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
高中作文1500字作文
母亲去逝了,现在留给我的只有回忆了。
在我的印象中母亲没有年轻过。生我的时候,母亲都已过四十五了。所以一生感受到的是母亲那老人般不言笑的慈爱与溺爱。我又是家中的独生子,更受父母的宠爱,长大了姐姐们经常笑话我都快上学了还在吃奶。
母亲在我眼中是个老妇人,不强大不凶狠。在村子中没跟人吵过闹过。但有时候心中有不平事也要到村头骂大街。童年里,我常跟着母亲,象对可怜的人。更怕母亲受到意外伤害。一天放学了,邻居大伯神色凝重地对我说;快回去,你妈从楼上摔下来,差点儿摔死了。我砰砰嘣嘣地跑回家,发现母亲难过地躺在床上,我走上前去趴在床沿上急的汪汪直哭“妈你怎么了,你怎么了”现在想来这便是我为她一生流过的泪,喊过的哭声。
我长大了见了世面了,人离母亲远了,心也离母亲远了。母亲却反而越发牵挂我。我每次打工回来她都可怜巴巴地跟我说,儿,你不要出去了,好久见不到你,我心窝子都是痛的;我不以为然,我说,我在家里,你又唠叨,我出去了你又舍不得。古人云父母在不远游,现在我才理解这句话。
我快三十岁时,母亲终于盼到我结婚了。第二年,她就有了个孙女,母亲这时都已经七十多岁了,毕竟老了。跟着小孙女在婶子家窜门时,不小心在婶子家灶背后摔了一跤。从此便下不了地,挑不得水,做不了饭了,只能对着天晒晒太阳,做瞌睡。父母老了,我再才觉得家庭的重担压在我肩膀上了。我每天忙碌着。母亲在我眼皮子地下,被我冷落了。随然有时也在她跟前端饭递水,那也只是例行公事,连句多话也没有了。现在想来我十分的愧疚,生活中我有些无奈,有些麻木。不曾想到要为老人,为母亲去陪她说说话,让她心里知道儿子眼里是有她的心里也是有她的。而我想得只是让她吃饱穿暖,精神上却渐渐地让她心寒。
每次母亲住院,我想到的是往家里寄钱。来到母亲病床前也只是愣愣地看看母亲那张衰老的脸,背词似的问一句妈你好点了吗。其实我不想说什么,我只想能像小时候一样哭着喊‘妈,你怎么样了,你怎么样了。’但我想喊喊不出声,想哭流不也泪。
从母亲生病到去逝,这个过程,是一件件我必须去面对,去打理的事。而我只想终日地守着母亲,在她身边给她拿出些旧衣服让她鏠补,给她穿针引线。想像中我可以按我的方式送母亲入土为安;首先,把母亲放在她自己睡觉的床上,一边躺着父亲,一边躺着我,然后让我哭过死去活来,哭累了再带上锄头上山给母亲挖井,然后叫人先把母亲的棺木抬上山,等到天亮后,大家吃了早饭,我再把母亲背上山,放进棺木里,周围围上一圈土,棺盖不要埋掉,过几天,想她了,又把棺盖挪开看看她,直到母亲面目全非,再把她给埋上。我不想让道士治什么丧,把沉睡的母亲弄得神神鬼鬼的。母亲死了,她安静地躺在那里,依然是我依依不舍的母亲,她不会变鬼,也不会成仙的'。
母亲是怕死的,当我们不在她身边时,她感到生不如死,她又想死。母亲病重的那天,她很愿意让我把她背到医院,她相信医院可以治她的病。但是母亲一周以来粒米未进,连喝口水都难以下咽,现在想来都叫人揪心,难受。姐姐要把她抬回去,她不让母亲死在医院里。母亲神色暗淡了,知道自己没救了。反正一死,她也不怕了。她说不出话了。躺在床上,谁过来叫一声,她也睁眼看看,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好象在专心地做着一件事,面对死亡。
半夜里,母亲要走了,父亲守在她的身旁,摸着她的脚,用一种最平常的语气叫唤我们;你们快起来啊,你妈是要走了,脚都凉到脚弯了。姐姐们哭天喊地的叫啊,这时母亲眼也闭了,耳也聋了。口是张开的,下巴有些为颤动,可能是鼻子不能呼吸了,再用口吸气几口气吧。
母亲走了,头戴着她那古老的青丝头帕,穿着她那从左肩膀往下扣的布衣,静静地躺着,尽管她现在已经是一具尸体,在我眼里她还是一位手脚脸面我都熟悉的我妈。
等待高中作文1500字
浓厚的乌云挤满了整个天空,不时传来“轰……轰……”的雷声,狂燥的海浪拍打着海岸,唯吾独尊的狂风扫荡着整个大地,从大山深处不停地传来凄惨的“惨叫”声。就在这悲哀的大地上、在一座经过无数的风吹雨打而变得脆弱的悬崖上屹立着一位妇女。
