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遵规守纪,文明做人,努力学习! 同学们,少年时代是好美的,也是纯真的。我们已经站在了人生的起跑线上,为实现自己的理想,成就一番伟大的事业,做好各方面的准备。那么,面对美好的明天,你准备好了吗?
首先,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必须要做到遵规守纪,文明做人。
俗语讲,“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良好的纪律是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的保障。作为一名学生,一个公民,要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国家的各项法律规范,严格遵守我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诚实守法,礼貌文明;仪表整洁,热爱劳动;遵守公德,爱护公物;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关心他人;团结友爱,热爱学校! 我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灿烂文化的文明古国,文明礼貌的风尚渊源流长。那么,文明到底是什么呢?文明,就是路上相遇时的微笑;就是同学困难时的热情帮助;是平时与人相处时的亲切;是不小心撞到别人时一声“对不起”;是自觉将垃圾放入垃圾箱时的举动;是不随地吐痰;是不说粗话脏话,等等……总之,文明是一种品质、一种修养、一种习惯、一种受人尊敬并被大家所推崇的行动。
有一位思想家曾经说过:播下一个动作,便收获一个习惯;播下一个习惯,便收获一个品格。现在,我们正处于人生中最关键的求学探索时期,在这个时期的所作所为,将潜移默化的影响我们自身的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所以,我们应该先成人、后成材,不要做一部单纯掌握一些知识技能的机器,而要成为一个身心和谐发展的人。
其次,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还要做到珍惜青春大好时光,努力学习。
同学们,“勤奋生智慧,勤奋造天才”,知识的海洋是广阔无垠的,一个渴望得到真正知识的人必须勤奋努力,练就坚持不懈的顽强毅力,向愚笨索取智慧,向平庸夺得天才。世界著名科学家牛顿,很少在二三点钟以前睡过觉,为完成实验,常常彻夜不眠。被人们誉为“书圣”的王羲之,几十年如一日,刻苦练笔,从不间断,竟然将绍兴兰亭旁的一池清水变成“墨池”。学生时代,正是人生读书的好时候,不要让“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崖苦作舟”这一古训成为一句空谈,请记住:时间是最公平最合理的,它从不会多给谁一分,勤奋者能叫时间留给他一串串果实,懒惰者只能被时间毫不留情地留给他一头白发,两手空空。
同学们,人的一生只有三天:昨天,今天和明天。昨天已留给记忆,明天将交给梦想,你所能把握的,就只有今天!让我们好好珍惜今天这美好的学习时光吧!“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谢谢大家!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学生时代是人生中一个最重要的时期,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学生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
一个人在小时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规,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犯了错又不及时纠正的话,那么这个人长大了就很难说他会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小学生更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但是,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扣几分罢了。其实这种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因为习惯成自然,就怕以后到社会上,干些违法的事,违纪就成了违法,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相信这句话大家都已经很熟悉了,它的意思大概就是,“如果你小的时候就开始偷针,天长日久,只要你养成了“偷”的习惯,长大了就很有可能偷金。”
也有同学认为如今追求个性化,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
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学校如果没有校纪校规,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 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我要说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到,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果当你走进图书室,里面静悄悄的。对于读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安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看书纪律,大家可以享受这文明读书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文明就消失了。
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果出现矛盾和摩擦,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出口骂人,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己的事。
