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即将过去了,相信你会领悟到不少东西,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篇日记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非主流爱情日志优秀9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写了这么久你们的故事,你们的故事也终于要结束了,完成了使命,你们即将凯旋,我觉得时间很慢,慢慢的让我感觉不到你们的存在,我觉得时间很快,快到让我想要留住最后的一丁点儿回忆,都无从下手,你们有那么多的故事,你们有那么多的时间,你们有大把大把的青春时光可以用来挥霍,又怎么是我说写完就能写完的呢?
慢慢地将你们的故事写成文字,慢慢地把你们的故事说给每一个即将离开的孩子听。就像《时间煮雨》,今夕何夕,青草离离,我想这并不是结束,而是心的开始,我还有那么多的人没来得及讲,我还有那么多可以说的故事没来及的讲述,这又怎么可以匆匆结束。我说每一个人在我的笔下都有一个特别的名字,每一个人都属于一座特别的城。那现在我要说的是红豆,那属于她的城我想应该是西塘。淡淡的水,淡淡的古镇,轻盈不失文雅,沉默不失大气。我想这是我给的最真挚的祝福了吧。
我一直觉得红豆是一个很懂得人情世故的人,我也曾一度认为,这是我永远把握不住的性格,我曾经怀疑过,红豆是不是一直是我最想要得风景,但是我从来没有否认过西塘是我路过最美的风景。我说薄荷是我大学时光中遇到的最美的风景,那么对于红豆,我应该说是我见过的傍晚最美的黄昏,即将离开的我的大学,能够遇到红豆,我想也是我最大的幸运。我一直觉得红豆是我可望不可即的远方,就像我无比爱着的,念着的西塘,真正的到了西塘,却因为惧怕我真样的'世人,破坏了她原本的宁静,而不敢靠近。总是害怕,因为自己的不注意会打破这座古镇在我心中最美的回忆。红豆于我,也只是代表着思念和回忆的南国罢了,总是觉得红豆会有着更好的未来,所以对她从来不会像是对丫头那么的苛刻,因为我知道红豆是一个有思想的人,我从不敢因为自己的愚蠢,而阻挡了她最美的未来……
好吧,我本想用一篇文字写一座城,绘一个人,念一个故事。有一个小伙伴说,她从来觉得都是读我的文字总是需要很大的勇气,因为她总会觉得,看着看着就会被我悲伤的文字弄哭了。他说你就不能写点美好的的文字吗,就像是潺潺流水能够让我在然然夏日感到些许的凉爽。我总是说我尽量试试。这一次,写你们的文字,他说,我终于从你的笔下读到了不一样的文字,他说我觉得这些文字就像你写给他们的一封封情书,他们每一个人都像是你的初恋情人,总是不敢破坏他们在你心中的地位……
是呀,对于你们来说你们都是我的情人,是我前世经过几百次的回眸,冒着把我脖子扭断的风险,才换来了此刻你们最美的风景,我又怎么能不珍惜。我想我要接着讲述你们的故事了。
我不知道你们会不会有这种感觉,静静的躺在一片绿油油的草地上,打盹儿的瞬间就会感到时间河流的慢慢流逝。每当这时,都会让我想到蓝蝶,雨露,还有绿茶。这是我后来才接触到的小伙伴,虽然我接触的并不是很多,我也并不了解蓝蝶喜欢什么,但是我觉得蓝蝶就像是乌镇一样,我一直都知道乌镇有一种植物,他是夜孔雀的食物,这是一种可以与蓝蝶一样媲美的蛾。乌镇,就像是我最美的梦,一直走,却一直都没有到达的远方,蓝蝶就像是夜孔雀,是我一直寻找,却永远不会得到的梦。所以我说蓝蝶是我一直追求的未来,请你慢慢走,我会快点追……
