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是建设优良当作风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国家安定,稳定发展的重要内部因素。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反腐高中优秀议论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当我读完了这本书——《廉洁教育走进校园》,深有感触:人并不是有多少钱,条件多么好,日子才算美,只要人们有一颗廉洁的、充满爱的心,就能使自己永远生活在幸福之中。
这本书中有许多的发人深省的故事,如:《莲莲的烦心事》、《连接的孔繁森》、《贪官污吏的下场》等等,不管是正面描写还是侧面烘托,它们都似乎告诉了我们这么一个道理:做人要两袖清风,人就得清清白白地做人,不能做 “贪官污吏”。否则就会遭到法律的严重制裁!
在这么多的故事中,最能打动我的是《廉洁的孔繁森》了,它主要讲了:孔繁森志愿献血,他大部分的钱都用在了资助困难群众上,当他车祸致死时,身上只有8.6元,他把钱都大笔大笔捐给了难民,一捐少则百十元,多至上千元!多么感人的事迹啊!看完了这篇文章,我不禁潸然泪下。
我由此想到了我爸爸。
有一个叔叔来我家。听他们谈话,我才清楚:原来那个叔叔是爸爸下属。他给爸爸带了一大包茶叶,并提了一个要求。爸爸一听,连忙摆手:“我不要,我家有好些,谢谢。”“别客气,别客气。杨工,您就收下吧。”他有些无可奈何。“不用了。”爸爸把包一推,“您还是自己用吧。”“那我那件事可以考虑一下吗?”“不行,不行!这可是坏规矩的事!可不能做!”“您就通融一下吧!”“不行!您还是最好别想这事了。”爸爸边说边下逐客令,“您就走吧!别来找我了。”他无可奈何地走了。
我也要向孔繁森学习廉洁,想我爸爸一样“一尘不染”,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对于腐败的治理,中国历代王朝都采取了一系列制约措施。贪官污吏每日每时都在挖空心思为己谋利,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国家政权也每日每时在制定策略,预防和铲除腐败分子。中国历史从吏治制度的角度分析,是一部精彩的反腐败历史,前人所提供的吏治之策,现在看来不失为治贪之良方。
中国历史上头脑稍微清醒的皇帝都懂得腐败对于王朝的重大威胁。侵吞敛财,可使国家财政收入锐减;克扣军饷,可以导致军备废弛;卖官鬻 爵必然败坏社会风气;勒索百姓,导致官逼民反,王朝崩溃。唐太宗告诫儿子和百姓“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朱元璋对贪官污吏深恶痛绝,用以酷刑“剥皮实草”以诫官吏,可谓用心良苦;康熙皇帝认为;“治国之要,莫过于惩贪,至治之道,首在惩戒贪蠹”;雍正皇帝对贪官从不手软,是个名副其实的“抄家皇帝”,他自己言:“贪官惟利是图,必定夺其利他方醒悟;贪官之财来得就不和情理,以不合情理的手段剥夺其财,也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并不算冤枉!”乾隆皇帝执政六十年,仅封疆大使就诛杀了几十个,索命追财抄贪官的家,叫他们人财两空。这些严厉的吏治措施,确实起到了震撼作用,史载雍正年间,大官守法,小吏清廉成了风气,贪婪之徒,少有不洗心革面的。但是,封建社会是皇帝一人专制,“人存政举,人亡政息”,根本不可能禁绝腐败现象。乾隆在世时总觉得贪官越杀越多;雍正皇帝不得已按品级发给官员“养廉银”,试图高-薪-养-廉,结果也不如人意。但在封建社会,能如此不遗余力治理腐败,确实值得后人称道。
建国以后,以毛泽东为首的新中国领导人在预防和治理腐败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1945年毛主席在回答黄炎培提出中国共产党如何跳出中国历代王朝的“周期率”时就说:“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毛泽东的人民当家作主,民-主监督政府的举措,为建国后各级政府官员的廉政风气开辟了道路,其反腐倡廉思想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教育和预防。在全国刚解放时,毛泽东就向全党发出告诫:要警惕被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打中,并不断进行思想教育,严格规定各级官员的行为准则。二是发现腐败行为,立即严惩,决不姑息。五十年代张子善、刘青山因为贪污腐化,被处以极刑,这对全党是一个教育,对各类有腐败观念和行为的官员也起到了震慑作用。三是群众监督,毛泽东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路线,坚定地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国家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实践证明:群众监督具有十分理想的效果。