一件薄薄的乌纱勉强能够遮盖上半身,一条皱巴巴的裤子已经开始褪色。无情的海风早已把她细嫩光滑的脸蛋割成七大洲和四大洋,额头上深邃的皱纹好象要比所站的悬崖要陡峭得多,沉重的黑眼圈和几丝特意藏在黑发里的白发,已把一位才二十五岁的少女提早送上了更年期,但历史的变更,改变不了她那双期盼的眼睛。
她非常清楚的记得三年前的那一幕,在相同的时间、相同的地点、相同的环境、相同的乌纱,唯一不同的是那张脸蛋。
面对那神秘的波涛,丈夫的决定,她陷入无边的迷茫和痛苦之中。
“我走了,为了你、为了我们的孩子、为了这个家。”她的丈夫紧紧握着她的双手,脸上虽然露着笑容,盯着她一动不动的眼珠掩饰不了他心中涌动的`泪水。
“答应我,平平安安的回来,我会站在那座悬崖上等你。”她用手指了指不远的一座悬崖,脸上早已被泪水覆盖,一头栽进她丈夫的怀里。
她的丈夫用他那粗糙的手在她的脸上轻轻划过,生怕弄疼她。便一把推开了她,转身便走,那一刻,她的眼中再次涌动出泪花,泪珠顺着她的脸旁一滴一滴得落入浩瀚的大海中,发出“咚……咚……”的声音。望着丈夫离去的身影,她的心如刀割。她跪在地上,心中不停地念着“他会回来的……他会回来的……他不会骗我的,他不会……”她抬起了头望着已经离去的背影,她在等,等丈夫转身看她最后一眼。可是她一直没有等到,丈夫不仅没有转身,而且越走越快,最后丈夫跑了起来。在远方的她只依稀的听到一声“啊……”这声音虽然从远方传来,所以并不是很清楚,但是却在她心里回荡至今。
本已经浓厚的乌云变得更加浓厚,狂风在乌云的支持下变得更加狂妄,狂燥的海浪在乌云的支持下也变得更狂燥,海岸被拍打而发出“膨……膨……”的声音,从大山深处不停地传来凄惨的“惨叫”声更凄惨。狂妄的狂风把她的头发吹散乱,可她却没有退却的意思,依旧站在悬崖上一动不动,只是用手将散乱的头发整理好,然后又保持原来的样子,两眼还是直直的望着前方。
她又回想起丈夫出海的前一夜,那一夜是她这辈子最幸福的一夜。记得就在不远处的那间茅草屋里:一桌、两椅、一烛、四菜、一男、一女。男的身穿一件衬衫,皱巴巴的,看着有些褪色,但很干净;女的身穿一件薄薄的乌纱,不褪色,从乌纱横竖的褶皱上可以看出,这件乌纱是新的。这一夜,便是她的婚礼,是她这辈子最幸福的一夜。
时光飞逝,转眼间,三年弹指而过。三年后的她再也不是那个美丽动人的少女,时光的厉剑已在她的脸上流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她现在最想看得便是在她的视线中出现一只帆船,这个愿望谁也不知道那时后才能实现,可能当这座脆弱的悬崖被时光的厉剑给削成一块岩石时才能实现,可能当这座脆弱的悬崖被时光的厉剑给削平时才能实现,也可能当这座脆弱的悬崖被时光的厉剑给削平时还不能实现。
忽然,在水天相接的地平线上隐隐约约出现了一只帆船,这条帆船在狂风的肆虐下左摇右摆,显得很吃力的样子,但阻止不了帆船直奔海岸的决心。她那暗淡的眼睛好象注射了某种激素,顿时散发出兴奋的眼神,但眼神中隐约透露着惊恐。她像疯了似的向悬崖下、海岸边跑去。狂风将她的乌纱吹向了天空,她也没停下脚步,还是一个劲的往前跑。心里不停的念道:如果不是你,我依旧会在黄昏、在悬崖上,等你。直到你出现在我的眼前……
天空一阵巨响,顿时闪电交加,暴雨开始放肆……
小沈阳说:眼睛一闭一睁,一天过去了,眼睛一闭不睁,一辈子过去了。
有些事情,需要多去回忆。不然,容易遗忘。时间不会等你,一旦时间过去了,忘了,追不回了。所以,我想用文章来寻回我的记忆。不是刻意,不是做作,也不是为了某种目的,我只想认认真真找回我残缺的断片。
一
让记忆回到前,让时间停留在那一瞬间。
恍惚中,朦胧中,又想起了那一幕幕熟悉却又陌生的画面,难以磨灭,难以忘怀……
仿佛是翠绿的竹林,那种绿是透彻的,不是浑浊的颜色;仿佛是灰色的石子路,一个挨着一个;仿佛是三幢并列的老房子,透着淡淡的乡间特有的土味儿;仿佛是一个老人,挨在门前……
“外婆——”我正似脱笼的鸟儿,朝着那里——敞开的门奔去。
往往,我都在刚进门时就碰到了刚要出来的她,外婆。难掩脸上的喜悦,她忙拉着我进里屋,往往都是泡白糖水给我喝。往往,都是在我喝的时候问我:“妈妈来了吗?”
