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干部突出政治纪律强化核心意识发言稿(精选3篇)
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首要的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的纪律要求是多方面的,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任何一项纪律都不是小事。近年来,一些党员、干部就是从不遵守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开始,一步一步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
党的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它包括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在xx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指出,“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
当前,如何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告诫全党同志: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这“五个必须”,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规矩,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是对党员、干部党性强不强,对党忠不忠诚的重要考验和根本检验。
纪律的生命在于执行。 党的以来,同志多次强调提高制度执行力问题,指出:“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而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就不执行,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 今年2月2日,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又强调,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提高纪律执行力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的少数”。领导干部特别是处于权力顶端的“一把手”,是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风向标。“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和制约,如果“一把手”“有权就任性”,那么党纪国法就会被逼到墙角。
提高纪律执行力必须彻底根除官本位、“人治”、权大于法思想,牢固树立党纪国法至上理念。近年来各种破坏纪律规矩现象,从思想根源上是官本位、“人治”思想长期影响的结果。彻底根除官本位、“人治”、权大于法思想,首先要敬畏权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人情观,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打牢执政为民的思想根基。还要敬畏党纪国法,牢固树立党纪国法至上理念。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是碰不得的高压线。从严执行党纪国法,强调:“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要自觉摒弃从众、侥幸、麻痹心理,心存敬畏、守住底线,不越雷池半步,真正做到不踩“黄线”、不越“红线”。
提高纪律执行力必须形成倒逼机制。一要强化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各级党委要牵住“牛鼻子”,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杜绝“挂帅不出征”现象。各级纪委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主责主业,切实解决纪委监督乏力问题。二要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要把追究问责的戒尺真正地举起来,对一些政治生态恶化、政治风气污染严重的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通过问责,把主体责任真正落实下去。三要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查处本人,又要追究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四是坚持秉公执纪、铁面执纪,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正如所告诫,立规矩、正规矩、治规矩,说到底就是要凝聚民心。人类之所以需要“规矩”,是因为它对于众人来说,成本最低廉,运营最便利,判断最直接。可以说,自古以来都是规矩保证了人们活动有秩序的进行。当一个社会各种关系、特权思想、潜规则横行无忌,把秩序、公平冲击得七零八落之后,恐怕我们唯一的办法也只能是重返规矩。笔者认为,“政治规矩”为官员从政履职划出“底线”。
同志曾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一些党员干部在遵守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上出现问题,甚至堕落为腐败分子,说到底就是把“革命理想高于天”抛在脑后,精神缺钙,“总开关”失灵。人之所以敢破坏规矩,是因为违规违法成本太低,造成了破规矩者能获利、守规矩者要吃亏的尴尬。由此可见,“政治规矩”才具有共同约束力,更是为官员从政履职立好规、定好调。同时,只有做到在规矩面前一碗水端平,才能服得了众。
“无规矩不成方圆”。其实,规矩早已有,而且处处有。但种种不守规矩的乱象或问题的产生,是因为我们忘了给规矩立威,抑或是对某些破坏规矩的人和事熟视无睹或者无能为力。规矩本来是一个很好的杠杆,是非界限非常清楚,但现实中总有那么一些有点权的、有点钱的、有点朋友的,为谋利益或者为图方便,总想着“我是个例外”。从这个意义讲,不守规矩,害莫大焉。习一再强调党员干部要树立规矩意识,就是希望领导干部善于“把自己摆进去”,在党纪、国法、道德等各种规矩面前保持清醒、冷静和定力。
树欲静而风不止。近些年,有些领导干部走向腐化堕落,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从根本上看都是不守规矩的结果,不遵守党和人民立下的规矩,在不该伸手时伸了手。放眼长远,懂规矩、守规矩不仅是工作所需,大局所需,更是个人幸福之保障。也只有每个人都懂规矩、守规矩,才会有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和谐,才会有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虽然规矩让人一时不自在,但在一个人人都讲规矩的社会里,循规蹈矩、一丝不苟反而是一种轻松的活法,而凡事都要托关系走后门才使人疲于应付、烦恼不已。人人都守规矩是民众的普遍期望,也是现代法治顺利推进的基础。
“守规矩者得民心,得民心者得天下”。“政治规矩”为官员从政履职划出“底线”。我们熟知,革命时期,人民军队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是每一位革命军人自觉遵守的规矩。我党走过的历史经验教训证明,广大党员干部唯有通过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维护“政治规矩”,才能做到健康履职,才能赢得老百姓的衷心爱戴和拥护,赢得大众普遍点赞。
坚守法律底线,增强法治意识。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底线,更是党员干部的底线。昌宁县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求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用法,在法律之下行使权力,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制观念。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弄明白法律规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坚守法律底线,增强法治意识。
坚守纪律底线,增强守纪意识。党规党纪体现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党纪党规严于国法,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是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守住纪律底线,就要尊崇和维护党章,遵守政治规定,昌宁县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采取领导带头学、个人主动学、会议集中学、短信提醒学、媒体转载学、讨论交流学、测试检验学的学习方式,认真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学习系列讲话精神,增强党员意识、党章意识、党规意识、党纪意识、规矩意识,遵守好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群众纪律、廉洁纪律,带头坚守纪律底线,增强守纪意识。
坚守政策底线,增强大局意识。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求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上懂政策形势,下解县情民意,不仅要吃透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需要把中央精神落实到具体行动中,转化到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工作中,矢志不移地贯彻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促进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每一项工作,带头坚守政策底线,增强大局意识。
坚守道德底线,增强自律意识。对党员和党的干部来说,不仅有明确的法律、纪律、政策底线,而且还要有人民群众心中的道德底线也必须坚守,不可逾越。昌宁县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一系列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坚守最基本最朴素的做人做事道德底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既在8小时内严守纪律,也在8小时之外严格自律,自觉摒弃从众、侥幸、麻痹心理,自警、自省、自律,守住底线,不越“雷池”半步,不踩“黄线”,不越“红线”,带头坚守道德底线,增强自律意识。
坚守道德底线,要求党员干部坚守高尚的品格,严于律己,以正心为本、以修身为基;坚守道义,不畏强暴、威逼,不惑利诱、色迷;坚守尊严,不为任何诱惑而心动。坚守道德底线,就要有廉耻之心,还要有尊重他人之品,更要有遵守社会公德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