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读后感十篇
自从我读了《我的中国梦》这本书以后,我明白的:人生如梦,有了梦想,要为之奋斗,才能取得成功!这本书主要讲了:古今中外的名人为了梦想而奋斗,经历了艰难险阻,最后取得成功的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海伦·凯勒的故事。她作为一个在安妮·沙利文的帮助下,不仅完成了哈佛大学的学业,还掌握了英、法、德等五国语言。假如给她三天光明,第一天,她要看人,看她们的善良、淳朴与友谊使她的生活值得一过。第二天,她要看光的变幻莫测,看看日出如何落下。第三天,她不仅要看日出,还要看有名的艺术馆。盲聋人。这是要何等的毅力才能完成啊!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掩卷沉思。古往今来,有多少名人不是为了梦想而奋斗,最后才取得成功的?比如音乐大师贝多芬,从小喜欢音乐,后来凭借天赋与努力取得了惊人的成绩,晚年却不幸双耳失聪,备受打击,但他并没有没命运击垮,后来振作起来,创作了《欢乐颂》等传世奇音!我们作为一个身心健康、四肢健全的人,还有什么理由,不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奋斗到底呢?我的梦想是当一名书法家,每当站着练字练了两三个小时,总会腰酸背痛,脚底发麻,手腕酸痛,也总会有放弃的念头,但一想到海伦·凯勒、贝多芬这样身残志坚的人,一想到我的梦想,全身仿佛充满了无限的力量,有一个坚定的信念,支持着我一直向前。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也能像以前那样,把梦想转换为动力,再苦再累,永不放弃,直到梦想成真,取得成绩。每个人都有做梦的权利,但有了梦想,只有为之奋斗,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之前在看木心的《文学回忆录》,里面讲到关于读书的事情。在讲到英国文学的那一章节里。有提到关于爱情方面的小说。我特引原文来“勾引”一下大家对这个课题的延伸,说不定哪天得造化出一个文学上探讨爱情的天才。“年轻时不爱看此书,完了,感情上爱情上看不懂《简爱》,是个老大粗。对《少年维特》,《简爱》,《茶花女》,《冰岛渔夫》,这几部爱情小说,如果看不懂,不爱看,那是爱情的门外汉门外婆,而且我可以判断他是个坏人,没出息。”我也是受了木心先生的“勾引”,加之自己在爱情上的门外汉的自觉,遂欢欢喜喜的读了这几本书。我在今天的篇幅里,特别对《简爱》进行一些自己读后感的总结,算是一个给年老的自己留个念想。
爱情是个谜,只有留给那些懂的解谜的人。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在现实的生活里,过的并不平顺。他早年失去母亲,一生过的穷困艰难。当过家庭教师,办过学校都并未有改善过生活。三十一岁写《简爱》,轰动文坛,三十八岁结婚,三十九岁因病去世。这里得提到她的妹妹,也是文学上造诣颇高的,写过《呼啸山庄》,至于是谁自己去看。
