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爱岗的小编有缘人为家人们分享的7篇《在人间》读后感。
实话实说,我后悔拿起这本书。
“失格”违背格式。“人间失格”违背做人的格式。
拿起这本书的原因,无非是它在图书销售网站的销售量位居榜首,或是它的名字透露着哲理与诧异。书的内容是以作者的叙述为背景,以三张照片和三片手机为材料。讲述了主人公叶藏一步一步坠落下去的过程。
“我这一生,尽是可耻之事。”这是开篇的第一句话,就因为这一句话、整个的故事背景便阴暗了下来。“我总是无法理清人类生活的头绪”。自小,叶藏便对这个世界有不同于“世人”的看法,然而,事实的。真相却又会令他一次次地失望。他总是认为这个世界过于黑暗,过于绝望,认为“世人”是肮脏的,不堪的,于是他便尽力地滑稽搞笑,来掩饰他心中所想。
从幼时到青年,他的内心忍受着这种煎熬,是一种没有来由的,却使他倍感不幸的煎熬,他一生在这种煎熬之中一步步地堕落,一步步地放浪形骸,一步�
整本书的基调给人一种灰暗,无力,绝望感,作者那些伤感,无望的语句,即使读者并不明了伤感的原因,但这些语句并未使人觉得无病而呻,这些话仿佛将自己内心中的阴暗一面完全揭露了出来,既让人产生共鸣又使人惶恐,既对主人公叶藏的堕落感到惋惜又惊惧着自己的将来是否 叶藏求死了两次,均未成功,第一次的代价是他失去了一个他“爱”的人,第二次的代价是他被送入了精神病院。
我不明白他为何会如此失望,不明白为何会如此堕落,不明白为何读后会如此不寒而栗,可能是因为我对这个想世界始终抱有美好的念想,但书中的现实却令我这份念想支离破碎,读完这本书,我始终被笼罩在那种无尽的绝望之中。
纵然它销售成绩斐然,我还是后悔拿起这部《人间失格》。
我很庆幸自己生活在一个幸运的年代,没有战乱纷扰、饥寒交迫的年代;我们享受着亲情友情爱情,追逐着各自的理想,尽情的挥洒各自的特长;然而,这种美好的生活不仅使欲望膨胀,还带着一种病毒——使人变得麻木。
感染了麻木的人很少思考,而思考对一个人来说却十分重要。思考不仅能确定自己的人生方向,对学习工作也大有帮助,还可以帮助记忆。(我想这就是为何我们很难记起童年发生的趣事吧。)当我们渐渐学会享受物质,忽视了精神世界的经营,人变得麻木不堪,如何享受生活?
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失去母亲以后,从童年走向人间,起初他在一家鞋店当学徒,而后又在亲戚那当仆人,受尽欺负,直到有一天逃了出去,在一艘船上当了洗碗的伙计,在那儿他遇到了友好的斯穆雷和司炉雅科夫,他们引起了他的兴趣。而后又在一家圣像店里当学徒,认识形形色色的人和他们各自的遭遇。最后又回到亲戚的工地当管事,结识了忠厚的老者奥西普,他令阿廖沙想起了斯穆雷和司炉。期间他迷恋看书,看书成了他最大的爱好,他的第二个爱好是与人交谈。他目睹了社会底层的阴暗面,受尽生活的艰难与不公的待遇,因此他有了丰富的生活阅历。高尔基自述:“我还刚刚满十五岁,但有时觉得自己已成了中年人。因为我经历了各种的事情,读了各种的书,常常为各种的问题烦恼,好象从内部膨胀起来,增加了重量。”“但是书愈读得多,就愈觉得不愿去过那种一般人所过的'在我看来毫无意味、毫无必要的生活。”
15岁的少年,却能像中年人一般懂事,这是多么难以想象,我想正是苦难的生活造成了高尔基——这位著名作家深沉的思想。而我们在15岁时还像一张空白的纸一样单纯,直到18岁成年还要依赖父母,甚至直到大学毕业,这种显而易见的“幼稚”可见我们思想的浅薄。比起书中的阿廖沙,在工作之余阅读大量书籍,让我这享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人汗颜,四大名著尚未能读全,比起没有受过教育的阿廖沙,我也只是多懂些数学,西洋语而已。而丰富的生活经验,深沉的思想是我暂时无法学到的。
当然,无须羡慕阿廖沙,有优越的生活条件是幸运的,它为我们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更好的环境。