“恩,来了,我先来的呢。”
她慈祥地摸我的头,手很粗糙,但是手的冰凉让我倍感舒适……
每次回来之前,她都亲自送我们走一段路。一路上,她会啰嗦地问妈妈大堆琐事,不厌其烦,直到目的地。然后,目送我们离开。我会调皮地转身,很奇怪,没此转身都只看到她背对这我们。那身影,在抖动。与那伟岸的大山相比,显得那么突兀。我知道,她很寂寞,一直很寂寞,舅舅舅妈都不理解她,不理解她……
那时候,她大概77左右。
二
又是好几年过去了,她愈发老了。
怕她一个人闷着了,妈妈把她接到了家里住。
小孩子就是小孩子,真的什么都不懂,比如说那时候的我这个小孩子,又闯祸了,闯出了一个遗憾的错误。
饭桌上。
“我不要!我要吃炒蛋饭!”我撅起嘴抗议。
“你这孩子,真是的,就为你一个人重做,麻烦不麻烦啊?快点吃饭,不吃一边去……”
外婆示意妈妈不要说下去了,接过话茬:“孩子,外婆做给你吃。”
“不要!你做的东西太脏了,我不要!”我一生气,甩下筷子跑了出去。
……
事后,妈妈告诉我,外婆哭了,因为我的那句话。我很内疚,但,于事无补。当我向外婆道歉的事后,她什么也没说,没怪我,只是叫我别放在心上。
童言无忌,既然连孩子也嫌弃自己,那么,她就有理由被大人嫌弃了吧。
三
一两年又过去了,她更加老了,甚至,已经到了糊涂至极的地步。
妈妈那边的亲戚都不愿意全权照顾外婆,他们打算轮流照顾她。那时候,我也长大了点,懂事了点。那段时间,是外婆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也是我与她相处最长的一段时间。也是再那段时间里了解了她大半个人生。
她说,她是童养媳,十五六岁就呆在了外公家里。与外公结婚后生了9个孩子,加上从小夭折的,大概有11吧。那时候的日子很苦,吃不饱,穿不暖,生计成了一个大问题。每次说到这里她都泪眼婆娑。外公死得早,他在妈妈还没嫁人就去世了。后面的三十年,外婆都是一个人过的。
我经常帮外婆洗头发,因为妈妈不是经常有时间的。外婆的头发很长,没有全白,只有少部分是白的,发质很好,柔顺,不过稀疏,而且容易打结。一个惯例就是我每次都要帮她将全部头发梳成一个发髻盘上去。她说,这样子整个人就显得精神多了。
时过境迁,她的记忆力日渐消退,已经近乎小孩子的智商了。她经常闹笑话,于是就成了大人们饭后的笑料。
……
四
“阿珍,外婆走了。”妈妈对我说这句话的事后很平静,语气里没有任何的起伏。我知道,她还没有爆发。
我没有相信,我以为她在骗我,但是没有,外婆确实已经去世了。
刹那间,百感交集:诧异,心痛,后悔,惭愧……种种不同的情愫喷涌而来。为什么,她那么快就走了,我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和她分享,我还有很多的话没有对她倾诉,我还有很多的问题没有向她问清楚,我还有许许多多的东西还没有来得及做……为什么,这么快?
我还记的,她那梳得光亮的整齐的头发,我还记得,她教我写的那个“茶”字,我还记得,她给我喝的白糖开水……
然而,一切都已成为了回忆。
时间,太快,现实,太真。
那遍地散落的花瓣,那有关外婆的印记,那美好的往事。
朝拾昔花,昔花朝拾,多回忆回忆你的小人生吧。回头看看,不也乐乎?
Daisy高中作文1500字
“喜欢一个人,好像突然有了软肋,又好像突然有了铠甲。愿所有的暗恋,都被温柔以待。”
20XX年,最大的愿望是,愿得一人心。
20XX年的第一天,早上第一个看见的外人就是你。还顺便请我吃了饼干虽然男生缘爆好但绝对不失为一个神助攻哈,明明自己没吃早饭饿得要死还说自己不爱吃蓝莓酱,把饼干都让给了我。然后,自己拿出一包蓝莓心的德芙“吧唧吧唧”吃得不亦乐乎。
我和你都看得一脸DAN疼。
下午上3:00-5:00的一对一,脱离了上数学大课大部队的我,终于有机会赖在机构的自习室里了。你和74一桌,本来还有个妹子,之前我一直和她一桌,但是那天她凑巧不在,于是我就很开心的跑来三个人拼了一桌。oh,yes!成功和你面对面坐了!我们应该算挺熟了。其实进展还蛮快的,上上个星期,你连我叫什么都不懂,今年,高中作文,我们都可以随意的围成一桌嚼嚼八卦吐吐槽了。
吃了一顿饭,知道你爱吃辣。然而我并不是很爱吃也不是很能吃辣,勉勉强强能吃几口辣椒酱。所以说,从今以后要开始练吃辣了≥?≤
吃到最后,你大喇喇地摊在座位上和74说”啊,高中好无聊啊,敢紧让我考个400分就去大学吧!”我抬起头,调侃了你一句”哎,别呀,你不是还有你的wcd吗?怎么能说高中没有意思呢?”在外人听来很平常的一句调侃的玩笑话,天知道我说出口来花费了多大的勇气,你知道我虽然笑着,但是真的很难过吗?
你居然生气了。脸上露出一种很不耐烦又带着厌恶的神色。你问我是怎么知道的,说这八卦都传过一层楼了?我静静看着你,无话可说。难道我要告诉� 性格,怎么可能。
于是我只能告诉你,其实我是八卦小女王,圈儿广,没办法。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会喜欢wcd这样一个姑娘。
在喜欢你之前,我并不知道wcd,于我而言,她只是个路人。虽然我不认识不了解她啊,但是我认识的许多人可都和她交集不浅。
没有人喜欢wcd。女生说她婊,男生嫌她烦。
我当然没话讲了,毕竟我不认识她啊。
上历史选修课的时候,我和阿黄说了这事,我真的很疑惑,这个在4班人尽皆知的八卦,为什么不能提?!!!阿黄说她也不造,不过你现在和wcd的互动和小暧昧不去以前那样了。我当时就呵呵了,现在都这样了,以前啥样我还真是不敢想。
?一直十分嫌弃的问我怎么会看得上你,毕竟渣绿我从前可是出了名的…额…抢手加正直。
虽然和我熟的人经常嫌我污,总想给我浇强力去污粉。但是人家确实是很纯洁的好孩子啊,从未谈过恋爱,也从没玩儿过小暧昧。没错,其实我就是辣么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绿莲花。
为什么会喜欢上一个人,这个问题不大好解释吧。就是,就是,就是很喜欢啊,会哭会笑会动各种各样的小心思耍各种各样的小把戏来吸引你的注意。这是我前里所没有的体验,莉莉认识我一学期,?和他提起我的时候他说,哦,就是你那面瘫朋友啊!