书中讲到了主人公简爱的两段感情纠葛。描写的细腻入微,人物的心理感情变化十分到位,把在恋爱里的人的形态都呈现的一览无遗了,把人还原成了一个人,真实饱满的人。我想这是解读爱情的关键,但了解它却不是为了能把握爱情,或控制爱情中的关系,这是一种广博深刻的眼光,不然自己显得容易迷糊。
当然我想,我读这个书,并不总是要读爱情这个课题,也不总是需要仰视作者的观点,没有思考的吸收,仿佛她讲的每个观点都是真理似的。至少她在年龄上与我也不相上下。我只把她当作一个好友来交谈,把她所认识的爱情故事讲给我听。(大家要听我讲爱情,其实不大可能,希望你进到书中去品读。)
没有挣扎的爱情不叫爱情,任何的爱情都会引领心灵深处的震动。当然在这里,我首先需要排除的是,肉欲的满足和虚荣心的满足,亦或是为了金钱,权力所带来的爱情。在我的世界里,它不是爱情,只会带来真实爱情的流失。我知道,这将招致多少人的反对,因为他们会用各样的现实问题拷问你,这对你是不好的。但后来我明白了,爱情不是现实的,而是超越现实的,它不能用现实的标准来衡量它,因为爱情和现实不在同一个范畴内。但爱情和现实也并不冲突,只是许多的人并非有爱情,就忙着现实的安排和筹备,但终究显得空洞。当然有了爱情,现实也并非遥不可及,现实有了爱情的支撑,走的更加的完满和强劲。
《简爱》里的两段爱情故事读来真是动人心扉,如饮好酒。罗切斯特和简爱的爱情真是非常的曲折精彩。罗切斯特是个极其有钱的人,却被简爱所迷倒,疯狂的爱上了她。简爱的魅力,我认为在于:简爱是个独立的人,在经济上不求别人的施舍,自力更生,在思想上,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不人云亦云。我见许多的人在爱情面前都失去了方向,容易在爱情里轻易的相信对方,或由环境来做主,却没有独立的见解,不敢质疑,不敢询问,只会顺从,像只温顺的绵羊。
在现实的生活中,一个月相亲就结婚的,我相信那里没有爱情,只有交易,门当户对的交易,金钱的交易。简爱敢于质疑有钱的罗切斯特先生,虽然他发疯似的爱着她,最终终于看到了罗切斯特不为人知的一面,还有一个已经疯了的妻子,我还是认为罗切斯特显然是在这里掩盖了事实,不能说骗简爱,也算是在爱情里不够坦诚。关键是,若他坦诚相告简爱,简爱也不一定会离他而去。
但是,作为简爱,她的思想和观察入微帮助了她,使到她没有陷入爱情的漩涡;简爱,她令我欣赏的是,她是一个品质特别优秀的人。善良,勤奋,有才华,有原则。讲到这里。我忽然觉得,在今天的社会里,优秀的品格是否还存在呢?在经济繁荣,社会分工细化的时代里,人们的品格似乎显得微不足道,我一边出于惋惜,一边又慨叹自己。但我知道,有优秀品格的人还是大量存在的,他存在于那些高尚的人中,却不一定存在于有钱或是地位高的人中。品格确实是特别重要的,但是却不能强行做出,那简直就是一种素养。只要仔细观察,还是能看到许多人身上所拥有。
一个品格高尚的人,注定了她不是一个庸俗的人。这在爱情里,却往往令许多的男子倾心。这个社会里,太多的女子,她们担心忧虑是否门当户对,担心今后的生活是否顺当,担心自己的未来是否辛苦,担心钱够不够多……担心是允许的,但是却把它当作了择偶标准。在《简爱》里,透过罗切斯特的口,我们看到作者,对这些庸俗的女子所带来的爱情是不赞同的,显得厌烦。因为在人有困难时,或是落魄时,她们就逃的远远的,甚至落井下石。简爱,她还是一个忠于自己内心世界,有原则的人。