这本书的一个片段让我记忆犹新,是阿廖沙看书的故事。在阿廖沙的住院子里有一个裁缝的妻子,她很爱看书,院子里的人都不喜欢她,经常说他的坏话。阿廖沙听不下去了,就把这件事告诉了她。之后他们的关系越来越好,她借给了阿廖沙一本书,从此阿廖沙就喜欢上了看书。可主人一家都说书是乱说的,并且阻止他看书。为了看书,他被主人狠狠的打了一顿,被送到了医院,从背上拔出了48根刺,可是阿廖沙并没有告发他们,从此他们不再阻止他看书。
这件事我非常佩服阿廖沙。同时这件事也印证了我写过的一篇读后感,兴趣是很重要的,对某件事有兴趣,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都要去做我还懂得了一个道理:“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做任何事都要经历挫折,只有经历了挫折才能让结果更加完美。
与诸如《三国演义》、《水浒传》鸿篇巨制相比,这本书应该算是冷门书籍。没有曲折的故事,没有散文的神韵,没有波澜壮阔的场面,更没有华丽的辞藻。但是,就是这样一本书,勾住了我的魂儿。一篇篇短小精悍的随笔,让我从小文章中感悟到了大生活 。
林语堂先生的随笔深入浅出,入情入理,可谓是独具一格。在书中,他用平易朴实、诙谐幽默的语言描摹出了人生百态,大到文学、哲学、宗教、艺术,小到抽烟、喝茶、买东西,让我或哭、或笑、或痴、或狂,启迪我的心智。读这本书,似沐浴一场春雨,心田开出一朵一尘不染的小花,微小但高贵。最重要的是,它让我开始去解读人生这本晦涩难懂的书。
人活在这个世上,究竟为了什么?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相信不同的人都有不同答案。有人说,人活在这个世上为 而林语堂先生的答案是:尽情地享受人生就是人生的最大目的。如果一个人整天在喧嚣中沉浮,在物欲横流中步履蹒跚,在鱼龙混杂的社会中勾心斗角,只为追逐他心中的目标。在这种环境下,他的心灵会饱受摧残,在黑暗中苦苦挣扎,因为他感受不到人间快乐。渐渐地,他的灵魂日益萎缩,成了一具名副其实的行尸走肉。人间之最大悲哀莫过于此乎?林语堂先生认为,我们的尘世人生只有一个,所以我们必须趁人生还未消逝的时候,尽情地把它享受,这才是人生最大的目标。就像一部雄壮的交响曲,人们喜欢它的气势恢宏,但是雄壮激越之音太多,就会听起来觉得刺耳。激越又不失平缓,这才是交响乐的最高境界。人生也是如此。过于忙碌的人生总会有一种失去快乐的空虚。而只有在忙碌中享受尘世之乐的人,才不会在人生大幕徐徐下降之际留下白来人世走一遭,枉为人一生的遗憾。在()本书中,这种优游人间的思想贯穿于每一篇文章。正所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这是全书的精髓,也是人生的真谛。
知道余秀华之前,我心中的女诗人的形象虽不都是林徽因一般温婉娴熟、美丽动人,但起码如三毛一样气质独特、张力十足。直到我知道了余秀华,完全颠覆了我心中女诗人的印象。借用刘年的评价:她的诗,放在中国女诗人的诗歌中,就像把杀人犯放在一群大家闺秀里一样醒目——别人穿戴整齐、涂着脂粉、喷着香水,白纸黑字,闻不出一点汗味,唯独她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与字之间,还有明显的血污。
两年前先是在网上看到她的诗,买了她的诗集,去年又去影院看了她的纪录片,然后关注她的微博,可以说我是一名合格的粉丝了。早就想写一篇关于她的东西,可每次提笔又放下。不是没有东西可写,只是总感觉自己的感触在她面前是那么的苍白无力。而她又是一个如此鲜活有趣的灵魂。
网上有一段话:就算最终跌入繁琐、洗尽铅华,同样的工作,却有不一样的心境,同样的家庭,却有不一样的情调,同样的后代,却有不一样的`素养。对于余秀华来说:同样的村妇,却有不一样的生活。我并不惊愕高晓松的精彩,因为他出身清华世家;我也不羡慕蔡康永的儒雅,因为他身世显赫名贵;可我非常不解余秀华,一位脑瘫的农村妇女,是怎么写出这些脍炙人口的诗呢。如果她写的东西苦痛阴暗也就罢了,可偏偏她的诗充满阳光并给人力量。她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呢。
