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法律作文【9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电脑走进了千家万户,成了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然而,有许多小学生也开始迷恋网络游戏,甚至还去了黑网吧。
虽然学校再三强调,不能去网吧。可很多小学生,因为家里不让上网玩游戏而去了网吧。有许多黑网吧明知是小学生,还是让其进去。这样,久而久之,会让小孩子迷上游戏而不可自拔。从而无心学习,产生厌学情绪,然后是逃课、打架。更主要的是,网吧是要收费盈利的,如果小学生没钱了,就可能会去偷,会去抢,这样就容易造成犯罪。古人云:“小时偷针,长大偷金。”“小时候偷一滴油,长大后偷一头牛。”可见,网吧对小孩的危害是多么的大。已经变坏的小孩,或许会在某天,躲在某个阴暗的角落,然后突然冲出来抢过路人的钱,甚至可能身上会带着一把凶器,伤害对方生命,实施刑事犯罪……多么可怕呀!
曾经有一位打工青年,他也沉迷网络。有一次,他没钱上网吧,就去抢路人,遭到反抗。他急了,恼羞成怒,就用刀子捅了路人,可没想到捅到了要害之处,竟把人给捅死了。他害怕极了,赶紧逃跑。后来,警方还是通过监控探头找到了他。被捕后,他懊悔不已,心想:“当初只为了抢钱去网吧玩游戏,到头来刑事犯罪自己要被枪毙,值得吗?悔不该当初呵!”警察也很惊讶:一个人,竟能为了过网瘾而去抢钱杀人,真不可思议。
所以,我们不要沉迷于上网,更不要经常玩网络游戏,即使上网也要上一些文明的网站。小学生不能去网吧,这是国家规定。这是因为网吧里没有限制,也没有人监督,而小学生本身自制力又弱,如果去了,轻则耽误学习,重则诱发犯罪;我们要好好利用电脑,用它学习、健康娱乐,让电脑成为我们的好帮手,而不是害人的坏机器。只有遵纪守法,与法同行,才能健康成长。
法律是神圣‘神秘,威严,崇高的,它就就像一个守护神,伴随我们身边,时时刻刻保护着我们,
法律就像空中无数的星星,指引着人们走向光明的道路。
今天,路上是有条不紊,没有一辆车。没有一个人闯红灯,交通十分流畅。我过马路,心里高兴的想:宽敞的马路上,人人都遵守法律,生活的安全有了保障!
当那庄重的法庭上传来法官最后的判定,听见的便是一个人的忏悔,一个人的惊喜。当法庭上坐着一个触犯了法律的罪犯,那么法律一定会严惩,而法律给他的教训,也与会让他开始从新做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从不冤枉好人,这是公正。无私。惩恶扬善的法律。
“不知荣辱乃不能成人”这是千百年前的古人流传下来的至理名言。可见我们千万不能无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认为“现在违反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重要以后不违反就行里”,那你就错了!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误,为什么要等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小恶人而为止”!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标准。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共行的道路吧!
法律,生活的法则;法律,安全的保障,只有法律才能是非分明。
有人会说,法,离我太远了。其实不然,法就在我们身边,“红灯停绿灯行”这就是我们从小就知道的法。
有一回,我在电视上看到一段视频,画面上一辆摩托车开到了红绿灯前,这时黄灯开始闪烁,后面又跟上了一辆小汽车,小汽车车主以为摩托车车主会赶快过去,没想到的是,摩托车车主停了下来,而小汽车车主没来得及刹车,一下子把摩托车连人带车撞出5、6米外。通过这段视频,我觉得小汽车应该受到法的严惩,摩托车车主是无辜的,他做得对!我们要吸取教训,要牢记“红灯停绿灯行”。