在第二段的感情里,她的表哥圣约翰,要追求她做妻子。但是简爱知道,圣约翰只不过是想完成自己的愿望,而把简爱绑在自己的身边成为一个工具一样的,圣约翰,自认为自己是上帝所选召的人,要到印度去当宣教士,他的使命感极其强烈。甚至用各样的异象和主的命令来要求简爱,让她和自己一起去印度宣教,而宣教就必须要成为她的妻子。虽然,在书中,我们看到圣约翰是简爱的救命恩人。但是简爱执意不肯成为他的妻子。虽然,她曾经也想成为他的妻子,但是她的内心非常清楚,成为她的妻子并非因为爱她,乃是圣约翰要完成什么主的选召,她不会让自己失去自由的,她甚至可以把自己的时间和身体献给主,但是她不愿把自己的心交给圣约翰,这里她非常的明确。
童年是彩色的,是每个人一生中绚烂多彩的一幅画,在亲情友情的滋润下生根发芽。读完高尔基的《童年》后,我不禁为阿廖沙感到惋惜与不平。阿廖沙的童年与我们的童年大相庭径,他的童年时灰色的,黑色的,看不见希望的火光。
阿廖沙四岁时,父亲就死了,从此,无忧无虑的生活结束了。于是跟着外祖父、外祖母过着贫寒、艰苦的生活。这个家,与其说是家,倒不如说是人间地狱。在外祖父家,两个舅舅自私贪婪,对阿廖沙使尽坏心眼。曾经有一次受到舅舅的唆使,把白色布染成了蓝色,遭到外祖父的一顿毒打,最后昏厥了过去。阿廖沙在外祖父和舅舅那里并没有得到一个年幼孩子应得到的关心与呵护,而是遭受着白眼不屑和鞭打。阿廖沙用他那幼小的心灵来默默承受着这一切,默默承受着这个“家”,默默承受着这个暗无天日的社会。
虽然阿廖沙的外祖父和舅舅们被金钱利益冲昏了头脑,蒙蔽了双眼,亲兄弟,亲父子之间尔虞我诈,但是在这长长的黑路上,阿廖沙的外祖母却给予他人世间最美好的一份感情——亲情。阿廖沙的外祖母和善慈祥,给阿廖沙讲上帝的天堂,鬼娶媳妇的故事,还向阿廖沙讲述父母年轻时美好的恋情。外祖母会常常教阿廖沙做祷告,祈求上帝把生活变得好一点。外祖母对阿廖沙的这份爱犹如在黑暗中的一束光亮,让阿廖沙看到了毫无瑕疵的世界。
不仅有外祖母,还有小茨冈——阿廖沙的好伙伴。在其他人都瞧不起阿廖沙的时候,小茨冈却陪在了他身边听他哭诉自己的悲惨遭遇。小茨冈在阿廖沙被外祖父打的时候,替他挨那顿鞭子,护在他的身上。尽管这样,会引来两个舅舅的强烈不满,但是小茨冈仍旧如此,成为阿廖沙的第一个伙伴。阿廖沙童年的友情一般是小茨冈给予的,另一半是阿廖沙的忘年交——房客“好事精”给予的。好事情是一位借住在外祖父家的房客,他热爱科学,喜欢实验探究,与阿廖沙彼此知心,成为了忘年交。
但是,这段美好的时光转瞬即逝。后来阿廖沙的外祖父与外祖母闹分家,外祖父破产,自己的母亲死了,外祖父养不起他了。面对这一切的世事变故,年幼的他在巨大打击之下,独自去人间混口饭吃了。
在高尔基的笔下,阿廖沙的童年栩栩如生的展现在我的眼前。这个充满着小市民习气的家中,无疑是当时俄国社会最下层人民受到贫苦的小缩影。许多贫苦人民为了一丁点利益好处去争夺,满眼写着贪婪,暴露出自私的本性。而阿廖沙在童年中得到的爱却远远不及这个家,这个社会给他带来的痛,他对一切事物的爱渐渐被恨所代替。一个幼小的孩子最纯真的心灵也被这黑暗残暴的社会所玷污,看不到原本的人性之美。但他却畏惧之余,孤身一人去面对,这令我深深地震撼。
比起阿廖沙的童年,我们的童年那是无比幸福的,在吃穿不愁的家庭中长大,被无数份关心包绕着。每当遇到挫折踌躇犹豫时,阿廖沙的坚强与不屈便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前行呢?