同学们,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尊法守法、遵纪守法。一名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关于学生遵纪守法主题演讲稿2
对于“法纪”这个名词,大家不陌生,但你是否感觉到其实它就在我们的身边,时时刻刻都在发挥着它重要的作用,维持着国家地区的长久安宁呢?假如没有法纪的规限,任由人们随心所欲,那最终引发的是社会的动荡与不安。
当遵纪守法已经渗入了你的思想深处,已经成为你的习惯,那么一切的平安顺意,幸福快乐就会降临。社会就会安定,人民就会快乐。而在学校同样有着各种规章制度,它们有着重要意义,它保证着我们有良好的学习环境而不受干扰,让每个学生感到安全,而且可以明白所享有的权利与应履行的义务,让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工作有据可查,有法可依,充分享受教育的权利。
可惜,在我们当中,也有部分同学不理解校规的意义,不明白学校依法管理的权利,总觉得是一种束缚,比如课堂上顶撞老师,在校园课室中乱扔垃圾,对门卫叔叔骂脏话,这些现象都是与学校的规章制度相违背的,更有损《中学生守则》的威严,是与国家所倡导的法治精神相冲突的。不配文明市民的称号。东莞是一座新兴的城市,东莞市也正在打造“文明东莞”的城市品牌,是使东莞市民的行为准则与文明意识达到更高的要求,让东莞真正成为一座民风朴实,民情温和,民意文明的具有国际吸引力的花园城市。东莞的经济可以创造无比优美的生活环境,但要塑造具有高尚品格,高度文明意识的市民,还需长久的努力。在场的各位,我们应该努力地让法纪观念,文明意识在我们的头脑里生根。做个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从领导老师管理的文明自觉的好学生。别让课堂上的老师生气,别让管理的班主任费心,别让清洁阿姨劳累,别让优美的校园添乱,别让我们快乐的生活打折扣。
同学们,行动起来吧,我们一起努力,把规章制度装在心上,把文明礼仪展现在我们的言行举止,做个快乐的学生——一个让家长,老师放心的文明青少年。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少先队员们: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就会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在我国,依法治国的方略正在大力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深入人心。能够在这样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环境里成长,多么幸福!然而,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
记得有这样一件让人痛心的事,浙江省台州市11名中学生参加同学生日聚会饮酒后,在街道上碰到本镇居民陈某,双方因为小事发生口角,陈某当场被打成重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参加打架的学生的年龄都在14岁到17岁之间,事发后一两天,他们由家长或老师陪同全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以下是他们对记者说的话:“这事会不会影响到我以后的生活?比如,我怕将来找工作时,会因为这件事而找不到。”“当时根本没有想到过报警等方法。”“可是在动手时,我根本没有想过后果。”
青少年犯罪成了一个令人关注的社会问题,而许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仍对法律一无所知,当然,司法机关不会因为不懂而不予追究,不懂法并不能减轻他们的罪错,当他们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时才追悔当初不应该不学法、不守法,以致触犯了法律,受到处罚。这些教训是惨痛的,值得我们成长中的青少年深深思考。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中学生也不例外。我们每个人都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从遵循校纪校规做起。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做起。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步入了21世纪;随着中国逐渐地与世界接轨,我们也加入了wto。正因如此,当前中国最令人注目的字眼就是“遵纪守法”。
还记得20xx年公民道德规范中的第一句话是这样的四个字“爱国守法”在我看来,作为一个公民,所必须具备的道德规范就是热爱国家,遵纪守法。而我们----作为祖国的未来,就更应该时时牢记它。
说到爱国,似乎人人都知道,那就不必多说了。因此,对于我们中学生最重要的就是“遵纪守法”了。“遵纪守法”它可以诠释为遵守纪律,遵守法律。作为中学生的我们,作为21世纪主人公的我们,作为祖国新世纪花朵的我们,更应该人人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从实际出发,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例如,我们应该关心与重视校园、社区、城市等公共场所的纪律。自觉维护纪律。我们不能单单的将它看成一种纪律,更多的要将它看成一种道德、一种品格。遵守纪律必须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直至它长成一棵参天大树。并且这棵树必须越长越茂盛,不仅影响着自己,还要影响着他人。
对于我们这些年龄的孩子,最容易冲动,而其后果更是难以想象。这就要求我们应该时时刻刻的牢记法律以及其严重的后果。我们必须了解国家的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并掌握与我们生活、学习等息息相关的一些法律条文。了解这些法律的前提就是我们必须明辨是非,要能够利用这些法律来解决问题。对于生活上的一些小矛盾、小纠纷应合理解决。但对于一些违法犯罪的人与事不应该单凭自己及所学的法律知识来解决,必要时须寻求警察帮助。因此,从这里就能看出在我们的生活中时时应该守法。
