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400字左右(精选30篇)
大散文家欧阳修同范仲淹一样,在北宋时主张改革;也同范仲淹一样,被保守派排挤出朝廷,远赴安徽滁州为官。但与范仲淹不同的是,欧阳修似乎远比范仲淹洒脱:既然满腔的报国热忱无人欣赏,那就自得其乐好了―毕竟人生处处是风景,在众人皆醉(实际上是佯醉)的状况下,何必与污秽一争高下呢!所以,在滁州,欧阳修精心经营着自己的文字天地。布局谋篇、遣词用句,无处不显示出作者的苦心。
宋朝的大理学家朱熹曾在自己的《朱子语类》中说,欧阳修的文章,多是历经多次修改而成的;而之后真的有人得到了《醉翁亭记》的原稿,发现仅文章的开头就改得一塌糊涂。围绕“滁州四周皆山”这一资料,欧阳修开始竟用了几十句!改来改去,直到定稿的时候,才决定用“环滁皆山也”这五个字。
在这样的苦心经营下,《醉翁亭记》成为千古传诵的名篇,当是理所当然的事了。但是,我在那里想说的,却并不是欧阳修是怎样的认真,而是说他将全部精力投入到了相对于他的政治生涯而言甚显“屑小”的事业―做文章上的心态。
虽说“文章千古事”,但对于欧阳修来说,在政坛上叱咤风云,于国于民有所作为,当是他最大的理想和追求。但是,当这种追求不合于世时,欧阳修也总有排遣的法子。他不消沉―《醉翁亭记》中的“乐”就足以证明;他也不昂扬―时势不利,空有报国心,难得施展处。那么,好吧,自得其乐,经营自己的另一方天地吧。
朋友,你一定看过一座座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吧!你一定对我们城市的一架架跨海大桥,宽阔的马路,青青的草地,姿态优美的雕像和我们现在的辛福生活而惊叹不已把!但你可曾想过,我们的辛福是用先辈的血换来的呀。
我们都知道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的事情,但在其中有许多的感人故事却没有很多人知道,而正是这些无人知晓的故事才能使得我们潸然泪下。我就读过当中的一篇,名字叫《金色的鱼钩》。
在《金色的鱼钩》这篇文章中,讲述了一个老班长,带着病员,过草地的感人故事。那位老班长,不顾自己的疲惫,带着伤痛到处找食物给病员吃,挖草根,煮皮带,吃野菜……不管是什么,样样都吃。但老班长他没有吃,他要留给病员吃。有一天,老班长在河边洗衣服时,看见了几条跳出水面的大红鱼,他喜出望外,忙回营地,把绣花针用火烧弯了,做成鱼钩去钓鱼,结果真的钓上来两条三寸长的小鱼,老班长把新鲜的鱼汤端给了病员,自己只吃剩下的鱼骨头,最后老班长在河边钓鱼时饿 ,光荣牺牲了……
读完了《金色的鱼钩》这篇文章之后,我懂得,我们现在的辛福来之不易,一定要去珍惜,珍惜生活,珍惜时间,不要让时间白白逝去,虚度年华。呢么,就让我们从今天做起,从现在做起。珍惜生活每一天!
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使我意味深长。《三国演义》是四大名着之一。这本书刻画了200多个人物形象,把许多人物写得淋漓尽致,比如说:刘备、关羽、曹操、诸葛亮等。这本书主要写魏、蜀、吴三国之间发生的斗争,这本书从东汉末年一直写到晋朝那个时代。
刘备,从一开始的桃园三结义这个故事就让我对刘备产生了很深的感受,他非常重情义,也很有爱心,也非常的顾全大局,就拿三顾茅庐这个故事来说,刘备为了统一乱世,三次才请到了诸葛亮,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十分敬佩他。但刘备也有一个缺点,就是受到打击不能控制自己,关羽、张飞被杀害后,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听诸葛亮的话,一定要攻打吴国,导致失去了一员战将,如果他当时听从诸葛亮的话,就一定能联吴抗曹。
通过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刘备教我们什么事情都要冷静对待。我们只要取长补短,就能战胜一切困难。
今天,我们学了《埃及的金字塔》一课,我觉得金字塔太牛了!
埃及的金字塔其中的胡夫金字塔最大! 据一位名叫彼得的英国考古学者估计,胡夫金字塔大约由230万块石块砌成,外层石块约115000块,平均每块重2.5吨,像一辆小汽车那样大,而大的甚至超过15吨。假如把这些石块凿成平均一立方英尺的小块,把它们沿赤道排成一行,其长度相当于赤道周长的三分之二。据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的估算,修建胡夫金字塔一共用了30年时间,每年用工10万人。金字塔一方面体现了古埃及人民的智慧与创造力,另一方面也成为法老专制统治的见证。 胡夫金字塔建于埃及第四王朝第二位法老胡夫统治时期(约公元前2670年),被认为是胡夫为自己修建的陵墓。在古埃及,每位法老从登基之日起,即着手为自己修筑陵墓,以求死后超度为神。胡夫大金字塔的4个斜面正对东、南、西、北四方,误差不超过圆弧的3分,底边原长230米,由于塔外层石灰石脱落,现在底边减短为227米,倾角为51度52分。塔原高146.59米,因顶端剥落,现高136.5米,相当于一座40层摩天大楼,塔底面呈正方形。整个金字塔建筑在一块巨大的凸形岩石上,占地约52900平方米,体积约260万立方米。它的四边正对着东南西北四个方向。
金字塔可真是古埃及人们智慧的结晶呀!