《童年》是一本好书,教会了我许多。
用两天的时间,看完了<灿烂千阳>。依旧如读<追风筝的人>一样,开始是一种对异域截然不一样命运的窥探,最后却是无比的震撼和慨叹。但是,两者就应还是有区别的。我个人认为<追>是一个故事,<灿>则是一个社会。灿烂千阳读后感。故事能够很精彩,很动人;社会只能是真实,真实得残忍。
“灿烂千阳”这个名字,很不错。来自于四百年前的一位叫做穆罕默德的诗人的诗句:“喀布尔每条街道都令人目不转睛,埃及来的商旅穿行过座座市场。人们数不清她的屋顶上有多少轮皎洁的月亮,也数不清她的墙壁之后那一千个灿烂的太阳。”一千个灿烂的太阳,本是诗人最慷慨的盛誉,可它怎能敌得过时间的变迁,敌得过人的欲望呢?战争,爆炸,袭击冲突,政权更迭,难民营,对妇女的压迫制度,饥饿,颠沛流离。书中的种种,让谁都相信,“纵然有一千个灿烂的太阳也不足以再用它金煜的光芒去照亮它阴影憧憧的洞穴,用它稠浓的温暖去掂量它罪恶砭骨的凄凉。”是的,完美的历史,在现实面前,只能是遥不可及的神话,这点,我坚信。灿烂千阳读后感。
两个主人公,都是极其不幸的,但相较而言,我更同情玛丽雅姆。莱拉有过幸福少年时代,尤其是与父亲和情人塔里克的相处,更是留下了永远的甜美回忆。莱拉也有依靠,或是等待,无论是她和塔里克的私生女,还是她和拉希德的儿子,都是她生活的依靠,抑或希冀。莱拉更有幸运的结局,和自我相爱的人相守,做自我认为有好处的事,以完成父亲的遗志。这一切,玛丽雅姆都没有。作为私生女,玛丽雅姆从一出生,就失去了一切,没有幸福,没有未来。如果她能遵循母亲那番“幸福不可得”的教诲,也许悲惨会来得晚一些。但是她幻想了,幻想着家庭,幻想着幸福。结果呢,母亲自杀,父亲匆匆把她嫁人,或者说是丢弃于人更为恰当!当然,如果能生个孩子,哪怕是女孩,命运还是会有转机,但是偏偏又是习惯性流产。至此,悲惨命运彻底沉入了地狱深渊,永无天日。
莱拉的遭遇,让我冷冷的悲叹,可玛丽雅姆的一生,却让我静静地生疼,无论是她和父亲的关系,还是她最后做出的选取。说实话,对于他父亲扎里勒,我很难理解。一边,将女儿弃养在泥屋里,绝情而残忍;一边,又是每周四准时探望,小礼物,讲故事,钓鱼,那么温馨,那么完美。一边绝决地将女儿弃之于人,一边又在生命的最后,跑到女儿家门口,苦苦地等待。扎里勒最后的那封信,让我差点掉眼泪,也让我突然明白了,扎里勒之前,其实是始终怀有赎罪的心的,但是赎罪求的是心安,它不能等同于共同生活,更何况,那将对现有的身份、地位、家庭带来怎样的冲击。
玛丽雅姆最后勇敢的选取,冲垮了我所有的坚持。为了挽救莱拉,她会用铁锨结束了拉希德的生命;为了成全莱拉和塔里克的幸福生活,她会去法院自首;而走向生命的最后,应对砍头,书中如是写道:“当她即将离开世界的时候,她是一个付出了爱也得到了爱的女人。她以朋友、同伴、监护人的身份离开这个世界。以母亲的身份。她终究成了别人眼中的重要人物。”这到底该是怎样的一种蜕变呢?
去年寒假在家读完了<追风筝的人>,此刻读完了<灿烂千阳>,感觉两个故事都令人震撼,让人深思。我想,没有什么能比战争更加给人带来深重的灾难。战争的胜利远远比不上一个失去孩子的母亲的悲痛。或许我们会在各种电影的感染下,对英雄充满敬佩和向往,但是,真正面临和经历过战争的人相比,电影描述的任不够真实。战争所带来的创伤又是何等的深重啊。没有食物,疾病蔓延,残疾,死亡,冷酷,凶暴,阴险……随战争一齐滋长。能避免战乱,实属不容易。人的贪婪和野心无时无刻不不助燃着战火。战争中受苦的人,他们能活下来,是万分艰难的。和平只有经历战争的人再懂得其珍贵。
在读<灿烂千阳>过程中,深刻地意识到人性在灾难面前则会尽显,求生的本能会使人们干出疯狂的事来。世界越来越动荡,大国强国的人民的完美的物质与精神生活是建立在他国人民的生命上。放眼望去,由战争,能够进一步深挖人性,看到的是血腥的自然法则和人性道德的共存。弱肉强食的同时又存在帮忙弱者的力量。没有这力量,人类与野兽的距离也就不明显了。这力量的根源,是一种爱,我们能够谓之“博爱”。