只了解不会用是不行的。在日常生活中,违法乱纪的事情特别多,例如,闯红灯、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等。如果遇上这些事,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因为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地球的环境、卫生靠大家共同努力。我们应该勇敢的上前阻止。如果真的阻止不了,应该寻求大人和警察的帮助。
在我们了解法纪后,不仅要学会用,还必须牢记,将它印在心底。只有当你时刻牢记了“遵纪守法”这四个字后,才会在自己的生活与学习当中来更好地运用它们,利用它们来保护自己,来惩治违反者,取得应有的成效。所以,我们应该把祖国的强大,祖国的繁荣昌盛,祖国与世界接轨作为一种压力,再把压力化为一种动力;为我们美好的目标而奋斗,为我们美好的理想而追求,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而努力。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让我们携起手来,心连心,把“遵纪守法”时刻印在心中,让全社会、让全中国都来为祖国的安定、祖国的繁荣富强而“遵纪守法”,让我们中学生做一个真真正正的“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吧!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我们都知道这样一句话,那就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里的规矩是指什么呢?我今天要说的就是指法制法规。因为有了法制法规,才对人们的行为有了约束,才有了所谓的规矩。在当今社会,法制法规已经进入了每一位老百姓的家,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离我们中学生的生活也越来越近。
首先,我想问的是,什么是“法制”,法制法制,顾名思义,就是法律和制度的结合。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我们或许只是一个正在叩响法制大门的学生,又或许对所谓的法制只略知一二,但是,迎着时代的朝阳,法制也让我们越来越熟知。法制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引导着我们的学习,领导着我们不断向前进步。同学们,我们都是21世纪主人青少年,我们是未来祖国的主人,对于学习阶段的我们来说,我们不断要学习书本知识,还要掌握一些必要的法制知识。因为法制教育不仅影响着我们的学生时代,更影响着我们的终生。
今年是我国普法教育的第20xx年,而今天又是法制的宣传日,此时此刻,我向全校师生提出倡议:让我们一起来学法,守法,用法,宣传法。
一个人只有学习了足够的法制知识,才能真正迈出人生的第一步。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道路还很漫长,在这漫长的人生道路中法制知识起着关键的作用。因为,只有学习了法制法律知识,我们才能真正理解什么是合法,怎样做才能不违法,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我们才能明辨是非,才能遵纪守法,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优良习惯,也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我们才能够真正懂得“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所蕴含的深刻道理。法制法规是神圣的,它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而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守护着法制这道神圣的围墙。因为,法制法规它保障了我们生活的安全,让我们享有公民所应有的权益。广大的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
同学们,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就如我们身旁的骑士,时刻给我们保护,作为新世纪的青年,我们要合理运用我们手中的法制法规知识,学会保障自己以及身边的人权,让我们都加入学法守法用法的行列吧,让我们的祖国在法制法规的保护下,变得更加繁荣富强。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争当阳光少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纪律和法规是约束不良行为行动的依据,更是保护一切合法行为和正当利益的法宝;遵纪守法有利于别人也有利于自己。做为学生的我们当然更应该养成自觉遵守纪律和法规的好习惯。
在学校,我们要做到遵守课堂纪律——专心听讲、认真思考、积极举手发言,不迟到、早退,不搞小动作;遵守宿舍纪律——按时就寝、按时出操、按时打开水、爱护宿舍卫生,不在宿舍内使用明火或充电;遵守考试纪律——保持考场安静认真做答,不抄袭或利用其它途径作弊。在家里,我们要学会合理安排时间玩耍和复习,不随便乱花钱,不到禁止游泳的地方游泳,不到危险的区域嬉戏;在社会,我们要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学法、懂法,了解并履行公民应有的责任和义务,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在偶遇违法事件或遇到违法侵害时,我们应该保持冷静的头脑,选择合法的方式避免伤害,比如设法离开现场,向相关部门举报或求助,用巧妙的方式抵御违法行为。
亲爱的同学们,我们应该拥有并使用好遵纪守法这笔宝贵的财富,虽然我们身有残疾,但遵纪守法能提升我们的价值,让那些不了解我们的人对我们另眼相看。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其实很简单,只要大家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把“遵纪守法”牢记心中,严格要求自己。让我们用遵纪守法的品德素质做支撑,刻苦学习,快乐成长,做一个阳光自信的好少年、好公民吧!
