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辩论口才(精选3篇)
辩词赏析(师生互动)
辩题:治贫比治愚更重要
反方:对方辩友以迫切性来衡量重要性,那我到要告诉您,我现在肚子饿得很,十万火急地需要食物来充饥,但我还是要辩下去,因为我意识到辩论比充饥更重要。
正方:对方辩友,我认为“有饭不吃”和“无饭可吃”是两码事……
分析:反方以“有饭不吃”来论证贫困不足以畏惧和治愚的相对重要性,正方立即从己方观点中归纳出“无饭可吃”的观点,鲜明的比较出了两者本质上的天差地别,有效的遏制了对方偷换概念的倾向。易lJ除对方论据中有缺陷的部分,换卜我方有利的观点或材料,往往可以收到“四量拔千金”的奇效,这一技法就是“移花接木”。
辩题:愚公厘该移山还是应该撇家
反方:我们要请教对方辩友,愚公搬家解决了困难,保护了资源,节省了人力、财力,这究竟有什么不应该?
正方:愚公搬家不失为一种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可愚公所住的地方连门都难出去,家又怎么搬?可见,搬家姑且可以考虑,但也得在移完山之后再搬呀!
分析:从上面的辩词来看,反方就事论事,理据充分,根基扎实。正方先顺势肯定“搬家不失为一种解决问题的好办法”,既而提出“愚公所住的地方连门都难出去”这一条件,自然而然的导出“家又怎么搬”的洁问,最后水到渠成,得出“先移山,后搬家”的结论。如此一系列理论环环相扣,节节贯穿,以势不可挡的攻击力把对方的就事论事打得落花流水,真可谓精彩绝伦。
表面上认同对方观点,顺应对方的逻辑进行推导,并在推导中根据我方需要,设置某些符合情理的障碍,使对方观点在所增设的条件下不能成立,或得出与对方观点截然相反的结论。这一技巧就是“顺水推舟”。
辩题:思想道德应该适应(超越)市场经济
反方:请问雷锋精神到底是无私奉献精神还是等价交换精神?
正方:对方辩友您错误理解了等价交换,等价交换是说所有的交换都要等价,但并不是说所有的事情都是在交换,雷锋还没有想到交换,当然雷锋精神谈不上等价了。
分析:这一回合中,反方有“请君入瓮”之意,有备而来。正方选择前者,则证明了反方“思想道德应该超越市场经济”的观点:选择后者,则有背事实。正方辩手跳出了反方“非此即彼”的框框设定,反过来单刀直入,从两个预设选项抽出“等价交换”,以倒树寻根之势彻彻底底推翻了它作为预设选项的正确性。语气从容、语锋犀利,其应变之灵活,技法之高明,令人叹为观止。
刁钻的选择性提问,是许多辩手惯用的进攻招式之一。通常,这种提问是有预谋的,它能置人于两难境地,无论对方作哪中选择都对己不利。对付这种提问的技法,就是从对方的选择性提问中,抽出一个预设选项进行强有力的反话,从根本卜挫败对方的锐气,这种技法就是“釜底抽薪”。
辩题:知难行易
反方:许多贪官不是不知法,而是知法犯法。
正方:对呀!那些人正是因为上了刑场死到临头才知道法律的威力、法律的尊严,可谓“知难”那,对方辩友!
当反方以“知法容易守法难”的实例论证于“知易行难”时,正方马卜转而化之从“知法不易”的角度强化己方观点,给对方以有力的回击,扭转了被动局势。
分析:武侠小说中有一招数,叫“借力打力”,是说内力深厚的人,可以借对方之力反击对方。这种方法运用到辩论中,就叫“借题发挥”。
辩题:跳槽是否有利于人才发挥作用
正方:张勇,全国乒乓球锦标赛的冠军,就是从江苏跳槽到陕西,对方辩友还说他没有为陕西人民作贡献,真叫人心寒呀!