每天清晨最纯净的水源,我想就是雨露吧。我记得我曾经看过《茶经》中这么一句话,叫一器“成名只为茗,悦来客满是茶香”,而雨露是最好的泡茶的水,因为她清新脱俗,一尘不染。就像是桂林,一直是山水甲天下,也是我要追求的一座城。这是初次见到雨露时,曾带给我的感觉。我也一直觉得桂林山水是我不得不去的景色,而我想,雨露茶也一定是我要品尝的极品茶,那这又怎么可能抛却雨露呢。
我说你是绿茶,我曾没觉得不合适,要是说你是一座城,那我想给你呼伦贝尔。我觉得绿茶给草原才是最配的风景。我一直想去呼伦贝尔,感受草原的风光,但是我从来都喝不惯草原的酥油茶,所以每一次都会有人给我偷偷的准备绿茶。所以我一直觉得绿茶才是草原最好的礼物。我一直觉得你就是绿茶,浓郁却不失清香,淡雅却不失古朴,我想这也是对你最真实的写照……
故事从来没有结局,但是我文字总是应该有个结局的,那我想就现在吧,我应该走了,你们也应该回来了,你们都是我生命中最靓丽的风景,我会把你们最美的回忆放在心底,无论时光如何侵蚀拍打,我都不会轻易让它腐蚀,就像我最初要着笔写你们的故事,只是就是读()了这句让我心疼的话: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我想写着写着,就让我觉得,原来你们才是我最美的回忆,也是我最想留住的时光,只是觉得无论以后身在何方,我都想你们记得这短短十天的同甘共苦,无论你们有何成就,我都想请你们记住,一天为爱付出,终生都是爱的使者。请你们记住你们都会是我笔下的一座城,兜兜转转,我始终都在你们之间徘徊……
很久很久以前,在寂静的海底躺着两粒砂。他们相距两尺。一粒砂爱上了另外一粒。他凝视着两尺开外的意中砂,平安幸福地过了好多年。水下风平浪静,砂粒觉得自己很幸福,因为他知道有自己爱的砂可以让自己凝视,不用管水面上的台榭焦土,沧海桑田。
沙滩上现出恐龙的脚印。潮水涌来,脚印消失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这与海底的砂粒无关,但是在这一时刻他忽然冒出了一个念头:要到自己所爱的砂粒面前对她说爱她。于是砂粒开始了漫长的旅途,他一点一点地滚动,不放过任何一点动力,不管是细如发丝的暗流还是鱼们搅起的微弱旋涡。每当有这种力量是他总是觉得很感谢上苍。
沙滩上的脚印换成了剑齿虎的,潮水仍然无声地抹去了这个生物留下的印记。砂粒距离他所爱的另一粒砂只有三寸了。再往后,沙滩上出现了人类的脚印,当潮水再一次将这些脚印抹掉的时候,砂粒终于来到了意中砂的面前。他痴痴地看着自己所爱的砂,想想自己在两亿年间所走过的漫长的两尺,瞬间感到天上地下所有的幸福全部都堆砌到了自己一个身上。两粒砂互相看着,不说什么。很久。砂粒终于决定要开口了。
正在这时一股水流涌来,巨大的吸力使砂粒漂起来,被吸进了一个洞里。他最后一眼看了看自己漫长的旅程,看了看自己爱着的砂粒,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时洞口合上了,顿时一片黑暗。他知道自己被一个蚌捕获了。
在以后的岁月里蚌偶尔会张开壳,砂粒还能看看外面的世界,这时他就看到那另一粒砂也在不远的地方凝视着自己。砂粒知道,世界是美好的。因为在光阴无法侵袭的海底,有另一粒砂在等待着自己。