6666我哪里面瘫了,莉莉你出来,咱们有必要好好谈谈。
?说你长得丑,那是她审美长歪了,明明其他好好看你的人都说你不错;?吐槽你太蠢,然而她没一次考得过你,我知道她只是说你太纯洁→_→我初中是立志以后找的男票要比我有内♂涵,然而现在我放弃了,你这样其实也挺好的。
喜欢一个人啊,是看他第一眼时就已经确定下来的。
咋滴啦,渣绿我就是喜欢他的名字他的娃娃脸他的狗啃刘海。
不是每个人,都能在茫茫人海的匆匆一瞥中,找到自己的心之所向。
庆幸的是,在看到你名字的那一瞬,我就有预感,它会被嵌在这段生命最美的时光里,长长旧旧。
同桌给我做过一个心理测试,测我为什么会”累觉不爱”我是测的那么多人里唯一一
没错,我就是特别患得患失,我希望,爱就一爱到底。然后我纠结我忐忑,我未雨酬谋的推划之后的许多许多步,却从没有想去真正迈出最关键的一步。你与众不同,你是唯一,我不敢。
于是就在这里远远的看着你吧,暗恋的小心意在韶华里开出一丛丛雏菊。
是呀,雏菊的英文叫,daisy。
望星空高中作文1500字
糟了!我偷偷瞟了一眼雷老师,哼,他倒乐得开心呢。
门“吱呀”一声推开了,教室里50多位同学都挺起了身子,习惯地向黑板上的课表望了望--数学课。这不,神气十足的mathsteacher已站在了教室门口,用惯有的挑剔的目光扫视着教室,向上昂的头颅上那一对度数不详的眼镜上泛着怕人的白光:哼,难怪高年级的哥哥姐姐们艺术地形容他:“望星空”。他迈着慢悠悠的小步,不慌不忙走上讲台,又不紧不慢拿起那根“宝贝”教鞭,磨蹭了好一阵,嘴里才慢吞吞地迸出两个字:“上课!”
“嗯,今天我教的内容,同学们应该早预习过了吧?”雷老师笑嘻嘻地冲我们说。“对-”“同学们拖着无可奈何的声音。“好,下面再看五分钟,内容简单,我就不讲了……”什么?你不讲了?哼,你不是老师么?我心里可气啦。惨了,唔,快看书吧,临时抱佛脚,总比坐而待毙强呵。我拿起书,既看不进去,又看不懂,糟了!我偷偷瞟了一眼雷老师,哼,他倒乐得开心呢。我又望了望周围的同学,嘻,看来“难友”还不少呢!
“好,看完了?”雷老师又乐了,“我再来讲讲难点,同学们看黑板……”雷老师讲得眉飞色舞,滔滔不绝,末了,还得意洋洋地说:“这就是训练大家的自学能力。要认真,抓住要点。下面,按惯例--上黑板演算。嗯,我来请人。”他执着教鞭,开始叫人。不用说,我早已吓得魂飞魄散,但愿我这“南郭先生”别像故事里那样“不幸”……
也不知怎样混过了一节课,我虽说有惊无险,但也是吃一堑,长一智,不敢再犯。哼,这个“老雷”!
“这道题有问题,没有答案……”
雷老师歪着头想了好一阵,又比比又划划,最后说:好了,下面的时间是自习,同学们有问题就举手,我一一解答。”
我迈着得意的步子,走上了讲台,指着他刚才说没有答案的那道题:“我认为能够算出来。”
“能?不能,你看,我添两条辅助线……只能求出一点……”
“但是、”我笑嘻嘻地递上本子,“如果按相反的。方向添呢?”
“这样,”他沉思起来,“先求出这个角,然后……”
“对吗!”看他不作声,我甚是得意,“对……这个……对!”他终于抬起头,诚恳地说,“我起先没有想到。好,提得很好,把图画在黑板上,我要向同学们纠正一下。”
我从他手中接过三角板,感到他的眼睛在笑,是满意的微笑……
他气呼呼地坐在讲台上,课本摊在一边,还时不时对我们瞪上一眼。同学们只得乖乖在座位上罚坐。
“哼,从来没教过你们这样不认真的学生!作业书写差得恼火,乱七八糟,不像话。上课发言不积极,特别是许多女同学,唉……还有,一点儿都没有勤学好问的作风。从前我教的学生,下课就围着我问这问那,你们呢?哼!我懒得管你们了”
54颗脑袋垂了下去,教室里鸦雀无声、
说归说,骂归骂一下课,雷老师又和科代表商量起补救措施来了。
说也奇怪,全班经他这么一“折腾”,数学成绩明显提高了。
大家有了自学的习惯,独立思维的能力,积极活跃的课堂上,再不是枯燥的“x十y”……同学们惊喜地发现,自己的能力在无声的锻炼中增强了。
雷老师却摇摇头∶“这只是第一步。”
雷老师已昂着骄傲的头在讲台上占据了位置。“这节上数学自习,我要和同学们谈谈数学方法……”话音未落,教室里叫苦连天。“不听出去!”雷老师一改笑嘻嘻的面孔,拉长了脸。这一招不赖,同学们都驯服了--傻瓜才出去呢!“好,下面请同学们翻开书,我们来讲一讲怎样应考……”很快,同学们便被这别出心裁的数学讲座吸引住了,有的还摊开了笔记本
……雷老师又乐了,高兴地一抽鼻子,猛然,一个干脆而响亮的喷嚏震惊了四座,愣住了的同学们全都大笑起来:“哈哈……”
“不许笑”雷老师似笑非笑地维护自己的“尊严”∶“老师感冒了,还笑!”
