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书笔记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书笔记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读书笔记作文400字(优秀10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依木静静坐在椅子上,听着汽笛声远远近近地循环,自己恍若也在回忆与现实之间徘徊。
“小木,来帮我把衣架拿出去。”在房里妈妈叫着。 夕阳,快下山了。天是橙色的,大地却笼罩着一层晶蓝。 “哦。”依木从阳台走到房里,整理着衣架。
“妈,外面好漂亮。”
“现在这个时间,天天都这样。”
依木笑了笑,学校都没有这样的风景呢。
“哎对了,上午颖沫打电话找你。不过你出去了。你等会回过去吧。”妈妈讲着,依木准备出去了,应了一声。
妈妈真的很好,为这个家,操劳了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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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颖?”
“嗯。”
“上午刚好有事出去了。”
“没关系,只是打电话聊聊天而已”小颖说道。
“你好像很忙。”依木看出她说话的匆忙。
“我们换个时间打电话吧,现在我确实有事”小颖似乎没有时间闲聊。
“好,那拜拜。”
“对不起,拜。下次一定好好聊!”
有颖沫的保证,依木安心很多。
颖沫不会很安静,也不会很吵。在千里之外。真正的`她,谁也不知道。但是是依木最好的朋友之一。
今天老师讲了【匆匆】。课文开头暗示作者对时光的飞逝感到无奈,提出了“为什么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呢 '‘这个问题看似在问,其实作者在为时光逝去而无法挽留的伤心与无奈,八千多日子已经慢慢溜去,表达了作者的感慨。作者坝事件的流比喻成浩瀚的大海,时间是渺小的,像针尖上的一滴水,一转眼就溜走了。时间无声无息,无影无踪,吃饭时,时间从饭碗里过去;跑步时,时间从脚尖溜去;发呆时,时间从两眼前过去;思考时,时间从飞快转动的大脑溜去。
作者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惶恐、不安。第二段比喻句说明了,时间飞逝,作者感到茫然。这一系列说明了作者对时间匆匆的感慨,时间稍纵即逝。
时间如水,时间如生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们要珍惜时间,不要用时间做无关学习的事,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人的时间只有一次,今天过去了,就再也没有今天了;20年过去了,就再也没有20年了。珍惜时间,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如果现在不努力,就没有后悔的机会了,世上没有后悔药。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今天,我们学习了《南辕北辙》这则寓言,主要讲了:一个人本来要往南边走,却驾车往北行,这样马跑的越快,钱带的越多,驾车技术越好,偏离目的地就会越远。比喻行动和目的是截然相反的,行动越卖力,离目标反而会越远。
读完了这篇文章,让我想到了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在暑假里,我在学拉丁舞,老师教了一套舞蹈,结果我回到家练习的时候,把一重要的地方跳错了,到比赛时,那段舞蹈和舞伴跳不到一起,结束后,在老师的指导下改了过来。这使我明白了,作为现代人的我能够发现问题,及时改正,不至偏离目标太远。
结合生活实际,我在想,我们班里也有这种人,其实很聪明,也想学习好,就是改不了上课说话,下课贪玩的坏毛病,结果每次考试都考不好。我希望他们能及时改正,因为现在还不算太晚。
看完这篇文章,我知道那个楚国人不听朋友的劝告,执意往北边走,就离目标越远,最后的那五个“越”告诉了我们那个人的结局。希望我们引以为戒,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学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不难看出孔乙己是个深受封建科举教育毒害的人。从中我总结了一个感想——人不能死读书。
书是死的,人是活的,所以学习也应该是活的,怎么能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呢?死记硬背只能记住表面的知识,不会灵活运用这些知识,岂不是白学了吗?这就是孔乙己为什么这样认真的读书,连回字有四种写法都晓得,可连半个秀才都捞不到。因为他只记住了别人的经典,却不会运用到自己的文章中去,否则他不早就发达了吗?
明末著名书法家董其昌曾说过:“临书不可以死临”。所以他的字虽然都是模仿古人的,但都有自己的特色,令世人赞赏。同理可的,学习不可以死学,那么我们就可以利用所学的只是加以自己有特色的修饰,很好的发挥,表现出来。反之,结局就会跟孔乙己一样。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这种死学方法也是十分多见的,由其是语文和英语,没有合理的方法和学习节奏去提高学习效率,虽然十分用工,考下来却不理想。所以要想提高学习效率,首先要找到一套适合你的学习方法和学习节奏,这是至关重要的。
所以,我建议大家不要死学,努力,还要加方法。
今天继续读林夕的书《原来你非不快乐》(P128—P150)。
回味几遍的语句是一代高人诗佛双全的弘一大师的话“临事须替别人想,论人先将自己想。”