某个时刻砂粒忽然觉得蚌有一点摇动,不久蚌壳张开了,映入眼帘的是海面,阳光,船和人类,人类用欣喜若狂的眼神望着他,他环视一下自身,知道自己已经变成了珍珠。这粒珍珠圆润硕大,在人类而言是无价之宝,可是对珍珠的'制造者,死去的蚌来说只是一个带了些痛苦的意外。很快珍珠就被镶嵌到了王冠上。已经变成珍珠的砂粒觉得很悲哀,但是并不绝望,因为他知道,另一粒砂在海底,痴痴地然而永远地等待着他。
砂粒在王冠的顶端看着百官朝拜,看着国王老去,看着帝国衰落下去,随后国王终于死去了。王冠被用来陪葬。当王冠被放到棺材里的时候他听着墓穴门被关上,心里想着的是在海底等待自己的另一粒砂。他并不惊慌,因为他有的是时间。他为了两尺距离整整旅行了两亿年。
当病痛一点一点的纠缠着让我忍无可忍的时候,我给自己放了假回家休养,事实上,我也为自己强撑着工作感到有些可耻,不是高尚的人非要强孥着去敬业负责,想起来让人觉得失笑,就像一个贫民非要拯救一个乞丐免于受穷一样。
这个世界总有一些像我这样的蠢人做着一些力所不能及的事,还信誓旦旦,豪情壮志。
家,除了一个舒适的屋子,更重要的是里面的人,才会让你感觉这是个家,我出嫁四年了吧,但是我从来都只觉得妈妈家是家,而其它都不是,因为只有那里有对我无微不至的疼爱,甚至溺爱。
而所谓休养,事实上是用爱遮护病败的身体和沧桑的心。
这个世界是残酷的,让我这个三十刚出头的女子饱经风霜;这个世界是公平的`,每一个三十刚出头的不论男子女子都要承受和我一样的风雨和坎坷。
百无聊赖,或许忙惯了的人突然闲下来不知道该如何度日,没有网络,抛弃工作,不看电视,就连每天审核的手机报都觉得累赘。想要彻底的无聊,彻底的剥离,呆呆的坐在阳光下让思绪蔓延。
于是,我想起了金片,我的发小。
孩提时,我是老大,率领院子里的孩子无法无天的祸害。那时候的丽丽和金片是我两大玩伴,和我有同样的勇气和刁钻。
长大了,在我们懂得谈恋爱的时候,金片总是用充满向往的眼神听我讲述我和我的那些男朋友的故事,来诠释她心中的浪漫。对于爱情,我不知道从何时,这个小女孩有了让我惊讶的期待和向往。
曾经问过她,爱情的样子,她的话语我字句未记得,只记得那双闪着光亮的眼睛。
后来,听说她嫁了,不如意,丈夫很糟糕,恶习一身,人品低劣,对她非打即骂。可笑的是,这个男人是我弟的同学,我有咒他死的冲动。
因为他毁了我的发小对爱情的梦想,丝毫未留。
上次回来我就找过金片,但是未果,这次,我仍然联系着。
我们有很多年没见了,多到我都不知道是多少年,没办法推算,五年?或者十年。
在得知她手机的第一时间,我短信给她,她说今天回来,回来找我。
我等待着。
记忆回溯,大院里奔跑着的我们,姿意的笑声里和着家长的吼喊。
还有,深印在我记忆里你们的笑脸,以及你们看我的眼神。
青春,就是拥有一切,却又一无所有。青春是我昨天写的日记?是你借我的橡皮?还是我们在夏日里欢快的笑声?不。都不是。我困惑的在原地打转。
我承认,我曾迷茫过,不懂得什么是青春,但现在我明白了,青春是拼搏。只有为了自己的梦想努力奋斗,才不会让青春留下遗憾。
人生只有一次,青春也只有一把。
青春是火红色的,它寓意着热血,寓意着未来,寓意着希望之火;青春是一枚晶莹绿溢的橄榄,香甜可口,令人垂涎欲滴;青春是一颗耀眼夺目的珍珠,美丽可贵,令人爱慕不已;青春是一棵旺盛迷人的青松,刚健挺拔,令人心生敬意。
我认为,青春是用来拼搏的。烈阳下的艰苦训练;运动场上的挥汗如雨;闷热教室里的朗朗书声;考场上的奋笔疾书;胜利时脸上纯粹而美好的微笑。都飞舞着青春的音符。
待我长发及腰时,我可以骄傲的说,我为梦想拼搏过,我不后悔。
