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考即将到来之际,教师们要准备哪些语文教学的练兵资料呢?这里是可爱的小编为大伙儿收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优秀5篇,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燥热的天气前脚褪去,单调的初中生活后脚压了上来,步步紧逼,丝毫不给我喘息时间。
初中的生活,接触的人,甚至是学习的内容都无一不让我感受到不安与不真实感。我害怕学业会压断我的肩膀,害怕陌生人热情的目光,我怕六点半的起床时间会让我疲惫不堪……我害怕,害怕肩负起初中生的责任,害怕那样疼爱我的父母老去;害怕曾经悉心教导过我们的老师被淡忘;怕那样亲密无间的同学一散再不聚,四海无家……我害怕成长!
但若如果这就是青春的话,我只能选择迎难而上!把自己当成那位孤独的小王子,一路披荆斩棘,去找寻那朵属于自己的玫瑰。
军训四天后,当我们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首次走进众人的视野时,我们表情坚毅,声音有力;我们是团结的,我们彼此间也许都不知道姓名,但冥冥之中,我们命运的丝线已经缠绕在了一起。所以当我们站在操场中央时,天边的骄阳才会不及我们半分耀眼。那时,才有预感,我们这一代的炎阳烈焰,终究会重照苍穹。
花朵最为娇嫩的地方,往往不是温室大棚,而是高山流水,曲径通幽。而学习宝地,向来不会“快乐学习”。
在华一初,所有的行为都会被严格管束。不仅仅是学习,甚至平时难改的恶习,在一天天的不断修正下,也渐渐消磨殆尽了。如果说小学是游乐园,那么初中就是驯兽场——这着实不是很贴切,但初中的我们大概处在一个特殊的阶段,它不是课业最难的时候,却比任何时候都难熬。它是青春的中点,幼稚完全收敛,轻狂逐渐裸露。而一切的一切,都是我们在用自己的方式去接近那朵玫瑰。我们幻想着它的美丽,向着自己想成为的人靠近;我们渴望成长,想更早张开翅膀飞向远方;我们举着未开刃的砍刀在丛林中挥舞,希望自己的一腔热血,可以泼洒在有用的地方。
“玫瑰”不会迁就每一个恃才傲物的心,它不一定是你想要的,但它一定是最适合你的。
华一初,愿你能帮助我,找到那朵最美的玫瑰。
这个暑假刚过去,我就要进入繁忙而又艰苦的初三。这个学期我在初三(7)班。听到许多闲言,有人说初三的老师很严格,有得人说初三是个魔鬼地狱,有的人说初三是决定你后三年的一个重要阶段,还有的人说初一到初三至为了考好中考。各种各样的说法都有,听到这样的说法让我想起了一篇小学的作文(小马过河),你没尝试过你怎么治到它深不深。
我上初三已有一个月了,的确就像他们说的老师严格,和以前初一,初二的不同,很多老师和我们见面都会说不要把你们以前的不良的习惯带进初三,你不想学习老师们都会逼你学没有让你偷懒的几会,当天的作业要当天完成,不然就翻倍,做得你手都麻,他们都是那种久经沙场。老谋深算,有经念的严师,不是说严师出高徒吗?
这学期又接触了一门新知识,那就是化学。化学老师上的第一堂课留给我们的印象很深,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化学老师给我们讲了很多故事。其中就有在水中和鲨鱼打招呼&&因其,一上化学课就会听到同学们异口同声地说鲨鱼哥哥来了。下课也说鲨鱼哥哥再见老师总是很无奈地摇头笑道。
每个星期会有三节体育课,听他们说:我们的体育老师没有魔鬼的身材,但她有魔鬼般的训练手段。光听了也叫人闻风丧胆。的确,在第一堂体育课就让我们跑了6圈,上完一节体育课你就是要上楼梯都要扶着扶手上楼梯。可怕啊&&
在初三这一年里,我提前祝愿我的学业能够顺顺利利,中考取得好成绩。希望你们也是一样。广东阳江阳春市阳春四中初三:子晴
在不知不觉中,我已经是一名初中生了。初中的生活比起小学显得要多姿多彩,学习也更紧张,任务也更艰巨了。但在紧张之余,有时也会举办一些生日PARTY或班级联欢之类的。使我真正的感觉到与小学时的天壤之别。
不久前,我们刚开了一个“圣诞生日联欢会”,可以说十分成功。两位主持人主持的很好,如“串烧”般串成一块儿,一个一个的紧扣在一起。我也十分荣幸的当上了主角——圣诞老人,我戴上那圣诞帽,背着一个大包裹,当主持人“邀请”我来,我便像小丑一般蹦蹦跳跳的来到了不满五彩缤纷的气球的教室中,同学一看我这样,便情不自禁的失声的笑出声来,我有扮成滑稽的脸说道:“EVERYBODY,大家好,我就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鬼见鬼投胎的圣诞老人也!”大家又一次大笑,接着,我便给大家发下了贺卡。我们班的同学真是多才多艺,有的唱歌,有的跳舞,有的吹乐器,还有的表演小品和相声。我和我的两个“铁哥们”一起表演一段相声——《免费电话》,我在其中有许多个角色,有当李金斗,有当老婆的,有当丈母娘的,还有当岳父的,可忙了。我们表演得很卖力,大家时不时的被逗笑,从而我们也赢得了满堂彩,成为了最最闪光的表演。我还和主持人一起为同学们唱的歌伴舞,有引得大家哈哈大笑,此时的歌已是高潮部分,同学们一起跟着我们尽情热舞,气氛愈加热烈……2个小时过去了,我们联欢会也算是圆满结束了。虽然,我大多时候都是守规矩的,但有时也会犯些小错。就在前几个星期的星期三的大扫除中,我突然捡到了一个帽子,想也没想便把帽子扔上了二楼,被老师批评了一顿,我好后悔!