谢谢大家!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内容之一。它突出体现为市场经济的公德要求,并明确要求我们必须坚守法律底线,筑牢道德防线。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规范。市场经济是利益经济、效益经济,更是信用经济、法制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社会道德规范体系,要求我们在继承传统美德的基础上,树立一些现代道德理念,如诚信理念、合作理念、竞争理念、科学理念、公正理念、法制理念等等。在现实中有些人是非美丑界限模糊,价值取向扭曲,荣耻不分,甚至以耻为荣。一些人为了获得一己私利而不惜损害他人利益,甚至铤而走险,挑战法律,违法乱纪,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有的人觉得能钻法律、纪律、规章的空子就代表自己有能耐,觉得这么做“有面子”,瞧不起遵纪守法的人。更有甚者以违法乱纪、挥霍浪费、骄奢淫逸来显示其拥有的特权与显赫地位等等。这种是非颠倒的荣辱观对社会祸害不浅,它不仅使某些干部走上了背离党和国家、人民的犯罪道路,也对社会大众特别是青少年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败坏了社会风气,是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大力清除的障碍。所以,“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主要是针对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道德失范而提出的,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它突出体现为市场经济的公德要求,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证。
遵纪守法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内容,是对每一位国家公民最起码的要求。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每个公民必备的道德品质。“守法”规范的主要是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即把“守法”作为公民对国家的道德责任的“底线”,这是现代社会生活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法律和道德是有区别的。在原始社会,以风俗习惯表现的道德就已经存在,而法律则是阶级社会的产物;道德依靠社会舆论的力量,依靠人们信念、习惯、传统和教育的力量来维持,法律则是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执行的;道德涉及的范围是法律所不及的,道德所谴责的言行不一定受到法律制裁,法律制裁的一般都会受到道德的谴责。法律和道德虽有区别的一面,但在任何国家中,法律与占统治地位的道德原则在本质上都是一致的,统治阶级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之间是互相渗透的。他们都要用本阶级的道德为其法律辩护,也都要用法律的强力来推行和维护他们所宣扬的道德规范。在我国,法律和道德的关系同样如此。凡是社会主义法律所鼓励、培养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要求的光荣、正义的行为;凡是社会主义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也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认为不道德、不正当的行为。道德和法律的这种关系,决定了我们必须将“守法”作为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内容。只有守法,才有可能成为道德高尚的人;一个不守法的人,必定是不道德的人。所以说,守法是一个公民的立身之本,也是处世之本。“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明确要求我们必须坚守法律底线,筑牢道德防线。在法制社会中,遵纪守法,文明向上是对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只有牢固树立法制意识,时刻保持警钟长鸣,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公民。
提倡“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社会得以和谐健康发展的保障。指出,我们要建设一个和谐社会,这样的一个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在对“和谐社会”内涵的阐述中,将“民主法治”放在了首位,这表明我们国家和政府充分认识到了法治的重要作用。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其核心是以法律作为治理国家的最高准则,其内容属于政治文明的范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理性基础。和谐社会,意味着安全稳定,意味着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必须要由制度来保障。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是民主法治、安定有序。要完成这个任务,最根本、最可靠的是要靠每个公民自觉地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使整个社会有章可循,稳定有序。
各位老师、同学:
早上好!我是初二(6)班刁欣桐,今天我国期下演讲的题目是:《规范行为习惯,自觉遵纪守法》
哲学家威廉·詹姆斯说:“播下一种行为,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人生。”可见,习惯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人的命运。