并不一定只有聪明人才可以追梦,每个人都有这个权利,凭什么别人能做到的你做不到,上帝是公平的,他不会让天平偏向另一边。你之所以做不到,是因为你付出的没有别人付出的多,你做的还不够。
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真正的青春就是敢拼,敢闯,敢干。谁的青春没疯过?拥有青春的'人都可以引以为傲。
在蔚蓝的天空下,放飞我的梦,让它飘向未知的未来。少年不会总安于现状,他们喜欢做与众不同的事,喜欢豪迈的闯荡。我不懦弱,因为我正值青春,年少如花的我,热血沸腾。
清风悠悠拂过我的心田,带走了夏日的尘嚣,浮躁和不安,留下的,是青春的活力。
夏日的烈阳,正如我火红的青春一般美好……
阳光难得地好,坐在窗前沐浴着阳光,手里刷洗着羽绒服,边刷边想着英子的事。英子来信了,她结婚已经近两个月了,信中说起婚前婚后丈夫态度的转变,沉浸在这种落差造成的感伤里。
英子是我读技校时的上铺。记忆中,她谈过几次恋爱,但从没有过一个她深爱的男孩子。翻看旧照片,班里三十个女生,目前仍单身的已数不出几个了。甚幸,我还有五、六年的青春可以在婚姻外面挥霍。
其实,英子问题的结症所在显而易见,一切都源于心态问题。在婚前她就恐惧着,恐惧着有可能会发生的转变,而实际上在潜意识里她已经认定了这种可能性,并在婚后不断寻找证据去验证这种转变,于是提前就把自己套在了这样一个角色里感伤着。
我想,如果一个人在婚姻里面看不清两个人是平等的这一点,只一味地希望对方付出更出,那么他(她)永远得不么平衡。生活是一面镜子,你过得好与坏同做得好与坏直接相关。当然,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象我这样没有涉足婚姻却在讲婚姻的道理实属张狂。
于是,只讲故事,保留发言权。
call机尖锐地鸣叫着,是于锦。
“阳光这么好,还打算呆在宿舍里埋头苦学吗?”他问。
“有什么计划?”
“去森林公园吧。”
“好的。等我洗完衣服。”
记得上次他约我出来应该是一个月前了吧,在四川路上的某家火锅店里。
他总是喜欢把他的事说给我听,婚姻和事业。用简单的语言。因为有些时候我是理智和冷静的,而且我善于倾听,从十四岁开始就学会了用心和眼睛去倾听一个人。
“管我的人要辞职了。”他有些自嘲地说,望着我的眼睛。我假装没有听明白他话里的含义,低下头往锅里夹菜。阳光病恹地摊在对面的马路上,这样寒冷的天气里,辛辣的热气从锅中升腾起来,似乎企图替补这冬日里残损的阳光。
于锦结婚的时候他妻子还在读研,那时候于锦大学毕业并拥有一家自己的经营良好的公司。他的妻子毕业后进了外企。我第一次见她是在他的公司里。那时候公司侨迁新址,而我也刚进公司。那天我蹲在地上埋头清除地上的灰巴,她安静地进来,又无声地立在那里。我是在猛然间抬头才发现她的存在的。当时于锦站在一把梯子上调节日光灯。我想:这位妻子似乎不够爱她的丈夫,因为一般人会条件反射地关照他注意安全。
两年时间过去了,公司也于今年夏天关门大吉了。
我贪婪地享受着阳光,这个城市冬日里有这样的阳光实属难得。一辆taxi停在对面的马路边上,我斜穿过马路钻进车里。
“今天是圣诞节。”他说。我浅笑一下。
买了一只很大的风筝。
天空蓝得没有一丝杂质。放眼出去到处一片耀眼的绿色,树是绿的,草是绿的。大片的草坪上点缀着一些放风筝的人。
“真是奇怪,这些树为什么会这么绿呢?”于锦从来都是很孩子气的,而这一刻却觉得他有一点点老了,这样的对白有些不太搭调。