“哈哈……”又是-阵哄堂大笑。
教室门又一次被推开,雷老师熟悉的身影又一次映入眼帘,爱,又一次在教室里洋溢,在每一个同学心里,都有一句无声的呼唤:
“谢谢你,老师。”
秋思高中作文1500字
(一)
秋天来了,洛阳城里凉飕飕的,张籍的心里也凉飕飕的。因为此时的他游历在外,和家人相隔千里,不能相见。
他想了许久,决定用书信表达对亲人的情感,也给亲人报个平安。不过,张籍觉得自己想表达的情感太多,不知该从何说起。
当他思前想后开始写时,便觉得自己想表达的根本写不完便匆匆地把这封信写完。不过他反复担心,担心家人不理解他的意思,也担心自己表达的情感不足当张籍把信交到送信人手中时还三番五次把信拿回来,拆了又拆,看了又看,封了又封。送信人很快便不耐烦了,说:“你到底是寄还是不寄,我又不是你自己一个人的,我还要给别人寄呢!”张籍急忙说到:“对不起,给你,给你。”
张籍看着送信人远去的背影,心里想:秋风啊!你把我的思念带走吧!
(二)
曾在幽静的山路上徘徊,望秋日里漫山的红叶,被岁月浸染,带着生命印迹的红。回想起那昔日的美好,和缀满心头沉甸甸的爱。
秋日的晨曦,耀眼而令人难忘,而在村落中升起的袅袅炊烟和笼罩着山中晨曦的潮湿的白雾,让人仿佛置身于乳白色的梦境中。这便是我已逝的外婆曾经居住的地方。
总记得,外婆的笑容是沾满露水的。不知为何,我对秋日里的外婆印象格外深,大概是因为外婆的勤劳只有和硕果累累的金秋才能相互应和。她是一大家子起的最早的人,她总在菜园里忙碌,当我起床后走到院子时,外婆早已结束了“晨练”,带着温暖的笑容向我走来。那一刹那,汗水与露水在秋阳下晶莹,是秋日最美的风景。
总记得,外婆的眸子,是泥土般的棕色。每当她把洗好的还带着水滴的苹果递给我时,每当她把最好吃的菜毫不犹豫地夹到我碗里时,每当她用那粗糙的手拉着我,微笑着对我说院子里那棵樱桃树的故事时,她眸子里透出满足,欢乐和梦尽头的幸福。外婆的眸子是一个湖,湖中水是清澈的,而湖底有村落最质朴的土壤。而她的生活平淡的如湖水一样分层,透明,静得没有一丝涟漪。
“思念不重,是一整个秋天的落叶。”
那落叶承载着对外婆的思念填充在我生活的每一个角落。那沾湿晨露的笑容,那质朴得透着岁月沧桑的眸子……每当我徘徊在乡间小路,总仿佛看到远处的'某个人像极了外婆的背影,飞跑过去,转过弯,却又是一片金色的麦田。
“在秋风中,枯败的落叶笑了,因为风让枯叶俯视人间。”在秋阳下,我含着泪笑了,因为外婆早已化作我记忆中的温暖,生命中无法磨灭的印迹。
(三)
洛阳城里吹起了秋风,我坐在屋子里,催着自己快写一封信给父母们,将自己想对父母说的话写在这万重心意的书信里。
周边一片寂静,作完家书,还放声读这封家书:“父母在家是否还健康,孩儿一切都好,望父母莫要担心,孩儿会尽早还乡的。孩儿有好多话想对父母说……”捎信的人即将要出发了,又怕父母看不懂自己的家书,再一次拆开信封,在信里又加了几句思乡的话。我又封好信,可担忧立刻就又来了。我皱起眉头,急得直跺脚,心里想:父母到底看得懂我写的书信吗?我只好拆开信,在匆匆忙忙的读一读。无奈之下只好将书信封好,交给捎信的人。望着远去的人,我的心也随着他飞回故乡,回到父母兄弟的身边。我暗暗想到:故乡,游子每天都想着你,念着你!