还有一回,那是刚开学不久的一天,我去心之桥买书,下楼时,一阵争吵的声音传进我耳朵,我走进拥挤的人群,只见一个膀大腰粗的工作人员,一手紧紧掐住一个老xx的脖子,大声用闽南话呵斥着,我听不大懂,好像是在说那个老xx偷了东西,那个老xx一直大声地说他没有偷,一边挣脱着工作人员的手,要往里面走说要买笔,而工作人员则紧紧掐着他的脖子并将他赶了出去。我觉得这个老xx若没有偷东西,那这个工作人员定会无比羞愧,因为他伤害了别人,还诬蔑他人;而老xx若偷了东西,那他就犯了盗窃罪和欺骗罪。这件事,我觉得法律要靠别人人自觉遵守,有一点违法的意识可能就会使人一生后悔。
遵法守法靠大家。从小事守起,与法同行,才可能健康成长。
假期,认真看了法律连连看,收获挺多。法律是什么?法律,是一双惩恶扬善的火眼金睛,明辨是非;法律,是做人道德的一根准绳,衡量对错。任何一位公民,只要你触犯法律,必将受到受到的严惩。
可是,有许许多多的青少年却对法律不理不睬,十分轻视。我们作为学生,必须从小就有良好的法律意识,让违法乱纪,无视法律远离我们的成长道路。
我曾经在电视上看到这样一则新闻:13岁的男孩费小林是江苏省一个小村庄的村民。由于父母年迈,家庭贫困,他没有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自小就被父母骄纵的他,为了上网,吃喝玩乐,从六岁开始就偷家里的钱。小学六年级辍学后,更加无人管教,一步步滑向罪恶的泥潭。一天,电视台播放了一则绑架勒索案,绑架者绑架并杀害一个有钱孩子,敲诈勒索19万美金。这则案例带给费小林“灵感”为了搞钱,他开始预谋……过了不久,费小林用欺骗的手法,将同村小伙伴小龙骗到村西杨树林,用绳子勒小龙颈部致其死亡,并挖地埋尸,然后携带小龙部分衣物离开,准备伺机想小龙父母实施敲诈。最终小龙因为触犯法律而遭到严惩。不但毁掉了自己的美好前途,也毁掉了一个家庭的美好前景。
其实,犯罪如一洼深深的泥潭,如果陷进去,就只会越陷越深,最后被淹没。犯罪也如一朵带刺的玫瑰,虽然妖艳迷人,香气扑鼻,但却会让我们流血受伤。犯罪后难逃法网。扼杀生命,最后换来坐牢沦为囚犯,甚至一命换一命判为死刑……所以,我们知法、懂法、用法的好习惯要从小养成。和法律交朋友,与犯罪做斗争。让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作我们的保护伞,让法律永存。创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广阔蓝天!!让法律伴我们成长!!
法律一直引领着我的成长,它教我从不懂到懂,从无知到有知。法律是一张强大的盾,一直保护着我们。
幼儿园的时候,虽然老师苦口婆心的教育我们不能闯红灯,绿灯才能行走。但我们都把老师的话当做耳边风。妈妈没空接我的时候,我会和小朋友一起过马路,但不管是红灯还是绿灯到处乱串。甚至还在马路中间玩耍,举行赛跑,吓得司机破口大骂。
我们却不以为然,依然我行我素,还会在汽车旁边捉迷藏呢!直到有一天一件意外事故的发生,我才意识到交通法律的重要性。那天,我的好伙伴玲玲没来,心生奇怪。后来老师告诉我,玲玲,昨天闯红灯被车撞了,我好害怕。害怕玲玲会因此而失去生命,害怕自己不遵守交通规则会……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请你等一等”遵守交通规则人人有责。现在,我不但能自己遵守交通规则,而且还会阻止身边闯红灯的人。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明白了法律离我们很近。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纪律。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法律,引领我们成长。
法律引领我成长,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才更加有条理。有了法律,我们才拥有合法权益。有了法律,我们的明天才会更美好!