那只雄鹰很快飞上了天空,越飞越远,越飞越高。他叫道:“我们超过那只飞得最高的金鱼吧!”那只风筝的主人回过身冲着他笑。
“你飞不过他们的,”我说:“因为,你没线了。”线轴上已剩下稀疏的几圈绕在上面。
“你放会儿吧。”他说。
“你放吧,我怕它会掉下来。”我眯着眼睛望着天空,那只鹰格外显眼,在天空中忽左忽右地摇摆着。线绳牵绊着风筝,风筝牵引着绳子,于锦拽着线绳跑来跑去。
突然我看见他飞快地往前跑,然后企图跳起来抓住什么。我才明白线的这一端从他的手中脱离出去了。那只风筝摇摇晃晃地从天上冲下来,落在了某一个角落里。
后来我们找到了那只风筝,线只剩下不到三分之一。于锦心有不甘地找了一块较小的草坪继续放飞它。线很短,很快就绕光了,风筝也只能停在某一固定高度摇摆。
阳光仍有点刺眼,但开始失去温度,风经过竹林飒飒作响。他望着天空喃喃地说:“飞吧,飞吧。”那一刻,我突然觉得那只风筝在夕阳中是苍凉的。。
电动船慢慢地驶在湖面上,夕阳象掰碎的蛋黄夹杂着高高的水杉的影子铺在水面上。人宛若回到了生命的最初,静静地躺在母体里享受安适。
一株弯柳伸向湖面,出现在前方。他以为我会躲,而我在潜意识里认为他一定会转动方向盘。结果,粗重的树干划伤了我的手腕。轻轻地用手指抚慰着伤口,然后静静地把胳膊缩进袖管里。
生命中,总有许多不经意就降临的划伤之痕。
电话响了,他接听:“你要不要休息一下?”我听得出对方是谁了,她可能刚从世界的某个角落飞回来,上次他说她外出了,但不知道具体是哪里。他们对话时语气中的冷漠令我心痛:“你先去多伦路吧,我们在那里碰头。”一条路的名字代替了他们以往共有的家,现在,那里只是一座房子了。
风吹过来有些冰凉。
又想起了表叔。有一年时间没见了吧。他是我见过的活得最累的一个人。我十五、六岁的时候,表叔正在经历婚姻裂变,我是唯一的观众和听众。表叔和表婶是同学,自由恋爱八年。然而婚后八年里频频爆发“两伊战争”,常常大打出手。法院里放着一叠他们的起诉状,但一直没离。最终一只飞起的茶壶砸晕了表叔,也砸碎了那已经不堪一击的婚姻。两个彼此拖累了十几年的人,终于把自己,也把对方从沉重的枷锁里释放出来。
表婶什么财产也没要,只带走了孩子,表叔家续香火的那棵苗。
后来终于明白了这一切的根源。表叔一家三口去了外地,做亲子鉴定。在医院里,孩子痛得直声哭。孩子的痛是因为抽血的针头刺痛了他的肌肉,而大人的痛是因为孩子的哭声不断地将心划伤,于是,大人也痛得流了泪。
好像曾经看过一个故事,叫做与寂寞有染,与爱情无关。也许这就是我们想象中的爱情本来的面目吧。
我们一直都不敢承认,其实爱情只是偶尔的发生了,在我们感觉到最无助的时候,那种特定的`悲伤的情境,让我们有了爱下去的勇气。可是当一切都变了,心里的寂寞感渐渐淡去了,于是,爱情里多了一些柴米油盐,也多了一些纷乱吵杂,于是,变了,都变了,不是你我变了,只是我们之间的感觉变了。
突然想到以前曾经谈到的一些爱情,每一次都是把自己傻傻地交出去,不去考虑后果,只想着在自己的梦中完美,可惜我们都不是完美的人,这种缺憾最终变成了遗憾,然后收拾好了悲伤继续上路,继续开始寻找下一个让自己受伤的对象。人生就像是一场旅途,而我的心也像一直在飘荡着,从来也不曾安定下来。也曾经希望找一个宽厚的肩膀让自己可以依靠,可是却还是无法阻止自己不安定的心,我的心永远都在路上,不会停止。