我们能够自我问问自我,是否具有博爱之心。看完这两本书,我先想到战争,随后又思考到战争所带来的灾难,从灾难中,又思考人的本性,作者也将人的本性在两本书中一一展现。思考人性,又进一步想到了人类的前进道路。由此,想到的是如何拯救人类自我毁灭的方法,因为,不论多么礼貌的国家,都会有从盛转衰。人类的盛衰在于自我的认识。这是取决于人类整体而不是少数智慧者。因此,我很想明白人类本身与战争的关系,以及人类自身与自我今后所应对的毁灭之间的关系。人类自身具有毁灭自我的性质,就是说,人类的毁灭很大程度上与自我的作为关系密切。但是,人类仍然具有其它生物所没有的特性,人类能反省,会改正,能学习,能吸取教训,能有智慧的思考。我相信,人的好品质与恶性是有一样强大的力量,能让人存活下去。因为人类仍然有好的本性,能让其获得不可小视的力量,从而生存下去。或许,人类会毁灭,但不会消失。人的恶劣行径的确与日俱增,人人都是有自私的一面,使得人与人之间,存在矛盾。我想,要思考出这些东西的根本需要花很久,不一样的人有不一样的见解。
我是很愿意去思考,想弄明白宇宙,人,生物,以及世间的种种奥妙。我明白,自我才疏学浅,这的确是事实,但我觉得,努力去试试,肯定会有点进展的。也期望能有更多的人去思考一些难以解答的问题,或许能改变人的思想,起到好的引导,这也是有可能的。书籍还是很好的,这个时代,书籍所起的作用,没有减少,而且,也有越来越多的其他形式的事物出现,让人们的认知和理解有了增强和提高。我们需要思想火花的碰撞。越多的交流,就会有越来越多的进步,能够改善人的思想,得到更多的智慧结晶。批评和包容,使我们更就应学习的品质。而此刻,批评似乎多于包容,这需要平衡。和谐,是共存明白,但绝不是解决人类自身问题的良方,和谐能解决生物与生物之间的问题,缓和人与人的矛盾,但不能真正完成指引的使命,但我们的确需要先做到和谐,这是务必做的。
最近读了由汪中求和朱新月联合著作的名叫《零缺陷工作》,感触很深,深受启发,被作者的观点深深吸引和折服。其中第一篇第一节就写到:态度永远是第一位的。仅仅一个开头就把工作的精髓写到了点上,也让我不得不佩服作者的专业水平。
就工作态度问题,我愿意追随作者的观点表述下我的看法。我认为态度决定一切,没有不重要的工作,只有不重视工作的人。不管工作是大,是小,是重还是轻,是机械般地简单还是搞火箭般地复杂,都需要有个人去完成。在完成一件工作前,工作并不会自主选择完成它的人,工作本身也无法决定选择他的人是高学历还是文盲,只有那个完美地完成工作的人才被真正地认可。而我们人是有思维的,有选择能力的,在我们挑选一件工作完成它之前,首要有的态度就是:我要做好它。而不是仅仅简单地认为,这是分配给我的任务。你愿意做一项工作和愿意做好一项工作是有本质区别的,你有什么样的态度,就决定有什么样的结果。
那么如何做好一件工作呢?首先你得热爱自己工作。就像作者所说,像爱自己一样来爱自己的工作,那么你的工作将把同样的爱回馈给你。一点都不错,能够从事自己喜爱的工作,并为此投入全部的热情,当你收获的时候,那份成就感不是金钱可以买到的,给我们身心所带来的愉悦也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得到。
其次,要做好一件工作要了解自己的工作。这份工作要如何才能完成?是否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如何充分利用自己的能力来完成面前的这项工作?只有解答了这些问题才能开展,否则就是盲目的。只有了解了眼前的工作,才能驾驭好它,以免在今后的工作中出现失误而可能造成重大损失。那么,了解工作靠什么呢?还是态度。取决于你是否有细心,耐心和恒心像对待孩子一样来对待自己的工作。其实,在你能力范围内的工作,要完成一点都不难。也许你也很了解自己的工作性质和程序,特别是对于一件日常机械性的工作,甚至你厌倦那种一成不变的手法和日复一日的毫无创意。但是这种了解是肤浅的,你该了解的是这项分解后的工作对于整个生产线的重要性。或者这件工作是脑力劳动,那么更需要你发掘工作本身背后的意义。简而言之,读懂你的工作,才能给你带来乐趣。