法律与道德,是一对相辅相成的概念,法律与道德法律与道德。法律承担着维护社会善良风俗的责任,为道德提供坚实的后盾。而道德往往是一部分法律的直接渊源,在一定程度上,对法律起约束作用。但是,并不表示道德就高于法律,在同一问题上,道德和法律有着不同见解的时候,总是以法律规定为准。所谓“情、理、法”三者,以法为先。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最为优先的原则,只有在法律无法调整的领域,才考虑以社会善良风俗为原则。
既然,法律与道德有如此密切的关系,我们下面以法律的角度来分析一下比较常见的道德概念——“见义勇为”和“拾金不昧”。
首先,讨论一下“见义勇为”。所谓“见义勇为”一般是指当他人或国家、集体、社会的权益受到损失和侵害的时候,不顾个人利益,维护非己权益的行为。它有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就是所侵害的权益是非己权益,即不是个人自身的权益。从广义上看,这种行为包括很多方面,被侵害的权益可以是人身权,财产权等等法律上所有的权利。“见义勇为”者所采取的方法也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暴力的也可以是非暴力力的,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见义勇为”是属于社会善良风俗的范畴,应该受到法律的支持。到目前为止,它还未上升为法律概念,但它通常牵扯到两个法律概念。一个是正当防卫的问题。这是“见义勇为”者采取直接的暴力的方式时,常遇到的问题。正当防卫是指自身和他人的人身权益受到直接侵犯时,采取一定的防卫措施,从而造成侵害方的人身损失,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学论文《法律与道德法律与道德》。这里就存在着一个度的问题。即,在怎样的程度上才能算是正当防卫呢?首先,必须是自身或他人的人身安全受到直接的侵害,如果不采取防卫的措施就会造成重大的损失。这是防卫的必要性。其次,根据侵害的程度,来决定防御的程度,这是防卫的度的问题。正当防卫一般采取最小有效原则,即再保证所采取的防卫措施有效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侵害方的损失。所以,正当防卫遵循两个原则,防卫必要原则和最小有效原则。只有遵循这两个原则才算是正当防卫的行为。
另一个常见问题是紧急避险。所谓紧急避险是指在保护自身和他人的权益的情况下,采取了一定的避险措施,造成了第三人的利益损失,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这个问题上又存在着两个要素。第一,是否存在避险的必要。即必要性原则。第二,无选择或不可预见原则,即造成第三人的损失有两个条件或两种情况,一是走投无路,别无选择的情况下,为了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如国家、集体、社会的利益,牺牲第三人的个人利益。二是在避险过程中,无法预见的,意外的侵犯了其他人的损失。第一种情况是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第二种情况包括了保护自身利益。只有符合必要性原则和无选择或不可预见原则,才属于紧急避险的范畴。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主要应用在刑法方面,它们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见义勇为”者的权益,对推动社会善良风俗起了重要的作用。这正体现了法律对社会善良风俗和道德的支持。
我们再来讨论一下“拾金不昧”的问题。所谓“拾金不昧”一般是指拾得他人财物主动交公或主动交还失主的行为。这个问题往往是作为道德问题来讨论的,是作为一个人是否具有良好品德的标准。但,它也是一个法律问题。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对于拾得之物,拾得者有归还失主或交公处理的义务。此项义务是一种作为义务,即义务承担者必须做出指定的行为,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拾金不昧”不再作为良好道德的标准,而成为法律义务每个拾得者必须遵守,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拾得者不交还失主或交公处理,而由自己占有,即构成不当得利。金额较大的,要承担刑事责任。新闻报道的某女拾获手机SIM卡,自己使用而被拘留,就是很好的明证。“拾金不昧”的问题就反映出,社会良俗是法律的重要渊源。
生活中常见的两个道德问题,深刻的反映出法律与道德的相辅相成的关系,道德是法律的重要渊源,法律为道德提供坚实的后盾和基础。
近年来,在法律面前蠢蠢欲动的人可谓是逐年增长,按数字统计,2009年的犯罪率比2000年时增长了几十个百分点。难道如今犯法也是社会上一大“时尚”吗?如果是的话,那只能说人们的法治观念相当薄弱了。
一、现象
“A君昨日被抢包,B君家昨天被小偷关顾了!”诸如此类话语,你可以从邻居Z大妈唠嗑时听到,亦可以从报刊、杂志上瞟见。这种现象就已经直接表明了当今犯罪现象是多么地“普遍”啊。
诶,为什么那黑恶势力就这么猖狂,我们的公安人员就整治不好吗?!