啊!我爱我的初中生活,他让我觉得自己逐渐的长大了,他让我喜悦,他也让我更加热爱我的这个班集体。
狗,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它们聪明伶俐,对主人友善和蔼。对于爱狗的我来说,在大好的暑假时光读一本关于狗狗的书,何尝不是一件有趣的事。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杂交狗,被米勒法官家的一个园丁偷走,卖到遥远的北方做拉雪橇的狗,接着遇到桑顿,最后成为狼群之首的一件事。
。在被卖到北方时,倔强的巴克不愿屈服人类,它试着去与人类对抗,也在人类的反击下明白了“棍棒与犬牙”的生存法则。巴克感到屈辱,但它不得不服从,因为在人类的面前,它知道自己是多么渺小。从这里我也明白了真正意义上的强大与弱小。在那个年代,对于人来说,狗是弱小的,是用来鞭打服从的。而对于狗来说,人是高高在上的,只有服从才能继续生存下去。可巴克不愿做一只在棍棒下“苟且偷生”的'狗,从前在豪华的庭院里舒适的生活的它,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它心中的野性得到了释放。
巴克被桑顿收留,它在丛林中寻找那个野性的呼唤。当桑顿死后,它消失了,消失在丛林中回响的呼唤中。
从巴克所经历的所有事情中,我能清楚的看出,这是一只聪明,勇敢,仁爱的狗。巴克的永不屈服,让我明白了遇到任何困难都不要低头,屈服和服从不一样。屈服是放下自己的尊严,任凭别人羞辱,唾弃。而服从是在内心无数次挣扎后所表现的决定。巴克掩饰自己,是在保护自己。同时我也看清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穷人永远都要为富人做奴隶,做仆人,他们仅靠着主人给予的一点费用生活,穷人的生活在那个社会是不会咸鱼翻身,不会一夜暴富的。而富人,他们只把穷人当做狗一样使唤,他们不会料想有一天,自己会一无所有。在那个无情的年代,生命是可以随意践踏的。有权有势的人,可以在大街上活生生的打死一个只是因为一个苹果碰到自己的卖水果的农夫;身着华服,戴满首饰的贵妇,可以当着任何人的面将一杯水撒到一个穿着满是补丁的破旧衣服的乞讨老妇的脸上,只因为她认为肮脏的一双手,碰到了她的裙角。
我很佩服巴克,巴克就像那个年代特殊的一群人的代表。它从不向比自己高贵的人低下自己的头。而也就是这么一个象征性的代表,它并不被人类许可。因此,那个年代陷入了深沉的黑暗。
巴克也去开始寻找属于自己心灵深处的那份野性。不屈服不低头,它在深林中嚎叫,寻找,它和它的同伴,一群狼,在荒野中呼唤着,高唱着内心深处的野狼之歌。
适者生存,人类生存之规律----《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戚依铭家长
向来对外国文学抱有偏见,总觉得不及国人大师之用词浪漫,措辞贴切,但是偶尔读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所著《野性的呼唤》这书,我的心却被重重的震撼了。不知是因为小说的精美,还是觉得这本书作者语言表达上妥帖,无论是对人物的刻画还是对狗的描写,都是那么的鲜活,让人想一气看完。
从文中看出作者--杰克、伦敦是个现实主义者在他的作品里我们看到了他所生活时代的美国社会及人们的精神风貌,也看到了作者对世界对人生的理解、感悟和生存的态度。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叫巴克的狗。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训化的南方狗退化到是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条诺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的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也从一条“养尊处优”家犬沦落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和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和欺诈,后来它自己也将这份狡猾和欺诈发挥的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成为了领头狗。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的几经调换,巴克于最后一位主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这位主人把巴克从极端苦役中解救出来,巴克也屡次不顾安危的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也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是一条狗,但反映了作家所生活那个年代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社会的一种反映。它反映了在那种自然环境下适者生存的客观规律。这是残酷的也是现实的,在那种环境下,只有像巴克那样的物种,那样的“超人”和“精英”才能得以生存。在文中,也看到了一种思想,一种觉得在自然法规面前,人都是那么的渺小和无奈的低调的思想,在自然法规前,原始的欲望,道德的败坏,文明的失落都表现的淋漓尽致,都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活动的最高目标的话,那么,动物求生存的过程就是暴力相见、互相残杀的过程。因为动物界的食物就是如此循环的一个链。
动物界这样,人类又何尝不是如此。充满竞争的社会里要紧的是你对生活的认识和态度,以应变不同环境的变化,得以生存和发展。只有把自己变得更精英,人类和社会才会跨上高一级的台阶!