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代表着全党的根本利益和意志,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党规是党章精神的贯彻体现,是党章在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延伸和具体化。
学习贯彻党章党规,是中国共产党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的独特精神气质的具体体现,是新时期全党凝心聚力、实现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在西藏执政基础、推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现实需要。
现行党章在总纲中对纪律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并且用“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两章十二条对党的纪律的作用、纪律处分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等提出了总体要求。具体体现在:
一是明确了党的纪律的地位与作用。党章第三十七条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这表明,一方面,纪律是行为准则,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有约束力,是党内生活正常进行的前提;另一方面,纪律是保证,只有用严格的纪律要求来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言行,才能保证全党意志统一、行动一致。
二是明确了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党章对党的组织、党员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党章精神,新修订的《条例》规定了党的纪律的基本内容,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各项纪律。政治纪律,这是党内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权威。组织纪律,要求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树立组织观念和服从观念,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正确集中,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群众纪律,要求牢固树立起群众观念,自觉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此外,还必须严格执行党的廉洁纪律、保密纪律、宣传纪律、工作纪律等。
三是规范了党的纪律处分。纪律处分是教育违纪党员和党组织、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要手段。现行党章规定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要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党章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五种,对党员处分要履行严格的程序。党章同时明确,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纪方面失职,也要受到相应追究。
四是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要求。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对党员干部和党的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和执行党纪的机关。现行党章规定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设置和领导体制:在各级党组织中都要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并受到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同时明确了各级纪委的任务,即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章还对纪律检查程序进行了规范。
严守纪律规矩,是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要强化理想信念引领,更加自觉地尊崇党章、践行党章、遵守党章,始终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到在任何情况下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守住底线、不逾红线。要牢记党的宗旨,带头担当有为、干净做事,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
古人云:“越规者,规必惩之;愈矩者,矩必匡之”。党章党规就是全体党员的“规矩”,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依据,是我们党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保障。广大党员只有尊崇党章,遵守党规,才能将8700多万党员的意志和力量统一到全面建成小社会、实现中国梦的目标上来;才能形成纪律严明、团结统一的良好局面;才能促使广大党员自觉加强党性、遵章守纪、抵制腐蚀风险,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务必领会精髓要义。
“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学习是基础。每位党员都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熟读党章党规,全面领会党章党规精髓要义。要始终把学习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一份应尽的职责、一种习惯长期坚持下去。学习时要入心入脑,反对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切忌浅尝辄止,搞一阵风。党员干部只有端正态度,静心研读,细心体会,党章党规的内涵精髓才能显现,才能最终化为思想力量和行动自觉。只有不断强化党章党规学习,才能使广大党员成为党章党规的主动学习者、坚定执行者、忠实捍卫者,自觉做遵章守纪的合格党员。 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务必做到心存敬畏。
“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心存敬畏,是每位党员干部内在精神境界和价值追求的自然外化,是为官的一种态度、一种信念,也是一种素质、一种境界。对于党章党规,我们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高标准要求自己,用底线约束自己。《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而《条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不可触碰的底线。党章党规中既有高尚道德情操的标杆,又有严明党的纪律戒尺。广大党员干部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在大风大浪面前立场坚定,真正把党章党规意识树起来、把党章党规权威立起来,使广大党员自觉做到以党章党规为根本遵循。 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务必做到知行合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党章党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把党章党规化为千千万万党员的实际行动,就能产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巨大力量。尊崇党章,遵守党规,要使广大党员对党章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规,始终将党章党规立于心中、挺在前面,时时铭记、事事坚持、处处上心。要让全体党员从思想上自觉尊崇党章、遵守党规,行动上匡正自身言行,做到知行合一,把党章党规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到工作中,使其执行过程成为加强党性修养、强化责任担当、勇于攻坚克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的过程,成为推动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遵守党章党规是党员的基本意识。遵守党章党规是党员的基本行为规范。党章是政党的立党之本,是党员言行的集中规范。“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只有认真熟悉并掌握党章,明白自己应该干什么,怎么干,牢记自己的共产党员身分,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自觉对照检查“照镜子”,克服改正缺点错误,“洗洗澡、出出汗、排排毒、强身健体”,才能切实发挥好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任务依然艰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还不够稳固,在纪律和作风方面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影响了政治生态,损害了政务环境,制约了汕尾发展。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在严守党章党规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刻理解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对实现汕尾振兴发展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进一步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根基。
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坚持严字当头、实处着力,切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权威。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把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与学习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解决好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要抓好党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修好共产党人的“心学”。要加大典型违纪案例的警示教育力度,着力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入剖析发生在本地区本部门的典型违纪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明明白白地看到违纪情形及严重后果,始终保持对纪律的尊崇和敬畏,时刻绷紧遵规守纪这根弦。
各级党组织和纪委要紧握“戒尺”严格执纪,对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坚持不懈地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严肃查纠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继续深化正风肃纪,对政务环境和作风方面积淀下来的顽瘴痼疾,要痛下决心刮骨疗毒,以超常规、强有力措施予以扫除。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好问责条例,要把责任层层压实下去,层层分解到各条战线、各个工作部门,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践行忠诚,勇于带头、敢于示范,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表率作用,以“关键少数”带动“最大多数”,始终挺在党员干部队伍的最前列,充分发挥在政治定向上的牵引作用、在力量凝聚上的主导作用、在严守底线上的标杆作用,带好队伍,奋发有为。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动员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各司其职,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认真抓好学习月活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全面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要以这次学习月活动为契机,在全市掀起纪律教育的学习热潮,开展专题讨论,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对党纪政纪法纪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干部学党章强党性、讲规矩守纪律,有效解决党员、干部在纪律作风和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基础,确保学习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