如果有特别原因使用其它车队的,应向操作部经理说明并得到同意才可使用,并由操作部联系安排,公司统一支付运费;

b)、首先要落实船公司的开舱及截重日期的要求,将具体情况告知客户;要求客户传委托拖车的要求单(一般包含在客户的订舱单中),明确拖柜的具体地点、时间、联系人、电话和是否需要提货单,是否转关等资料,如与船公司的规定时间有冲突应尽快通知客人,以便客人做出适当的调整;

c)、填写拖车作业委托书,注意是否转关还是一般贸易,并标明客人的要求,将船公司的放柜纸以及拖车作业委托书传给拖车行,并电话落实车行已收妥。重要的注意事项必须逐一解释清楚,以便车队能顺利执行;在转关的情况下,要明确告知车队封关地点,以便车队根据当地海关要求派车;

d)、装柜当天应将车队提供的柜号、车牌号、司机的联系方式通知客人,以便客人了解代拖车的实际进行情况。监督车队的拖装情况,有问题要尽快处理,落实货柜已安全返回指定的码头。将重柜进场纸提供给负责报关的有关单位。(蛇口出口的货物仅提供重柜进场纸的复印件,盐田出口的货物必须提供重柜进场纸的正本,黄埔出口的货物仅需提供正确的柜号)。

3、码头内装

a)、如果客人要求我司安排代装箱的,应该在订舱时声明,要在订舱之前与客人落实出运码头,以便安排客人的货物进入相应的仓库装箱。订舱同期应该与客人落实送货时间、货名、数量、重量等,如有可能可要求客人提供货物的装箱单资料。另外应将进仓的地图及时传给客人,并电话落实客户已知悉仓库的联系方式,客户送货的单号。另外,如客人对装柜有特殊要求要客人传书面确认。尤其所装货物超过一个货柜的,一定要客户传装柜要求,对装箱数量,型号,先装,后装,货物可否挤压的均需明确;

b)、在拿到船公司的放柜纸后,根据船公司的开仓以及截仓时间,将放柜纸连同装箱要求,装箱委托书,货物明细资料,货物入仓号等一并传真给仓库,应电话联系仓库讲解装箱的要求,确认仓库明了各项要求并执行。在装箱过程中应与仓库保持联系,如有问题应尽快联系。

c)、装箱完毕后,应尽快核对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若有额外费用应尽快告知客户确认和落实相关的费用。应尽快告知客户柜号,货柜还场以后,重柜进场纸应参照我司代拖车的第d项进行操作;

e)、装箱的实际件数要告知相应的文件,文件要严格按照此数量签发提单给客户。

三、报关工作

1、如有订舱客户委托我司代报关的,应在接受订舱单后将《海关报关要求》的通知传给客户,并电话告知客户按通知上面的要求来准备报关资料;

2、当客户将报关资料送至我司或送至我司指定的报关行,应先审核报关资料是否齐全,如有任何错漏应及时通知客户更换,并予以落实,以免延误。审核完毕应将报关资料交给报关行;

3、传报关委托书给报关行,落实报关行已经清楚报关的各项要求及相关的船名、航次、柜号、单号、截收放行条时间等,并保持与报关行联络,以确认报关过程顺利进行,如遇特殊问题应尽快联系客户,以便妥善解决。

4、报关放行后应确认放行条已经交到指定的船公司或者船公司代理,并将报关放行的结果通知客户。

5、报关完毕后,操作人员应填好业务联系单,核对好相关资料,并将资料输入fms系统,将单证交给文件,并告知文件在核对提单时应注意的具体事项。如遇对单过程中客人有特殊要求,操作人员要协助文件解决。

注意事项以及要点:报关基本文件:

1、无炭复写报关单一式两份,需盖报关专用章;

2、代理报关委托书一份,需盖公章;(黄埔旧港,罗冲围,广州内港以及深圳盐田的请使用代理报关委托书; 黄埔新港请使用代理报关及运输委托书;蛇口地区请使用蛇口代理报关委托书);

3、装箱单一式两份,需盖单证专用章;

4、发票一式两份,需盖发票专用章;

5、合同一份,需盖正本公章或正本合同专用章;

6、核销单,需盖公章,不可以涂改;

7、如有商检换证的,黄埔地区出运的请提供代理申报检验检疫委托书;如在罗冲围、石牌、广州内港、深圳地区出运的请提供报检委托书,需盖公章。

注意事项:

1、所有报关单证要清晰,不能涂改;

2、公司所有出口货物的外包装上必需标明箱号并注明于装箱单上,否则海关将不接受报关;