恩,这就又涉及了个犯罪――受贿,黑恶势力用钱买通我们的公安人员来保全自己,这才是个真正的大问题啊,如果再不加以整治,那再让他过个几年,那这个问题就会变得非常棘手了。
二、根源
“拒绝不良诱惑。”“不以小错而不改。”这样的宣传话语在我们生活中不可谓不多,为得就是想以此来整治一些不良的社会现象。可这让我很不解,难道就这寥寥几句话就能起到什么作用吗?当然不能!不过这却可以警示人们防微杜渐,警告不要任自己的不良习惯得到发展,从根源治起,从而减少犯罪率。
因为,人的恶性不是从下就有的,就是因为不注重一些小细节从而发展致成。例吸烟――吸毒――贩毒,偷窃――抢劫――伤人。如果在他们吸烟和小偷小摸时就杜绝了它们的恶习,那犯罪就从根源杜绝了。
三、措施
“世界上解决问题的方法永远比问题多。”现象出来了,根源找到了,措施当然是雷厉风行的“打前阵”了,想各地开的法律讲堂,提高着民众的法律意思,各地的反黑活动,抓捕了那些社会的蛀虫。还有像我一样的人,用作文的方式诠释着法律的重要性,如果这一切的一切能让法治观念能走进群众的心里,那么我想我写着篇文章,也不为徒劳了。
生活中处处都有法律,身为小学生的我们应该学法、用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做事一定得小心谨慎,一不小心就有可能酿成惨剧。
10月2 3日1 3时许,通州区郎府乡马场村村民郎雪君(女,1 0岁),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河北省香河县淑阳镇胡庄子村村民张铁全(男,44岁)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由这个事例我们可以发现,横穿马路是很危险的,一定得走人行横道,还得看清楚过往的车辆,开车的也得注意,车速也不能太快。
4月30日下午,一名12岁小学生骑脚踏车载一位8岁同伴,被一辆疾驶的黑色轿车撞伤后双双被送往医院。据目击者称,两男孩是未看见指示灯,才被撞倒的。从这个事例我们能发现,穿马路时一定得看指示灯,年纪轻,不要轻易得带人上马路。
你们看,光光是交通事故,就已经有数不清的个数。所以我希望大家能,注意身边的法律。
我有两个法律“顾问”,一个是家人订阅的《广东公安报》,一个是学校订阅的《法制画报》。一有空,我就请教“顾问”,我最喜欢学校里的“顾问”,它教会我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顾问”是我的好朋友,好老师。
在我读四年级第一学期的时候,我就爱上了《法制画报》,那精彩的案例写得浅显易懂,卡通式的插图生动有趣,这位“不见面的法律老师”时常教我许多法律知识,每次发到手,我都看过全面,而且我总喜欢把案例向爸爸问个不停,问到爸爸哑口无言。那时我家还没有订《广东公安报》,爸爸是个农民,只知道会给瓜果、蔬菜施肥的事,法律知识一点也不认识。有一次,我向他提出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子女犯了错,父亲打子女有罪吗?”他理直气壮地顶了我:“当然无罪!我生的,谁敢管我!”我明知道这是错的,但由于自己那时对法律知识不太懂,不知道我们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敢和爸爸争辩。
学校发了一本《法制教育乡土教材》,每周品德课我都认真听老师讲日常事例,从中悟法,从中悟理,从学校组织的法律知识讲座、宣传活动中,我更加明白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大意义,它是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我爸爸平时有空就喜欢赌博,妈妈无事做时也常常在旁边观看,剩下无人理睬的我时时在想:“再这样下去,我们这个家迟早会……”我不敢再想下去,因为从“顾问”里我看到了许多有关赌博而导致家离子散的例子。还好,爸妈是疼爱我的,于是,每天晚上我都借作业不会做的理由要他们帮我,陪我,还问有关《法制画报》里的许多问题,同爸爸一起争议,就这样,爸爸渐渐忘了赌博的时间,喜欢和我“争吵”起来,我趁热打铁,说:“爸爸,我们来一个协定,家里订一份法制报,你来看,我看我的报,看谁最懂法?”击掌之后,我家订了一份《广东公安报》,爸爸也常常着了迷,可能是那些发人深省案例,又可能是那可怕的结局把爸爸吸引了……
后来,爸爸和我争议那些“拆子女的信件合法吗?”“歧视、虐待未成年人对吗?”等家庭保护的问题和有关社会保护,学校保护等法律知识问题,多数都是我不太明白,因为有些法律词语如“监护人”、“制裁”等我不太理解。常常这样,妈妈就笑着说“不如你们父女俩开一间法律顾问公司。”
一天天的争议,一天天的学习,我觉得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就在我们身边,就在我们的生活中,多得这位“不见面的法律老师”规范了我做人的行为,它使我将来在社会上不会违法,而且还会用法律维护自己。不但这样,我还要用我的法律知识帮助我的同学,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