历经了千年轮回,我又一次傲立在云端,这次还是跟千万年前一样,只是这次,欲哭,无泪,人间依旧是这样,而我,却不再看下去了……—题记
诞生
不知那是多少年前了,原本生活的平凡的我有了一种不一般的想法,我要去人间,没错,我不是人,也不是什么魑魅魍魉,我只是从彼岸花中诞生的一个神,当我从彼岸花中诞生的时,听到了阵阵碎语,“真的好像,她跟琴心真的好像,不仅仅是容貌,就连身上的傲气也一样。”“不要乱说,她始终只是她,不会是那个人的替代品。”仅仅是这一句话,旁边的碎语全散了,那人走到我身边赋予了我灵力,是我瞬间长大成人,我端详着周围的一切,一片洁白,只有眼前有一抹不一样的风景,她是谁,及地的长发束在腰后,无与伦比的美貌,孤傲的气质,她与这个世界的一切都不一样,看着我疑惑的眼神,她缓缓道:“我叫妃舞,这里是一个不一样的世界,我代表这个世界欢迎你,从今日起,你的名字叫陌殇。”“陌殇。”我低吟着。看着净心湖中的自己的倒影,我等不下去了……
逃亡
“我要去人间。”我坚定的跟飞舞说,飞舞颦了颦眉,露出了一个我从没有见到过的表情,“不可以。”这个结果在我的意料之内,人间真的那么可怕吗,为什么连飞舞的表情也像是要拒人间于千里之外呢,我没有理会飞舞,转身离去,第二日,飞舞就得到了我打晕侍卫逃下人间的消息,令人惊讶的是,飞舞没有派人来追我,或许,那时,她就知道我一定会回来了吧。我逃下了人间,历经百般痛苦的磨炼,消除了灵力,转世成了一个凡人……
人间
我转世在了大唐盛世,成了公侯的女儿,完美,高贵,冷漠,仿佛是一只蜕变的高傲的蝶,也是这大唐盛世中一朵高贵的芙蓉,父母疼我,哥哥宠我,我生活在一个爱的海洋中,在夜幕降临的时候,我也会暗自沉吟,为什么飞舞不让我来人间,人间是个多么美妙的地方,它有天宫中没有的东西,最难得的,也是天宫中永远不会有的,就是爱,时间一天天过去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心里隐隐多了一份不安,不知为什么,这份不安越来越重,但我每天任然过的很快乐,我没有把自己的不安告诉家人,我不想让他们担心,我只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婉儿,婉儿是我的贴身侍女,我把她当亲妹妹一样看待,婉儿在听了我的心事后,露出了一个让人不能理解的表情,然后,就只有她的安慰,生活仍在继续,有了父母,哥哥的爱,我渐渐隐去的心中的不安,知道安禄山的出现,打破的我一直平静的生活,杀戮的气息充斥在整个城市里,到处都是血,哥� 匕首快刺进我的心脏时,我惊呆了,这个被我当成亲妹妹看待的人,居然可以为了金钱而杀了我,我流下了泪。
结局
最终我没死,我被飞舞所救,她把我带回了天宫,把我放在了我出生的那朵彼岸花上,我感觉我的灵力在一点点的恢复,我的人间生活的终结乐章是那么的不可思议,也是那么的嘲讽,我最相信的人,居然是结果我的人,我终于懂得了人间的种种,以及飞舞不让我去人间的原因,我醒来时,飞舞已然不在,我在净心湖边找到了她,她告诉了我一个同样不可思议的故事,那个在我诞生时第一个听到得琴心,就是因为向往人间的生活,而在人间被害,而我就是她的转世,没想到我跟她一样也是那么讨厌天宫的冷淡,居然也去了人间,听了飞舞的话,我明白了一切,人间,那个充满爱,同样也充满虚伪的世界里,拥有纯洁心灵的人,已经少之又少,比起人间的种种,倒是这个冷漠的没有爱的天宫能让人放下心来,净下心来。
对于人间,我只剩下了观望,没了一丝情感……
高中作文1500字:花儿努力地开
我是一朵被幸福遗忘的花,连身边的朋友也相继离我而去。但即使这样,我也会努力地开。因为,我相信,他们会和幸福一起回来。
——题记 深冬。微寒的空气。扬扬洒洒从天而降的雪花。刻骨铭心的痛在杯子转身的一刹那把心填满。
没有问他离开的原因,不想知道,也不会知道——他不会告诉我的。但有一点,我很清楚,他去寻找自己的幸福了。我无法挽留他,能做的,只有静静地看着他的背影渐渐模糊,最后消失在漫天飞舞的雪花中。关于那天的记忆,除了雪,就只剩下心痛。
Dora只能心疼地握着我的手。她第一次那么安静,因为,她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我。我把头轻轻靠在她瘦削的肩膀上,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我努力使它们不流下来。Dora更用力地握着我的手,满眼怜惜的说:“如果伤心就哭吧。”我轻轻的摇头——不可以,我不可以哭,我答应过杯子不会再哭的。
“他会回来的。”我努力使自己微笑。
“走了的,怎么可能回来。”Dora仰头看着不算蓝的天空。
“不,他只是暂时离开我们,一个人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但他一定会回来!
”我肯定地说。
“因为那个约定?”Dora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我,“你真傻!