在我众多的书中,有一本特别显眼的、桔黄色封皮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每当我拿起这本有些发黄的书时,我似乎又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活力,让我再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当我看完每一章,都会有不一样的新感受。我为唐僧师徒坚强的毅力而鼓舞,为他们的师徒情深而感动。在“三打白骨精”中,狡猾的白骨精用了三计都未能将他们师徒打败,当唐僧因为误会而念紧箍咒的时候,白骨精却在暗喜。我多么痛恨白骨精呀!孙悟空每次被师傅赶走后,每次都是回来搭救师父。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我的眼眶里都会布满泪水,我忍不住让它们流下来,滴到我的手上。“师傅,师傅……”我仿佛看见了一只猴子向唐僧扑来,他还是那样调皮、可爱、勇敢、真诚。
我的心情也随着一章一章的动人故事,一章一章的感人情节而起伏。我仿佛紧紧抱住了吴承恩老爷爷,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精彩的故事,是他让我们在故事中学到了坚强的道理。
我在心底深深地感谢吴承恩爷爷,也深深的惦念着行走江湖的师徒四人。
以前一直喜欢读有故事的史书,像《明朝那些事儿》、《大秦帝国》、《血腥的盛唐》等,前段时间第一次读西方人眼中的历史———《全球通史》,它不像故事史书一样小说化,也不像教科书教条化(一般都是时间、地点、任务、事件)。反而我认为它是一部必读的经典,我总结其3个特点。
1、《全球通史》的作者编写这部史书的目的是为了给解决当前时代所遇到的问题,是给现代人以启示。正如作者开头所说每个时代都要编写它自己的历史,不是因为早先的历史编写得不对,而是因为每个时代都会面对新的问题,产生新的疑问,探求新的答案。
2、这本书描述事实较客观,平心静气,娓娓道来,让读者通过了解事实,自己去求索,去思考,去求索当代我们遇到的问题。它不同于目前市面的一些书籍,例如,《互联网之独孤九剑》,这类书籍一看就是先整个哗众取宠的书名,然后以教育人为口吻,将自己观点强加给读者的书籍;再挑选几个的示例证明,缺乏多次推敲和给人思考的空间。
3、对于国内的读者,这本书叙述角度、方式很新颖。它叙史的角度不是以一个国家、地区为核心,而是以全世界的角度来观察人类历史。
它叙史的方式不是断片式的,而是以一个整体的、动态的、连续的角度叙说,前一个历史时代是后一个时代原因,后一个时代是前一个的发展。例如书中西欧3个不同历史阶段章节关系如下:文艺复兴、宗教改革、经济增长、国家建设、海外扩张。
今天我读了一篇英国作家笛福的一篇名为《鲁滨孙漂流记》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开山之作,航海小说的先驱。并评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佳书”第二名。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叫鲁滨孙的人从小喜欢航海冒险,长大后他去过世界上很多地方,遇到过很多危险,这并没有动摇他冒险的心,他希望走遍天涯海角。
有一次,他乘船去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但他醒来时他被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他的同伴都死了,只有他一人幸存了下来,他从船上找到了一些可以用的东西和吃的,还有没有淹死的两只猫和一只狗,渐渐的他有了自己的羊群,吃上了自己种的粮食。
一眨眼过去了18年,一天,鲁滨孙看见有野人的脚印,鲁滨孙在岛上生活了26年,有一天他终于看到了30多的野人上了一艘船,他还救下了一个被这追赶的野人,并取名为“星期五”,一天清晨,星期五叫醒了正在熟睡中的鲁滨孙,原来有一艘船在附近停泊着,于是鲁滨孙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读完了这篇小说,我知道鲁滨孙在航海过程中遇到困难时,他能够镇定自若,懂得安慰自己,使自己不被暂时的困难所吓倒,并且想方设法地应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以乐观的心态来改变自己的处境。在困境中,他依然对生活充满热爱,对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憧憬和向往,我在想,人这一生有许多困难,但是能想鲁滨孙这样乐对待,永不放弃的人却很少。如果是我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我一定不会像鲁滨孙那样执着,我肯定会对生活没有希望,更何况还有野人,而且28年之久,一个人在岛上,虽然还有一个野人,但不能于家人在一起。