从国外反腐败的举措来看,发达国家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设立监督机构,加强对各级官员的监督;实行严格的个人财产申报制度;美、日、德等国家都有类似规定;舆-论监督,许多国家新闻舆-论揭露政府官员的贪污贿赂行为受法律保护;社会公众舆-论监督,许多国家规定了举报措施和保护奖励举报人的制度。这些经验和措施,也值得我们在反腐败斗争中参考和运用。
中国由古至今存在着这样的一个现象:贪污。古时候官员审案,为了钱,可以掩埋事实,使许多无辜老百姓受害。现在,频频出现了:
李培英贪贿过亿被判死刑、陈水扁严重贪污。
专家指出,这一系列举措表明,中国正在力争从源头上构筑一个遏制腐败的运作体系,包括加强预防腐败教育、健全干部考核奖惩机制等,力求通过形成良好的工作和成长环境,使官员不敢“铤而走险”进入腐败行列。
“不管什么人,不管职务多高,功劳有多大,只要触犯了法律,就会受到查处,决不手软。任何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的腐败分子,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金高说。他刚刚经办的一个案子,一个买官卖官关系网被端掉,包括两名副市长在内的10多名巢湖官员被免职。
而每有贪官落马的消息在网上公布,总有大批网友跟帖,有的为中央的决定拍手称快,更多的是发自肺腑的建言献策:“要尽早出台‘官员财产申报’等‘阳光法案’,避免贪官养大了再捉”“必须在惩治和预防两方面强化制度设计”……
高官们不惜代价地去贪污,个个都报着不会被发现的态度去贪污,最后得到的,是什么?就是法律的无情严惩。你说,这一切又是何必呢?
我想说的是,钱是最重要的吗?为了钱就可以不惜代价地去争取吗?但是你想过吗,如果你钱太多,别人都去绑架你、抢劫你,可能因为怕你泄露他们的行踪,而把你置身于死地。因为你贪污的严重性,而把你判十年,二十年,无期徒刑,死刑。那些贪官都有想过吗?对,没有。
钱显然不是太重要,而当今社会,人们的贪欲心愈来愈强烈,使人们对钱的渴望愈来愈深,导致一发不可收拾。最后都纷纷走上了监狱。所以,让“贪污之风”扬长而去,让“清廉之风”永存人间吧!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反腐倡廉”吧,让世界,让中国部再存在着“贪污”,让人们永远离开罪恶感吧!
没有思想上的清白,也就不能有金钱的廉洁。
――巴尔扎克
腐败往往是围绕权力产生的,绝对的权力会产生绝对的腐败。腐败是贪欲膨胀的结果,贪恋者最终会受到惩罚。
自称“河北第一秘”的原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李真,是一个带有传奇色彩的人物,5年间由一般职工升到厅级干部,33岁就走上了正厅级领导岗位,还曾被列为国家税务总局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双料后备干部。
然而,这位当代政坛上耀眼的“新星”依仗其特殊背景,大肆收敛钱财,数额特别巨大,20_年李真被双规,成为跨世纪惊天大案,20_年8月30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李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真初涉政坛时的理想只是做个好秘书,但在官场混得久了,他的信念发生了动摇。他看到个别高干子女吃、抽、穿、用极为豪奢,原因是他们背后有权力撑腰,就想到自己也有一定的权力,既然这些高干子女能通过权力弄到钱,他也能通过权力弄到钱,权力就是金钱,此想法一产生,李真就走上了一条权利换金钱的不归路。
就像莎士比亚所说的“不要让欲望的利剑把你射中。”贪心,爱占小便宜正是腐败的化身,走进李真是感受腐败的结果,走进李真感受官场的黑暗,走进李真感受权力作为金钱的动力,一同走进李真,一起走出腐败。