”她又抬起头,只是眼睛里有东西在闪烁。
杯子的离开始终是我的世界里一道明媚的忧伤,总会在有阳光的日子想起他干净的微笑和温暖的目光,好想问一句:“你现在还好吗?”杯子说,女孩子长头发才好看。我想,等他回来的时候,我的头发也该长的很长很长了吧,那时候,他还会不会像从前那样总是笑我长不高呢? 杯子,如果你在寻找幸福的路上看见一朵迎风怒放的花,请记得在远方,有人在等你,等你和幸福一起回来。
Dora的离开虽然在预料之中,却没想到会来得这么突然。
冬末春初,一个很暧昧的时间。Dora用哀怨的眼神远远地望着我。忽然间觉得眼前的人那么地陌生,我看不清,看不懂她的目光。
插在口袋里的手似乎还保留着被她握过的余温,它温暖了我整个冬季;周围的空气里似乎还回荡着她爽朗的笑声,它们让我感动了一个学期;但她曾经透明的目光里却再也见不到从前的那份天真,是时间的痕迹把它们都抹去了吗?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Dora常常说自己很累,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我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她。也会经常看到她一个人发呆,一个人默默流眼泪。心,好疼,好疼。我什么也不能做,只有远远地,默默地看着她。
“我要走了。”Dora的声音有些颤抖。
我没有说话。
“好在小强还在,所以你不会孤单,对吗?”她努力挤出一点儿微笑。
“你们都走了,总有一天,小强也会离开的。”我尽量使自己的声音显得平静。
沉默。
“你走吧,我会等你回来。”我故意不去看她的表情,但我知道,此刻的她一定已经泪流满面。
Dora离开以后我才发现,原来所有的`悲伤都是亮晃晃的啊。她总是说:“末末,你要多笑笑才好啊!
”我每天都努力使自己保持微笑。我想,等她回来的时候,我一定是微笑着的,那时候,她还会像从前那样笑我很傻吗? Dora,当你在某个角落发现一朵迎风怒放的花时,请记得在校园里还有一个叫末末的女孩在等你,等你和幸福一起回来。
我可以忍受杯子离我而去,甚至,我也可以不在乎Dora的离开,但我却不能接受小强的远行。
春天,草长莺飞的季节。春暖花开的时候,小强告诉我,他要去西藏。笑容凝结在脸上,心忽然变的冰凉,世界陷入一片黑暗中。
站的我面前的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满脸灿烂笑容的小强了,不再是那个愿意为我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小强了,不再是那个没有忧郁,世界里只剩下快乐的小强了,不再是那个爱吃零食,不吃早饭的小强了。他,离开了。
很早就知道,小强的梦想是去西藏,站在广阔的青藏高原上,身后是一群牦牛,那就是他所向往的生活——蓝天,白云,风吹,草长。等他找到这一切的时候,他就幸福了。他会幸福的,是会幸福的,因为有Dora祝福他。
“你可不可以不离开?”我没有看他。
“不走,留在这儿干什么?”他同样没有看我。
“如果——如果我说两年半以后和你一起去呢?”我转过头,看着他的眼睛。
“算了。你不会失约,我知道的,你和杯子的约定。”他摇摇头,“为了我,不值得。” “那至少让我等你回来。” “我不会回来。永远——不会。”他用憧憬的目光望着西藏的方向,脸上是一片安详。
小强的出现和离开在我的生命里留下了重重的一笔,我的世界里,已经满是他阳光般灿烂的笑容,挥之不去。他总是说我矮,让人有种想保护我的冲动。我一定会努力使自己长高,在没有他的日子里好好保护自己。等他回来的时候,我一定已经长大了,那时候,他还会像从前一样会对我灿烂地笑吗? 小强,也许你会在西藏的草地上见到一朵迎风怒放的花,那么请记得,在你的东边一个临海的城市里,还有一个朋友在等你,等你和幸福一起回来。
我是一朵被幸福遗忘的花,连身边的朋友都相继离我而去。但即使这样,我也会努力的盛开,因为,我相信,他们会和幸福一起回来。
从进校园的第一天,老师就教我们一首古诗:“锄和日当午,汗滴和下土,谁只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诗句,从此我便知道了粮食的来之不易,我们要节约粮食。因为我们从小就明白了一个道理,农民伯伯一年到头在田里干活,流了许多汗水,才浇灌出我们离不开的粮食。他们多么辛苦,我们怎么能不珍惜粮食呢?
走进学校,如果仔细去注意的话,不难发现学校的泔水桶里每天都堆得满满的,有剩菜、剩饭还有整个馒头,每一个来到它跟前的人,都会用一个极潇洒的姿势,赋予那白白的馒头一道优美的弧线。虽然我们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粮食是自家带来的,不需要花钱去买,但是我们也不必这么浪费它,这也是我们的父母头顶烈日,脚踩热土,花费心血种出来的。如果这一切让父母看到,他们又会怎么想,除了痛惜之外,还有什么呢?。
也许有人说:“这是小题大做,不就是点粮食吗?”是的,虽然扔掉的粮食不多,可是扔掉的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个不爱惜粮食的人,也会不爱惜其他的一切,到头来只能成为一个自私自利的人。这样的人,最终会被社会抛弃,就像你把馒头扔进泔水桶一样
节约粮食,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而不是说你的生活好了,你浪费得起就可以浪费。浪费是一种可耻的行为。只要存有节约的意识,其实做起来很简单:吃饭时吃多少盛多少,不扔剩饭菜;在餐馆用餐时点菜要适量,而不应该摆阔气,乱点一气;吃不完的饭菜打包带回家。 节约粮食应�
珍惜粮食,文明用餐
开学到现在已经有两个月了,每天中午食堂里,都会看见同学们浪费粮食的现象!看见白白的米饭和满满的菜被倒掉,真是让人心疼呀!