“替别人想不是替别人着想,而是理解他何以有这样的表现。”凡事无论对错,终有原因,理解原因,便不难理解表现。
我们多说“包容”,却少提“尊重”。林夕说“说包容,都显得真理在我手,需要带有原谅容忍对方有别于自己的地方。尊重,则是无需要互相说服对方接受自己的一套,不打算用力勉强改变他人”。这才是真正的和谐。包容是居高临下的架势,尊重才是平等的视线。
木村拓哉主演的《美丽人生》,坐轮椅的常盘贵子非常抗拒木村推她上路,因为自尊,她宁愿用双手代脚。木村选择弯下身来,从常盘的视线看世界,不感慨命运的不公,不想着包容这个执拗倔强的女孩,而用平起平坐的视角来共享这个世界的美好。
所以对于身边的亲人,朋友,多用尊重。对自己倒可以包容,每一秒的自己都可能不同,包容曾经或现时或未来冲动的、幼稚的、邪恶的、无理的、不完美的自己。作者:叶子
从医学角度上看。作为父亲的周老师。不是一个理智的哲学家父亲,他惯用了一个哲学家思维对待了生命。个人认为有些不妥。没有为妞妞为一个生命的努力争取一次就仓惶放弃。多少他本人应该是追悔的才是。生命对于生活来说。我们是不是应该接受无论何种方式出现。都应该珍惜一把才好。多努力都值得。n孩子在逐渐长大的过程中。他的每一个词句。都不是咿呀学舌。他们其实是在品味每个词在他的生命里所承担的意义和义务。为何作为他(她)们无法语言行为表达他(她)们热爱着生活之前。我们却用一套有些太过于简单粗暴并经过世俗污浊过的逻辑思维决定了她是否愿意承担些痛苦。但可以延长生命,感触他们或许认为比起痛苦更有趣的经历,多一年也好。本身生命中天灾和人祸都无法抗拒。n好吧……做一个哲学家的女儿或许是悲哀的。或许也是幸福的。谁又能说妞妞不是快乐幸福过的的呢…n有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在不抗争命运的同时。再勇敢一点。再努力一点。即使有些痛。那也未尝不是一种体验…………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傅佩荣的译法是:“天地没有任何偏爱,把万物当为刍狗,让它们自行荣枯”,而我的直接是,这里应该是说“如果”天地不仁,“则会”以万物为刍狗,即会把万物丢弃。(刍狗:古代祭祀时用草扎成的狗。魏源本义:结刍为狗﹐用之祭祀﹐既毕事则弃而践之)。如果圣人不仁,(我觉得是指那些明白了‘道’的人),(仁:会意。从人,从二。右边的二是重文。本义:博爱,人与人相互亲爱;),就会丢弃百姓(甚至有玩弄百姓之意的感觉)。橐龠(好像指风箱之意,我没有去查),可能这句是讲道很虚但不匮乏,可以源源不断。而最后那句似乎是在提醒我们,不要说太多,而应该守住虚静?人在说话的时候(尤其是在和人沟通时)确实容易陷入表现自己的境地,不但失去了沟通的本意,也失掉了自己的虚心(我把的虚心大概与欲望相对,即把自己的心空出来,而非谦虚)与安静。(或者人在在安静的时候才能感受到道的存在?)
这本书讲述的是中国,从猿人,发展到现代的各种发明,以及困难,这本书将告诉你中国的由来。
这本《中国历史》分为四章,分别是,《先秦》、《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元明清》、《近现代》。四章。
我最喜欢的是《近现代》的第一章,这一章让我深刻的了解到中国在清代的时候是多么的弱小:在清朝末年,中国就像是没有蜜蜂的蜂巢,被一群饿狼围着,我们无能为力,只能让这群人为非作歹。英国人首先来进攻,开着炮舰,厚着脸皮竟然来卖。还好碰到英雄林则徐,一点不客气,一把火烧了害人的。英国人起得乱叫,竟然向我们开起了枪,轰开了中国的大门,烧杀抢劫,一个都不放过,难道这是我们的错吗,英国人还挽着法国人,来一起抢劫,胆子越来越大,还放火烧了圆明园,趁机占领了黑龙江,又打新疆的主意,真是欺人太甚。
这本书让我了解了许多的历史,对我有很大的帮助,我读完之后,感受到了中国成立以来的艰辛和汗水,希望大家也一起读这本书。
有人说,生命可以如春花般绚烂多彩,释放美丽;生命可以如夏云般肆意浮荡,张扬个性。但当生活的海洋卷起一个个巨浪,将绚烂张扬抛到谷底,生命的光华将如何显现?答案是:抛却彷徨与惊慌,用纤弱的手抱着生命过海洋,让生命在磨难中墨守信念,在坚持中展现光滑。
一个伟大女性说:“你以为我贫穷、相貌平平就没有感情吗?我想你起誓——如果上帝赐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上帝没有这样安排,但是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如同你我走过坟墓,平等的站在上帝面前。”这是《简·爱》一书的主人公简·爱的经典台词,她以她那不屈的尊 严和高贵的人格打动了无数读者的心。
贫穷、相貌平平这股巨浪,并没有将《简·爱》的精神支持击垮。任凭生活中有在多的不如意,她始终高昂着头,微笑的面对巨浪,无畏无惧,不卑不亢,坚持追求自己心中的梦想、她用纤弱的臂膀抱紧生命,度过海洋到达精神的乐土。她的追求和信念,是她战胜困难的不竭动力。
我家门前有一片草坪,草坪里总有吱吱的声音,不是一两个,也不是几十个,而是一分钟几百个甚至几千个。
“这草坪上恐怕有几十只蟋蟀!”我经常重复这句话。蟋蟀隐藏得非常巧妙。我每天都要穿过草坪几次。每次走到中间,我都会停下来,仔细聆听,聆听美妙的音乐,想象自己正在与大自然融为一体。
虽然经常听到蟋蟀唱歌,但直到昨天我都没见过,更别说它们的样子了。
昨天,天气非常好。我和妈妈一起去购物。在一家服装店门前,我们又听到了熟悉的声音。我打电话给我妈,让她去服装店看衣服。我呆在门口找蟋蟀。我左顾右盼,终于在一个小角落里找到了。一点也不美:全身漆黑,头上长着两条短短的胡须,翅膀不停地抖动,足有六英尺。它显示了两排一嘴锋利的牙齿。看到这里,我突然想到,如果我发出比它大很多倍的声音,它会怎么样?我用力跺了跺脚,“砰”的一声,仔细听了,一点声音都没有。我忍不住小声说:“喂!所以你是个懦夫。”但不一会儿,它又哭了,真的“不变”。
这是昆虫领域的音乐人。喜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