最后,做好一件工作要正确看待工作中的产生错误。有句话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于是每个人给了自己犯错的机会和可能,也轻而易举地原谅了自己在工作中的失误。这是绝对要不得的态度,并不是每件工作都有让你犯错的机会。如果那件工作有允许犯错的机会,那你该为自己的失误感到羞愧。因为你挑战的并不是一件高质量的工作,是羞辱了你本身的能力。所以,但凡自己出现了工作失误,我们要为此反省和考察,到底错在哪里,为什么会错,如何避免。
总而言之,态度决定一切。在面对工作的时候,态度能帮助我们确立和提升人生的定位,让我们以积极的态度去面对工作和工作以外的人事。以良好的心态开心地度过拥有工作的每一天。
他是法国著名浪漫主义作家;他是法国人道主义代表人物;他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领袖;他是法国文学史上卓越的资产阶级民主作家……被如此多耀眼光环环绕的他就是被人们称为“法兰西的莎士比亚”的文学巨匠:维克多·雨果。
在他精华荟萃的作品集中有一颗璀璨明珠,任由时光荏苒却依旧熠熠生辉,它就是被评论家公认为不可或缺的世界文学名著,属世界文学库中不可多得的精品——《巴黎圣母院》。
马克思哲学指出:“物质决定意识”,究竟是什么样的景象触动了雨果的内心,促使他完成了《巴黎圣母院》这一鸿篇巨制的呢?
四百多年前法国路易十一统治时期,宫廷与教会狼狈为奸压迫人民群众,人民生活水深火热,伟大的人民群众发起了英勇抗争,就是在这种黑暗、残酷的社会背景下,人道主义者雨果提笔激扬文字,创作了这一波澜壮阔的巨著——《巴黎圣母院》。这部佳作无情地揭露了专横、残暴的封建王朝和阴险卑鄙的教会势力对善良无辜者的残害,揭示了在禁欲主义的压抑下人性的扭曲和堕落的过程。同时,它也表明了雨果反封建反教会的民主精神和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思想。
这篇巨著主要讲述了丑聋人卡西莫多被巴黎圣母院的神父克洛德收养,做撞钟人,外貌正经的神父克洛德自从遇见美丽的吉普赛少女爱斯梅拉达后,被其美色所诱而神魂颠倒,指使卡西莫多强行掳走爱斯梅拉达,途中被弗比斯骑兵上尉队长所救,爱斯梅拉达因而爱上了弗比斯。但弗比斯生性风流,被怀恨在心的克洛德刺杀,但没有死。他嫁祸于爱斯梅拉达,令她被判死刑,行刑时,卡西莫多将爱斯梅拉达救走并藏身于圣母院中,乞丐群众为救爱斯梅拉达而冲入教堂,误与卡西莫多大战,爱斯梅拉达被由克洛德带领的军队绞杀在广场上,卡西莫多愤然将克洛德从教堂顶楼推落地下,最后卡西莫多抚着爱斯梅拉达的尸体殉情(故事中还有落魄诗人甘果瓦和丢失了孩子的可怜母亲“香花歌乐女”的衬托剧情)。
剧情那么精彩,卡西莫多和爱斯梅拉达这两个人物形象也深入民心,赢得了人们的一致赞扬,而我偏偏反其道而行,我心中的男主角是他——人人厌恶的衣冠禽兽副教主克洛德。
常言道:“人之初,性本善!”那大恶魔克洛德是如何从善良慢慢堕落成十恶不赦的大恶人的呢?我想,原因有三个。
第一,生活不顺:父母的变故使他在19岁就承担起抚养还在襁褓里的小弟弟的责任,他把他的满腔感情都倾注在了这个小弟弟身上。对弟弟的爱使他充满了怜悯心,收养了丑陋不堪的卡西莫多并抚养他长大。同时,他还帮助教导培养穷学生甘瓦地,使后者成为作家。他对他的弟弟,卡西莫多和甘瓦地都倾注了深沉的真诚的爱。结果事与愿违,他所深爱的弟弟若望成了一个街头无赖,卡西莫多和甘瓦地都背叛了他。