有的同学家庭条件好,很是挑食,吃了几口饭就倒掉了,说这饭菜是自己不喜欢吃的!有的同学着急去玩,盛饭和汤的时候,走路慌张就把饭汤洒在地上!有的同学一边吃一边打闹,互相丢饭菜……这些都是在浪费粮食!也许你并不觉得自己在浪费,也许� 玉帝一听非常吃惊,就下令天兵天将在第二天的午时三刻,下凡到这财主家做实地调查,如果情况属实,一定严惩不贷。仁慈的观音菩萨听到这个消息,想给这家人一个改过的机会,当晚就托梦给这财主家的儿媳妇,要她把倒在泔水缸里的饭菜捞起来吃干净,不然她和她的家要遭灭顶之灾。这儿媳妇睡到半夜一下子惊醒了,醒来清楚记得观音菩萨说话时的表情和所说的话。想起平常生活中自已奢侈的行为,她立即起床把泔水缸里的饭菜捞得一粒米都不剩,把这些饭菜用清水一次一次淘洗干净,然后在锅里烘干,用油炒了让全家人连夜吃掉。
次日午时三刻,刚才还是晴朗的天气忽然变得风雨大作电闪雷鸣。忽然,三声振聋发聩的雷鸣电闪在这家的屋顶炸响,天兵天将来到她家厨房,在泔水缸里连续捞了三次,也没有捞着一粒米,只好回天庭向玉皇大帝复命。有了这一次的教训,从此这家人勤俭持家,不敢再浪费一粒粮食。
近些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形势完全变了,提倡高消费,鼓励多消费,消费促进生产,消费推动流通,只有大家都消费,经济才能发展等等。笔者不懂经济理论,也无意做深入的探讨,只是对目力所及的现象感到不解,对还应不应节俭感到困惑。
近些年人们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发生了根本的改变,物质消费成了人们的共同价值观。
我们不说富豪大款挥金如土,一掷千金。普通人在消费上也放开了手脚。有的上班族女士,梳洗化妆后,对着镜子犯愁,不知道穿什么衣服,不是没有穿的,是多得不知道穿哪件好?过去穿衣讲:“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现在是“左三件,右三件,不知不觉又三件。”现在打开家里的衣柜,哪人没有十件八件,十几件,几十件(套)各个季节,各种款式,不同质地,不同颜色的服装。有的人说,一周7天就数周六、周日逛商场最累,好在还有5天休息(其实是工作)。有人购物成瘾,心情高兴就买,心情不高兴就买,打折就买,有赠品就买。如此狂热的购物心理,如此庞大的购物人群构成了消费的主力军,他们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活跃力量。
消费的普遍性使人人都在商品的海洋中遨游。在这样的消费氛围下,没人能抵挡消费的诱惑。以手机为例,十几年前还是凤毛麟角的“大哥大”,已经成了人手必备,比过去抽烟人的烟袋都普遍的物件了。不仅如此,一机双卡,一人两机三机,手机已不仅是通讯工具,成了集上网、游戏、娱乐、阅读于一身的移动电脑,当然也分开了档次,有的人是初级阶段,有的人已经是“果”(苹果)粉、“星”(三星)粉、“米”(小米)粉了,他们虽然对通讯产业的贡献不同,都是令人感动,值得尊敬的。有的没有工作,生活靠父母供养,但也把有限的钱贡献给发展通讯产业上。有的收入微薄,省吃俭用,从牙缝里挤出钱来,使我们的通讯部门和通讯企业的老板 至于那些收入不菲的人们,把钱尽可能多的花在通讯上,更加提高那个行业的收入和待遇,岂不是锦上添花吗?
在经济社会中,竞争是发展的推动力量,人们在消费上也互相攀比,你有我也要有,而且更好。近几年国内私家车的消费突飞猛进,据说北京的私家车是香港的3倍。人们不在乎燃油费用的不断涨价,停车位置的紧张,交通道路的拥堵,各种保险的缴纳等等。朋友买了我也要买,同事有了我也该有,攒钱买,借钱买,贷款买。这样的消费对汽车生产的厂家,对汽车销售的商家无疑是做梦都想不到的大馅饼,在欧美汽车市场萎靡的形势下,我们却保持高速增长,这样的消费和吃喝穿戴不可同日而语,对经济发展的贡献要大得多,多得多。
奢侈品的消费那是最高层次的消费,据说我国已排名世界第二。虽然是炫耀性的消费,且那些著名品牌都是舶来品,但站在国际主义高度来看,他们也是为世界经济做贡献。富有的国人总希望从外表上给外界一个与众不同印象,他们是有钱人。所以在富人眼中(当然也在很多人眼中)穿名牌服装、开名牌车、带名牌表、挎名牌包、抽名牌烟、喝名牌酒就是告诉世人,我很有钱和我的社会地位有多高。那些让大多数人可望不可及的奢侈品牌,路易丝·威登提包、宝马、奔驰、劳斯莱斯汽车、劳力士、江诗丹顿手表等,成了上流人的追逐目标。哥开的不是奔驰车,开的是身价;姐挎的不是LV包,是阔太太的面子;哥喝的不是人头马,喝的是拿破仑的豪气;姐戴的不是鸽子蛋钻戒,是背后男人的腰杆。当然,为了休闲旅游,工作方便,躲开交通拥堵,也为了提高档次,展示实力,买个空中驾座,就更是顶级消费了。
凡此种种,不足消费的九牛一毛,写到这里,已令我毛骨悚然,汗流浃背了,还要再提那风马牛不相及的节俭吗?
在人们把物资消费做为普遍价值观的氛围中,还大谈节俭,显得多么奢侈,多么不和时宜,多不靠谱。在有人看来,节俭就是无能的代名词,节俭就是没有生活品位,节俭和穷困潦倒划等号。
现代生活中还要不要节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