我想她是一个有趣的人。王小波曾说:人生很长,一定要和有趣的人在一起。有趣的人率真,她在北大回答学生提问时说:至于你说的幸福生活,我至今还没有过上。有趣的人淡泊,她在作家协会给她开的诗歌研讨会上说:不要说我是中国的艾米莉·狄金森。有趣的人幽默,她在父亲安排的相亲见面上,直接说对方印堂发黑、未来会离两次婚,把对方吓的落荒而逃。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我一直在床头放着这本《摇摇晃晃的人间》,每当被焦虑压的喘不上气来就翻上几页,顿时拨云见日。余秀华的诗集就是我生活中的加油站,希望自己有一日能修炼的如她一般有趣。
《人间值得》一书的作者是一位90岁高龄的奶奶中村恒子。整本书分别对:工作、幸福、人际关系、情绪调节、生活工作平衡、孤独死亡进行经验解读。
全书读起来并没有大碗大碗的心灵鸡汤,更多的是一份历经沧桑在平凡而又稀松平常的生活里感悟到的坦然,对于如我一般被鸡血文灌输浸染的年轻人,初读时略有不适,但细思又不难理解,这是位90岁高龄的奶奶回顾自己一生得到的感悟。比起少年时代少不经事的冲动热血,夸夸其谈,恒子奶奶更多的则是岁月沉淀下来的稳重淡然,经验所谈。
恒子奶奶有个酗酒成性,花钱肆意挥霍的丈夫。在不能随意离婚的年代加之为给两个孩子完整的家庭,恒子奶奶不得已独自扛起家庭的重担她对生命即将到来的尽头,同样保持着极度释然,她说“人从出生的时候就是一个人,死亡的时候也是一个人,死亡即生命的终结,至于死后的评价、虚荣以及其他情况,大可不必在意。”我 心态和乐趣。而恒子奶奶却用自己沉淀的经历教会我们:失望的隔壁住着希望。如何把生活过得有味道,如何积极地工作这些都是选择题,而这些答案书中都能找得到:最理想的生活状态就是将问题简单化,对生活中的小事心存感激,这样才能不辜负生活。
整本书里恒子奶奶对人生诸多感悟清醒且随然,是恒子奶奶历尽千帆后归于平淡的领悟。即便少不经事仍然想拼想搏的我们略有不适应也无妨,在少年时勇敢追梦,在历尽千帆后归于平静,是人生必然的发展趋势。我们不妨也去历尽千帆,去慢慢感悟属于自己的归于平静后的感悟,在迷茫不知所措,沉重的梦想压的喘不过气时,不妨再翻开恒子奶奶的《人间值得》舒缓一下情绪。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人间有晴天》,深深地被故事中的主人公虎娃的行为所感动。
十二岁的虎娃是一个聪明伶俐、会学会玩的女孩子,但却有着"与众不同"的父母——美丽善良的妈妈、勤劳朴实的爸爸但又是智障的双亲,他 好在有精明能干的外婆和"铁哥们儿"杰西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她。然而,由于外婆的突然去世,虎娃的内心世界几乎崩溃了。她感到万分孤独,她迷失了方向,她决定逃避,她要远离这一切,随同姨妈去迷人的大城市生活。但在成行前,一场暴风雨击破了虎娃的"茧",她终于清醒地认识到了父母的爱和伟大。破茧而出的她决定留在父母身边,享受阳光下那温暖的亲情。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虎娃的妈妈虽然智障,但她心思简单,爱也很简单,就像急速流动的河水一样,轻轻松松地从她的`心里流出来。而虎娃的爸爸,正是这个在常人眼中智障的人,却出其不意地发现了飓风将要到来的征兆,是他挽救了汤普森家的苗圃和那些珍贵的茶花。在这次飓风中,虎娃第一次真正懂得了爸爸。是命运特意安排了这场暴风雨,来证明了妈妈的爱和爸爸的长处。这本书让我明白,父母对我们所做的任何事,都 是他们对我们的丝丝关爱,爸爸妈妈的爱是无私的,它像暖暖的阳光包围着我们,使我们温暖,让我们成长。
读着这本《人间有晴天》,它让我始终沐浴在美国乡村湛蓝的天空和温暖的阳光下,感受到了浓浓的亲情和青涩的爱,让我明白了爱的真正含义,只有简单无私的爱才是真正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