大家一定听说过这样的故事:20世纪60年代,苏联宇航员加加林,乘坐“东方”号宇宙飞船进入太空遨游了108分钟,成为世界上第一位进入太空的宇航员。当时几十个宇航员在培训,为什么加加林能脱颖而出,起决定作用的是一个偶然事件。原来,在确定人选前一个星期,主设计师罗廖夫发现,在进入飞船参观前,只有加加林一个人把鞋脱下来,只穿袜子进入座舱。就是这个细节,一下子赢的了罗廖夫的好感,感动了他。罗廖夫说:“我只有把飞船交给一个如此爱惜它的人,我才放心。”所以加加林的成功,的益于他良好的习惯。有人开玩笑说:成功从脱鞋开始。实际上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的习惯能够给人带来更多成功的机会,坏的习惯往往使你在不知不觉之中走向失败。
学校是一个育人的摇篮,是一方纯净的沃土,校园的文明直接折射出社会的文明,而每个同学的言行举止也正反映出一个人的文明素养程度。然而,在校园中出现的一些不文明不道德现象值的我们重新进行思考。
比如:每周一次的升旗仪式应该最能激发我们每位同学爱国爱校的情怀,那么请反思一下:你有没有高声的唱国歌唱校歌,有没有认真地向国旗行注目礼,有没有认真吟诵校铭呢?
也许有人认为,你说的这些都只是小事,完全可以随心所欲,其实也就是这些身边的所谓“小事”,往往成为一个人塑造人格和积累诚信的关键。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位留英学生曾讲述过这样一段经历,在他出国留学期间,遇到一家非常和善的房东,他们就像对待亲儿子一样解除他所有后顾之忧让他安心学习。可是这位留学生每晚回家都使劲关门、劈劈啪啪的走路、大声咳嗽,引起了房东的不满,房东多次善意提醒都未能奏效,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将他逐出家门。而且因此,留学生一连遭到了六家房东的拒绝,他最终领悟了老房东那句意味深长的话“良好的习惯和修养是人的第二身份”。
为了进一步规范言谈举止,提升思想境界,培养良好的学习与生活习惯,适应终身发展的需要,成为有大家之气、大家风范的精英学生,为将来“德业双馨,成名成家”,报效祖国,服务人民,幸福人生奠定坚实的基础。作为邗中学子,最基本的就是应该遵守《邗江中学学生行为规范细则》,从自身的仪表仪容、言谈举止、生活起居、学习行为、与人交往等方面来进一步养成良好的习惯。叶圣陶先生说过:“心里知道该怎样,未必能养成好习惯;必须亲自去做,才可以养成好习惯。”好习惯不是说出来的,而是从实践中体现出来的。作为中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对于我们养成良好的习惯就至关重要。
现在,我们正处于人生中最关键的成长时期,我们这个时期的所作所为,将潜移默化的影响到我们的综合素质,而文明的行为就在帮助我们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帮助我们完善自身的道德品质,所以,我们首先应该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一个懂文明、有礼貌的谦谦君子,然后才是成才。
“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做为一个社会人,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每一件小事,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
一个人的成功与否与他的行为习惯息息相关,古今中外的例子都能证明。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学生,祖国的未来,一定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习惯,自觉遵纪守法。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播下好习惯,收获绚丽人生吧!我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一定会营造出一个宁静、有序、有着良好学习环境的美丽校园。谢谢大家。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打击侵害校园犯罪,加强自我防卫能力》。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法制宣传日演讲稿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在校园里,我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学校老师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某些方面的不成熟,在出现诸多问题时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现象的发生。当我们走出校园的时候,不会利用法律武器增强自身维权意识,可能就会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在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我们有些学生因为法制观念不足,辨别是非能力有限,心理往往会有阴影,进而模仿学习了社会上不成熟的处事方法,当受到不良因素刺激时候可能会行为失当,进而违法犯罪。
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全校师生提出以下几点倡议:
一、首先从各位教师出发,要认真学习《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在学生中树立标榜,以自身实际行动宣传法制教育,依照法律的要求切实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人格尊严及隐私权等,坚决杜绝校园内的边缘性违法行为。学校可以成立督查小组,保证中小学教学及各项工作有序稳定的开展。