第二,身份尴尬:他从小就做了修道士,在弥撒书和辞典中长大,长期的教义并没有使他思想淳化,单调刻板不人道的教会戒律也并没有能消除他内心的本能欲望,反而使他一直处于一种压抑的状态。所以,当他遇见爱斯梅拉达时,即使他那时贵为副教主,也无法抑制他情欲的萌动,这是人之本性。这种强烈的爱无时不压抑着他、折磨着他。他是一个有情欲的人,但同时他是一个副主教,身份的矛盾挣扎使得他彻夜难眠。克洛德对爱斯美拉达的爱是真心诚意的,是热烈的,无可替代的,他甚至愿意为了能与爱斯美拉达相爱,放弃他所有的一切,连同他信奉了几十年的上帝,这时,他的爱冲破了身份尴尬。
记得书的开头是这样:“我们所要介绍的不是骆驼而是祥子,因为骆驼只是一个外号。”当时我就在想,祥子大概就是拥有骆驼精神的人,那种坚韧不拔、持之以恒的精神。我的眼前瞬间浮现出广袤而无人烟的大沙漠,唯有骆驼驮着它们背上那两座峰峦行走在这风卷尘飞的世界里,沉默孤傲,似乎它们走的每一步都很认真,执着,每一步都用生命在行走。
主人公其实也就是一个高级车夫,被生活磨练出一种意志。他的生活时代是二十年代的老北京,人生异常的坎坷。那是的旧中国黑暗无比,他的身体里却住着一个不屈不饶的灵魂。
“只要他打定主意,他便随着心中所开的那条路二走;假若走不通,他能一两天不出声,咬着牙,好像咬着自己的心!”
他确实很努力,可生活总是亏待他。辛苦了三年买来的洋车,在他与命运相赌时,却输得一塌糊涂。他说过,他可以忘记这三年来受过的所有的苦,但无法忘记他的车。就像生活中的我们一样,总有一种可以忘掉所有痛苦的人,却怎么也无法忘掉所得来的幸福。他们都同样奋斗过,可他们总是那样失而复得,得而复失。
而祥子能生活在那样的黑暗年代,靠的不仅仅是坚韧的心,更多的,还是睿智的头脑。即使生活得非常心酸,也懂得为自己而活,淡淡地,平静的,有一个目标奋斗就好。但是生活中总有一些人认为自己很勤劳或者聪慧,但他们总会丢失一件东西,那就是对生活的——热情!勤劳的人他不懂如何把握;聪慧的人,又会嫌许多麻烦。在这个开放式的社会,有很多蛀虫,他不是勤劳者,更不是智者,结果只会被社会腐蚀,不会有任何人来怜惜他们的残渣剩骨。
对待生活看法不同的我们,是否敢于挑战生活,突破生活的重围,以热情的心态,来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呢!
如果你在一间会飞的教室里学习,你将会怎么对待呢?插上想象的翅膀,一起去感受主人公的喜怒哀乐吧!教室真的会飞吗?当然不会,“会飞的教室”只不过是一群少年自编自导的舞剧罢了。这是一本讲述校园故事的书,它是由德国作家艾利克·卡斯特纳创作的。里面有情感丰富的姚尼,满腹才华的戴马亭,沉着稳重的塞巴修,胆小如鼠的邬理和争勇好斗的马提斯。他们虽然性格迥异,却十分珍惜他们之间的友谊。在圣诞节的前几天,班长戴马亭收到了爸爸妈妈寄给他的信,因为家里穷,没钱让他坐车回家。这时,佩克老师把他的年奖学金——本是想和“禁烟老师”一起去旅游的钱给了戴马亭,让戴马亭可以回家和爸爸妈妈一起过圣诞节。从中我明白了,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我们不能被眼前的困难击败。只要我们努力,勇敢地面对人生,总有一天会成功的。这让我想起了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在发明电灯的过程中,做了无数次失败的实验,总共试用了6000多种纤维材料,最终才确定用钨丝来做灯丝,提高了电灯的使用寿命。他真让人敬佩!读完《会飞的教室》这本书,它让我懂得了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正如一句话所说的“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如果同学有困难,我们一定要尽力去帮助他。它告诉了我凡事不能鲁莽冲动,事前一定要考虑周全,只有一身蛮力是远远不够的。它同时也教育我要有一颗宽容他人的心,如果别人打了你一拳,你也不要还手,否则会越打越凶,到最后,还不是打个两败俱伤,友谊断裂,你们认为值得吗?最后,我希望大家可以去找找这本书来看,肯定会对你有帮助的!