腐败来自于公共权力的失控和滥用。孟德斯鸠曾断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英国历史学家艾克顿曾分析:“权力倾向于腐败,绝对的权力倾向于绝对的腐败。”由此可见,腐败完全是由于公共权力失去约束或社会约束力不够而造成的。掌握公共权力的人利用权力的职能为己谋私,危害他人及公共利益,结果使为公众服务的公共权力走向其反面,成为危及公共利益的权柄,成为贪官污吏发家致福的资本。“千里做官只为财”成为千古“遗训”,西晋的王恺,石崇、宋代的“六贼”(蔡京、朱 勔 、王黼 、李彦、童贯、梁师成)明代的严嵩、清代的和坤,无一不是手握大权,大发横财。和坤被嘉庆皇帝抄出家产共折银二亿二千三百万两,相当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国家财政总收入四千三百五十九万两的五倍,可谓前无古人。建国之初,中央领导特别注重廉政建设,人心清淡,天下太平。但是,改革开放之后,环境和形势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就不可避免地造就了腐败现象死灰复燃的契机,各类腐败案件与日俱增,直接危及国家和执政党的生死存亡,国人对此无不忧心忡忡。纵观历史全局,我们不难分析当代社会腐败滋生的动因。
首先,社会历史的变革,为各类腐败现象造就了一定的现实时机。改革开放使我国改变了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逐渐向市场经济过渡。国门打开,过去封闭条件下的理性观念也随之瓦解,西方的拜金主义,金钱至上大举登陆。东西方物质生活的强烈反差,从根本上动摇了一些官员的精神意志,他们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资产阶级利己主义的俘虏。在这一历史过程中,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都处于传统和现代因素的并存交替之中,两种体制两种经济模式并存的混合型体制其明显的缺陷是政治管理机制与经济运行方式缺乏高度的和-谐,利益关系不能圆满调节,身居官位,大权在握的官员们趁机以权谋私,权力与金钱的交易在所难免。这是近十几年来各类腐败案件不断发生的社会原因。
其次,制度约束力下降,对各级官员的监督明显弱化,这使得腐败有机可趁。正如江泽明同志所言;法制不健全,制度上有漏洞,坏人就会趁机横行,好人也无法做好事。建设中国特色面社会主义仍然处在探索之中,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法律制度只能一步一步地完善。制度的缺陷是滋生腐败的温床,腐败分子在制度的空档中频繁作案,危机社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反腐倡廉,预防犯罪,没有任何经验可供参考,只能边走边治。依法治国是一个历史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因腐败而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不可忽视。
其三,传统的因素和人性的因素,是导致腐败的内在根源。腐败具有其历史传统性。上下几千年,腐败事件不绝于史籍。即使在王朝清明,君主严正肃贪的时代,也未根除腐败这个毒瘤。“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正是历代贪官的写造。政治清明的年代尚且如此,那么在昏君当道的年代,腐败渗透朝野,老百姓盼望明君,盼望青天只是一种空想。在一个“权之所在,利亦随之”,官位崇拜侵入民族心理的国度,以权谋私几乎成为社会生活的“金科玉律”,并且具有历史遗传性。“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可谓现代社会的至理名言。另一方面,从人性的角度分析:人性中既有仁爱、慈善的一面,也有贪婪、邪-恶的一面。人的自私在适当的环境中很容易显露出来,其结果必然导致因为个人利益而危及他人和社会利益。正如霍尔巴-赫所言:“如果罪过使人幸福的话,人就一定喜欢罪过。”“人对人是狼”(霍布斯语)正是利己主义者的内心独白,“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已成为贪官污吏们的人生信条。当代中国,亡党亡国这类警告对于已经腐败的特权阶层和贪官污吏来说,只能是对牛弹琴,他们正需要亡党亡国,这样他们可以名正言顺地侵吞国家财产。正是这种传统的腐败基因和人性的贪婪邪-恶,造就了当代社会一大批腐败分子,并制造了一个又一个骇人听闻的腐败事件。如厦门远华公司特大走私案,正是走私分子与腐败官员联合演出的一幕人间丑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