二、各位同学,法制教育先从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入手。它是规范学生们行为、提高学生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希望你们能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自己要明确的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知道法律与法规所具有的强制性与约束力。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今天下午各班要在班主任老师的带领下召开一次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班队会,要在本周内出一份法制教育宣传的黑板报。学校做好法制教育的宣传与普及,营造和谐的、安全的校园环境。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希望我今天国旗下的讲话,能进一步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你们要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活中的我们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都应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要做到既避免伤害别人,又要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
亲爱的同学们、敬爱的老师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们要谈的是如何严于律己,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那么,遵纪守法是什么呢?我特地查了词典。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上的释义是这样的:遵守纪律和法律、法令。听起来很遥远?不,遵纪守法离我们很近。每一天,我们可能都面临着是非选择,今天作业有一道题不会,我是直接抄同学的,还是认真复习,自己解决?经过十字路口,是停下脚步、遵守交通信号灯,还是快步抢行闯红灯?看到地上有纸屑,是抬腿跨过,还是低头拾起?看到别人有困难,是热心相助,还是冷漠不理?……事实上,举手之间,有善恶美丑,点滴之中,见是非荣辱。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就是要严于律己,从一点一滴做起,从每件小事做起,现在你身上的校服,是严于律己,考场上的安静,是严于律己,课堂上同学们对老师的尊重,遵守课堂纪律,也是严于律己。我们的身边,也从来都不缺乏学习的榜样:我们的老师早早到校,从不迟到早到,即使生病了也坚守岗位;我们的同学按时上学,认真听讲,遵守课堂纪律。
那么怎样才能严于律己、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呢?非常简单也非常容易,作为一名xx人,遵守《学生守则》,遵守校规校纪,上课好好听讲、作业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每一件事情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完成。所以说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其实很简单,并不需要自己做出多大的牺牲,认真按要求做好每一件事情就可以了。当然啦,还要遵守校外的规矩,遵守社会的道德和国家的法律。
也有同学认为要追求个性化,认为严于律己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严于律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学校如果没有校纪校规,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
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同学们,让我们以遵纪守法为荣。我相信,只要对生活做一点小改变,认真做好每一件事,严于律己,就可以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xx中学生!
亲爱的同学们、敬爱的老师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们要谈的是如何严于律己,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那么,遵纪守法是什么呢?我特地查了词典。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上的释义是这样的:遵守纪律和法律、法令。听起来很遥远?不,遵纪守法离我们很近。每一天,我们可能都面临着是非选择,今天作业有一道题不会,我是直接抄同学的,还是认真复习,自己解决?经过十字路口,是停下脚步、遵守交通信号灯,还是快步抢行闯红灯?看到地上有纸屑,是抬腿跨过,还是低头拾起?看到别人有困难,是热心相助,还是冷漠不理。事实上,举手之间,有善恶美丑,点滴之中,见是非荣辱。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就是要严于律己,从一点一滴做起,从每件小事做起,现在你身上的校服,是严于律己,考场上的安静,是严于律己,课堂上同学们对老师的尊重,遵守课堂纪律,也是严于律己。我们的身边,也从来都不缺乏学习的榜样:我们的老师早早到校,从不迟到早到,即使生病了也坚守岗位;我们的同学按时上学,认真听讲,遵守课堂纪律。
那么怎样才能严于律己、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呢?非常简单也非常容易,遵守《学生守则》,遵守校规校纪,上课好好听讲、作业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每一件事情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完成。所以说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其实很简单,并不需要自己做出多大的牺牲,认真按要求做好每一件事情就可以了。当然啦,还要遵守校外的规矩,遵守社会的道德和国家的法律。
也有同学认为要追求个性化,认为严于律己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严于律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学校如果没有校纪校规,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
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同学们,让我们以遵纪守法为荣。我相信,只要对生活做一点小改变,认真做好每一件事,严于律己,就可以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