反方:请问到体工队一定是跳槽去的吗?这恰恰是我们这里提倡的合理流动呀!对方辩友带着跳槽
眼睛看问题,当然大卜马玛一股黑,价有的流动司'足跳槽J一。
正方举张勇为例,他从江苏到陕西后,获得了更好地发展自己的空间,这是事实。反方马上指出对方具体例证引用失误:张勇到体工队,不可能是通过跳槽这种不规范的人才流动方式去的,而恰恰是在“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下合理流动去的,可信度高、说服力强、震撼力大,收到了较为明显的正本清源的效果。
分析:指出对方论据与论题,关联不紧或者背道而驰,从根本上矫正对方论据的立足点,把它拉入我方“势力范围”,使其恰好为我方服务,这种技法就是“正本清源”。
有人说:辩论是一种高智商的游戏。辩沦能否成功,辩论员的智慧非常重要。高明的论辩者必须具有多方面的素养,掌握多种有效的辩论技巧,这样就能无辩不胜,巧言一席,强似雄兵百万。三、辩题讨论(采用辩论技巧,言人所未言,见人所未见)
1.人生机遇与奋斗,哪个更重要?
2.网上交友利大于弊还是蔽大于利?
3.气质是刻意追求得到的吗?
4.相见不如怀念?
5.嫁给有钱人幸福吗?
在律师实务中,辩论活动广泛存在。就辩论的案件看,有民事案件、经济案件、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等;从辩论的对手看,有被告代理人对原告的辩论,有原告代理人对被告的辩论,有被告代理人对公诉人的辩论等;从辩论在诉讼过程中的环节看,有法庭辩论、庭外辩论和非诉讼辩论等。
辩论,特别是法庭辩论,是律师口才驰骋的天地。辩论口才的好坏,直接反映了一个律师口才的好坏。因此,律师掌握辩论口才的方法技巧,对于做好律师工作,树立自身形象,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律师辩论是法庭审理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不仅可以帮助法庭全面、客观地了解案情,从而正确地作出判决,而且还能起到向旁听群众宣传法制的作用。因此,做好这一工作,对当事人和司法机关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在刑事诉讼案件、民事诉讼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都要进行法庭辩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几种辩论是有区别的。但从辩论的角度来看则是大同小异,它们都是为了辨明是非曲直,搞清事实真相,便于法庭作出公正的判决。由于刑事案件的诉讼直接关系到犯罪嫌疑人有罪还是无罪,罪轻或罪重,甚至是生是死。因此刑事案件的法庭辩论之重要性更突出一些。
律师辩论口才的基础
律师辩论的特点
律师辩论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1.公正性。律师不以公诉人的名义,也不代表行政机关,更不是维护自身的利益,它是受当事人的委托而参与诉讼或非诉讼活动的。在辩论中虽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但它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不受当事人意志的左右。律师的这一特征,决定了它能够而且必须提出公正合理的辩论意见。这一点也是律师崇高形象的一种表现。
2.严肃性。我国律师所参与的诉讼行为和非诉讼行为,都是法律工作的一部分,都是为了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律师参加诉讼和非诉讼活动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其中参加辩论活动则是律师的主要活动之一,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律师辩论的严肃性特征,要求当事人必须实事求是陈述案情,提供证据,不能有丝毫的虚假和伪造。律师一旦发现当事人有弄虚作假情况时,有权中止代理关系。同时律师辩论的严肃性也要求律师严格对待辩论事项,辩论中要提出合理合法、恰如其分的辩论意见,从而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3.说理性。律师进行辩论,必须坚持说理的原则,决不允许使用出格的语言,要求做到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讲道理的学问是很深奥的。作为律师,应当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致力于研究讲道理的理论,提高辩论的艺术。
4.特定性。律师辩论是一种特定的辩论。其特定性表现在:(1)律师接受委托是特定的,即在同一个案件中,律师只能接受一方当事人的委托,为一方当事人辩论,维护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律师辩论的期限是特定的,即律师只能在这个案件接受之后、尚未结束之前的这段时间内进行辩论,才能发挥律师辩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