我们所遇到的困难和鲁滨孙相比是渺小的,但我们也要像鲁滨孙一样乐观对待,不能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就放弃,只有这样才能成功。
在这大自然中,有人类、动物和植物。在现在社会人们的眼中,动物是凶残而没有感情的。事实上,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只是人类感受不到而已。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红豺》。这是一只红豺与狼崽的真情故事。
人们常说豺狼豺狼,好像豺和狼是一对专门合伙干坏事的臭味相投的朋友。这真是大错特错了。这两种动物自古以来就是你死我活的竞争对手。狼一旦发现幼豺的踪影,便会穷追猛撵,赶尽杀绝;豺若是发现了狼崽的踪影,便会咬断幼狼的膝盖,造就了一只永远站立不起来的残疾狼。而《红豺》这末书里的红豺火烧云却改变了这层关系,将猪崽抚养长大。
在滇北高原日曲卡雪山脚下,灌木野草丛中,有个大肚佛窟。一只母豺在洞里产下一雌一雄两只幼豺。而就在母豺“坐月子”的期间,一只母狼将两只幼豺咬死了。但其中一只幼狼的样子,像极了曾经的幼豺,让母豺起了怜悯之心,留下狼崽。
火烧云为狼崽取名甜点心,并把甜点心含辛如苦地养大。为了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它犹豫过,悔恨过,仁慈过,割舍过,为了挽救甜点心,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这本书向我们证实了母爱的伟大,爱是不分血液的,无论是对亲人,还是为他人,我们都应该做爱的传递者。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人的一生将会遇见许许多多的老师。
老师的一生总是倒持自己,使自己大量燃烧滴下些蜡油,再以哪些蜡油将烛身固定,然后便慢慢地放出光亮,并在光亮跳动时剪短烛芯,接受一次又一次的训练,贡献一分又一分的生命。然后便淡淡地消逝,熄灭……
这已经是一个非常老套的比喻了,只要是老师我相信这些一定很准确。藤野先生也拥有,但他独有的是没有民族偏见的高尚品格。世界上永远不会有在各方面大公无私的人,藤野先生已经很了不起,因为他对“学术”大公无私。他的生活如此奔腾不息,又如此清澈。因此他成了鲁迅的“第一老师”,他给了鲁迅勇气,让他煽动自己的羽翅飞向自己的天空,鼓励着他的爱国精神。
作为教师,高尚的人格魅力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促进教学上的师生互动,为学生的终生发展打下精神的底子在学校人际关系。中,居首位的是师生关系。美国罗杰斯的"人际关系"理论、前苏联的"合作教育学",都把师生关系提到办学水平的高度来认识。
藤野先生的生命是一把燃烧的火,有热、无热地去温暖人的甘田。
藤野先生的生命是一片碧绿的草,有生、无生地去坚定人心的动摇。
最后鲁迅留下的还是遗憾,但我觉得这也很好不是吗?我憧憬完美,也欣赏遗憾,因为所有的完美似乎都指向遗憾,而那么遗憾却常常能映现完美。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唯一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的到来了。他则是将长辈的认同该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将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猫、狗、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与一只仇猫的故事。作者与猫的关系以及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和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与青年过得好与坏,他都会留给我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不管童年与青年的好与坏,长大了的我们都会情不自禁的去回忆他们,因为他们代表着最真挚的情感。年迈的老人,如今因为物质的发展,都会尽心竭力的实现他们童年和青年时候未实现的愿望。而年少的我们,有大把的青春可以任凭我们挥霍,“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宝贵的,高三的我们,更应该紧紧地抓住这仅剩的几个月时间,努力拼搏,坚持不懈,实现我们的理想,进入理想中的学府进行深造。
前几天,在我的一再恳求下,老妈终于同意给我在书店买了一本《林肯传》,如果搁在以前,我翻翻几页,然后就扔在一旁不看了,但是,今回我刚翻了两三页,便就上了瘾,如饥似渴读了起来。
