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已于1999年10月完成

第一部分总则

一、《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幼儿园教育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为依据制定。

二、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起始阶段。幼儿教育应为幼儿的近期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素质基矗

三、幼儿园应为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共同为幼儿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四、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

五、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充分关注幼儿的经验,引导幼儿在生活和活动中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

六、幼儿园教育应重视幼儿的个别差异,为每一个幼儿提供发挥潜能,并在已有水平上得到进一步发展的机会和条件。

第二部分教育目标与内容要求

一、幼儿园教育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全面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所提出的保育教育目标。

二、幼儿园教育的内容是广泛的、启蒙性的,可按照幼儿学习活动的范畴相对划分为健康、社会、科学、语言、艺术等五个方面,还可按其它方式作不同的划分。各方面的内容都应发展幼儿的知识、技能、能力、情感态等

三、幼儿的学习是综合的、整体的。在教育过程中应依据幼儿已有经验和学习的兴趣与特点,灵活、综合地组织和安排各方面的教育内容,使幼儿获得相对完整的经验。

一、健康

——增强幼儿体质,培养健康生活的态度和行为习惯

(一)目标

1.适应幼儿园的生活,情绪稳定;

2.生活、卫生习惯良好,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

3.有初步的安全和健康知识,知道关心和保护自己;

4.喜欢参加体育活动。

(二)教育要求

1.建立良好的师生、同伴关系,让幼儿体验到幼儿园生活的愉快,形成安全感、信赖感;

2.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饮食、睡眠、盥洗、排泄等个人生活卫生习惯和爱护公共卫生的`习惯;

3.指导幼儿学习自我服务技能,培养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

4.开展以多种有趣的体育活动,特别是户外的、大自然的活动,培养幼儿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并提高其对环境的适应能力;

5.密切结合幼儿的生活和活动进行安全、保健等方面的教育,以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

6.在走、跑、跳、钻、爬、攀等各种体育活动中,发展幼儿动作的协调性、灵活性。

(三)指导要点

1.教师应该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教育工作的首要位置。

2.身体的健康和心理的健康是密切相关的,要高度重视良好人际环境对幼儿身心健康的重要性。

3.幼儿不是被动的“被保护者”。教师要尊重幼儿不断增长的独立需要,在保育幼儿的同时,帮助他们学习生活自理技能,锻炼自我保护能力。4.体育活动要尊重幼儿身体生长发育的规律和年龄特征,不进行不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项目训练。

二、科学

——激发幼儿的好奇心和探究欲望,发展认识能力

(一)目标

1.有好奇心,能发现周围环境中有趣的事情;

2.喜欢观察,乐于动手动脑、发现和解决问题;

3.理解生活中的简单数学关系,能用简单的分类、比较、推理等探索事物;

4.愿意与同伴共同探究,能用适应的方式表达各自的发现,并相互交流;

5.喜爱动植物,亲近大自然,关心周围的生活环境。

(二)教育要求

1.引导幼儿接触自然环境,使之感受自然界的美与奥妙,激发幼儿的好奇心和认识兴趣;

2.结合和利用生活经验,帮助幼儿认识自然环境,初步了解自然与自己生活的关系;

3.引导幼儿注意身边常见的科学现象,感受科学技术给生活带来的便利,萌发对科学的兴趣;

4.引导幼儿利用身边的物品和材料开展活动,发现物品和材料的多种特性和功能;

5.为幼儿提供观察、操作、试验的机会,支持、鼓励幼儿动手动脑大胆探索;

6.引导幼儿关注周围环境中的数、量、形、时间、空间关系,发现生活中的数学;

7.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帮助幼儿理解基本的数学概念,发展思维能力;

8.鼓励幼儿用多种方式来表现自己的探索过程和结果,表达发现的愉快并与他人交流、分享。

(三)指导要点

1.幼儿的科学教育是科学启蒙教育,重在激发幼儿的认识兴趣、探究欲望,帮助幼儿学习运用观察、比较、分析、推论等方法进行探索活动

2.学习科学的过程应该是幼儿主动探索的过程。教师要让幼儿运用感官、亲自动手、动脑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鼓励幼儿之间的合作,并积极参与幼儿的探索活动。

3.幼儿的科学活动应密切联系幼儿的实际生活,教师应充分利用幼儿身边的事物与现象作为科学探索的对象。

三、社会

——增强幼儿的自尊、自信,培养幼儿关心、友好的态度和行为,促进幼儿个性健康发展

(一)目标

1.喜欢参加游戏和各种有益的活动,活动中快乐,自信;

2.乐意与人交往,礼貌、大方,对人友好;

3.知道对错,能按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行动;

4.乐于接受任务,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事;

5.爱父母、爱老师、爱同伴、爱家乡、爱祖国。

(二)教育要求

1.引导幼儿参加游戏和其他各种活动,体验和同伴共处的乐趣;

2.加强师生之间、同伴之间的交往,培养幼儿对人亲近、友爱的态度,教给必要的交往技能,学会和睦相处;

3.为每个幼儿提供表现自己的长处和获得成功感的机会,增强自尊心和自信心;

4.提供自由活动的机会,支持幼儿自主地选择和计划活动,并鼓励他们认真努力地完成任务;

5.在共同的生活和活动中,帮助幼儿理解行为规则的必要性,学习遵守规则;

6.教育幼儿爱护玩具和其它物品,用完收拾;

7.引导幼儿接触和认识与自己生活关系密切的不同职业的成人,培养幼儿尊重不同职业人们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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