无所谓悲伤,就算流泪,也不过是为自己多一些借口假装一下柔弱。我不是一个柔弱女子,不是一个小鸟可以依人,更多的时候我是一棵树,一棵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才变成的树。树应该有坚定不移的根,而我的心却永远也不会有坚定的感觉。所以我觉得自己更像是树上的一片叶子,从黄到绿,再从绿到黄,直到落下来,变成尘土,就这样,等待了漫长的一世,却只换来短暂的飞舞。
也许是该收拾好心情,准备上路了,告诉自己,一切都无爱情无关,只不过因为寂寞,所以需要一个人来陪伴,仅此而已……
很多时候,我们明明知道不会有好结局却仍然飞蛾扑火。 很多故事,因为是悲剧结尾所以才美丽得让人难忘。 原来爱到飞蛾扑火是种堕落只因明明知道会痛还执着。非主流百分百整理的带图的另类美丽爱情日志:爱到飞蛾扑火终无悔。有一只刚破茧而出的飞蛾,在天空中自由自在的漫无目的的飞,这一飞就是整整二十五多年。
二十五年后,飞蛾遇到了今生惟一的爱情。那一天,他飞到了一片花园的上空,在片片花海中,他却爱上了一支玫瑰,一支并不惹人注目的玫瑰,一支并不惹人注目且布满刺的玫瑰。
日复一日,飞蛾的生活不再是漫无目的的飞了,而是来守护他的“天使”,守护他的爱情。多少次他被风吹得晕头转向;多少次他被雨淋得追心刺痛;多少次他被烈日灼烧得头晕目眩;多少次他被玫瑰刺刺得遍体鳞伤;多少次……可是在他的心目中,这一切都不重要。
飞蛾的翅膀上早就刻下了“相守一生,至死不渝”八个字,他也在日日夜夜坚守着他的诺言,就这样不知道过了多少个日夜,飞蛾一直没有离开玫瑰的身畔。有一天飞蛾离开了玫瑰一晚上,第二天早上他高高兴兴地来找玫瑰,可是玫瑰却不见了,留给他的'只有一根光秃秃的玫瑰枝,他疯了,他在埋怨自己不该离开玫瑰,他在拼命地寻找玫瑰,他在漫天里寻找他的玫瑰……可是留给他的只有悔恨和失望。
就这样他一直找了几天几夜,可是玫瑰就像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一样,毫无音讯。飞蛾失望了,他彻底的失望了,他就像是僵尸一样没有了思想,没有了意识,没有了感觉,他的一切都麻木了,他的世界是一片的黑暗,他不知道明天会是什么样?
第二天,有人在一堆燃尽的火堆旁,发现了一只飞蛾,一只已死的飞蛾,一只被火烤死的飞蛾……
“等过了漫长寒冬冰冷夜漆黑,以为我会化成蝶儿飞,破茧那一刻才知爱情的凄美,爱上了多刺的玫瑰,情丝万缕已经无路可以退,让心中的烈火把所有的爱焚毁……”
不知道爱到飞蛾扑火是一种美丽还是一种堕落……
一觉醒来,看到窗外泛着耀眼的光,舒展着慵懒走到窗前,刚打开窗,一股清风杂夹着花香在我不设防的时候挤了进来,心情突然很明朗。暖一盏茶,种一朵花,与一程时光里的你相遇。
现在的我总是会这样突然地就想起你了。每天总是早早就醒来,想着你又会给我发什么消息了?今天会不会和我有一样的心情……随着时光流逝,我对你越加倾情痴爱,留恋痴迷。
在最美丽的时候我遇见了你。桃花盛开的季节,你浅浅的微笑犹如带着花香如云影掠过,又如调皮的风儿,翻乱我的诗稿,撩起我的秀发……
你从我面前掠过,为这一段尘缘。
一见起情牵,再见惹情缘。
茫茫人海,天涯之外,蓦然回首,你却在灯火阑珊处驻足徘徊。我好想把我们的一切,都婉约成清浅的文字,临摹成一副浓淡相宜的丹青画卷,一一倾情铺在你宽阔的胸膛上,我伏在你身畔,与你低语,与你倾诉,与你呢喃,累了栖息沉醉在你的怀抱。
其实不是所有的幸福,都必然轰烈。有一种爱,带你漫过山川,坐看云起,用一百种目光摄影同一片风景。笑看风雨,并忘情於天蓝,自迷惘走向清朗,终明白何以茶香,需仰赖於水的平淡。爱是梦、是你,如满园花开,在夕照下,绽成最美的姿态。