一开始我便惊讶的发现,斯坦顿口中的:“人类历史上最完美的总统。”竟然是一个私生子,在当时,这是犯法的,是会引来杀身之祸的。林肯的家庭背景基本上是和其他名人的家庭背景差不多,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他的父亲汤姆·林肯,基本上什么工作都干过,油漆工、猎杀过熊,动过伐木工、还三次担任过监狱警卫,但是这一系列的工作好像没有使他们富起来,他们一年攒起来的工资才不过十美元就在这时候亚伯拉罕·林肯出生了。
我很佩服林肯,他从小没有钱读书,于是他便自已学着读,可以说是自学成才,长大以后,他理想着当一名律师,于是他便云游到处借关于法律的书,后来,他逃避了婚约,原因是他得了精神病。读到了这里,我自此惊讶的不得了,这位伟大的总统竟然得过精神病。
他结完婚以后,一直受着脾气暴躁,言辞尖酸刻薄的妻子玛丽·陶德的虐待,所以很多人感慨道:“林肯这一生最悲惨的时候不是被刺,而是他的婚姻。
就在这时,林肯当了一名小小的参议员,与此同时玛丽·陶德前情人“小巨人”史蒂芬·道格拉斯,废止了《密苏里妥协案》就此,经过多次失败洗礼的林肯,便于道格拉斯展开了辩论,最后,林肯走上了从政的道路。
后来林肯走上了总统的宝座,但是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次意外,因为后来相关人员说,他竟让一个贫穷的律师当了总统。
后来南北战争打响了,北方军连连败退,但是南方比较贫穷,北方封锁了他们进口的线路,最后南方的李失败了,然后又向林肯投降了,后来林肯再次当选总统,后来,南方演员约翰·布斯在舞台上刺杀了林肯,于是他拿传奇的总统是便结束了。
犹记初读梁实秋老先生的文章是在教科书里,雅舍谈吃读后感。课外阅读里一小节。讲迎新年团圆的吃食,一大屉一大屉的红米、杂烩,满涨的,是人们映着火光红润的脸。记得大锅的炖肉炖鸡,乱舞的粉丝,铺着油布的木板桌。是北国冷冽的风,扬起的尘沙直刮面角。
去年看了一次北京,是在盛夏满耳蝉鸣时去的,带着雅舍这本书,走倦了看看读读,有日,赶了地铁去故宫,累极渴极了也不消停,吃一大片一大片的盐味苏打饼,牛嚼牡丹一样尽数咽了,也还浑身无力。看到一家小店,布置陈设已旧了,但一尘不染。老板娘一团和气,装了一碗酸梅汤给我,清香清香的,片了几块柠檬,甚是好吃。我便倚在门口,学着梁老先生的样儿,半眯眼,一手端碗,一手支头,一小口一小口灌饮,那烈日灼阳照在身上,竟是十分惬意!我饮过好多酸梅汤,甘苦皆有,有十几钱一瓶的,也有三钱一杯的,大酒馆里,街边小巷角的,皆比不上故宫的酸梅汤,阳光雨露沉积起来的,冰甜沁口。
回到正题,《雅舍谈吃》书写旧年北平的各色吃食,皆有特色,染了北国的乡镇风情,使人回味无穷。书中写了好几个制美食的好地,如东兴楼、致美斋、玉华台等,最爱的还是那道烧鸭子,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北京烤鸭,片得飞薄,有温温热热的面皮,一大卷葱丝黄瓜之类的,一碗乌黑的酱,鸭子带油,油皮肉,拈两片放到面皮上,夹了葱一大捆,包上,沾汁吃,尤其美味。那些旧年的吃坊或是在历史中湮灭,或已旧貌换了新颜,纵使街巷是对的,也寻不到了。我是吃过全聚德,对此也是感同身受。
梁实秋的文笔,是像水一样清淡的,每一道丰肥或爽口的菜食,皆在他的回忆里徐徐地阐述出来,我更喜欢的,是他将故乡的思念情怀一同融进去了,读着倍感亲切,也朗朗上口。
我有些想回旧年的北京望望了。
“人一旦有了尊严,就会有勇气去克服困难,甚至创造奇迹。”这是我读了《为了他的尊严》后最深的感触,文中的乞丐在女主人的教育下找回了尊严,最后成为了一位董事长。尊严改变了一个人的命运,尊严是多么重要啊!
当我读到“可是女主人并不生气,俯身搬起砖来”这句话时,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女主人为了唤醒乞丐的尊严,竟自已搬起砖来,让乞丐明白可以自食其力,这一切也许会让乞丐终生受用不尽。这位女主人的品格真高尚呀!
尊严使人不再丑陋,尊严使美丽成为永恒,但生活中仍常常出现没有尊严的人。
我和哥哥走在大街上,看见一个乞丐,双手健全,却到处向别人乞讨,看见就叫人心里很不爽。这个乞丐走到了我们面前,向我们乞讨。哥哥指着一堆垃圾说:“你把那堆垃圾扔进垃圾桶就给你三元。”他不屑地说:“去,才三元钱,我才懒得给你干活!”说完,他鄙夷地走开,又去向别人乞讨了……
想着,想着,我又回忆起了着名石油大王——哈默的故事:在一个风雪交加傍晚,一群难民来到一座小镇。善良的小镇居民做了可口的饭菜贡献给灾民,许多灾民都狼吞虎咽地吃着。但一个瘦骨嶙峋的年青人却与众不同,他走到镇长面前。镇长立即将食物呈上去,可被年青人“要用劳动换来食物”的话拒绝了。无奈之下,镇长请他帮自已捶背。年青人捶了一阵后,镇长将饭菜端给他,他快乐地吃了起来。
“丧失了自尊心的人,是一个没有出息的人;丧失了自尊心的民族,是一个无望的民族”。尊严是多么重要呀!只要我们有了尊严,也许就会像那位董事长一样拥有美好的明天。
老师像蜡烛一样辛勤的教我们知识。和蔼可亲、笑面如花这样的老师谁不喜欢呢?阳光帅气,关爱学生有这样的数学老师,再不喜欢数学的女生也会拼了命的学习。还有一个美若天仙会跳巴拉巴拉舞的老师,男生们因为打分不一致,打得不可开交。而那个与仙女一样神秘的老师(其实真得是仙女),又有什么魔力呢?