近来,在工作之余,阅读了有中国精细化管理第一人之称的汪中求老师所著述的《零缺陷工作》,书中通俗的文字和详实的案例,让我在接受零缺陷管理思想的同时,也对领缺陷工作的管理理念有所感悟。
阅读全书我们不难发现零缺陷管理理念有一个核心,那就是第一次就把工作做对。零缺陷管理要求第一次就把事情做正确,每个人都坚持第一次做对,不让缺陷发生或流至下道工序或其他岗位,那么工作中就可以减少很多处理缺陷和失误造成的成本,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也可以大幅度提高,经济效益也会显著增长。
第一次把就把工作做对,包含了三个层次:正确的事、正确的做事和第一次就做正确。因此,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三个因素缺一不可。形象一点的说,日常管理工作就像开车,首先控制系统必须是好的,要确保开车过程顺畅,还必须有良好的交通规则的支持,也就是保证体系必不可少。控制系统做得再好、日常规程制度手册编得再精美,但如果没有人执行,那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的。
审视我们的日常管理工作,我们的领导到处不停地巡逻,发现“火灾”,然后及时扑灭。争论、罚款、加班以及现场中一群群的救火队在马不停蹄地跑来跑去,似乎这一切都已习以为常。如果我们仔细统计分析,将会发现其中大部分问题是惊人地相似,却日复一日地重复发生着,每发生一次就会重新再解决一次。假如我们在工作中能够时刻做到第一次就把工作做对,就不会出现“后患无穷”,也就不会浪费如此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去弥补和补救。
“第一次就把工作做对”这是企业追求的一种管理境界,也是企业员工必要的工作标准。作为一名企业员工,怎样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做到第一次就把工作做对呢?书中总结为十二个字:态度、努力、敬业、认真、细致、专注。
在工作中,要实现个人业绩的提升,态度永远都是第一位的。零缺陷的工作标准意味着任何时候都要满足工作过程的全部要求和标准,这既是个人内心的对待工作的态度,也是个人在工作中不向低标准妥协的体现。心态决定成就,当一个人拥有了积极的心态,他就能在工作中体会到乐趣,进而积极地应对工作中发生的大小事情,做到零缺陷。
成功与努力是分不开的,在每天纷繁的工作中要做到零缺陷自然也不能缺少个人的努力。众览古今,不管是帝王将相,还是天才巨擘,他们所取得的非凡的成就与个人努力密不可分。我们每天都在尽责完成自己的工作,但这最多只能算做好本职工作,如果在自己的工作中每天比别人多做一点,就可能成为优秀的人。虽然只是多了一点点的努力,但是这“一点点”,却能决定你成功或平凡。
敬业是个体以明确的目标选择、朴素的价值观、忘我投入的志趣、认真负责的态度,从事自己的主导活动时表现出的个人品质。可以说,一个能做到零缺陷要求的员工,必须首先是一个敬业的员工,因为敬业是最完美的工作态度,只有敬业的人,才能够在每天单调、重复的工作中找到乐趣,以最大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并做到任何工作都符合要求和标准。
每个人都渴望在事业上取得成功,但是光有“渴望”这个动力源还不够,还要努力去行动。同样,要做到第一次就把工作做对,光有态度和敬业精神也不行,还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认真、细致和专注。 零缺陷工作标准要求每位员工具备认真工作、细致待物、专注目标的优良素质。设想一下,一个连办公桌物品摆放凌乱、对待工作“差不多就行”、对待上级分配工作总是挑三拣四的人如何能够达到零缺陷要求。所以,要想做到第一次就把工作做对,需要每位员工能够把态度、努力、敬业、认真、细致、专注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做对就是符合要求,而不是好或者最好。这是一条简单的道理。重复做同一件事情,就是浪费,就是低效,就是阻碍团队绩效与公司正常发展。大到公司战略选择,小到柜台日常工作,都必须强调“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的理念与要求。零缺陷管理的思想体系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坐而论道,道而行之”。也就是说,理论来源于实践,同时要指导实践。只有付诸于实践,才可能取得理论与实践的高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