你说:我是你手心上的一条掌纹,判了你的桃花运。当青涩的华年还未来得及转身,你便欣欣然额定了我爱的年轮。 从此 ,我再也逃不出你的掌心,成了你今生最疼最爱的人。
你说:我的眼睛像两潭湖水愔愔,只那惊鸿的一瞥,便甘心在我的柔波里沉沦。从此,你温暖的掌心,把我捂成你生命中最幸福的女人。
我们也许不能携手天长地久,也不能与并肩地老天荒。我只想说与你相伴的时时刻刻,日日夜夜,一寸真一寸情,一寸纯一寸痴。也许,有一天我会离你远走飘远,各安天涯,但今夕我愿,朝朝暮暮,只为你倾情;日日夜夜,只为你相思。
我希望,不要让任何人来打破我这一份宁静的守候,也不要有人来打破你对我那一份已然深厚的爱恋。
春娇对志明说:不如抽完这支,我们就戒烟吧。
我想和你说:不如等你看完这篇,我们就在一起吧。
关于越位的世界,关于我,关于你,关于留,关于走,关于喜欢与否……
在进攻方传球球员起脚的瞬间,接球球员比倒数第二名防守球员距离球门更近,同时比球距离球门更近,并试图借此位置进球或干扰比赛,就会被判罚越位。提及越位,便是足球。
而我理解的越位……
他们总说,你要相信世界是美好的,人生也会是绚丽如虹的。非也,世界倒会是个美好的世界,可人生最绚丽的地方,莫过于它的平淡无奇,甚至倒不如我杯中那早已经被风遗忘了的的白开水。他们总是款款奇谈地给我说着他们眼中的风景,却忘了自己的角色。我喜爱那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的景象,他们显然不是那些戏蝶又或者娇莺。
他们就好像一辆辆从我身旁呼啸而过的列车。鸣笛,出发,你不过是从一座城规规矩矩地顺着你无法逾越的轨道开往另一座城,没有岔口,没有站牌。但纵然窗外掠过整个世界,时间依旧不会为你停留,哪怕你只想摘一朵路边的雏菊。
心甘情愿地选择了轨道,所以你只能服输地顺着这条冰冷,直至远方。鸣笛,结束。你注定是要错过这一路的美好。倒是黄昏中的那只孤寂的大雁被莫名地陶醉,混混沌沌,忘了改去何方。
如果人生就是一本书,那么故事的开篇,我们并没有什么不同。你有你的轨道,我也有我的前方,我们都各自努力着。但请原谅我中途下了车,离开了被他们早已注定的轨道。我渴望路旁的戏蝶,我渴望原野的娇莺,我说服不了自己拒绝这片美好。
于是我选择去走一条自己的路,去走出一条自己的花香,去越位,去越过那本该平凡的人生。
我也无法对他们做出任何的评价,只不过我们都有各自的追求罢了。
你想一切随风,与我漫步直到夜幕满入眼眸,可是抱歉,我却是个越位人。
忘了提起,越位,其实是我们酒吧的名字。然而于我而言,它不止一个名字那么简单,它承载着一幕幕成长,一幕幕感动,一幕幕相遇,又一幕幕分别……
直到那一晚,知道它要离开一段时间了,于是我们坐在一起,我们彼此沉默,我们开了不知多少瓶,又喝了多少杯,甚至都记不清最后是谁认了怂,先流出眼泪。
我只是记得那一晚很闷。
那一晚如墨泼般的乌云压得很低。
那一晚我们没有起舞,或许是因为越位要以酒吧的身份暂时与你我说再见,又或许,确实很闷。
谁也解释不了“暂时”的定义,只有我任性地以为本就不会有暂时,有酒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越位人。
这篇随笔不只是为了纪念我们一起走过的越位,还有,那些与我们有共同所想,却从未谋面的越位人,愿你我终有一日会在这美好的世间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