我最喜欢神秘老师蜜儿。为了分数和名次,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把自己变成学习的机器。他们感受不到天高云淡,对于大自然的美丽,视如不见。他们不需要阳光,不需要温情,他们只要分数和名次,这是迷失自我的孩子。二蜜儿的出现改变了一切……
生活是美好的。能发现这种美丽感受这种美丽的人,也是美丽的。如果孩子们从小就知道享受生活中的美丽,那么他今后一定会是一个幸福的人,一个知道感激的人,感激生活给了他这么多美好。
我是喜欢这个名字,遇见,未来的自己。我是这样拆分这本书名,遇见是我喜欢的一首歌,而未来的自己无疑是当下许多人都梦想的自己,但却未必能实现的自己。走这条路你会这样,走另外一条路你将会有另外一条路。未来的自己是有多么的不确定呀,惟不确定而充满了期待,但又不可能不幻想。
就这样带着这些读完了这本书,确切的讲这本书的定位是小说,通过虚构主人公遇到10年后的自己,通过讲故事及有故事代表性的人物的手法来揭示一些道理。
如A曾经是音乐剧演员,后另谋出路学习市场营销专业,在这过程中,她也有徘徊,但还是去上心理学系和经管系的课程,学习广告和消费者心理学课程。毕业后进入广告代理公司,因其曾是音乐剧演员故负责文化营销等与演出相关的业务。后转入音乐剧营销领域。A在完全陌生的行业找到新工作,而且对工作产生了兴趣。她的核心竞争力非常明显,比别人能更好的理解舞台,又专业学过心理学,还有广告代理公司的工作经验。这个A故事人物告诉我们找到一个将自己能力、经历,热情结合起来的切入点是关键。
我喜欢她的这种讲故事手法,像时下互联网的人物情境体验,最后主人公也因为接触到各种各样的人物而备受启分,决定走在寻找未来自我的路上。
这本路上适合时下20-30岁的小女生,故事和人物讲的基本上都是女性,画面也很美,让我曾一度想起刚看的电影一夜惊喜。最后分享一些觉得里面有道理的话。
1,每时每刻都不忘记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思考自己应该做什么,怎么做才能实现成功的梦想
2,不要总在外围打转,喜欢什么又不能全心投入,虚度了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一段时间
3,很多时候,常识反而成为我们成功的敌人,失败的借口
4,很多人遇到简单的事不屑做,遇到困难的事就绕过去
5,不要看到流行再去许愿,要一直在心中许愿,流星总会在某一瞬间掉下来。
最近,我读了一篇文章,非常感人,也令人吃惊,小狼崽吃着羊的奶长大。这篇文章是《斑羚飞度》中的《红奶羊》。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红奶羊茜露儿被黑狼抓走,被迫当了小狼崽的奶妈,后来,黑狼为了保护小狼崽,而死了,茜露儿带着小狼崽走了,可小狼崽狼性难改。茜露儿离开他,随后生下了两只小羊。有一次,遇到了曾经哺乳了半年的小狼崽,它为了让茜露儿活下来,阻止公母狼吃茜露儿。
虽然小狼崽跟茜露儿没有血缘关系,又是天敌,可是小狼崽没有忘记哺育了它半年的茜露儿,为了能跟茜露儿在一起,竟然变羊叫,令我不可思议。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的事例,不光动物与动物感情深,人与动物的感情也非常深,我有一个姨姨,她原来养着一条小狗,非常可爱,可是,在一次路上,让小狗方便一下,一条蛇竟然咬住了狗,顿时,姨姨焦急万分,此时,她也无能为力,立刻向我太爷爷(是我姨姨的爷爷)询问方法,不过,小狗没能闯出鬼门关,永远地睡着了,姨姨伤心地哭了整整一夜。
这篇文章中有许多感人的句子:”茜露儿的心动了一下。黑球(就是小狼崽)求饶的叫声像只鱼钩,专门来钩它母性的灵魂。这只没爹没娘的小狼崽还是怪可怜的,它想。假如它弃下黑球不管,黑球肯定不是饿死就是被其他食肉类猛兽当点心吃掉。狼虽然凶猛,但黑球还太小,既没有捕食能力也没有防卫能力,抛弃它就等于把它交给了死神。“从这段中体会到茜露儿非常有爱心,也有伟大的母爱,即使是天敌的儿子,这令人敬佩!
这篇文章,让我学会了知恩图报,希望大家也看一看。
期末考试完了,妈妈想在暑假提高我的作文水平,给我买了许多书,有《神秘岛》、《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福尔摩斯》、《柳林风声》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柳林风声》。
《柳林风声》的作者是英国的肯尼斯·格雷厄姆。他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几乎称为英国乡村全景的画卷。主人公是四个拟人化的动物:顺从的鼹鼠、聪明的河鼠、老成持重的獾和放浪不羁的蟾蜍。在书中,作者细细地描写了季节的流、大自然的变化以及动物们生活中发生的点点滴滴,它不仅带读者经历了主角们随着季节起伏的生活故事,还生动地刻画了萦绕在柳林中的那份深刻的友谊余温情。
这部有趣的作品似乎介于儿童文学和成人文学之间。它不同于一般的童话,那些有关人情世相的诙谐表述,让我明白了子不能像蟾蜍那样做事三心二意,一天一个变化,我们做事要专心,要一心一意的做事,最后才能把事情做好。我们应该和河鼠、鼹鼠、和獾先生一样善良,去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去惩罚做坏事的人,让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的更美好。
我卷子上有这样一篇文章,叫做《“给”永远比“拿”愉快》。写的是:儿子给高尔基的家边种上了鲜花,高尔基在给儿子的信中说到:“给永远比拿愉快!”