3、公司出口的商品如有牌子,请注明于报关单上,(例如:剪刀,小刀,电池等);另外要注明货物的生产厂家。

4、若是外省的报关单证,请注意是否有在广州海关/黄埔海关/深圳海关注册或年审;

5、八位数商品编码(h.s.编码)认定必须准确。

6、凡三资企业,报关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复印件以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7、为保障贵司利益,贵司在提供报关单证给我司时,必须将所有资料填好,如需我司代填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我司概不负责。配送、特殊单证。

要求:

1、当出口的货物需商检或植检时,请先与我司市场部查询,落实是否可行后再订舱;

2、当出口的货物为整套机械时,需提供彩图及中文说明书

3、当出口的货物为轴承或带发动机的商品时,合同盖正本的机电商会章

4、如需出口到香港的纺织品需提供香港入口许可证;

5、如有动物皮毛所制成的商品,需提供非濒危证明。

订舱基本流程 篇5

“配舱回单”是货代在取得货主的报关资料向船公司定舱后取得的单证。而提单是提货的单证之一。出口订舱流程:

一、接受货主询价

海运询价:

① 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 ;

② 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

③ 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 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① 需掌握各大 主要城市公里数 和拖箱价格;

② 各港区装箱价格;

③ 报关费、商检、动植检 收费标准。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船期、件数

箱型、箱量

毛重

体积

各项型最大体积为:(长*宽*高)可装体积,可装重量

1×20'gp=31cbm 6*2.38*2.38 25 17mt

1×40'gp=67cbm 12*2.38*2.38 55 25mt

1×40'hc=76cbm 12*2.7*2.38

1×45'gp=86cbm

(注:gp general purpose 普通箱;cbm cubic metre 立方米;mt metric ton 公吨 ;hc high cubic 高箱)

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

三、订舱

缮制委托书(十联单);

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四、做箱

门到门:

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内装:

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

① 需商检

② 需配额

③ 需许可证

④ 需产地证

⑤ 需提供商标授权、商标品名

⑥ 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10万,其他地区超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

⑦ 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 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贸易方式,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 “中文品名”,对照 海关编码 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原件),装箱单(原件),合同,核销单,配舱回单(十联单第五联以后)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

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

六、提单确认和修改

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

① 电放: 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

② 预借:(经船公司同意)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

③ 倒签 :(经船公司同意)需顾客提供正本“倒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签。

*此种情况下,多半是签发house b/l.④ 分单:(经船公司同意)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一票关单拆成多票关单。

⑤ 并单:(经船公司同意)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多票关单合成一票关单

⑥ 异地放单:(经船公司同意)须经船公司同意,并取得货主保函和异地接单之联系人,电话,传真,公司名,地址等资料方可放单。

依据原始资料,传真于货主确认,并根据回传确立提单正确内容。

七、签单

查看每张正本提单是否都签全了证章。

是否需要手签。

八、航次费用结算

海运费

① 预付(freight prepaid)

② 到付(freight collect)

陆运费

① 订舱

② 报关(包括返关之前己经报关的费用)

③ 做箱(内装/门到门)

④ 其他应考虑的费用:

冲港费/冲关费

商检、动植检、提货费、快递费、电放、更改

九、提单、发票发放(提单样本)

货主自来取件的,需签收通过ems和快递送达的,应在“名址单”,上标明诸如:“提单号”、“发票号”、“核销单号”、“许可证号”、“配额号"等要素以备日后查证

十、应在一个月内督促航次费用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的“核销退税单”

出口货物托运订舱流程

1、出口企业在货、证齐备后,填制订舱委托书,随附commercialinvoice、packinglist等其他必要单据,委托货代代为订舱。有时还委托其代理报关,及货物储运等事宜。

2、货代接受订舱委托后,缮制集装箱货物托运单,随同commercialinvoice、packinglist等其他必要单证一同向船公司办理订舱。

3、船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如接受订舱则在托运单的几联单据上编上与b/l号码一致的编号,填上船名、航次,并签署,即表示已确认托运人的订舱,同时把配舱回单、装货单(shippingorder:s/o)等与托运人有关的单据退还给托运人。

4、托运人持船公司签署的s/o,填制出口货物报关单、commercialinvoice、packinglist等连同其他有关的出口单证向海关办理出口货物报关手续。

5、海关根据有关规定对出口货物进行查验,如同意出口,则在s/o上盖放行章,并将s/o退还给托运人。

6、托运人持海关盖章的由船公司签署的s/o要求船长装货。

7、装货后,由船长的大副签署m/r(mate’’sreceipt,大副收据),交给托运人。

8、托运人持m/r,向船公司换取正本已装船提单。

9、船公司凭m/r,签发正本提单并交给托运人凭以结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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