生活中有一两个例子:人类破坏了地球,不断的从那里挖取资源这叫拿,地球快没有资源了,可人类还在不断的“拿”,因为他们不知道“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这个道理。所以才一味索取。
新能源,是我们对地球的报告,现在也有一些城市不仅拿的少给的也多。但是还有一些人还有不断的“拿”,所以常感到地球资源只有一丁点,一会光了。
再说一个例子:有个小偷,自己也有东西反倒愉别人伯东西。有次,他偶然偷到一万元,高兴过后,他发现自己一点不快乐,总是像老鼠躲猫似的,于是他把它还了,还了所有偷来的东西,不再做小偷,开了一家公司。有次发生灾情,他还捐了钱呢!捐完他竟非常高兴。
我的感想是:你拿走的是钱之类的,丢了的是快乐和幸福,不如反过来给予人们快乐和幸福,和大家同分,你当然非常的快乐呀!
最后,要大家一定不要只拿而不给,因为这样失掉快乐。
文化大革命的第二年。
“我”(陈阵)为了逃离北京艰难的生活,主动下乡到了内蒙,成了第一批下乡的知青。
来到内蒙,生产队长就给“我”一根像鞭子一样的东西,防狼!“我”与同学就在蒙古包内住下了。
电影中,当地的牧民崇拜“腾格里”,经常会照“腾格里”的“指示”做,他们觉得一切生物只要到了“腾格里”那儿,就能得到永生。
陈阵与狼群的第一次相遇,是在他会蒙古包的途中,当时他独自一人,没有听队长的话,骑着马打算抄小路,结果遇上了一群狼,幸好陈阵想起了狼惧怕铁器敲击的声音,于是拿起马镫拼命地敲。狼群跑了,但陈阵却一心迷上了草原狼,一心想要养只小狼,但总是没有机会。
开春,牧民们开始掏小狼崽,把小狼崽的皮剥下来卖。陈阵就是在这个时候得到了一只小狼,把它养大。但队长对他说,狼是有尊严的,它需要自己捕食。于是陈阵便带着小狼练扑咬、学游泳、爬山丘、识陷阱,在离开内蒙的那天,他放了小狼,离开了那个带给他美好回忆的草原……
整部电影讲述了许多关于人与自然、与动物如何相处、如何保持生态平衡的道理。当然,它们都隐藏在一个个故事与对话中。电影虽然是法国导演指导拍摄的,但里面许多背景十分贴合当时我国的社会。当然,这部电影也强烈地讽刺了以人物包顺贵为代表的城里的医生,以及那些不爱护自然,不和自然和谐相处的从东边来的内蒙人。他们贪婪、不分青红皂白地伤害动物……善良的生产队长也被他们用来猎狼的炸药炸死。为了捕捉狼,他们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在草原上放火……
破坏环境会使自己受到惩罚,如同从东边来的内蒙人破坏了环境,导致闹饥荒,这就是自然和环境对他们的惩罚!
曹文轩伯伯的《草房子》我读了两遍了,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这篇小说主要写了桑桑。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这五个优秀少年。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桑桑,他是一个调皮可爱又聪明的小男孩,他善于动脑,把家里的蚊帐改成鱼网,把碗柜为鸽子做了一个舒适温暖的窝,却遭到父母的责备,他很有正义感,当板仓小学的坏孩子欺负纸月时,他毫不忧豫的冲过去帮助纸月。他也特别勇敢,当他得了一种怪病时,脖子上肿了一个很大的包,要用一根烧的通红的针,从包上扎进去,他却不喊也不叫。
杜小康热爱学习,善解人意,他休学后,偷了同学的书来自学。桑桑并没有告诉别人他喜欢骑自行车,但杜小康却看透了他的心思,教他骑自行车。他和细马的经历有点相似,他们的家境都曾一落千丈,他们都坚强的面对困难,把很少的养份转化为巨大的力量。
这本书真的很美很感人。《草房子》给我的启发太大了!希望大家都来读一读。
“好书伴我行”——多么响亮的口号,这让我不禁想起了我读过的好书,它伴随着我走过生命中的三千多个日日夜夜,其中《生命是什么》这本书更犹如一盏明灯,照亮我成长的路途。因为作者把生命是什么写得淋漓尽致,自己的感情深深地融进了字里行间,让我深受触动。
生命是偶然,死是必然。生命很短,在你不知不觉中,时间流逝得多快,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生命中,最最漫长而又短暂的不正是那温暖幸福的时刻吗?
那温暖幸福的时刻——和给予你生命的父母在一起。我们如花朵,有那肥沃的土地养育;我们似地球,有那温暖的太阳照耀。从出生、长大到成人。父母都为我们付出了极多极多。记得有一天,父母对我说:“知识改变人的命运。”那时的我,是一个三岁小毛孩,什么也不懂,但我把这一句话记得牢牢的。二年级的一天,当我要上学时,妈妈对我说:“天冷了,多加一件毛衣吧。”我穿上了妈妈亲手编织的毛衣,迈着轻快的脚步进了学校。在教室的墙壁上,我忽然看见了:“知识改变命运。”这张挂图。我心想:那不是和父母对我说的一样吗?渐渐地,我明白了,我来自农村,我要好好努力,知识改变我的命运。
从挫折、失败到成功。谁始终站在你的身边?我的父母!挫折时,他们给我鼓励。一句鼓励的话语,令我感动得流泪来。失败时,父母安慰我。记得那次,我考了一个不及格的分数,我心里难受极了。回到了家中,父母关心地问我:“这次成绩怎么样啊?”我面对着妈妈和爸爸,惭愧地说出了我的成绩。然而,他们并没有打我骂我,只是轻轻地对我说:“没关系,这次考差了,还有下次,没有一千次失败,就没有一千次零一次的成功。”啊!是啊,听了这句话,我如同一个摔倒的小弟弟,被两双大手扶起,还温柔地抚摩着我受伤的心灵。成功时,父母在身边为我加油,让我更上一层楼。
父母给了我生命。生命是什么呢?有人说生命是运动。这话说的没错。但我要说生命是一种温暖,这种温暖和好书一样,伴随着我成长。这就是我从《生命是什么》这本书中得到的一点顿悟。
三毛是中国台湾的一名作家,她曾写过一本《温柔的夜》本书共有7个篇章,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第一篇《寂地》是讲三毛夫妇和一大群朋友过夜的故事,本文重点词是“脸狺”包括关于它的一大堆问题,其中一个方法段落很离奇:“三毛悄悄地说:‘脸狺贪心!’不知从哪吹来一阵怪风把火往三毛这边吹,幸好三毛躲得快,不然就要烧着了。”
第二篇是《五月花》,《五月花》的记述方法很新,是以日记的方法来记述一个家庭的家常事和小闹嘴,当然三毛夫妇也在内。三毛的作品之所以这么好,就因为三毛的作品文字简练,可以把平平常常的事情写成非同一般的作品,如:音乐像火山爆发似地播放出来;旧空调轰轰轰地炸到天亮。
第三篇是《玛黛拉游记》,三毛的游记写得特别详细:看见“殡仪馆”酒吧;吃到扫把大的松枝烤肉;在山顶坐滑车下山;看到了长300千米的花田……每件事都写了10多行字。让读者看的津津有味。
第四篇是《温柔的夜》讲的是三毛在一个夜晚送了一张船票给一位流浪汉,三毛觉得那是一件和很快乐的事情。当三毛登上客船之后,发现那位穿水红色衬衫就在她的上面一层时三毛手中的面包差点掉到水里!
第五篇叫《石头记》于曹雪芹的《石头记》重名,只不过曹雪芹的《石头记》是写人的,而三毛的《石头记》单单是写石头的。三毛的《石头记》里的“石头”指石头画(在石头上画画)三毛精挑细选只剩下了11块,其中4块送给了班吉,剩下7块放在了床底,但最后还是被清洁工当垃圾扔掉了,三毛跑到海边,抱住大黑石痛哭起了。
第六、七篇分别是《相逢何必曾相识》、《永远的马利亚》向我们阐述了三毛和莫里分开之后的故事;圣女名字恶毒心灵,马利亚的故事。
三毛用她的笔和平凡的事勾勒出这本《温柔的夜》。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叫做《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读了之后有很多感想。这本书说得是一个叫鲁滨逊的英国商人,在一次探险中,遇到了风暴,船沉了,所有的船员都死了,但鲁滨逊却幸运地活了下来。他在小岛上建起了他们自己的“家”,并在岛上顽强的活了下来。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鲁滨逊救下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便成了鲁滨逊的一个好帮手,一直非常勤劳的帮助鲁滨逊。并在鲁滨逊的帮助下学会了说话。 读完之后我一直在想,如果鲁滨逊换成我的话,我能不能像鲁滨逊那样坚强的活下去呢?我能不能有他那样的野外生活本领呢? 不,我没有。仔细想想我不足的地方还有很多,我没有他那样好的心理素责,我甚至在家连洗碗、拖地这样力所能及的事都不会做,更别说在野外要学会生火、做饭、建起自己的“家”这一类的事情了。说不定当我发现自己漂落在荒岛时上,或许会想还不如就沉在海里死了算了。
想想看现在社会中的男孩子要不就是娇生惯养成了小皇帝,要不就是由于没人管成了社会上的野孩子。如果把他们变成鲁滨逊给风暴吹到海滩上来的话,指不定他们会怎样呢?如果是娇生惯养的小男孩的话,他们一定在大哭大叫又不知道该怎样自理,虽很幸运的被冲上了岸,可不是因为自己的胆小和没有野外生存能力而死去。另外一种人,虽然胆子大可自以为是,在林子里如果碰到野兽的话怎么办?他们只会一味的去干一些不计后果的事,最后,只能尝到自己给自己带来的苦果。
我今后一定要学习鲁滨逊,在绝境中努力的去拼搏,在不幸中想自己的幸运,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要从小事做起,不断的锻炼自己的才能,做一个真正勇敢的人。
每个人都希望被别人重视,受到别人的尊重和欢迎。但有的时候会被别人嘲笑、欺辱和玩弄。生活给了我们快乐的同时,也给了我们悲伤的体验。让自己快乐起来,最好的方法是自己争气,去做比以前更好的自己。这些道理都是我从《生气不如争气》这本书中领略到的。
哲学家康德说过:“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也许生活给了我们不少磨难,但谁又能说自己一辈子不会遇到呢?与其用痛苦一遍遍地折磨自己,何不试着绕开它,去做个聪明人,做一个善待自己的人呢?生气就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谁又想做这样愚蠢的人呢?
千万不要让自己成了“生气”的牺牲品,因为这样一来驱走成功的就不是别人了,而是你自己。
愚蠢的人只会生气,聪明的人懂得争气。愚蠢的人,一生只会是狭隘昏暗而失败的;聪明人的一生相反,回事豁达明朗而成功的。我想人们都想做聪明人吧!想做就必须做到不生气而争气这一点!
《文成公主进藏》是一篇民间传说,故事内容充满神秘色彩,人物具有神气的魔力,是学生很感兴趣的课文。这篇课文是故事长廊中一篇略读课文,教学目标中抓住文章主要内容,练习简洁的讲述课文,看起来很简单,但其实很难,难就难在“简洁”二字上,一篇篇幅较长的文章想用几句话简单的讲述存在一定的难度。
初读课文之后,请学生说一说课文主要讲了一个什么故事,学生表现很积极,可第一个学生基本是在复述课文,讲得非常细。听了他的回答,我并不觉得意外,的确是有一定的难度。针对这个问题,我采用分段指导,先说一说文成公主进藏途中发生的几件事,再用一两句话说一说进藏前的事,最后用一句话说说最后一段。分三部分讲述,我觉得降低了难度,原以为学生能说得更好,但是结果还是不尽人意,在概括文章内容这一环节,我很困惑,不知道怎么有效地引导学生说简洁。在设计教学时,我自认为一步步很清晰,预设学生的回答应该也没什么问题,可往往课堂上就出现这样那样的情况,我仍然无法从容处理,亟待不断磨练。
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一个假期,我终于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在一次背包旅行的途中,鲁滨逊乘坐的飞机在无人岛上坠毁.这是什么地方?炽热灿烂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逊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浪漫,孤独,刺激和冒险的画卷. 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 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他历尽了限险,九死一生.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地方,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童年】是高尔基的著作,描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生活里充满了饥饿、仇恨和赖以为生的一丝温暖与光明。读完【童年】后,它就像一道烙印印在我的心上,使我难忘、受到感触。
使我难忘的是小说中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像坚强、勇敢、正直、善良的阿廖沙;慈祥善良、热爱生活、大方的外祖母;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勤劳能干、善良、乐观、纯朴的小茨冈等。如果说作者在19世纪70年代的环境是一片干枯的陆地,那么外祖父就是覆盖了陆地的大海,虽然带走了干枯,但它的海浪就像一堵墙那么高,一袭接着一袭,不停地咆哮着;不用说,阿廖沙就是海上孤舟,无奈地忍受大海的凶猛;但还有外祖母、小茨冈这些小绿洲,成为孤舟的港湾。唉,虽说是下了锚,但海浪是很容易将小舟卷走,甚至将小绿洲淹没。。。。。。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人生更是一笔不能忽视的珍贵宝藏。但是高尔基笔下的《童年》这本书中,童年这两个本应该像糖一样甜美的字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这种对生活充满勇气与希望的精神使我受到了更大的感触: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旅程上的荆棘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更值得回味,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当我想起阿廖沙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阿廖沙在这样黑暗污浊的环境中都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难道我们不应该比他做得更好吗?
前不久,我读了《百万英磅》,几乎是笑着读完的,马克·吐温的文笔十分幽默。《百万英镑》是讲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也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送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看到这儿,我很羡慕这位如此“幸运”的主人公,但同时我又想:人们之所以讨好他,不就是因为当时人们太看重金钱了吗?拜金主义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更不应该!金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马克吐温著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是一部很好的作品。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其实在我们生活中,有许多善良的人不断去帮助穷人我在网上看到过一篇报道:温州街头的和谐一幕。一个民众自发捐献和组织的爱心施粥摊给穷人施粥,拾荒者和清苦的外来民工都喝上了冒着热气的粥,这种情景让人们深深感动。我不禁想到自己在生活中也有点儿像托德,看都不看一眼那些拾荒和乞讨的穷人们。我想自己也应该向那些有爱心的人学习,学会帮助有困难的人。这个世界上比钱更珍贵的有很多:道德,友谊,诚信……所以我想,在金钱与诚信,道德之间,大家一定都能做出正确的选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